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地试验室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临时组建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在施工现场对交通建设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或抽检。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指公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改造工程。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并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投入,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要求开展对工地试验室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

第六条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制定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管理制度,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工程现场管理实际需要或合同约定,配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并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体系内审每年不少于1 次。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第九条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体负责国家及省审批、核准或列入国家及省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业务

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质监站负责辖区内其它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所属的质监站统称为质监机构。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十条工地试验室主要职责:

(一)对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标准试验及工程实体等按规定频率进行试验检测,出具试验检测报告;

(二)参与工程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调查分析,提供试验检测报告;

(三)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关试验检测工作。

第十一条工地试验室设立实行登记备案制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

第十二条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当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

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内容包括工地试验室可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授权负责人、授权工地试验室的公章、授权期限,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公章及等级专用标识章等,具体格式见附件1。

第十三条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对工地试验室运行

管理工作和试验检测活动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一)审定和管理工地试验室资源配置,确保工地试验室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签发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违规人员有权辞退。

(二)建立完善的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环境以及试验检测流程、样品管理、有效文件(指标准、规范、试验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等)管理、操作规程、不合格品处理等各项制度,监督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三)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以及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有权拒绝影响试验检测活动公正性、独立性的外部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四)实行不合格品报告制度,对于签发的涉及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试验检测委托方,抄送项目质监机构,并建立不合格试验项目台账。

第十四条工地试验室的授权负责人和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是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的正式聘用人员,资格要求为:

(一)授权负责人需从事试验检测工作三年以上,且须

持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需具有省交通运输厅核发的试验检测员或交通运输部核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按施工合同额进行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至少4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至少6人;1亿元以上2亿元以下的至少8人;2亿元以上的至少10人。

监理单位试验检测人员数量可按上述要求减半配备。

第十六条工地试验室工作环境要求:

(一)应设置在结构牢固的房间内,并根据需要砌筑牢固平整的试验操作台,试验室面积的大小应和申请的检测项目数量相匹配,遵循仪器设备布局合理、方便试验操作的原则,试验室应干净整洁。

(二)室内通风、采光好,沥青及沥青混凝土室应配置通风设备。

(三)试验室要综合考虑供电、排水等措施,有完善消防设施。

(四)试验室固体废弃物和废液等有害物质的处理应符合环保要求。

(五)养护室、样品室、留样室等检测环境应满足试验检测规程要求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

第十七条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应加盖工地试验室印章,印章包含的基本信息有: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名称+建设项目标段名称+工地试验室。

第十八条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试验检测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有效运行,并做到试验检测台帐、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试验检测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相互对应。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

第十九条工地试验室在工程项目完工之前,不准对被授权的试验检测持证人员进行变更,确实需要变更或调离的,应当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填写《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见附件2),报建设单位同意后,向项目质监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在使用前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校准或校验。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由专人负责日常保养、保管,做好使用记录、保养记录,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应建立设备档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要张贴上墙。

第三章备案申请与核查

第二十一条试验检测机构授权设立工地试验室,应当在工程正式开工前20日内,填写《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

由建设单位初审后统一报送项目质监机构登记备案。

分阶段实施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工地试验室应分别进行申请。

第二十二条申请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2、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3、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学历、职称、检测证书复印件;

4、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聘用证明;

5、如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组建工地试验室的,应提供委托合同书复印件;

6、母体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及计量证书复印件(如有)。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三条项目质监机构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及相关资料后20日内,按照《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报送资料及现场进行核查。

第二十四条现场核查主要内容有:

(一)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二)采用的试验检测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现行有效;

(三)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是否按合同到位;检测

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试验检测要求;检测人员资格是否真实有效;检测人员岗位登记情况;

(四)试验检测人员和仪器设备档案管理;

(五)试验台账和内业资料;

(六)试验室的工作环境条件和安全管理;

(七)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或自校是否按规定进行;

(八)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等。

第二十五条经项目质监机构现场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工地试验室出具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监制的《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有效期至工程项目完工。

第二十六条工地试验室未取得《合格证》前不得为工程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其工地试验检测项目需经项目建设单位认可后,委托具有公路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等级,并通过计量认证的试验检测机构来完成。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质监机构负责对工地试验室的检测活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违反本细则的行为。

第二十八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工地试验室是否按照有关要求建立,是否取得《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有无超范围检测项目;

(三)工地试验室执行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的正确性;

(四)所出具的试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五)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六)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七)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等。

第二十九条凡有下列行为的工地试验室,视情节轻重,项目质监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或者暂停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活动:

(一)工地试验室超出母体授权试验检测业务范围的;

(二)核准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未经批准移作他用的;

(三)违规分包、转包试验检测任务的;

(四)采用无效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的;

(五)弄虚作假、捏造数据,伪造试验检测报告的;

(六)玩忽职守,营私舞弊,造成试验检测工作差错影响工程安全质量,并造成严重损失的。

第三十条工地试验室检测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

项目质监机构应当根据情节轻重,暂扣检测人员证书:(一)不能遵守检测人员职业道德和工作准则,造成不良影响者;

(二)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误,造成工程安全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者;

(三)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数据或报告者;

(四)冒用试验检测机构名义承接试验检测业务者;

(五)以虚假或不正当手段获得检测人员证书者;

(六)伪造、涂改、转借、出让检测人员证书者。

第三十一条质监机构应加强对所监督项目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的监督管理,建立专用信息库,并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对其从业情况进行全面的信用评价。

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较差的,2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信用等级被评为信用很差的,5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工地试验室信用评价结果小于等于70分的,其授权负责人两年内不能担任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

第三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质监机构投诉或举报违法违规的试验检测行为。

质监机构的监督检查活动,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细则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07年4月15日公布的《山东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鲁交质监〔2007〕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

2.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

3.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登记表

附件1: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设立授权书

编号:

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决定设立工地试验室,授权启用试验室公章:

授权同志为试验室负责人(检测工程师证书编号:

),负责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工作。

授权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及参数为:

授权有效期:年月日至____________。

授权机构等级专用标识章:

检测机构:(章)

授权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人员变更备案表

2.变更人员的相关材料(简历、职称、学历、检测工程师证、隶属关系证明等)

附件3: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备案登记表

工地试验室:(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山东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一、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二、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业务范围表

17

三、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简历

四、工地试验室在岗人员一览表

19

五、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20

承德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

承德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操作规程 CF-A标准恒温水浴 文件编号:CZG034-2003 版次:第1版第0次修订 页数:共二页 生效日期:2003年04月10日 受控状态:受控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第1页共2页

操作规程:CF-A标准恒温水箱CZG034-2003 1.首先向水箱内加水,使水能完全浸没试件,然后检查水箱内是否漏 水。 2.将温度仪的控制温度上升选择在所需的温度值上,接通仪器的电源, 启动仪器,仪器进入升温状态。 3.当加热温度上升至控温仪所控制的温度时,仪器自动停止加热。并 使水箱内温度稳定在该温度上,此时记下时间。 4.试件在水箱内温度达到恒定且不少于规定时间,方可取出使用。 5.试验结束后,旋动水箱底部旋塞,将箱内的水放净,擦净仪器表面水 份,将仪器置于通风干燥处。 注意:1、当环境不符合要求时,严禁操作! 2、进行试验前,必须校准。 第2页共2页

承德公路工程中心试验室操作规程电子控温远红外鼓风干燥箱 文件编号:CZG036-2003 版次:第1版第0次修订 页数:共二页 生效日期:2003年04月10日 受控状态:受控 批准人: 批准日期: 第1页共2页

操作规程:电子控温远红外鼓风干燥箱CZG036-2003 1.把干燥箱的地线接好,放入试体,用兆欧表检查绝缘电阻应大于2兆 欧。 2.把仪表的调节盘旋钮,调至所需温度。 3.通过交流220V电源,打开电源开关,此时绿灯亮。为加温把鼓风开 关拔到自动位置,鼓风机应转动。 4.工作室内温度到了所需温度以后,会自动停止,此时红灯亮鼓风机自 动停止。 5.仪器使用完以后,把工作室内热气放净,可以把鼓风开关拔到手动位 置,断开电源,用布擦干。 注意:1、当环境不符合要求时,严禁操作! 2、进行试验前,必须校准。 第2页共2页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公路)

0总则 0.1目的:为确保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的工程质量,严格过程控制,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以下简称中心试 验室)制订本制度,。 0.2本制度参照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厅质监字【2009】183号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交质监发【2009】318号 公司管理制度汇编(北京奥科瑞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03年度) 北京奥科瑞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第B/0版发布日期2008年1月1日)京包高速公路(五环路~六环路)工程中心试验室试验项目和工作要求 中心试验室在执行上述制度及文件基础上必须符合本细则 0.3适用范围:本中心试验室自建起到结束运营整个过程中。

1试验室组织机构 1.1概况 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是北京奥科瑞(逸群)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试验检测中心”或“中心”)(交通部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的派出机构。包括钢材试验、土工试验、集料、石料、砂浆、石灰、粉煤灰、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原材料及混合料、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路基路面结构物、地基承载力等13大类试验检测。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试验室共15人: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工程师4人、试验员6人、后勤人员3人。技术负责人为高级工程师、主任为工程师,本中心试验室人员除后勤人员外工程师以上职称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员持交通部试验检测员证书; 组织机构图如下:

4对本项目必要的试验资料进行统计分析和总结,当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业主及上级试验室并同时上报质量监督部门。 5 制定试验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纪律 6进行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及其检测方法的试验研究,积极推广先进枝术和先进的测试手段。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 1、主持制订并贯彻质量检验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检测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准确性 2、负责工地试验室全面工作,管理配置的资源; 3、负责安排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和实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确定试验检测工程师及各组工作分配,协调各方工作关系; 5、签发报告及文件,参加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工程会议; 6、授权试验检测工程师处理相关业务; 7、组织人员培训,处理或上报违规事件; 8、配合公司中心试验室落实质量管理要求。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3技术负责人 1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标准、计量法的规定,全面掌握本领域检测技术的发展方向。 3审批试验测试大纲、检验实施细则,检验操作规程、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暂行校验方法; 4审查试验报告,主持解决检测过程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5组织人员技术培训,提高试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 6主任不在岗时,履行主任职责。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2.4试验检测工程师 1、协助主任(技术负责人)工作,负责开展本业务组工作; 2、确定本组人员工作分配,协调本组内部工作关系; 3、审核报告,起草文件,参加项目管理处及有关工程会议;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置及配备标准

3.2 工地试验室 3.9.1工地试验室设置及配备标准 1)工地试验室设置 工地试验室应由取得交通运输部试验检测资质“等级证书”的母体机构授权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参数必须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等级参数范围内,并经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不具备以上条件的监理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检测机构。监理单位不得与该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施工单位,同时委托同一家试验检测机构。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接受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的领导,母体检测机构应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2)人员配备标准 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负责人、检测工程师和助理试验检测师岗位。 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数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其中持有公路试验检测资格证书人员不得少于4人。检测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格,具备现场操作能力。持证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工地试验室实行授权负责人责任制。授权负责人必须为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委派,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的正式聘用人员。授权负责人及其他试验检测工程师必须在交通运输部质量监督局试验检测网络管理平台上注册。 试验检测报告签字人必须是持证的试验检测人员,报告由授权负责人签发。 3)管理制度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如:试验检测工作程序,试验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仪器设备、档案资料、样品管理、安全、环保、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和主要设备的操作规程应上墙。 3.2.2 工地试验室建设(具体布置见附件8) 工地试验室须在项目开工前建设完成,建设规模及标准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工地试验室实行登记备案制,由工地试验室提出备案申请,项目建设单位初审,项目质量监督机构登记备案。 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建设单位验收。

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高速公路试验室组建管理 工地试验室是为控制高速公路工程施工质量而临时组建的,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它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大量反映工程质量的数据都可追溯至工地试验室。为了加强公路工程施工质量管理,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实行“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体系是公路建设和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重的基础技术,是施工质量控制的“感觉器官”。本人根据高速公路项目部试验室的工作经验,简要阐述高速公路土建工程项目试验室的组建与管理,希望对我处以后承揽类似工程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一、试验室的组成及人员编制 (一)试验室的组成 根据所承揽工程的施工内容及规模,一般的高速公路标段试验室分为以下几 个分室: 1、土工室:主要负责土的物理、水理和力学性质试验,路面基层材料配合 比设计试验,路基、路面基层施工现场抽检等。 2、集料室:负责水泥砼及基层混合料用粗、细集料的物理性质试验,浆砌 工程用石料的技术性质试验等。 3、水泥及混凝土室:负责水泥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水 泥混凝土技术性质试验,混凝土工程施工抽检等。 4、力学室:主要负责金属材料的机械性能试验,砂石材料的力学性能试验,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等。 5、化学室:负责土、砂石材料、石料、粉煤灰、水泥等原材料的化学分析 试验,灰土、合成材料的化学分析试验等。 6、养生室:用于强度试件的标准养生。 7、料棚:用于堆放试验原材料,防止风吹雨淋,棚内应保持通风干燥。 8、办公室:日常办公及资料整理。 (二)试验室的人员配置 试验人员是试验工作的执行者,因此试验室必须配备足够的试验人员,勤劳塌实,爱岗敬业,熟悉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等,并具有一定的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经历和试验检测技术水平,试验室负责人还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工场试验室应选派一名有经验的试验室主任,并至少选配一个对试验工作全面精通的试验工程师和一名内业资料员,并保证内业资料员本工程中不能轻意换 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配备试验人员。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试验室工作管理,规范工地试验检测行为,确保工程实体质量,根据国家、交通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规章有关管理规定,并结合以前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是以现行国家、交通部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章等有关管理规定为依据而制定的,在施行过程中如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发生变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交通质量监督机构对高速公路工程的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有新的管理要求,则应按新的标准、规范、办法、规定和要求执行。 第二章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立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应根据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12号)(详见附件)、交通部质监总站《贯彻实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质监发[2005]547号)的规定,并按合同约定建立工地临时试验室。 第五条工地临时试验室的建设规模、试验设备种类及数量、试验人员、交通工具等配备应能满足按规定的频率、时间和方法实施工程各项试验的要求。

第六条工地试验室在开展工作之前,人员、试验检测项目范围、用章等必须得到检测公司的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建设完成后,由工地试验室负责人编制《试验检测授权申请书》,经工地负责人审核后报检测公司第八条检测公司对工地试验室的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到现场实地考察,确认符合要求后颁发《试验检测授权书》,对工地试验室及其负责人、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项目进行授权。授权书有效期为授权书颁发之日至工程结束。 第九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各检测室、样品室和养护室的总面积(办公室除外,办公室不少于25m2),工地临时试验室不少于130m2,其中水泥室不少于15m2,水泥砼室不少于20m2,土工室不少于15m2,集料室不少于15m2,力学室不少于20m2,样品室不少于10m2,沥青室不少于20m2,沥青混凝土室不少于20m2,现场检测室不少于10m2,养护室不少于25m2。(供参考) 工地临时试验室对有温湿度标准要求的试验区域应添置必要的调控设备;不同试验项目区域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并合理设置工作台,且能满足使用要求,工作台应采用圬工砌筑,台面高度70cm~80cm、宽度60cm~80cm。 第十条工地临时试验室应配备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及经过交通部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考试合格或经专门培训的试验检测人员。(人员数量根据投标书业主要求)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全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作者:

-----------------------日期:

附件五: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资料 附表1: (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主送单位(工地试验室): 根据《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我司(指挥部)对你单位在本项目(标段)设立工地试验室的申请进行了资料审查和实地核查,根据检查结果,该工地试验室已具备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的条件,现根据工地试验室的环境条件、仪器设备配备以及对试验检测人员业务考核结果,批复有关内容如下: 一、工地试验室名称为: 二、允许在工地现场开展试验检测项目和参数: 三、允许在工地试验室上岗的人员及岗位职务: 你单位应重视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确保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开展的独立性,提供数据的真实性,保持试验检测人员的稳定性。另要求你单位每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不少于次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告我司(指挥部)。 指挥部(章) 年月日

抄送:质量监督机构、母体试验室、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现场机构 附表2: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备案 登记表 工地试验室:(章) 备案日期:年月日

交通运输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统一采用A4尺寸纸张,内容必须打印,检测机构对填表内容的真实、可靠性负责。 二、本表可复印,填写的内容受表格限制时,可按本表格格式增加附页,但须连同正页编第页,共页。 三、“所属法人机构”指的是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机构,若母体检测机构不是独立法人,则填写其所属的法人机构。

一、工地试验室综合情况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及其它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以下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在公路工程现场设置的对工程所用材料、构配件、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和抽检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本办法所称母体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机构”)是指承担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对试验检测结果承担责任,并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的单位。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人员(以下简称“检测人员”),是指具备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知识和能力,持有“试验检测人员证书”或“上岗证书”,并承担相应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工地试验室实行登记备案制。项目质监机构负责对监督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登记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项目业主负责对本项目工地试验室能力核验及日常管理。 第五条工地试验室未经能力核验或经核验未通过的,以及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均不得开展工地试验检测工作。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第六条项目业主应当按照《云南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第三方试验检测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通过招标或委托方式确定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开展第三方试验检测工作。 施工、监理单位在工程现场可由所属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其他检测机构作为母体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均应具有相应的《等级证书》。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第七条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当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工程现场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填报“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设立授权书”(详见附件一)。 第八条母体机构授权的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母体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建立和健全以下规章制度: (一)组织与管理机构图; (二)工作程序与质量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母体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办法; (四)检测人员岗位责任制; (五)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制度; (六)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制度; (七)试验室管理制度、环境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样品、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九)试验室、养护室管理制度; (十)有关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

公路中心试验室岗位职责

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和目标是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质量方向和质量宗旨,本中心的质量方针为:“结论科学公正,数据真实可靠;管理严格规范,服务优质高效”。 2.2质量目标 2.2.1检测手段与方法科学、先进、有效。 2.2.2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出错率小于1.0% 2.2.3试验检测事故率小于0.3% 2.2.4顾客满意率达到95%以上,全年投诉了小于1.0%

综合办公室 (1)负责中心试验室文秘、统计、报表、考勤、财务和后期保障工作。 (2)负责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工作。 (3)负责受理检测业务,组织相关人员对特殊合同的评审。 (4)负责申诉和投诉的投诉的日常受理并协助质量负责人处理质量投诉。 (5)协助质量负责人实施管理体系正常运行。 (6)负责检测样品的接收、检验任务的下达、样品的保管和处理、检测报告的编制、打印、发送。 (7)负责制定仪器、设备及消耗材料的购置文件,并负责采购、验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8)负责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及实施,负责检测员,内审员等考核取证工作。建立检测人员的技术业绩档案。 (9)负责印章的管理和资质证书的管理与年审。 (10)负责中心试验室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的管理。 (12)负责仪器设备量值溯源的管理。 (13)负责财务预算、成本核算、固定资产核算、筹集资金确保检测工作对资金的需求。

(1)严格按照试验检测规程完成试验检测任务,并保证试验检测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 (2)按规定认真记录原始数据并整理试验检测结果,为综合办公室编写检测报告提供充足的信息。 (3)负责从样品处领取样品,及处于“在检状态”中样品的管理工作,防止非试验检测性损坏样品。 (4)负责某些样品的制备工作。和自制样品的编号,防止混淆。(5)负责本室仪器的使用,日常维护和保养、定期维护保养。(6)负责配合综合办公室完成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工作,并完成仪器设备期间核查计划。 (7)执行技术负责人下达的试验检测结果质量监控计划并提供监测记录。 (8)编写必要的技术性作业指导书,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9)负责本室专用附件、设备、消耗品材料(标准砂、试验机专用机油)等的管理工作,其中贵重物品及危险品设专人管理。(10)协助综合办公室完成对新购仪器设备、消耗品材料的验收工作。(11)负责试验室检测场所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的调控,检测记录工作。 (12)负责本室设施、环境的清洁卫生及安全工作。 (13)负责完成中心领导和有关方交办的其它工作。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

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 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交通建设工程现场试验检测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工地试验室是指交通建设工程建设过程中临时组建在工地现场从事试验检测工作的试验室,依据工程建设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在施工现场对交通建设工程所用材料、构件、工程制品、工程实体的质量和技术指标进行自检或抽检。 第三条公路水运工程指公路、桥梁、隧道、港口、航道、通航建筑物等新建、改建、扩建以及养护改造工程。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出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并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投入,加强对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要求开展对工地试验室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 第六条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制定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管理制度,对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应加强对授权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指导,根据工程现场管理实际需要或合同约定,配备合格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和试验检测人员,并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母体试验检测机构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体系内审每年不少于1 次。 第七条工地试验室应在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授权的范围内,为承担的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服务,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第八条工地试验室应当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独立开展检测工作,不受任何干扰和影响,保证试验检测数据客观、公正、准确。 第九条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具体负责国家及省审批、核准或列入国家及省基本建设计划的交通建设重点工程工地试验室的管理、业务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管理浅谈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管理浅谈 摘要:本文结合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的建设、管理工作实践,从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队伍自身建设,试验检测质量把关等方面入手,浅谈如何做好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工作的管理和方法。 关键词: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质量;管理 伴随着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意见》的出台,更加明确了中心试验室的职责范围,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是施工阶段质量保证体系中最基础、最关键的环节,是对工程质量检测及控制的主要管理部门,承担着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任务。它是现场试验检测的主体,承担着大量的试验检测数据工作。而试验检测是评价工程质量,指导工艺控制的重要手段,涉及到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是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加强中心试验室的管理工作,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为首要任务。 1、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及内部管理 1.1 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 中心试验室作为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首先应加强中心试验室基础设施建设,为工程质量把关提供良好的基础保证。项目建设者应提高对中心试验室的重视程度,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在中心试验室建设时选择合适的场所,请专业人员根据中心试验室不同功能要求对电路、仪器摆放等进行设计,将场所按要求进行改造,使其环境条件等各方面达到规范要求,为试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奠定基础,尽量建设一个标准化的中心试验室。 1.2 中心试验室内部管理制度 中心试验室的管理要“以人为本”,让参与项目建设的全体试验检测人员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自控意识,树立全心全意的服务意识,树立试验检测单位的标杆意识,树立警钟长鸣的忧患意识,使“四个意识”真正成为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自身行为的准则,更好的投入到公路建设大项目中去。作为项目中心试验室,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制定内部管理制度。中心试验室设备必须齐全,并及时负责维护、修理、保养。应当建立账、卡、物管理制度;建立岗位责任制,责任人对设备的保养、维修、使用及中心试验室的安全负有全部责任;建立设备检定制度;建立日常使用维护制度;建立使用维修制度;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试验检测工作管理。严格执行试验规程及技术标准,健全原始记录填写及保管制度。试验检测资料管理。试验检测资料必须做到准确、齐全、及时、规范,应及时规范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记录。 2、加强中心试验室试验检测队伍建设

高速公路中心试验室在工地试验检测专题会议发言材料

***段**至**标试验检测专题会议发言材料 一、试验检测管理方面 1、试验检测工作的类型及要求 主要包括: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工艺试验、抽检试验、验收试验 (1)、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在施工前对各项工程的内在品质进行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包括各种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标准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等,试验程序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合理的时间内,先由承包人完成标准试验,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试验室平行验证后报送中心试验室验证审批,最后报总监办及项目办备案。(按标准试验审批表要求报送)。(前期低标号砼配合比试验、土工试验等) 未经批准的任何标准试验数据,不得用于工程施工。 (2)、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进场材料或结构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是否可用于工程。验证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构件订货之前,要求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资质、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承包人应将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及自检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每批材料进场报驻监办试验监理工程师验收,并应建立进场材料台帐,用于什么工程部位必须按监理签认批准执行,并在台帐中注明。 2)工程用原材料或构件运入现场后,承包人应按相关标准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在施工过程中,驻监办按不少于20%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试验,中心试验室则按不少于3%的抽检频率独立抽检并完成试验检测工作。 不合格的原材料或商品构件严禁用于工程。 (3)、抽检试验 抽检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或施工完成后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填筑材料的密实度、各种材料及构件的强度等项目的抽样检测工作。 1)除部分外委试验外,禁止承包人的自检资料和监理及中心试验室的抽检资料共享。 2)中心试验室应独立完成不少于全频率的3%的抽检频率,并随时对驻监办试验室和

最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 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制度 公路项目C01项目经理部 目录 1 试验室组织机构 (4) 1.1 概况 (4) 1.2 业务培训 (4) 2 职责范围 (4) 2.1 试验室的职能 (4) 2.2 试验室主任职责 (5) 2.3 技术负责人职责 (5) 2.4 试验检测人员职责 (5) 2.5 其他试验人员职责 (6) 4 试验工作管理 (6) 4.1采用标准:. 6 4.3 试验原始记录、报告的规范、整理及归档 (6) 4.4 试验程序:. 6

4.5 资料管理制度: (7) 4.6 试验检测工作制度 (7) 4.6.1 样品的检验、复验制度: (7) 4.6.2 原始数据记录 (7) 4.6.3 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保证制度 (8) 4.6.4 测试数据校验制度与校验方法 (8) 4.6.5 检验报告的填报、审批及发放制度 (8) 4.6.6 原始记录、检测报告的保密制度 (9) 4.7 报表制度 (9) 5 仪器设备管理 (9) 5.3 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制度 (9) 5.4 仪器设备的使用维修管理制度 (10) 5.5 仪器设备的标志管理办法 (10) 5.6 仪器设备封存、报废制度 (10) 6 试验室管理 (11) 6.1 试验室管理制度 (11) 6.2 环境卫生制度 (11) 6.3 测试中断处理办法 (11) 6.4 化学试剂及低质易耗品管理制度 (12) 6.5 保密制度 (12) 7 关于本管理办法的说明 (12)

为确保公路C01合同段的工程质量,严格过程控制,为生产、技术提供过程与最终检测结果,制订本制度。 适用公路项目C01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的管理。 1 试验室组织机构 1.1 概况 本试验室为工地临时性试验室,包括土工试验、结构物试验和沥青试验。属项目部自控工程质量的中心,试验报告具有自检效力。试验室共4人:试验室主任1人,技术负责人1人,试验员2人、试验工2人。试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都有工程师证书;工地试验室为本试验室的分支机构,目的在于方便施工。试验室人员配置见表1-1。 1.2 业务培训 试验室人员接受指挥部的业务培训,并由试验室主任对员工采取讲座培训形式进行业务与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能。 2 职责范围 2.1 试验室的职能 (1) 接受上级试验室的指导、检查和监督;从事具体试验检测工作。

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试验室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高速公路试验 室管理办法

试验室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加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明确各级试验室的责任,提高各级试验室工作水平,切实做好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项试验检测工作,严把质量关,特制定本办法。 2.质检体系 2.1.市高指原则上应建立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如采取委托等其他形式必须报经省高指同意。市高指中心试验室是现场质量控制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总监及其办事机构中对整个工程项目质量进行数据控制和检验测定的专业部门。 2.2.驻地监理组试验室应按监理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驻地监理组试验室的任务是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工艺、配合比、强度等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工程项目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2.3.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应按施工合同规定的要求建立。承包人试验室应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省高指文件等要求做好本工程所有的试验、检测、自检工作。 3.工作依据 3.1.国家及部颁发的有关监理、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等; 3.2.省高指和市高指签订的项目委托建设管理协议等管理文件; 3.3.省高指、市高指和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监理服务合同等; 3.4.省高指颁发的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文件和质量技术标准等。 4.主要工作职责及内容 4.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

4.1.1.市高指中心试验室应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工地试验室情况、检测资料、检查频率、质保质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4.1.2.于业务上应接受省高指检测中心的指导,且积极配合省高指检测中心做好质量现场抽查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应组织扩大检查,且于半月内对有关质量问题的处理结果报送省高指。 4.1.3.各项施工前,根据“监理规范”及现场质量控制的要求按批量及频率对进场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的验证试验,以决定是否能够用于工程;且对各项工程的内于品质进行数据收集,以提供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和承包人、驻地监理组平行进行必要的标准试验,来确定标准试验的参数或指标。 4.1.4.各项工程实施中,于承包人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全频率抽样试验以及监理试验室抽检合格的基础上,对进行独立性抽样试验检查。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于质量进行验收试验且作出评定。 4.1. 5.除应承担独立进行的试验项目外,市高指中心试验室仍应对承包人及驻地监理组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的设备功能、人员资质、操作方法、检测频率、资料管理等工作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于做好自身仪器标定工作的同时,应定期和不定期对承包人和驻地监理组的试验仪器进行检验,且监督其定期将仪器交政府监督部门进行标定。 4.1.6.当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试验结果和承包人的试验结果或驻地监理组的试验结果不壹致时,原则上应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的结果为准;当承包人对驻地监理组的试验数据及检查结果有异议时,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高指中心试验室申请,若市高指中心试验室认为有必要时应重新抽检核实且提出意见。如认为没必要时,则于申请上直接予以批复。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建设标准

XX绕城快速干道建设项目路基桥涵工程工地试 验室建设标准 (试行)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要点》及招标文件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一、基本要求 1、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遵循科学、客观、严谨、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为工程建设提供真实、准确的试验检测数据和报告。 2、工地试验室应根据工程项目内容和规模进行设置,既要满足工程质量控制需要,同时要满足布局合理、安全环保、环境整洁等要求。 二、机构设置 1、施工、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单独设立。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机构应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母体检测机构应在其等级证书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对工地试验室进行授权,为工程建设项目提供试验检测数据,工地试验室不得对外承揽试验检测业务。 3、母体检测机构应定期对授权工地试验室进行检查指导,确保授权工作规范有效;检查过程应有记录,检查结果应有落实和反馈。 4、工地试验室要通过榆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验收。

三、驻地建设 1、工地试验室规划应遵循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分区明确、组织协调顺畅的原则。 2、工地试验室应将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设置,工作区总体上可分为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功能室应根据工程内容和特点设置,分为土工室、水泥室、水泥砼室、力学室、标准养护室等。 3、工地试验室功能室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操作台,操作台应选用坚固、防滑、耐腐蚀材料,几何尺寸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外观应整洁、美观、方便操作。功能室地面应平整、防滑、耐磨。 4、工地试验室的面积应满足试验检测工作和环境条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 5、工地试验室应有良好的采暖、通风、采光条件。水泥、水泥混凝土、标养室应配置空调。 6、工地试验室应采用独立的专用线路集中配电,并设置应急电源,保证试验检测工作正常、连续开展。电线、电缆的布设应符合有关技术标准,保证使用安全。 7、工地试验室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防盗和环保设施,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8、标准养护室的墙体和屋顶应进行防潮和保温处理,地面应设置储水装置,方便养护水回流,防止地面积水。 9、各功能室、办公室和资料室应设置统一规格的门牌标识。办公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框图、主要管理制度、岗位职责等,各功能室内应悬挂主要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上墙图表参照《榆林绕城快速干道西段建设项目文明工地建设标准》执行。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试行) 福建省交通厅 二OO八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02) 第二章工地试验室的设立 (03) 第三章工地试验室的认定 (05) 第四章试验检测工作要求 (06) 第五章监督管理 (09) 第六章附则 (10) 附表一《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 (11) 附表二《工地试验室场所面积一般规定》 (11) 附表三《福建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申请表》 (12) 附表四《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19) 附表五《代理母体试验室授权书》格式 (20) 附件一工地试验室检查认定批文格式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保证工地试验检测工作质量,促进公路水运工程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2005年第12号令)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检测及管理工作,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地试验室,是指工程施工或监理单位为完成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试验检测工作,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的工作期限从项目业主认定之日开始到工程交工验收为止。 第四条省交通质监站负责对全省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管理,设区市质监站负责对辖区内交通建设工程项目工地试验室进行监督检查,各项目业主负责本项目工地试验室的检查认定和日常监管工作。 第五条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承担工程项目的标准试验、验证试验和工艺试验。 二、承担原材料的检验工作。 三、提供控制施工质量所需要的试验检测数据。 四、进行各工序和各单位工程完工后的试验检测,并为工程质量评定和交工验收提供试验检测资料。 第六条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对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进行日常监管。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举措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举措 对于公路工程建设而言,试验检测具有重要的地位,是确保公路工程建设质量的主要手段,因此做好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有着现实的意义。需要做好基础数据填写与处理工作,充分的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工程原材料技术指标与配合比等检测项目数据,做科学的处理与分析,实现科学化决策,提升工程管理工作效率,确保检测数据的科学性以及及时性。 1工地试验室概述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指的是: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为加强质量与检验工作的管控,在公路工程现场所设置的临时试验检测机构。工地试验室运作周期是工程施工全周期,按照交通运输部门相关规定,授权执行,即由工地试验室申请检查认定,由项目业主认定,并且将工地试验室认定结果,报备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要具备乙级以上资质,具备工程检测资质,以确保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水平。 2工地试验室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工地试验室工作效率低下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工作需要和其它部门相互配合,比如质检部与工程部等,就管理实际来看,多数工地试验室存在着部门脱节问题,各部门之间配合不畅,使得工地试验室工作效率低下。除此之为项目

经理部对工地试验室的行政干扰程度较大,使得工地试验室难以独立运行。 2.2信息化水平较低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现代化设备与技术等被广泛的应用到公路管理工作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多数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尚未具备信息化管理能力,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使得工程试验检测工作效率得不到保证,极大程度上制约着工地试验室作用的发挥。除此之外部分工地试验室信息化管理存在漏洞,存在着金钱利益和权力的制约影响。 2.3工地试验室制度利用率低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制度的运用效率较为低下,尤其是县乡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制度的全面落实,需要施工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等共同做好工地试验室检查工作,当检查合格后,向上级交通质量监督部门报备。若能够采用工地试验室制度,则极大程度上提升工地试验室工作效率,及时反应施工现场情况,做好工程质量的实时检测,进而加强对施工过程的控制,做好施工纠偏工作。 3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措施 3.1 落实工地试验室制度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的质量管理工作效率的提升,需要加强对工地试验室制度的落实与管理。以往大中修公路工程项目的试验检测工作,通过采取的是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共用工地试验室的方式,而监理单位只是负责现场控制,因为施工单位多为本地企业,因此多采取母体实验室。近年来,随着公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带动着大中修项目的增加,工程资金投入较大,

高速公路工地试验室建设规划方案

试验室建设规划方案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一合同段 工地试验室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试验室建设规划方案 一、工程概况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为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工程起点桩号K98+858,路线起于三门县六敖镇,接三门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终点

桩号K201+239,终点与乐清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相接,路线全长。PPP-1合同段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浙江省公路水运监理有限公司(K99+000-K119+500)和杭州交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K199+500-K131+100)共同监理,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管理,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监督。PPP-1合同段桩号范围K99+000~K131+100,里程长度,包含一般路基、软土路基、桥涵、隧道、服务区及改河改路等施工内容。 根据业主及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建设的实际情况,对我部工地试验室进行了合理、有效、标准的规划。我部按照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设置符合规定和满足施工需要的工地试验室,依据(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指南)及浙江省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标准化建设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试验室建设 1、试验室的位置及基本情况 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第一合同段工地试验室选址为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珠光工业园二区。交通便利,通信便捷,满足办公、试验检测工作有效开展。试验室具有足够的建筑和使用面积,办公区设有主任办公室、办公室、资料档案室,试验区主要分为样品室、水泥室、土工室、集料室、混凝土室、养护室、力学室、化学室、比表面积室、留样室、外检测等。试验室总占地面积约为640m2,安全通道面积约为56m2。具体见附图1。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试验检测工作需要分别在大型构件预制场、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厅质监字[2009]18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工地 试验室管理工作的意见 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是工程质量控制和评判的重要基础数据来源,是工程建设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工地试验室管理,规范试验检测行为,提高试验检测数据的客观性、准确性,保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监督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工地试验室管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工地试验室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指导与监督管理。要以规范试验检测行为和提高工地试验检测工作水平为主线,落实责任制,推动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工地试验室独立规范运行的外部环境,有效发挥工地试验室对工程质量的控制和指导作用,促进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二、需设立工地试验室的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合同文件中明确工地试验室的检测能力、人员、仪器设备配备要求,督促中标单位保证工地试验室的投入,加强对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工作的监督检查,按照《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要求开展对工地试验室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信用评价工作。 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需要或合同约定,在工程现场可自行设立工地试验室,也可委托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设立工地试验室的母体均应具有相应的《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以下简称等级证书)。 建设单位也可通过招标等方式直接委托具有等级证书和《计量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计量证书)的第三方试验检测机构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监理的全部或部分试验检测工作。 任何单位不得干预工地试验室独立、客观地开展试验检测活动。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方案

公路工程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方案

XXX公路工程项目 工地试验室 试验检测方案 XX有限公司 XX公路XX合同段工地试验室

5月30日 目录 第一章综合说明--------------------------------04 第二章工程概况--------------------------------06 第三章组织机构框图----------------------------10 第四章试验室人员岗位职责----------------------11 第五章试验室管理制度--------------------------15 第六章试验检测项目、取样方法及频率规定--------22第七章标准和试验规程--------------------------27 第八章试验检测工作流程图----------------------30 第九章抽样计划安排--------------------------- 31 第十章检测质量保证方案------------------------31 第十一章现场工程质量方案------------------------34 第十二章内业资料管理方案------------------------37

第一章综合说明 一、编制依据 1、交通部施工规范、验收规范、试验规程 2、国家标准和相关规范 3、施工图及招标文件 4、XX有限公司《质量管理手册》 5、总监办试验室实施细则 6、现场调查资料 二、编制目的 根据本合同段工程特点及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本项目试验计划,提前做标准试验以服务施工生产,控制进场材料、半成品质量和施工质量。 三、编制原则 1、确保满足合同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对本标段试验检测方面的要求。 2、充分考虑本合同段工程特点及施工环境。 3、根据我项目的施工水平,结合类似工程经验及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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