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合同法习题集3(含答案)

一、单选题:

对以下题目的答案有疑问:第26,50,56,67,69,72,83,86题,请老师给出正确答案

26.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诚实信用原则

B.格式条款

C.法律法规规定

D.非格式条款

答案:D

解析:这是《合同法》第41条的明文规定。

50.甲和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甲,并向甲交

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

A.甲和丙

B.乙和丙

C.甲、乙和丙

D.宏都干洗店和丙

答案:D

解析:合同一方主体是丙没问题,关键是另一方当事,干洗店是甲乙合伙开的,虽然是甲具体操作了与丙的交易,但甲代表的是干洗店,而非他自己,因此合同的另一方主体应该是干洗店。

56.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 )

A.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B.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D.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B

解析: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法》第56条),所谓自始,就是自合同成立时或订立时。

67.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

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A.过错责任原则

B.过错推定原则

C.公平责任原则

D.无过错责任原则

答案:D

解析:无过错责任原则与严格责任原则在中国经常通用,我讲课就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教材用的是严格责任原则。

69.甲与乙订立了一份苹果购销合同,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

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与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乙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法院支持的诉讼请求是什么?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C、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答案:C

解析:定金罚则与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选其一,因此B错误。如果适用定金罚则,则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其中有4万是乙支付给甲的,乙实际只获得4万元的补偿;如果适用违约金,则可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由于乙不能再履行合同,只能解除合同,双方返还,甲应将收取的4万元返还给乙,这样乙能获得6万元的补偿。所以C对乙最有利。

72.甲向乙购进一批玉米,双方约定,合同履行地在乙所在城市S市。5月1日乙为甲代办托运运往

M县。在运输过程中,5月3日甲与丙签订协议,将将批玉米转让给丙,在M县火车站交货。5月4日由于遇到洪爆发,火车在运输途中出轨,玉米损失。该损失应由谁承担?

A、甲承担

B、乙承担

C、丙承担

D、甲与丙分担

答案:C

解析:《合同法》第144条,出卖运输途中的标的物,风险自合同成立时由买受人承担。甲丙之间的买卖就是出卖运输途中的货物,风险在5月3日合同成立时转移给丙,因此5月4日的损失应由丙承担。

83.甲向乙订购15万元货物,双方约定:“乙收到甲的5万元定金后,即应交付全部货物。”合同订

立后,乙在约定时间内只收到甲的2万元定金。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A.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成立

B.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不生效

C.实际交付的定金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定金合同的变更

D.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20%,定金合同无效

答案:C

解析:定金合同是实践性合同,交付的金额比约定金额少时,就以交付的金额生效,视为定金合同变更的,而不是不成立,也不是不生效。双方约定的定金数额太高,超过了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不是整个定金合同无效。

86.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有意购买者在

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认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

答案:D

解析:乙并无订立合同之意,不是法律上的意思表示。

3.91题是赠与合同吗?为什么要选C呢?

91.甲欠丙800元到期无力偿还,乙替甲还款,并对甲说:"这800元就算给你了。"甲称将来一定奉

还。事后甲还了乙500元。后二人交恶,乙要求甲偿还余款300元,甲则以乙已送自己800元为由要求乙退回500元。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甲应再还300元

B.乙应退回500元

C.乙不必退回甲500元,甲也不必再还乙300元

D.乙应退还甲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答案:C

解析:是赠与合同。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因此,甲乙交恶后,尚未交付的300元不必再交付,即甲不必再还乙300元。同时赠与物交付后,没有法定情形,不得随意撤销赠与,因此乙不必退回甲500元。

4.99和106题的区别在哪?老觉得他们两个题目很相似,可是答案却不一样

99.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

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乙得知此事,诱使甲8岁的儿子从家中取出此画给自己。该画在由乙占有期间,被丁盗走。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下列哪个人?

A.甲

B.乙

C.丙

D.丁

答案:A

106.甲将一辆汽车以15万元卖给乙,乙付清全款,双方约定七日后交付该车并办理过户手续。丙知道此交易后,向甲表示愿以18万元购买,甲当即答应并与丙办理了过户手续。乙起诉甲、丙,要求判令汽车归己所有,并赔偿因不能及时使用汽车而发生的损失。关于该汽车的归属,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归乙所有,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B.归乙所有,乙只能请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C.归丙所有,但甲、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D.归丙所有,但丙应赔偿乙的损失

答案:A

解析:第106题较简单,就是甲乙的合同有效,乙要求甲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丙是恶意第三人,不能适用善意取得。汽车的归属不等于汽车的所有权,在甲向乙履行合同前,由于汽车的登记在丙的名下,所以其所有权归丙所有,但汽车的归属应当是归乙的。(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合法占有的他人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的制度。因无权处分签订的合同效力为效力待定,但善意相对人可以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第99题较复杂,如果只有前面的情节即“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丙听说后,表示愿出比乙高的价格购买此画,甲当即决定卖给丙,约定第二天交货。”如果乙在甲交付给丙后得知此事,则结论与第106题相同,即乙可要求甲履行合同,丙是恶意第三人,不适用善意取得。但乙是在甲交付给丙前得知此事的,即使乙诱使甲的儿子把画交给自己,乙也只是取得了画的占有,不享有所有权,所有权依然归甲。画被盗走后,该画的所有权依然属于甲,这是个物权法理论,物权是绝对的。

102. 甲和乙之间有借贷关系,后二人结婚。此时,甲、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

A.因混同而消灭

B.因混合而消灭

C.因结婚而消灭

D.因免除而消灭

答案:D

解析:二人结婚后,其婚前的债权债务不会混同,若有免除行为则因免除而消灭。

93. 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

得告发乙"。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答案:D

解析:该协议是部分无效,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的部分有效,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无效。因此,选D。

二、多选题

对以下题目的答案有疑问:第8 ,11 ,35 ,44 ,49 ,50题,请老师给出正确答案

8.甲农场于7月2日向乙农场发出要约,要卖给乙农场一头种牛,甲农场要求乙农场15天内答复。

甲农场的要约于7月5日到达乙农场。7月3日,甲农场又给乙农场去信,该种牛对本场意义重大,不能出售,请乙农场原谅,第二封信于7月6日到达。乙农场7月7日回信表示接受甲农场的一切条件,该回信7月10日到达,甲农场拒绝交货,请根据已知条件,选择下列正确的选项()。

A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为要约已被撤销

B 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因为要约没有被撤销

C 甲、乙之间的合同于7月10日承诺到达时成立

D 甲、乙之间的合同不成立,因此乙只能追究甲的履约责任,不能追究其违约责任

答案:B、C

解析:因为甲在要约中注明了有效期,所以该要约是不能撤销的。因此选BC。

11.周某(买受人)与卞某(出卖人)签订了买卖一幅“寿”字图的合同之后,周某又将该画加价5%

转卖给程某,说好让程某到卞某处取画。周某与卞某约定卞某直接把画交给程某,程某取画时,卞某以周某给的价太低为由予以拒绝,请问下列各项正确的是()。

A.周某将债权转让给了程某

B.周某与卞某之间约定的是向第三人履行

C.周某与程某之间的约定是由第三人履行

D.程某有权追究周某的违约责任

答案:B、C、D

解析:首先周程之间不是一个债权转让合同,只是一个普通的买卖合同,因为二人约定的是由程某到卞某处取画,而未提及周卞间的合同,因此,周某与程某之间的合同是由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周某与卞某之间合同的是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而卞程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程只能追究周的违约责任。

35.刘某欲将其对许某享有的债权转移给王某,该债权附有房产抵押并有其他专属于刘某自身的从权

利。关于这一行为,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刘某转让其债权,应当通知许某

B.刘某转让其债权,该债权的有关从权利亦当然转移给王某

C.由于房产抵押转让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因而只有在办理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该债权转让行为

才生效

D.在债权转让后,如果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许某可以对王某主张因刘某履行不符

合约定所产生的抗辩

答案:AD

解析:债权让与应通知债务人,因此A应选。专属于债权人的从权利不必然转移,因此不选B。C的前半段是对的,但后半句的结论不对,C不选。D正确,因为刘某事前对许某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属于债权的瑕疵,这种瑕疵是与债权一同转移的。

44.甲于1999年10月30日表示将赠与乙5000元,且已实际支付乙2000元,同年12月1日,乙在

与甲之了丙的一次纠纷中,将丙打成重伤,下列选项中哪些是正确的?

A、甲可以撤销对乙的赠与

B、丙有权撤销其父对乙的赠与

C、若甲行使撤销后,应在2000年10月30日之前行使

D、甲可以要求收收乙返还已赠与的2000元

答案:AD

解析:首先,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A对(合同法第192条);其次,撤销赠与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D对(合同法第194条);B不对,丙不享有撤销权;C不对,因为,撤销权的期限是1年(合同法第192条),应在2000年12月1日前行使。

49.甲与乙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一幢房屋卖与乙。双方同时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购房款35%的

违约金。但在交房前甲又与丙签订合同,将该房卖与丙,并与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A.乙可以自己与甲签订的合同在先,主张甲与丙签订的合同无效

B.乙有权要求甲收回房屋,实际履行合同

C.乙不能要求甲实际交付该房屋,但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D.若乙要求甲支付约定的违约金,甲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答案:CD

解析:甲丙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意味着丙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而乙对该房屋享有债权,依所有权优于债权,丙的权利优于乙,乙即使签订合同在先也无法请求甲履行合同,丙却可以。但乙可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50.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应适用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

B.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出卖人确定

C.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D.试用期间,买受人没有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则应当购买标的物

答案:BC

解析:《合同法》第170条,没约定试用期间的,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出卖人确定,所以A不对,B对。《合同法》第171条,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C对。《合同法》第171条,试用期间,买受人可以买也可以不买,无需理由。

三、不定项选择:

麻烦罗老师给我们讲解一下不定选择的第3题。

解析:首先,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因为甲把别墅交付给乙了,所以其风险应由乙承担(买卖合同标的物的风险承担及利益承受均以交付为界限),但由于没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以别墅的所有权仍归甲。因此,别墅被焚毁

的损失由乙承担。

其次,甲丙之间的合同。甲丙签订合同时,甲仍有处分权,但由于之前存在的甲乙间的合同,因此甲与丙签订合同对丙而言是一种欺诈行为,合同的效力为可撤销可变更。又由于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所有权转移至丙。

甲与丙签订合同并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行为,对于乙而言,是一种违约行为。此时,别墅的风险由乙承担,所有权归丙,甲对别墅已不享有权利。

因此,如果别墅没被焚毁,所有权人丙可要求乙搬走。

最后,甲与丁签订合同,是一种欺诈行为,合同的效力为可撤销可变更,丁享有撤销权;同时甲又是无权处分,从这个角度来讲合同的效力为效力待定,其效力的确定依赖于丙的追认与否。这里甲丁的合同效力出现了一种非常特殊的两种形态的竞合。

四、案例分析

第9题答案:

(1)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应为可变更可撤销)

(3)甲与乙、甲与丙签订的买卖合同都有效。(×)

(4)乙对甲的请求权效力优先于丙对甲的请求权效力,因为甲与乙签订合同的时间先于甲与丙签订合同的时间。(×)(由于丙已经是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丙的请求权要优于乙的请求权。)

(5)乙对甲的权利,与丙对甲的权利都是债权请求权,所以二者权利效力是平等的。(×)

(6)乙对甲出卖的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享有占有权和请求权)

(7)丙对甲出卖的房屋享有绝对权利。(√)(享有物权,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8)乙无权拒绝丙的要求。(√)(合同的相对性)

(9)若乙退出房屋,则有权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

(10)若乙退出房屋,则有权要求丙承担赔偿责任。(×)

ps:动产与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如何判断?

比如车和房子,一方已经交付钥匙,一方已经付款,但相关证件没有交付,或是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请问这种情况下所有权是否发生转移?

解析:不动产如房子所有权转移以登记为准,动产如车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在买卖合同中,交付和所有权的转移是经常分离的。

南通《合同法》试卷 A及答案

南通大学2018至2019学年度第二学期继续教育学员考试试卷(闭卷)学院专业年级 《合同法》课程A卷 总分题号一二三四五六题分 核分人得分 考试时间:201年月日上、下午 学号:姓名: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买卖合同B.委托合同C.保管合同D.借贷合同 2.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B.诚信原则C.非格式条款D.法律规定 3.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B.经常居住地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D.合同签订地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A.诉讼时效B.除斥期间C.履行期间D.以上都不是 5.违约行为是当事人()。 A.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B.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 C.应当对合同不能成立负有责任的行为D.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人身和其他财产损失的行为6.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A.买受人承担B.出卖人承担C.担保人承担D.第三人承担 7.当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支付利息期限时,借款期间不满()的,应当在退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A.3个月B.6个月C.12个月D.24个月 8.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 A.不承担连带责任B.承担连带责任C.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D.由法律作出规定9.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A.研究开发人所有 B.委托开发人所有 C.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所有D.国家所有 l0.行纪人依行纪合同从事行纪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买卖合同,在该买卖合同关系中,行纪人属于()。 A.当事人B.代理人C.居间人D.利害关系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有()。 A.平等、自愿原则 B.公平原则 C.合法原则 D.诚实信用原则 E.保护公序良俗原则 2.下列合同中,可撤销的情形是()。 A.因重大误解而订立B.因显失公平而订立 C.因一方受欺诈而订立 D.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E.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 3.我国合同法律制度规定当事人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 A.支付定金B.赔偿损失C.中止履行合同D.继续履行合同E.采取补救措施4.借款合同抵押担保中不得抵押的财产有()。 A.土地所有权B.国有土地使用权 C.宅基地土地使用权 D.某大学校舍E.夫妻离婚涉及有争议的财产 5.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 A.保管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仓储保管业务的民事主体B.其保管的对象是动产 C.其保管的对象是不动产D.为诺成、双务合同 E.为有偿、不要式合同 6.属于民法体系中的单行法有()。 A.竞争法B.商标法C.专利法D.合同法 E.继承法 7.下列义务属诚信义务的是()。 A.通知义务B.协助义务 C.保密义务D.履行义务 E.及时义务 8.随着合同关系的终止而消灭的权利有()。 A.抵押权B.违约金债权C.主债权D.从债权 E.利息债权9.不可以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有()。 A.所有类型的赠与合同B.一般的赠与合同 C.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D.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 E.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 10.委托合同终止的一般原因有()。 A.合同履行完毕B.合同有效期届满C.完成受托事务D.履行已不可能E.合同被解除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不安抗辩权—— 2、表见代理—— 3、预期违约—— 4、缔约过失责任—— 5、法定抵销——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2018全文 一、总则 1、《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的“等组织”不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基金会等其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的单位。 2、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经用人单位授权或同意,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当分公司不能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时,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招用除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以外的劳动者,即与其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4、劳动合同法所指的劳动者,应当年满16周岁,且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 5、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农村劳动者(乡镇企业职工和进城务工、经商的农民除外)、现役军人、家庭直接雇佣的保姆以及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6、用人单位招用与外单位保持全日制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招用自主择业转业退伍军人,应当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招用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9、用人单位招用港、澳、台地区的人员,应当办理港、澳、台人员就业证,并依法订立劳动合同。 10、外国企业驻华办事机构、外国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招用劳动者,按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11、用人单位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经过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由用人单位决定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的实施。 12、总公司以下发文件的形式要求子公司执行总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子公司在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后,该规章制度才能作为子公司用工管理的依据。 13、用人单位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或决定的重大事项,自动适用于新招用的员工,但用人单位必须履行公示或告知义务。 在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若新招用的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

《合同法》试卷及答案

大连理工大学城市学院2009~2010学年第2学期考试课程名称:《合同法》考试类型:开卷 一、甲企业(本题下称“甲”)向乙企业(本题下称“乙”)发出传真订货,该传真列明了货物的种类、价格、数量、质量、供货时间、交货方式等,并要求乙在10日内回复是否应允出售该货物。乙接受甲发出传真列明的条件并按期回复。甲在接到传真后要求签订书面合同。乙在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况下按甲提出的条件发货,甲收货后未提出异议,亦未付货款。后因市场发生变化,该货物价格下降。甲遂向乙提出,由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关系不能成立,故乙应尽快取回货物。乙不同意甲的意见,要求其偿付货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试述甲传真订货、乙回复这两种行为的法律性质。(15分) (2)买卖合同是否成立? (5分) (1)甲传真订货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邀请。因该传真欠缺价格条款,邀请乙报价,故不具有要约性质。乙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约要具备两个条件,第一,内容具体确定;第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乙的报价因同意甲方传真中的其他条件,并通过报价使合同条款内容具体确定,约定回复日期则表明其将受报价的约束,已具备要约的全部要件。甲回复报价行为的性质属于承诺。因其内容与要约一致,且于承诺期限内作出。 (2)买卖合同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 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 接受的,该合同成立。本题中,虽双方未按约定签订书面合同,但乙已实际履行合同义务,甲亦接受,未及时提出异议,故合同成立。 二、甲乙双方口头约定购销合同,甲方向乙方购买20万瓶酒,货款为24万元,交货提款,同时约定乙方须加贴某名牌商标,以便甲冒充出售名酒。在合同履行时,甲方借口手头紧,只付了15万即提走全部货物。乙方一再催讨无果,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催款。 根据上述情况,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该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10分) (2)双方各自返还财物给对方是否可以?为什么?(5分) (3)该合同若无效,应从何时开始?(5分) 1.该购销合同无效.因为根据合同法笫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和或者第三人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不行.根据合同法笫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和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3.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法争议经典案例1

劳动合同法争议经典案例 王某在S公司第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于2009年3月10日到期,2009年3月10日后王某仍继续在S公司工作。由于S公司人事的疏忽,直至3月底结算当月工资时,才意识到王某的劳动合同已到期。 S公司人事部遂于4月5日向王某用EMS寄出两份劳动合同,请王某签字。3日后,S公司收到签有王某姓名的劳动合同。2009年8月王某突然向上海市某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声称公司于旧劳动合同到期后,至今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按照法律相关规定,自2009年3月10日起支付双倍工资。仲裁期间,公司提交签有王某姓名的书面劳动合同,但经公安机关笔记鉴定,劳动合同上王某的姓名并非出自王某所签。 【律师分析】 拒绝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无法拿到经济补偿金 孔琪表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若一直未予订立,从第二个月起,用人单位须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而对于劳动合同到期后未能及时与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不予以一个月的宽限期。 本案中,经权威部门鉴定,该书面劳动合同上签字并非王某签字,这意味着这份书面劳动合同失去真实性,公司无法证明双方之前存有书面劳动合同。但公司人事部持有EMS 寄出凭证以及送达到对方的回执,且寄出凭证上的邮件内容一栏明白无误地写着“劳动合同”及该合同编号。此外,亦有电子邮件证明公司就签订劳动合同多次与王某沟通。故此,可以得出公司已履行了与王某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法律强调的只是用人单位一方的“订立”合同义务,而没有讲“持有”、“保存”的义务加于用人单位。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也有规定,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合同法习题及答案详解

合同法同步练习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观点是正确的()。 A.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B.技术发明是单方法律行为 C.发现埋藏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D.拾得遗失物是单方法律行为 2.遗赠扶养协议抚养()。 A.只能适用《继承法》,不能适用《合同法》 B.是身份合同 C.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 D.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主合同与从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两个不同的合同()。 A.主合同无效,从合同有效,但可以有例外 B.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然无效 C.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重合 D.主合同的当事人与从合同当事人不能重合 2.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以上四种合同()。 A.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B.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C.第三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D.第四个合同是实践合同 3.下列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A.婚姻协议 B.婚前财产协议 C.婚后财产协议 D.分家财产协议 4.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甲与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 A.属于法定之债 B.属于意定之债 C.属于诺成合同 D.具有相对性 5.下列合同适用《合同法》()。 A.政府采购合同 B.以悬赏广告为要约订立的合同 C.以招标、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 D.以拍卖方式订立的合同 6.下列合同中,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的有哪些()? A.保管合同

B.委托合同 C.借款合同 D.互易合同 E.租赁合同 7.下列哪些合同既属于诺成合同又属于有偿合同()? A.买卖合同 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租赁合同 D.支付保管费的保管合同 答案 第一章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 【理由】 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合同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B、C、D项是事实行为,即非表意行为,故排除。 2.【答案】D 【理由】 遗赠扶养协议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因此是债权合同;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二)项选择题 1.【答案】AC 【理由】 (1)《担保法》的5条第1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因此排除B项,肯定A项。 (2)作为从合同的担保合同,其担保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因此,肯定C项,否定D项。2.【答案】A、B 【理由】 (1)《合同法》第367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A项正确。(2)《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故B项正确。 (3)诺成合同是一般状态,实践合同是特殊状态,法律一般只对特殊状态作出规定,法律没有规定货物运输合同是实践合同,因此可以反推运输合同是诺成合同。这也符合理论界的一般认识。故C项错误。 (4)D项错误,理由与第3点相同。 3.【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因此排除A项。(2)B、C、D项是关于财产关系的协议,不涉及人身关系,因此适用合同法的规定,B、C、D正确。 4.【答案】B、C、D 【理由】 (1)合同是基于当事人意志建立起来的交易关系(无偿合同除外),因此B项正确,排除A项。 (2)买卖合同不要求标的物之交付合同作为成立或生效的条件,因此属于诺成合同,故肯定C项。 (3)相对性是指债只对特定的当事人发生效力,合同之债与其他债一样,具有相对性,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只在甲、乙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故肯定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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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释义- 详解《劳动合同法(草案)》 3月21日,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草案《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为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之前我国只是在1995年版(1994年发布)199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劳动法》第三章专门用来规范劳动契约关系。在国外,这部法律通常被命名为《雇工权利保障法》,是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重要护身符之一。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法律界人士分析,法案将于今年8月正式向社会颁布,具体实施估计要到明年年初。 痼疾一:不签合同 处方:不签合同=无期限雇用 新草案第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3种。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 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劳动者为用人单

位提供劳动之日起成立。 老1995年版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专家解读:1995年版劳动法对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而草案中明确,已存在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有其他意思表示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当及时补办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手续。其实目前用人单位存在大量的事实用工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这条内容使得许多执意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没有退路。 痼疾二:派遣用工两边不管 处方:派遣者接受者各管一段 新草案第十二条规定:以劳动力派遣形式用工的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保障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每一名被派遣的劳动者不少于5000元为标准存入备用金。劳动力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单位订立劳动力派遣协议,并将劳动力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的劳动者。 草案第二十四条规定:劳动力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力派遣协议的约定,履行对被派遣的劳动者的义务;劳动力派遣协议约定不明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与劳动过程直接相关的义务由接受单位履行,其他义务由劳动力派遣单位履行。 老1995年版劳动法没有涉及有关劳务派遣的相关内容。 专家解读:劳务派遣市场的侵权行为并不少见,主要表现在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不上社保等,这些直接危害着被

合同法试题三(答案)

合同法试题(三) 部门: 姓名: 日期: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选出 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下列合同中不属于要式合同的有( )。 A.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 B.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 C.技术转让合同 D.国际贸易合同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有( )。 A.技术转让合同 B.租赁合同 C.房屋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双方代表人均在合同文本上签了字,但都未盖合同公章,不久甲方开始分批交货,乙方收货后付款。后因货 物质量问题诉至法院,该合同( )。 A.无效,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B.有效,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C.合同未成立,已履行部分双方返还 D.合同已成立,已履行部分不再返还 4.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1年的性质为( )。 A. 诉讼时效 B.除斥期间 C.履行期间 D.以上都不是 5.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规定甲公司应于某年8月1日交货,乙公司应于8月7日付款。7月底,甲公司发现乙公司财产状况恶化,无 支付货款的能力,并有确切的证据,遂提出终止合同,但乙公司 未允。基于上因素,甲公司于8月1日未按约定交货。依据合同法 原理,有关本案的正确表述是( )。 A.甲公司有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除非乙公司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B. 甲公司无权不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要求乙公司提供相应的担

保 C. 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但可以仅先交付部分货物 D. 甲公司应按合同约定交货,如乙公司不支付货款可追究其违约责 任 6.效力未定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 )。 A. 合同尚未成立 B.合同存在理疵尚待当事人进行补正 C.此类合同须经权利人的追认才能生效 D.合同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7.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合同后,甲公司将该合同转让给丙公司,这种 情形使就发生( )。 A.债的变更 B.债的移转 C.债的消灭 D.债的产生 8. 在下列哪种情形下,当事入有权解除合同( )。 A.已经成立的合同严重欠缺合同生效要件 B.已经成立的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 C.当事人履行的地点不适当,但末影响合同目地的实现 D.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 9.在铁路运输过程中,由于托运人、收货人或其所派押运人的过错,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害的,承运人( )。 A.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B.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C.只赔偿直接损失 D. 不负赔偿责任 10.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 )所有。 A.委托开发人 B.研究开发人与委托开发人共同 C.研究开发人 D.国家 11.根据合同法规定,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 A.1年 B.2年 C.3年 D.4年

劳动合同法顺口溜

劳动合同法顺口溜,希望对大家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有所帮助。二零零八年,一月一,这部法律要实施; 完善制度好管理,民主集中要告知; 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要处罚; 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确定; 必备条款有九项,培训保密福利待遇另约定。 试用期,有新规,今后不可再滥用; 违约金,有两条,培训竞业才能用; 想逃避,不签订,一月以后付双薪; 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 无固定期变化大,符合条件职工提出就签订。 履行合同按约定,足额发薪讲诚信; 如有拖欠或克扣,依法申请支付令; 违章指挥危害大,可以举报和批评; 法人换了无影响,合并分立仍履行; 变更合同要协商,双方签字书面形式做证明。 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 个人解除是七项,单位解除有九种; 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 经济补偿有七类,三种终止也在内; 解除终止按规定,违反法律双倍赔偿来弥补。 劳动合同法顺口溜,希望对大家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有所帮助。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这部法律要实施; 完善制度好管理,民主集中要告知; 要用工,双方谈,收取财物要处罚; 签合同,应协商,书面形式来确定; 必备条款有九项,培训保密福利待遇另约定。 试用期,有新规,今后不可再滥用; 违约金,有两条,培训竞业才能用; 想逃避,不签订,一月以后付双薪; 一年后,仍未签,自动视为无固定; 无固定期变化大,符合条件职工提出就签订。

履行合同按约定,足额发薪讲诚信; 如有拖欠或克扣,依法申请支付令; 违章指挥危害大,可以举报和批评; 法人换了无影响,合并分立仍履行; 变更合同要协商,双方签字书面形式做证明。解除合同莫随意,双方依法来办理; 个人解除是七项,单位解除有九种; 裁减人员有条件,特殊保护记心间; 经济补偿有七类,三种终止也在内; 解除终止按规定,违反法律双倍赔偿来弥补。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不足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几点不足 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通过,2008年1月1日正式施行,2012年经过一次修正。该法制定的目的在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经过几年的实施,该法确实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非常强大的作用,甚至有超过《劳动法》的地位之嫌。然而再优良的一部法律,都会有自身的不足之处,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这些不足之处会变得越来越明显,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对其进行一定的修正,以使其更好地服务于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接下来,笔者将会对目前的《劳动合同法》的几点不足之处,一一作出阐述。 一、企业用工管理方面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自主管理权的体现,按理说,只要该制度中的内容合理、合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的道德标准,则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管理模式去制定合乎其意愿的规章制度,以利于其更好的经营。然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民主”程序。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成为了该规章制度能否被用作裁判依据的重要因素之一。也正因为此,很多企业在用工管理方面一定程度的处于了不利地位。事实上,企业的规章制度要走“民主”程序是有一定的难度的,首先使众多站在不同立场的员工与企业管理者站在平等的地位上去达成共同的观点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其次企业的员工通常会有不稳定性的特点,而规章制度也不可能一直不停的修改;再次企业作为用工管理者,自负盈亏,理应根据自身的经营需求进行自主用工管理,而“民主”程序致使企业无法充分行使其用工管理权,对其经营管理造成了诸多不便。同时,由于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民主”程序的缺失,企业在根据规章制度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时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可能被裁决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产生进一步的赔偿,而这一切对企业来说是十分不公的。 笔者认为,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可以适当放开,不一定非得要经过“民主”程序才能被认可,只要其内容合法、合理、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对员工进行

合同法期末测试题及答案

合同法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l.无名合同是指( ) A.无名称合同 B.法律无明文规定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C.无内容合同 D.无形式合同 2.《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这一规定体现的是( ) A.适当履行原则 B.协作履行原则 C.经济合理原则 D.情势变更原则 3.上海某公司与宁波某公司订立一加工承揽合同,由宁波公司承揽加工3万件牛仔裤,合同中未约定履行地点,依合同法规定,该合同履行地应在( ) A.上海某公司所在地 B.宁波某公司所在地 C.上海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D.宁波某公司指定的地点 4.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无先后履行顺序之约定,当事人一方可在对方未履行之前,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这被称为( ) A.先履行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5.情势变更的前提,是合同成立后,作为该合同基础的事由发生了合同订立时不能预料的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是( ) A.由于主体不合格 B.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 C.由于违法 D.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 6.合同解除针对的标的是( ) A.无效合同 B.有效合同 C.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合同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 ( ) A.继续有效 B.效力待定 C.消灭 D.中止 8.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其依据是( ) A.诚实信用原则 B.自愿原则

有关合同法的试题及答案详解

有关合同法的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合同法调整的关系有。 A.婚姻关系 B.收养关系 C.监护关系 D.财产关系 2.下列合同中,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的是: A.技术转让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保管合同 3.我国《合同法》规定属于实践合同的有。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保管合同 D.借贷合同 4.采取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若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 A.格式条款 B.诚信原则 C.非格式条款 D.法律规定 5.下列合同中,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A.租赁合同 B.买卖合同 C.加工合同 D.借用合同 (答案)1.D 2.A 3.C 4.C 5.D 6.下列合同中,属于单务合同的是:。 A.赠与合同 B.买卖合同 C.租赁合同 D.承揽合同 7.合同的订立必须要经过两个法定阶段。 A.起草和抄写 B.意思和表示 C.要约和承诺 D.协商和谈判 8.合同成立的根本标志即在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它是指。 A.合同当事人完全相同的缔约目的 B.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业已作出了一致的意思表示 C.虽未合意但已有协议 D.当事人对合同的次要条款或者非必要条款业已达成协议 9.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A.合同签订地 B.合同承诺生效地 C.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D.当事人主营业地

10.在合同成立时,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合同的成立地点为。 A.承诺生效的地点 B.经常居住地 C.收件人的主营业地 D.合同签订地 (答案)6.A 7.C 8.B 9.B 10.C 11.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履行主要义务的,该合同: A.有效成立 B.可变更可解除 C.无效 D.可撤销 12.代位权行使的费用由。 A.债务人承担 B.代位权人承担 C.全体债权人承担 D.债务人和债权人共同承担 13.撤销权行使的除斥期间情况之一,是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时,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 A.6个月 B.一年 C.两年 D.三年 14.合同的转让就是合同的。 A.主体的变更

文档劳动合同法解释第三十九条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解析】本条是关于因劳动者的过失而使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本法在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权的同时也赋予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以保障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但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滥用解除权随意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立法上严格限定企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权。禁止用人单位随意或武断地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适用此项条款首先要注意以上三点1、要求用人单位所规定的试用期期间符合法律规定。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満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用人单位只能在此范围内约定试用期。 2、是否在试用期间。试用期间的确定应当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若劳动合同约定的试用期超出法定最长时间则以法定最长时间为准若试用期满后仍未办理劳动者转正手续则不能认为还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3、对是否合格的认定。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单方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前提条件用人单位无权在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应当以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录用条件和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规定的知识文化、技术水平、身体状况、思想品质等条件为准。4、对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就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承担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所谓证据实践中主要看两方面一是用人单位对某一岗位的工作职能及要求有没有作出描述二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有没有客观的记录和评价。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适用这一项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首先规章制度的内容必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是通过民主程序公之于众。其次劳动者的行为客观存在并且是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何为“严重”一般应根据劳动法规所规定的限度和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依此限度所规定的具体界限为准。如违反操作规程损坏生产、经营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不服从用人单位正常工作调动不服从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管理无理取闹打架斗殴散布谣言损害企业声誉等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管理秩序带来损害。第三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处理是按照本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程序办理的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即劳动者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违反其忠于职守、维护和增进用人单位利益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但不够刑罚处罚的程度。例如因粗心大意、玩忽职守而造成事故因工作不负责而经常产生废品、损坏工具设备、浪费原材料或能源等。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兼职”。我国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虽然没有对“兼职”做禁止性的规定但作为劳动者而言完成本职工作是其应尽的义务。从事兼职工作在时间上、精神力上必然会影响到本职工作。作为用人单位来讲对一个不能全心全意为本单位工作并严重影响到工作任务完成的人员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根据该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2、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是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如果影响轻微用人单位不能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劳动合同。所谓“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并基于这种错误的认识而签订了劳动合同。“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

合同法的经典案例解析(3)

合同法经典案例解析一 该古董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案情介绍 李某本人酷爱收藏,并且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其家中收藏有一商代酒杯,但由于年代太久远,李某无法评估其真实价值,而只能大略估计其价值在10万元以上。某日,李某将其酒杯带到一古董店,请古董店老板鉴赏,店老板十分喜欢该酒杯,并且知道其价值不下百万,于是提出向李某买下该酒杯,出价为50万元。李某对此高价内心十分满意,但仔细一想,心知该酒杯价值绝对超过50万,如果拍卖,超过百万也有可能。但苦于拍卖成本过高,自身也没有条件拍卖。于是,李某心生一计,同意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待日后古董店老板高价卖出后再主张合同可撤销,要求变更合同。结果,古董店老板通过拍卖,酒杯被卖到1000万元。此后,李某向法院主张合同显失公正,要求古董店老板至少再补偿900万元。 试分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有效? 2.李某的请求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 3.法院应如何处理? 评析 1.李某与古董店老板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并且一致,合同有效。 2.没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规定,显示公正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可变更合同,本案中的买卖合同不属于此种情况。首先,李某具有相当的古玩鉴赏能力,虽然他不知道酒杯的真实价值,但内心已经知道其价值绝对超过50万元,在此情况下他仍然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法律上就应该推定其意思表示真实有效,而不属于因缺乏经验导致判断失误的情形;其次,李某将酒杯卖给古董店老板的时候,就已经准备事后主张合同变更,因此当然不存在被骗或者失误的情形,相反,李某心知肚明,不属于合同显失公正;再次,李某主张合同显失公正属于恶意,不应得到支持。 3.根据上面分析可知,法院不应支持李某的请求,应认定合同有效。 撤销权与代位权的行使 案情介绍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解读、解释

新劳动合同法解析、解读、解释 本文拟从用人单位角度对《劳动合同法》深入解读,以期用人单位能够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员工关系。 解读一: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愈加严格 关联条款: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解读: 本条主要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程序。与现行规定相比,该条款主要对规章制度制定的民主程序进行了调整

和修改。 按现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归纳起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发生法律效力的主要要件大致包括三个方面,即制度条款内容合法合理、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何谓民主程序?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条的规定,所谓民主程序是指公司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可见,现行规定当中的民主程序主要是“听取意见”。新规定的主要变化在于,将“听取意见”改成了“讨论……平等协商”,明显加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员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强化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 对于那些尚未成立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用人单位而言,如果员工人数较多或者员工工作地点较为分散,按新法规定进行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恐怕效率会较为低下。因此,该条款出台的另一个“意外结果”可能会推动工会、职代会在用人单位中的建设。 解读二: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强大罚则 关联条款: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读

《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解读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及“未依法缴纳”社保金为由解除合同的,“及时、足额”支付及“未缴纳”情形的把握 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缴纳社保金,是用人单位的基本义务。但是,劳动报酬和社保金的计算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比较复杂。而法律规定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都诚信履行,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其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不能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有悖诚信的情况,从而拖延支付或拒绝支付的,才属于立法所要规制的对象。因此,用人单位因主观恶意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可以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理由。但对确因客观原因导致计算标准不清楚、有争议,导致用人单位未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未缴纳社保金的,不能作为劳动者解除合同的依据。 劳动者以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为由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平的原则,参照前款精神处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解读】本条是关于因用人单位的过错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立法背景 目前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任意克扣职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完全不发工资,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有的用人单位为了赚钱不顾劳动者死活,让职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下劳动,导致职工中毒生病、死亡或残废。针对这种情况,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特别解除权可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条文解读 特别解除权是劳动者无条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是指如果出现了法定的事由,劳动者无需向用人单位预告就可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往往会给用人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所以,立法在平衡保护劳动者与企业合法利益基础上对此类情形作了具体的规定,只限于在用人单位有过错行为的情况下允许劳动者行使特别解除权。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生命健康安全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是对劳动者基本利益的维护。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是指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所从事的劳动必须 提供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功安全卫生保护措施。即用人单位保证劳动者完

合同法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举例

试题类型及试卷结构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中,()原则成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 A.平等B.公平 C.诚实信用D.公序良俗 2.在我国的担保制度中,法定担保仅指()担保。 A.抵押B.质押C.保证D.留置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以自己单方的行为来撤销合同,而只能向()主张撤销该合同。 A.法院B.仲裁机关C.工商管理机关D.有关主管机关E.合同的审批机关 2.我国合同履行制度的具体表现有()。 A.合同履行的保全制度B.合同履行的规则C.合同履行的终止 D.合同履行中的抗辩E.合同履行的标的 三、填空题(每空1分,共11分) 1.民事行为根据是否以意思表示为要素,分为_______行为和________行为。 2.要约是_________________的意思表示。 3.要约邀请又称___________。 4.合同的移转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招标签约是通过招标、__________、___________来订立合同的。 6.根据性质捐赠可分为_____________的捐赠、__________的捐赠和____________的捐赠三类。 四、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合同 2.承诺

五、简答题(每小题7分,共14分) 1.简述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 2.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哪些债权不得让与? 六、论述题(10分) 试论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履行规则的主要内容。 七、案例分析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某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科研所(以下简称乙方)于1999年10月15日签订了一份技术开发合同。合同约定,甲方委托乙方研究开发某太阳能发电装置。双方约定,研制费由甲方支付,研制出的成果归甲方使用。4个月后,乙方研制成功,甲方按约定支付研制费,同时依约定享有成果使用权。2000年4月乙方将该技术成果向专利局申请发明创造专利权。甲方得知后也向专利局申请该技术的发明创造专利权。 试分析: (1)我国《合同法》对此有无规定?若有规定,请回答其主要内容。 (2)本案是否适用新《合同法》? (3)依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该技术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哪方所有?为什么? (4)若一方取得专利权,另一方可以享有什么权利? 答题要求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在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体系中,(C)原则成为缔约过失责任的理论依据。 A.平等B.公平C.诚实信用D.公序良俗 2.在我国的担保制度中,法定担保仅指(D)担保。 A.抵押B.质押C.保证D.留置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以自己单方的行为来撤销合同,而只能向(AB)主张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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