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案

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案
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案

XXX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思路

2018年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扣“聚焦发展、率先突破”的工作要求,围绕“重转型、重建设、重民生”的工作重点,服务发展,服务建设,以解决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为突破口,按照“遵循一条主线、坚持二项原则、处理三对关系、做好四篇文章”的总体思路,在继承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求发展,扎实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持依法依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及时、正确、优质完成“四大”交易。审查备案率、现场监督率、中标公示率、信息公开率均达100%,正确处理好“规范与效率”、“原则与灵活”、“督查与指导”三对关系,做好“阳光透明”、“提速增效”、“规范市场”、“强化自身”四篇文章。标中程序管理进一步加强,操作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创新措施,提升效率,确保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廉洁、高效。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全面落实,分中心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村级工程监管取得实效。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机制,健全制度 一是进一步健全工作制度。二是探索组织协调机制。三是探索建立联合查处机制。 (二)规范运作,阳光透明 一是完善招标投标文件范本。二是不断规范内部操作流程。三是加强评标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四是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 (三)务实创新,提速增效 一是进一步优化服务。二是继续简化完善工作程序。三是积极探索新的提速增效办法。 (四)加强监管,攻坚克难 一是不断惩治不良行为。二是进一步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三是抓好分中心建设。(五)注重素质,强化队伍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三是加强业务交流培训。四是加强干部培养教育。五是加强日常考核督查。

滦南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交易主体管理制度教学文稿

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交易主体管理制度 (一)入场交易资格 l、招标人的招标资格 凡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即可自行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招标事宜: (1)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从事同类工程招标的经验,并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招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及招标程序的有关人员。 (3)有专门的招标组织机构并有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满足建设部令第79号第8、9条第二款规定)的工程技术、概预算(专业应配套)、财务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合聘请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具备上述条件者,招标人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2、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1)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并在工程业绩、技术能力、工程质量保证、技术装备、安全生产、财务状况等方面能满足资格预审或招标公告的潜在投标人有权申请投标。 (2)跨地区企业应取得当地建设、水利、交通公路等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备案登记。 (3)投标期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 (1)具备相应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受招标人自愿委托,可在资质许可和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按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业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招标人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2)任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代理。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应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招标人的委托合同及授权协议书。 4、按规定必须进场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场外进行招标的,一律视为无效。 (二)评标委员会组建及评标 l、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令第30号)、《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令第2号)、《房屋建筑和县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9号)的有关规定组建。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 设 计 方 案 北京XX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X月

目录 第1章项目概述 (7) 1.1 项目背景 (7) 1.2 建设目标 (7) 1.3 建设内容 (8) 第2章系统设计方案 (9) 2.1 总体设计 (9) 2.1.1 业务逻辑 (10) 2.1.2 解决模型 (4) 2.1.3 技术路线 (4) 2.2 公共资源交易网 (5) 2.2.1 概述 (5) 2.2.2 功能描述 (5) 2.3 后台管理系统 (11) 2.3.1 概述 (11) 2.3.2 功能描述 (11) 2.4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用系统设计 (19) 2.4.1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体概述 (19) 2.4.2 前台展示系统设计 (20) 2.4.3 后台管理系统设计 (42) 2.5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手机客户端设计 (108) 2.5.1 手机客户端的建设意义 (108) 2.5.2 APP移动电子商城的优势 (109) 2.5.3 建设目标 (109) 2.5.4 系统整体架构 (110) 2.5.5 移动电子商城结构 (111) 2.5.6 APP设计效果图 (111) 2.5.7 主要功能概述 (112) 2.6 安全保障系统 (113) 2.6.1 系统安全整体策略 (114) 2.6.2 网络安全策略 (114) 2.6.3 应用安全策略 (115) 2.6.4 数据安全策略 (119) 2.7 电子监察系统 (122) 2.7.1 政府采购电子监察 (122) 2.7.2 招投标电子监察 (126) 2.7.3 电子监察 (129) 2.8 语音通知系统 (136) 2.8.1 目标 (137) 2.8.2 系统功能 (137) 2.9 信息资源建设和数据库设计方案 (139) 2.9.1 数据库平台选型 (140) 2.9.2 资源数据库规划 (141)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5-08-18 作者:浏览次数:9 字号:[ 大中小]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15〕6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15年8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部署,现就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性 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对于促进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由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总体上仍处于发展初期,各地在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中暴露出不少突出问题:各类交易市场分散设立、重复建设,市场资源不共享;有些交易市场职能定位不准,运行不规范,公开性和透明度不够,违法干预交易主体自主权;有些交易市场存在乱收费现象,市场主体负担较重;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和监督职责不清,监管缺位、越位和错位现象不同程度存在。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剧了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不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亟需通过创新体制机制加以解决。

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市场,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利于防止公共资源交易碎片化,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监管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利于促进公共资源交易阳光操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推进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建设。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整合共享资源、统一制度规则、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构筑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着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法制化、规范化、透明化,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政府要统筹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完善管理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平台服务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坚持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立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整合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家和场所等资源,加快推进交易全过程电子化,实现交易全流程公开透明和资源共享。 坚持转变职能、创新监管。按照管办分离、依法监管的要求,进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规则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

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领域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平台运行 第六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应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推进其他公共资源纳入平台交易。纳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公开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信息交换和技术共享服务。 第九条地方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应当开放对接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建设运营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与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对接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认证。

关于简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案

关于简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案 为全力配合推进市政府各项重点项目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阳光、高效、便捷”交易平台的作用,优化简化公共资源交易流程,切实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特制定此方案。 一、提供临时会员服务。中心对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投标各方采用网上注册会员制,由于网上注册会员所需报送、上传资料较多,为避免首次参与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投标人因注册环节时间过长影响招投标工作顺利开展,招标人、投标人可申请简易的临时会员暂时使用,临时会员须在开标前补齐相关手续,经审核转为正式会员。 二、简化项目进场手续。项目进场只需提供财政审批单,图审报告等必要资料,其余资料可在开标前有效时间内后补,从而提高招标工作效率。 三、充分竞争广泛告知。投标报名过程中如出现报名的投标人数较少、投标人之间竞争性较低,不适宜按时开标的情况,可采取变更公告中报名时间的方式,适当延长报名时

间。招标公告发布期间,项目负责人可采取短信通知的方式,广泛邀请符合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与项目报名,实现项目充分竞争并提高一次开标成功率。 四、选取资格后审方式。由于投标报名采用会员制,投标人在注册成为会员时已完成资格初审,为简化招标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投标成本,中心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均选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除特殊要求和重大项目外,原则不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五、实行投标保证金预缴制度。投标人按照所投项目类别缴纳固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予交易中心账户。拟定以一年为期限,作为该年度所参加所有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使用。减少保证金反复缴纳,提高工作效率。 六、特定条件下缩短招投标时间。确定开标时间前,如招标人提出要求提前开标的书面申请,经全部投标人书面同意后,可视项目复杂程度及工期要求商榷将开标时间适当提前,从而缩短招投标时间。 七、提高招标文件流转效率。减少招标过程中各类文件的审签环节,将监督部门的审签改为备案,减少文件流转时间,缩短招投标时间。 八、简化招标方式重复审批。交易项目公开招标失败后可直接转为用谈判方式采购,无需财政局对招标方式再次审批,减少招标人往返办理次数,提高工作效率。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度

附件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章制度 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和进驻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项目申报、信息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等工作。 三、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交易方式,具体组织交易活动,包括邀请评标专家或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做好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并公示交易结果。 四、为交易各方提供有关政策咨询、信息资料和交易场所等服务;维护交易秩序,协助有关部门监督交易各方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负责调解交易活动中产生的争议和纠纷;协助查处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对交易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做好各类交易活动的登记、统计、分析和存档工作,并报乡镇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办公室备案。

工作人员职责 一、学习、宣传、贯彻关于招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对招投标程序等有关问题提供咨询服务。 二、负责各类项目交易活动的入场登记和招标日程安排。 三、负责招投标过程中报名、入围抽取、资格预审、标书发放、投标文件签收、开标、评标、数据输入、现场记录及见证性服务,并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与跟踪管理,维护有形建设市场秩序。 四、建立和完善评标专家抽取系统,加强评标专家库的使用管理,为评标专家抽取提供服务。 五、建立项目交易活动中企业的执业资格人员的不良记录,并形成档案。 六、受理交易活动中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和投诉,及时按程序处理。 七、制订中心运作规程,总结有形市场运作经验,探索有形市场创新机制。

廉政制度 一、不准接受施工单位、供应商赠送的各种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宴请; 二、不准到服务单位报销因公因私的各种费用; 三、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内部信息以谋取私利; 四、不准向建设、采购单位推荐投标单位、供应商,在履行职责时遇到与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形,应当提出回避; 五、不准到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不得从事工程项目投标、代理、评标、定标等活动; 六、不准参加由服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等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外出旅游活动; 七、不准利用职权向服务单位借钱、物和无偿占有财物;

XXX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解决方案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数据应用案例详解 一、案例背景及需求分析 “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推进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吹响了我国由数据大国向数据强国迈进的号角。大数据不仅对于推进“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对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进简政放权也将产生 积极影响。大数据将成为优化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提高行政效能,助力向智慧交易中心转型必要思维模式与技术手段。 (一)国家政策导向 年月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到 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网络经济与实体经济协同互动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年月日国务院通过了《关于促进大数据发展的行动纲要》国发〔〕号。要求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加快整合各类政府信 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和数据“打架”,增强政府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号)提出了“提 高大数据运用能力,增强政府服务和监管的有效性。高效采集、有效整合、充分运用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健全政府运用大数据的工作机制,将运用大数据作为 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手段,不断提高政府服务和监管的针对性、有效性。”年月日,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会召开,再次强调要把“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积极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技术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加强全省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实现政府公共服务全覆盖、全联通、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五全服务”,全力打造公共服务升级版。

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

--------------------------------------------------------------------------------------------------------------- 临漳县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加快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交易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特制定如下公共资源交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转变职能、权责一致、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着力构建统一、开放、透明、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使招投标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统一交易受理登记、统一信息发布咨询、统一时间场所安排、统一专家(中介)选取、统一发放中标(成交)通知、统一费用收取退付、统一交易资料保存、统一电子监察监控”,不断提高政府的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质量,为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和优质服务。 二、总体目标 本着行政监管职能和市场服务职能分离,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分立的原则,整合我县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成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的目标,着力构建公开公正、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精品文档---------------------------------------------------------------------

--------------------------------------------------------------------------------------------------------------- 监管有力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新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管办分离原则。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与交易市场完全脱钩,做到职能分离、政事分开。 (二)资源整合原则。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将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药品采购、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等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将相关部门交易信息系统、专家库等交易市场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人才共用、网络互联互通”的资源有效整合。 (三)透明高效原则。加强交易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健全管理制度,营造现代、开放的办公环境,制定公开、透明、高效的程序规则,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开透明、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依法监督原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审批核准备案情况、交易过程、交易秩序、履约实施等环节进行全面监管,保证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避免权责不清、职能交叉、多头执法。 ---------------------------------------------------------精品文档---------------------------------------------------------------------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督管理活动。 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实行综合管理与行业监督相结合、监督与交易经办相分离的监管体制,统一制度规则,统一平台交易,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信息公开。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综合管理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拟订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进场交易项目目录、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场所服务标准,协调行业监督工作,管理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省人民政府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

教育、卫生计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指导全省有关行业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有关行业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第五条市、县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综合管理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牵头制订本地区进场交易项目目录、交易规则,监督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协调行业监督工作。 第六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市、县人民政府可以相对集中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第七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平台,推动建立由制度规则、信息系统、运行机制和必要场所构成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为市场主体、公众、综合管理和行业监督部门提供交易保障、信息服务和监督支撑。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共资源交易特点,制定全省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和技术规范,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九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推动建立公共资源的交易、服务、监督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市场信息、信用信息、监督信息、专家资源等,逐步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市场向电子化平台过渡。

公共资源交易解决方案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公共资源交易解决方案 篇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发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为目标,着力构建高效、集中、统一的交易平台,使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现统一进场交易、统一行政管理、统(公共资源交易解决方案)一执法监督,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经营性土地出让、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医药药品及其耗材采购等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二)总体目标:按照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分离、管理机构和服务机构分立的要求,合理整合行政区域内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服务机构,建立统一进场、统一交易、统一监管的政府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现资源共享、市场运作、集中服务、统一管理、依法监督,构建公正开放、竞争有序、服务到位、监管有力的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体系。 (三)基本原则 1.管办分离原则。将政府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职能与

交易经办机构职能分离,监督机构和市场服务机构分设,实行行政管理、市场服务、执法监督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的分层管理体制。 2.统一管理原则。将市本级现有的公共资源交易机构统一归并,组建一个集中交易平台,便于统一管理,解决交易机构分设、职能分散、效率不高、监督不力的问题。 3.资源整合原则。将现有的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房屋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和医药药品及其耗材采购等服务经办机构与原业务主管部门脱钩,合并组建为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实现资源共享和各类市场交易活动的规范运作。 二、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管理领导机构。成立沅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管委会),由市长任主任,常务副市长、市纪委书记任副主任,市政府办、市监察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城市建设开发公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市管委会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主要履行建设工程项目交易、土地使用权交易、国有(集体)产权交易、政府采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决方案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解决方案 大连奥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经过多年行业研究,为用户提供完全无纸化、安全高效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台系统完全满足国家《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要求,将政府采购、建设工程交易、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水利工程、交通工程及其他政府交易行为有效的统一整合,以分段业务管理模式为核心,对每段业务功能进行明确的规划、划分,突出各个工作环境的环环相扣,工作职责的相互制约,有效提供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需求: 1.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公共资源交易在整个市场交易中占有相当的份额,其巨大的资金量早已引起广泛关注,然而家底不清、多头管理、收益流向不明确这些问题却普遍存在多年,各地公共资源犹如被蒙上一层神秘面纱,老百姓看不见也摸不着。 2.传统的招标工作均有纸质文件完成,用纸需求大,标书内容查询困难,既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又使得工作繁琐、效率低。 3.传统的招标工作不透明,导致产生很多的权力寻租和滋生腐败事件屡有发生,打造规范统一的共享共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动资源交易的“阳光”化运行、市场化配置、合理化定价、在线化操作,促进创业创新与公共资源的便捷有效对接,具有重要意义。 4.传统招标的保密工作一般是由人工完成,如果监管不严,很容易无意中将各种信息泄密出去, 安全隐患时时存在,导致招标工作公平性和安全性无法得到保障。 我们能帮您实现以下需求: 无纸化办公: 平台在国内优先使用了内嵌OFFICE组件的方式,真正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只要机器上安装了 OFFICE软件,就可在系统中完全使用其全部功能,包括网页与文档无缝对接、对文档整合、自动 生成EXCEL格式的报表等。 标书全电子化,即大大加快信息的流动速度,又提高社会效率;同时节约大量纸张,实现交易过 程的“绿色环保”。 全程信息共享机制: 平台将每个独立运转的项目信息进行共享,实现场地、网络、服务机构等资源共享;评标专家信 息共享;投标单位诚信记录共享;中标信息共享等。 方便多个部门协作操作完成,同时还为其他平台提供信息接口,也可以将相关信息推送到相应平台中。 实现网上竞价、网上比价功能: 全方位规范化网上备案、监管、监察。流程固化并预先定义;全过程电子化网上留痕、可溯可查; 关键节点自动预警提醒;违规行为自动监控,及时纠正。 体现交易过程的公开、公正、透明,平台提供网上竞价、比价功能,一方面可以杜绝人为干预,另一方面又可以通过竞价、比价的方式逼低投标报价,为政府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安全系统: 全方位保障招标信息的安全,系统结合基于PKI技术的数字证书技术,对交易过程进行安全保护;基于CA 的身份认证;标书加密签名;使用多方密钥开标;数字文件投标远比纸质文件投标具有更高安全性。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doc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该如何管理呢?下文是我收集的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欢迎阅读!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提升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发展方向,遵循政府主导、管办分离、开放透明、资源共享、

高效便民、守法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按照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要求,实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和服务职能相互分离的监管体制和运行机制。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及其当事人应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主动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各市州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建设、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各级各类交易平台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等。 第二章交易范围 第七条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行目录管理。所有纳入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项目应当纳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由省级行政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方案

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 设 方 案 2018年3月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述 (8) 1.1概述 (8) 1.2指导思想 (9) 1.3总体目标 (9) 1.4基本原则 (9) 1.5系统设计思想 (10) 1.6规范及标准 (10) 第二章系统功能及构成 (12) 2.1专家随机抽取及语音短信息通知系统系统 (12) 2.2监控中心 (13) 2.3手机屏蔽系统 (13) 2.4评标过程监督显示 (13) 2.5IC卡签到及门禁系统 (14) 2.6广播及信息发布系统 (14) 2.7综合布线系统 (14) 2.8网络设备系统 (15) 2.9UPS供电系统 (15) 第三章软件部分 (16) 3.1系统概述 (16)

3.1.2系统工作流图 (17) 3.2系统安全设计 (17) 3.2.1操作员密码 (17) 3.2.2防火墙边界保护 (18) 3.3评标专家抽取子系统 (18) 3.3.1项目评标专家管理 (18) 3.3.2抽取评标专家 (18) 3.3.3补充抽取评标专家 (19) 3.3.4实时查询确认参加投标专家人数 (19) 3.4评标专家通知子系统 (19) 3.4.1语音外呼通知子系统 (20) 3.4.2短信通知子系统 (21) 3.6网站系统 (22) 第四章综合布线系统 (23) 4.1系统设计原则 (23) 4.2系统设计综述 (24) 4.3综合布线总体设计方案 (25) 4.4集中式布线 (26) 4.4.1工作区的设计 (26) 4.4.2水平子系统 (26) 第五章网络设备系统 (29)

5.1.1选型原则 (29) 第六章服务器及存储系统 (31) 6.1服务器 (31) 6.1.1服务器技术要求 (31) 6.1.2服务器选取原则 (31) 6.1.3数据库服务器 (32) 6.1.4 应用服务器 (33) 6.2存储系统设计 (34) 6.2.1 存储网络技术 (34) 6.2.2 存储技术选择 (37) 6.2.3 备份设备及技术 (38) 6.2.4 产品配置 (38) 第七章监控监听系统 (40) 7.1监控系统 (40) 7.2传输部分的选择 (41) 7.3监听系统 (41) 第八章对讲系统 (42) 8.1概述 (42) 8.2系统结构 (42) 8.3系统描述 (42)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十四部委2016年第39号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我们制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效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服务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指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标准、具备开放共享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和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的体系。?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立足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坚持电子化平台的发展方向,遵循开放透明、资源共享、高效便民、

守法诚信的运行服务原则。 ???第五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利用信息网络推进交易电子化,实现全流程透明化管理。 第六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统筹指导和协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工作。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或政府指定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导和协调等相关工作。 各级招标投标、财政、国土资源、国有资产等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平台运行 ???第七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运行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各领域统一的交易规则,以及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平台服务管理细则。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应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推进其他各类公共资源交易纳入统一平台。纳入平台交易的公共资源项目,应当公开听取意见,并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开放对接各类主体依法建设的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和政府有关部门的电子监管系统。???第十条?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实施主体根据交易标的专业特性,

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现场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四川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现场 异常情况处理办法 为有效应对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交易中心)现场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及时控制、减少异常情况所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促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省交易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交易现场异常情况是指在省交易中心交易受理、交易组织、交易评审等过程中,发生的影响公共资源交易正常程序的情况。 第二条异常情况的处理原则:依法依规,妥善处置;预防为主,快速反应;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第三条异常情况及处理办法 (一)交易受理过程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申请资料不全的。在受理预约交易场地、审核公告时,因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申请资料不全而引起争议的事件。 处理方法:由工作人员负责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做出解释,并出示已在省交易中心网站公布的受理指南。如因提供的申请资料不齐全而不被受理,又对受理工作人员解释不服的,可向省交易中心现场监督处提出质疑。 2.因场地紧张不能及时安排场地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因项目时间紧张而对不能及时安排场地发生争议的事件。 处理办法:如遇特殊情况,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申请绿色通道。交易受理部门可向分管领导报告,紧急项目可通过绿色通道解决。 (二)交易组织过程 1.投标人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送达投标文件的。 处理方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携带资料不全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先到达投标现场,只携带部分投标文件或未携带投标文件,其表示剩余投标文件稍后送达,可能迟于截止时间,请求办理接收。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高效的交易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活动适用 于本办法。本办法所称交易活动,是指依法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矿业权出让转让、国有产权交易、药品集中采购、土地使用权等各类交易活动。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以及订合同及合同履行等各阶段。 第三条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公共资源交 易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依法提出异议或投诉。坚持先异议后投诉的原则,交易相关利益人应先提出异议,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公

共资源交易辅助机构等进行答复。如未答复或对答复不满意,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前款所说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是指投标人以外的,与招标项目或者招标活动有直接或间接利益关系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任何组织和公民均有权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 第四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异议的受理并依法移交给相关单位处理。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公管办)和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并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积极配合。 第五条公管办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综合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做好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异议或投诉的协调、指导、调查、处理、督查工作。 第二章异议 第六条严格交易活动环节的异议提出和处理。 (一)工程建设类项目:对交易文件有异议的,交易相关利害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提出,招标人在3日内对异议作出统一的澄清、答复。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附件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与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要求、场所与设施要求、信息化建设要求、安全要求、服务质量与监督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主要是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提供的服务。社会资本建设运行的有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参照本标准有关要求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安全标志和安全标记的设计原则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22081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控制实践指南GB/T2026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

GB/T20270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 GB/T20271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 GB/T21061国家电子政务网络技术和运行管理规范 GB/T21064电子政务系统总体设计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第39号令) 《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0号令)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V2.0)》(发改办法规〔2018〕1156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公共资源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具有公有性、公益性的资源交易活动。 3.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工作计划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工作计划 兄弟区做法,探索建立市政公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等不同工程类型的小型建设工程预选库,坚持择优入库原则,保证预选供应商实力强、信誉好。通过预选采购,进一步简化采购流程,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二、深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一是扩大适用范围。全面总结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在充分征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代表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结合新区实际,研究推进将评定分离适用范围推广到学校、医院及城管类项目。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在评定方式、基本流程与市本级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工作实际,进一步调整、完善和细化市本级部分做法,进一步体现权责对等和全流程监督的原则。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宣讲。为确保该政府采购新模式落到实处,积极组织新区各采购单位开展政策宣讲会,使参会人员对评定分离方法有更全面更正确的认识。通过评定分离改革,进一步增强采购单位主体责任,提高采购满意度。 三、不断丰富完善项目文件模板。一是不断丰富项目文件模板。

综合考量各类品目的特点,不断丰富和细化包括政府购买服务招标项目在内的招标文件范本类别,大力推进物业管理、清扫保洁、食堂配送等重点、热点领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模板建设。二是完善公开招标以及预选库招标项目的操作规范及文件模板。不断丰富和细化需求申报书和招标文件等项目文件范本类别,做到需求申报书模板尽量详细完整,招标文件模板内容尽量客观全面,技术标准尽量细化,评标标准能够量化,强化标书模板的统一性和执行刚性。通过项目文件模板建设,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人采购效率。 四、主动做好三资交易服务。主动做好服务,加强业务指导。根据《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光明新区社区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光规〔2016〕2号)文件要求及新区统一工作部署,继续主动做好三资交易服务工作,特别加强对社区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将服务工作覆盖到新区28个社区。通过主动服务,确保三资交易顺利实施。 五、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各级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继续推进需求公示、合同公示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全程信息公开。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渠道和途径,保障相关信息便捷获取。通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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