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检验机构比选公告(2020)

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检验机构比选公告(2020)
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检验机构比选公告(2020)

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抽检检验机构比选公告(202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监管工作有效性和针对性,切实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落实监管责任,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 2020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2020年度抽查的工业产品涉及建材产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工产品(含危险化学品)、消防产品、家具产品、服装产品、纸品、包装材料等9类涉及安全、健康以及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重要消费品。参照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工业产品监督抽检计划和工业产品检验的相关要求,邀请符合要求的具有综合性检验能力的工业产品检验机构报名参加比选,以综合评分法评出一家中标供应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检验机构技术要求

1.1 围绕重要产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根据新津县工业产品质量状况,以涉及安全健康、关系国计民生、影响环境保护的产品等为重点,按照成都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相关要求,制订 2020年度新津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1.2 2020年新津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产品抽样由承检机构、本局共同组织实施。工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由承检机构按照相应的产品标准、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检验细则(参照成都市(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产品抽查实施细则执行)进行。

1.3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依据是被检产品执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经备案、登记的企业标准。对市场监管总局已颁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以下简称《实施规范》)的产品,抽样、检验和结果判定要严格按《实施规范》来进行;检验机构在抽样结束后20 日内出具检验报告,检验结果汇总表及抽查产品质量分析报告交新津县市场监管局。

1.4 受检产品由承检机构向企业购样。抽样时,须 2 人以上并出示本人有效工作证件,否则企业有权拒绝抽样。原则上同一企业的同一品种产品抽取样品不得超过三个规格。抽样时必须封存备查保留样。检验后的样品应妥善保管,按规定留样期满后,除损耗品外,一律退还样品。

1.5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一律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在法律、法规规定时间内,国家、省、市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已经抽样并出具抽样单或检验报告后,同种产品(不包括同种产品不同规格型号)不再抽样。

1.6 根据需要,可增补抽检项目及批次。

1.7 费用结算依据:以川发改价格2012{1496}号文件《关于规范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为依据。以最后抽检实际批次乘以样品单价为准,运输、购样、整改复查费包含在检验费内。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证明);

7.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本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采购活动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并附上法定代表人、采购活动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

注:1.本章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本项目确定投标人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

3.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评分标准

由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里质量监督科、财务科、人教科、纪检监察室和办公室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5人以上评分小组,以参加评选人员综合评分的总分除以参加评选人数得平均分为被考核单位的最后得分,取最高得分单位为最终供应商。评分小组将对供应商资质能力和整体实力、财务状况、本项目服务方案、资质荣誉、样品抽检单价等进行综合比选。本项目评分所占分数比(共100分):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 2分

四、报名时间

2020年4月16至2020年4月20日止。(上报书面报名函)。

电话(略)

附件1:评审办法及标准

附件2:2020年新津县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附件3:产品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新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1:评审办法及标准

评审办法及标准

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明细表

2.1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的规定,在因失信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的总得分中扣除5分,用扣除后的总得分参与评审。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中明确告知或承诺,未明确告知或承诺的按失信行为处理。若供应商承诺不实的,一经发现均按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中标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扣分)

评分明细表

供应商取得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6分,无不得分。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中办发〔2019〕56号)和中共成都市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完善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城市现代治理体系的决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4月13日印发了《关于促进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本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 一、起草背景与必要性 按照《成都市机构改革方案》,原市工商局的商标管理、原市质监局的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管理以及市科技局的专利管理职能整合由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机改完成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全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管理服务工作,把进一步完善我市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于2019年10月制定出台《成都市知识产权项目管理办法》(成知发〔2019〕9号),同时,继续执行《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相关规定,保持我市知识产权资助政策执行的连续性。《成都市知识产权资助管理暂行办法》(成知字〔2018〕9号)于今年3月到期,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和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工作等要求,及时制订出台新的知识产权资助政策,以更好地发挥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激励功能,提升我市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推产业功能区和产业生态圈建设,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先进城市。 在文件起草过程中,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走访座谈、开展课题调研、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征集了来自相关行政部门、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意见建议,最终形成了促进我市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共四大类、二十条支持政策。 二、主要特点 (一)资助政策支持范围进一步扩展。 结合机构改革后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能调整,从单一的专利资助政策扩展至涵盖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多种知识产权的综合支持政策。 (二)鼓励知识产权海外布局。 加大力度支持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马德里体系或其它途径获得授权(注册)的国外发明专利和商标;大力支持地理标志产品获得国际互认互保以及地理标志商标获得国际注册。 (三)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 在兼顾知识产权数量的基础上奖优奖强,鼓励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营质量。对发明专利的资助增加了对专利权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发明专利年费,从第七年开始给予资助;鼓励和表彰为技术(设计)创新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商标权利人,对

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工商局市场科)

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工商局市场科) 市场监管工作要点(工商局市场科) 二〇〇六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201X年,市场监管工作总体思路,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围绕国家工商总局、省市局工作要求和市委十七次全会精神为前提,以加强市场监管能力和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为中心,坚持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树立创新、求实的市场监管理念,积极开展各项市场专项整治和重要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提高服务能力和执法能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积极营造“诚信、健康、规范、安全”的市场环境,为推进我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工作要点安排如下: 免费公文网版权所有 一、进一步推进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1、继续推进和完善市场信用监管机制在集贸市场中,要继续深入开展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结合创建诚信市场,争创诚信经营户活动,通过行业承诺、经营保证、挂牌经营等措施,建立市场主办单位及经营者的信用机制。 2、抓好“三个责任人”的落实工作, 一是市场开办单位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其主导作用,协助其完善市场开办方各项规章制度,督促其运行落实,实现市场诚信、健康、规范、安全, 二是市场经营者作为市场信用管理的第二责任人,要通过自律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实现诚信经营。

三是把商品提供者作为市场信用的第三责任人,要通过重要商品登记制、市场准入制等方法,从商品源头把好市场准入关。 3、加强集贸市场商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辖区市场监管实际,要把日常巡查监管对象变为监督市场开办行为,把查处违章违法转变为事先防范、预警,重点突出抓好集贸市场的食品监管,实施食品质量监管关口前移,把好市场准入关。在消保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解决重点区域和问题,努力创造诚信健康的消费环境。努力探索总结出市场动态监管模式,积极引导市场开办者自觉进行市场全面信用管理。 4、开展市场监管预警警示工作大力推进市场监管制度的改革和创新,改变市场管理方式,开展推行市场监管预警制度工作,通过市场预警,达到市场监管的预防机制和警示机制的运转;达到强化市场信用指导和日常经营信用监管的目的,把违章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和未遂状态,实现市场监管重心前移,从制度上预防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全面开展各类市场专项整治活动 (一)、继续深入开展201X“红盾护农”行动,为“三农”发展服务。 (二)、规范粮食市场秩序,加强陈化粮市场监管。 (三)、洗煤滤布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 (四)、依照管理职能,扶持农村经纪人的发展。 (五)、加强车用乙醇汽油市场监管工作。 (六)、做好其它专项市场整治工作 1、毒鼠强专项整治,同时加强对野生动物及产品的专项管理。 2、加强品牌汽车和二手车市场的管理。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试用期公务员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局试用期公务员 年度考核个人总结 2018年11月,我通过******公务员考试有幸成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至今已工作了3个月有余,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下,我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努力提高执法业务水平,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进步,现将期间学习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从零开始,加快角色转变 自201*年7月毕业以来,我曾在企业从事***、***、***等方面的工作,累计有*年的工作经历,这些经历磨练了我的意志,也让我学会如何更好的与同事们团结合作,但我认为一名合格的公务员除了工作经验以外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业务水平和沟通能力等综合素质,可以说未来的工作中学习任务很多很重,当前最重要的任务是加快转变长期以来在企业形成的工作思路,以最快的速度转变工作角色,形成战斗力。因此,我从以下几点对自己进行要求,一是要总结过去,为开创新的工作局面夯实基础,以从零开始的勇气投入到新岗位。二是要端正思想,正确认识到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性质是服务群众,要牢记责任与使命,时刻严格要求自己。 二、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进入单位以来,我一直积极参加各种学习,一方面是坚持政治思想理论的学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思想,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工作中,识大体、顾大局,能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正确对待组织和个人的关系,服从工作安排。另一方面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作为市

场监管执法工作人员,为了提升执法水平,我一直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认真吸收各项法律法规知识。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交办的各项各种任务 3个月以来,在各位领导和前辈们的指导和帮助下,我认真地完成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团结协作,配合同事开展农贸市场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扫黑除恶工作、药品及医疗器械检查、化妆品专项检查等多项市场检查工作;二是积极学习办案工作,截止目前配合同事完成了3个案件的办理工作;三是按时完成各项上报资料及报表工作。 回顾过去3个月的工作,我在思想、学习及工作上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有不足之处,首先是执法业务水平不够,法律知识薄弱;其次是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多,但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克服不足,始终坚持学习,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争取把工作做得更好。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成都市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 摊贩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公众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摊贩等小规模个体食品生产经营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和服务,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食品小作坊,是指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生产加工规模小,生产条件和工艺技术简单,生产加工传统、特色食品的个体食品生产加工者。生产加工场所使用面积(办公场所、晒场除外)不满300平方米,白酒小作坊的生产加工场所面积不作规定。 食品小经营店(食品销售),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专营或兼营食品,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从业人员少,条件简单,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现场制作加工食品并提供餐饮服务,加工和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且不满足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条件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经营门店,销售食品或者提供餐饮服务的个体食品经营者。 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按照食品摊贩进行管理。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专业加工服务者,是指应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举办者要求上门提供宴席加工服务活动的队伍或个人。 第四条 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建立全市统一的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监管平台,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备案或登记信息上传到平台。鼓励、支持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摊贩进行监管。 第五条 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生产经营者应认真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其生产经营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各区(市)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实施风险分级管理,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完善监管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第六条 鼓励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公开食品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公布餐厨垃圾流向等信息。

《成都市房屋租赁规定合同(自由成交版)》-成都市房管局实用模板

成都市房屋租赁合同(成都市房管局模板-自由成交版) 特别提示 为更好地维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请租赁双方在签约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在阅读后签字确认: l、本合同为指导文本,合同文本仅供指引,合同内容由租赁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为体现合同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另以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修改、增补或变更。修改、增补或变更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合同前,双方当事人应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并对房屋的物理状况、权属状况等情况充分了解。 2、本合同文本空格部位填写其他需要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空白行部位打×,以示删除。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3、房屋租赁,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及成都市政府关于租赁的相关要求和标准,不得参与售后包租等违规租赁活动,否则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4、租赁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三十日内,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5、本次交易属于租赁双方自行成交,未经任何中介机构及中介人员撮合。本合同填报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都应真实无误,如因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一切责任和法律纠纷将由相关当事人自行承担。 6、租赁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

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租赁双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7、租赁房屋存在查封等相关限制备案信息,甲乙双方仍继续交易的,则风险自担。 以上提示内容,租赁双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 承租方签字:出租方签字: 日期:日期:

成都旧书市场地址

成都旧书市场地址: ==================== 四川省文物古玩市场 位于成都草堂公园附近,为98年上半年正式开市的交易市场,交易时间为周三周日上午。 五块石电器市场内有十多家二手旧书铺 (在成都北门,火车站背后。可以乘坐503等路到五块石电器市场下) 沙湾路(国际会展中心)附近铁二局宿舍后面有一个书摊 (找不到的话找路人问一下“铁二局医院在哪” 医院旁自由市场往一环路走左手边这家书比较杂以杂志、小说为主。可以乘坐3、75、56、93、27等车到沙湾路下) 五丁桥通锦桥西体附近有一两个书摊 (”新村”啥的好象就这家)赶公共汽车3、75、93路等“通锦桥站下”(或者109、106、94等路到“西体”下两个站两个路口)车站后有个很小很老旧的路口直走进去那家的书很多更新也挺快的。小说、杂志、工具书为主 川师本部北门外大街上街对面有一家旧书店 (学校附近主要是针对学生的小说、教材等乘车路线:47、12、79等到“川师北大门”下对门即到) 莲花一区有一家旧书店 (343、75、106等车都有到。店主小何。) 盐市口染房街·梨花街书市三楼淘书寨(旧书店) (48、56、1……等公共汽车都要到盐市口) 武成大街新巷子14号·一个书铺 (二医院、蜀都大道之间偶是赶3路往南门走的红星路口站下了往红星路晃悠途中发现的)主要卖历史、人物传记、小说之类也是很“正”的一些书而且估计还是铺面原因价格那个不低…… ) 川大南门.郭家桥市场二楼:旧书铺 川大望江校区附近,从川大南门(就是体育馆附近的那个门)出去,郭家桥市场。 送仙桥艺术城·河边:旧书摊多个点 电子科大路二环路口,五家相联旧书店,每天; 一环路南一段老马路口鸿禧花园门口,旧书市场,每天; 双林路(离新华路口不远),旧书店,每天; 仁厚街旧书店,每天; 西马棚街旧书店,每天; 沙河堡街口离大桥不远,旧书店,每天. 文殊院艺术品市场(旧书店和旧书铺) 东二环的厂北路口有一排旧书店(多家) 通锦桥那里面的小区有两家书店(一家干脆以卖书为副业,没什么东西,另一家也没有什么书,但是老板夫妇人非常好,书价很低。) 武侯区罗马假日广场·旧书店(多家)

宁新区管发〔2018〕220号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宁新区管发〔2018〕220号 关于印发《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局、监察室,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有关单位:现将《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30日 —1 —

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障被征收人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 号令)》、《江苏省贯彻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苏政发〔2011〕91号)》等有关规定,参照《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318号政府令)》,结合江北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江北新区直管区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以下称“房屋征收与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江北新区管委会负责江北新区直管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第五条江北新区规划与国土局是江北新区直管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由江北新区管委会作出决定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并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其所属的江北新区征收管理中心具体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工作。 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规划与国土局、建设与交通局、社会 — 2 —

事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治理局、公安分局、财政局、税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江北新区直管区范围内街道办事处是其辖区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征收项目工作经费。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七条江北新区征收管理中心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以及与房屋征收相关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第二章征收 第八条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情形,确需征收房屋的,江北新区房屋征收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江北新区经济发展局、宣传部(文物保护)等管理部门,对拟征收房屋的范围进行论证,并将论证意见报送江北新区管委会,确定征收范围并公告。 第九条征收范围公告后,存在下列情形的,不予增加补偿费用和申购保障性住房的面积、套数: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的; (二)房屋所有权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分割、赠与的; (三)新增、变更工商营业登记的; — 3 —

新津县自然条件.

第一章基本概况 第一节自然条件 一、地理位置 新津县位于四川盆地西部,成都平原南部边缘,地跨103°42′13″—103°55′59″E;30°19′49″—30°31′32″N。东连双流,西接邛崃、大邑,南邻彭山,北毗崇州。幅员面积331km2。 新津县交通发达,区位独特。县政府驻地五津镇,距成都市区38km(老川藏路),距双流机场18km,川藏路、大件路和成雅(乐)路等国省级道路交汇于此,成昆铁路穿境而过,设有火车站一座,交通便利,是成都西进、南下的“大门”和重要的交通枢纽、物资集散地。古为“南方丝绸之路”第一站,今有“成都南大门”之称(图1-1,新津县区位关系图)。 二、地貌 新津县境内以平原为主,间有浅丘、台地。平原占全县总面积的76.6%,主要分布于县境东北、北部和西北部。平坝区在海拔442—480m之间,平均比降仅1‰。县境东南一脉为牧马山台地,占全县总面积的9.3%,海拔一般为450—500m之间。县境西南为长秋山丘岭,属邛崃山余脉,海拔一般在500—600m之间,包括天社、狮子、象鼻、九莲、朱家等山岗。其中象鼻山海拔673m,为县境内最高峰。牧马、长秋两山在地质构造上均属于龙泉山褶断束。占幅员面积的14.1%。地表以金马河为界,河东由北向南倾斜,河西由西向东南倾斜,平均比降为2‰。海拔高度为442—673m,高差231m。 三、气候 新津县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无霜期长,雨量充沛,四季分明。由于所处地理位置和大气环流影响等直接因素,其本身气候特征为: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春暖多变(时冷时热),秋多绵雨。年均温25.6℃,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5.7℃。无霜期年平均为297d,年平均降水量为987mm,相对湿度年平均为84%,湿度较大。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119.1h,偏少。但大春作物生长期的4—8月,平均日照百分率可达33%,足够作物生长需要,全年日均温≥0℃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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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租赁双方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并由租赁双方签字确认、留档备查。 7、租赁房屋存在查封等相关限制备案信息,甲乙双方仍继续交易的,则风险自担。 以上提示容,租赁双方已认真阅读并理解。 承租方签字:出租方签字: 日期:日期:

成都建材市场

一、装饰建材卖场 1、博美精品店:太升路口主材 交通状况:3路、5路、7路、45路、61路、62路、73路、80路、106路。 2、新世纪装饰广场:高升桥路16号主材 交通状况:1路、8路、10路、34路、27路、72路、77路 3、博美名品店:洗面桥十字路口主材 交通状况:8路、28路、59路、82路、94路、109路、110路、503路。 4、西门博美:花牌坊街319号主材 交通状况:4路、11路、27路、43路、34路、56路、62路、63路、98路。 5、府河地板城:二环路北一段(府河市场对面)地板 6、富森·美家居:三环路与川陕公路交汇处2区2幢16号综合 交通状况:9路、8路、15、18、87、337、402路 7、东方家园(红牌楼店):二环路南四段综合(建材家居自选超市) 交通状况:1路、10路、45路、51路、52路、53路、84路、93路、111路。 8、东方家园(西门青羊店):二环路西三段同善桥街综合(建材家居自选超市) 交通状况:32路、52路、69路、62路、37路 8、好美家:武侯大道双楠段58号(离二环800米处) 综合 交通状况:53路、72路、90路、92路、103路、404路双丰路站下车 9、金府地板城:沙西线与三环路交汇处地板 交通状况:3路、33路、36路、42路、48路、56路89路、106路、109路、119路 10、金府装饰城:交大路三环路交汇处综合 交通状况:3路、33路、36路、42路、48路、56路89路、106路、109路、119路 11、512建辅建材市场:二环路北四段3号主材/地面、卫浴为主 交通状况:2路、9路、73路、85路、86路、108路、113路可到达。 12、荣华建材市场:二环路北四段墙地砖 交通状况:2路、9路、73路、85路、86路、108路、113路可到达。

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宁劳社就〔2006〕2号 window.google_render_ad();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市各产业集团(公司)、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和《行政许可法》,加强对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和监督管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行政许可审批行为,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后,现将《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四月十三日 南京市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和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和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并依法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企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应当遵循科学合理、规范用工管理和平等协商自愿的原则,切实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 第五条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科学安排职工的工作和休息,合理制定职工就餐、防暑降温、医疗救护等工作办法,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与企业工会和劳动者集体协商一致。企业有主管部门的,相关办法应当先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六条企业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依法合理调整其工作时间和生产定额。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构概况 作者:杜玲日期: 2011-04-22 09:32:33 来源:人事处 (一)办公室 1.组织、协调局机关的政务工作和局领导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文书档案、统计、保密、机要、安全管理、政务信息管理、对外交流与接待及其他内部事务的行政管理工作,研究制定系统公文管理、文书档案管理、信访工作管理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负责局长办公会议以及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的组织、会务等事务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系统重要工作的协调。 3.研究制定全局系统年度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分解下达质量目标和临时性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督办和监督检查。 4.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处理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公众网局长信箱管理工作。 5.负责系统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编发,承担系统大事记编纂工作。 6.组织、指导全系统的统计工作,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 7.负责协调本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指导市工商行政管理学会工作,负责编辑《成都工商行政管理》。 8.组织、指导并牵头承担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 9.组织、指导并承担全市工商行政管理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10. 组织、指导、协调并承担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中文件控制(标准4.2.3)、记录控制(标准4.2.4)、质量目标(标准5.4.1)、内部沟通(标准5.5.3)、管理评审(标准5.6)、标识和可追溯性(标准7.5.3)、数据分析(标准8.4)等工作。 11.负责“金信工程”成都工商网站系统(工商门户网站及工商业务网站)、成都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市工商局信息公开专栏站点、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中市工商局站点等四个网站的管理、维护及信息收集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 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

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通知 https://www.360docs.net/doc/642017523.html,/News/ShowInfo.aspx?ArticleGuid=99f9b353-6dd8-4f5b-863c-f4ce9c5 a1135 成房发〔2011〕30号 各区(市)县房管局、发改局(物价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发改价〔2011〕548号)精神,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商品住房的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住房价格监管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商品住房价格实行申报备案管理。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方案中申报价格应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申报的平均价格不得高于同时期同地段同品质楼盘成交均价;售房价格优惠幅度应在预售方案中明确。商品房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在10日内将预售方案中的申报价格明细报送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进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的,在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前,应向房产和价格管理部门申报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方能进行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 预售楼盘和现房销售楼盘在中心城区的,其申报价格明细报市发改委备案;预售楼盘和现房销售楼盘在其他区(市)县的,报所在区(市)县发改局(物价局)备案。 二、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后的监督管理。商品住房的申报价格一经确定,不得上调;实际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现场公示价格应当与成都透明房产网上公布的相应申报价格一致。 房产管理部门、价格主管部门发现商品住房申报价格虚高的,应责令其按规定下调申报价格,拒不整改的,按价格欺诈予以处理;对实际成交价格高于申报价格的,不予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对有擅自调高售价、公示价格与申报价格不一致等违规情形的,可关闭该项目商品房网上签约系统,责令停止销售,情节严重的,可收回预售许可证,价格主管部门按照《价格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三、严格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的监管。商品房经营者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要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商品住房销售现场应当标示房屋的可售、订购、拟定合同、已签合同等状态,应当按照《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要求明确标示与商品住房价格密切相关的因素、公示有关收费。销售现场的醒目位置应当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有条件的可同时采取电子信息屏、多媒体终端或电脑查询等方式。采取上述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四、建立住房价格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房产管理部门定期将商品住房销售异动监测中的相关信息抄送价格主管部门,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商品房经营者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加大商品住房价格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的监督作用,凡发现商品房经营者在销售商品住房中有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等有关规定的,可拨打12358,86280417举报,由相关部门依法严处。 六、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成都商业市场商圈环境系列研究分析

成都商业市场商圈环境系列研究分析 一、成都商业概况 成都为西南三省一市的中心城市和商业核心,商业辐射功能遍及整个西南地区;三大 核心零售商圈和各种专业市场的繁荣以及城市外沿点状商圈的逐渐形成,标志着成都的商业体系逐渐形成,大商业城市的雏形基本构成;核心商业区,业态以百货零售为主。目前, 春熙路、盐市口需求旺盛,几乎满租,骡马市商业在复活之中,区域商业区业态以大型超市为主,作为成都最为成熟的核心区域,大量的人气为商业的发展带来了基本动力,商业的需求也非常的旺盛;众多区域商圈和社区商圈的形成,使成都商业进入多元化发展格局。区 域商圈和社区商圈主要服务于所在区域和社区居住人口,是对三大传统零售商圈的必要补充;但随着二环路以外几个大型商业项目的开业,城市外沿逐渐形成了几个点状分布的大型区域商圈,这些商圈规模较大,商业功能完备,辐射面很大,是核心商圈最有效的补充和完善; 主要商圈分布 ●三大核心商圈 即春熙路、盐市口和骡马市三大零售商圈 ●区域商圈 双楠、城南、会展、西大街、建设路、光华等商圈为目前比较成熟的区域商圈 城市向东向南的发展,使城东副中心和城南副中心将产生未来的区域商圈 成都三大核心商圈

成都新商圈概况 ●金沙-光华商圈:该商圈位于青羊区,以三环为界分为东、西两区,覆盖了青羊区二环以外的整个地带。东区东起二环路、西临三环路、南接清水河、北至金牛界。商圈内着力打造四大片区,即:光华村片区、贝森-新文化宫片区、金沙三角片区和金沙遗址-同盛路片区。这些商业区域沿街不会规划商铺,而是打造集商、住、餐饮于一体的大型商业中心群落。其中金沙遗址-同盛路片区重点将金阳路打造成餐饮一条街,发展远古部落式、原始风情式的餐饮娱乐等;在清溪东路及同盛路两侧小街,引导改造建设酒店、商务楼,拓展同盛路餐饮一条街的产业纵深。 ●另外,还将沿光华大道、日月大道重点发展组团式的大型商业卖场、购物中心;沿青羊大道重点引入品牌餐饮、娱乐连锁店,提升档次和规模;在光华村片区将大力发展大型卖场和商务楼宇经济;贝森-新文化宫片区建立大型影院、书城;金沙三角片区重点建设以万瑞微型CBD为核心的甲级写字楼群;在金沙遗址-同盛路片区面向金沙旅游客源,突出发展旅游服务、餐饮住宿和娱乐休闲等行业。 ●红牌楼商圈:商圈位于武侯区“一带六轴七片”(“一带”即川藏公路商贸带;“六轴”为人民南路中心轴、一环路科技文化轴、二环路综合发展轴、草金路综合发展轴、武侯大道综合发展轴、三环路综合发展轴;“七片”指一个科技文化片区、三个居住片区、三个综合片区的核心。随着滕王阁地产、成都置信、蓝光、武海等多家实力开发商相继入驻该片区后, 川威-劲力、富临集团、新希望实业、长城集团、谢菲联置业等知名开发商也纷纷抢驻该区域。红牌楼区域在未来一段时间将增加15万余人口,大量增加的人口必将拉动住宅以及消费需求。 ●红牌楼商圈侧重于将城市空间还给居住者,行人不会被车流干扰,享受户外生活会成为城市生活的重要内容,这是国际上最为流行的“BLOCK街区”概念。商圈将发挥潜在优势,打造区级商业核心;结合武侯特有文化底蕴,创造成都休闲中心;注重城市空间利用,打造城市开敞中心;借助武侯区城南社交的大舞台,营造人气聚集核心;利用舒适宜人的环境,打造独具吸引力的磁心。BLOCK街区具备一站式消费的便捷,将成为集时尚百货卖场、大型连锁超市、五星级电影院、时尚娱乐不夜城、商业步行一条街、甲级商业写字楼和高档公寓等综合形态为一体的新城市中心。 ●建设路商圈:商圈以建设路为轴线,延伸至二环路外周边,横向则扩展至新鸿路、建设南路一带,通过片区资源优势的整合,这里成为了成华区的金融、商务、行政、信息咨询、零售业和娱乐中心。建设路最大的商业卖场SM广场首先发挥聚集人气的作用。同时国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南京市流通环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的意见》(苏政办发…2011?101号)、《南京市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宁政规字…2012?11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场制售食品安全负总责。工商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餐饮监管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 工商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流通许可的审批和食品经营者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 (二)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包括组织实施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不合格食品进行市场清查等; (三)食品经营行为监管,包括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按照规定对经营食品进行贮存和检查、管理,及时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监督集中交易市场开

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履行法律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义务等; (四)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经营行为; (五)依法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有关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方面的咨询、申诉、举报; (六)按照有关规定预防和处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加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七)依据职责公布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信息。 (八)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与有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的配合。 第二条现场制售食品是指有固定经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具备基本的制售条件,不提供堂食,加工与销售为一体的食品经营行为。 餐饮监管部门负责现场制售餐饮服务行为的监管是指,从事冷热饮品(奶茶等)、快餐、面包(烘焙烤食品)、糕点(年糕、粽子、片糕、青团、梅花糕、绿豆酥、桃酥、蛋挞等)、凉粉(凉皮)、水煮油炸食品(关东煮、油炸肉串、烤肠等)、干式点心(油条、烧饼、包子等)和湿式点心(面条、馄饨)等现做现卖食品的行为。 其他现场制售食品行为的监管是指,从事炒货(瓜子、花生、毛栗子等)、卤制品(盐水鸭、烤鸭、烤鹅、猪头肉等)、面制品

成都九大专业市场

全球建材家具CBD 总建筑面积达600万平方米的“全球家具建材CBD”,总规划面积3100亩,总投资120亿元,项目将涵盖20个门类的展示交易区,成为成都、整个西部乃至国内首屈一指的家具建材超大规模的批发集散平台。 四川元瑞国际家具商城 四川元瑞国际家具商城,预计总投资约49亿元人民币、占地16 00余亩、总建筑面积170万平方米的,建设成为集家居展销中心、精品展示中心、会展博览中心、物流中心、家居材料市场、装饰建材市场、建筑辅料市场、酒店、名牌家具总部园区、家具研发中心、培训中心、电子商务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国际商贸业态建筑群体。 成都摩尔国际汽配城 摩尔国际汽车汽配商城总投资8亿元、占地400亩的,将集整车、汽配、宾馆、餐饮、会议、汽车博物馆为一体,具备展示交易、仓储运输、电子商务、信息服务以及会议办公等现代物流综合功能。 华茂〃成都家纺产业园 主力开发商华茂建设公司联手成都工投集团,将陆续投资300亿元倾力打造“中国西部纺织之都”。华茂国际纺织产业园占地3300亩,是成都市政府重点打造的纺织产业基地,也是彭州市政府“一轻一重”战略的重点扶持产业。作为目前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的产业园区之一,已经吸引了近200家优秀企业入驻。 元贞国际机械城

总投资20亿元,占地面积约360亩的元贞国际机械城,是一个集4S店、联排及独栋商铺、商务酒店、商务公寓、配套服务区及商务办公区于一体的国际机械物流平台。该项目建成后将形成以机械整机销售、租赁、仓储中转、服务为龙头,配件销售、维修为补充的专业市场。 九峰国际汽车博览新城 九峰国际汽车博览新城总投资40亿元,涵盖汽车会展、汽车研发、汽车总部基地、下岗职工就业园区、物流中心汽车广场、轿车零部件采购中心、大车零部件采购中心、摩托车大厦、4S国际品牌集群、二手车交易市场、汽车用品装饰城、国际物流中心、五星级宾馆等汽车汽配产业配套,最终成为西部地区最大的汽车零部件、汽车用品国际采购中心和集散基地。 金恒德国际汽车商贸物流城 规划占地1000余亩总投资15亿的金恒德国际汽车商贸物流城目前正在紧张建设中,项目以汽车后市场为主体,将汽配、汽车用品交易作为支撑,以商贸物流为重点,致力打造集商品展示、采购、交易、电子商务、仓储、加工、包装、配送、信息交易、培训服务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商贸平台。 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 总投资预计16亿元,占地600亩,总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的西部国际装饰(石材)城,将被建设成为目前西南最大的集石材贸易、

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岗位及职责.doc

隆安县市场监管管理局 一、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岗位)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人事、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和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统筹督查、绩效考评工作,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重大宣传活动。承担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本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具体规划、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本系统信息化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化设备的维护。 (二)法制执法股 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依法依规设计统一执法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拟订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依法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章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指导协调市场监督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协调落实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组织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承担打击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有关工作。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

序工作。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推进登记注册便利化工作。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核准,全县食品药品等相关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及结果送达工作。 (四)综合应急管理股 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的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考核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承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协助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配合开展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 (五)市场主体规范监管股 拟订并组织实施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信用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负责相关信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京市商业贸易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京市商业贸易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关于豆制品、糕点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无证 查处的通告 【法规类别】饮食 【发文字号】宁质技监食字[2008]10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卫生局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商贸局 【发布日期】2008.01.16 【实施日期】2008.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南京市商业贸易局、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南京市卫生局、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关于豆制品、糕点等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无证查处 的通告 (宁质技监食字[2008]10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50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对全部28大类食品无证查处工作的通知》(国质检执[2007]644号)文件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凡未获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资格的豆制品、糕点等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其

他28大类食品(见附件一),将不得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不得继续生产。 二、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获证产品的包装上注明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并加印(贴)“QS”标志。 三、各超市、商场、批发市场等经销单位,不得销售无食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的28类食品。2007年12月31日以前生产的新纳入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无论是否加印(贴)QS标志,不在无证查处范围之内,允许合格产品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四、各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建筑工地等集团消费单位,不得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无“QS”标志的28类食品。 五、各单位在进货时,除查验产品上“QS”标志外,要索证索票,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有关质量证明。 六、自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底,为整改过渡期。凡在此期间发现生产销售无证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已流入市场的责令撤下柜台。这一阶段,原则上不对无证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行为实施行政罚款处罚。 七、自2008年4月1日以后,为严格执法期。凡发现存在无证生产、销售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等违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八、已进入无证查处期的原28类食品(见附件二),不存在无证过渡期,一经发现,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 九、我市所有食品获证企业均可登录市质监局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42017523.html,)查询。 十、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行为的,都可以向质监、工商、卫生等执法部门举报,一经查实,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进行处理。举报电话:12365(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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