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作协议书

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为了促进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业务全面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项目:

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

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

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一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

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一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

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定代理人廖健伟(工号:51070700000040)与甲乙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及办理,所

签定业务指定为其名下,负责相应新单业务及保全业务办理,同时负责手续费支付;

2、为促进双方公司业务发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险产品为其支付相应手续费用,投保建筑

工程保险主险手续费为乙方实收主险保费的15%进行支付,投保建筑工程保险附险手费

为乙方实收附险保费的1%进行支付;机动车辆保险手费中,投保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按乙

方实收保费的15%进行支付手续费,交强险不计入手续费。手续费为次月25日前支付,

乙方指定人员不得无故拖延。手续费采取每单业务一结方式,由甲方与乙方核对后结算

当笔手续费,需甲乙双方指定人员书面交接支付手续

为确保甲乙双方双赢,乙方有权利暂扣留5000元人民币手续费作为暂扣手续费,超5000元人民币后方进行手续支付;

3、乙方有权利根据甲方提供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制订相应保险产品优惠费率

乙方提供的具体优惠费率如下:

甲方保证全年所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合计总造价大于等于10亿元人民币:

(1)建筑工程保险按造价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5万元民币/人,所对应费率为每万元造价为3元人民币。

(2)建筑工程保险按面积计算的,每一被保险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保障额度为5万元民币/人,所对应费率为每平方米造价为0.3元人民币。

4、若甲方未能保证所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合计总造价大于等于10亿元人民币,乙方有权利不

支付暂扣手续费。

三、其它约定

1、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有单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行为,对方均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并

保留追究法律、经济责任的权利。自违约行为确认并向对方发出书面解约通知之日起,

协议自行终止

3、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的全部或部分告知

给第三方,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违约方承担。

4、凡因本协议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险合作协议范本新

保险合作协议范本新 Model of insurance cooperation agreemen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保险合作协议范本新 前言:本文档根据题材书写内容要求展开,具有实践指导意义,适用于组织或个人。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联系电话: 为了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 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项目 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 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建筑工程保险及机动车辆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 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 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 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 ______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工程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______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内容沟通,服务 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保险公司和4S店合作协议范文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项目合作协议 2016年月

甲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负责人: 乙方: 地址: 负责人: 为加强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合作,并双方合作关系提升为全方位、多领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总则: 1.1 合作目的 甲、乙双方遵循长期合作、多方共赢的原则,为(以下简称“客户”)提供专业化的保险服务。通过保险服务合作项目,双方实现如下目的: 1.1.1共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1.1.2拓展多领域合作,促进乙方品牌汽车车型的销售,提升双方的品牌价

值。 1.1.3通过双方合作,提升合作的广度与深度,提高甲、乙双方的市场份额。 1.1.4通过专业的保险服务,提高甲方的保险相关效益。 1.2 合作内容 1.2.1 甲方为乙方销售的品牌汽车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及甲方的机动车辆商业险产品及其他以机动车或机动车责任为保险标的的相关保险产品。 1.2.2 甲方根据乙方客户反馈的需求,配合乙方拟适时推出汽车产品延长保修服务 合约开发相关的保险产品。 1.3 合作组织 1.3.1 甲、乙双方成立保险合作项目管理团队。 1.3.2甲、乙双方共同监督经销商/分支机构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 1.3.3 甲、乙双方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执行和管理,对日常业务进行宣导、培训以 及业务的指导及考评,对相关争议进行处理。成立合作项目保险专业团队,负责项目执行和跟踪服务工作。专业团队指定一名项目经理,负责日常承保、理赔及客户服务等相关服务以及保险公司内部的协调工作,为经销商和客户提供便捷、及时的服务。 1.3.4 乙方应当为客户提供标准化的维修服务,包括维修时使用该汽车品牌的原装

保险公司与物流公司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书

保险公司与物流公司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书

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ⅩⅩⅩ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ⅩⅩ财险ⅩⅩ中心支公司 ⅩⅩ年5月

战略合作意向协议 甲方:ⅩⅩⅩⅩ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ⅩⅩ 地址:ⅩⅩ省ⅩⅩ市交通局二楼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为充分发挥甲、乙双方优势,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管理规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保险业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协议。 一、意向合作的范围 (一)甲乙双方合作的内容为: 1.以乙方保险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保险展业宣传及咨询服务,协助指导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2.代理收取保险费; 3.甲方受乙方委托,向被保险人提供投保单、批改申请书等有关单证;在收取被保险人填妥的投保单后交于乙方,由乙方进行核保核批,并出具保险单和批单; (二)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代理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授权或委托第三方从事上述代理事宜。 (三)如乙方同意在甲方办公地设置远程出单点,远程出单具体事宜应根据中国保监会和乙方总公司有关远程出单的规定另行签订协议。 二、合作险种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以下险种: 1.货物运输险; 2. 运输车辆商业保险; 3. 运输车辆交强险; 4.甲方书面委托乙方代理的其它保险险种。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对本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甲方整改; 2.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乙方有权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乙方认为必要时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以修改后的协议为准; 4.乙方应甲方要求,依甲方提供的资料,就甲方的兼业保险代理人资格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5.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负责人: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负责人: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一、总则 为进一步拓展保险业务,提高管理和客户服务水平,保证保险经纪业务行为合法、公正、顺利进行,依据我国《保险法》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以及保监会颁布的各项规章制度,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作协议。 二、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应本着恪守职业道德、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经济秩序、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保险经纪业务合作。 2、甲方基于客户利益,为投保人与乙方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中介服务,并向乙方收取经纪佣金。乙方按照双方议定的保险方案向投保人出具保险单,承担保险责任,并向甲方支付经纪佣金。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开展业务所需要的保险产品的辅助单证和宣传资料,并提供技术支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修改、印刷乙方所提供的辅助单证和宣传资料。甲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将已获知的可能影响到乙方确定承保条件与费率厘定的有关重要事实如实、及时地向乙方披露。

2、甲、乙双方根据互惠原则协商确定保险经纪佣金。具体的保险经纪佣金按照业务种类和承保条件予以逐笔商定。 3、甲方应设立保险费收缴专用账户和经纪佣金指定账户。 4、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将代收的保险费存入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后 的日内,以转账形式将保险经纪佣金存入甲方经纪佣金专用账户;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付经纪佣金后的日内,向乙方开具经保险监管部门和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合法有效的保险中介服务发票。 甲方经纪佣金指定帐户名称: 账号: 乙方保费指定帐户名称: 账号: 四、合作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延期年,双方合作不受顺延次数限制;如一方不同意自动延期,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未提前通知即视为无异议。 五、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如确有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变更,应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后,可解除本协议。 3、在终止本协议后,对于终止前所签订的而仍未到期的保险合同,甲、乙双方仍须承担各自应尽的义务和责任,直至保险合同期满。

修理厂与保险公司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 甲方: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 乙方: 为促进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双赢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建立合作伙伴关系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乙方将根据营业场所的实际情况,选择性摆放甲方易拉宝、X展架、适量的保险单页和宣传材料,并通过介绍甲方优势和特色等方式,向客户推荐介绍甲方及甲方的服务特色。 (二)甲方为乙方推荐并有意向在甲方投保的客户提供高品质保险服务,并在客户出险后推荐客户至乙方或乙方推荐的维修场所维修。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有关双方合作的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2、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共同维护双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损害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甲、乙双方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合作和协调工作。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规定承保乙方客户的保险业务。 2、经乙方客户认可投保意向并缴纳保险费后,甲方向乙方客户出具保险合同正本、保险费发票、保险标志;甲方将按照规定给予乙方客户优惠。 3、甲方安排专人落实保险服务工作,具体内容包括:风险评估、保险方案设计、防灾防损、风险管理、保险知识培训和理赔等。 4、理赔承诺—— 迅速理赔,提供24小时报案专线电话95590(或保险服务小组电话),在接报案后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在完成现场查勘以及接收到被保险人索赔申请和索赔材料后,及时完成理赔工作。 5、乙方推荐至甲方投保的客户出险后,甲方推荐该客户至乙方或乙方推荐的维修场所进行维修。 (三)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规定,向客户推荐介绍甲方及甲方的服务特色,如实陈述甲方及产品情况。 2、对有意愿了解甲方产品或在甲方投保的客户,乙方应向其介绍至甲方咨询、投保、续保、理赔的流程,指导客户与甲方联系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投保资料。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范本)

汽车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无锡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规范、稳定、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总体框架 1、甲、乙双方将密切合作共同策划营销活动,制定基于甲方渠道客户,以客户关怀为出发点的客户服务营销规划,促进双方产品的销售,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以提高客户认知度、满意度。

2、双方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3、甲方将根据双方保险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更优质的互动服务:配件价格、喷漆工时、玻璃价格等。 4、甲、乙双方以诚信为本,忠诚合作,共同服务客户。共同提高双方品牌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二、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与乙方授权的分支机构签署兼业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应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点前可将送至乙方。(如个别客户有特殊上牌时间要求的,可协商后个别处理) 5、甲方应按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经销商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万以上的,甲方应在乙方经销商店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

保险经纪公司业务合作协议(完整版)

(声明:所提供的标准合同或协议文本及具体条款,不是最终法律文本,仅供参考,不建议直接使用,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修改后再使用,就该合同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乙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均有足够的资格和授权与对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因此: 为了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

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为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促进双方共同发展,双方以客户满意和相互忠诚为立足点,充分发挥和利用各自的品牌优势、资源优势和服务优势,促进双方合作共赢。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总则 (一)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均应维护对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避免任何有损于对方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二)甲乙双方均应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内容,不得提供有双方合作的具体资料以及任何有关对方业务经营的资料和信息。 (三)有关车辆维修的任何责任仍由乙方承担,有关车辆保险的任何事项仍以甲方最终确认为准。 二、合作事项 (一)乙方承诺 1、乙方及下属机构所经销车辆的保险业务只限于与甲方及 下属机构合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定办理车辆保险。本协

议乙方选的甲方所属的承保公司: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合作单位。 2、自觉遵守甲方及保险行业制定的各项机动车辆保险规定。 3、乙方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确保为甲方代理车险业务。 (二)甲方承诺 1、维修资源的配送承诺: 甲方承诺送修按乙方承保保费的100%比例送修。 (1)甲方保证乙方在甲方投保的车辆,甲方无条件保证送乙方维修(客户原因除外)。 (2)甲方其他品牌车辆尽客户做客户工作送到乙方维修。 三、代理业务费用标准和支付方法 乙方按照本协议要求为甲方代理保险业务,甲方按以下标准支付代理费用: 1、直销业务商业险按实收保费税前45%支付。 2、每月10日前甲乙双方安排人员核对上月业务及费用,无误后双方签字确认盖章,甲方在15号前支付。

汽车销售公司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协议书

甲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更好地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促进甲、 乙双方的共同发展,从而全面提升双方的品牌价值,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现就双方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范围 1、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推荐客户向乙方投保机动车辆保险。 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客户出险后积极引导和推荐客户至甲方售后服务站维修,并在流程和环节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2、甲方和乙方应本着互利互惠合作精神,在尽可能的场合及宣传上争取为对方扩大品牌知名度。甲乙双方均应派出专门客服经理专线联系,保持随时沟通,积极解决问题,促进双方合作顺利。 3、双方将以附件形式根据双方合作意向和客户需求共同推出客服增值方案,经双方共同确认后付诸实施。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将在承保和理赔流程中为甲方做好品牌推广与客户推荐工作,以确保甲方承修车辆入厂维修量的增加。 2、乙方利用自身的经营特点,对甲方的企业形象、维修及服务质量、特色服务项目等情况协助做好宣传、介绍工作。 3、乙方将与甲方充分配合,按附件确定的标准及时合理地核定事故车辆维修价格,并指定专人做好维护工作,及时反馈工作意见。双方在价格如存在异议,及时上报双方领导协调处理。 4、乙方承诺在保监会规定的费率范围内,为甲方代理投保的车辆提供应享有的费率优惠。 5、乙方应为甲方的员工提供相关保险知识、技能方面的培训,并积极提供保险业务咨询服务,对甲方在具体保险业务中遇到的问题给予技术支持。双方一致同意每月召开一次沟通协调会,对达成的共识作为本协议附件执行。 6、乙方承保车辆发生机械事故,或其它紧急事故时,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承保车辆提供二十四小时市区内负责救援服务。 甲方施救电话为: 7、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保险事故车辆进行定损,为乙方提供技术和数据方面的支持,乙方承保的保险事故车辆由甲方承修时,定损以双方协定的工时费价格标准内协商定损,对原定工时价格中未详细规定的项目,甲方在工时方面应比于同款车型在同类维修厂家维修的价格优惠。 当有关维修车辆工时标准及配件价格发生调整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并征得对方同意,方可付诸实施。 8、甲方在配合乙方确定损失项目时,应坚持“以修为主”的原则,对于损坏的零部件,如通过维修可以继续使用且能达到相应的技术安全要求,应建议客户修复并配合乙方做好客户的解释和说服工作。 9、甲方不得就非保险责任范围外的事故及损坏项目受被保险人委托向乙方索赔,并配合乙方就此类案件做好客户的宣传与劝导工作。同时积极向客户强调第一现场报案的重要性。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合同协议书书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合同 协议书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企业车辆保险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具体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及所属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由乙方承保,与乙方签订保险合作协议;在承保期间内乙方应及时处理甲方投保车辆的保险理赔工作。 2、甲方车辆向乙方投保险种: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商业三者险30万或以上、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2万或以上)、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国产车按国产玻璃,进口车按进口玻璃)、不计免赔险。其他险种如划痕、涉水损失险等,可由企业自选。 3、员工私家车可自愿选择在乙方投保,投保险种由车主自主选择。 4、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时提供本协议附件,以保证合作协议的执行。 二、合作时间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此期间内,企业所有车辆(团车)保险到期须在乙方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保险合作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 三、服务承诺 1、安全培训:乙方承诺对甲方企业员工做车辆安全知识、汽车保养、保险报案理赔知识的培训,要求每季度培训一次,具体由甲方安排,时间确定后需提前三天告知保险公司,以便于乙方对培训内容进行充分的准备。 2、赠送险种:企业团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乙方免费赠送自燃险,乙方的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员工私家车投保车辆损失险后,车辆损失险中包含倒车镜车灯及天窗玻璃的单独损坏。 3、保险理赔服务: 3.1、理赔时效:在甲方索赔资料齐全有效的情况下,**元以下案件,一个工作日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万元以下的案件,七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人伤案件在治疗结束,资料齐全有效、事故双方达成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结案并通知银行支付赔款。 3.2、专项服务:需要向第三者车辆及对方保险公司递交理赔资料或者协谈的,乙方服务专员配合协助处理。

共保合作协议书样本

共保合作协议书样本 协议书编号:共保字[2003] 号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商业保险公司之间的区域合作,向保险客户提供更全面、专业的保险保障服务,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共保合作保险产品范围(1)、财产保险及其附加险;(2)、工程险及其附加险;(3)、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4)、货物运输保险及其附加险;(5)、短期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及其附加险;(6)、其他甲乙双方商定同意共保的保险商品。 第二条、共保原则甲乙双方应本着“客户第一、信誉第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开展共保合作业务。 第三条、共同承保人及经办机构甲乙双方在开展共保业务时,由提出共保的一方作为“第一承保人”邀请签订本协议的另一方参与该笔(批)共保业务;接受邀请并同意参与承保该笔(批)共保业务的另一方作为“第二承保人”,双方作为“共同承保人”对该笔(批)共保业务进行承保;双方同时签订“共保业务确认书”(见附件1)作为共保业务确认凭证。 第四条、共保业务承保比例“第一承保人”与“第二承保人”在“共保业务确认书”上确认该笔(批)共保业务的各方具体业务承保比例。 第五条、共保业务运作方式 (一)、共同承保人代表: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共保合同时,应各自确认一位工作人员作为以后共保业务的具体承保负责人。甲方承保负责人:乙方承保负责人:甲乙双方在开展共保业务时,由“第一承保人”的承保负责人或其授权指定的其他人员作为“共同承保人代表”,全权代表共保业务双方处理“共同承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日常业务事项。 (二)、共保业务保险方案的确定:每一笔(批)共保业务的保险方案按“第一承保人”与被保险人签订的保险合同执行,甲乙双方签署“共保业务确认书”后,“第二承保人”需无条件接受及执行该保险合同。 (三)、承保出单: 1、共保业务保险合同“第一承保人”根据其所隶属的保险公司已向中国保险监督委员

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示范文本)

保险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 乙方: 为了促进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业务全面发展,达到双赢的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合作项目: 在本合作协议期内,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和费率条件下,在开展自身业务过程中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向乙方投保__________保险及__________保险。乙方将利用自身资源特点,在承保的所有__________保险及__________保险中,在核保流程和费率上尽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经双方协议后,调整乙方提供的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及保障项目。

2、甲方应执行保监局关于见费出单的规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险费。 3、甲方有义务做好本单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通知乙方并保留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赔工作。 4、为确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优惠费率,甲方应确保每一会计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__________保险全年合计总造价,不得低于相应优惠费率所享受的相应保险总造价额度要求。时间不足一个会计年度的,合计工程总造价按相应比率折算。 5、甲方有义务指定专人与乙方进行工作容沟通,服务内容具体为新单资料报送、接单,手续费接收、协助报案、意见反馈、沟通协调等。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工号:__________)与甲乙进行相关业务沟通及办理,所签订业务指定为其名下,负责相应新单业务及保全业务办理,同时负责手续费支付; 2、为促进双方公司业务发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险产品为其支付相应手续费用,投保__________保险主险手续费为乙方实收主险保费的__________%进行支付,投保__________保险附险手费为乙方实收附险保费的__________%进行支付;机动车辆保

保险合作协议范文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保险合作协议范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游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游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游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的客户。 第二条承保方案 1. _________________ 保额:RMB 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 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 _________ 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 ,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 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承保流程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

《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

《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II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一、鉴于:甲方和乙方于年月共同签署了《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协议书》,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保险产品,并对项目提供人员管理、产品市场调研、市场宣传推广、营销结果分析、技能培训和客户咨询、投诉受理等服务,并向乙方收取项目管理费之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 第一条本补充协议有效期间 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同《保险代理业务合作协议书》保持一致。 第二条项目管理费 1、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乙方需在个工作日内一次性预付个月的项目管理费用。自协议生效次月起,在合同期限内,乙方须确保每个月在甲方预留足个月的项目管理费用(以上月实际发生项目管理费用为准),不足部分每月日前将补足款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应在每月收到乙方支付的项目管理费后向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2、项目管理费用金额=每月人员费用金额/(1-5.55%) 3、其中每月人员费用金额指为维持双方合作项目正常运营所产生的提供给人事代理机构的服务费用、人员工资薪酬(根据国家关于工资总额所包括的内容,含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费等)、

人员社会保险和约定的有关福利费用、经济补偿、赔偿和罚款等之总额。 第三条其它 1、本补充协议未约定之事宜,按照主协议约定执行。主协议与本补充协议有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中国上海浦东新区

保险经纪公司业务合作协议范本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 保险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经纪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邮政编码: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编号: 鉴于: 甲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乙方系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经营保险经纪业务的保险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均有足够的资格和授权与对方签订并履行本协议; 因此: 为了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保险经纪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双方应当本着恪守行业道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保险经纪业务合作。甲乙双方均向对方承诺,其在合作及履行本协议过程中遵守所有应当适用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双方均经批准的行政区域内进行合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利。 第二条双方的合作应当着眼于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以全面服务为中心,以互惠互利为前提,以协同发展为共同目标。 二、合作范围 第三条乙方基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利益,为其与甲方订立保险合同,甲方按照双方议定的保险方案为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乙方经纪佣金。 第四条乙方推荐甲方产品的人员应当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条件,持有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资格证书。并且,在甲方书面要求的情况下,应当通过甲方的有关资格考试。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合作范围包括产品推荐、业务合作、信息共享、技术支持、产品开发等,同时,甲乙双方还将积极发展包括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市场协调、产品开发创新等在内的深层次合作。甲乙双方可以就前述某一项合作项目协商签署具体的合作协议。

与保险公司协议

甲方:新时代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杰 负责人:杨旭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公寓601室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 甲方作为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唯一保险经纪人,为国际货运代理行业企业提供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经纪服务,乙方作为保险人,是该项保险业务的共保承保人之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本着恪守职业道德、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平等互利、诚信协作、有偿服务、共同发展的原则,开展业务合作。 二、合作项目 第二条甲、乙双方的合作项目为国际货运代理责任保险,该保险由“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代理人责任险”)和“国际货运代理提单责任保险”(以下简称“提单责任险”)组成(具体保险条款见附件2、附件4),及由此派生的运输保险、财产保险等其他保险业务。同时,双方在信息沟通、技术互补、客户服务等方面,应加

强合作,互助互利。 第三条甲方基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和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利益,为投保人与乙方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向乙方收取佣金。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保险条款、附加条款、费率规章、业务操作规范(见附件2、3、4、5、6)操作业务,承担保险责任,提供售前、售后服务,无偿向甲方提供保险数据、统计信息,并向甲方支付佣金、出单服务费等款项。 第四条甲、乙双方所属分支机构均应遵循本协议。乙方全权授权乙方之分支机构作为乙方的业务总负责机构,且该授权是唯一授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取消、变更该唯一授权。乙方责成乙方之其他分支机构在上述被授权机构组织、安排下操作本协议项下业务。 第五条本协议项下的代理人责任险和提单责任险业务安排采用共同保险方式,各参与承保的共保承保人按甲方安排的份额承保,使用同一保险合同,承担同一保险责任,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作为共保承保人之一的承保份额为 %。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应本着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相互支持,友好协作。 (一)甲、乙双方应维护客户的正当权益,有责任保守对方与客户的商业秘密,不得有损害对方的市场形象与信誉的行为。 (二)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操作。未经对方书面

保险公司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保险公司合作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订日期:—年月

日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为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 日上午点前可送至乙方。

5、甲方应当按照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人民币 元以上的,甲方应在乙方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 能。 7、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 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 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

2、甲方有权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对于乙方违反本协议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 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协议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协议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 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6乙方所代理的保单岀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 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保险委托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简约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保险委托代理协议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代理人管理规定(试行)》等有关法律、法 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保险代理合同。 第一条总则 1、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办理保监局规定范围内的保险代理业 务,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按照保监局规定的范围从事保险营销活动接受甲方监督,甲方按本 协议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用。本协议及相关文件均不直接或间接构成甲方与乙方之间有雇主和雇员关系。 2、乙方只为甲方办理保监局规定范围内的保险代理业务,不得为甲方以外的保险公司或保险中 介机构办理保险代理业务。 第二条代理范围 1、乙方代为推销甲方指定的保险代理产品; 2、乙方代为甲方收取代理产品的保险费; 3、甲方以书面形式委托的其他特定事项。 第三条代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年,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协议到期日前六个月双方需就协议的续签或终止等相关事宜进行协商,协议到期日前未达成书面续签协议的,本协议即行终止。 第四条代理费用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书样本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书样本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书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保险经纪业务合作协议书甲方::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乙方::协议编号::甲方:甲方负责人姓名::甲方地址::邮政编码::乙方::乙方负责人姓名::乙方地址::邮政编码::为促进双方业务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司管理规定》和《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及有关法规,甲乙双方立足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客户为中心,本着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相互支持,加强协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就保险经纪业务合作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章合作范围第一条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甲乙双方可合法经营的所有保险业务领域,均为甲乙双方可进行合作的业务范围。 第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在各自的经营范围内,在不违背客户利益、基于公正客观立场的前提下,优先向对方提供业务机会和业务支持。 第三条双方应积极开展包括信息交流、技术互补、市场协调、客户维护、新业务开发及创新等在内的广泛的合作内容。第二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甲乙双方保证,在合作期内均为合法有效的经营实体,在业务合作中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甲方尊重乙方的保险经纪业务规范,乙方尊重甲方的保险业务规定及要求。

第五条甲方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保险产品的条款、产品培训、必要的宣传资料及项目报价,乙方根据投保需要协助甲方为被保险人提供项目风险评估及保险咨询服务。 第六条甲方对合作业务有签单权、最终条款解释权、出具批单权、查勘定损权、理赔权;乙方具有参与及建议权。 第七条乙方不得添加、删除、修改、遮盖甲方出具的保险单证上的相关内容。 第八条甲方应做好合作业务的出险查勘、理赔工作,乙方应做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好甲方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协调。 第九条乙方作为客户的经纪人,应就其所知的与保险业务有关的事实和信息向甲方如实告知,以便甲方做出是否接受该保险业务的决定。 甲方保留不接受乙方介绍的保险业务的权力。 第十条甲方接受乙方所介绍保险经纪业务所产生的保险责任,由甲方承担。第十一条甲方不得避开乙方直接与乙方介绍的客户达成保险合同;乙方不得无故动员已与甲方达成保险合同的客户转向其它保险公司投保,除非保险合同已到期终止。 第十二条保险合同签署后,乙方应协助并敦促投保人在约定期限内交付保险费,甲方收到保险费后,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支付经纪费。 第十三条双方应按照保监会要求,建立保险经纪业务台账,对所办理的保险经纪业务的收支进行财务管理。 第十四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的一部份或全部权利进行转让。

保险合作协议书

合作协议书 甲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中心支公司 地址:濮阳市经开大道体育场北侧 乙方:濮阳市 地址:濮阳市京开路与中原路交叉 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为共同的客户提供最卓越的服务,实现共赢,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确定乙方为甲方保险事故车辆维修服务商。甲、乙双方就合作的一般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原则 (一)甲、乙双方应信守合同,全面、认真的履行本合作协议的内容; (二)甲、乙双方应共同维护双方的信誉、品牌和利益。 第二条合作范围 (一)保险事故车辆配件的报价及车辆的修理服务; (二)保险车辆的救援及维修保养优惠服务; (三)双方相互提供长久稳定的宣传渠道; (四)其他有利于双方共同发展的合作。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险事故车辆维修 1、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配件价格和汽车构造方面有异议的地方应向乙方进行咨询; 2、甲方的查勘定损人员在处理各种车系事故车辆时应优先推荐客户到乙方去维修,就甲乙双方达 成的有利于客户的优质服务介绍给客户,并征得客户的同意; 3、乙方为甲方0指定的各种系事故车辆拆检定损维修服务商,甲方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应优 先推荐保险事故车辆到乙方拆检维修; 4、甲方推荐的客户到乙方维修时,乙方应给予热情的接待和服务,让客户真正体会到享受的是与 众不同的服务,提供维修绿色通道,保质保量按时的完成事故车辆的维修,体现出保险公司“卓越服务”的原则; 5、甲方推荐到乙方拆检的保险事故车辆,不管甲方的定损员在不在拆检现场,乙方都应以尊重事 实地进行拆检;在拆检的过程中不得更换事故车辆的原好件,如有发现,乙方将赔付给甲方两倍的损失并立即终止合作,情节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事故拆检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的定损人员进行定损; 6、甲乙双方在定损事故车辆时要坚持保险事故车辆“以修为主”的原则,定损现场特别是在客户 在场的情况下不说不做不利于双方友好合作的话,有争议的地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不应给客户带来更大的麻烦; 7、甲方定损员不得强行乙方维修无法修复的零配件,以影响双方的合作; 8、甲乙双方协定维修的零配件在客户有异议时,乙方应给客户当场质量保证的承诺,以消除客户 心理上的疑虑,服务好客户; 9、由被保险人委托乙方理赔的案件,甲方要协助乙方了解被保险人车辆的承保理赔情况,以方便 乙方代理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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