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部件煤安标志管理规定

零部件煤安标志管理规定
零部件煤安标志管理规定

AQBZ ×××-2008

矿用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安全标志管理规则

(征求意见稿)

2008-××-××发布2008-××-××实施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

矿用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安全标志管理规则

(征求意见稿)

前言

为进一步规范矿用产品主要零(元)部件的安全标志管理工作,促进生产单位保证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提高矿山安全保障程度,制定本规则。

本规则由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对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主要零(元)部件的管理要求。

本规则适用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办各环节及取得安全标志后变更、延续、监督管理等涉及的相关工作。

2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规则。

2.1 主要零(元)部件

决定产品性能和功能的主要零件、部件、元器件,及系统、装置类产品的组件。

2.2 安全关联部件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与其他部件及产品整机有直接的安全关联关系的部件。

2.3 安标配套件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与其他部件及产品整机无直接安全关联关系的部件。

2.4 安标关键部件

未被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直接决定产品整体安全性能的关键性部件。

3 基本要求

3.1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可划分为安全关联部件(A类)、安标配套件(B类)、

安标关键部件(C类)及上述三者之外的其它主要零(元)部件。生产单位应对产品全部主要零(元)部件实行受控管理,确保产品整体的安全性能。

3.2 在生产单位受控的基础上,将安全关联部件、安标配套件、安标关键部件纳入安标受控管理范畴。安全关联部件、安标配套件应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安标关键部件应通过安全标志技术审查和检验。

3.3 未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已纳入国家其它强制性认证管理的主要零(元)部件,应取得相应的认证。

3.4 产品取得安全标志后不应随意改变主要零(元)部件的配置。确需变更时,对安全关联部件、安标关键部件,生产单位应向安标国家中心提交变更申请,经变更技术审查或必要时的安全关联检验、现场评审后,方可变更;对安标配套件,生产单位应确保产品整体匹配,且选择具有安全标志的产品;对其它主要零(元)部件,生产单位应按照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变更。

4.首次申办管理

4.1 产品首次申办安全标志时,生产单位提交的相关技术文件中涉及产品主要零(元)部件的内容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产品执行标准。应明确相关技术要求,但不必列出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安全标志编号等具体信息。

(二)产品使用说明书。应满足以下要求:

(1)对于安全关联部件,应列出部件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安全标志编号等具体信息,并有类似“不得随意变更部件配置,需要改变时,应通过安全关联检验后方可进行”的安全警示。

(2)对于安标配套件,应列出部件名称、型号规格等信息,并有类似“改变安标配套件时,应选择具有安全标志的产品并确保整体匹配”等的安全警示。

(3)对于安标关键部件,应列出部件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等具体信息,纳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零(元)部件应有相应的认证证书编号,并有类似“不得随意变更零(元)部件配置,需要改变时应通过相关检验后方可进行”的安全警示。

(4)对于其它主要零(元)部件,应根据零(元)部件的特点和管理要求,明确具体的使用维修注意事项和更换具体要求。

(三)产品图纸。应全面、正确反映产品的组成结构。

(四)产品主要零(元)部件明细表。内容应包括:零(元)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类型等基本信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零(元)部件应列出安全标志编号;未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但纳入国家强制性认证管理的零(元)部件应列出相应的认证证书编号。

4.2 技术审查中,对申办产品的主要零(元)部件进行审查,重点是零(元)部件是否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产品,类型划分是否明确,技术参数是否匹配。

4.3 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中,核查产品主要零(元)部件与确认技术文件的一致性。其中,对于安全关联部件和安标关键部件,应与备案的技术文件完全一致,不一致时应重新进行技术审查和备案;对于安标配套件和其它主要零(元)部件,原则上应与备案的技术文件一致,特殊情况下不一致时,生产单位应出具书面更改说明,并将更改后的产品主要零(元)部件明细表提交安标国家中心备案。4.4 安标国家中心在发放的安全标志证书中,对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分类标明以下信息:

(一)对于安全关联部件,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上标明该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安全标志编号等具体信息。

(二)对于安标配套件,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上标明该零(元)部件名称、规格,指出其应为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

(三)对于安标关键部件,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上标明该零(元)部件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单位等具体信息。

5 变更管理

5.1 已取得安全标志的产品,需要变更主要零(元)部件中安全关联部件、安标关键部件配置时,应向安标国家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变更内容及变更前后的差异性说明文件。

5.2 安标国家中心受理变更申请后,按安全标志变更程序进行相关工作。

(一)技术审查。原则上只对变更部分及与变更关联的部分进行差异性审查,重点是变更的安全性。

(二)产品检验。原则上只对变更部分及与变更关联的部分进行差异性检验。

(三)现场评审。原则上仅当因变更涉及到产品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时,对涉及变更的工艺部分进行现场评审,必要时可纳入监督评审范畴。

5.3 产品变更后换发新的安全标志证书,其有效期原则上与原证书相同;但若生产单位自愿变更时延续安全标志,执行延续安全标志相关程序后,换发一个新的有效期的安全标志证书。

6 延续管理

6.1 产品安全标志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安全标志时,生产单位应对产品主要零(元)部件是否发生变更做出说明。如有变化,应准确描述变化后的具体情况。

6.2 产品延续安全标志时,如果发生安全关联部件、安标关键部件的变更,应同时满足本规则5的相关规定。

7 监督检查

7.1 主要对产品主要零(元)部件中的安全关联部件、安标配套件和安标关键部件进行检查。其中,安全关联部件和安标关键部件应以安全标志审核备案的技术文件完全一致;安标配套件应取得安全标志、并与整机匹配。

8 其它

8.1 安标关键部件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部件对产品安全性能影响作用程度,由安标国家中心组织研究、广泛征求各相关方意见后确定。

8.2 本规则未尽事宜执行相关规定。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8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 理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一.凡购进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设备及配件、材料等)必须要有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未取得安全标志不得采购或拒接接受,原则是谁购入谁负责。 凡是自购或通过煤电公司调入我矿的设备、配件和材料,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由公司供应公司出具由生产厂家提供其产品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不能提供时矿有关部门必须坚决退回不用。 机电、通灭、安检、生产、综合管理等部门在自购或通过公司申请采购属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设备、配件或是材料时,必须要求所购产品具有煤安标志,对不具有煤安标志的产品不得采购和接受。

二.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在入井前除检查其完好、防爆性外,还必须检查其煤安标志,如无煤安标志不得入井使用。检修单位的技术员负责本队经手的设备或材料的煤安标志检查管理,检修车间的负责人或工长负责本车间经手发放的设备或配件的煤安标志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建有相应的管理台帐。 机电运输部管理员管理设备的煤安标志,负责建立台帐和检验所到设备的煤安标志。各队由本队的技术队长或机电队长负责本队的煤安标志管理。 设备到矿时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人员或收货人员负责检验其煤安标志,库管员负责登记并建立设备入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 制度 1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二标识方法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 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 2

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它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它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它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 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标准版)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市有关安全法规、规定,结合京西集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1.2安全防护的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防护指在施工程及其附近区域,因需要而设置的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工程,以及防止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而设置的防护栏杆、防护盖板、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在搭设、使用、维护方面的管理。 1.3凡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所属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参加安全防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2.1.3负责配备一名安全防护专业管理负责人及满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2.1.4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 2.1.5支持技术负责人做好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和对施工现场防护设施的验收工作。 2.1.6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支持安全员的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整改事故隐患。 2.1.6负责购置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严防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32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标准版本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各部、室、矿、队、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公布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目录的通知》精神,使我公司对矿用产品煤安标志进一步管严、管细,确保安全生产。经研究,现将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修订如下,望有关单位严格执行。具体管理办法: 1、供应部在购进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时,必须首先审查和索要与所购物资的规格型号相对应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标志证件的复印件,并加

盖生产单位公章(不少于两份)并在签订购货合同内容中明确规定。 2、供应部所购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收料单必须经公司指挥中心机电部盖章,方能报账。设备收料单上,要注明铭牌上的安全标志号与安全标志证书的煤安号必须一致。 3、机电部要有专人对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批准号进行分类管理,要建立台账,有详细记录,在盖章时要认真核对安全标志复印件,鉴定安全标志的真伪,并对安全标志证件统一编号妥善保管。 4、企管部、财务部要严格按照目录进行把关,属于安全标志管理的矿用产品,机电部没有盖章的不予报账。否则,将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5、地面使用的有关产品,收料单中要注明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何人批准,机电部可以不登记,但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安全防护持续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工艺、锅炉、压力容器、仪表仪器等部位的控制。 2 职责 2.1 生产设备、机加工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限位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电气安全用具、过载保护、防雷接地等,由生产部负责。 2.2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重量等检测仪表仪器由质管部负责。 2.3 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保卫部负责。 2.4 劳动防护各类安全器具由技安部负责。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仪表、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起重设备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避雷保护装置等均属安全防护装置。对上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加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避免因装置故障而发生事故。 3.2 在作业过程中,需佩戴和使用的以保护人体健康、安全为目的的防护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防护服、工作鞋、绝缘棒、手套、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安全防护器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穿戴。 3.1 安全防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检验,损坏应及时更换。3.2 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卸、挪用或放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过技安部或主管安全领导同意。

4 防护装置选用与保管 4.1 选用防护装置与器具应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培训,使每个员工熟知岗位上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 各种防护器具要定期检查,严格按要求合作。 4.5 电气安全用具要安期进行耐压试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7 登高作业安全带用前须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使强度下降,不利于登高作业安全。 5 考核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示范文本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 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凡购进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设备及 配件、材料等)必须要有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未取得 安全标志不得采购或拒接接受,原则是谁购入谁负责。 凡是自购或通过煤电公司调入我矿的设备、配件和材 料,凡是纳入安全标志管理范围的,必须由公司供应公司 出具由生产厂家提供其产品真实、有效的煤安标志,不能 提供时矿有关部门必须坚决退回不用。 机电、通灭、安检、生产、综合管理等部门在自购或 通过公司申请采购属煤安标志管理范围的设备、配件或是 材料时,必须要求所购产品具有煤安标志,对不具有煤安 标志的产品不得采购和接受。 二.凡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未取得安全

标志,不得进入煤矿井下。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在入井前除检查其完好、防爆性外,还必须检查其煤安标志,如无煤安标志不得入井使用。检修单位的技术员负责本队经手的设备或材料的煤安标志检查管理,检修车间的负责人或工长负责本车间经手发放的设备或配件的煤安标志的检查,并做好记录。 三.矿应有煤安标志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管理机构,并建有相应的管理台帐。 机电运输部管理员管理设备的煤安标志,负责建立台帐和检验所到设备的煤安标志。各队由本队的技术队长或机电队长负责本队的煤安标志管理。 设备到矿时机电运输部设备管理人员或收货人员负责检验其煤安标志,库管员负责登记并建立设备入库卡,记录清楚到货时间、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生产日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采煤工作面煤安标志现场监察表

采煤工作面煤安标志现场监察表 单位:工作面名称: 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煤安证号出厂年月使用(存放)地点数量 1 接线盒BHD2-200/1140 开封市防爆电器200613239 2007年4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1 2 接线盒BHD-0.6/127-5 阜新中安20051284 2007年4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1 3 接线盒BHD2-200/600-4T 开封市防爆电器200613242 2008年2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5 4 母线盒KBM-200/2ZB 开封市防爆电器920624-2001 2006年5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2 5 三通接线盒BHD2-40/660-3T 开封市防爆电器200610628 2007年12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15 20033379 2007年12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44 6 本安型接线盒KLH12 宜兴市煤矿电子 仪器厂 MAF070134 2008年8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2 7 本安型接线盒JHH-3 宜兴市煤矿电子 仪器厂 8 低压电缆接线盒BHD-0.6/127-5T 阜新中安MAD050069 2008年12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1 9 低压电缆接线盒BHD2-40/660-3T 华荣集团MAF020025 2008年12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7 10 电话机HAK-2 江西联创通信MHA020001 2008年1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5 11 控制按钮BZA18-5/127-2 华荣集团20032455 2008年4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3 12 控制按钮BZA1-5/127-2 开封市防爆电器200613227 2007年4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3 13 控制按钮BZA1-5/127-3 开封市防爆电器200613228 2007年1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7 14 控制按钮LA81-3 开封市防爆电器920710-2001 2006年9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2 20041454 2008年12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1 15 通讯信号装置KXT-1 淮南三杰矿用低 压电器 KXT23 新泰科源电器20043076 2008年8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7 16 数显通信声光信 号装置 17 皮带综合保护KXJZ-3SA 宿州华科电器20053960 2008年6月11171工作面下付巷 1

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5

、目的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设备-- 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机器设备安全防护管理。 三、设备选购 1.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2.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工厂生产特点、工艺要求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的生产技术水平,设备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厂主管批准实施。 3.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4.新设备需经过行政部、电工、机修、生产部门评估合格后方可 投入生产。 四、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 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五、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 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报告机修(电)工给予排除维修。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电工及维修工共同确定设备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 机修(电)工根据设备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六、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设备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2.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 2.2管线、阀门做到不渗不漏。 2.3做好设备经常性的润滑、紧固、防腐等工作。 2.4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朮状况良好。 2.5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2.6保持设备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七、设备检查制度 1.机修(电)工维修人员,每月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并记录 2.每一年由使用总工务组织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 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 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并记录。 八、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6884-55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 管理细则(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a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与标识管理工作,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终审、证书发放、标识使用与管理。 第三条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负责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发放和安全标志标识管理。 第二章终审 第四条终审是对产品安全标志申办程序及技术审查、产品检验和现场评审结果的综合评价。 第五条终审包括技术审核、产品检验审核、现场

评审审核、综合评定四项内容。 (一)技术审核主要审查技术文件的一致性、完整性及技术审查中提出问题的处理情况,并对技术审查工作进行评价。 (二)产品检验审核主要审查产品检验报告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并与技术审查报告、现场评审报告相互验证,对产品检验工作进行评价。 (三)现场评审审核主要审查现场评审报告(包括整改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并与技术审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相互验证,对现场评审工作进行评价。 (四)综合评定是在技术审核、现场评审审核、产品检验审核做出评价的基础上对申请产品进行的最终审核,评定申办产品是否符合发放、延续或变更安全标志的条件。 第六条终审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审存在问题的,应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终止本次申办。 第三章证书发放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为了合理发放、使用职工个人防护用品,以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有利于生产,现对生产中必须的劳动保护用品特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所属各项目经理部和个人以及为其提供安全防护用具的单位和个人,必 须遵守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具,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防护 设施及架设机具。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架设机具:包括用竹、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部件、登高设 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三、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实施监督管 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四、项目经理部在采购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要求销售单位提供产品检测合格证 明及下列资料: 1、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2、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 3、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4、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五、项目经理部建立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1、项目经理部物资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正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 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者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六、防护服(工作服)应当发给从事以下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1、强烈辐射热的或者有灼伤危险的作业人员; 2、有刺激、绞辗危险或因钩挂磨损衣服而可能引起外伤的作业人员; 3、接触有毒、有放射性物质的或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人员; 4、经常接触腐蚀性物质的或在特别肮脏环境作业的人员。 九、防寒服应发给在严寒地区冬季经常从事野外、露天作业的人员使用。 十、护手套(布手套、线手套、刷胶手套、胶手指套)应当发给在操作中易于烧手、烫手、刺手和严重磨手的工种人员使用;绝缘手套应当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作人员使用;胶手套应当发给用手直接接触腐蚀性液体和剧毒物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一、防护用鞋应当发给在操作中足部需要防烫、防刺割、防触电、防火或防腐蚀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高温、登山鞋、绝缘鞋和防水防腐蚀的胶鞋。 十二、鞋盖,应当发给对足部有火花烧伤危险的或足部经常接触腐蚀性粉尘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三、防护帽应当发给在操作中头部需要防物体打击、防烫、防尘、防晒的工种人员使用,并按照需要分别发给安全帽、工作帽和草帽。 十四、防护用毛巾应当发给在操作中颈部需要防烧灼以及比较脏和一些重体力劳动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五、防护面具应当发给面部有烧灼危险和喷砂伤害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毒面具应当发给有吸入毒气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防尘口罩应当发给从事粉尘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防护眼镜应当发给对眼部有伤害危险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六、安全带应当发给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十七、雨衣应当发给需要在露天、野外冒雨作业的工种人员使用。

煤安标志分类

煤安标志分类 执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井下部分)的种类如下: 一、电气设备 1、高低压电气设备,具体包括隔爆型负荷开关、隔爆型馈电开关、隔爆型小型开关(包括行程、转换、插销等),隔爆型移动变电站、隔爆型干式变压器、隔爆型配电装置和隔爆型电控装置、隔爆型电磁启动器、隔爆型控制按钮、防爆电源断电器、隔爆型接线盒、防爆电缆连接器、隔爆型功率补偿装置和隔爆型充电装置。 2、防爆电机,具体包括隔爆型交流电动机,隔爆型直流电动机和防爆发电机。 3、矿用水泵,具体包括潜水电泵、煤水泵、泥浆泵、渣浆泵和清水泵。 4、综合保护装置,具体包括隔爆型检漏继电器和隔爆型电气综合保护装置。 5、其他防爆电气设备,具体包括隔爆型电度表、磁性传感器、激光指向仪、隔爆型电磁阀、防爆照(摄)相机和隔爆电气外壳等。 二、照明设备 具体包括安全帽灯、报警矿灯、矿灯短路保护装置、防爆灯具(白炽灯、荧光灯,其他照明灯具)。 三、爆炸材料、发爆器 具体包括煤矿许用炸药(包含乳化炸药、铵梯炸药、水胶炸药、硝铵炸药等)。煤矿许用雷管和煤矿许用导爆索和发爆器。 四、通信、信号装置 1、通信类产品,具体包括防爆电话机及关联设备,无线电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漏泄通信系统及关联设备,无线,有线混合通信及关联设备。 2、信号类产品,具体包括防爆信息传输装置、防爆声光报警(语音提示)信号装置、隔爆型电铃、隔爆型打点器、防爆信号通讯机、工作面通信及信号控制装置。 五、钻孔机具及附件 具体包括煤(岩)电钻、凿岩机具(电动、液动、气动)、锚杆钻机(电动、液动、气动)、钻车、井下移动式空气压缩机、安全钻机(瓦斯、抽采、探水、防突、放顶、治水、防灭火钻机)。 六、提升、运输设备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安全防范管理办法(2021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范管理办法(2021版)

安全防范管理办法(2021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及员工之财产生命安全,将本公司安全防范体制化、明确化。 1.2适用范围 凡隶属本公司内之员工,应依照本办法管理。 1.3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安全防范 2.1主管之安全须知责任 (1)主管人员应负防止意外事故之责任。 (2)以身作则遵守安全须知。 (3)教导及监督部属遵行安全须知。

(4)发生意外事故时,应立即联络安全管理人员拨打求救电话及公司主要负责人共同谋求改善。 (5)主管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合作,共同防止意外事故。 (6)各主管 (A)应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工作方法,并督导下属遵行。 (B)熟识有关本职之安全维护装置,对经办工作中所使用的人体安全保护器材,应负妥为保养确实应用之责。 (7)分派工作时,应指定一人为负责人,统一指挥。 (8)各主管对下属应施以正确的安全工作方法教导。 (A)使下属能熟练而安全地完成指定任务。 (B)对于新进人员或由其他部门调用之人员,应注意其是否适合该工作。 (C)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该部门之特别危险事项及其防范办法,以确保安全。 (D)对新进人员应详细解释与其有关之安全工作方法。 2.2员工个人行为安全须知 (1)切实遵守安全防范须知。 (2)依照标准工作方法,或上级指示的工作方法,不得擅自改变工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煤安标志认证

煤安标志认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生产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目录的矿用产品,均应提出申办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 第三条: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申请应遵守本细则。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四条:申请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 有营业执照并直接生产所申请的产品; (二) 有与生产所申请安全标志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生产经营场所、技术力量; (三) 有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 (四) 有满足产品标准要求的检验手段; (五) 生产工艺合理、可靠; (六) 有完善、有效的管理体系; (七) 具备一个(或几个)主要零(元)部件的生产能力,并具备产品组装与出厂检验条件; (八) 其它有关条件。 第五条: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 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矿山安全有关规定,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二) 有完整的技术文件; (三) 产品名称、型号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四)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满足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五) 符合安全标志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申请材料及要求 第六条:申请单位应填写《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附下列材料: (一)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产品标准; (三) 产品设计图(含电气原理图); (四) 产品使用说明书; (五) 产品工艺流程图; (六) 产品照片; (七) 产品主要零(元)部件及重要原材料明细表; (八) 配套件安全标志证书复印件; (九)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还应提交与安全性能相关的技术材料或鉴定报告。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83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 样本

安全防护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1.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 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工作,保证职工在生产 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及市 有关安全法规、规定,结合京西集团具体情况,制定 本办法。 1.2安全防护的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重要内容 之一。安全防护指在施工程及其附近区域,因需要而 设置的脚手架、工具式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等工 程,以及防止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而设置的防护栏 杆、防护盖板、防护门、防护棚等设施,在搭设、使

用、维护方面的管理。 1.3凡北京京西建设集团所属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现场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安全防护管理岗位责任制 2.1项目经理 2.1.1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内所使用的各种脚手架、龙门架、井字架和防护设施符合规范要求负全面领导责任。 2.1.2负责参加安全防护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策划工作。 2.1.3负责配备一名安全防护专业管理负责人及满足施工需要合格的脚手架作业人员。 2.1.4负责组织对脚手架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并监督专业工长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监督作业班长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的工作。

煤矿集团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办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防止伪劣不合格产品进入矿井生产过程,保障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促进公司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煤矿安全标志的范围 煤矿所有的电器设备、爆破器材、通讯信号装置、钻孔机具及附件、提升运输设备及容器、通风防尘设施、阻燃及抗静电产品、环境安全、工况检测监控系统及配套控制装置、自救器、呼吸器及防护装置、支护设备及上述范围内的进口产品。 二、矿用产品的必备证件 各单位在设计选型和采购矿用产品前,必须由意向厂家首先出示生产许可证书、质量合格证书、防爆合格证书(防爆产品)和煤矿工业安全标志准用证书的原件。(即下列六证:①生产许可证,②检验合格证,③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④煤炭工业安全标志准用证,⑤防爆合格证,⑥工业试验证)。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煤矿矿用产品在设计、生产、检修、检验、测试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公司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 副组长:各分管副总经理安监处处长 成员: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各部室、各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部,机电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机电部技术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煤矿安全标志产品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同时,对各单位职责范围划分如下: 1.安监处 (1)安监处为公司下属各单位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部门。 (2)负责监督和参与公司所属单位,对应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设备及装置的选型和技术改造的认证情况,并对产品制造和销售单位的资质及

执行“五证”(工业性试验证、防爆合格证、检验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全标志准用证)情况进行检查。 (3)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推广中的安全监督工作,审查使用期间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制订、贯彻和落实情况。 (4)不定期对各单位执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情况及专业人员配备、培训工作进行检查,并对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的产品的单位和负责人提出处罚意见。 (5)协助地方政府、劳动安全监督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技术监督部门做好矿用产品的安全性能的监测和检查等各项工作。 2.机电部 (1)负责公司单位所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管理工作,并对煤矿矿用产品购置和使用及维修情况进行注册登记。 (2)负责矿井主提升、排水、通风、压风、胶带运输机、矿用电器产品及综采(掘)工作面配套设备的选型、购置使用、技术改造与维修配件过程中,到货设备及配件“六证”的检查及登记,并对所检查设备及产品的安全性能负责。 (3)严格执行设备大修质量标准,监督修理部门在设备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并审查主要检修工艺。 (4)与物供部、通防部、安监处、生产技术部等有关部门,做好产品认证、相关安全的业务管理工作。 3.物资供应部 (1)负责爆破器材、劳动保护用品等购置的综合管理,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2)会同各单位做好购置物品及设备的“六证”检查工作及对安全标志产品进行安全技术监督工作。 (3)会同机电部、通防工区、安监处、技术部、通防部等部门做好相关业务管理工作。 4.通防部 (1)负责安全、工矿监测监控与装备、风筒覆布、防爆水袋(槽)、瓦斯抽放泵、注水泵、注氮泵、钻机等设备和产品选型、调校和维修管理工作

标识管理制度

标识管理制度 HY/ZY7.5.3-01 1 目的 通过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适当标识,防止原辅材料混淆使用、产品的混杂及施工过程违规延续;对产品及施工过程的不同状态进行标识,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违规转序;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及施工过程在接收、生产、施工、交付各阶段对产品及施工的标识。 3 职责 3.1 综合工程部负责产品及施工标识的归口管理,必要时可根据标识对产品及施工过程进行追溯。 3.2 综合工程部所属的仓库负责对采购的物资和发货的产品进行标识。 3.3 综合工程部车间负责对过程产品的标识。 3.4 综合工程部各项目部负责对施工过程的标识。 4 工作程序 4.1 产品标识方法 本公司采用的产品标识方法主要有: a)附在包装物上的标记或标牌; b)区域堆放或专用容器存放; c)印章或色笔标记等; d) 施工及验收记录中登记。 4.2 进货产品标识 4.2.1 综合工程部按《采购产品分类技术要求》采购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同时检查其标识是否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要求,防止采购过程中的混杂。 4.2.2 综合工程部对采购物资标识的符合性进行检查,对来历不明采购物资有权拒检。 4.2.3 仓库对入库产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级、生产公司名称、公司地址、进库时间或顾客提供产品等进行登记、分类存放,并予以标识,发放时应予以记录,以便查出该批产品的用途及去向。 4.2.4 仓库有权拒收未经检验或无标识、来历不明的采购物资。

4.3 过程产品的标识 4.3.1 综合工程部凭“生产计划书”到仓库领取生产物资。仓库在发料时,领料单位应注明原材料品种、规格、生产批号或日期。综合工程部应记录过程产品的数量和质量等情况。 4.3.2 投入使用的原辅材料有包装的,应连同包装发放至生产车间,领料人可用色笔在包装物上注明批号及数量。没有包装物的原辅材料在生产过程中应分区域存放,通过填写区域标牌进行区别,严禁混品种、混等、混级、混产地、混批号。 4.3.3 同一批次不同班次生产的产品,可以在产品标识或标牌上写上本班次的代号。 4.3.4 要防止产品标识在加工或运输过程中消失或混淆,对可能消失或混淆的工序,应事先加以记录,事后及时弥补。 4.3.5 各工序的质检员应监督产品批号的使用情况,发现不填写或乱写批号的有权制止和纠正,对拒不改正的应予以记录,并报其上级处理。 4.3.6 过程产品本身的标识或单独存放的标牌上标识,必须和车间记录相一致,确保各个生产过程中做到帐(生产计划)、物(过程产品及其标识)相一致。4.3.7 各工序产品标识卡在产品入库时交仓库保管员统一收集,并及时转综合工程部存档,以便必要时迫溯。 4.4 成品的标识 4.4.1 对于打包和装箱的成品由市场部使用标签式直接在包装物上标识。 4.4.2 标签或包装物上应标明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日期或批号、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数量、重量等内容,或按顾客需求进行标识。 4.4.3 包装后的成品按不同的品种、规格、批号分类、分区域存放,并做到帐、卡、物一致,防止成品贮存中的混淆。 4.4.4 综合工程部在发运时,应按照合同或顾客订货要求仔细核对产品的名称、数量和批号等标识。在运输过程中也应做好记录,并加以标识,保证产品准确无误地送达顾客手中。 4.4.5施工过程标识 工程施工项目的产品标识用图纸的工艺编号或设备的工艺编号,并与有关的施工记录中的标识相对应。管道焊缝应打上焊工的编号。 4.5 产品追溯性要求 4.5.1 综合工程部应定期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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