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Word)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Word)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Word)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申报表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章)

申报日期:

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

填表说明

1、填表字迹应工整,有条件的应使用打字机打印。

2、填写的工程名称必须与立项批文的工程名称一致。工程地址、建设(开发)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填写必须准确且与承包合同中的单位名称一致。各参建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

3、建设(开发)单位、监理单位申报意见,应反映其对工程有无结构裂缝、有无渗漏情况及是否同意申报做出明确意见。

4、申报单位简介主要填写单位的基本情况及主要业绩。

5、工程类别一栏,按a.公共建筑工程类,b.工业、交通、水利工程类,

c.市政、园林工程类,

d.住宅工程类,

e.装饰装修工程类分类填写。

6、工程质量验收情况中,质量验收结论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为准。如所申报工程是一个单位工程,应填写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结论;如所申报工程含多个单位工程,则需填写每个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结论。

7、工程质量情况简介主要填写施工的特点、难点,主要施工方法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情况,以及保证工程质量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效果。

8、表七由申报单位填写,表八由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审查填写,并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9、所附工程照片宜采用300万以上像素数码相机拍摄6吋照片10张,能反映工程竣工概貌和各细部质量(含主体结构部分),并附文字说明。

一、申报工程概况

二、工程质量情况简介

三、申报单位简况

2、评价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 法

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江西省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建设厅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质建设工程奖分杜鹃花奖、百花奖、优良工程奖三大类。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为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杜鹃花奖和百花奖从优良工程奖中择优产生。 第三条杜鹃花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百花奖的评选范围为园林绿化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第四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经县(市)、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厅局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五条省建设厅成立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杜鹃花奖和百花奖评审工作。获奖项目由省建设厅审批表彰。

第六条优良工程奖实行分类评审。房屋建筑工程由建管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城建处和省质监总站评审;建筑装饰工程由建管处、省装饰装修管理站和省质监总站评审。获奖项目报省建设厅批准后,授权省质监总站表彰。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参加优良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了各项建设手续,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并达到以下规模: (一)单位工程建筑面积省会城市在5千平方米以上、设区市在4千平方米以上、县(市)在3千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二)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1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各类幕墙工程。 (三)安装造价在300万元以上(不包括设备价值)的工业安装工程。 (四)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单跨跨度在2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工程;日供水能力2万立方米以上的供水工程;日供气能力1万立方米以上的燃气工程;日处理能力1万立

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公示名单

附件 2013年度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公示名单 序号工程名称 (全称) 承建单位 (全称) 建造师 姓名 参建单位 (全称) 监理单位(全称) 广州市 1 利通广场项目主体施工 及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配 套服务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 局有限公司 苏亚武 广东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北京 江河幕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 安鑫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 第三装修有限公司/广东建雅室 内工程设计施工有限公司/江苏 沪宁钢机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工程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 2 广州珠江新城西塔中国建筑股份有限 公司/广州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 张学森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中 建三局装饰有限公司/中建三局 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建四 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建 钢构有限公司/广州市第一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 有限公司/江苏沪宁钢机股份有 限公司/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 司/深圳金粤幕墙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广州城建开发装饰有限公 司/广州市安鑫消防工程有限公 司/中国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弱电电子系统工程 有限公司/广州市城建开发集团 名特网络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 亚泰国际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城建开发工 程咨询监理有限 公司 3 安利22#23#楼工程广东浩和建筑股份 有限公司 陈晓光汕头市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 广州永安建设监 理有限公司 4 新建商业、办公、住宅 综合楼工程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 程有限公司 黎志强 广州市金誉建筑装饰工程有限 公司/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广州珠江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广东华工工程建 设监理有限公司 5 商业、办公、住宅楼2 幢(自编A1、A2栋)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 局有限公司 李毅中建四局安装工程公司 广州宏达工程顾 问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2017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颂扬工匠精神,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和完善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优质工程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省优质工程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优质工程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专业行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 -1-

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民用建筑群体工程。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缮工程,或具有特色的传统建筑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2-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附: 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工程建设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营造良好人居环境,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鼓励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质量意识,争创精品工程,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进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创建活动,规范评审行为,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镇江市“金山杯”优质工程奖(以下简称“金山杯”奖)是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金山杯”奖每年评审一次,遵循“自愿申报,科学评审,择优录取,”的原则,强化“目标管理、过程创建、严格考评”三个环节。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后,30天内填写“金山杯”奖立项目标管理申报表。 第四条“金山杯”奖评优工程在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下,由镇江建筑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五条镇江市“金山杯”奖优质工程评审规模标准:(一)公共建筑工程:建筑面积4000M2或8层以上单体工程(不含砖混结构)。 (二)住宅工程:建筑面积3500 M2以上单体住宅工程,

总建筑面积20000 M2以上住宅小区或组团(不含砖混结构)。 (三)工业厂房工程:建筑面积4000 M2以上或跨度18M 以上单体工程,或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钢结构工程。 (四)装饰装修工程:新建工程的装饰装修完成装饰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单报。 (五)安装工程:新建工程的安装工程完成安装造价占总建安造价20%以上,可作为参建单位单独申报。独立安装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六)市政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道路工程和广场工程;单跨跨度30M以上或总长70米以上的桥梁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泵站工程;3万吨/日以上给水厂工程,3万吨/日以上污水处理厂工程;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垃圾处理工程。 (七)园林和环境工程: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园林建筑、仿古建筑工程、古建筑修缮工程和以城市绿化景观为主的环境整治工程。 (八)港口、交通、电力、水利、通讯等专业工程,工程造价3000万元以上。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申报“金山杯”奖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加快我国建筑业的技术进步,促进建筑业企业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推动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以下简称鲁班奖)的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鲁班奖是我国建设工程质量的最高奖,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第三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下由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第四条鲁班奖的评选工作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精神,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鲁班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工程数额不超过100项。获奖单位为获奖工程的主要承建单位、参建单位。 第六条鲁班奖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建设协会或有关单位择优推荐后进行评选。 有关单位是指没有成立建筑业(建设)协会,并与中国建筑业协会商妥的归口本系统申报工程的单位。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七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新(扩)建工程。 第八条鲁班奖的评选工程分为: (一)住宅工程; (二)公共建筑工程; (三)工业交通水利工程; (四)市政园林工程。 以上四类工程的评选范围和规模应符合本办法附件一、二的规定。各类工程的获奖比例视当年实际情况确定。 第九条已参加过鲁班奖评选而未获奖的工程,不再列入评选范围。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条中国建筑业协会每年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行业和有关单位申报鲁班奖工程的建议数量。 第十一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法定建设程序、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有关省地、节能、环保的规定,工程设计先进合理,并已获得本地区或本行业最高质量奖; (二)工程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并经过一年使用没有发现质量缺陷和质量隐患;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创优激励机制,鼓励建筑施工企业采用先进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加强项目管理,进一步提高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以下简称省工程优质奖)称号,是我省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每年评选一次。省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实施。评选活动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评选结果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公布。 第三条省工程优质奖的评选对象为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广东省境内承包施工的,并已经建成投入使用一年,其质量达到省内一流水平的各类工程,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及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工程。 第四条省工程优质奖荣誉称号由建筑施工企业自愿申报,经工程所在地的地级市建筑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或省铁路、交通、水利、电力等专业部门推荐,由省建筑业协会组成专家评委会进行评审,择优审定。评审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行业技术标准为评选依据,以“公平、公正、客观”为原则,对工程竣工资料和实体工程质量进行综合评审。 第二章申报评选工程规模 第五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符合下列规定范围要求的工程,均可参与申报评选。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上的古建筑重建或修建工程。 4.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5.以上工程初装修面积不得超过25%,初装修部分必须满足使用功能。 (二)工业建筑及设备安装工程 1.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生产厂房、仓库。 2.辅助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整体工业建筑群。 3.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相对独立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或一条完整生产线。 (三)市政工程 省内城市规划区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污水处理厂、水厂、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防洪、垃圾处理厂(场)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交通工程 1.新建、改建的标准达到二级以上,全长在20公里以上的公路工程。 2.新建、改建的全长400米或单跨90米以上的独立大桥。 3.长60米、500吨级以上内河港口码头工程;长80米、1000吨级以上的沿海码头工程。 4.通航能力在100吨以上的船闸。 (五)电力工程 1.发电厂(站),单机容量135MW以上。 2.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MW以上。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坚持“质量兴业”的宗旨,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增强质量意识,倡导科技进步,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建设工程白玉兰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市白玉兰奖)是我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第三条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受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委托,负责市白玉兰奖的评选工作。 第四条申报市白玉兰奖工程的企业必须是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并且是工程的总承包或主承建单位。 市白玉兰奖的申报,一律通过创优赛区进行选拔。赛区分为上海建第五条 工(集团)总公司和中建总公司、江苏省、浙江省进沪企业分别组成的赛区,以及由其他本市和中央部属、外省市进沪企业组成的综合赛区(综合赛区的会员单位按预报预审的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市白玉兰奖的评选一律实行预评制,当年通过预评的工程,通过报刊向社会公告,并经受一冬一夏的考验后,无质量问题反映的,方能予以正式认定。 第七条市白玉兰奖每年评选两次,上半年为6月;下半年为12月。 第八条申报鲁班奖和国家优质工程,从市白玉兰奖工程中择优推荐。 第二章评选工程范围 第九条市白玉兰奖评选工程范围是: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其工程的规模要求如下:

一、8层以上(含8层),且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工程。 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 三、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建筑。 四、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体。 五、单项安装工程应具有独立生产能力的工业生产流水线,且产值不少于3000万元。 六、单项装饰工程是指对原有建筑的改建,并全面完成工程的整体装饰,且产值不少于5000万元。 七、市政工程具有完整的使用功能,且产值不少于8000万元。 八、绿化面积4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绿化工程。 九、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园林建筑群体。 十、学校、厂房、医院、别墅、度假村等每个单体工程未达到评选工程规模,可以群体工程申报,但建筑面积应在20000平方米以上。其他要求还须参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九款的有关条件执行。 十一、个别建筑设计独特,工程质量突出,在社会上有影响的工程,本着严格控制的原则申报推荐。 第十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在市外、国外的工程。 二、凡属于地下隐蔽的、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三、改建历史保护性建筑的工程。 四、已经参加过市白玉兰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各赛区推荐市白玉兰奖评选的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活动,鼓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加强工程质量管理,多创“精品”工程,以点带面,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建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参照《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评选与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赣州市范围内优质建设工程奖的评选与管理。 第三条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分结构优良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两大类。 第四条结构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和园林绿化工程。 申报优良工程奖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必须先申报结构优良工程奖,获得优良结构工程奖的工程,才具备参加优良工程奖的评选资格。

第五条优质建设工程奖由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辖区内的工程项目须经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核后择优推荐。 第六条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成立赣州市优质建设工程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优良结构工程奖和优良工程奖的评审工作以及江西省优质建设工程奖的推荐申报工作。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并委托赣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站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七条优质建设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获奖项目由赣州市城市规划建设局审批表彰。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八条参加优质工程奖评选的工程项目,必须是我市范围内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已建成投产或使用的新建工程,其建设规模应达到以下标准: 1、单位工程建筑面积赣州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含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在3000平方米以上,县(市)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风景园林等特殊建筑工程规模可适当降低。 2、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8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4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幕墙面积在600平方米以上或工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表(2018.6.1)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表 (房屋建筑工程) (第次) 工程名称(全称)宗德服务中心A座及地下室 承建单位(全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全称)佛山市南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第评审组 2018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表》(以下简称:《本表》)适用于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工程在申请过程专家检查评审或验收专家评审时填写使用。 2、《本表》的封面和“一、工程基本情况”表头各栏信息如实填写,没有发生的留空;表头以下应分工程特点及难点、实施创优主要方法及措施、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及科技创新情况和其他情况四个方面内容,应简明扼要有针对性符合工程创优实施情况进行填写。 3、《本表》中表6、7、8的表头各栏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内容。 4、通常情况下迎接过程专家检查评审或验收专家评审之前,申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完成《本表》,打印预览保持版面完整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用凤尾夹临时夹好,一份用于各位专家按分工进行评审时填写使用,另一用于整理评审结果时使用。 5、申报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迎接过程专家检查评审或验收专家评审之前,应提前做好准备,按《本表》评审内容分工负责,做逐项内容的自检查工作。 6、创建“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工作,关键在事前有策划和分工负责制,事中有实施措施和过程记录,事后有检查、纠偏和总结提高。

一、工程基本情况 表1

表1续表

二、工程准备阶段法定建设程序主要必备文件检查表 说明: 1、上表列出的10项文件为建筑工程必备的基建程序主要文件,不能缺项。 2、检查通过的,在检查结果相应栏目中打勾(√),不通过的打叉(Ⅹ)。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烟台市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鼓励建筑企业树立精品意识和“质量兴业”方针,落实措施、强化管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是全市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方面的最高荣誉,也是申报山东省“泰山杯”奖的基本条件。市优质工程奖包括建筑工程奖、市政工程奖和装饰工程奖三个类别,分别由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市政工程协会、建筑装饰协会等三个协会联合颁发。 第三条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烟台市优质工程奖的评审管理工作,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负责市建筑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市政工程协会负责市市政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烟台市建筑装饰协会负责市装饰优质工程奖的具体评审工作。 第四条烟台市优质工程奖每年评选一次,奖励数量为建筑工程约50个、装饰工程约25个、市政工程约15个。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市优质工程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部门建设计划,正式立项、报建,已经竣工验收、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一)住宅工程分为单体住宅和小区组团,其规模要求如下: 1.单体住宅建筑面积为5000平方米(含)以上; 2.小区组团建筑面积为 3.5万平方米(含)以上。 (二)大型公共建筑,规模应符合以下要求: 1.体育场1.5万座以上; 2.体育馆3000座以上; 3.游泳馆1500座以上; 4.影剧院1500座以上; 5.饭店、宾馆客房150间以上; 6.办公楼、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铁路站房、教学楼、图书馆、展览馆等单体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

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质量振兴纲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质量兴业”的方针,鼓励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决定设立昆明市建筑工程“春城杯奖”(市优质工程),(以下简称“春城杯奖”)。 第二条“春城杯奖”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级优质建筑工程质量奖),由昆明市建设局、昆明建筑业联合会颁发。 第三条“春城杯奖”由在昆明辖区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申报,质量为本地区一流水平的工程。 第四条“春城杯奖”每年评选一次,评选的具体工作由昆明市建设局委托昆明建筑业联合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五条申报、推荐“春城杯奖”。的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市、县的建设计划,匠式报建,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并投产使用的新建工程。工程竣工交验后,有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备案证明和工程监理,建设单位,核定的质量等级。 参加评选项目主要包括: 一、工业项目: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 1、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以上,安装工程应已形成生产能力;

2、100米以上的烟囱; 3、安装工作量不少于1000万元以上。 二、交通工程项目的规模:长度在2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和3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 三、公共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 1、5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2、1000座以上的体育馆; 3、座位总量在500座以上(或多功能)的影剧院; 4、100间以上客房的饭店、宾馆; 5、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写字楼、综合楼、营业楼、候机楼; 6、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教学楼、图书馆、医院门诊楼或住院楼; 7、桥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及3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 8、用地面积1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园林建筑工程; 9、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独立水厂; 10、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吨以上污水处理厂; 11、长度在60米以上的城市桥梁; 12、投资额超过1000万元的其它市政工程。 四、住宅工程:

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

广州市工程质量评优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促进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的提高,规范我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活动,根据《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办法》(下称评优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06)等建设工程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下称细则)。 第二条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下称房建工程)质量评优活动适用本细则。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主要指公共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住宅和住宅小区等工程。 第三条受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市建委)委托,由广州市建筑业联合会(下称联合会)组成工程质量评优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房建工程质量评优活动;评选结果上报市城乡建委存档,纳入广州市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体系管理。 第四条本细则规定广州市建设工程结构优质奖工程(下称结构优质奖)、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工程(下称工程优质奖)、广州市建设工程五羊杯奖工程(下称五羊杯奖)的评选程序、申报要求和评审方法,对工程质量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价。 第二章基本规定 1

第五条房建工程实施质量目标管理,施工单位开工初期应确定质量目标,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质量目标和实现该目标的措施和方法,编写“工程质量创优方案”。 第六条结构优质奖工程,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确保抗震烈度设防和耐火等级,是内坚外美的精品结构工程。工程优质奖工程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并结合本市质量管理和工程质量实际水平的发展,高于国家标准。五羊杯奖工程在保证主体结构优质的前提下,确保使用功能,装修质量和环境质量;并有技术创新,消除质量通病,能经受微观检查和时间考验,是确保合理使用寿命的精品工程。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七条房建工程质量评审机构为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评优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下称评优办),联合会按规定组成评审小组,具体负责工程质量初评、复评工作。 第八条评审机构的主要任务: 一、依据本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评审机构的专业特点,引导创优活动深入发展,加强企业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 二、审核申报工程项目,组织初评检查,完成年度评审和推荐工作,抓典型、树样板,总结交流经验。 三、加强评审机构自身建设,对参加评审的专家组织业务培训考核。 四、评审机构具体负责编制结构优质奖、工程优质奖和五羊杯奖等奖项

xx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请表汇总

Xx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表 (房屋建筑工程) (第次) 工程名称(全称) 承建单位(全称) 监理单位(全称) 第评审组 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表》(以下简称:《本表》)适用于向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的工程在申请过程专家检查评审或验收专家评审时填写使用。 2、《本表》的封面和“一、工程基本情况”表头各栏信息如实填写,没有发生的留空;表头以下应分工程特点及难点、实施创优主要方法及措施、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应用及科技创新情况和其他情况四个方面内容,应简明扼要有针对性符合工程创优实施情况进行填写。 3、《本表》中表6、7、8的表头各栏如实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内容。 4、通常情况下迎接过程专家检查评审或验收专家评审之前,申报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填写完成《本表》,打印预览保持版面完整后,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用凤尾夹临时夹好,一份用于各位专家按分工进行评审时填写使用,另一用于整理评审结果时使用。 5、申报单位项目经理部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在迎接过程专家检查评审或验收专家评审之前,应提前做好准备,按《本表》评审内容分工负责,做逐项内容的自检查工作。 6、创建“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工作,关键在事前有策划和分工负责制,事中有实施措施和过程记录,事后有检查、纠偏和总结提高。

一、工程基本情况 表1

表1续表

二、工程准备阶段法定建设程序主要必备文件检查表 说明: 1、上表列出的10项文件为建筑工程必备的基建程序主要文件,不能缺项。 2、检查通过的,在检查结果相应栏目中打勾(√),不通过的打叉(Ⅹ)。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和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和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省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从各市优质结构工程中,择优选取推荐参加评审,结构工程质量应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第四条省优质结构奖的评审工作由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负责评审组织工作,省优质结构奖工程每年表彰一次,不设名额限制。 第五条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金匠奖的工程应是获得省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省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1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和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和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 第七条申报范围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和使用功能的下列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质结构奖。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 2

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暨江门市优质工程

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暨江门市优质工程 五邑杯奖评选工作指南 一、依据文件: 1、《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和五邑杯奖评选办法》 二、相关文件: 1、《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修订)》 2、《广东省市政基础设施优良样板工程评选规定》 三、适用范围: 江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承建的房屋建筑、装饰装修、市政、交通、电力、工业设备安装工程,以及其他专业工程在工程质量方面的评选。 四、工作程序: (一)企业创建 1.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任组长,项目经理任副组长; 2. 制定《创建工作计划书》,拟定创优目标:县级、地市级、省级、国家级; 3. 填报《创建工作计划表》,报协会备案(随时受理); 4. 企业实施创建的过程控制: (1)工程资料:参照《广东省建筑工程资料统一用表》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程资料: (2)工程实体:

A.每个单位工程符合国家验收标准,主体结构无裂、漏、渗等质量通病,设备体系完善,符合环保和建筑节能要求。 B.工程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并有设计、监理、建设、使用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和工程所在地市建筑业协会或省直施工企业主管部门、省专业部门对该工程的质量鉴定意见。 C.工程在施工技术中应用了现行建设部推广的“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5.企业自评: (1)按《法定建设程序主要文件检查表》自查法规性文件是否齐全; (2)对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评定表(施工资料部分)》打分; (3)对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检查评定表(施工质量部分)》打分; (4)按《江门市建设优质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打分。 (二)企业申报: 1.“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原则上每年一次:时间在3月31日前, 2. 申报资料: (1)承建单位申报须提交如下资料:按照《附表一》 (2)参建单位申报须提交如下资料: A 《江门市建设工程优质奖申报表·参建单位申报》一式两份; B 附件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房建建筑企业关于获得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实施办法

江苏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奖励优质工程等奖项的实施办法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确保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三体系”有效实施,进一步增强全员质量、安全意识,加大创优考核奖励力度,鼓励各分支机构多创品牌工程。公司经研究决定对获得以下奖项的有关分公司、项目部和个人给予奖励,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及标准 1.奖励获得地市级优质及以上质量等级的工程 获得鲁班奖(含国家级优质工程)工程的,公司奖励给项目部100万元(如建筑面积超过10万㎡以上,超过部分另再奖10元/㎡);获得省优工程的奖励给项目部10万元;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的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同一工程的质量奖按最高奖计算,不重复累计。 2.奖励获得地市级及以上等级的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 获得国家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50万元;获得省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获得地市级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的奖励给项目部2万元。 3.获得国家级绿色施工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每项奖励给项目部10万元;获得省级绿色施工工地、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每项奖励给项目部5万元。 4.获得国家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分别奖励给QC小

组10万元、5万元、3万元;获得省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奖励给QC小组3万元、2万元、1万元、5000元;获得地市级QC活动成果奖(一、二、三等、优秀奖)分别奖励给QC小组1万元、5000元、2000元、1000元。 5.在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获得者,分别奖励1500元、1000元、500元。 6.获得国家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者,分别奖励2万元、1万元。 二、工程创优要求及证书的使用 凡以江苏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义施工,规模标准达申报标准的工程必须创省优(附件以江苏省“扬子杯”申报标准为例,省外省优按当地要求为准)。 对符合创优条件的各分支机构要积极组织做好工程创优工作,获奖证书(或文件)交公司统一调配使用。对一些创优积极性不高,2年内无创优业绩的分支机构将实行有偿使用获奖证书,对符合创优条件而未完成创优目标计划的分支机构,公司将视情况给予该分支机构一定的经济处罚。 三、建立创建工程档案 各分支机构根据公司年初制定的创建目标计划,落实具体创建工程并报公司工程部备案,工程部建立公司优质工程等创建档案,及时检查、服务、监督各分支机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档案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工程规模、结构形式、经营形式、QC活动的开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修订

附件 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评审办法 (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国家与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引导与激励工程参建各方加强过程控制,保证结构安全,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建协〔2017〕2号)》与《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评选办法》的创优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以下简称“省优质结构奖”)评选对象为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建设的建设工程项目。获奖单位为工程主要承建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省优质结构奖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项目属地原则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从列入各市优质结构工程创优计划的项目中推荐申报,未开展市级优质结构奖评选的地区,由企业报项目属地的地级市以上建筑业协会推荐申报。 第四条广东省建筑业协会负责省优质结构奖评审组织工作,省优质结构奖工程视当年度工程结构验收情况,可分上下半年共公布两批获奖名单,每年至少表彰一次。 第五条申报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含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应就是获得省优质结构奖的工程。 第二章申报条件、范围 第六条申报条件

申报省优质结构奖的工程项目,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基本建设程序,符合国家与省有关工程建设与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与规定; (二)工程结构设计科学合理,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三)施工管理规范,有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结构工程创优计划与可行的质量保证措施,符合节能环保、绿色施工要求; (四)过程控制严格有效,施工工艺与实体质量符合设计图纸与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各项技术保证资料齐全、真实、有效,无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五)科技含量较高,应用三项以上“建筑业十项新技术”; (六)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过质量事故、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她事件。 第七条申报范围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具有独立生产与使用功能的下列建设工程,均可申报省优质结构奖。 (一)民用建筑工程 1.有150间以上的客房的旅业工程,3000座位以上的体育馆,20000座位以上的体育场、1000座位以上的影剧院或礼堂,建筑面积在6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住工程,以及5000平方米以上其它用途的民用建筑。 2.总建筑面积在40000平方米以上(含40000平方米),配套设施齐全并能投入正常使用的整体民用建筑群。 3.别墅类工程,可按20栋以上(含20栋),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的规模组团申报。

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模板】

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 (市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质量兴业战略,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建筑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推动科技进步,提高工程质量,争创精品工程,促进我市建筑业更好更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市优质工程)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市级荣誉奖,同时也是我市建筑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评选对象是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各类建设工程,获奖单位分工程总承包单位、主要参建单位。 第三条:“XX杯”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符合本办法申 报条件的工程的总承包单位自愿申报,获奖工程的总承包 单位由XX市建筑业协会授予荣誉证书和奖杯,并在全市公告表彰。 第四条“XX杯”奖工程评审工作由XX市建设工程“XX杯”奖审定委员会负责,相关具体工作由市建筑业协 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XX杯”奖工程评审的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规范、标准及设计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的标准和要求;必须保证地基基础坚固、稳定,主体结构安全、耐久;必须确保抗震裂度设防和耐火等级,确保使用功能、装修质量和环境质量,并有技术创新,消除质量通病,是内坚外美的精品工程。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参选“XX杯”奖工程必须是列入国家或省、市建设计划,各种建设手续齐全,并已经形成独立生产能力和使用功能的新建工程,主要包括: 一、工业建设项目(包括土建和设备安装)工程规模为单层厂房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含3000平方米),多层厂房建筑面积大于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 二、公共建筑、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一)1500座(含1500座)以上的体育馆。 (二)3000座(含3000座)以上的体育场。 (三)1000座(含1000座)以上的游泳馆。 (四)800座(含800座)以上的影剧院。 (五)建筑高度80米以上的构筑物及电视发射塔。 (六)桥面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城市立交桥。

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办法

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激励建筑业企业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提升,规范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扬州市优质工程奖“琼花杯”(以下简称琼花杯)是扬州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三条琼花杯评选对象为本市范围内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设工程,分为综合项目和专业项目两大类。综合项目是以房屋建筑、市政、园林绿化、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整体申报的项目,专业项目是以装饰、安装、钢结构、照明等专业申报的项目。 综合项目中包含专业项目的,该专业项目的承建单位可作为综合项目类别中的参建单位申报,也可单独申报专业项目类别,但不得重复申报。具备独立发包手续的项目方能申报专业项目。 第四条琼花杯每年评选一次,实行获奖项目总量控制,获奖工程数量一般控制在上一年度竣工工程数量的5%以内,且不超过申报数量的80%。 第五条琼花杯表彰对象为获奖项目和该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其项目负责人。 第二章评选组织 第六条扬州市城乡建设局负责琼花杯的评选工作。成立扬州市琼花杯评选委员会,评选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扬州市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 第七条建立琼花杯评选专家库。琼花杯评选实行技术专家审查制度,参与技术审查活动的专家从琼花杯评选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原则上每位专家连续参加技术审查活动不超过三年。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八条申报琼花杯的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工程建设和管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要求; 2、工程设计、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的工程质量技术情况报告(汇报材料)

附件3 XXXXX工程申报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质量技术情况报告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XXXXX; 2. 工程类别:XXXXX; 3. 工程规模、性质及用途 总建筑面积:XXXX㎡; 地下层数:X层; 地上层数:XX层; 建筑物地下室长、宽:长XXX米,、宽XXX 米; 最大高度:XX米 结构类型及基础类型:框架-剪力墙(剪力墙…),XX基础。 工程性质或用途:住宅(厂房…) 投资额:XXX万元 4. 工程开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开工建设 工程竣工日期:XXXX年XX月XX日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备案日期:XXXX年XX月XX备案验收 5. 工程参与单位 申报单位:XXXXXXXXX 参建单位:XXXXXXXXX XXXXXXXXX 建设单位:XXXXXXXXXX

勘察及设计单位:XXXXXXXXXX 监理单位:XXXXXXXXXXXX 监督机构:XXXXXXXXXXXXX 二、工程技术难点与新技术推广应用、技术创新及绿色施工应用情况 1. 工程技术难点 (1) (2) (3) …… 2. 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 工程推广应用了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0)中的X大项XX子项,另有XXXXXX技术等创新技术X项,获得国家级工法X项,省级工法X项,国家实用专利X项,发明专利X项,整体水平达XXXX。 3. 绿色施工及建筑节能 工程应用了XXXXXXX等建筑节能技术与产品,各项节能指标符合设计要求(通过节能验收情况);施工过程全面推行绿色施工,采取了“四节一环保”措施,通过了省级、国家级绿色施工示范工程验收。 三、工程质量复查情况 1、工程技术资料 本工程立项、规划、土地、建设、消防、环保等到前期文件齐全,符合基本建设程序。规划、消防、环保、水质检验、卫生防疫、城建档案等专项验收手结齐全,备案资料完备。 工程资料共XXX卷,分类组卷、编目清晰、查找方便、装订整齐、覆盖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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