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编号(2011)01号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工程项目名称:

监督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监督机构: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由

()进行工程质量监督。我局将按下述监督计划对该工程进行质量监督。

附表一

附表二

施工工艺检查内容及要求

附表三

工程实体质量检查项目

数的30%。

2.外观质量检查宜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外观鉴定内容执行。

【质量管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 表2-1 : 您单位建设的工程(监督注册号:),自年月日起由我站室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请给予支持、配合(其他告知具体内容详见附页)。 联系人:联系电话: 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章) 年月日 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八条规定,在工程完工后正式投入运行前,建设单位应按上述规定组织竣工验收,并于验收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监督站,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按规定进行备案工作(具体详见“https://www.360docs.net/doc/649119686.html,”或“http://www.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政务”网站“网上办公区”中的要求)。否则,将承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应条款规定的法律责任。 特此告知 签收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督站、建设单位各一份。请建设单位将本告知书有关内容书面告知相关单位。

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告知书(附页) 表2-2 一、监督执法依据: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监督执法内容: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执法方式: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采用随机抽查和重点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所规定的监督执法内容进行抽查、抽测。但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对该工程所进行的监督执法检查,不代替参建各方应当承担的相应质量责任。 四、监督执法要求: (一)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并对所建设的工程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质量全面负责。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要求对建设工程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二)工程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三)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有关工程建设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等; (四)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工程正式开工日期告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执法负责人;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建设单位应当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条件及通知书等相关内容,请查看公用站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649119686.html, 或http://www.北京市公用工程质量监督站.政务); (五)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针对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提出责令整改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整改结果应当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及时回复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回复的整改报告应当经过相关单位人员签认,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签认人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建设单位为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为工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质量负责人;监理单位为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也可以为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要有委托书); (六)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事故),须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的要求进行报告并报告本工程监督负责人; (七)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单位应当对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机构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九)建设单位应当将本告知书要求书面告知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质量检测等参建单位。 五、对监督执法工作有异议时的投诉电话:64222387。 注:本表一式二份,监督站、建设单位各一份。请建设单位将本告知书有关内容书面告知相关单位。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市政工程)

监督登记号:柳东45020020××—×××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 建设(代建)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监督机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柳东建设局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受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生产安全,使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予支持配合。 一、监督程序 1、质量安全监督组收到工程监督登记书后,在工程基槽验收时,由建设(代建)单位组织,监督组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告知、安全报监现场勘察、基槽验收监督,参加人员包括:建设(代建)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和质量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设计及勘察单位人员。监督组根据质量安全监督登记书和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核对工程项目质量保证体系中相关人员资格,送达《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告知书》。 2、监督组对受监工程施工过程的质量安全进行监督。 3、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符合规定后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二、监督容 1、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抽查涉及工程主体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工程实体质量,抽查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情况; 3、抽查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主体的工程质量安全行为和检测机构、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 4、抽查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质量; 5、对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监督;

6、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7、依法对违规行为实施处罚。 三、监督方式 我局对受监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采取抽查、抽测方式,并以不定点、不定期、不定检查容、不提前告知的方式随机抽查。监督组根据对工程项目的历次监督抽查情况和责任主体各方质量安全管理情况,调整和确定后续对工程监督的抽查、巡查频次,对受监工程项目实行差别化监督管理。 对以下关键点和环节,施工单位应提前2个工作日,通过电子将监督告知书和施工、监理单位各层级审核资料的意见和相关图片等上传给监督组,监督组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派人到现场监督抽查。 (一)、质量方面 1、建筑工程 地基验槽、地基处理子分部验收、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基桩子分部验收、地基与基础分部验收、钢结构和网架子分部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幕墙子分部验收、节能分部验收、屋面防水工程验收、住宅逐套验收、卫生间蓄水试验、给(排)水管道试压(通水)试验、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试等。 2、市政工程 (1)道路工程:特殊路基处理、路床弯沉、基层、面层等验收; (2)桥梁工程:地基验槽、基桩静载试验最后一级加载、桩基子分部验收和桥梁基础及墩台等下部结构、重要部位钢筋混凝土工程、桥梁预制及安装、桥跨重要承重结构、钢结构制作与安装、附属构筑物及引道等验收和桥梁动静载试验; (3)给(排)水工程:沟槽验槽、安装管道验收、给(排)水管道水压(闭水)试验、回填土验收等; (4)泵站工程:地基验槽、模板及钢筋工程验收、主体结构验收; (5)园林工程:广场、园林道路、建筑景观、湖、景观灯、绿化工程等验收。 (二)、安全方面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申请书式样]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编号:200 — 工程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年月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填写一式三份,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 二、申报本《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应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一份: 1、项目建设(含立项、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批复文件。 2、批准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 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主要人员资格审查强制履约标准(即主要人员最低限度要求)一览表。 4、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招投标情况总结。 5、建设单位(项目法人) 报备文件,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设计合同副本,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7、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施工合同副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印章启用文件,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任命书、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如到岗人员与投标书承诺不符,应附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批复文件[原件])。 8、监理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监理合同副本,监理单位驻地办公室印章启用文件;驻地办岗位人员任命书、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如到岗人员与投标书承诺不符,应附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批复文件[原件])。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 .. ... . .... . (建设单位): 你单位年月日填写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收悉, 报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经核查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办理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其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现就有关工程质量监督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依法对该工程质量负责。 二、建设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及时办理好该工程从立项至竣工验收的各项基本建设程序的手续; 2. 及时认真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并作好记录、出具有关会议《纪要》; 3.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应及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新报审手续; 4.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向备案机关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经同意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有关产权权证等手续; 5. 经批准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建设监理工作的,建设单位还应履行好建设监理的全部职责。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及时参加地基验槽和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签证; 2. 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及技术核定单等; 3. 在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时,明确须设计人员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其设计人员应及时到位参与验收签证; 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四、施工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必须齐全,其资格证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经理、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登记备案事项及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证书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申请输工程监督注册手续,建设单位申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书》,收集提交下列资料(复印件均加盖印章): 1、计划批件 2、规划批件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勘察单位资质 7、设计单位资质 8、施工单位资质、建造师注册证书 9、监理单位资质、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10、施工组织设计 11、地质勘察报告 12、施工图审查报告 13、监理大纲 14、全套施工图 15、建筑节能设计认定书

16、建筑节能与施工图审查备案资料 17、检测协议、检测计划 18、质量责任终身制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及项目负责人接受授权书(五方责任主体\两个机构) 监督注册受理时,监督站应将所缺资料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对符合规定的工程,在三日内办结监督注册证书。 二、竣工验收备案 竣工验收后十五日内,建设单位整理备案资料并报送质监站审核备案。建设单位填写《**省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收集提交下列资料: 1、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2、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4、质量合格文件 (1)勘察单位对勘察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2)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的质量检查报告 (3)监理单位签署工程质量评价报告 (4)施工单位的工程施工竣工报告 (5)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验收记录及检测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记录 (7)建设单位编制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5、规划许可证及其它规划批复文件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

附件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通知书 编号:(被抽查生产、销售企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依照我局工作安排,现对你单位的产品依法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请仔细阅读《生产经营者须知》(见背面),并予以积极配合。 抽样单位: 抽样人员:、 抽样日期:年月日 (下达任务部门公章) 年月日 XXX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承检单位: 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 注:本通知书一式四联,第一联留生产经营者,第二联不合格结果处理时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三联不合格结果处理时寄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第四联留组织监督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生产经营者须知 1.对产品质量进行抽查是市场监督管理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抽样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 2.抽查事先不通知生产经营者,不向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用。 3.抽查的抽样工作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持抽查工作委托书、抽查工作通知书等文件和工作证现场抽取样品;任务通知书在开展抽样前填写完整,有效期一般不超过75天。 4.生产经营者应当协助抽样工作人员如实填写产品抽样检验工作单等相关信息。 5.抽查产品涉及企业标准或技术文件等,生产经营者应于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向组织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合法有效的企业标准文本或技术文件等。 6.生产经营者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

果之日起15日内书面提出异议或复检申请,并办理复检相关手续;逾期未提出或未办理复检相关手续的,视为认可检验结果。 7.生产经营者可以将对承检单位抽样工作的意见直接向组织实施抽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馈。 文书说明: 1.本文书是抽样人员到受检企业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任务时所使用的文书。 2.抽样人员:要求填写检验机构到现场参加抽样人员的姓名,不得少于两名,在进入企业抽查之前必须填写好抽样人员姓名。 3.有效期:有效时间一般不超过75日。 4.下达任务部门公章指组织监督抽查部门公章。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A)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A)

————————————————————————————————作者:————————————————————————————————日期: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 沥青路面微表处处理工程项目即将申请开工报告,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现提供该工程概况和有关资料,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请予以办理。 附件: 1.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表一)、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表二)、监理机构人员情况表(表三)、施工单位主要人员情况表(表四) 2.初步设计批复、施工图设计等工程项目审批文件 3.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件 4.从业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 5.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建设单位名称)(盖章) 2010 年 6 月21 日

表一: 公路工程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沥青路面微表处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 负责人刘尊勇电话 办公室电话 6 邮编及地址150526 工程简况要求简况中必须写明以下内容 1.工程总投资:4,808,100.00元 2.工程起止地点、里程:K243+400-K232+400 3.工程设计标准 4.工程开工时间、计划完工时间:2010-6-5——2010-7-25 标段施工单位名称起止桩号中标价项目经理电话 A3 甘肃路桥集团K243+400-K232+ 400 4808100 元 朱平 监理单位起止桩号 总监办主任 (或驻地高监) 电话备注 设计单位负责人备注

注:根据实际情况,可增加附表。 填报:填表日期:年月日表二 项目业主组织机构情况表 第页共页项目名称:沥青路面微表处处理工程 建设单位:黑龙江省哈伊高速公路管理处 姓名担任职务办公室电话手机备注(业务分工)项目负责人刘尊勇 副指挥孙剑波 工程部部长赵焕军 安全生产部部长吕鹏 协调部部长张宝亮 材供部部长韩建阁 办公室主任刘长鑫 监理部部长王晶 组织机构框图 项目负责人 副指挥 工程部部长安 全 生 产 部 部 长 协 调 部 部 长 材 供 部 部 长 办 公 室 主 任 监 理 部 主 任

建设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建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 : 你单位工程,根据年月日的检查存在下列问题: 主 要 问 题 处 理 意 见 通知单位接受人签字: 注:此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各一份、监督站存档一份。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停工整改通知书 停字( )第号 (单位): 我站监督检查中,发现你单位 工程,存在下列重大隐患: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请立即停工整改。特此通知! 安全监督员:审批站长: (安全监督站署名及公章) 年月日 施工单位签收人:签收时间:年月日监理单位签收人: 签收时间:年月日

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编号: 工程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检查内容: 检查人(签名)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 星期: 天气 工程名称 工程进度 参加 检查 人员 单位 工程 质量 监督 抽查 情况 参建主体 质量行为 工 程 实体质量 工程质量 控制资料 监督记录 工程质保条件 处理意见 检查人员: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 鄂建安()整字[ ]第号 : 你单位施工(监理)的工程项目,于年月日安全监督检查(巡查)时,发现存在如下生产安全隐患: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于年月日前,组织自查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整改完毕后,经施工及监理单位验收签字后,书面回复报告安全生产监督机构。 监理单位签收人:签发人: 施工单位签收人:签发单位: 年月日 注1:各地区根据地区名称、年份、下达整改顺序填写 注2:通知书一式三份,监督机构、施工单位项目部、监理单位各一份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

附件5 ()建监()号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 通知书 单位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公章):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我站对你单位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站监督内容 1、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4、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5、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监督要求 1、建设单位应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场地,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及毗邻区域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应组织工程建设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单位不得将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 3、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竣工验收前7天由建设

单位书面报我站。 4、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变动时,由建设单位书面报我站,并附其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5、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该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前,应将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 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将变动方的资质等级证书、合同以及变更前后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资料书面报我站。 三、监督人员委派 我站委派以下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请各方紧密配合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质量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安全监督人员: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公章): 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申报单位: 单位(单项)工程名称 是否是住宅小区工程□住宅小区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工程质量监督站(印章) 办结日期:年月日说明: 1、办理监督受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279号令)、《房 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5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建部141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3号令)、《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查员管理办法》(辽住建发[2009]51号)、《大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大建勘设发[2005]45号)等。 2、最小受理单位是能独立设计、能独立施工、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使用效益的单位(单项)工程。 3、本书工程类别是指:1)居住建筑工程:地下车库、住宅、公寓、小区公建及其配套设施等; 2 )公建工程:办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交通、消防、司法 等建筑; 3)工业建筑工程:厂房、高新技术产业建筑、厂区内配套建筑(宿舍、食堂、 综合楼、变配电所、雨水泵房等)、构筑物等; 4 )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桥涵、排水、防洪、照明及其设施、城市建设 公用设施(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等。 4、本书工程性质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 5、本书基础形式是指:按构造形式划分,如条形基础、独立基础、桩基础、筏形基础、箱形基础、桩 筏基础等。 6、本书结构形式是指:钢筋砼框架、框剪、剪力墙、短肢剪力墙、异形柱、框筒(柱筒)、筒中筒结 构以及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结构等。 7、填写的工程名称、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和结构形式等工程概况应与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审查合格 证、书一致,计划开、竣工日期依据施工合同填写,各参建单位名称必须写全称。

质量监督告知书

监督注册号:克拉玛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告知书 工程名称:中心城区重点区域雨水收集工程(一期)建设单位:克拉玛依市工程建设管理局 监理单位: 新疆天麒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勘查单位: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新疆石油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新疆广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克拉玛依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年月日 克拉玛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制

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监督人员组成

工程建设各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号)、《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细则>的通知》(新建建〔2011〕4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各参建单位应自觉遵守建筑业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自觉履行主体质量责任。现将质量监督工作要求作如下告知: 一、建设单位告知事项 1. 严格执行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中《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有关建设单位应履行的条款。 2. 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留存一套审查合格的《图纸审查意见书》和施工图。凡涉及强制性标准、使用功能改变和节能保温的设计变更,建设单位必须对变更部分重新送审。 3. 重要分部、分项工程样板实施方案须由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 4. 在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组织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对仅限于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柱、墙、梁等结构构件的重要部位进行实体质量抽样检测。结构实体检验采用由各方参与的见证抽样形式,以保证检验结果的公正性。未按规定进行第三方实体检测或实体检

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新)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山西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制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填报,一式两份送山西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监督局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本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统一使用A4号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要有目录及页码,装订要整齐; 3.申请单位必须填报申请书中全部内容,如果必要可增加附页,内容要真实、可靠。 4.路面、交安、机电、房建、绿化工程招标完成后,及时补充完善。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闻喜县交通运输工程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 成。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提供该工程项目相 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请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一:建设依据,工程概况,主要结构及构造物情况,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概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览表,监理单位情况,施工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及安全生产监控重点,施工单位现场主要人员备案登记表,监理工程师信息备案登记表。 附件二:其他资料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申请单位应提交正式申请文件1份,监督申请书2份。附件二的其他资料为: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②施工及监理合同副本;③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架及工作流程图;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⑤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⑥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⑦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汇总表。⑧施工、监理单位工伤保险等资料复印件。⑨各参业人员安全责任合同。

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

______________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新邵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单位经批准(新建、扩建、改建)_工程,按照《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向你站申报进行工程质量监督。现按工程预算造价工程质量监督费_________元,待工程竣工时,按工程决算造价增减,并提交工程情况及资料。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立项批准机关_________________、文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类型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层,预算造价万元,工程地点_ 。 二、参建单位概况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勘察单位名称:,资质等级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_,项目勘察负责人_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___;设计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___,项目注册设计师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注册结构师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监理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总监理工程师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施工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资质等级__________、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 三、提交的文件资料(当面核对原件及复印件,当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合时,可交复印件);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施工、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及中标通知和业务; 3、施工图设 计文件审查意见;4、外阜、外省、境外施工安装企业承包审批文件;5、不实行监理的建设单位管理资质证书;6、其他; 登记编号:申报建设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章) 本申报书一式四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质监站各一份;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申请书

(项目名称)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时间:年月日

填写说明 1.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前填报,一式两份送大同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2.本申请书由申请单位统一使用A4号纸按规定的格式打印填写,要有目录及页码,装订要整齐; 3.申请单位必须填报申请书中全部内容,如果必要可增加附页,内容要真实、可靠。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申请书 XX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项目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现提供该工程项目相关资料(见附件),申请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请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一:建设依据,工程概况,主要结构及构造物情况,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概况,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览表,监理单位情况,施工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程数量及安全生产监控重点,施工单位现场主要人员备案登记表。 附件二:其它资料 申请单位:(全称、盖章) 年月日 注:附件二的其它资料为:①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复印件;②设计文件(阅后退还)、施工及监理合同副本;③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框架及工作流程图;④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明材料。⑤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质量责任登记汇总表。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⑦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领导机构设立文件及机构主要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⑧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及汇总表;监理单位安全环保监理工程师培训证复印件。⑨施工单位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等资料复印件。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建设单位): 你单位年月日填写的《工程质量监督申报书》收悉,报送的有关文件和资料,经核查基本符合规定要求,同意办理该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对其实施政府质量监督管理。现就有关工程质量监督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根据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依法对该工程质量负责。 二、建设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及时办理好该工程从立项至竣工验收的各项基本建设程序的手续; 2. 及时认真组织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并作好记录、出具有关会议《纪要》; 3. 原设计有重大修改、变动的,应及时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重新报审手续; 4.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签发竣工验收报告,向备案机关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经同意验收备案的工程项目不得擅自交付使用,不得办理有关产权权证等手续; 5. 经批准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建设监理工作的,建设单位还应履行好建设监理的全部职责。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 及时参加地基验槽和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签证; 2. 及时签发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单及技术核定单等; 3. 在图纸会审、设计技术交底时,明确须设计人员参与隐蔽工程验收的部位,其设计人员应及时到位参与验收签证; 4. 参加有关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四、施工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项目经理部人员配备必须齐全,其资格证书符合规定要求,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业质量检查员等必须到位履行职责,主要专业工种必须具有操作上岗证书;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符合规定要求,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设计图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技术交底,严格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的内容和程序组织施工; 3.施工现场必须配置相应的施工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严格贯彻执行; 4.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制度、质量责任制,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搅拌站及计量设置,现场材料、设备见证抽样送检及存放与管理制度完整、贯彻落实; 5.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单位(子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记录,做到及时、准确无误; 6.在施工质量检验批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整改达到合格,属于质量事故则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如实上报; 7. 质量控制等技术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及时,做到真实、完整,符合规定要求。 五、监理单位应重点履行的职责是: 1.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必须齐全,做到专业配套、数量满足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其专业资格证书应符合规定要求,且必须到位履行职责;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编制与审批手续符合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规定要求,并在监理工作中严格贯彻实施,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3.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在使用前进行审查验收签证;实施隐蔽工程验收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4.对工程实体质量实施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跟踪检查,对重点 部位、关键工序必须旁站监理; 5.及时签发工程质量问题通知单,认真复查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 6.组织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签发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和参与竣工验收。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书

RFZJ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书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督单位:

昆明市人防监督管理处制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书 昆明市人防监督管理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兹向你处申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我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人防工程质量依法承担责任与义务。 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

人防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应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并将人防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应当依法对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招标,签定合同,明确质量责任;应根据人防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按规定委托人防工程监理;应在人防区域底板动工前20天,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防护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建设单位不得指定厂家、供应商;合同约定属于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设计文件的要求,并对其质量承担责任;修建防空地下室选用的防护(化)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审核批准的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施工,因故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原设计文件审批部门批准。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组织检查验收,人防工程具备竣工条件后及时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报请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竣工验收监督,待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竣工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并符合要求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由建设单位携带有关资料到市人防主管部门提交防空地下室竣工资料并办理备案手续备案。竣工备案未获准通过,不得擅自使用,一旦使用将由建设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建设单位应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建立并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 2、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应在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人防工程,禁止将工程非法分包、转包;应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明确各方的质量责任义务;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应按人防工程设计文件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不得擅自更改设计文件;应按规定对用于人防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防护(化)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人防工程主体必须由总包单位自行完成;人防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及评定标准的要求;人防工程竣工应具备完整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图,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申请书式样] 工程质量监督申请书 编号:200 —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

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申办《施工许可证》前三十日填写一式三份,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核。 二、申报本《申请书》的同时,应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应加盖材料 提供单位公章)一份: 1、项目建设(含立项、预可、工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批复文件。 2、批准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原件]。 3、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主要人员资格审查强制履约标准(即主要人员最低限度要求)一览表。 4、工程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招投标情况总结。 5、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报备文件,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6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设计合同副本,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 7、施工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施工合同副本,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印章启用文件,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任命书、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如到岗人员与投标书承诺不符,应附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批复文件[原件])。 8、监理单位资质证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监理合同副本,监理单位驻地办公室印章启用文件;驻地办岗位人员任命书、工程项目责任人一览表(附: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资质(执业)证书、单位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如到岗人员与投标书承诺不符,应附建设单位同意

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

编号:20 - - - 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项目部: 工程,经我质检科20 年月日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 2. 3. 4. 5. 6. 7. 请你项目部于20 年月日前整改完毕,经建设或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我科。否则每漏改一项罚款200元。 特此通知 质监人员:阳谷县侨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安科(盖章) 20 年月日 签收人: 20 年月日 注:1、整改完成后,由责任项目部向公司质安科报送《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2、本通知书一式2份,质安科、责任项目部各1份。

编号:2011- - - 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 潘伍昌项目部: 阳谷县博济桥办事处南三里新区1# 2#住宅楼工程,经我质检科2011年7月23日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1.操作棚上顶部牌子太烂应换掉 2.现场人员砌筑墙体采用单面挂线 3.构造柱加密区箍筋间距大, 4.构造柱钢筋绑扎不合格,主筋弯曲及有泥,. 5.五牌二图内容与现场不符,大门牌坊没有,主要道路没有硬化 6.现场物料放置混乱, 7.现场设置的饮水处不合格 8.地圈梁轴线位移严重 9.防火设施没有 请你项目部于2011年7月26日前整改完毕,经建设或监理单位检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后,将整改结果书面上报我科。否则每漏改一项罚款200元。 特此通知 质监人员:阳谷县侨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检科(盖章) 2011年 7月 23 日 签收人: 2011年 7 月 23 日 注:1、整改完成后,由责任项目部向公司质检科报送《工程质量整改完成报告》。 2、本通知书一式2份,质检科、责任项目部各1份。

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1-4

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1) (地基验槽、基础桩工程) 监督站: 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基础类型,已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基础开挖到设计标高或桩的施工已完成; 2、基坑、基槽、管沟基底土质和几何尺寸符合设计 要求; 3、已标出基础轴线、标高; 4、地基、基桩工程中的施工档案资料齐备、完整; 5、地基、基桩工程中的监理档案资料齐备、完整; 6、设计图纸及地基勘察资料齐全; 7、地基土承载力复查记录、基础桩的检测报告及施 工记录符合要求。 现定于年月日,请监督站对地基验槽(或基础桩)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

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2)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 监督站: 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层,基础类型,地下层,已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基础施工到设计标高0.00处; 2、基础未回填覆盖; 3、基础及设备基础已标出轴线、中心线和标高; 4、钢筋混凝土柱或构造柱剪力墙等已标出轴线; 5、基础工程中的施工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6、基础工程中的监理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7、设计图纸及地基勘察资料齐全; 8、地基与基础结构验收评定记录符合要求。 现定于年月日,请监督站对基础分部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

质量监督检查通知书(3) (主体结构工程) 大连市高新园区工程质量监督站: 大连海事大学外国语学院视听教学实验楼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层,结构类型,已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主体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已竣工完毕; 2、各层已标出层高控制线; 3、已标出排架柱、框架柱、预制柱的轴线、中心线; 4、主体工程的施工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5、主体工程的监理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6、设计图纸及其它有关资料齐全; 7、主体结构验收的评定记录符合要求。 现定于年月日,请监督站对主体结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总监理工程师: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章)施工单位(章) 年月日年月日

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通知书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实施监督 通知书 单位工程名称: 监督机构(公章):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印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我站对你单位建设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我站监督内容 1、宣传贯彻有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 2、对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相关责任主体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验槽、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节能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进行现场监督。 4、接受并即时处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 5、查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监督要求 1、建设单位应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场地,协调解决施工现场各施工单位及毗邻区域影响施工安全的问题;应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2、建设单位不得将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和屋面工程分部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中的一项检测业务拆分委托不同的检测单位。 3、地基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竣工验收前7天由建设单位书面报我站。 4、总监理工程师或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有变动时,由建设单位书面报我站,并附其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 5、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负责协调、督促专业承包单位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并支付相应的管理费用,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统一管理,否则建设单位应承担该专业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责任。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程施工前,应将专业承包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合同、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等资料报我站。 当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发生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将变动方的资质等级证书、合同以及变更前后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资料书面报我站。 三、监督人员委派 我站委派以下人员对该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请各方紧密配合监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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