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值班制度

教师值班制度
教师值班制度

小学教师值班制度

为加强教师值班的力度,增强教师值班的责任心,确保学校各类财产不受损失,力争为全体师生创造较安全的工作、休息环境,现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学校与值班教师签定安全值班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值班时间:

白班:当日7:30—当日17:30 夜班:当日17:30—次日7:30

(值班安排详见“爱龙希望小学教师值班表”)

二、值班要求:

1、值班教师要维护学校的一切财产不受损失。

2、要按时到岗,按时做好交接班;值班时间内教师不得擅离职守;必须不定时对全校巡查,并作好巡查及交接记录。

3、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当晚的值班教干联系;遇到突发事件,按学校紧急事故救援预案处置,积极展开救援工作。

三、处理措施:

1、不按时到岗按迟到一次论处;每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2、在值班时间内上级电话调度或来校巡查时如果无人,值班教师视为旷岗一次(按旷工一天论处)。

3、不按时交接班的,在交接班的间隙时间出现问题,区分不清责任的,由双方交接人共同承担。

4、在值班期间因值班教师的原因出现的一切财产损失及损害师生人身安全的事件,值班人员负全部责任。

上述内容,望值班教师严格遵守。如果因值班教师玩忽职守、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值班教师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若因值班教师疏忽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则由值班教师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值班人调离本校后则失效。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值班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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