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奖励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学风、塑造健全的人格,努力造就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奖励对象为本校学习满一年以上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含法学二学位,下同)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第二章奖励项目

第三条学生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奖励项目包括:集体奖、个人综合奖和个人单项奖。

集体奖:先进班集体

个人综合奖: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毕业生

个人单项奖:道德文明奖、学习优秀奖、学习进步奖、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

第三章评比条件

第四条“先进班集体”的评比条件:

1.班级形成了“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优良班风;

2.班级成员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

3.班级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学习风气浓厚,班级学业成绩位居年级前列;

4.班级成员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

5.班委会、团支部组织健全,班级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起到核心作用,班务日志记录详细,班级本年度内无违法违纪现象,班级“文明寝室”数超过50%;

6.班级活动主题鲜明、活动有特色、成效明显,在学生、学校和社会中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五条个人综合奖评比条件:

(一)优秀学生标兵

1.具备道德文明奖(见第六条,下同)评奖资格;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

3.具备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四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二项以上(含二项)单项奖评奖资格。

学业成绩以本年度全部必修、限选课程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下同)。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具备道德文明奖评奖资格;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

3.担任学生干部至少满一年或一届;

4.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突出的工作业绩;

5.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学生干部包括校、院两级团学联、青年志愿者协会学生干部,各社团负责人,班委会、党(团)支部委员,寝室长等。

(三)优秀学生

1.具备道德文明奖评奖资格;

2.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单科成绩无不及格且平均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

3.具备文体佳绩奖、科技创新奖、社会实践奖、民族团结进步奖等四项单项奖(见第六条,下同)中,任意一项以上(含一项)单项奖评奖资格。

(四)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未受党、团、行政处分;

2.未因学业成绩原因延长学制;

3.至少获得一次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优

秀学生荣誉称号。

第六条个人单项奖评比条件:

(一)道德文明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在思想觉悟、品德修养、集体观念、社会公德、团结互助、遵规守纪及各类学生活动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1.基础分(满分60分)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课外素质学分完成较好;有良好的人际关系,愿意为同学服务。

基础分评定采取班级民主测评与辅导员、学生干部代表集中评议相结合的办法,细则由学院制定。

2.加分

(1)获校级以上道德文明类荣誉称号的个人,加60分;

(2)获校级“优秀党员”、“模范团干”、“感动校园十大青年”、“自强之星”等荣誉称号者,加40分。本年度获“感动校园十大青年”、“自强之星”等提名者,加20分;

(3)获校级“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等称号者,加20分。获院级“优秀志愿者”、“优秀团员”等称号者,加10分

(4)获校级其他道德文明类(如:体育道德风尚奖等)荣誉称号的个人,加10分;

(5)获院级文明寝室(一学年不超过2次)的每个成员每次加10分。本年度获校级文明寝室(一学年1次)的每个成员另加10分;

(6)参加无偿献血者,加5分,一学年内多次无偿献血者不累计加分;

(7)在校内外做好人好事,被校内外媒体刊出、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如见义勇为等)的,加40分。

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者,具备申报道德文明奖资格。

(二)学习优秀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

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学年学分绩点3.1以上、平均成绩班级排名位居班级学生人数的前10%者具备申报学习优秀奖资格。

(三)学习进步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学业成绩有明显进步的学生。

完成本学年规定学分且单科成绩无不及格、学年学分绩点增加0.8以上或平均成绩班级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10个位次者具备申报学习进步奖资格。

(四)文体佳绩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在文艺、体育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

1.基础分(60分)

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体育成绩合格或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要求者即得满分。

2.加分

(1)参加国家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4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3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2)参加省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3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2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3)参加市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2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1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4)参加校级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10分。经学院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加5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加分;

(5)参加学院文艺、体育比赛并获奖者,加5分;

(6)参加学校或学院组织的公益性演出(如迎新生、送毕业生及其它专题演出)的演员每次活动加3分,累计不超过15分,组织者不加分;

(7)在一个评奖年度内,同一类项目、不同级别比赛可以累计加分。加分办法为:得分最高的比赛按该项得分计

算,其余各级别比赛根据名次加该项得分的1/2;

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文艺、体育比赛是指经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比赛;校级各类比赛是指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其他社团开展的比赛不记分。

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者,具备申报文体佳绩奖资格。

(五)科技创新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在各级学科或科技竞赛、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创新实践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

1.参加国家级以上(含国家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10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计8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计分;

2.参加省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8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计6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计分;

3.参加市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60分。经学校选拔推荐参赛但未获奖者计40分。报名即参赛且未获奖者不计分;

4.参加校级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50分;

5.参加学院科技竞赛并获奖者计40分;

6.独撰或以第一作者在国家核心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科研论文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每篇计100分。在国内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论文者,每篇计80分。在非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每篇计80分。第二作

者获得相应分值的50%;

7.获得发明专利或公开出版专著者,每项计100分;

8.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科研立项者,每项计80分;

9.参加“博文杯”百项实证研究基金等活动,被学校批准立项并有一定科研成果,通过鉴定,根据评定等级,项目负责人计一等奖50分、二等奖45分、三等奖40分、立项奖30分,项目组成员均可分别计一等奖40分、二等奖35分、三等奖30分、立项奖20分;

10.在一个评奖年度内,同一项目、不同级别比赛不能累计计分,按照最高级别比赛计分。

市级以上(含市级)各类比赛是指经学校奖励评审委员会认定的,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主管的各类组织、学会主办的比赛;校级各类比赛是指学校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其他社团开展的比赛不记分。

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者,具备申报科技创新奖资格。

(六)社会实践奖

旨在奖励本年度在社会实践及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1.基础分(60分)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寒暑假社会实践,经组织方确认达到社会实践目的者即得满分。

2.加分

1.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的主要成员,加40分,其他成员加20分。获得校级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加40分;

2.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的主要成员,加20分,其他成员加10分。获得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者,加20分;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者,每次加10分;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社会调查,调查报告获一、

二、三等奖者分别计20、15、10分;

5.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参加的其他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提供相应的单位证明材料以及实践报告,根据活动的时间长短、效果等情况酌情加分,但此项加分最高不超过20分;

以上各项累计计算分数。总分超过80分(含80分)者,具备申报社会实践奖资格。

(七)民族团结进步奖

旨在奖励在校期间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中表现突出,且中、小学教育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积极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团结进步;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

4.学习成绩合格,各方面表现良好。

第四章奖学金设置及产生办法

第七条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人民奖学金、二等人民奖学金、三等人民奖学金。

(一)学校优秀学生标兵获得一等人民奖学金;

(二)学校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获得二等人民奖学金;

(三)各单项奖获得三等人民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产生办法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人民奖学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

第五章奖励标准

第八条学校对评选出来的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除优秀毕业生外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按教育部标准执行;一等人民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000-3000元/人,二等人民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1500

元/人,三等人民奖学金奖励金额为300-500元/人;先进班集体每班奖励活动经费2000元。

第六章评选比例

第十条学院推荐的先进班集体数不超过学院参评班级总数的10%,不足十个班级的学院可推荐一个;学院推荐的一等、二等、三等人民奖学金获奖学生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学院参评学生总数的2%、13%、40%;获三等人民奖学金的单项奖具体评选比例由学院根据自身特色设定;学院推荐的优秀毕业生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5%。

第十一条同一年度内,获得个人综合奖后,其获得的单项奖不重复物质奖励。

第七章组织领导与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学生工作部(处)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第十三条各学院成立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评议小组,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人、年级主任、分团委书记、专职辅导员、教学秘书、学院团学联主要负责人等。班级评议小组由辅导员(班主任)担任组长,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及若干名学生代表。

第十四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和各单项奖的评选程序:

1.在规定时间内,本人(集体类由班级)对照相应评比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评议小组综合评议,确定推荐名单并在本院范围公示;

3.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公示;

4.对评选结果持异议的集体和个人,可在院、校两级公示期内进行实名申诉、检举。公示单位必须在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告知实名申诉、检举人;

5.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彰。

第十五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程序:

1.毕业班辅导员(班主任)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全班同学民主评议,确定本班推荐名单,报学院评议小组;

2.各学院评议小组按规定条件和比例确定推荐人数,并在本院范围公示;

3.学生工作部(处)复核、公示;

4.对评选结果持异议的集体和个人,可在院、校两级公示期内进行实名申诉、检举。公示单位必须在公示期满五个工作日内将处理意见告知实名申诉、检举人;

5.提交学校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表彰。

第八章附则

第十六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和个人单项奖于每年9月份评比,11月份表彰。优秀毕业生于每年11月份评比,12月份表彰。

第十七条评比工作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取消集体和个人评选资格,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以上空缺名额,不能补报。

第十八条在国际国内重大比赛中,为学校赢得巨大荣誉的集体或个人,由学校单独表彰。

第十九条学校其他类型的学生奖励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学生工作部(处)。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原学生奖励办法废止。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

学校体育运动队管理办法 学校运动员管理条例(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学校体育工作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学校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运动员的教育和管理,对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提高学校的运动水平,促进学校体育的健康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第二条:任务 1、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管理,全面提高运动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能力和运动水平。 2、促进运动员刻苦训练,努力提高运动成绩,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比赛,为校争光。 3、充分发挥运动员的专业特长和骨干作用,推动学校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广泛开展。 4、加强国内、国际间学校体育文化的交流,提高学校的知名度。 5、学校根据运动员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努力使运动员成为朝气蓬勃、积极向上、智慧多元的杨中人,努力成为有诚实守信之品质、开拓创新之能力、终身学习之素质、能主动和谐发展的现代公民。 第二章运动员资格认定 第三条:所有学校运动员在入学后,应经过运动员注册,方具备学生运动员资格。 注册事项如下: 1、填写《运动员登记表》; 2、学校体育教师或专业教练的推荐; 3、学校行政审批。 第四条:运动员如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经教育仍不悔改的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以处理,同时取消运动员资格。 第三章管理 第五条:组织 1.教导处是运动员的行政管理部门,政教处和体育教研组是执行落实部门。 2.运动队实行主教练负责制。 3.校运动队根据不同的要求和实际情况采用全年制训练和短期集训两种形式。 第六条:管理 1、运动员必须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学生“一日常规”》、《中学学生操行评定与评先奖励条件》、《中学学生违纪处理暂行条件》、《中学学生公寓管理制度》、《中学学生常规准则》等规章制度,听从老师和教练的教诲。无论在校内、校外,都要时刻牢记杨自己的学生身份,维护学校荣誉,以自己良好的言行和优异的比赛成绩为学校增光添彩。 2、对运动员参赛成绩的管理采用积分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第一名的加9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7分;参加市级比赛获第一名的加6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的加4分;参加区级比赛获第一名的加3分,第二、三名的加2分,第四、五名、六名的加1分,参赛而未获名次的加0.5分,单人获奖双倍积分。 3、学生运动员的学籍管理,严格按《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中对成绩考核、升留级、毕业、结业、肄业、奖励与处分等的规定执行。 4、运动员要爱护学校和体育场馆的训练设施、设备,学校提供的训练服装、鞋子等物,运动员要自行保管好,如无故损坏或遗失,照价赔偿。 5、运动员要积极参加课间操、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带头上好每节体育课,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6、运动员要认真学习,刻苦训练,自觉遵守学校纪律、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完成作业,各门课程均要达到会考水平。

中南财大下逻辑学期末考试试卷(标答)

1 2 ………………………………………………………密……………………………………………………封………………………………………………… 密封线内不 院(系):专年级:学生姓学号: 课堂________

得分评阅人 六、结构分析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答题要求】:从下列给定的素材出发,按各小题指定的类型分别构造一个相应格式的推理。 小李。小王。1课堂同学。2课堂同学。武汉人。非武汉人。南京人。非南京人。 湖北人。江苏人。中国人。人。非人。 1. 特称肯定判断的矛盾关系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是武汉人,所以,并非1课堂所有同学都不是武汉人。 2. 单称否定判断的差等关系推理。 【例】1课堂小李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 3. 全称肯定判断的换位法推理。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以,有的湖北人是武汉人。 4. 特称否定判断的换质法推理。 【例】1课堂有的同学不是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的同学是非武汉人。 5. 三段论第二格AEE式。 【例】所有武汉人都是湖北人,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湖北人,所以,所有江苏人都不是武汉人。 6. 联言推理的分解式。 【例】1课堂、2课堂都有武汉人,所以,1课堂有武汉人。 7. 不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否定式。 【例】小李要么是1课堂同学,要么是2课堂同学;已知小李是1课堂同学,所以,小李不是2课堂同学。 8. 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前件式。 【例】小李只有是湖北人,才会是武汉人;既然小李不是湖北人,那他也一定不会是武汉人。 9. 充分条件假言联锁推理。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湖北人,则小李是中国人。所以,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中国人。 10. 二难推理的复杂破坏式。 【例】若小李是武汉人,则小李是湖北人;若小李是南京人,则小李是江苏人。小李或者不是湖北人,或者不是江苏人,所以,小李或者不是武汉人,或者不是南京人。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一、目的 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和奖励(专利大户等) 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 (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 (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 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在原有的奖 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意义时,可 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取得的资金 (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五、奖励费用的分配与支取 1、奖励分配原则: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难度系数贡献大小,按劳分配。 2、奖励分配方式: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球、 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赛、 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法学方法论》期末作业

一、试分析法律适用中的价值判断 (一)概述 法律适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团体和公民实现法律规范的活动。这种意义上的法律适用一般被称为法的实施。狭义的法律适用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其职权范围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事项的活动,特指拥有司法权的机关及司法人员依照法定方式把法律规范应用于具体案件的活动。笔者认为这里论述的法律适用主要是狭义的法律适用,是司法裁判活动中的法律适用。 价值判断,就是在司法裁判活动中,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判断争议所涉及的法律利益,以实现法律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事实上,法律规范中充满了价值判断,因为任何完整的法律规范都是以实现特定的价值为目的的,并对特定的法益和行为方式作出评价。正如魏德士所言,“在法律规范的事实构成与法律效果的联系中,总是存在着立法者诸如正义、自由、平等、效率、安全等价值判断。” 根据王利明老师的观点,价值判断具有以下特点: 1.价值判断具有一定程度的主观性。它是裁判者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在裁判中所作出的选择。 2.价值判断具有受拘束性。要通过方法论的探讨,来规范价值判断的活动。 3.价值判断具有指导性。亦即价值判断要求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的意旨,从而在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下,指导法官根据立法者确定的法律意旨,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妥当的判断依据。 4.价值判断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操作。法官的价值判断都必须在司法三段论的框架内进行,必须确定大前提,并在大前提和小前提的连接过程中进行价值判断。 (二)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必然性 1.在法律适用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价值判断 在司法裁判中,法律适用的过程既不是一个完全取决于法官的个性而无法预测的神秘酿造过程,也不是一个纯粹依据经验简单判断的过程。法官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不仅仅是简单的逻辑演绎的运用,它常常需要法官结合自己的价值观念来对规则、条文以及案件事实进行认定、解释和说明,并凭借实践经验、感觉感受等做出一定的裁判结论。在这个过程中,必须要进行价值判断。 2.价值判断在法律适用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正如张继成教授所言:“在法律推理中,价值判断是由事实判断推出规范判断的逻辑桥梁,是由一个具有普遍性的法律规范判断(法律规则)和一个具体的事实判断推出另外一个具体的法律规范判断(判决结论)的逻辑中介。”“价值判断具有发现、比较、选择、归类、定性、量裁、导向等功能,没有价值判断就没有法律推理。”“法官认定的案件事实不仅与法律规范所指涉的事实要件相符合,而且与蕴涵于法律规范中的价值判断相符合,因此,法律推理的大、小前提之间不仅具有同一性,而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

政府资金项目(荣誉)申报奖励办法一、目的 为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鼓励项目申报人员深入了解、掌握、运用国家各项优惠政策,择优立项、提高项目申报质量,为公司获取更多荣誉及科技项目资金支持,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1、本办法仅适用政府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2、本办法适用人员: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研发部等参与申报的工作人员。 三、职责 1、综合管理部 (1)负责各级政府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和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 (2)负责商标、注明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组织、申报。 (3)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各级工程中心、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以及各级政府相关荣誉(高新技术企业等) 和奖励(专利大户等)的组织、申报。 (4)负责与政府(行业协会)等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负责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5)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存档及保管。 (6)负责组织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2、财务部 (1)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2)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发票等)。 (3)负责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研发部 (1)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2)针对部门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负责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四、项目激励措施 1、以上业绩额区间内,申报项目难度特别巨大或对公司有特别重大意义时,可以 在原有的奖励标准上上浮10%-20%,具体由总经理决定。 2、本办法中未规定的项目,若给公司带来直接经济利益或对公司提升形象有重大 意义时,可视情况由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分配奖金。 3、公司获得税收减免、退税、公司收入奖励、纳税奖励等因为企业资质、荣誉而 取得的资金(如高企税收减免等),不纳入本办法计算内。 五、奖励费用的分配与支取 1、奖励分配原则: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难度系数贡献大小,按劳分配。 2、奖励分配方式: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为激励学校运动队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国内高校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影响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我校群体工作和体育竞赛中,辛勤付出劳动,为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竞赛奖励 破浙江省大运会记录奖励元,破浙江省高校记录奖励元,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记录奖励元,破浙江省记录或全国大学生记录奖励元,破全运会记录奖励元。 .新达等级运动员奖励(在校训练就读学生) 健将:元;一级:元。 .新达等级裁判员奖励(在职教师) 国际级:元;国家级:元。 .教练员奖励 个人项目:教练员按所带运动员奖金总和的﹪发给。 集体项目:主教练按所带运动员奖金的﹪发给,助理教练按主教练奖金的﹪发给。 二、运动员、教练员假期集训补贴 .运动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元。 .教练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元。 三、工作人员参加校内群体竞赛工作的补贴 .组织编排补贴 校田径运动会的人员,一次性补贴元项 其他项目比赛的人员,一次性补贴元项 .裁判员补贴 教师裁判员补贴:校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元,其他项目每人每天补贴元。 学生裁判员补贴: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参加裁判工作的学生每人每天补贴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补贴元项;其他项目均补贴元项。

进行裁判等级考核的比赛,学生裁判员补贴不予发放。 四、教练员、运动员外出比赛服装、运动鞋补贴 .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服装及运动鞋,每人限报元,使用期年。 .参赛必须的其它用品,如护膝、护腕、护踝、化妆品等原则上予以全额报销。 .教练员带队外出比赛,服装、鞋补贴费每人元,使用期年。 .每年限报一次。 五、说明 .代表队外出比赛需经校体委批准同意,未经同意的代表队外出比赛,经费一律自理。 .各队在比赛结束一周内,将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和比赛总结交体委备案,方可报销比赛经费。 .假期训练,教练员必须提前天填写《运动队集训申请报告》,制定训练计划和比赛目标,并附运动员名单,提交校体委审核批准,方可发给训练补贴。 .外单位借用我校运动员和教练员取得名次,由借用单位负责奖励,我校不再单独奖励。 .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省内外比赛的奖励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校体委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政治经济学期末考试试卷答案 作者:Jessie已被分享19次复制链接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10 分) 1、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关系)。 2、作为价值实体的劳动是(抽象劳动)。 3、准确反映资本家对雇佣工人剥削程度的指标是(剩余价值率)。 4、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垄断经营有限的较优等土地);绝对地租产生的原因是(土地私有权)的垄断。 5、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核心是(实现问题,即社会总产品的各个部分的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问题)。 6、在股份制中,实行一股一票,体现的是(出资者)主权;在合作制中,实行一人一票,体现的是(劳动者)主权。 7、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性质是由其(处于主体或主导地位的所有制形式决定)。 8、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形式是(公司制企业)。 二、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 1、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 在剩余价值的生产过程中,以生产资料的形式存在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其价值被转移到新产品中去,不改变原有的价值量,因而被称为不变资本。另一部分用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是可变资本。劳动力在生产过程中创造新价值,而且能够创造出大于劳动力价值的价值,即剩余价值。由于以劳动力形式存在的资本会发生价值增值,所以被称为可变资本。 2、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 资本积聚和资本集中是单个资本增大的两种基本方式。资本积聚是资本积累的直接结果,即个别资本通过剩余价值的资本化而增大其总额的一种方式。而资本集中则是由若干分散的小资本合并成大资本的过程。 资本积累与资本集中的区别在于:(1)资本积聚以资本积累为基础,因而单个资本增大的同时,也使社会总资本增大;而资本集中是原有资本的重新组合,虽然使单个资本变大,但不能使社会总资本增大。(2)资本积聚的规模和速度最终受到原有资本积累速度和社会财富增长限制,因而其增长是缓慢的;而资本集中可以不受资本积累速度的限制,可以在较短时间有效资本合并为大资本,所以增大速度很快。 3、经济增长与经济发展 经济增长是一个国家一定时期总产量(包括商品和服务)和生产能力的增加。一般用国民生产总值或国内生产总产值的变动率来衡量。经济发展是指一个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一般用人均收入水平来衡量。经济发展与经济增长相比包括的内容更丰富,它除了收入水平的变动,还涉及生产力水平、经济结构、市场范围等方面的变动。 4、国内生产总值与国民生产总值 国内生产总值是一国一年内生产的全部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它是指国家境内投资的生产资源所生产的总产出量。而国民生产总值是一年内一国居民所拥有的投入要素所生产的最终产品的价值总和。 这两个概念都是衡量一国一年内经济总量变动的指标,但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一个国家国土范围内的生产总量,其中包括外国投资者在一个国家的投资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选题参考

https://www.360docs.net/doc/6511023375.html,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 一、最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选题参考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指出:积极应对法学高等教育的机遇和挑战 2、新媒体环境下高校媒体资源利用现状与前景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吴汉东: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4、体现法学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5、体现用户意愿的资源建设与营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图书馆为例 6、夯实工作基础、净化学术环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管理制度建设实践为例 7、独立学院大学生职业规划意识薄弱问题调查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8、高校图书馆读者利用服务现状调查与分析——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9、填补世界会计史的空白——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郭道扬 10、伟大的人格,卓越的贡献——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念杨时展教授逝世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11、相对“就业易”形势下财会专业本科生的就业心理与指导——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为例 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代政治经济学丛书”评介——兼评《生产关系二维理论与产权分析》和《交汇与分野》 13、论公法学博士培养机制改革——基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与其他典型培养单位的比较分析 14、独立学院英语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的存在问题分析与解决方法探索--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为例

https://www.360docs.net/doc/6511023375.html, 15、独立学院大学生思想政治现状及对策思考——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 汉学院为例 16、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的先行者——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吴汉东 17、特色鲜明成绩显著——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学博士点导师文集 18、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杨灿明同志为《湖北财税》题词 19、探索就业举措抵御就业寒流——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试行本科生导师制 促进毕业生充分广泛就业 20、水污染防治须出台“硬’’法——专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吕忠梅 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论文题目大全 1、人文社科类高校工科学生就业问题与对策——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2、研究生教育的特色战略及其实现机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3、中国新型法治智库研究的实践探索与制度创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发展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暨湖北法治发展战略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徐... 4、民族地区产权制度发展模式分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卢现祥教授访谈 5、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新闻与文化传播学院王波作品选登 6、高校研究生导师聘任制度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 7、科研训练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影响研究——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文杯”项目为例 8、高等教育的国际化与现代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二届中外大学校长论坛综述 9、将风险评估引入食品安全风险行政调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戚建刚谈风险评估与行政调查 10、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台生刘哲瑜曾经的合唱队领唱讨厌现在 的民进党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员工荣誉积分奖励制度

员工荣誉积分奖励制度 为了增强员工的进取精神和创新能力,弘扬正气,激励先进,全面提高企业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1、原则 公平性、公正性、公开性、合理性;2、适用范围 对于在各自的岗位上有突出成绩,对企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员工,将获得荣誉积分。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副经理以下级别员工。 3、公司荣誉积分类型及计分标准: 4、荣誉积分由荣誉积分评选小组进行管理4.1、评选小组组织架构如下: 组长: 人力行政经理副组长:员工关系专员组员:公司各部门经理 4.2、荣誉积分申请、确认及审批程序4.2.1员工荣誉积分的申请

由员工所在部门文员或相关人员进行统计,并填写“员工荣誉积分申请表”,经部门经理审核后,上报人力行政部员工关系专员; 4.2.2员工荣誉积分的确认 员工关系专员对部门申请的先进事迹进行核对确认,并取得相关材料或证明后与“员工荣誉积分申请表”一同提交人力行政部经理。由人力行政部经理即荣誉积分评选小组组长召集荣誉积分评选小组成员共同确定员工先进事迹对应的荣誉积分项目及分值,在协同网上进行公示3天,如没有其他员工投诉,将执行审批程序。 4.2.3员工荣誉积分的审批 4.2.4员工荣誉积分申请流程示意图

4.2.5员工荣誉积分审批公示流程示意图 5、荣誉积分的兑换

公司将以奖品、现金、旅游等不同形式进行积分兑换,以表彰员工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6、荣誉积分统计要求 公司所有员工“荣誉积分”全年初始分数为0分,以公司正常会计期间为周期(1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统计。荣誉积分每年统计一次,不可跨年累计。 7、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人力行政部。8、附件 8.1员工荣誉积分申请表 8.2 评选小组架构图 员工荣誉积分申请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排名2015【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一所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等八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南湖校区位于风景秀丽的南湖湖畔,首义校区位于历史悠久的黄鹤楼下。 学校源于1948年以邓小平为第一书记的中共中央中原局创建、并由陈毅担任筹委会主任的中原大学。2000年,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的中南财经大学和原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的中南政法学院共同组建成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与薪火相传,学校秉持博文明理middot;厚德济世之校训,传承希贤希圣middot;不舍昼夜之精神,励精图治,严谨治学,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了数以万计的专业人才。 中南财经大学2015的排名: 2015中国财经类大学排行榜: 名次 学校名称 所在地区 总分 全国排名 2015办学类型、等级和层次 办学类型 星级排名 办学层次 1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 65.21 59 行业特色研究型 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 64.40 73 行业特色研究型5星级 中国一流大学 3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 64.25 76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4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 63.97 8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5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3.72 87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6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 63.20 111

区域特色研究型4星级 中国高水平大学 7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北京 62.48 138 区域特色研究型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8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 62.19 159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9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 61.58 200 专业型 3星级 中国知名大学 10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 61.57 202 专业型 2星级 区域高水平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保险学重点完整版

第一章风险理论与保险学说 一、风险的定义:在保险学中,风险是指未来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可保风险:保险所能承保的风险简称为可保风险,也称为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针对一定时期的保险市场而言的) 三、风险管理程序: (1)风险识别。对尚未发生的、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系统地、连续地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 (2)风险估测。在风险识别基础上,估计风险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 (3)风险评价。在风险识别和风险估测基础上,对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全面进行考虑,评估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公认的安全指标相比较,以衡量风险的程度,并决定是否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 (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根据风险评价结果,为实现风险管理目标,选择风险管理技术并实施风险管理的过程。 风险管理技术:a.控制型:降低损失频率和减少损失程度。b.财务型:提供基金和订立保险合同等方式,对无法控制的风险做出财务安排。 (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对风险管理技术的实用性及其收益情况进行分析、检查、修整和评估。---考察实施风险管理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保险的本质、功能、分类 一、保险的功能与作用(简答与论述) 分散风险的功能、保障功能、储蓄的功能、投资的功能、社会管理的功能。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保险方式不同、承担的主体不同、保费缴纳不同、保险的内容不同、覆盖面不同。 (1)是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政府行为,是一种福利事业,具有非盈利性质。商业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完全是一种自愿的契约关系;具有以盈利为目的的性质; (2)是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其出发点是为了确保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商业保险的根本目的则是获取利润,只是在此前提下给投保者以经济补偿; (3)是资金来源不同。社会保险是由国家、用人单位和个人三者承担。商业保险完全是由投保个人负担; (4)是待遇水平不同。社会保险从稳定社会出发,着眼于长期性基本生活的保障,还要随着物价上升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商业保险着眼于一次性经济补偿。 (5)是政府承担的责任不同。社会保险是公民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力。政府对社会承担最终的兜底责任。商业保险则受市场竞争机制制约,政府主要依法对商业保险进行监管,以保护投人的利益。 三、保险的类别: 1、按制度分类: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政策保险 2、按保险的对象分类:人身保险,财产保险 3、按风险的转嫁形式分类: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 原保险是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人,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人直接对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再保险是在原保险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保合同,将其承保的部分风险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保

教练员与运动队队员的奖励办法

教练员与运动队队员的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鼓励和支持师生钻研业务、勤学苦练,培养、输送优秀体育人才,进一步提高我校田径传统项目运动技术水平,为学校体育事业多作贡献,特定以下奖励方法。 二、入队奖: 1.凡入选校运动队队员,三年内(初中、成职教)每人发服装费50元。 2.教练员每三年发服装费、胶鞋费200元。 3.取消平时训练补贴,寒暑假训练,每次训练(1.5小时左右)补贴:运动员1元,教练员10元。 三、竞赛奖: 1.参加省田径运动会获团体总分1-10名、11-20名、21-30名、31-40名、41-50名、51名以后,教练分别奖:800元、600元、500元、400元、300元、200元。运动员参加省级比赛每得1分奖30元,教练员按运动员总分记奖,每分奖30元。 2.参加苏州市级田径运动会,运动员每得一分奖10元,教练员按队员总分记奖,每分10元。 3.参加常熟市级田径运动会,教练员在保底费100元的前提下,团体总分进入前三名,按队员总分记奖,每分奖2元团体总分4-6分奖1.5元团体总分非前六名,每分奖1元。运动员获前三名者,每得1分奖3元,其余得分每分奖2元。 四、等级奖: 1.在校期间队员达二级运动员,队员奖50元/项,教练员奖100元/项。

2.在校期间队员达一级运动员,队员奖500元/项,教练员奖1000元/项 五、破纪录奖: 1.破省纪录:运动员奖300元,教练员奖800元(项)。 2.破苏州市纪录:运动员奖80元,教练员奖200元(项)。 3.破常熟市纪录:运动员奖50元,教练员奖100元(项)。 4.破校纪录:运动员奖20元,教练员奖40元(项)。 备注: 1.奖励办法从XX年3月份开始试行,以后根据需要逐步修订完善。 2.凡属少体校白中籍的运动员只计常熟市级竞赛奖,有关教练员只记奖一半。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中南大研字〔2013〕15号

附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 (2001年3月12日制定通过) (2005年3月15日第二次修订) (2009年8月25日第三次修订) (2010年12月16日第四次修订) (2012年3月20日第五次修订) (2013年6月19日第六次修订,2013年6月26日校务会议通过) 第一章指导思想与原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我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促进博士生教育的创新发展,保证博士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办法的通知》(学位…1995?20号)和《关于进一步下放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权的通知》(学位…1999?9 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旨在为培养创新型高层次优秀人才而选拔具有相应学术水平和科研条件的教授承担博 士生培养指导工作。 第三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有利于我校学科建设发展和学科结构调整的总体规划,有利于凝练学科方向和组建学科创新团队,有利于改善博士生导师队伍年龄与知识结构,有利于培养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第四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与管理工作,应遵循国家有关离退休制度和我校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退休、离休的相关规定,促进博士生指导教师队伍的新老交替。

第五条博士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按需设岗,坚持标准,从严要求,保证质量。 学校根据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以及当年国家下达的博士生招生名额总数和校情,设置招收培养博士生导师岗位。 第二章申报条件与要求 第六条博士生导师资格的申请者 (以下简称“申请者”),应具备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身体健康等基本条件。 有学术不端行为者,自其学术不端行为被发现之日起,四年内不得申报博导。 申请者应在本学科(或跨学科)研究领域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并已经在该方向领域取得一系列有重要影响与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且未来研究方向与现有研究领域具有连续性;其教学水平能够胜任博士研究生指导工作。 第七条申请者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且任教授专业技术职称须满一年以上,年龄不得超过58周岁。无博士学位的教授或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递交申请的,除满足本章第十条、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外,不予受理。 上述申报者中,人才培养与科研成果特别突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受任职满一年的限制。 (一)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等重大课题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课题2项; (二)在我校认定的一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二类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三)主持省部级以上纵向课题1项,且在SCI、SSCI期刊发表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 期末考试重点

2013~2014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民法学(2)期末考试重点1.名词解释 6X3(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二者会择一考) 3.简答题 6X6(主要考查合同的知识) 4.论述题 2X16 5.案例分析 1X14 合同的知识占65% 名词解释: 1、关注基本制度:如缔约过失责任、不安抗辩权 2、关注各种分类:如债的分类、合同分类,一个或某几个会作名释 简答、论述 如缔约过失、抗辩权、代位权、违约责任、合同解除等。 案例分析若为合同法部分,关注: 合同是否成立(要约、承诺、有效条件) 联系总论里的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以及违约责任、有担保的情况。 重点内容:

债法总论 要约与承诺的成立方式、要件 合同成立和生效 无效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要件、后果 债的保全方式、使用条件 双务合同的抗辩 双务合同的要件、效果 债法总论 要点一债的概述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指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一方请求另一方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可以请求他方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为债权,应他方要求必须为一定行为的义务为债务。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为特定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当事人之间的特别结合关系; 3、债是具有财产属性的法律关系; 4、债是当事人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三、债的要素 1、债的主体:享有权利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债务人。 2、债的内容:是指债的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即债权和债务。 3、债的客体:是指债务人依当事人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应为的特定行为。 要点二债的分类 一、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1)意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当事人依其自由意思而决定的债。 (2)法定之债是指债的发生及其内容均由法律加以规定的债。 二、特定物之债和种类物之债 (1)特定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标的物已经特定的债。 (2)种类物之债是指在债成立时,以特定的种类物为标的的债。 三、简单之债和选择之债

最新荣誉奖励管理办法(发文稿)资料

关于印发《****公司 荣誉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子公司: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荣誉奖励体系,充分发挥荣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规范管理各荣誉奖励的设立、评选、表彰等活动,公司制定了《**集团有限公司荣誉奖励管理办法》,并经2014年10月28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8日

**集团有限公司荣誉奖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荣誉奖励体系,充分发挥荣誉奖励的激励和导向作用,规范管理公司各荣誉奖励的设立、评选、表彰等活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荣誉奖励,是指国家、中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公司、地方政府及社团组织实施的各项评选表彰的行政性荣誉奖励。 党委、工会、团委组织的评选表彰,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纳入本办法。 第三条荣誉奖励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标准,程序规范; (二)骨干优先,倾斜一线; (三)突出导向,强化激励;

(四)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第二章荣誉奖励分类 第四条荣誉奖励分为国家级,集团公司级,公司级以及地方、社团级荣誉奖励。 第五条国家级荣誉奖励是指国家或国家有关部委设立评选表彰的奖项和荣誉。 第六条集团公司级荣誉奖励包括综合奖励和专项奖励。集团公司级综合奖励是指航天基金会评选表彰的航天基金奖和集团公司评选表彰的航天贡献奖、航天创新奖、航天功勋奖、航天金牌班组及重大事件特殊奖励等奖项和荣誉;集团公司级专项奖励是指集团公司各主管部门评选的本业务范围内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奖项和荣誉。 第七条公司级荣誉奖励是指公司组织评选表彰的授予集体和个人的奖项和荣誉。 第八条地方、社团级荣誉奖励指各级地方政府和各级

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柳堡镇中心小学运动队管理制度及奖励办法 为了使运动训练有计划、有步骤、高效益地进行,确保训练目标的实现,拟定以下管理机制及方法,以备学校运动训练队科学的管理和实施。 主要内容: 一、教练员管理: 为了加强教练员的管理,必须明确教练员的职责、权力及应具备的素质,了解教练员的选拔与使用途径,做好教练员的培训、考核与晋升工作。 1、教练员的职责 (1) 负责运动员的选拔、现实状态的诊断及训练目标的确定,制定并实施训练计划,控制运动训练过程。 (2) 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训练水平。 (3) 做好运动员思想教育、学习、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 主动配合校医做好运动员的义务监督和伤病防治工作。 (5)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训练、比赛的计划,呈交训练比赛总结等。 2、教练员的权利: 教练员应对运动员全面负责: (1) 在训练业务管理方面应具有一定的支配自主权。 (2) 在选拔和调整运动员方面具有人事权。 (3) 在训练安排方面具有制定和实施训练计划权。 (4) 在后勤服务方面具有建议权和监督权。 3、教练员的补贴办法 (1) 训练课按照职务工作量计算。 (2) 老师带队取得名次由学校具体奖励。 二、运动队伍的管理:

运动员的管理是运动管理系统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它涉及的内容既广泛而又复杂。既包括运动队内部对运动员实施训练的宏观管理,又包括运动员的选拔、训练、生活、思想等方面的管理。 1、运动员的选拔 (1) 根据学校的体育工作方向出发,适当引进高水平体育运动员,高水平运动员成绩必须在县、市级以上运动会的前二、三名内水平,并且具有发展潜力。 2、训练管理 (1) 运动员必须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 教练员对运动员有直接的管理责任权。 (3) 参加训练的队员要有明确的训练目的、计划。 (4) 运动员应该按照规定按时训练、比赛,如果旷训累计达训练周期五分之一者或迟到累计达到训练周期的四分之一者,交由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运动队的奖励、经费管理办法 1、奖励办法 县级:田径团体第一名1000元、第二800元、第三6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25元,篮球按田径团体名次奖金数乘以2。市级:田径团体第一名2000元、第二1500元、第三1000元、第四8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30元,篮球按田径团体名次奖金数乘以3。 省级以上:田径团体第一5000元、第二4500元、第三4000元、第四3500元、第五3000元、第六2500元、田径单项每分奖励200元。篮球按田径团体名次奖金数乘以4。 2、比赛生活补贴 参加县级以上比赛,教练员每天补贴30元,运动员每天补贴10元。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期末复习重点剖析

。环境资源法学 考试题型: 1、单选; 2、判断改错; 3、名词解释; 4、简答; 5、论述; 6、案例分析; 复习重点(考试重点)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关系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三章环境资源法的价值定位 第八章环境资源责任制度

第九章环境资源纠纷解决制度 (重点为环境资源民事责任与环境资源民事诉讼;案例分析考我国环境民事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行为;损害后果;因果关系;无过错原则) 第十章第十一章第十二章内容明确不考 重点内容整理(根据考试重点整理自老师课件) 一、环境的概念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环境资源的概念亦是如此) 二、环境问题的概念和种类 1、按环境问题的产生原因的不同,可分为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灾害)和第二环境问题(环境污染和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可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1)环境污染是指人类活动所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而有害于人类及其他生物的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2)自然环境破坏是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环境,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使得自然环境的恢复和增殖能力受到破坏的现象。 三、全球环境问题阶段的环境问题 1酸雨(包括酸雪、酸雾等各种酸沉降) 2臭氧层破坏 3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 4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意大利塞维索化学污染事故、美国三里岛核电站泄漏事故、墨西哥液化气爆炸事件、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事件、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泄漏事故、瑞士巴赛尔赞多兹化学公司莱茵河污染事故) 5大规模的生态破坏(非洲大饥荒) 四、环境法的本质特征 (一)环境法是社会法 (二)环境法是以社会利益为本位的法 (三)环境法是公法手段干预私法领域的法 (四)环境法是以可持续发展为价值目标的法 五、环境法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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