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

中评协[2007]1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本准则》,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和《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现予以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请各协会将上述资产评估准则转发评估机构,组织评估机构和注册资产评估师进行学习和培训,并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08年7月1日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1999年发布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指南》、《资产评估计划指南》、《资产评估工作底稿指南》和《资产评估档案管理指南》(评协字[1999]53号)同时废止。

附件:1.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2.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3. 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4. 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

5. 资产评估准则——机器设备

6. 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

7. 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条文讲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履行评估程序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资产评估各方当事人”具体指代对象包括注册资产评估师、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

相关当事方包括产权持有者、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等与评估报告相关的单位或个人。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评估程序,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准则所称程序涵盖评估业务全过程,按照评估业务的进展步骤阐述具体程序。只有履行了合理有效的评估程序,才能出具评估报告。

第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本准则。

评估程序的要求既是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要求,也是对评估机构的要求。本准则中仍以“注册资产评估师”为规范主体,对其执行评估业务提出要求,同时适用于评估机构。

第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可以参照本准则。

一般项目都要求履行本准则的既定程序,但基于评估业务的复杂性与特殊性,由于特殊情况需采用不同于本准则要求的程序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该在报

告中进行相关的明确说明,即说明实际履行程序的合理性和具体实施情况,以及采用该程序是否会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等。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相关规定,履行适当的评估程序。

第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通常执行下列基本评估程序:

(一)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二)签订业务约定书;

(三)编制评估计划;

(四)现场调查;

(五)收集评估资料;

(六)评定估算;

(七)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八)工作底稿归档。

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基本评估程序。

本条是依据《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三条制定的。任何一项完整的业务,无论资产规模或金额的大小,无论是单项资产或企业整体资产评估都要履行八项基本评估程序,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随意删减。

第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本准则,结合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适当的具体评估步骤。

程序准则只提出框架式要求,是“应当做”,而不是“如何做”。

针对每一基本程序还应有具体的实施安排或步骤,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评估范围、业务规模的不同,在制定评估计划时落实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确定估算方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并确信所制定和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合理有效的,能够支持形成的评估结论。

具体评估步骤可按照不同评估对象、不同评估方法分别确定。

例1、存货程序

存货评估工作步骤可以为:

1.获取存货申报表,与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

2.了解分析存货的构成、分布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各类存货的核算方法,并抽查有关存货出入库记录,做好相应清查记录。

3.获取并检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或最近一次存货盘点记录,评价盘点的可信度。

4.抽查盘点重点存货,填写《盘点表》。盘点结果如有差异,必要时加大盘点比例或全面盘点。存放方式特殊的或存放在异地的,采取其他程序确定存货的存在性。

5.对盘盈、盘亏的存货,查明原因并做记录。

6.关注有无代他人保存和来料加工的存货,有无未做账务处理而置于异地的存货。

7.选择适当的存货评估方法,分别评估。

8.对正常外购存货,实施市场询价,计算其评估价值。

9.对特殊行业存货,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后确定评估值。对委托加工产品与受托加工产品、委托代销商品与受托代销商品,在确定评估值时应当考虑结算方式的差异性。

10.形成评估结论。

例2、收益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的一般程序

1.收集并分析被评估企业的信息资料和与被评估企业相关的其他信息资料,获得被评估企业的历史财务数据并进行分析,对非经常性的项目和费用、经

营性资产、溢余资产进行调整,以获取正常化的财务数据;

2.与被评估企业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了解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方向以及重大经营决策和经营风险;

3.在获得被评估企业在经过正常化调整的历史财务数据的基础上编制财务预测,并进行分析;

4.根据财务预测,计算用于折现的未来预测收益;

5.求取折现率;

6.将未来预期收益折现以计算初步评估结果;

7.就非经营性资产和溢余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对上述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相应调整。

第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由于受到客观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评估程序,可以根据能否采取必要措施弥补程序缺失和是否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决定继续执行评估业务或者终止评估业务。

本条是对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的过程当中,对把握项目风险及实施程序的总体要求。

1.主观限制与客观限制

注册资产评估师由于执业能力或判断能力、自身能力无法达到,或可以做到而有意不去实施等情况属于主观限制;客观限制是由于注册资产评估师自身有能力,而受环境等客观条件制约无法实施的情况。本准则条款中重点强调客观限制。

2. 执行业务过程中决定继续或终止评估业务一般出现在接受委托或业务执行中

在接受委托环节,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将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了解清楚,了解是否存在客观限制,委托方是否有特殊要求,自身能力是否能做到(包括人员执业能力、时间要求)等等,综合判断评估业务的风险,决定是否承接。

在接受委托后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项目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或出现一些客观限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进行分析,判断这些因素能否对评估目的下的评估结论造成重大影响;是否能通过合理披露或采取替代程序解决评估程序的缺

失,综合判定整体影响是否会误导评估目的的实现。

3、一般可能会出现的客观限制

一般可能会出现的客观限制有:

(1)被评估单位不配合、不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如委托方与产权持有者不一致、评估长期投资尤其是不占控股权的被投资单位、一些涉及司法案件或不良资产处置的评估;

(2)评估范围界定不清或当事人有意隐瞒不配合;

(3)评估对象无法勘查(轮船在海上行驶未泊在国内、资产在有危险的地带、关系国家安全保密需要等);

(4)少数股权投资在国外;

(5)由于历史原因没有办理相关产权手续,无法核实到产权资料;

(6)对某项实物资产的评估,注册资产评估师无法取得有关技术参数、图纸资料,等等。

4、具体处理方式

(1)如果重大限制将对评估结论的合理性产生重大影响,应与委托方沟通,当委托方明知限制无法排除而又拒绝接受明确充分披露下的评估结论,或评估师认为即使进行充分披露也将影响报告的合理性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提出终止评估业务的要求,解除业务约定书。

(2)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对于受到的客观限制,通过采取其他替代程序或通过充分披露等措施后认为不影响评估结论整体合理性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应说明所受限制,并揭示其对评估结论中的哪些因素有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第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指导业务助理人员履行评估程序。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对业务助理人员进行指导,并对业务助理人员的工作结果进行监督及复核,最后还必须对其工作结果负责。

第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记录评估程序履行情况,形成工作底稿。

执行评估程序必须通过书面或电子记录的方式留下痕迹,工作底稿是证明完整真实履行评估程序的必要证据。

为规避风险、规范执业,要求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调查、评定估算等工作程序与工作步骤形成书面或电子记录,收集评估依据,形成工作底稿。形成的工作底稿应具体、详细、完整。

第三章评估程序要求

第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明确下列评估业务基本事项:(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四)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六)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七)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八)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九)委托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1)在评估业务开始阶段,首先应当明确评估业务的委托方和产权持有者以及是否存在委托方以外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了解评估报告使用者及其与委托方的关系。

(2)了解委托方与相关当事方的关系很重要,它关系到评估业务有关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等有关方面的配合程度,从而关系到评估程序的执行程度。

(3)明确评估报告使用者是接受委托时要了解的另一方面内容,前期明

确报告使用者群体,有利于规避不必要的报告使用风险,了解的目的主要是最大限度把握潜在风险和个性要求。

2、评估目的

了解与评估业务相关的经济行为,并明确评估目的,对评估方法的选取、评估结论以及价值类型等都有重要的影响。

在了解经济行为时,尽量细化评估目的和用途,避免用“融资”、“重组”等比较笼统的词语作为评估目的。

应依据“为什么评、评什么、用于什么方向”来了解与评估业务相关的经济行为,并明确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一般评估对象可界定为单项资产、资产组合、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和全部权益价值。无论如何划分,都应清楚地了解评估对象所对应的评估范围是什么,包括数量、具体位置、账面价值等。

评估范围的最终确定权在于委托方,为明确责任,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应由委托方就具体对象下的评估范围明细清单进行签章确认。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还需要强调有关评估对象及其相关权益状况,如明确被评估股权的比例、状况和性质,是控股权还是非控股权,是流通股权还是非流通股权等等。

4、价值类型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沟通,选择恰当的价值类型,确信选择的价值类型适用于评估目的,并与委托方就具体价值类型的定义达成一致理解。

价值类型制约评估方法的选择。

明确价值类型,可以更清楚的表达评估结果,可以避免报告使用者误用评估结果。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告知委托方拟设定哪种价值类型,它的具体定义是什么,其基于哪些可能存在的各种明显或隐含的假设及前提,通过沟通后使委托方了解所确定的价值类型,明确是否与评估目的相符,避免出具评估报告后委托方不理解或有异议。

具体参照《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要求。

5、评估基准日

应根据专业知识和经验,建议委托方选取评估基准日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有利于评估结论有效服务于评估目的;

(2)有利于现场调查、评估资料收集等工作的开展;

(3)企业价值评估业务中评估基准日尽可能选择会计期末;

(4)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相关部门有专门要求的,在不违反评估准则的前提下,可以遵照执行。

如《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明确评估基准日由委托方确定。

自然人转让股权个人所得税课税评估项目评估基准日一般应该确定为股

权转让合同在工商变更登记之日当月或者前一月会计期末,而非后一月的会计期末。

6、评估报告使用限制

一般评估报告使用限制有:

(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未征得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机构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评估报告的使用有效期;

(5)因评估程序受限造成的评估报告的使用限制。

7、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

报告提交时间:提交时间不宜确定具体日期,一般确定为委托方提供必要资料并开始现场工作后某天。

报告提交方式:当面提交或邮寄等。

8、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除明确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外,明确评估服务费未包括的其他费用项目和承担方式也是很重要的。

应告知委托方收费总额是如何计算的,包括哪些内容,有关差旅费用、当地的食宿费用、现场办公费用等是否包含在收费报价中。

9、委托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一般需要的工作配合和协助有:

(1)负责房地产及相关基建项目的管理人员;

(2)负责设备管理、熟悉评估范围内的生产工艺、设备结构、运行状况、维护检修的管理人员;

(3)负责公司财务的有关人员。

第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自身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业务风险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并由评估机构决定是否承接评估业务。

承接业务前,评估机构应当根据业务风险对评估业务进行分类,分类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来自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风险:如被评估单位的内控完善程度、委托方时间要求、对评估费用及评估值的期望值要求等;

(2)来自评估对象的风险:如资产权属状况是否清晰、资产特殊性;

(3)来自评估机构及人员的风险:

①专业胜任能力:评估机构和评估师应当根据所了解的评估业务的基础情况和复杂性,分析本机构和评估人员是否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经验,判断是否有来自注册资产评估师及助理人员执业能力不足而带来的风险。

②独立性:判断项目是否存在明显或潜在的利益冲突,确认与委托人或相关当事方是否存在现实或潜在的利害关系。

(4)评估报告使用不当的风险。

第十三条评估机构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应当与委托方签订业务约定书。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评估机构应当与委托方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签约的具体要求可参照《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的要求。

第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编制评估计划。评估计划的内容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全过程。

评估计划通常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

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

1、评估计划是评估机构和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拟定的资产评估思路和实施方案。评估计划应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确定估算方法等基本评估程序的具体评估步骤,并确信所制定和实施的具体步骤是合理有效的,能够支持形成的评估结论。

2、评估计划通常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

3、可以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

4、对于复杂、庞大的项目(评估对象价值量大、作业点多、核算单位多、安排的评估人员多、评估情况复杂等),需要动用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财力,需要协调不同的评估人员、设备工程师、建筑工程师、会计师、律师等各行业专业人员,也就需要详尽的评估计划,尽可能考虑到各种重大的不确定性因素并加以防范;而对于简单的项目,本身不需要牵扯太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预计过程也比较简单,为降低成本,评估计划也可以相应进行简化。

第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编制的评估计划,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进行必要调整。

一般来说,评估计划的调整可以归纳为两个大类:

一是评估工作本身遇到了障碍,评估未能按照原计划完成。

二是由于评估业务内容发生了变化需要调整评估计划,这种调整通常是较大幅度的。如评估对象或范围的调整、基准日调整等。

第十六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将编制的评估计划报评估机构相关负责人审核、批准。

1、《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规定:项目负责人负责评估计划的制订和组织实施。

2、一般评估计划审核的内容有:

(1)评估目的、评估对象及范围的确定是否恰当;

(2)评估基准日的选取是否恰当;

(3)评估的价值类型是否与评估目的相吻合;

(4)重点评估范围的确定是否恰当;

(5)重要评估程序的确定是否恰当;

(6)主要评估方法的选取是否恰当;

(7)评估人员(包括专家和其他评估人员)的选派与分工是否恰当;

(8)时间进度及人员安排是否合理;

(9)时间、费用预算是否合理;

(10)对评估风险的评价是否恰当,控制手段是否合理等。

第十七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

1、现场调查是对评估对象相关情况的调查,一般包括:

(1)获得需要评估的资产清单;

(2)核实评估对象的存在性及完整性;

(3)对评估对象品质、使用状况的现场勘查;

(4)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资料的查验等,应涵盖了解所有评估对象各种信息的工作。

2、现场调查应当在评估对象或评估业务涉及的主要资产所在地进行。

由于评估对象和评估业务特殊性,无法在评估对象或评估业务涉及的主要资产所在地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主要有:评估长期投资时尤其是不占控股权的长期投资,被投资单位不配合,不能进现场或提供有关资料;分支机构在境外;关系国家安全保密需要等情况。这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总体判断是否继续执行或中止评估业务:

一是所受限制是否对评估结论或评估目的所对应经济行为构成重大影响;

二是能否采取必要措施弥补不能实施调查程序的缺失。

3、通常应当对评估业务涉及的主要资产进行资产勘查。

可根据重要性原则确定现场调查的重点及勘察盘点数量。(存货抽查数量要占总量40%以上,账面价值量要占总值60%以上;分层 ABC法则)由于受到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施资产勘查一般指的是对养殖的水产、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特殊容器盛放的气体和液体、轮船在海上航行未停泊在国内、地下管网、资产在有危险的地带、军工国防等涉及国家规定保密的企业生产资料等实物资产,以及法院查封资产以及其他受限制类资产等等。

在无法取得有效期内的国家质检部门的检测鉴定报告,也无法实施资产勘查的情形下,应当重点考虑以下因素,决定继续执行或中止评估业务:一是所受限制是否对评估结论或评估目的所对应经济行为构成重大影响;二是能否采取必要措施弥补不能实施调查程序的缺失。

第十八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要求委托方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要求委托方或者产权持有者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1、需要提供的资料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评估目的,相关经济行为的申请、批件、协议等;

(2)产权归属证明文件;

(3)各类资产和负债清查申报明细表;

(4)资产及负债清查核实情况说明;

(5)有关原始凭证,包括会计报表,盘点表,对账单,询证函,平面图,鉴定证书,决算资料,重要资产购置发票,重要合同,高、精、尖、重要设备运行记录和大修理、改造记录等;

(6)待核销、报废资产情况说明及证明材料;

(7)企业财务报表、盈利预测等财务信息资料;

(8)其他

①对无形资产的现场调查可参照《资产评估准则——无形资产》第十四条的规定;

②企业价值评估的现场调查可参照《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第十四条至第十七条的规定。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要求委托方或产权持有者对填制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第十九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

1、调查方式

询问:访谈记录;

函证:应收、应付的函证;

监盘:现金、有价证券、存货、固定资产的监盘;

勘查:对有形资产品质、使用状况的勘查;关注物理属性和技术属性。

检查:财会资料的检查核对。

2、不同评估方法的勘查重点

(1)在采用成本法评估时,资产的勘查应当重点关注资产的物理属性和技术属性,同时对资产的运行和使用进行适当关注;

(2)在采用收益法时,资产的勘查应当重点关注资产的运行和使用情况、经营财务状况、行业发展状况等,同时对资产的物理属性和技术属性进行适当关

注;

(3)在采用市场法时,资产的勘查应当包括关注资产的物理属性和技术属性及资产的运行和使用情况,同时对参照物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

3、常见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具体内容:

(1)投资性股权、债权:章程、合作协议、工商营业执照、股票、债券、借款合同等;

(2)设备、车辆、船舶:合同、发票、车辆行使证、船舶所有权证明等;

(3)房屋:房产证或房地产证;

(4)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等;

(5)矿业权:探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6)知识产权:购买专利技术合同、协议和发明证书、专利证书、联营合作开发协议、技术购买协议、商标工商注册登记证等;

(7)存货:发票、生产成本记录;

(8)在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9)银行存款:银行对账单等。

第二十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

随着企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在有些情况下,注册资产评估师逐项核查被评估单位全部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变得愈来愈困难,因此产生了采用抽样调查的需要;另一方面,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完善,以及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发展,使抽样调查在资产评估中的应用成为可能。

《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第二十五条要求逐项核查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类,从目前的评估实践看,个别评估机构并没有达到《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的要求,遗漏或重复时有发生,导致评估数据质量降低,非抽样误差加大,使评估误差增加;相反如能采用抽样调查,工作量将大大减少,同时能提高评估精度。

在审计领域,已由早期的详细审计逐步发展到现在的抽样审计。中国评估界虽也将抽样调查理论与方法引入评估准则,但由于无国际经验可供借鉴,未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在实务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

采用抽样调查的一般要点有:

1、在选取样本时,应使评估对象总体内所有项目均有被选取的机会,以使样本能够代表总体。

(1)随机选样:随机选样是指对评估对象总体或次级总体的所有项目,按随机规则(抽签法或随机数字)选取样本。

(2)系统选样:系统选样是指首先计算选样间隔,确定选择起点,然后按照间隔,顺序选取样本。

(3)整群抽样:总体分群,再随机抽取几个群组成样本,群内全部调查。

(4)分层抽样:先按对观察指标影响较大的某种特征,将总体分为若干个类别,再从每一层内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观察单位,合起来组成样本。

2、在对样本实施必要的勘查程序后,应按下列步骤评价抽样结果:

(1)分析样本误差;

(2)推断总体误差;

(3)重估抽样风险;

(4)形成勘查结论。

3、应根据样本误差,采用适当的方法(回归分析法),推断评估对象总体误差。如总体误差不足以证实某一评估对象总体特征时,应扩大样本的抽查面。

4、根据抽样结果的评价,确定是否足以证实某一评估对象总体特征。

第二十一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或者调整现场调查工作。

1、无论是采用逐项调查还是抽样调查,资产勘查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确信或证明评估对象是存在的、数量是正确的;

(2)确信对评估对象的技术状况和物理状况有充分的了解;

(3)确信对评估对象的运用或使用状况有充分的了解。

2、注册资产评估师对资产的物理属性、技术属性未采用适当方法进行检测而采用观察法时,应当确信其观察结果不会与资产的实际情况带来重大差异。

3、当无法采用常规方法进行现场调查时,注册资产评估师可采用适当的替代方法,如对有关当事方提供的有关资产数量、质量的资料进行确认。

4、一般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必须补充或调整现场调查:

(1)注册资产评估师发现按原有的调查计划无法达到预期和满意的调查结果,并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

(2)调查中发现存在大量账外资产、不良资产等事先未预计到的情况;

(3)由于发生评估基准日的调整、评估对象数量改变、资产特征发生较大变化等情况。

第二十二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

1、本条所指收集评估资料主要是规范注册资产评估师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定估算需要的评估相关资料。本条所指的评估工作资料是评估师在现场调查后,进行评估时的必备资料,与现场调查所收集的相关资料是不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需要进一步了解获取与判断评估对象价值相关的其他资料,如市场调查资料、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相关专业机构的分析报告或文件等,作为评估作价的依据。

2、收集资料工作实际上贯穿于现场调查阶段、收集评估资料阶段和评定估算阶段。

(1)在资料收集开始阶段,通常要对项目中可能用到的评估方法先进行一个初步的判断,这个过程通常在项目开始之前进行,它是评估师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本次评估的价值定义、评估对象(单项资产、企业或股权)的规模和大小等所做出的一个初步判断,然后确定资料收集的侧重点,才能着手开始收集对本次评估尽可能有意义的所有数据资料;

(2)由于评估项目大部分所需的数据资料来源于被评估单位,所以一个能够提高数据资料收集效率和效力的方法,就是向委托方或被评估单位提供数据资料收集清单。通过清单,能够列出需要的数据资料项目。一般来说,评估机构要求委托方提供的资料清单都是尽量的详细,而委托方收到清单后往往会认为有

些资料无法提供。此时,评估师的解释是:希望尽可能地提供所需数据资料,如清单上无法提供的,可以标记出来,评估师再考虑从别的途径获取这些数据资料。

第二十三条注册资产评估师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

评估资料包括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1、收集评估资料的渠道一般有:

(1)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等相关当事方;

(2)政府部门;

(3)证券交易机构;

(4)报刊、网站、专业杂志等媒体;

(5)行业协会或管理机构及其出版物、学术出版物等。

2、可能会收集的部分或全部涉及评估的数据资料,大体可分为三个方面:

(1)企业的内部信息,包括企业财务信息、法律文件和经营数据。

(2)企业经营环境的宏观经济形势和产业发展信息。

(3)市场信息。

3、收集的资料应具备完备性、相关性、适当性。

第二十四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1、资产信息资料的分析,指对资产信息资料合理性和可靠性的识别。

2、信息资料本身的可靠性可通过参考其他来源查证,必要时也可以进行适当的调查验证。

3、对评估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归纳和整理(如通过核实原件、分析资

料的钩稽关系和逻辑关系、不同渠道获取的资料进行比对)必须达到:(1)有充足的理由确信评估资料与评估对象在行业、性质、特点、工艺、用途、价值构成等方面具有直接的相关关系;

(2)在时效上能够保证对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专业判断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3)所取得的资料全面地反映了评估对象的特征,没有重大遗漏,能够支持公允的、可信的评估结论。

4、对评估资料来源的可靠性进行查验,不涉及资料真伪的鉴证,但应该考虑用做评估信息的可靠性。

5、考察信息源的可靠性:该渠道过去提供信息的质量、该渠道提供信息的动因、该渠道是否通常被认为是该种信息的合理提供者、该渠道的可信度。

第二十五条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

1、从大的方面讲,评估方法的选择应当与评估目的、评估时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所处状态以及评估的价值类型相适应。

2、从具体操作的层面上讲,评估方法的选择受各种评估方法运用所需的数据资料及主要经济技术参数能否收集的制约。每种评估方法的运用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都需要有充分的数据资料作为基础和依据。在评估时点以及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某种评估方法所需的数据资料的收集可能会遇到困难,当然也就会限制某种评估方法的选择和运用。在这种情况下,评估人员应考虑采用替代原理和原则,选择信息资料充分的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3、评估方法选择本身实际上包含了不同层面的资产评估方法的选择过程,即三个层面的选择:其一是关于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层面的选择,即分析三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所依据的资产评估技术思路的适用性;其二是在各种资产评估技术思路已经确定的基础上,选择实现各种评估技术思路的具体评估技术方法;其三是在确定了资产评估方法的前提下,对运用各种评估方法所涉及的经济技术参数的选择。

干货刘渡舟老先生《伤寒论》中桂枝汤的所有条文解析

干货!刘渡舟老先生:《伤寒论》中桂枝汤的所有条文及解 析 方药| 桂枝汤方 治法| 解肌祛风,调和营卫。桂枝三两(去皮) 芍药三两甘草二两(炙) 生姜三两(切) 大枣十二校(擘) 上五味,?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适寒温,服一升。服已须臾,啜热稀粥一升余,以助药力。温覆令一时许,遍身折折(执水)微似有汗者益佳,不可令如水流离,病必不除。 若一服汗出病差,停后服,不必尽剂。若不汗,更服依前法。又不汗,后服小促其间,半日许令三服尽。若病重者,一日一夜服,周时观之。服一剂尽,病证犹在者,更作服,若不汗出,乃服至二三剂。禁生冷、粘滑、肉面、五辛、酒酩、臭恶四等物。方义 方中桂枝辛温,解肌祛风;芍药酸寒,敛阴和营。两药配伍有调和营卫之功。姜辛散止呕,且助桂枝;大枣味甘益阴和营,以助芍药;炙甘草调和诸药。方为辛温解表轻剂。服用桂枝汤取汗,尤须啜粥、温覆以助药力,既益汗源,又防伤正,值得重视。【原文】12条:太阳中风,阳浮而阴弱,阳浮者,热自发,阴弱者,汗自出,啬啬恶寒,淅淅恶风,鼻鸣干呕者,桂枝汤主之。

释义 本条句首指出太阳中风,故当与第1条“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第2条“发热汗出,恶风,脉缓。”互相参看。证见阳浮(脉浮)、翕翕发热,为外邪犯表,卫阳浮盛,抗邪于外。阴弱(脉缓)、汗自出,为卫外不固,营不内守,营对浮盛之卫而言相对不足,可称营弱。汗出营弱,脉应之缓。恶风寒,与脉浮、发热同见,为风寒外束肌表。原文中恶寒、恶风并列,提示两证有轻重之别,但可并见,似不可误为或见之证。肺合皮毛,肺气上通于鼻。外邪犯表,肺气不利,则见鼻塞。外邪干胃,胃气上逆,则见干呕。诸证反映营卫不调,卫强营弱,肺气不利,外邪干胃的病理,仲景提要为“阳浮而阴弱” 吕震名说:“卫强故阳脉浮,营弱故阴脉弱,卫本行脉外,又得风邪相互,则其气愈外浮,阳主气,风为阳邪,阳盛则气易蒸,故阳浮者,热自发也。 营本行脉内,更与卫气不谐,则其气更内弱,阴主血,汗为血液,阴弱则液易泄,故阴弱者,汗自出也。啬啬恶寒,内气虚也,淅淅恶风,外体疏也;恶寒未有不恶风,恶风未有不恶寒,二者相同,所以经又互言之。翕翕发热,乃就皮毛上之形容;鼻鸣,阳邪壅也;干呕,阳气逆也。太阳中风证状之和此谛实,此证宜用此方,凡欲用仲景方先须辨证也。”【原文】13条:太阳病,头痛,发热,汗出,恶风,桂枝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范本

正文: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合同说明 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凡本附加合同条款未做规定的内容,主合同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如主合同系款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抵触时,则以本附加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第二条附加合同构成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 本附加合同如与主合同同时投保,主合同保险责任开始条款适用本附加合同。 投保人也可以在主合同有效期间内的年生效对应日前申请投保本附加保险。除另有约定外,本附加合同保险责任开始的日期即为主合同当时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或在就近医院抢救(被保险人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按如下规定给付医疗保险金: 一、门诊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_________元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按____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_________%,并且门诊次数不得超过_________次。 二、住院治疗。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按_________%给付医疗保险金,但在每一保险年度内此项给付限额为本附加合同保险金额的_________%。 三、当被保险人治疗跨二个保险年度时,本公司以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日当年度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给付医疗保险金。 四、被保险人因他人责任造成伤害而引起的医疗费用中依法应由他人承担的部分,本公司不负给付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原因导致被保险人支出的医疗费用,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身体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患并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人人安康百万医疗保险产品常见问题解答

“人人安康”产品常见问题解答 使用说明:本材料仅供人保财险公司内部员工销售、承保、理赔或培训时参考使用。客户投保“人人安康”产品,权利义务以保险合同及保险条款为准。 1.救护车费用赔付范围是否包含因意外或突发疾病送往医院的救护车使用费用条款中同一城市如何界定答:仅赔付医院转诊过程中的救护车使用费用,具体标准详见条款“救护车使用费”的释义。在直辖市境内或地级市境内均可认定为同一城市。 2.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的,是否可认为保险金额为200万 答:被保险人确诊恶性肿瘤的,保险人先在一般医疗保险责任项下给付保险金,当保险人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人再在恶性肿瘤医疗保险责任项下给付保险金,可以认为因恶性肿瘤治疗的,最高可获得200万元赔偿,但因总保险金额为200万,被保险人在同一保险期间内若因非恶性肿瘤治疗获得赔偿的,恶性肿瘤最高可获得赔偿金额需扣除因非恶性肿瘤治疗已获得赔偿金额。

3.被保险人在异地医院,如北上广地区医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可正常赔付 答:本产品不限制异地就医,只要是境内二级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通部,均符合条款约定的医院。但需要注意,若被保险人以有社保身份参保,异地就医未获得医保赔付的,我公司在理赔时则按照60%的比例赔付,因此建议客户提前向当地社保部门办理异地就医相关手续,避免因医保不予报销给客户造成损失。 4.住院期间发生的膳食费、餐饮费、陪护费是否可以赔付 答:住院期间根据医生的医嘱,由作为医院内部专属部门的、为住院病人配餐的食堂配送的,包含在医疗账单内膳食费用属于赔付范围,住院期间根据医嘱所示的护理等级确定的护理费用是也属于赔偿范围。 餐饮费、陪护费不属于赔付范围。 5.“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是否有具体的清单是否只要符合释义的医疗机构,保险人均予以认可 答:“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与传统医疗险条款中的表述相同,无具体医院清单,可用于特殊情况下治疗的赔付,如因意外伤害紧急就近在非约定医院临时治疗且经保险人认可同意的。 如分公司认为确有必要明示“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

优e保个人医疗保险(2017版)条款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优e保个人医疗保险(2017版)条款 总则 第一条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 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80周岁以下且初次投保时身体健康且能正常工作、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投保人 本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保险责任 (一)一般医疗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在等待期后因患疾病,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保险人对下述1至4类费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住院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到本合同期满日时,被保险人未结束本次住院治疗的,保险人继续承担因本次住院发生的、最高不超过本合同期满日后30日内的住院医疗费用。

2.特殊门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在医院接受特殊门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包括: (1)门诊肾透析费; (2)门诊恶性肿瘤治疗费,包括化学疗法、放射疗法、肿瘤免疫疗法、肿瘤内分泌疗法、肿瘤靶向疗法的治疗费用; (3)器官移植后的门诊抗排异治疗费 3.门诊手术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门诊手术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门诊手术费用。 4.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必须接受住院治疗,在住院前7日(含住院当日)和出院后30日(含出院当日)内,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接受门(急)诊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但不包括特殊门诊医疗费用和门诊手术医疗费用)。对于以上4类医疗费用,保险人对于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金额,在扣除约定的免赔额后,依照约定的给付比例进行赔付。保险人在本项下累计给付的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约定的一般医疗保障的保险金额为限,当保险人在本项下累计给付金额达到约定的本项保险金额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本项下的保险责任终止。 (二)恶性肿瘤医疗保障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罹患恶性肿瘤,且在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人首先按照本条款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给付一般医疗保险金,当保险人累计给付金额达到一般医疗保险金的保险金额后,保险人再对下述1至4类费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给付恶性肿瘤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 指被保险人经医院诊断罹患恶性肿瘤必须接受住院治疗时,被保险人需个人支付的、合理且必要的治疗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重症监护室床位费、诊疗费、检查检验费、治疗费、药品费、手术费等。

中意人寿高端医疗产品介绍Final

GCL Group Worldwide Medical Insurance June, 2013

主要内容 Contents 1、中意人寿简介 Generali China Introduction 2、高端医疗产品及服务介绍 High-end Medical Product Introduction 3、理赔流程及配套服务介绍 Claim Settlement Procedure and Service 4、在线实时理赔查询系统 On-line Claim Inquiry System

一、中意人寿简介Generali China Introduction

中意历史History 成立于2002年2月,总部设在北京。由意大利忠利保 险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是 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首家获准成立的中外合资 保险公司。目前,中意人寿注册资本33亿元。总资产 超过400亿元,是中国最大的合资寿险公司。 GCL was founded in 2002 as a joint venture between Assicurazioni Generali S.p.A. (Generali) and China National Petroleum Corporation (CNPC), as the first sino-foreign joint venture insurer approved by Chinese Government after China joined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t present, the registered capital of GCL is RMB 3.3 billion. Its total assets are nearly RMB 40 billion, making GCL the largest joint venture life insurer in China.

畅享人生医疗保险条款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畅享人生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次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全额退还保险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6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7)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范围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保险期间 2.2保障计划及保障区域 2.3保险责仸 2.4免赔额 2.5 补偿原则 2.6 责仸免除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保险金申请 3.4保险金给付 3.5诉讼时效 4. 如何支付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5.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5.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6.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6.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6.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6.3职业或工种的确定与变更 6.4年龄和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6.5 合同内容变更 6.6 联系方式变更 6.7 争议处理 7.释义 7.1 周岁 7.2 连续投保 7.3 同时参保 7.4有效身仹证件 7.5腺样体肥大 7.6疝气 7.7扁桃体的疾病 7.8住院 7.9意外伤害 7.10医疗必需且合理 7.11住院医疗费用 7.12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7.13既往疾病 7.14毒品 7.15斗殴 7.16酒后驾驶 7.17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7.18无有效行驶证 7.19机动车 7.20潜水 7.21攀岩 7.22探险 7.23武术比赛 7.24特技表演 7.25遗传性疾病 7.26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 异常 7.27现金价值 附表:畅享人生医疗保险计划表 利安人寿[2016]医疗保险01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高端医疗保险最高保额2千万

高端医疗保险最高保额2千万 作为企业主高管的高净值人士步入中老年后你会对医疗保健的需求与日俱增 但在聚集大量优质医疗资源的公立三甲医院你或许碰到过挂号难找专家难等问题你可以把这个难题交给私人银行和保险公司近两年来它们联手推出了众多高端医疗保险产品最明显的特点是服务齐全保额保障比例高且满足境外医疗需求 不过也有外资私银人士和寿险公司高管提醒投保医疗险单看保额实际意义不大更重要是看提供的服务内容医疗网络是否符合投保人需求另外对高净值人士的日常健康咨询建议或动态管理服务也更切合实际 全球四种保障区域套餐 多份私人银行发展报告中医疗健康服务已成为高净值人士首选的增值服务内容占比起码在%以上上述外资行人士说不仅是国内医疗需求现在赴境外就医体检也成为这一群体的刚需 本报综合分析发现高端医疗险产品特点集中在四个方面首先是高保额且保障比例高部分服务最高可达%而普通医疗险保障比例通常在%% 比如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状况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总额工银安盛人寿推出高端全球医疗保险产品的Plus计划的最高保额是万元建行私人银行提供的信达至尊个人医疗保险保额最高达万元在安盛上述计划中有住院治疗和日间护理治疗费部分门诊费紧急当地救护车探亲慰问运送和遣返等属全额保障 其次是保障范围比普通医疗保险更广高端医疗险往往包括住院门诊费用体检全球紧急救援生育医疗转运牙科计划等 再者就医赔付过程简单多数高端医疗都提供在合作医院直接赔付服务即投保人无需支付现金而由保险公司直接和医院结算 但这种服务并非所有医院通行以信达财险的至尊个人医疗保险为例在广州仅家深圳仅家医院提供直赔 最后就诊体检护理的范围不仅在国内还覆盖海外医院高净值人士海外就医基于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某些疾病国外医疗技术水平比国内较高二是避开国内公立医院的人满为患选择国外更佳的治疗环境 中德安联的安康至臻全球团体医疗险产品就宣称与其合作的医疗机构遍及全球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内地和港澳台就覆盖多家顶级医院和国际诊所 当然资源过多也容易造成浪费为此该产品中投保人可在中国内地亚洲全球除美国加拿大全球四种保障区域套餐中选 噱头背后三项注意 今年月中德安联推出了安康至臻全球团体医疗保险安联财险也推出了安联康睿寰球医疗保险团体计划 本报不完全统计之前推出的类似产品还包括中英人寿尊荣岁月国际医疗保险计划太平人寿财富环球医疗保险汇丰人寿安康医疗保险丰泰保险卓越环球医疗招商信诺的寰球至尊高端个人医疗保险等等 如何挑到最合适的产品?综合私银保险业多位人士的建议本报提醒你在投保时要注意三个因素 首先高端医疗险的核心竞争力在于合作优质医疗资源的数量如果你有赴海外就医的需求在海外有众多医疗机构资源的跨国保险公司产品优势更明显 对于不经常赴境外就医体检的投保人就应侧重产品对国内医疗资源的提供国内优质医疗资源基本集中在公立三甲医院尤其是特需部门所以能在医疗网络甚至是直付合作医院中更多包含这类机构的产品是首选上述寿险公司高管建议投保人详细咨询 其次高端医疗险属消费型险种保费一般在万元/年左右所以投保人要注意条款中是否有续保条款且续保是否有条件否则容易因本年的高额医疗费用 最后要弄清既往疾病包括慢性病先天性疾病是否属于保险公司免责范围实际上保单中的高额总保额往往是噱头一般在详细项目中又设分项的赔偿限额超出部分保险公司不买单

和睦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助您 ......》(以下简称“本 ........ ...............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 ..理解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睦 保险条款”)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的保险保障………………………………………………………2.1 投保人可以行使的退保权利…………………………………………………………1.9、5.1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2.2 您应及时向保险人通知保险事故……………………………………………………3.2 保险金申请权应在一定期间内行使…………………………………………………3.8 投保人应当按约定支付保险费………………………………………………………4.1 解除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5.1 在某些情况下,本保险合同效力终止………………………………………………5.2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的义务……………………………………………………………6.1 保险人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解释,请您注意 (7) 本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请您仔细阅读 本保险条款目录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和睦医疗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为和睦家专属医疗保险产品,致力于提供国际标准的高品质医疗保障。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或其他投保文件、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附贴批 单和其他有关约定书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2 合同成立与保险 期间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并经保险人同意承保,本保险合同成立。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具体生效日期、终止日期载明于保险合同中。本保险合同自生效日期的零时始到终止日期的二十四时止。日期、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3投保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或组 织,可作为投保人。 1.4被保险人凡投保时年龄不超过59周岁,常住中国大陆,能正常地工作、劳动或生活的人员, 可作为主被保险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主被保险人常住中国大陆,能正常工作、劳动或生活的配偶,以及投保时年龄不超 过21周岁(为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存在身体缺陷或智力障碍的,年龄不超过24周 岁),经济上完全依赖主被保险人的未婚子女,可作为附属被保险人。 主被保险人、附属被保险人统称为被保险人。除特别指明外,以下各条中与被保险 人相关的表述完全适用于主被保险人和附属被保险人。 1.5 医疗服务网络本保险指定医疗服务网络为: (1)有和睦家的城市 为和睦家医疗集团所属北京、上海、天津、广州、青岛等各地诊所、医院(以下简 称“和睦家”)。 在有和睦家的城市,被保险人应当前往和睦家接受各种诊疗,经和睦家全科医生转 诊介绍方可前往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含特需区域,下同)就诊,此时对该被保险人 在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按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接受门诊诊疗的,保险人按根据本保险条款“保险责任”部分计算出来的保险金 的数额的80%给付保险金; —接受住院诊疗的,该次诊疗视同在和睦家,保险人按根据本保险条款“保险责任” 部分计算出来的保险金的数额的100%给付保险金。 在有和睦家的城市,被保险人前往非公立医疗机构接受诊疗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 责任;未经和睦家全科医生转诊介绍自行前往除和睦家之外的公立医疗机构接受诊 疗的,保险人也不承担保险责任,紧急情况不受此限。 (2)无和睦家的城市 为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对被保险人在非公立医疗机构接受诊疗发生的任何费用,保 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6 指定全科医生为更好维护被保险人身心健康,保险人通过和睦家为每一位被保险人指定一位全科 医生,以便被保险人在和睦家接受悉心诊治和护理,并帮助安排在和睦家的各种医

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

友邦保险[2018]医疗保险088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所附的投保单(正本留本公司存档,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批注及其他约定书均为《友邦传世无忧II(A款)高端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构成部分。 第二条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 第三条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险期间及续保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释义一)居住的所有国籍人士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被保险人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或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 本合同所承保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三十日至七十岁(释义二),最高可续保至被保险人年满九十九岁。 本合同是非保证续保产品,其保险期间为一年。 投保人可于保险期间届满时或之前向本公司支付届时约定之续保保险费以示续保,若本公司同意并已收取该续保保险费,则进入下一保险期间。 第四条保障计划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就不同的保障区域、有无年度起付金额(释义三)及医院和诊所(释义四)范围是否包含昂贵医院(释义五)选择本合同对应的保障计划。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障计划的内容将载于本合同保险单上的《保险计划表》。 (1)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全球除美国”或“全球”作为本合同被保险人的保障区域。对于保障区域是“全球除美国”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美国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保障区域的选择和要求不适用于全球紧急救援费(释义六)。 (2)年度起付金额的选择和要求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无年度起付金额或有年度起付金额的保障计划。对于保障计划有年度起付金额要求的,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仅对超出《保险计划表》所载的年度起付金额的“约定项目费用总额”之和予以给付。 年度起付金额的选择和要求不适用于无理赔住院津贴。 (3)医院和诊所的选择和要求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保障计划的医院和诊所范围是否包含昂贵医院。对于保障计划中医院和诊所的范围不包含昂贵医院的,本公司对被保险人在昂贵医院发生的各项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4)常住地的要求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停留于境外(释义七)地区的累计日数超过一百八十日,则视为常住地发生变化,被保险人应及时告知本公司。本公司对超过一百八十日后境外的任何费用不承担保险责任。 常住地的要求不适用于全球紧急救援费。 第五条保险责任 一、保险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内经条文解析

内经条文解析 1.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 提出养生的原则。对外环境要“虚邪贼风,避之有时”,对人本身要“恬淡虚无,精神内守”。这是养生的基本原则。虚邪贼风,是外界的治病因素,因时因地而异;情志失调、劳倦过度,是内伤致病的因素,因人而别。因此,只有既注意避免外邪的侵袭,又注意调摄精神,避免情志过激和精气妄耗,才能保持真气充盛,使疾病无从发生。 2.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 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提出养生法则:一法于阴阳,即养生应效法自然界阴阳变化规律;二是和于术数,即恰当运用养生方法锻炼身体;三食饮有节制;四是起居作息有规律;五劳作不违背常度。只有掌握了养生之道,保持形神和谐协调,才能“尽终其天年,度百岁乃去” 3.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所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与万物沉浮 于生长门。逆其根,则伐其本,坏其真矣。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从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作为养生的原则,是综合前文春养生气,夏养长气,秋养收气,冬养藏气得出的结论。生长属阳,收藏属阴;春夏属阳,故养生养长;秋冬属阴,故养收养藏。观点:1.马莳、高世轼等认为春夏顺其生长之气即养阳,秋冬顺其收藏之气即养阴。 2.王冰认为养即制也。春夏阳盛,故宜食寒凉以制其亢阳,秋冬阴盛,故以食温热以抑其盛阴。 3.张介宾认为阳为阴之根,养春夏之阳是为了养秋冬之阴;阴为阳之基,养秋冬之阴是为了养春夏之阳。 4.张志聪认为春夏阳盛于外而虚于内,故当养其内虚之阳;秋冬阴盛于外而虚于内,故当养其内虚之阴。 4.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治病必求 于本。 阐明了阴阳的基本概念及引入医学的重要意义。指出世界上一切事物是在不断地运动变化,新生和消亡。事物之所以能在运动发展变化,根源就在于事物本身存在着相互对立统一的阴阳两方。并指出阴阳两方,在其运动变化过程中,既是对立的,又是相互依存、相互为用,在一定条件下,又能相互转化。 5.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审清浊,而知部分;视喘息听音声,而知所苦;观权衡 规矩,而知病所主。按尺寸,观浮沉滑涩,而知病所生。已治无过,以诊则不失矣。 经文旨在阐明阴阳学说在诊法中的运用。强调四诊合参和辨别病证阴阳属性的重要性。 6.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 药物饮食的五味也分阴阳。辛走气而性散,甘走脾而灌溉四旁,所以辛甘为阳而有走散作用。酸主收敛,又依赖春生木性而上涌,苦主泻下,又炎上作苦,所以酸苦为阴而有涌泄作用。 7.出入废则神机化灭,升降息则气立孤危。故非出入,则无以生长壮老已;非升降,则无 以生长化收藏。

【免费下载】医疗保险条款

医疗责任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有固定场所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或保险合同载明的追溯期内,被保险人在承保区域范围内的投保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活动中,因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由患者或其近亲属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和非执业行为; (二)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三)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四)地震、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 (五)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六)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第六条下列情形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认定合格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诊疗护理工作; (二)不以治疗为目的的诊疗护理活动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 (三)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 (四)被保险人或其医务人员被吊销执业许可或被取消执业资格以及受停业、停职处分后仍继续进行诊疗护理工作;

十八项反措条文解读

十八项反措条文解读 条文5.1.1.8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和《电力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所有已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 781)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变电站的直流系统在交接试验验收、运行、维护管理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电力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进行。 如对充电、浮充电装置在交接、验收时,要严格按照《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中有关稳压精度0.5%,稳流精度1%,纹波系数不大于0.5%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时,查验制造厂所提供的充电、浮充电装置的出厂试验报告。现场具备条件的话,要对充电、浮充电装置进行现场验收试验,测试设备的稳压、稳流、纹波系数等指标,有关出厂试验报告、交接试验报告作为技术档案保存好,并作为今后预试的原始依据。有的制造厂的出厂测试报告只提供高频模块的测试报告,未提供充电、浮充电装置的整机测试报告,造成现场检测整机稳压精度与出厂测试数据严重不符。 对于蓄电池组,在交接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10小时放电率放电电流,100%容量的核对性充、放电试验。试验时,先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以补充蓄电池组在运输、现场安装、静置过程中自放电所损失的容量。一次放、充电的试验结果,容量测试不小于额定容量的90%,就可以认为容量达到要求。测试时,一定要测记蓄电池组安装位置的环境温度,实测容量要进行25℃标准温度下的容量核算。 C25℃= C T/(1+k(T-25)) 式中:T-放电时的环境温度 C T-温度T时的放电容量 k-温度系数,10小时放电率时k=0.006/℃ 3小时放电率时k=0.008/℃ 1小时放电率时k=0.01/℃

商业医疗保险条款指南

商业保险福利指南 (2009年01月01日起实施-2009年12月31日止) 主险:人身意外保险 问1:什么是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身故或伤残提供经济补偿。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情况。 若员工不幸身故,则其保障金额为保险金额的全额;若员工不幸因意外导致伤残,则会根据伤残程度,以保险金额为基数,按照附件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来计算保险金。 问2: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受益人是谁? 依照《中华人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继承人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问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有哪些情况造成被保险人的身故或残疾,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1、受益人或投保人对受保人的故意杀害、伤害; 2、受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拒捕; 3、受保人殴斗、醉酒、自杀、故意自伤及服用、吸食、注射毒品; 4、受保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5、受保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6、受保人流产、分娩; 7、受保人因整容手术或者其它、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8、受保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受保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0、受保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11、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 12、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13、受保人首次投保前所患未治愈疾病。 14、受保人首次参加本保险或者非及时续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罹患疾病。 问4: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障围? 全球24小时保障,但是不包括战争等高危国家。 问5:报案时间? 出险之日起48小时要进行报案登记。 附加险:综合医疗保险

GSP细则全文解读最新版

GSP细则全文解读最新版 问:《细则》对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领导组织的具体职能是如何规定的? 答:《细则》第五条规定其具体职能是:1.组织并监督企业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组织并监督实施企业质量方针;3.负责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设置,确定各部门质量管理职能;4.审定企业质量管理制度;5.研究和 确定企业质量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6.确定企业质量奖惩措施。 问:药品的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质量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什么? 答:《细则》第七条规定其职能是:1.贯彻执行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2.起草企业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并指导、督促制度的执行;3.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4.负责建 立企业所经营药品并包含质量标准等内容的质量档案;5.负责药品质 量的查询和药品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6.负责药 品的验收和检验,指导和监督药品保管、养护和运输中的质量工 作;7.负责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审核,对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实施监督;8.收集和分析药品质量信息;9.协助开展对企业职工药品质量管 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10.其他相关工作。 问: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哪些内容? 答:《细则》第八条规定,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质量方针和目标管理;2.质量体系的审核;3.有关部门、组织和人员的质量责任;4.质量否决的规定;5.质量 信息管理;6.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7.质量验收和检验的管 理;8.仓储保管、养护和出库复核的管理;9.有关记录和凭证的管 理;10.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11.有效期药品、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 品的管理;12.质量事故、质量查询和质量投诉的管理;13.药品不良

平安健康高端医疗产品课件

---------------------------------------------------------------最新资料推荐------------------------------------------------------ 平安健康高端医疗产品课件 平安健康高端医疗产品介绍 1 内部资料,仅供参考内容提示: 1 1 尊优人生明亚 99 计划 2 2 3 3 平安的网络医院 4 4 健行天下健康管理计划第一部分: 99 计划介绍基本信息常见问题投保规则投保流程保险方案和费率 Plan 计划划计划4 4 划计划5 5 划计划6 6 划计划7 7 划计划8 8 保障区域范围大中华大中华大中华全球全球年度总限额 RMB1,000,000 RMB3,000,000 RMB3,000,000 RMB 10,000,000 RMB 10,000,000 特定医院赔付比例 (昂贵医院) 0% 100% 100% 100% 100% 1. 住院医疗赔付比例 100% 100% 100% 100% 100% 床位费,膳食费,护理费 (最多180天) 全额给付,最多2,500元/天全额给付全额给付全额给付全额给付检查检验费,治疗费全额给付,最多200,000元/年医生费全额给付,最多200,000元/年药品费(含中草药)全额给付,最多500,000元/年手术费(非器官移植手术)全额给付器官移植手术全额给付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全额给付,最多5,000元/天住院加床费(陪同未满18周岁被保险人住院)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无理赔住院津贴(最多30天/年)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精神疾病治疗费(最多90天/年)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1 / 20

条款依据及条文解释汇总

条款依据及条文解释 1.1条款:质量管理组织机构及保证体系建设 条款依据: 1、中铁一安(2009)24号《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2、《标准化项目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第五部分:质量管理制度。 3、中铁一项目(2008)442号《项目管理标准》(修改版)第八篇《项目质量管理标准》。 条文解释: 1.1.3质检人员应选择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同时各施工单位必须组织专(兼)职质检人员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质量技术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做到持有效证件上岗。专职质检人员必须获取股份公司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质量检查证。 1.2条款:施工准备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和《施工临时设施设计鉴定管理规定》。 2、中铁一施(2009)347号“关于发布《中铁一局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3、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4、相关标准、规范(指南)、规程。 1.3条款: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 2、中铁一施(2008)279号“关于补充《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的通知”。 3、中铁一施(2009)347号“关于发布《中铁一局建筑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4、建质(2009)87号“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1.4条款: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 2、中铁一施(2009)323号“关于发布《作业指导书编制要求》及《混凝土管理制度》两项标准的通知”。 3、中铁一施(2009)192号“转发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施工作业指导书编制暂行办法》的通知”。 4、中铁一施(2009)346号“关于转发铁道部《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条文解释: 1.4.1“四新技术”是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1.5条款:测量、监控量测、地质超前预报 条款依据: 1、中铁一施(2007)269号“关于发布《施工技术管理条例》等五项管理标准的通知”中的《施工技术管理条例》和《工程测量工作管理条例》。 2、相关标准、规范(指南)、规程、设计文件。 条文解释: 1.5.2“测量双检制”是指一个测量组先后用不同方法测量,核对结果。或两个测量组分别测量、核对结果。

1-太平卓越医疗保险条款0704

(2006年7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备案) 特别提示 感谢您选择了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在本合同中以“您”代称。 被保险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也可以为自己投保,成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到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 .........。 第1页,共9页

目录 第一部分您(投保人)与我们(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合同 (3)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3) 第二条投保范围 (3) 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3) 第三条基本保险金额 (3) 第四条保险责任 (3) 第五条责任免除 (4) 第六条保险责任的开始和保险期间 (5) 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 (5) 第七条保险费的交纳 (5) 第八条续保与保证续保 (5) 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 (5) 第九条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5) 第十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5) 第十一条申请时效 (6) 第十二条申请所需材料 (6) 第十三条保险金给付 (6) 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 (6) 第十四条合同内容的变更权 (6) 第十五条保险合同的解除权 (6) 第六部分必须了解的其它事项 (6) 第十六条如实告知 (6) 第十七条年龄或性别确定与错误处理 (7) 第十八条未还款项 (7) 第十九条保险合同的终止 (7) 第二十条联系方式的变更 (7) 第二十一条地域限制 (7) 第二十二条争议处理 (7) 附表一:保险利益表 (8) 附表二:其他与住院有关的医疗费用列表 (8) 附表三:退还最近一期已交保险费比例表 (9)

招商信诺全面高端医疗保险计划 收费到底是多少呢

招商信诺全面高端医疗保险计划收费到底是多少呢? 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富裕人群越来越多,同时也有大量的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在国内发展事业,对健康医疗需求和就医环境的高品质追求,催生高端医疗保险市场跟随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一起高速成长。由于西方保险业比较发达,人们有一定的认识高度,所以高端医疗保险计划在国内出现之初,的确更多面向外籍人员,收费也相对普通行业保险要高一些,迎合投保人全球医疗的诉求。那么,一份全面保障的高端医疗保险计划需要包含哪些方面,具体收费又如何呢?下文就着重普及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高端医疗保险计划与普通医疗保障的差异 健康是现如今国民生活水平提高之后关注的重点,国家也在大力推进医疗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改革。医疗保险的好处在于投保人通过预付保费而获得保障,削弱了大病来临时对投保人的财务影响;还有助于改善人们的整体健康状况,被保险人生病时可获得及时的治疗,加快康复速度;不仅在时间上降低风险,而且可改善全社会的健康状况。基础医疗保险就是政府推出企事业和个人按比例缴纳费用的医疗保障形式,目前覆盖率是最高的,但是收费较低,对就诊医院和用药都有限制。 普通商业医疗保险是在基础医疗保险入院和用药限制基础上,作为提高治疗费用给付比例的中等收费保险,意在保障投保人出现较大疾病时,赔付比社保比例高的治疗费,缓解家庭财务压力。虽然保障服务不及高端医疗保险计划,面向更广泛的社会群体,是基础医疗保险的有力补充。 公司高管、私营业主、留学和外籍人员等高端阶层对保险往往有更高和更为复杂的需求,保费收费多少并不是他们最关心的首要问题。保险责任是否广泛、医院选择是否自由、保险服务是否专业化且国际化等才是需要重点考虑的因素。招商信诺(https://www.360docs.net/doc/651200858.html,/)寰球尊享高端医疗保险计划给大家提供每年住院赔付高达2000万,住院津贴1200元/天,门诊50万(可选)的足够保障额度。与国内22个城市,超过268家医疗机构合作,全球110万个直付医疗网络联网。涵盖住院手术、日间治疗及住院费用,更提供精神治疗和综合癌症治疗保障;并可选择国际健康及体检保障,在线健康指导、眼科与牙科保障和国际救援多项增值服务可选;女性生育费用、新生儿护理及治疗费用等妇儿保障更加全面。 综合以上对普通医疗保险和高端医疗保险计划的探讨对比,在做个人和家庭保险计划时,可以遵循“先小再大,先大后小”的原则,即根据家庭财力先买基础医疗保险,再购买全面高端医疗保险;另外,要先保大人再保小孩。这样收费和保障都可以兼顾,全家健康才有“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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