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土地抵押登记申请表

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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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

申请日期:

申请类型: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设定登记□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变更登记□

关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别抵押登记的问题

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 分别抵押登记法律效力问题刍议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房地产抵押应实行“房随地走、地随房走”的双向统一原则。《物权法》第182条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前款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第200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物权法》作为物权方面的大法,除《宪法》外,法律位阶最高,房地产抵押登记处置的法律依据,应以此为准执行。但在实务中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或二者为同一人)为充分发挥担保效益和融资功能,往往与抵押权人协商合意将房、地分别办理抵押,并且由于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两者的登记机关和审查权限规定的不同(登记采取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或二者相结合的形式),导致分别抵押且合法登记的现象大量存在。其中最为常见的是个人购房按揭业务:房地产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一家金融机构办理项目贷款,但又和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办理按揭贷款。 针对这种现象,个人认为,基于交易安全及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出发,在实务中应承认“房随地走”或“地随房走”的例外情形,

不宜认定这种情形中的抵押无效。首先,法律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结合的规定并不是一种强制性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避免因为分别抵押所导致的权利冲突和摩擦,因此在理解该双向统一原则时,应当理解贯彻为该原则在转让和最终权利归属上的一体化,即出现房地产分别抵押的情形时,只要在实现权利转移和处置抵押财产时能够保持权利归属上的一体即可。其次,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亦已订立抵押合同,法律行为没有瑕疵,并分别到相应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从法律的角度来讲,具备了抵押登记的生效要件,抵押已生效。因此,不宜认定抵押无效。 我国物权法权威—王利明教授在其主编的《中国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物权编)》中对这个问题持相同观点:房屋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或二者为同一人)为充分发挥担保效益和融资功能,往往与抵押权人协商合意将房、地分别抵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法律行为没有瑕疵,并分别到相应机关办理了抵押登记。没有公权干预的必要,不宜认定抵押无效。 在审判实务中,最高院一般根据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相分离的理论进行审判实务审理。其亦认同王利明观点:由于当事人在两个抵押实务中都分别约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建筑物所有权单独进行抵押,所有环节均是单独进行的,即不仅仅是在评估作价时分别评估,而且在登记时亦是分别登记,充分表明了当事人不仅具有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所有权分别抵押的合意,而且已经通过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因此可以认为两个抵押均有效。在抵押权实现时,

第十章 土地登记代理的内容与操作

第十章土地登记代理的内容与操作 第一节土地登记代理内容与程序 一、土地登记代理的内容 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主要可从事以下登记代理业务: (1)办理土地登记申请、指界、地籍调查、领取土地证书等; (2)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 (3)帮助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 (4)查询土地登记资料; (5)查证土地产权; (6)提供土地登记及地籍管理相关法律咨询; (7)与土地登记业务相关的其它事项。 二、土地登记代理的程序 不同的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在具体操作中会由于内容的不同而在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别,但基本程序差异不大。通常情况下,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程序包括以下步骤:(一)接受委托 接受委托是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首要环节,一般情况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来源主要有以下两个途径: 1.被动接受。即由委托人主动找上门要求提供土地登记代理服务。委托人可以是单位或者个人。在实际操作时,委托人可以是该宗地的权利人,也可以不是,但与该宗地具有或即将具有一定的经济关系或利害关系。如甲与乙拟进行合资,甲方出地,乙方出钱,为了解甲方所使用的土地产权状况是否属实,乙方可委托土地登记代理人对甲方的土地产权进行查证,为其决策提供依据。在这个例子中,乙方作为委托人,尽管不是土地权利人,但为了查证土地产权状况,可以委托进行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2.主动争取。即由土地登记代理人走出门主动争取为他人提供代理服务。随着土地市场的不断规范和土地登记代理市场的日趋发育,主动争取将是土地登记代理业务来源的主要途径。这也要求土地登记代理人应有主动争取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市场开拓意识,不断提供服务质量,努力提升服务水平,以赢得更多的土地登记代理业务。 (二)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代理合同 为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降低土地登记代理中的风险,接受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后,委托人应与土地登记代理人所在的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签定书面委托书及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书是建立委托法律关系、开展土地登记代理的必备要件,是土地管理部门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委托书主要应明确以下内容: (1)委托人; (2)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3)土地登记代理人; (4)土地登记代理的内容; (5)土地登记代理的权限; 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土地登记代理人三方签字后生效,委托人是单位的,应同时加盖单位公章。土地登记代理人持委托书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委托书的具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须合法

遇到债务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513422787.html,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须合法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必须合法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土地类借贷抵押行为如何正确运用现行的 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登记。笔者认为在登记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近年来,民间借贷市场更趋活跃,呈现出借贷规模扩张化、借贷用途多样化的特点。民间借贷行为也从传统的熟人社会仅凭口头承诺或出具借据即可成交,演变成不仅需要签约立据,将借贷金额、期限、利率及违约责任等都作为合同内容详细标明,而且数额较大的借贷还要以房产、土地等实物做抵押,并且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增强借贷资金的安全性,避免借贷纠纷的发生。 民间借贷土地抵押登记的依据必须合法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 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其中《物权

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分别是指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对抵押物的登记采取以法定登记为主的原则,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双方应当携带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材料,到法定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受法律保护。 申请人必须符合申请条件 民间借贷抵押担保很有可能出现申请人不符合申请登记条件的 情形,因此在抵押登记受理审查中,应按照《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第七十三条规定,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 根据《贷款通则》以及最高法院的上述司法解释的精神,对非金融企业间相互借贷违反金融法规的行为应当认定无效,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不受法律保护,自然也就不能作为抵押权人申请土地抵押登记。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理

各种资产办理抵质押登记的部门和流程梳 理 时间:2015-08-14 | 作者:石陈荣| 浏览:1249 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不动产抵押: (一)无地上定着物的国有土地的土地使用权 登记部门:国土资源管理局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2 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5 章 办理流程: 1、土地登记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国土分局申请土地登记; 2、各区国土分局受理登记,完成初审意见; 3、市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网上审核; 4、各区国土分局完成注册登记,颁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所需材 料: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金融机构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法公证或者认证(原件); 3、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含抵押物清单)(原件); 申请办理最高额抵押登记,可只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 4、抵押双方对被抵押土地的综合情况确认证明(原件),内容应当包括①土地使用权人申请的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按照企业的《公司章程》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或已取得有批准权的部门同意; ②土地证号、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土地规划条件、地上物的权属情况; ③申请土地抵押的面积、市场确认价值及土地抵押担保价值; ④双方应保证抵押权实现时按照国家规定补交所获土地收益; 5、《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合法的权属证明(原件);7 、涉及国有资产的应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境外申请人申请土地登记的,授权委托书和被代理人身份证明应当经依

土地登记法律目录(2020年增减内容)

土地登记法律目录(2020年增减内容) 一、国家法律法规 1.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89年4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6号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根据2020年11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修订); 2.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9号,1994年7月5日公布;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0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3.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根据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根据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4.增加《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2020年11月24日公布); 5.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修订通过,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2020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正)。 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号:成国土资发〔2008〕602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签发时间:2008-11-21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保护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一)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宗地内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现状为空地,简称"空地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现有抵押登记程序办理。 (二)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已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或房产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可办理一并抵押登记。

(三)地上建(构)筑物未办理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地上建(构)筑物,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同时,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一并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空地抵押"后,现状仍为"空地"的变更抵押登记 未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超过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经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认定为非闲置土地或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经处置完毕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二)"空地抵押"后,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的变更抵押登记 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但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但抵押标的不含新增建(构)筑物。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办理 (一)未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 由抵押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浙土资办〔2009〕143 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国土资源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土地登记行为,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省厅制定了《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省厅地籍管理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浙江省土地登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物权法》和《土地登记办法》,规范土地登记行为,维护土地交易安全,保护土地权利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我省土地登记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土地登记类型包括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以及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预查封)登记和补(换)证登记等。 登记的土地权利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土地权利。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作为土地登记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登记工作。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应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登记。土地抵押权、地役权和其他依法设立的土地权利的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登记。 第四条土地权利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由当事人向土地所在地土地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土地的,应当向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机构分别申请土地登记。特殊情况下可由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登记机构的共同上级指定机构办理。土地登记的前提是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第五条下列情形的土地登记,可不经申请由土地登记机构直接予以办理:(一)因区域地址整体变更引起土地坐落或宗地号等变更的登记;(二)依职权可以进行的注销登记;(三)依职权可以进行的更正登记;(四)预告登记和异议登记失效、查封登记、查封期限届满或法院解除查封的登记;(五)其他可以依法直接予以登记的情形。 第六条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宗地是指土地权属界线封闭的地块或者空间。宗地按其所处层面可分为地表宗、地下宗和地上宗。宗地以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宗地平面界址图和竖向界限图)、用地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为依据并结合实际用地情况划定。两个以上土地权利人共同拥有一宗土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为共有宗地,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二章土地登记程序 第七条土地登记的一般程序为:(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核批准;(四)注册登记;(五)核发、变更或注销土地权利证书。必要时,土地登记机构可以就有关登记事项进行实地查看和公告。

2021年土地抵押合同3篇

It's not that you have the courage to speak, but you cultivate courage while speaking.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土地抵押合同3篇 土地抵押合同篇1 土地抵押贷款合同范本 债权人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万元。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自___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合同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乙方:______ 住址: 身份证统一号码: ________年__月__日

土地抵押合同篇2 债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约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大写)。 第三条本约抵押借款期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约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约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约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约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2021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代理内容与操作(精选试题)

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代理内容与操作 1、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的内容为()。(1)委托人;(2)土地登记代理机构;(3)土地登记代理人;(4)土地登记代理内容;(5)土地登记代理权限 A.(1)(3)(4) B.(1)(3)(4)(5) C.(1)(2)(4)(5) D.(1)(2)(3)(4)(5) 2、对于土地登记代理合同而言,()是不准确的。 A.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是双务合同 B.土地登记代理合同是有偿合同 C.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为非要式合同 D.土地登记代理合同一般为书面合同 3、土地登记代理人的最基本的权利为()。 A.获取劳务报酬的权利 B.依法开展土地登记代理业务的权利 C.要求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的权利 D.对委托方提出建议的权利

4、土地登记代理成果进行审核时,()不是审核的重点。 A.成果及形式是否符合委托方的要求 B.成果内容是否规范合法 C.委托代理内容与要求是否合法 D.代理步骤及过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土地登记代理纠纷的规避方法不包括()。 A.签订规范的代理合同,制定服务标准明确服务内容和要求 B.土地登记机关进行公证 C.合同中告知必要的代理活动事项,利于委托人监督 D.对已经出现的纠纷,应及时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6、土地登记代理合同应得到()的认同。 A.委托人 B.土地登记代理人 C.土地登记代理机构 D.委托人和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双方 7、下列()项不属于土地登记代理人的义务。 A.按照委托人指示处理代理事务 B.维护委托人的权益 C.及时告知代理事务进展

D.承担代理后果 8、土地登记代理必须在规定的()从事代理活动。 A.授权范围内 B.活动范围内 C.代理范围内 D.登记范围内 9、根据《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土地登记代理人主要从事的登记代理业务不包括()。 A.查证土地产权 B.查询土地使用资料 C.帮助土地权利人办理解决土地权属纠纷的相关手续 D.收集、整理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等与土地登记有关的资料 10、通常情况下,土地登记代理的基本程序的第二步是()。 A.开拓具体业务 B.接受委托 C.签订土地登记代理委托书、代理合同 D.收集查询土地登记相关信息与资料 11、土地登记代理人与土地登记代理机构之间的关系不包括()。

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协议书

土地抵押的借款合同协议书 ,欢迎大家来参考哦 甲方: (贷款人) 乙方: (借款人)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价款利率为月 %,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结。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权做该笔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使用权人为: .双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登记费用由方承担。 三、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有政府征用等情况,甲方有权对补偿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偿还全部价款。 四、出现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约归还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乙方担保抵押财产:甲方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本息的,甲 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还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前,该抵押具有不可撤销性。乙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这是乙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承诺。 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无权变卖、转移、转赠、转卖、抵押资产。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内,乙方抵押财产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损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九、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甲方赔偿,并赔偿甲方主合同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财产的登记手续,乙方不得无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主管部门备案份。 甲方: 乙方:

土地登记地籍调查1

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第三科目《地籍调查》第二套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l. 地籍在我国历史悠久, 古代主要为政府登记土地作为 (A ) 的簿册。 A. 征收田赋依据 B. 征税登记 C. 课税对象 D. 课税对象登记答案: 2.国家对各项地籍管理工作所做的各项规范化政策、法律规定、称(D)。 A.地籍调查规程 B.土地登记规则 C.土地确权规定 D.地籍制度 3.地籍管理是国家为获得(C)而采取的一系列地政措施。A.地籍图片 B.地籍卡 C.地籍资料 D.地籍表册

4. 确定土地产权的法律手段是 (B )。 A. 权属调查 B 土地登 记 C. 地籍测量 D 土地统计 5. 地籍调查的基本单元是( D )。 A. 地块 B. 县 C. 村 和街道 D. 宗地 6.地籍调查包括土地权属调查和(C)两部分工作。 A.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B.土地条件调 查 C.地籍测量 D.土地登记 7.全国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中一级地类共有___C___个。 A.10 B.6 C.8 D.7 8.无灌溉设施,主要依靠天然降雨,用于种植水生作物的耕地,地类应确定为()。 A.旱地 B.水浇地 C.望天田D.灌溉水田

9. 初始权属调查是调查人员对( C )某一行政辖区内申请登记的全部宗地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以核实宗地的权属 , 确认宗地界址的实地位置并掌握土地利用状况。 A. 村及村以上 B. 乡及乡以上 C. 县及县以上 D 省及省以上 10. 初始地籍调查时, 调查人员应将每一宗地勾绘到工作用图上, 并对街道或地籍街坊按(D ) 顺序统一预编宗地号。 A. 从西到东、从南到北 B. 从东到西、从南到北 C. 从东到西、从北到南 D. 从西到东、从北到南 11.下列(B )内容不属于初始地籍测量。 A. 地籍平面控制测量 B.界址调查

不动产抵押 登记申请表的.doc

不动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收件编号 收件人单位:■平方米, ■万元日期 权利类 型 □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 抵押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 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共有形式□单独所有□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法人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 代理人 证件类别及号 码 联系电话 不动产权属情况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类型面积不动产权属证书 号 不动产用途 抵押权情况□被担保主债权 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小写)□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大写) 在建建筑物抵押 范围 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备 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 抵押人1、抵押人是否自愿将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已知悉抵押风 险? □是□否 抵押人2、抵押人是否已向抵押权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 的状况? □是□否 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是否已全面、充分了解以上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 它状况? □是□否 抵押人4、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抵押的其它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 以上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是否已知悉?□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人5、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 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权人6、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注销抵押权?(抵押注销时询问)□是□否 抵押人 7、其他需说明事 项。 抵押权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人:抵押权人: 代理人:代理人: 申请日期:申请日期:

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地产抵押按房地产的现状主要可分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建设工程抵押、预购商品房期权抵押、现房抵押。 (一)土地使用权抵押流程 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以政府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且土地上尚未建造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在中国,土地所有权不能抵押,以行政划拔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单独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一般流程为: 第一步,债务合同(主合同)依法成立,为履行债务合同,抵押人提供其依法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担保,房地产经纪人在从事土地使用权抵押经纪活动中要注意区分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应符合以下条件:1、该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必须全部付清,并经登记取得土地使用权证;2、该土地使用权所担保的主债权限于开发建设该出让或转让地块的贷款;3、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4、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不得违反国家关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的规定和出让合同的约定。 第二步,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从合同),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 第三步,抵押双方将抵押合同、债务合同及房地产权属证书等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第四步,领取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及经登记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按国家有关规定,房地产其他权利证明交抵押权人保管,而房地产权利证书经登记后应归还给产权人,抵押权人不能擅自扣押房地产权利证书。 第五步,债务履行完毕,抵押双方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抵押注销手续。房产抵押登记办理如下:

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4)以期权房屋作抵押的,须提交有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5)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6)上级机关批准其以房地产作抵押的证明。登记机关审查后,对合法的抵押予以登记,在权属证书上办理登记,核发载明抵押权的《他项权证》。《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领取及持有,经注记的权属证书发还抵押人保管。登记机关将有关材料复印存档,登记资料允许查阅、抄录或者复印。 在建工程抵押必须具备以下几方面条件: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物权法》出台前信贷客户不得用在建工程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也不能为自己其它用途的债务进行担保,而只能为

土地登记发证情况汇报

宁远管理所关于集体土地登记发证 工作的情况汇报 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对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合法利用、明确土地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自2009年启动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以来,在市局、分局的正确领导和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宁远国土所始终把农村“三证”登记发证工作作为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保护土地资源的重要举措,现将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川区宁远堡镇镇域面积1402平方公里,辖14个行政村、102个村民小组,现有人口8077户2.8万人,耕地6.7万亩,人均2.4亩,基本农田6万亩,保护率89.56%,人口多、荒滩多、山多、耕地少“三多一少”特征明显。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为了全面推进该项工作开展,宁远堡镇成立了由金川区城郊综合改造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国土所所长任副组长的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镇的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各村也相应成立了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专人办理此项工作。同时,为严明奖惩,镇党委、镇政府还把此项工作纳入了各村年终目标考核管理,从体制和机制上保障了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农村集体土地登记发证工作与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事关农村社会和谐稳定,能否让群众及时明白知晓有关方针政策,事关发证工作的成败,为此,

我镇利用各种途径和手段,开展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工作。除在“4.22”地球日、“6.25”土地宣传日悬挂横幅外,还充分利用宁远堡镇首届、第二届“四六四”城乡一体化推进会等农民比较集中的时机,设立宣传点,向村民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发放有关耕地保护、农村宅基地申批、土地登记申请流程等各类材料7000多份,真正做到了家喻户晓,成人皆知,并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舆论基础。 (三)严格政策,规范操作,分步实施。农村“三证”登记发证是一项政策性极强的工作,稍有偏差,就可能引发各种矛盾和纠纷,甚至引起大规模群体上访。为此,我镇“三证”登记发证工作一开始就坚持“先易后难、先大后小”和“积极、稳妥、有序”的工作方针稳步推进;把工作量大,牵扯面广的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放在首位先行开展起来;把工作量小、纠纷少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权登记发证工作放在第二位;把权属不清、矛盾纠纷多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放在最后做。严把政策法规关口,制订详细实施方案,将这项工作分为以下三个阶段分步实施。 1、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 第一阶段是入户调查,对每一宗土地的权属、界址、面积和用途现场勘测丈量摸清底子;第二阶段是根据审批文件逐宗核对到户,按照《土地登记表格使用及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权属调查户主身份证明书》和《土地登记申请书》等相关表册,进行公示;第三阶段是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土地登记申批表》和《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报国土分局进行审核;第四阶段是张贴公告,无异议后发证到户。2009年我们已完成马家岸、新安、油籽洼、下四分、新华五村新建、改建的925户农宅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抵押权登记)_doc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表一)登记类型□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权利类型□一般抵押权□最高额抵押权 抵押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 占有份额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共有形式□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抵押权人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姓名(名称) 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代理人证件类别及号码联系电话 不动产情况 不动产坐落丘权号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宗地代码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不动产单元号 房屋所有权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抵押权情况□被担保主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万元(小写)□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大写)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担保范围 □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其他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的情形□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没有约定债权确定期间或者约定不明确,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自最高额抵押权设立之日起满二年后请求确定债权□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法律规定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备注 询问笔录 询问对象询问内容询问结果抵押人1、抵押人是否自愿将不动产抵押给抵押权人,已知悉抵押风险?□是□否抵押人2、抵押人是否已向抵押权人全面、真实地介绍了上述不动产的状况?□是□否 抵押权人3、抵押权人是否全面了解上述不动产权属状况和其它状况?□是□否 4、房地一体登记的:是否已实地查看并核实该不动产状况,该不动产 现状与房产配图内容是否一致? □是□否 抵押人5、依法有权决定以上不动产抵押的其它权利人是否均已同意以上不动产抵押?抵押权人是否已知悉?□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人6、提交的有关材料及本表是否为本人(单位)或代理人自愿签署?是否自愿办理登记申请?□是□否 抵押权人□是□否 抵押权人7、抵押权人是否同意注销抵押权?(抵押注销时询问)□是□否 抵押人 8、其他需说明事项。 抵押权人 申请人承诺 本申请表填写内容和询问记录真实,并且为申请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提交的登记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已经受理人员当面询问。如有任何虚假,由申请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特此承诺。 抵押人(被询问人):抵押权人(被询问人): 代理人(被询问人):代理人(被询问人): 受理人(询问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本表单适用于抵押权登记申请,申请人为单位的,应在“抵押人、抵押权人”栏中名称处盖章。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of land mortgage registration management m easures 编订:JinTai College

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土地登记办法》,已经20xx年11月28日国土资源部 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2月1日起 施行。下文是最新土地抵押登记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地登记行为,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登记,是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和土地抵押权、地役权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土地权利记载于土地登记簿公示的行为。

前款规定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包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国有农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农用地使用权(不含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条土地登记实行属地登记原则。 申请人应当依照本办法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依法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土地权利证书。但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核发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 跨县级行政区域使用的土地,应当报土地所跨区域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分别办理土地登记。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土地,按照《在京中央国家机关用地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登记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从事土地权属审核和登记审查的工作人员,应当取得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登记上岗证书。 第二章一般规定

市级土地登记确权工作报告

**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村庄地籍调查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盐政传发[2010]176号)文件要求,我市在完成1:5000农村土地调查、1:500城镇土地调查的基础上,开展了**市村庄地籍调查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该项工作在**市局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关心下,在各村(居)和相关单位的通力配合下,通过项目参与各方和全系统地籍工作人员的努力,已取得阶段性成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辖区面积3175.7平方公里,下辖14个镇,481个村,6101个组(组级集体经济组织),人口114万。区内由西至东,由204国道和226省道分为里下河低洼平原、滨海冲击平原和海滨淤积平原三种地形地貌。 2010年上半年开始,依据市局统一部署,我局就全市村庄地籍调查及登记发证工作向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争取项目资金1500万元,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调查登记发证、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发证和工业集中区用地情况调查建库三项工作

列为该项目的主要任务。通过招投标确定了西安大地、连云港万源和**瑞地3家为作业单位和江苏省土地勘测规划院为监理单 位的作业团队。 2010年12月试点成果通过**市局组织的验收之后我们以“调查精细化、资料规范化、数据统一化、管理科学化”为目标,在面上全面铺开。并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补充完善《技术设计书》,对确权的原则方法等做了进一步细化。 2011年6月依我局申请,省土地勘测规划院、**市国土资源局组成检查组对我市村庄地籍调查进行了阶段性检查,检查组一致认为,“**市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以制度建设,推进过程监管,确保质量,方法得当;以科技创新,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发生,手段正确。” 制度建设方面,我局专门制定了《**市村庄地籍调查工作例会制度》、《重大事项书面汇报制度》,《作业人员请销假工作制度》、《不合格成果作废制度》、《**市村庄地籍调查作业成果滚动验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措施,并严格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推进整体速度。实施过程中局村调办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做到重点工序跟踪检查,难点工序细致检查,一般工序阶段性检查。各项质量标准全部指标化,坚持用数据说话,到面前为止共实施业主全面检查7次,调查办专检23次,旁站检查66次,检查宗地25691宗. 科技创新方面,根据该项目的实际需求,我局与南京国图公司共同开发了统一平台,多数据精度的村庄地籍调查软件,并

不动产登记土地房屋数据清理整合技术研究

不动产登记中土地房屋数据清理整合技术研究 包义超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勘测规划院重庆江北 400020) 第一作者:包义超(1976-),男,重庆人,高级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 1 前言 2016年7月18日,重庆市所有区县城镇土地房屋实现不动产登记系统上线运行。目前全市不动产系统运行平稳,这与前期土地房屋数据清理质量有直接关系。现笔者就结合工作实际经验,谈谈土地房屋数据清理整合工作的思路和技术路线。 2 清理整合目标 通过清理整合实现土地房屋各类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并确保各类数据之间关联挂接正确,简单来说就是要实现“五种数据”的“四个挂接”,如图1所示。 图1.整合目标图 2.1 五种数据 2.1.1 土地登记信息:是土地登记中产生的用于描述土地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土地权属性质和来源,土地权利主体所涉及的土地坐落、界址、面积、用途、价格、图号、宗地代码、使用年限等。 2.1.2 宗地图形:是由权属界线封闭成的,描述地块空间位置、形状等的图形,宗地是土地权属调查的最小单元。 2.1.3 房屋图形:描述房屋空间位置、形状等的图形 2.1.4 楼盘表:是对土地和房屋的物理属性以及相互关系的描述,是表现房屋物理状态信息(包括每套房屋面积、户型、层数、用途、坐落等)和权属状态信息而形成的一个二维变化的直观表格。楼盘表由项目信息、楼幢、房屋三部分组成。 2.1.5 房屋登记信息:是房屋登记中产生的用于描述房屋的相关信息,主要包括房屋自然状况(坐落、面积、用途等),房屋权利状况(所有权情况、他项权情况和房屋权利的其他限制等),以及登记机关记载的其他必要信息。 2.2 四个挂接 2.2.1 土地登记信息与宗地图形挂接:是指通过关键字段(如宗地代码、权利人、坐落等)实现土地登记信息和宗地图形的正确对应。对有宗地图形而缺失土地登记信息的,要查询原土地登记档案,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土地登记信息的补录,对有土地登记信息而缺失宗地图形的要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如地籍图、地形图、宗地附图等)或外业调查测绘进行宗地图形的补充入库。 2.2.2 宗地图形与房屋图形挂接:是指通过宗地代码(如:宗地代码为500112008005GB00008的宗地)和房屋自然幢号(如:自然幢号为500112008005GB00008F0006的房屋)的对应来实现宗地图形和房屋图形的挂接(即房屋落地)。对于宗地内缺失房屋图形的,要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如地籍图、地形图、房屋附图等)或外业调查测绘进行房屋图形的补充入库。 2.2.3 房屋图形与楼盘表挂接:是指通过房屋自然幢号的对应来实现房屋图形和楼盘表的正确挂接(即楼盘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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