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亚杰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

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

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

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平和自

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

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认为,应该尊重权威和尊重年长者的命令。一方面,他们绝对遵从成人、权威者的命令;另一方面,他们也服从周围环境对他们所规定的规则或提出的要求。皮亚杰把儿童绝对驯服地服从规则要求的倾向称为道德实在论。他指出,此阶段成人的约束和滥用权威对儿童的道德发展是极其有害的。

(3)可逆阶段(8~10岁)。这个阶段的儿童不再认为成人的命令是应该绝对服从的,道德规则是固定不变的。他们认为,道德行为的准则只不过是同伴之间共同约定的用来保障共同利益的一种社会产物。因此,规则已经具有了一种保证相互行动和相互给予的可逆特征,规则面前、同伴之间是一种可逆关系,我要你遵守,我也得遵守。判断好坏的标准不是以权威而是以是否公平作为判断行为好坏的标准,认为公平的行为就是好的,反之就是坏的。由此可见,儿童的道德判断已经开始摆脱外界的约束,并具有自律道德水平的初步萌芽。

童的道德观念开始倾向于公正。皮亚杰认为,当可逆的道德观念从利他主义角度去考虑时,就产生了关于公正的观念。公正观念不是一种判断是或非的单纯的规则关系,而是一种出于关心与同情的真正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说,儿童不再刻板地按固定的规则去判断,在依据规则判断时隐含考虑到同伴的一些具体情况,从关心和同情出发去判断。皮亚杰认为公正观念是一种高级的平等关系,这种道德观念已经能够从内部对儿童的道德判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这是皮亚杰研究道德判断时采用的一种方法。利用讲述故事向被试提出有关道德方面的难题,然后向儿童提问。利用这种难题测定儿童是依据对物品的损坏结果还是依据主人公的行为动机做出道德判断。由于皮亚杰每次都是以成对的故事测试儿童,因此,此方法被称为对偶故事法。

下面就是其中的一个对偶故事:

(1)一个叫约翰的小男孩在他的房间时,家里人叫他去吃饭,他走进餐厅。但在门背后有一把椅子,椅子上有一个放着15个杯子的托盘。约翰并不知道门背后有这些东西。他推门进去,门撞倒了托盘,结果15个杯子都撞碎了。

(2)从前有一个叫亨利的小男孩。一天,他母亲外出了,他想从碗橱里拿出一些果酱。他爬到一把椅子上,并伸手去拿。由于放果酱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够不着。在试图取果酱时,他碰倒了一个杯子,结果杯子倒下来打碎了。

皮亚杰对每个对偶故事都提两个问题:1.这两个小孩是否感到同样内疚? 2.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更不好?为什么?

通过被试的反应,皮亚杰发现,儿童的道德判断是从早期的注重行为结果的评价向注重行为的

动机发展,其道德认知水平从“他律”向“自律”发展。

儿童道德认知作业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关于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研究 课程名称心理理论研究进展 姓名李咸文学号 2012100082 专业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年级 2012级 院、所教育学部年月日 2013.06.16 研究生课程论文评价标准 东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制

关于儿童的道德认知发展研究 李咸文 摘要: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研究经历了不断的继承与超越,从早期的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的道德认知发展理论,到之后出现的道德认知发展的新模式,道德认知研究表现出了强大的生命力。本文将对皮亚杰和科尔伯格研究进行梳理,以其加深我们的再认识和对新理论的全面理解。 关键字:道德认知发展;皮亚杰;科尔伯格;道德领域模式 1引言 儿童的道德心理及其发展已成为儿童社会性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早在上世纪20年代皮亚杰就运用对偶故事法对道德发展做了开创性的研究,在他之后,科尔伯格和特里尔先后对道德认知发展的研究加以完善和修正,在继承与超越的过程中彰显出了这一理论的魅力。 2道德认知发展的早期研究 2.1皮亚杰关于儿童道德认知的研究 皮亚杰是最早对儿童道德认知发展进行研究的。皮亚杰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对行为规则的理解和遵守、行为责任的判断以及公正观念的发展。 2.1.1行为规则的理解与遵守 皮亚杰以儿童玩弹子游戏为内容,考察了儿童对游戏规则的理解和遵守情况。研究者给儿童一些弹子,要他们解释如何玩这一游戏以及观察儿童对规则的应用。皮亚杰通过研究发现了儿童理解和遵守规则的阶段理论。第一阶段:没有规则,也不能说出规则。第二阶段:儿童以自我中心的方式在玩。第三阶段:儿童把规则看成不可改变的,并试图依从普遍的规则,并根据这些规则去获胜。第四阶段:规则具有相对性,是协商之后制定的法则,是可以改变的。 2.1.2行为责任的判断 皮亚杰对于儿童有关行为责任判断问题的研究所采用的也是对偶故事法。主要分析儿童对过失、偷窃及说谎行为的判断。通过向儿童呈现两种类型的道德情境:一种是完全出于偶然的或是好意的行动却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一种是出于恶意的行动却产生了相对而言程度低很多的物质损坏。目的是考察儿童在道德判断中更注意行为动机还是更注意物质后果。首先是对过失行为的判断(对偶故事是约翰和亨利的故事)问儿童谁的过失更严重。 结果发现:6、7岁以下的儿童大多认为约翰的过错较重,因为他打碎的杯子数量多,而亨利只摔碎一个杯子。年龄较大的儿童则认为约翰的过错小,因为他的过错是无意的。也就是说年幼儿童倾向根据物质损失的大小来评价过失的大小,而年长儿童则更注意行为者的动机意图。而对于偷窃和谎言行为,我们以谎言的对偶故事法为例,发现低龄儿童认为甲更坏一些,因为根本不可能有那么大的狗。而较大的孩子则认为乙更坏一些,因为是有意欺骗妈妈。通过对上述行为的分析,皮亚杰认为,年幼儿童只根据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行为,而不考虑行为者的动机意图,这是一种客观责任的观念。相反,年长儿童更注重动机意图,认为动机比一个人的特定的行为后果更为重要。他们在进行行为评价时,往往不会被行为所

皮亚杰认知发展四个阶段word版本

皮亚杰认知发展四个 阶段

皮亚杰:认知发展的四个阶段 1.感知运动阶段(0-2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认知活动,主要通过探索感知觉与运动之间的关系获得动作经验,儿童的语言和表象尚未产生。这个时候,儿童形成了一些低级的行为图式,来适应外部环境,并进一步探索外部环境。儿童通过看、抓和嘴的吸吮来了解外部环境。这个阶段的后期,儿童开始使用符号和语言。 这个阶段,儿童在认知上发展了客体永恒性,知道了消逝了的事物的存在。另外,具有了合乎逻辑的目标定向行为。 2.前运算阶段(2-7岁) 运算是指内部的智力或者操作。儿童在感知运动阶段后期,能够运用一些动作图式,但是这些图式需要与具体运动动作相联系,对于回忆过去、明了信息、做计划是无效的。按照皮亚杰的观点,和动作分离的认知的第一种类型是使得动作图式符号化,即形成和使用字词,手势、标记、想象等符号的能力,而这些能力是前运算阶段的主要成就。这个阶段,儿童具备了符号言语功能,词汇得到发展。 这个阶段的儿童,思维具有不可逆性,尚未获得守恒概念。儿童还是自我中心主义的,虽然并非总会如此。 3.具体运算阶段(7-11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认知结构已经发生了重组和改善,思维具有一定的弹性,思维可以逆转。随着守恒、分类、顺序排列、运算能力的掌握,处于具体运算阶段的学生已经发展出思维的完整性、逻辑性的体系。在皮亚杰看来,儿童解决守恒问题的依赖于三个基本原因的理解:同一性、补偿性、可逆性。但

是这个阶段的儿童的思维仍然需要具体事务的支持,儿童还不能进行抽象逻辑思维。对于规则的遵守,变现比较刻板。 4.形式运算阶段(11岁-成年)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思维是以命题形式进行的,并且能够发展命题之间的关系,能够依据逻辑推理、归纳或者演绎的方式来解决问题;能够理解符号的意义、隐喻和直喻,能够做一定的概括,其思维发展水平已接近成人。 这个阶段的儿童能够进行“假设——演绎”推。具有了系统思维能力。这个阶段的另外一个特征就是青春期自我中心。青少年开始非常关注自己,而且觉得他人也同样关注自己。对于规则,能够灵活运用。 埃里克森自我发展理论 第一阶段获得基本信任感克服基本不信任感 (从出生到十八个月左右是婴儿期。) 这是获得基本信任感而克服基本不信任感阶段。所谓基本信任,就是婴儿的需要与外界对他需要的满足保持一致。这阶段婴儿对母亲或其他代理人表示信任,婴儿感到所处的环境是个安全的地方,周围人们是可以信任的,由此就会扩展为对一般人的信任。 婴儿如果得不到周围人们的关心与照顾,他就会对外界特别是对周围的人产生害怕与怀疑的心理,以致会影响到下一阶段的顺利发展。 第二阶段获得自主感而避免怀疑感与羞耻感 (从十八个月到三、四岁是童年期。)

皮亚杰的道德发展理论与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

一、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研究 皮亚杰在研究儿童道德发展的课题中采用了独创的临床研究法(谈话法)。在观察和实验过程中向儿童提出一些事先设计好的问题,然后分析儿童所作的回答,尤其是错误的回答,从中长出规律性的东西。 皮亚杰认为,道德是由种种规则体系构成的,道德的实质或者说成熟的道德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社会规则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儿童对人类关系中平等、互惠的关心,这是公道的基础。他认为,儿童认知发展是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儿童的道德发展是认知发展的一部分。因此,皮亚杰着重从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研究儿童道德的开始和发展规律。 关于儿童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判断的发展。皮亚杰认为要研究儿童的道德判断的性质,采用直接的提问法是不可靠的,把儿童放在实验室里剖析,更是不可能。只有从儿童对特定的行为的证明价中才能分析他们的道德认识。因此,皮亚杰与他的合作者采用了间接故事法。他们设计了许多包含着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讲给儿童听,然后请他们对故事中主人公的特定行为进行评价,并说出评价的理由。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阶段的儿童是根据外在的道德法则进行判断,他们只注意行动的外部结果,不考虑行为的动机,他们的是非标准取决于是否服从面人的命令或规定。这是一种受自身之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后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已能从客观动机出发,用平等或不平等、公道或不公道等新的标准来判断是非,这是一种为儿童自身已具有的主观的价值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属于自律水平的道德。皮亚杰认为只有达到了这个水平,儿童才算有了真正的道德。 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 柯尔伯格的理论认为道德判断作为道德行为的基础,可以区分出6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对伦理困境的回应更为适当。[3]柯尔伯格的研究表明,道德判断发展的年龄指标远远超出早些时候皮亚杰的研究结果[4]也宣称逻辑与道德发展贯穿各建构的阶段。[3]柯尔伯格在此基础上大为扩展,确定道德发展的过程主要是对正义的看法,并且这一发展将持续终生,[2]赋予了这一研究的哲学含意。[5][6] 柯尔伯格在研究中使用伦理困境的故事,关注人们在面临类似的伦理困境时,如何证明自己的行动是正当的。然后他将反应进行分类,总结出6个不同的阶段。这6个阶段属于3种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7][8][9] 柯尔伯格的6个阶段归属3种水平:前习俗水平、习俗水平和后习俗水平。[7][8][9]与皮亚杰建构主义的认知发展理论阶段模型类似,柯尔伯格认为阶段的倒退 - 丧失高级阶段的能力是极为罕见的。[10][11]即便如此,还是没有人一直能够处于最高阶段。不可能“跳跃”中间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比前一个阶段的观点更加全面、更加综合、也更清晰。[10][11] 理论假定(哲学) 柯尔伯格的理论不是中立的价值观。它植根于元伦理学的某种看法.包括人性的观点,和对道德推理的形式与内容的某种理解。强调正义的概念,以及道德推理的范围应达到全社会。此外还强调道德与世界的关系,道德与逻辑表达的关系,以及道德推理的角色。最后,柯尔伯格理论还采取了道德推理包括了社会和心理过程的观点。 柯尔伯格对人性的基本观点是人的天性愿意交流,有推理的能力,以及期望去理解周围人。柯尔伯格阶段模型属于定性的道德推理,因此不能直接翻译成赞扬或责备人的行为或特质。柯尔伯格为了要证明他的理

皮亚杰儿童认知发展阶段

(一)感知运动阶段(0—2岁) 这一阶段儿童的认知发展主要是感觉和动作的分化。初生的婴儿,只有一系列笼统的反射。随后 的发展便是组织自己的感觉与动作以应付环境中的刺激,到这一阶段的后期,感觉与动作才渐渐分化 而有调适作用的表现,思维也开始萌芽。 (二)前运算阶段。(2—7岁) 这个阶段的儿童的各种感知运动图式开始内化为表象或形象图式,特别是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使 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但他们的语词或其他符号还不能代表抽象的概念,-思维仍受具体直觉表象的束缚,难以从知觉中解放出来。他们的思维有如下主要特征。 1.单维思维 例如,让4或5岁儿童用两手分别向两个同样大小的杯子内投放同等数量的木珠(每次投一颗)’儿童知道这两个杯子里装的木珠一样多。然后实验者将其中一杯珠子倒入另一高而窄的杯子中,问儿童:两杯珠子是一样多,还是不一样多?部分儿童会说,矮而宽的杯子中的珠子多;另一部分儿童会说,高而窄的杯子中的珠子多。皮亚杰认为,前运算儿童只能从单维进行思维,考虑高度却不能顾及宽度。 反之,考虑宽度,却忽略了高度。这种现象又叫集中偏向(centration)。 2。思维的不可逆性 可逆性指改变人的思维方向,使之回到起点。前运算儿童不能这样思维。例如问一名4岁儿童:“你有兄弟吗?”他回答;“有。”“兄弟叫什么名字?”他回答;“吉姆。”但反过来问:“吉姆有兄弟吗?” 他回答:“没有”。 3?自我中心 自我中心指不能从对方的观点考虑问题,以为每个人看到的世界正如他自己所看到的一样。例如 皮亚杰请儿童坐在一座山的模型的一边,将玩具娃娃置于另一边,要儿童描述玩具娃娃看到的景色。 结果6或7岁以下的儿童描述的景色和自己看到的相同。 4.反映静止的知觉状态 例如,有人将两个同样大小的烧杯装满水,然后将其中一杯水倒进另一个大而低的杯子里,当倒 水时用一屏障挡住水在杯子里的水位线,儿童能见到水,但看不见水在杯子里的高低。许多4岁儿童说新杯子中的水同原来的杯子中的一样多。但当屏障拿掉以后,他们改变了看法,说新杯子中的水没

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

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 (一)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 皮亚杰在从事智力测验的研究过程中发现,所有儿童对世界的了解都遵从同一个发展顺序,在认知过程中犯同类的错误,得出同样的结论。年幼儿童不仅比年长儿童或成人“笨”,而且他们是以完全不同的思考方式进行思维的。为了更好地了解儿童的思维,他放弃了标准化测验的研究方法,开用临床法研究儿童智力的先河。通过细致的观察、严密的研究,皮亚杰得出了关于认知发展的几个重要结论。其中最重要的是他提出人类发展的本质是对环境的适应,这种适应是一个主动的过程。不是环境塑造了儿童,而是儿童主动寻求了解环境,在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中,通过同化、顺应和平衡的过程,认知逐渐成熟起来。皮亚杰认为智力结构的基本单位是图式,它是指有组织的思考或行动的模式,是用来了解周围世界的认知结构。同化是指个体将外界信息纳入到已有的认知结构的过程,但是有些信息与现存的认知结构不十分吻合,这时个体就要改变认知结构,这个过程即是顺应。平衡是一种心理状态,当个体已有的认知结构能够轻松地同化环境中的新经验时,就会感到平衡,否则就会感到失衡。心理状态的失衡驱使个体采取行动调整或改变现有的认知结构,以达到新的平衡。平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个体在平衡—失衡—新的平衡中,实现了认知的发展。 皮亚杰认为个体从出生至儿童期结束,其认知发展要经过四个时期:(1)感知运动阶段(出生至二岁),个体靠感觉与动作认识世界;(2)前运算阶段(二至七岁),个体开始运用简单的语言符号从事思考,具有表象思维能力,但缺乏可逆性;(3)具体运算阶段(七至十一二岁),出现了逻辑思维和零散的可逆运算,但一般只能对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运算;(4)形式运算阶段(十一二至十四五岁),能在头脑中把形式和内容分开,使思维超出所感知的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抽象的逻辑思维和命题运算。皮亚杰在进行上述年龄阶段的划分时,提出下列重要原理:(1)认知发展的过程是一个结构连续的组织和再组织的过程,过程的进行是连续的,但它造成的后果是不连续的,故发展有阶段性;(2)发展阶段是按固定顺序出现的,出现的时间可因个人或社会变化而有所不同,但发展的先后次序不变;(3)发展阶段是以认知方式的差异而不是个体的年龄为根据。因此,阶段的上升不代表个体的知识在量上的增加,而是表现在认知方式或思维过程品质上的改变。 小学生正处于皮亚杰所说的具体运算阶段。这个时期儿童思维的主要特征是,对于具体的事物或情境能够按照逻辑法则进行推理。具体来说,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思维具有可逆性,能够完成守恒任务 守恒是指物体某方面的特征(如重量或体积),不因其另一方面的特征(如形状)改变而改变。皮亚杰设计了一系列守恒实验,其中最著名的是液体守恒实验。当着儿童的面向两个大小完全相同的杯A和B中注入相同高度的水,并问儿童两个杯子中的水是否一样多,在得到肯定的答复后,由实验者或儿童将A杯的水倒入另一个较矮且粗的杯子C中,问儿童,A杯和C杯中的水是否一样多。 处于前运算阶段的儿童往往有两种表现,一种是不能达到守恒,他们有集中化倾向,即考虑问题只将注意集中在事物的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其他方面,顾此失彼,造成对问题的错误的解释。如儿童会认为A杯中的水多,因为它高。另一种表现是接近守恒但尚未成功,儿童注意到不同的维度,但不能同时考虑,在心理上感到困惑。如儿童一会儿说A杯中水多,因为它高;一会儿又说C杯中水多,因为它宽。 儿童大概到七岁,进入了具体运算阶段时,能够掌握液体的守恒。他们运用三种形式的论断达到守恒。第一,同一性论断。儿童认为既没增加水,又没拿走水,因此它们是相等的。第二,互补性论断。儿童认为宽度的增加补偿了高度的下降。第三,可逆性论断。儿童认为可将C杯中的水倒回原来的B杯中,因此是相同的。

皮亚杰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皮亚杰早在20世纪30年代就对儿童道德判断和道德观念的发展进行了研究。他认为,一个人道 德上的成熟主要表现在尊重准则和社会公正感这两个方面。一个有道德的人能按社会规定的准则公平地、公道地对待别人。他采用对偶故事法研究儿童道德判断发展的水平。他认为,儿童道德判断的发展与儿童认知发展的阶段相平行,儿童道德发展的进程可以在他们的认知进程中找到证据。他设计了一些包含道德价值内容的对偶故事让儿童回答,要求儿童辨认是非对错,从他们对特定行为情境的评价中投射并推测出儿童现有的道德认知和道德判断水平。通过大量的研究,他发现并总结出了儿童道德认知发展的总规律,即儿童道德的发展经历了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认识、转化发展过程。 所谓他律,是指早期儿童的道德判断只注意行为的客观效果,不关心主观动机,是受自身以外的价值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客体性。 所谓自律,则是指儿童自己的主观价值主观标准所支配的道德判断,具有主体性。他律水平和自

律水平是儿童道德判断的两级水平。在此基础上皮亚杰还提出了儿童道德发展的年龄阶段。 他认为,10岁是儿童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分水岭,即10岁前,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主要依据他人设定的外在标准,也就是他律道德;10岁以后,儿童对道德行为的思维判断大多依据自己的内在标准,也就是自律道德。 儿童的道德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阶段: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这一阶段的儿童由于认识的局限性,还不理解、不重视成人或周围环境对他们的要求,在游戏时,规则或成人的要求对他们还没有约束力,只按照自己的意愿去执行游戏规则,所以这一阶段又称为单纯的个人规则阶段。皮亚杰认为,促进儿童和同伴之间形成合作关系,是使儿童摆脱这种自我中心的唯一方法。

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2016安徽宿州教师考编公告|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1.自我中心阶段(2~5岁) 这一阶段的儿童开始接受外界的准则,但不顾准则的规定,按照自己的想象在执行规则,他们还不能把自己和他人外界的环境区别开来,常把成人说的混同于自己想的,把外界环境看成是自身的延伸。规则对他们来说,还不具有约束力。他们的游戏活动只是个人独立活动的任意行为,与成人、同伴之间还没有形成合作关系。 2.权威阶段(5~8岁) 又称他律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对外在权威表现出绝对尊敬和顺从的愿望。他们认为服从、听话就是好孩子,否则就是错的,是坏孩子。另一个表现则是对规则本身的尊敬和顺从,即把成人规定的准则,看成是固定不变的。这个阶段的儿童对行为的判断是根据客观的效果,而不是考虑主观动机。 比如,听父母或大人的话就是好孩子。儿童会对无意中打碎15个杯子的人比无意中打碎1个杯子的人进行更严厉的批判。 3.可逆性阶段(8~10岁) 又称自律阶段。这一阶段的儿童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不可改变的,而把它看做是同伴间的共同约定,是可以改变的。他们已经认识到同伴间的社会关系,认识到应尊重共同约定的规则。对他们来说,此时这种共同约定的规则具有相互取舍的可逆特征。同伴间可逆关系的出现表明儿童的思维已从自我中心解脱出来,认识到规则只是维护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倾向于自觉地遵守,因而导致一定程度的自律。这标志着儿童道德认识开始形成。(2016安徽宿州教师考编公告|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4.公正阶段(10~12岁) 儿童的公正观念或正义感是在可逆的道德观念上发展起来的。10岁以后,儿童在人与人的关系上,从权威性过渡到平等性。在这一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在皮亚杰看来:从可逆性关系转变到公正关系的主要是利他主义因素增长的结果。只有当儿童的道德判断达到了自律水平时,才称得上是真正的道德。 皮亚杰认为,儿童品德发展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这些阶段不是绝对孤立的,而是一个连续发展的统一体。在以他律到自律发展的过程中,个体的认知能力和社会关系是两个重要的影响因素。根据皮亚杰的看法,道德教育的目标就是使儿童达到自律道德,使他们认识到道德规范是在相互尊重和合作的基础上制定的,而要达到这一教育目标就必须注意培养同伴之间的合作,注意成人与儿童的关系不应是权威和服从的关系;在儿童犯错误时,要使他了解为什么这样做不好,以发展儿童的道德认识。

简述皮亚杰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基本特征

简述皮亚杰关于儿童认知发展的基本特征:(1)皮亚杰认为人在认识周围世界的过程中,形成自己独特的认知结构叫做图式。(2)皮亚杰认为人类所有的心理反应归根结底都是适应,适应的本质在于取得机体与环境的平衡。适应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同化和顺应。个体通过同化和顺应达到机体与环境的平衡,如果失去平衡,就需要改变行为以重建平衡。个体在平衡与不平衡的交替中不断建构和完善认知结构,实现认知发展。(3)皮亚杰把儿童的认知发展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感知运动阶段(0---2岁)、、前运算阶段(2~7岁)、具体运算阶段(7~11岁)和形式运算阶段(11岁~成人)。 论述20世纪后教育改革和发展呈现出哪些新的特点。第一,教育终身化。20世纪60年代以后提出的教育贯穿人一生的终身教育思想,强调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的一体化,青少年教育与成人教育一体化,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一体化。教育的终身化是适应科学就只是的加速增长和人的持续发展要求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第二,教育的全民化。全民教育是近十几年来提出的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很快得到了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积极响应。全民教育就是教育必须向所有人开放,人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而且必须接受一定程度的教育。第三,教育的民主化。教育民主化是21世纪最大的教育思潮之一,教育民主化首先是指教育机会均等;其次是指师生关系的民主化;再次是指教育活动、教育方式、教育内容等的民主化。第四,教育的多元化。教育多元化是对教育单一性和统一性的否定,具体包括教育思想、办学模式、教学形式、评价标准等的多元化,它是社会生活多元化以及人的个性化要求在教育上的反映。第五,教育技术的现代化。教育技术的现代化是指现代科学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 从智力多元角度谈谈“多一把尺子,就多一批好学生”的理解。(1)“多一把尺子,就多一批好学生”是指评价学生的标准不再是“唯分数”,而是多元化。(2)智利多元化论认为人的智力结构中存在着七种相对独立的智力,这七种智力在人身上的组合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它们是:言语智力、逻辑—数学智力、视觉—空间智力、音乐智力、运动智力、人际智力、自知智力。(3)智力多元论是对我们当前教育改革的影响:①积极乐观的学生观。加德纳认为,每个学生的智力就有自己独特的表现形式,有自己的智力强项和学习风格。因此,我们应对所有的学生都抱有热切的成长希望,充分尊重每一个学生的智力特点,使教学真正成为愉快教学、成功教学,而不是把学生分为三六九等。②科学的智力观。长期以来,学校教育偏重于培养学生的言语智力和逻辑—数学智力,而忽视了对学生其他智力的开发和培养。根据多元智力理论,我们必须认识到学生智力的多样性、广泛性和差异性,把培养学生的多种能力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③因材施教的教学观。由于每个学生的智力都是多元的,其作用方式也是有差异性的,因此,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智力特点进行教学,要善于针对不同智力特点的学生,尤其是要根据学生智力结构中的优势智力,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式,使不同的学生都能得到最好的发展。④多样化人才观和成才观。传统的观点认为,只有读了大学的人才是人才,也只有通过上大学这条路才有可能成才。而根据多元智力理论,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智力优势,只要这一优势智力得到了合理的发展,就有可能成为优秀的人才,成才的道路应该是多样化的。 根据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和学生的地位和作用,论述“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关于教师和学生在教育过程中的地位关系,教育史上存在着“教师中心论”和“学生中心论”的争论,这也是“传统教育”和“现代教育”的根本分歧之一。(1)教师中心论。教师中心论的代表人物是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教师中心论强调教师在学生中的权威作用,一切教育活动的基础都应以教师为中心。在教育过程中,不能把学生的自由当作手段,而应当作过程的目的和结果。(2)学生中心论。学生中心论的代表人物是卢梭和杜威。认为学生的发展是一中自认的过程,教师不能主宰这种自认发展的过程,而只是当作“自认仆人”。儿童的发展是一种主动的过程,教师的作用只是在于引导学生的兴趣,满族他们的需要。不要对学生多加干涉。学生智能在个体经验中获得发展,取得他们所需要的知识,因此,教育就不应当由教师直接来进行,而只是在于使学生亲身去获得某种生活的训练。(3)教师中心论强调教育活动要以教师为中心,抹杀了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主体地位;学生中心论签掉教育活动要以学生为中心,抹杀了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因而都是错误的。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地位是辩证统一的。强调教师的主导作用不能建立在否定学生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同理,强调学生的主体作用也不能排斥教师的主导作用。教师的主导作用的重要内容就在于充分强调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个体社会化的培养目标。而学生在学习中发挥主观能动性,正是教师自发诱导、鼓励帮助的结果,亦即教师发挥主导作用的结果。 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谈谈新课程改革中教师教学行为将发生哪些变化。(1)在对待师生关系上,新课程改革强调尊重、赞赏。“为了每一位学生”是新课程的核心理念。为了实现这一理念,教师必须尊重每一位学生的尊严和人格。教师应努力做到:不体罚学生;不辱骂学生;不大声训斥学生;不冷落学生;不羞辱、嘲笑学生;不随意当众批评学生。教师不仅要尊重每一

小学生道德认知发展的特点

小学生道德认知发展的特点 小学儿童道德认识的发展 今天将有几位可爱的神秘嘉宾与我们一起同堂上课哦!大家鼓掌欢迎我们可爱的 小朋友。首先我问各位小朋友几个问题:你们知道什么道德吗? 这里你有五颗糖,你身边有这三个人,你想分给他们吃吗?如果分,该怎么分呢? 分别问四个小朋友。 案例:对偶故事 (1)黎明是三年级的小学生,一天,老师喊他去办公室帮忙,他兴冲冲地推 开教师办公室的门,只听到哐当一声响,开门用力过猛,门背后的2个热水壶全 倒了,并且碎了。可黎明并不知道门背后有这些东西。 (2)有一个叫薛友的小男孩。一天,趁母亲外出时,他想从柜子里拿一些巧克 力吃。由于放巧克力的地方太高,他的手臂够不着。刚碰到巧克力就听见哐当一 声,一个热水壶被他碰倒在地,碎了。 1. 这两个孩子哪一个更不好 ? 为什么 ? 2. 这两个小孩是否感到同样内疚 ? 3、你认为谁应该受到惩罚,该怎么惩罚? 4、对这则案例中发生的事情、损坏的财物,你还有别的看法吗? 谢谢各位小朋友,欢送小朋友离场哦! 我们知道,小学生的道德认知是指小学生对是非、好坏、善恶的行为准则及其意义的认识,它由道德观念和道德评价两部分组成。道德观念也可以说是道德规范, 那么根据这几位小朋友的回答和我们每个人在小学时期品德发展状况的回忆中, 我们来谈谈小学生会产生哪些道德观念?不同年龄阶段的小学生的这些道德观 念又有什么不一样的特点呢?他们的道德认知发展有什么特点?这就是本节课

要解决的主题。 思考题:小学生有哪些道德观念呢?并有怎样的发展特点? 学生回答,学生作答时,老师逐一分析各种道德观念的发展特点 第一,公有观念的发展。这个问题不仅在学校品德教育中很重要,而且是社会主义社会里一个核心的道德问题。以损坏公共财物和私人财物为例,研究发现,公有观念:5岁儿童还不能区分公与私,他们往往从私人的角度出发,公有观念还不明显。7岁儿童已能笼统区分公与私,他们头脑里初步出现公私关系的意识,认为公家财物比私人财物重要。9岁儿童在公有观念上发生了质的变化,他们已经具备了有关集体意识的具体观念,懂得了公共财物是集体公有的。11岁儿童忆能较抽名胜地从集体主义原则的角度来考虑公私关系。认为公共财物是首要的,私人财物是次要的,个人与集体利益发生冲突时,应该首先考虑集体利益。看来,儿童的公有观念只有到了11岁才比较稳定。 第二,集体观念的发展。集体观念包括树立集体荣誉感、执行集体委托、维护集体利益等。研究发现,7岁儿童的集体观念已经出现,并能初步分化为集体和为个人的行为动机。但他们在荣誉问题上很难摆脱个人的束缚,这个观念直到11岁儿童还占相当大的比例。至于执行集体委托和维护集体利益的观念,其转折的年龄是9岁。从9岁以后才发生重大的飞跃式的变化。 第三,友谊观念的发展。在学校这个集体范围内,儿童与儿童之间的友好关系是在怎样的认识基础上建立的,这对品德教育很有帮助。研究发现,儿童的友好关系大多建立在外部特征上,如邻近、新近、一起玩、相互予取等,很少建立在智力、能力、性格与内部特征方面。不友好关系大多取决于攻击行为、无理打闹、不守纪律等原因。上述不友好表现绝大多数是男性。研究还发现,小学各年级儿童真正的朋友关系,直到五年级基本是保持在同性之间。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

认知发展理论(Cognitive-developmental theory或Theory of Cognitive Development)是著名发展心理学让·皮亚杰所提出,被公认为20世纪发展心理学上最权威的理论。所谓认知发展是指个体自出生后在适应环境的活动中,对事务的认知及面对问题情境时的思维方式与能力表现,随年龄增长而改变的历程。皮亚杰的研究方法不采用当时流行的等实验组及多人资料统计的方式,而采用对于个别儿童(他自己的女儿)在自然的情境下连续、细密的观察纪录他们对事物处理的智能反应,属于质的研究。而他这种研究方式,广为现时儿童心理学家所采用。 儿童心理发展是主体和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摆脱了遗传和环境的争论和纠葛,旗帜鲜明地提出内因和外因相互作用的发展观,即心理发展是主体与客体相互作用的结果。主客体相互作用主要表现如下: 第一,在心理发展中,主体和客体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关系,即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第二,主体和客体相互转化的互动关系。先天遗传因素具有可控性和可变性,在环境的作用下,可以改变遗传特性 第三,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受个体主观能动性的调节。心理发展过程是主体自我选择、自我调节的主动建构过程。 认知发展本质的适应理论和主动建构学说 皮亚杰认为智力的本质是适应,“智慧就是适应”,“是一种最高级形式的适应”。他用四个基本概念阐述他的适应理论和建构学说,即图式、同化、顺应和平衡。 1.图式 图式即认知结构。“结构”不是指物质结构,是指心理组织,是动态的机能组织。图式具有对客体信息进行整理、归类、改造和创造的功能,以使主体有效地适应环境。认知结构的建构是通过同化和顺应两种方式进行的。 2.同化 是主体将环境中的信息纳入并整合到已有的认知结构的过程。同化过程是主体过滤、改造外界刺激的过程,通过同化,加强并丰富原有的认知结构。同化使图式得到量的变化。 3.顺应 是当主体的图式不能适应客体的要求时,就要改变原有图式,或创造新的图式,以适应环境需要的过程。顺应使图式得到质的改变。 同化表明主体改造客体的过程,顺应表明主体得到改造的过程。通过同化和顺应建构新知识,不断形成和发展新的认知结构。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第四阶段:公正阶段(11~12岁以后)。 皮亚杰根据儿童对规则的理解和使用,对过失和说谎的认识和对公正的认识的考察和研究,把儿童道德认知发展划分为四个有序的阶段: 第一阶段:前道德阶段(出生~3岁)。 皮亚杰认为这一年龄时期的儿童正处于前运算思维时期,他们对问题的考虑都还是自我中心的。他们不顾规则,按照自己的想象去招待规则。他们的行动易冲动,感情泛化,行为直接受行动的结果所支配,道德认知不守恒。例如,同样的行动规则,若是出自父母就愿意遵守,若是出自同伴就不遵守。他们并不真正理解规则的含义,分不清公正、义务和服从。他们的行为既不是道德的,也不是非道德的。 第二阶段:他律道德阶段或道德实在论阶段(3~7岁)。 这是比较低级的道德思维阶段,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单方面地尊重权威,有一种遵守成人标准和服从成人规则的义务感。也就是说,他律的道德感在一些情感反应和作为道德判断所特有的某些显著的结构中表现出来。其基本特征是:一是绝对遵从父母、权威者或年龄较大的人。儿童认为服从权威就是“好”,不听话就是“坏”。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 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 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 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

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认知发展阶段理论 皮亚杰是瑞士的心理学家,他认为个体认知的发展具有阶段性的特点。儿童从出生到成人的认知发展不是一个数量不断增加的简单累积过程,而是伴随同化性的认知结构的不断再构,使认知发展形成几个按不变顺序相继出现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其独特的认知结构,标志着该阶段的年龄特征,以区别于其他阶段。各阶段出现的先后顺序是固定不变的,不能逾越,也不能颠倒,所有个体都遵循这一发展顺序,阶段具有普遍性。但受主体因素、环境、教育等因素的影响,各阶段的出现可以提前或推迟。 皮亚杰从逻辑学中引进“运算”的概念作为划分智慧发展阶段的依据,这里的运算并不是形式逻辑中的逻辑演算,而是指心理运算,即能在心理上进行的、内化了的动作。经过一系列的研究,皮亚杰将从婴儿到青春期的认知发展分为感知运算阶段、前运算阶段、具体运算阶段、形式运算阶段等四个阶段。 1.感知运算阶段(0-2岁) 这个阶段儿童的认知发展主要是感觉和动作的分化。初生的婴儿只有一系列笼统的反射,随后的发展便是组织自己的感觉与动作以应付环境中的刺激。通过不断的学习与训练,更多新的刺激和客体被同化到先天的反射中。到这一阶段的后期,感觉与动作才渐渐分化,思维也开始萌芽。手的抓取和嘴的吮吸是这一阶段儿童探索周围世界的主要手段。 从出生到2岁这一时期,儿童的认知能力也逐渐发展。一个很大

的进展是儿童渐渐获得了客体永恒性,即当一客体从儿童视野中消失时,儿童知道该客体并非不存在了。儿童大约在9-12月获得客体永恒性,而在此之前,儿童认为不在眼前的事物就是不存在了,并且不再去寻找,客体永恒性是后来认识活动的基础。 2.前运算阶段(2-7岁) 这个阶段儿童的各种感知活动图式开始内化为表象或形象模式,特别是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外界事物,不再像感知运动阶段的儿童依靠实际动作对当前感知到的事物进行思维,但他们的语词或其他符号还不能代表抽象的概念,思维仍受具体直觉表象的束缚,难以从直觉中解放出来。处于这一阶段的个体尚未获得认知运算,他们进行的是半逻辑思维。 这一阶段的个体具有泛灵论倾向,无法区分有生命的事物与无生命的事物,认为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有生命的,无生命的事物同样也具有情绪、动机等生命特征,如儿童说“你踩在小草身上,它会疼得哭”。 自我中心主义也是前运算阶段个体的认知特征,自我中心主义是指个体只从自己的观点看待世界,难以认识他人的观点,认为所有的人都有相同的感受,经常假定其他人都在分享自己的情感、反应和看法。皮亚杰的“三山实验”证明了个体的自我中心的倾向。 前运算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不可逆性和刻板性,在注意事物的某一方面时往往忽略其他的方面,只注意事物变化的一个方面而不能同时注意事物变化的两个纬度。由于思维的不可逆性和刻板性等原因,

柯尔伯格道德认知发展理论

1 柯尔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基本观点 1. 1 柯尔伯格对道德发展的理解 柯尔伯格深受杜威特别是皮亚杰的认知论和道德论的影响, 认为道德的发展依赖于个人认知能力的 发展, 他通过实验研究证明,个体的道德判断与其逻辑运算之间存在有一定的相关( r= 0. 6~ 0. 7)。一个人 的逻辑阶段决定了他所能达到的道德阶段的限度。在道德发展中,起决定作用的乃个体的道德认知能力。 在柯尔伯格看来,儿童的道德发展,既不象生物的发展那样是其固有本性的一种自然展现的过程,也不是 通过外部的灌输和奖惩而直接内化的结果, 而是儿童自身同环境交互作用下使自己的道德经验不断结构 化的过程。可见,在如何理解道德发展这一问题上,柯尔伯格重视道德认知的发展而非道德行为表现的变 迁,重视道德经验胜过重视道德环境。 1. 2 柯尔伯格关于道德发展的分期 柯尔伯格认为道德的发展如同智慧的发展一样,存在着一种恒定不变的发展顺序,其历程可分为三种 水平和六个阶段,依次进行,不能紊乱或倒置。且这种发展顺序在不同文化条件下具有普遍性。这是柯尔 伯格道德发展阶段理论的核心。现对三种水平和六个阶段作一具体介绍。 1. 2. 1 前世俗水平( Preconventional Level) 大约出现在幼儿园及小学低中年级阶段。这一水平的主要特点是, 儿童们遵守规范, 但尚未形成自己 的主见,着眼于人物行为的具体结果与关心自身的利害, 认为道德的价值不决定于人及准则, 而是由外在 的要求而定。它包括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以惩罚和服从为取向( Punishment- obedience Orientat ion) 的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来自对 行为后果好坏的判断,认为免受处罚的行为都是好的, 遭到批评指责的事都是坏的。 第二阶段: 以功用和相对为取向( Instrumental- relat ivist Orientation) 的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来自对 自己需欲的满足或偶尔来自对他人需欲的满足,认为正确的行为就是那些可以满足个人的需求, 有时也可 第14 卷第 1 期邵阳高等专科学校学报V ol. 14. No . 1 2001 年3 月Journal o f Shao yang College Mar. 2001以满足他人需要的行为, 并认为对的只是相对的。 1. 2. 2 世俗水平( Convent ional Level) 这一水平出现在小学中年级以上,一直到青年、成年。其主要特点是儿童着眼于满足社会的希望和要 求,认为道德的价值在于为他人和社会尽义务,以维持社会传统的秩序。它包括两个阶段: 第三阶段:以人际和谐为取向( Interpresonal- Concordance Orientation) 的阶段。儿童的道德观念来自

对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学习心得

对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的学习心得 认知发展理论是著名发展心理学家让·皮亚杰所提出的,被公认为20世纪发展心理学上最权威的理论。他指出认知发展是指个体自出生后在适应环境的活动中,对事物的认知及面对问题情境时的思维方式与能力表现,随年龄增长而改变的历程。皮亚杰的研究方法不采用当时流行的等实验组及多人资料统计的方式,而采用对于个别儿童(他自己的女儿)在自然的情境下连续、细密的观察纪录他们对事物处理的智能反应,属于质的研究。而他这种研究方式,广为现时儿童心理学家所采用。 对于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经过我们近期学习,深深的体会到:当老师不懂儿童心理学史肯定当不好的。人总是积极地试图学习。皮亚杰指出,儿童是积极的学习者,他们会主动去思考有关外部世界的知识。皮亚杰眼中的儿童通过对自己的假设进行检验来发现周围事物是怎么运作的。由此,皮亚杰得出了对人的根本看法:人生而有理性,人总是企图了解周围世界。这强调了儿童对于知识的主动性和能动性。那么儿童如何获得新知识?皮亚杰认为,儿童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探索精神和好奇心,具有理解客观世界的内在欲望,这便是其探究世界的内部动机。正是这个内在动力驱使儿童主动、积极地发现知识。至于如何获得新知识,皮亚杰的认知建构主义理论认为,儿童通常是在自身经验的基础上建构自己的知识。如果教师仅仅是给学生解释概念,那么学生掌握的也不过是“死的知识”,因而,学生需要亲身探索和经历事物的机会。其次,他以儿童扔玩具为例,认为这一在父母眼里调皮的行为极有可能是儿童在体验物体的重力现象以及自由落体的过程。 除此之外,皮亚杰提出了智力发展的四个阶段,认为每一阶段都有其独特的认知结构。他认为发展是一个不断建构的过程,需要在前一阶段发展的基础上才可能出现进一步的发展。因此,智力的塑造是有条件的,它必须遵循智力发展的阶段来设计课程。教学不能超越儿童的发展阶段搞拔苗助长。结合我们现在的教育设计,这一点做的还是有些不足,我们应该结合理论与实际开发新的设计。 对于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我认为可以充分利用在现代教育中,希望以后可以有实践的机会来证明理论的正确。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皮亚杰道德发展阶段 二是对规则本身的尊重和顺从,即把人们规定的规则,看作是固定的,不可变更的。皮亚杰将这一结构称为道德的实在论。第二,从行为的物质后果来判断一种行为的好坏,而不是根据主观动机来判断。例如,认为打碎的杯子数量多的行为比打碎杯子数量少的行为更坏,而不考虑有意还是无意打碎杯子。 第三,看待行为有绝对化的倾向。道德实在论的儿童在评定行为是非时,总是抱极端的态度,或者完全正确,或者完全错误,还以为别人也这样看,不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看问题。皮亚杰与英海尔德在谈到这个时期的儿童特点时说:“道德实在主义引向客观的责任观,历而对一种行为的评定是看它符合法律的程度,而不管是出于恶意的动机违反这个原则,还是动机好却无意违反了规则。例如,儿童在理解不准撒谎的社会价值之前很外(因为缺乏充分的社会化),在对有意的欺骗与游戏或纯粹的愿望有失真实区别之前,成人就告诉他们不要撒谎。结果说真话就成了儿童主观人格之外的东西,并引起了道德实在论和客观责任观,从而使儿童认为一切诺言的严重性似乎并不是看有意欺骗的程度,而是看实际上跟真实性相差的程度。”第四,赞成来历的惩罚,并认为受惩罚的行为本身就说明是坏的,还把道德法则与自然规律相混淆,认为不端的行为会受到自然力量的惩罚。例如,对一个7岁的孩子说,有个小男孩到商店偷了糖逃走了,过

马路时被汽车撞倒,问孩子“汽车为什么会撞倒男孩子”,回答是因为他偷了糖。在道德实在论的儿童看来,惩罚就是一种报应,目的是使过失者遭遇跟他所犯的过失相一致,而不是把惩罚看作是改变儿童行为的一种手段。第三阶段:自律或合作道德阶段(7~12岁)皮亚杰认为儿童大约在7~12岁期间进入道德主观论阶段,这个阶段的道德具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儿童已认识到规则是由人们根据相互之间的协作而创造的,因而它是可以依照人们的愿望加以改变的。规则不再被当作存在于自身之外的强加的东西。第二,判断行为时,不只是考虑行为的后果,还考虑行为的动机。研究表明,12岁的儿童都认为,那些由积极和动机支配但损失较大的儿童,比起怀有不良动机而只造成小损失的儿童要好些。由于考虑到行为的动机,因而在惩罚时能注意照顾弱者或年幼者。第三,与权威和同伴处于相互尊重的关系,儿童能较高地评价自己的观点和能力,并能较现实地判断他人。第四,能把自己置于别人的地位,判断不再绝对化,看到可能存在的几种观点。第五,提出的惩罚较温和,更为直接地针对所犯的错误,带有补偿性,而且把错误看作是对过失者的一种教训。达到自律性道德阶段的儿童,在游戏时不再受年长者的约束,能与同年龄儿童平等地参加游戏,彼此明白自己的立场与对方的立场,共同制定规则,遵守规则,独立举行游戏比赛。 皮亚杰认为儿童道德发展的这些阶段的顺序是固定不变的,儿童的道德认识是从他律道德向自律道德转化的过程。他律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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