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律师事务所:内部承包风险控制

四川成都律师事务所:内部承包风险控制
四川成都律师事务所:内部承包风险控制

施工企业如何控制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

“项目经理承包制”为主要形态的内部承包管理模式在促进广大民营施工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是,近年来,这一模式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弊端,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出现了一些不良项目经理利用法律和制度的漏洞,采取工程款体外流转、携款潜逃、恶意转嫁债务等不正当的手段,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后果,轻则导致工程瘫痪、留下一屁股烂账,重则会让施工企业几十年的积累毁于一旦。

企业内部承包是指企业作为发包方与其内部的生产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职工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就特定业务及相关经营管理达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这是一种企业的内部经营方式和激励机制。施工企业取得工程承建权后,与其内部的注册项目经理签订承包合同,约定由该项目经理负责组建工程管理班子(项目经理部),自负盈亏,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项目经理内部承包。从这个概念入手,我们认为,要防范和控制项目经理内部承包的法律风险,唯有先理顺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的关系,才能对症下药。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重要的人力资源,而对工程独立承担承包职责的项目经理更是最重要的核心资源,因此,施工企业首先要从源头上加强对项目经理(承包人)的引进和选择,从人品、信誉、经济实力、施工能力和经营能力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其二,加强承接业务源头的控制,所承建的工程必须具有一定的合理利润空间,在当前最低价中标方式盛行的形势下,商务标切忌漏项,否则,若承包工程的中标价过低,再好的项目经理,在亏损亏到他承受不起的时候,好人也会变坏人;其三,内部承包(即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切忌粗放型管理,必须对承包工程在质量、进度、安全、财务等方面加强监督和检查,“承包”不等于“不管”,从法律角度来讲,应当从加强施工企业的内控机制入手,其核心思想就是要加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管理。下面都律就按这一思路逐一展开分析:

一、完善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一)完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支付流程

实践中,工程款的收取是最容易出纰漏的一个环节,最常见的有两种情况:

一是建设单位绕开施工企业,直接将工程款支付给项目经理。譬如:李某系施工企业下属的项目经理,代表该施工企业承建某商场装修工程,由于李某在施工过程中与业主方代表结成了深厚的感情,业主方直接将400万元工程款支付到李某个人卡上,一分钱都没有进入该施工企业的账户。李某收款后,仅支付了50万元的材料款和民工工资,即停止付款。完工后,十多家材料商和包工队向李某追索欠款无果,便在该施工企业封门讨债,每次一坐就是半个月。施工企业无奈之下,最终根据法院判决或和解协议,被迫为李某支付了300多万元的民工工资、材料款。找到李某时,他已与妻子离婚,房子、钱款一无所有。

二是项目经理绕开施工企业,拿到支票直接把工程款划入其他帐户。譬如:某施工企业委派陈某承建某住宅小区工程,房产公司此前的2000万元工程款都是用支票付给该施工企业,支票存根联由陈某签字。工程完工时,陈某对房产公司说,尾款500万元不要写收款抬头,便于他直接背书支付给材料商。房产公司与陈某已经相当熟悉,而且此前的支票也都是此人签收,于是出具了未填写抬头

的支票。陈某拿到此空白抬头的支票,将支票直接在自己的公司进帐。进账后,陈某并没有支付材料款,材料商起诉该施工企业,法院判决该施工企业承担付款责任,且已执行;该施工企业去找房产公司,房产公司称已经付款,支票签收人是同一人,法院也认为项目经理陈某的收款是授权行为,款项流失是该施工企业内部管理的问题;该施工企业回头来起诉陈某的公司,而此时陈某的公司已经关门,陈某找不到影子了。

可见,一旦失去对工程款的监管,施工企业承担的风险急剧增加。为避免工程款的流失,最有效的措施是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本项目的所有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联系单、补充协议约定款项、索赔款等)由发包方直接支付于承包方公司账户,承包方账号列于本合同签章栏;如发包方以支票形式付款,收款人一栏须填明承包方公司全称。发包方不按该约定方式支付,视为发包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这样的条款合理合法,一般不会被认定为无效,而且也会引起建设单位财务人员的足够重视。在操作上则应该派遣施工企业财务人员而不是项目经理前去建设单位领款,避免工程款流失或被管理人员、挂靠人员挪用。

(二)明确对项目经理的授权制约,特别是对项目经理放弃权利进行限制

实践中,项目经理为了捞取合同以外的利益,与建设单位恶意串通,放弃权利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以换取额外的不当利益。譬如:王某系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为了早日从建设单位结算工程款,王某擅自以建筑公司的名义向建设单位出具承诺将工程保修期延长2年,并放弃了本应当取得的约150万元工程联系单。作为补偿,建设单位私下给予项目经理个人80万元,但建筑公司的损失已经不可挽回。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可以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设计以下条款: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企业之间签订的书面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承诺书、备忘录、结账单等)中的,所有涉及施工企业义务、责任增加的条款,如缩短工期、低价结算、放弃施工企业权利等内容,都必须由施工企业盖公章(该公章必须与备案合同中的施工企业公章一致)确认,项目经理和其他任何个人单独签字或盖项目部章的一律无效,对施工企业不具有约束力。

解除合同、停工、工程结算等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施工企业加盖公章(该公章必须与备案合同中的施工企业公章一致)确认,仅凭项目经理或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签字的一律无效,但施工企业事后追认的除外。

二、完善与项目经理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

(一)明确项目经理结算工程款的前置条件

我们常见的内部承包合同往往只约定“工程亏损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施工企业不垫资”,但没有明确“项目经理在建设单位实际拨付工程款到位后才能申请用款”。实践中,已经发生了这样的案例:在建设单位迟延支付工程款或拒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下,项目经理依据内部承包合同直接起诉施工企业,要求按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结算口径扣除管理费后支付工程款,而不管施工企业是

否已经从建设单位处收到了工程款,或者项目经理主张内部承包合同无效,要求按实结算支付工程款。这是典型的项目经理倒打公司官司,应对的措施是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设计以下条款:

A、项目经理应代表施工企业按照“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

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建设单位催收、结算(决算)工程款,并且不得代表施工单位放弃权利或损害施工企业的利益。在项目经理迟延履行与建设单位结算(决算)工程款的情况下,施工单位可以催告项目经理履行义务,在催告后30天内项目经理仍未履行的,施工单位可以另行派人对工程进行结算(决算),并且该结算(决算)结果直接对项目经理具有约束力(即项目经理和施工企业之间的内部结算也按该造价口径),项目经理不得因未经其签字而不予认可。从建设单位处收取的任何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应直接划入施工企业账户内,项目经理及项目部任何人不向建设单位私下收取任何钱物。

B、在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到施工企业账上后,项目经理参照“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工程形象进度,工程人工、机械、材料

的投入情况,并按实收工程款比例申请用款。每次项目经理向施工企业申请用款前,必须提供真实、足额的材料发票和人工工资单及前次工资发放公示材料(人工工资额不得超过总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向项目经理支付的款项金额最多至

“建设单位付至施工企业账户内的实收工程款扣除施工企业管理费”后的﹪。若建

设单位不能按约支付工程款(包括但不限于预付款、进度款、索赔款或结算款等)的,工程资金缺口由项目经理自行解决,也即在建设单位的工程款到位之前,项目经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施工企业要求支付工程款或其他款项(本条款的内容具有独立的法律效力,即使在本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本条款仍然有效)。

C、项目经理和施工企业之间的最终内部结算必须同时满足以下3个前提条件:

a、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并交付,且已经符合施工合同和国家规范的要求;

b、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的工程竣工结算完毕;

c、建设单位应支付给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已全部到位。

(二)明确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避免出现“罚款”等不规范的字眼

们看到很多内部承包合同中约定有项目经理的义务,但并没有约定项目经理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譬如我们通常约定“承包工程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款等一切外欠款均由项目经理负责支付”,但实践中,一旦项目经理拒绝付款时,农民工或材料商就会直接要求施工企业付款。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项目经理在承包工程上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因此施工企业不得已对外付款,在付款后又觉得自己很冤枉,明明已约定由项目经理来支付的款项,最后还是由自己承担了,往往会决定对项目经理进行罚款处理,或者对垫付的款项计取高额的利息,并擅自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实际上“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施工企业和项目经理之间的内部承包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合同行为,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并无行政处罚权,因此内部承包合同中不宜出现“罚款”的字眼。而未经合同约定的单方面罚款或者在工程价款中进行抵扣的行为,如果项目经理不同意的,更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项目经理完全可以置之不理。为了避免争议的产生,建议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设计以下条款:

工程盈亏由项目经理承担,与工程有关的人工费、材料款、租赁费、设备费等一切费用均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项目经理必须按约履行项目经理(或项目部)与第三方的合同和协议,按有关规定及时支付民工工资和材料款等,违反该条约定给施工企业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项目经理负责赔偿:

A、若发生投诉的,施工企业有权向项目经理收取违约金元/次。

B、若项目经理没有按时支付外欠款,导致农民工、材料商、租赁商等直接向施工企业催讨,在发生群体性围攻或政府主管部门协调等危急情况下,施工企业可以先行垫付相应的款项,对该垫付的款项项目经理必须无条件认可,并视为项目经理向施工企业的事实借款,借款本金为垫付的款项,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计取,并有权在施工企业应付项目经理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由此给施工企业造成的其它损失也全部由项目经理承担。

C、因项目经理对外欠款的原因发生诉讼或仲裁案件的,由此产生的律师费、交通费、诉讼费、执行款等全部费用均由项目经理无条件承担。若案件发生后,项目经理没有及时去处理的,施工企业有权派员去处理,处理结果项目经理无条件认可并最终承担一切后果。并且,若因此导致施工企业的财产被第三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的,由此造成的损失也全部由项目经理承担:若因此造成施工企业的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则施工企业有权以实际被冻结账户的资金金额作为本金,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计取利息,并有权在施工企业应付项目经理的款项中直接扣除;若因此造成施工企业的银行账户资金或其它财产被执行的,则自被执行之日起按项目经理向施工企业的事实借款处理,借款本金为施工企业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倍计取,并有权在施工企业应付项目经理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三)明确工程款的性质

实践中,项目经理往往把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视为其可以肆意调度的个人财产,更有甚者,将工程款挪用于赌博或吸毒,造成工程资金入不敷出和亏损。实际上,内部承包合同签订后,项目经理即成为工程的承包人,但同时,项目经理又是代表施工企业在履行职责,包括代表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催收工程款,向农民工、材料商支付款项等。因此,项目经理依据内部承包合同的约定程序向施工企业领取工程款用于支付工程外欠款,也是属于职务行为。一旦项目经理虚构资金用途,从施工企业套取工程款后用于个人消费行为的,就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行为。在常规的内部承包中,施工企业往往不垫资,但实际上,工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要素的投入并非项目经理的个人财产,而是项目经理以施工企业项目部名义组织来的,是公家的,工程资金也并非全部由项目经理自己解决,而是通过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材料商、设备商垫资,和农民工提前付出劳力等所完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应当属于施工企业的公款。

经济责任承包表明的是一种责任的划分,而不是对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划分。

避免上述争议的方法一是完善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关系,规范合法的用工手续和社会保险关系,二是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设计以下条款:

在施工企业与项目经理(或项目部)就内部承包的结算完毕之前,所有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均属于施工企业的公款,工程款的支配权属于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向施工企业领取的所有款项,必须保证全部用于工程,不得挪用于任何其它用途(包括不得用于赌博、吸毒、买房、买车或其它个人消费等)。若违反该条规定,项目经理愿意按职务侵占罪或挪用资金罪定性处理,并自愿向施工企业支付所涉金额倍的违约金。

(四)明确承包的最终责任划分

内部承包的性质具有双重性,对外,项目经理系代表施工企业履行职务行为,其法律后果应当直接由施工企业来承担;对内,即项目经理和施工企业之间,由于承包的性质决定了工程最终的盈利和亏损均由承包人(即项目经理)来承担,故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施工企业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合同向项目经理进行追偿。但是,对追偿权如何行使,应当在合同中加以明确,建议在内部承包合同中增加以下条款:

因本工程引起的一切纠纷,包括但不限于与该工程相关的一切合同、协议或其它文件、项目部成员的行为、项目部施工班组和农民工的行为、项目经理委派的其他人的行为等引起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项目经理承担,若造成施工企业先承担的,则施工企业可以依据内部承包关系向项目经理行使追偿权,最终的一切责任均由项目经理个人承担。

(五)明确中途接管的法律后果

实践中,项目经理在工程可能面临亏损的情况下,会选择单方面解除内部承包合同,甚至中途携款潜逃,留下一个烂摊子,由建筑公司最终承担全部的责任。为避免该风险,可以在内部承包合同中设计以下条款,加以明确:

本内部承包合同签订以后,项目经理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企业有权另行派人接管该工程:

a、未经施工企业同意,项目经理擅自退出工程管理达30天以上;

b、未经施工企业同意,工程停工时间达30天以上;

c、建设单位对项目经理的表现表示不满,书面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的;

d、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提出通报批评达4次以上的;

e、工程发生严重的质量或安全事故,导致工程处于瘫痪状态的;

接管以后,内部承包合同关系仍未解除,但是,施工企业接管后即视为项目经理自行放弃向施工企业要求任何款项的权利,即:工程盈利,由施工企业根据接管人的贡献另行分配;工程亏损,则仍由项目经理承担。对于接管以后涉及该工程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责任,最终仍由项目经理按照内部承包的职责承担最终的

责任(施工企业指派的接管人可以对工程的人、财、物、资金等进行合理的调度,并且项目经理无条件认可其行为,项目经理不得以已经退出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六)要求项目经理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建设工程的造价动辄上亿元,内部承包的实质就是要把施工企业在承包工程上的风险绝大部分都转嫁到承包人身上。因此,项目经理的实力即合同履行能力很重要,为此,可以要求其提供担保,既可以是人的担保,也可以是物的担保。需要注意的是,担保条款一定要注明担保不因主合同(即内部承包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并且房地产抵押一定要办理抵押登记。

还有一个方案就是履约过程当中设定一部分工程进度款作为担保款,可以在月进度款中留一部分作为担保款,而且这个担保款是过程释放的。譬如基础阶段的工程款留20%作为担保款在公司,基础工程通过验收后可以释放,结构阶段也是,以这种方式来控制项目经理的工期和质量,来保证合同的履行。反正最终这个工程款是项目经理的,利息也是项目经理的,但前提是项目经理必须干好工程,这个钱要留在施工企业的银行里面,作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担保。

三、加强对项目部的内控管制

实践中,管理制度混乱、以包代管的施工企业最容易发生问题,在实行内部承包的管理过程中,切忌“一脚踢”。不要以为选定了项目经理、签订了内部承包合同就万事大吉,什么事情都可以推给项目经理,这样往往会导致内部承包失控。根据内部承包合同的职责划分,项目部主要是以项目经理为主进行组建,项目部的日常运作也是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的,但是,施工企业仍需对项目部在管理、技术等方面进行支撑。

(一)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的监督和检查

从职能划分来看,承包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资金的日常调度均由项目部具体来运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也由项目部具体控制,但作为施工企业的总部,一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派员对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依据国家规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建设单位的要求、合同要求和公司内部制度等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不能以包代管。对违反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从法律角度来讲,要理顺项目部的法律地位。

1、对工地人、财、物等要素的审核和分析

实践中,项目经理对人工、材料或机械设备的采购和调度往往并非以个人名义进行,而是以施工企业下属项目部名义对外进行法律行为。项目部虽然只是施工企业下属的一个临时性机构,并不具备独立的法律主体地位,也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但是,其与承包工程相关的行为后果最终均将由施工企业来承担。从这个意义上讲,通过内部承包,施工企业将大宗材料的采购权均授权给了项目经理,自负盈亏,以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内部腐败。但是,施工企业还是有必要对钢筋和商品混凝土的采购,钢管和大型机械设备的租赁,农民工工资的发放等主要事项进行审核或备案,并对照工程预算造价和实际施工进度进行真实性分析。

2、参与并指导工程中间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加强对工程资料的审核工作

实践中,很多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会存在或多或少的工期延误现象和常见的质量缺陷问题,这往往容易引发与建设单位的摩擦,严重的还可能引发建设单位对施工企业的索赔。因此,施工企业在平时就要派遣总部的力量对项目部进行支援,指导项目部在中间结构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关键阶段的工作,对项目部制作的工程资料进行必要的审核和完善,切实帮助项目部提高管理水平,维护项目部的合法权益,最终也是保护施工企业自身的利益。

(二)加强印章管理

印章管理难的问题在很多企业中都存在,但是在施工企业中,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从便于管理的角度来讲,企业的印章越少越好,但是对施工企业来讲,如果印章均集中在企业总部集中保管和使用,在现实中也不具有可操作性。因为施工企业承建的工程往往遍布企业本部附近和外地、外省,远的甚至到了国外,实践中大家通过共用一本施工资质和属地化的管理模式,具体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分公司或办事处)来运作,每个分支机构再管辖若干个工程项目部。因此,每设立一个分支机构,就势必产生一个企业分支机构的印章,有的还刻有工程项目部印章,在工程投标文件中又只能使用公司总部印章,所以总部印章也有好几个,这样就导致施工企业印章的种类和数量繁多,难以管理。为此,建议:

1、所有印章的刻制均由施工企业总部统一负责,并在工商行政部门和公安机登记关备案,印章刻制后由分支机构和项目部派专人领取,并签订印章使用协议。

2、完善印章使用制度,严格落实“盖章必须审批备案”的制度,做到有据可查;书面合同一式多页,要加盖骑缝章,防止合同内容被换页;正文末尾与落款盖章处距离不宜太远,空白处要注明“此处无正文”或用斜线划掉,防止合同被篡改或印章被利用。

3、对于工程项目部,原则上不刻制“﹡﹡工程项目部公章”,确有需要,可以刻制“﹡﹡工程项目部技术专用章”,并在印章上注明“本印章仅用于工程内部技术资料,对外签合同无效”。

4、发现有伪造(或私刻)印章的情况,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立即收回假印章及所有已经使用该假印章的文件资料,并向有关关联方书面发函通知,在全国性报纸上发布公告声明作废。实践中,发生有项目部私刻的假印章频繁地使用在各类合法的工程资料中,若不及时予以查处,施工企业就会被推定存在过失,会让善意第三人误认为该频繁使用在合法资料上的印章系施工认可的,使假的变成了真的。

(三)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

实践中,项目部实行成本支付独立核算,但工程款一般均由施工企业的公司财务部门进行控制,特别注意要完善项目经理在公司内部的领款手续。

1、实行严格的领款程序,在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到施工企业帐户后,不能在扣除管理费后即将款项全部划给项目经理。应当结合工程预算造价、施工进度和项目部的成本支出来付款,大额资金的支付必须有真实、合法的使用用途。

2、规范《用款申请单》的设计,注明“专款专用”,“申请人”签字栏必须表明

其已领取钱款的清楚意思表示,或者要求项目经理另行出具收条。如果是按项目经理指定汇款到其他单位的,则一定要项目经理提供合同,并由项目经理签字表明施工企业是受其委托付款的,款到指定单位即视为项目经理已经领到了钱款。

3、一旦项目部成本账户出现赤字,在发生材料商群体围攻、农民工工资催讨等危急情况下,施工企业如果不得不垫资的话,应当及时要求项目经理办理借款手续。

成都离婚婚姻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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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刑案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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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排名不分先后) 1李玉麟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2王亚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3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4张勇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 5孙仁荣上海市孙仁荣律师事务所 6金占良北京市冠平律师事务所 7王才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8王雪华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 9童平宇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 10王维嘉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 11宋建中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12王凡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 13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14王天举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15薛云华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16陈友兵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 17周雷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 18陈卓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19刘信平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20陈少先北京市恒烁律师事务所律师21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22张显峰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 22魏东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3周正江苏诺金律师事务所 24蒋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5何悦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 26郑筱荷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27张培义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 28吴革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29何延法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30杨建伟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31李家有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32唐有良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33颜湘蓉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34窦万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 35张栋河南金研律师事务所 36林影上海国巨律师事务所 37陈海航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 38刘彦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 39王向兵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40苏跃龙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41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42刘宏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43俞卫锋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44王祖国甘肃金城律师事务所 45侯建文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 46孔建祥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 47辛尚毅宁夏金天平律师事务所48刘彦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 49央金西藏恒丰律师事务所 50孙忠仁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51李君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 52孙长江辽宁四洋律师事务所 53宋振江河北浩博律师事务所 54王广仁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55杜丽娟云南大韬律师事务所 56李文革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57胡云飞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58吴国章福建扬民律师事务所

全球排名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全球排名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1、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 安庆国际法律事务所2 2、Allen and Overy LLP安理国际法律事务所3 3、Ashurst法律事务所5 4、Mallesons Stephen Jaques 澳大利亚万世基法律事务所6 5、Baker & McKenzie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7 6、Bingham McCutchen LLP法律事务所8 7、Bird & Bird 国际法律事务所9 8、Chadbourne & Parke 美国查德本?派克法律事务所11 9、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 美国佳利律师事务所12 10、Clifford Chance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14 11、DLA Piper律师事务所15 12、Davis Polk & Wardwell律师事务所16 13、Deacons 的近律师行18 14、Debevoise & Plimpton LLP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19

15、Denton Wilde Sapte国际律师事务所20 16、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21 17、Gibson Dunn & Crutcher 律师事务所22 18、Gide Loyrette Nouel 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23 19、Heller Ehrman LLP 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25 20、Herbert Smith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26 21、Hogan & Hartson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27 22、Jones Day众达律师事务所29 23、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31 24、Latham & Watkins美国瑞生律师事务所32 25、Linklaters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33 26、Lovells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35 27、Mayer Brown Rowe & Maw律师事务所36 28、McDermott Will & Emery LLP律师事务所38

成都十佳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成都十佳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随着人们物质生活的丰富以及社会环境的复杂,日常的纠纷在所难免,并且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趋势。那么律师就成了解决这些问题的主要的桥梁,一个良好的律师不仅能够在法律的范围内合理地解决掉纠纷,并且能够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那么,成都作为一个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有哪些知名的律师事务所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目前成都十佳律师事务所有哪些? 成都十佳律师事务所: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成都十佳律师事务所中用户口碑以及信誉度比较突出的“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 虽然“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在品牌知名度不及泰仁和顶泰,律所规模也不及泰和泰;但是作为服务于四川地方的老牌律所,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自创建以来就以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为要务,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了今天。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大多数在国内外有名气的大学的法学院系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获得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许多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院校专家、学者、各界名流担任顾问,为四川川蓉战略和特殊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始终努力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不断改革,并以公检法背景律师团队、专业的行政服务、坚韧的党建精神为依托,竭力打造一个更具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律师生态圈。

推荐:成都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推荐:成都律师事务所哪家好 现在法律行业就是一个双盲的市场,当事人也抱怨找不到律师,律师也抱怨找不到当事人,一个律所主任说:“拿到案子之后打官司其实最轻松了,拿到案子之前的事情反而是最累的。”律师和当事人之间最重要的就是“信任”,最缺乏的也是“信任”,所以很多律师给一个公司打了一场官司之后,这个公司就只找他打官司,原因无他,信任而已。成都律师事务所哪家好?怎样找一个合适的律师事务所? 一、什么样的律师不能找? 1、打包票的律师不能找,打包票的多半都是骗子; 第一、为什么律师不能给当事人做出承诺,因为这是司法部明确禁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和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做出不当承诺。 第二、打官司不确定因素太多,如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法官的倾向性、诉讼策略、双方的力量、关系、甚至是暗箱操作、枉法裁判等因素。但是证据收集、诉讼策略和律师的努力是可控因素,但是还有很多未知因素,当事人着眼于办理结果不如着眼于律师办理过程,看律师头脑是否清晰,诉讼策略是否合理,证据

收集是否完善。 2、接过案件,把案件转手卖给不认识的另一个律师的律师不能找; 很多打过官司当事人可能会遇到这种情况,你慕名大律师而去,交纳很贵的律师费,随后你发现为你服务的是另外一个你不认识的律师,我想说的是如果他们不是一个团队,如果为你服务的律师不是你谈案律师的助理的话,很有可能你的案件被转卖了,很有可能在为你办理案件的律师只是拿的微薄的律师费在服务。这在律师界很平常,老律师案件多,新律师案件少,老律师忙不过来,把案件交给新律师做,看似非常合理。但是由于法律服务的特殊性,我认为这应该属于欺诈,因为当事人相信你才会委托,才会交纳高额的律师费,然而你随后把案件转手卖给另外一个律师,那你是什么?是包工头吗?为什么不在谈案前期把案件主办律师介绍给当事人认识?为什么在当事人确定委托和交完律师费才介绍呢? 3、暗示与法官有某种特殊关系,动不动以各种名义问你要钱的律师不能找; 曾经有位当事人在找到我们时候,告诉我们他去法院咨询立案,被法院门口发小广告的一名自称“律师”约谈。后该当事人委托该“律师”为其书写起诉状,收费300元,后该“律师”以和司法局长吃饭为由,骗的当事人500元后不再联系。该名律师也比较LOW,打官司跟司法局有关系吗?需要申请法律援助还是怎么样我不得而知? 二、如何才能找到一名合适的律师呢? 1、一定选择正规的律师事务所、拥有律师执业证书的律师,确定你找的是一名律师。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排名最新发布

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 【编者按】:本次全国十大律师事务所的排名的依据是行业内影响力、人数规模、胜诉率、客户满意度、律师平均执业年限、履约能力等,结合各大机构发布的调研报告等综合评定,仅做参考。 第一、恒略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海淀区) 恒略律所是典型的后起之秀,虽然品牌创立时间不长,但近两年频繁在在各大榜单上胜诉率和好评率排名靠前,诉讼业务是其强项。恒略律所内部有征地拆迁团队、房产律师团队、刑事辩护团队、合同纠纷团队、医疗纠纷团队等诉讼业务领域的专门团队研究院。恒略律师事务所也是目前发展最快的律师事务所。 第二、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京师律师事务所虽然创立于上世纪90年代,但是其发展最快的是最近的5年,律师人数由百余人的团队迅速扩张到突破千人。也是公司化运营律师事务所的先驱者,其从成立以来一直秉持着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并且朝着这个方向不断改革。 第三、盈科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盈科专注于全球化法律专营机构盈科全球网络覆盖81个国家的140个国际城市,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球商务法律服务,为客户创造价值。业务范围涵盖国际贸易、海外投资、公司、资本证券、投融资与并购等专业领域。不仅如此,盈

科近些年在国内诉讼业务上也有所展进,分别成立了不同的诉讼团队。 第四、金杜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金杜是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国内领先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金杜在全球拥有2400多名律师,分布于世界各地28个城市,借助统一的全球平台,协助客户了解当地的挑战,应对地域性复杂形势,提供具有竞争优势的商业解决方案。 第五、大成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朝阳区) 大成作为WSG(世界服务集团)中国区唯一成员,虽然北京总部人口不及京师,但其在全球范围内的执业律师人数超过7000人。专长于为国内外客户及时提供专业的、全面的、务实的法律及商务解决方案。 第六、中闻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创立于2001年的中闻律师事务所作为新世纪律师行业的开拓者,近些年频频展现它的影响力,虽然名称不及以上各位响亮,但其在律师行业内部的地位是不可替代的,其对律协的发展的推动作用得到了行业认可。 第七、君合律师事务所(总部:北京市东城区) 君合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专长于提供一流的商业与诉讼法律服务,典型的老牌律所,人气聚集。同时也是两大国际律师协作组织Lex Mundi和Multilaw中唯一的中国律师事务所成员。

全球排行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全球排行前五十国际律师事务所 2010-11-09 19:30:55 本报告搜集整理了全球排名前50的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信息。简要介绍了公司基本信息、在华业务、发展战略、联系方式等企业基本情况。通过这些资料国内企业能全面了解到这些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方向、经营理念、在华发展状况等,更好的开展与这些公司互利合作。在国内,可以填补这些公司的业务空白点,开展更广泛的合作;在国际方面,可以与跨国公司协作,拓展公司国际业务。 1、Akin Gump Strauss Hauer & Feld LLP安庆国际法律事务所2 2、Allen and Overy LLP安理国际法律事务所3 3、Ashurst法律事务所5 4、Mallesons Stephen Jaques澳大利亚万世基法律事务所6 5、Baker & McKenzie美国贝克?麦坚时国际律师事务所7 6、Bingham McCutchen LLP法律事务所8 7、Bird & Bird国际法律事务所9 8、Chadbourne & Parke美国查德本?派克法律事务所11 9、Cleary Gottlieb Steen & Hamilton LLP美国佳利律师事务所 1210、"Clifford Chance英国高伟绅律师事务所 1411、"DLA Piper律师事务所 1512、"Davis Polk & Wardwell律师事务所 1613、"Deacons的近律师行 1814、"Debevoise & Plimpton LLP美国德普律师事务所

1915、"Denton Wilde Sapte国际律师事务所2016、"Freshfields Bruckhaus Deringer英国富而德律师事务所2117、"Gibson Dunn & Crutcher律师事务所 2218、"Gide Loyrette Nouel法国基德律师事务所2319、"Heller Ehrman LLP海陆国际律师事务所2520、"Herbert Smith英国史密夫律师事务所2621、"Hogan & Hartson美国霍金?豪森律师事务所2722、"Jones Day众达律师事务所 2923、"Kirkland & Ellis LLP律师事务所 3124、"Latham & Watkins美国瑞生律师事务所3225、"Linklaters英国年利达律师事务所3326、"Lovells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 3527、"Mayer Brown Rowe & Maw律师事务所3628、"McDermott Will & Emery LLP律师事务所3829、"Milbank Tweed Hadley & McCloy美国美邦律师事务所3930、"Minter Ellison澳大利亚铭德律师事务所4031、"Morgan Lewis美国摩根路易斯律师事务所4132、"Morrison & Foerster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4333、"Norton Rose英国诺顿?罗氏律师事务所4434、"O'Melveny & Myers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4635、"Orrick Herrington & Sutcliffe奥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不管我们遇到什么样的法律问题,都想找一个好的律师咨询。不过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很多人想咨询又怕给很多钱,虽然现在网上有很多律师事务所都有苗费咨询,但是人们总是心存疑虑,害怕只是幌子。如果是正规的事务所,一般在线上咨询是免费的。 很多当事人在遭遇法律问题的时候,自己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或者身边也没有朋友可以咨询。选择在网络上搜寻相关答案,这也是一种方式。但是由于网上信息驳杂,解决方案也不会为您量身订制,所以有可能存在偏差。这种情况下,如果您有急切且相对复杂的法律诉求,可以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请放心,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一般都是免费的。 正规的事务所会提供免费的线上咨询,那么什么才是正规的事务所?看一下事务所有没有审查资格。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人员。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因此,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一定

要审查律师的资格,其是否有律师执业证。 了解机构。律师事务所是律师的执业机构。请律师要到律师事务所,以便了解一下律师所在的执业机构。因为律师法有规定,律师违法执业或者因为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 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特别是对聘请律师费用更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打赢了官司和打输了官司各是多少钱,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又分别是多少,都要在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收据。 成都京师律师事务所有很多比较知名的律师,在网上的搜索率比较高,整个律所虽然在四川的名气不是很大,但是事务所的业务能力是很强的,官司的胜诉率比较高,有需要的朋友可以了解一下。

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

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50强 北京排名前五十的律师事务所基本上也是全国百强的律师事务所。而北京前十的律所,甚至在亚洲律师事务所中都有不错的排名,随着中国律师业的发展,未来的中国律师必将走向全球市场,获取更高的世界排名。无论是十佳还是十强,排名和评比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激励律师行业的振兴,进而感受法治社会的优越与公正。 北京十佳律师事务所并不是在所有法律服务领域上都夺得头筹,相反,大多律所在某几个领域成为权威才带动了整个事务所的发展,排名参考了经济效益,社会影响等综合因素。北京律师事务所众多,众多的优秀律师事务所还在不断涌现,正所谓百家争鸣,百花齐放,而十佳律师事务所正是里面的排头兵,领航者。 1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A座40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银行业务、项目融资、融资租赁、企业及公司重组、改制、股票与债券的发行、公司收购与兼并、诉讼与仲裁、国际贸易及反倾销、高科技与风险投资、知识产权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相关法律事宜 2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48号东方银座写字楼12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保险、并购、传媒及娱乐、国企改制、反垄断及反不正当竞争、房地产、工程建设及基础项目、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矿业及能源、劳动、公司破产、税务、私人股权投资、诉讼与仲裁、通讯与电子商务、项目融资、外商直接投资、物业管理及租赁、移民、银行金融、资本市场与证券、资产证券化、知识产权等领域。 3 北京市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118号招商局中心01楼12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房地产开发及工程建设法律服务、公司业务、国际贸易与反倾销、海商海事、航空、外商直接投资、资产证券化与结构融资业务、诉讼及仲裁、知识产权业务等。 4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20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外商投资、兼并与收购、证券与资本市场、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开发与项目融资、房地产与建筑工程、知识产权、高科技、国际贸易、矿产和自然资源、劳动法、娱乐和传媒、争议解决等。 5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迎宾楼7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国际投资、国际贸易、企业收购与兼并、风险投资、资产重组、产权界定、股份制改造、股票发行与上市、知识产权、高新技术、电信、房地产、金融、招标与投标、反倾销等诸多方面。 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收购与兼并、证券和投资市场,外商投资、金融与银行,基础设施与项目投资、基金信托、矿产和自然资源,知识产权、房地产开发、运输和物流、海事海商、国际贸易等。 7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主要领域:公司证券、金融税务、房地产、知识产权、国际事务、诉讼与仲裁等。

成都律师收费标准

有时候律师报价因人而异,甚至可能”看人下菜“。如果您找熟人引荐,更不知有多少水分。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严格在《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范围内收取。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通过协商,是不会高过此标准的,更不会欺骗当事人。 同时,以人为本,是泰仁律师事务所的一贯理念,如果当事人经济条件非常困难,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还可以根据当事人实际情况,免费协助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经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就由政府指派律师,免费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因为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是四川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及成都市青羊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成员,清楚、了解、熟悉法律援助申请程序及条件。选择泰仁律师事务所,您一定不会后悔! 附件:《四川省律师法律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试行)》 一、收费方式 1.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不同的服务方式,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收费、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等方式。 2.采取固定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及执业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并在委托合同中确定。 3.采取计件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一定费率,确定收费金额。可适用于业务简单、标的额较小的律师业务。 4.采取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案件标的额大小,按约定的比例分段累计计算法律服务费用。 5. 采取计时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业务的性质、标的金额、重大疑难程度、执业风险、律师事务所成本、律师法律服务水平等因素协商小时费率。多个律师共同提供法律服务的,可以按各律师从业时间和资历经验分别计算小时费率,也可以按平均小时费率统一计费,各律师的服务时间累积计算。律师在本地办理法律事务的路途时间减半计算,在外地乘交通工具花费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律师应当及时、准确填写工作日志,报送委托人的计时清单应当经过主管合伙人或者事务所负责人审核。 6.采取风险代理方式收取法律服务费的,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根据争议标的金额大小、实现代理目标的难易、代理工作覆盖的诉讼阶段多少等情况协商确定。 二、行业指导价格名录及标准 (一)代理民事诉讼、仲裁案件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2.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南京律师事务所排行

南京律师事务所排行是怎样的?当我们面临法律纠纷时,自然会十分关心当地事务所的口碑和能力如何。那么这些排名又是根据什么得来的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具体有哪些因素影响着律师事务所的排行,我们又该如何在众多的事务所中选出能力突出的一家。 律师事务所应该具备的基础条件主要是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有符合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数额的资产;有符合律师法规定的律师;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且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的律师。 律师事务所有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也有律师个人开办的个人所,律师合作开办的合作制律师事务所。前者与法律顾问处的性质相同,只是名称不同而已。后者是在改革、开放中新出现的,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它们从事的法律服务内容没有什么区别。 一般来说,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规范包括有: 1、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律师应当接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2、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应当进行利益冲突审查,不得违反规定受理与本所承办业务及其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3、律师事务所组织开展业务活动,应当指导本所律师依法执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建立承办重大疑难案件的集体研究和请示报告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

动中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4、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收费,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及时查处有关违规收费的举报和投诉。 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的、全国领先的中国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在瞬息万变的商业环境中为境内外客户制定高水平的法律解决方案并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坚持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和整体的团队服务方式,对客户的每一个项目和案件提供细致的法律分析,落实流畅的沟通机制,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 南京律师事务所有很多,南京李艾军律师团队是您更好的选择,如果您有法律相关问题,可以咨询我们。

全国百强律师事务所权威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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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律师执业审核办事指南

成都市司法局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律师执业审核办事指南 一、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六条:“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予以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报送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予以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颁发律师执业证书;不准予执业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二)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十条:“律师执业许可,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受理执业申请并进行初审,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审核,作出是否准予执业的决定。” 二、前置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凭证,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五)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后一年内申请执业,超过一年的须律师协会重新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 (七)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2)经所在单位同意。 (八)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从事律师职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专职律师须提交的材料:

成都刑事律师事务所排行

成都刑事律师事务所排行 现在各行各业都离不开法律的支撑,但是不可能人人都成为一名律师,术业有专攻,在面对法律问题的时候,我们好的选择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为我们服务,不过现在律所也越来越多,我们的选择也越来越困难,更多的时候我们会从口碑、名气方面去进行第一次的筛选,然后再考虑专业和服务。在成都律所也有不少,很多人都希望知道成都好的律所是哪家,或者排名前十的律所是哪些,其实现在也满意很权威的排名,我们能了解的就是成都十大知名律师事务所。接下来,小编就根据自己了解,盘点出目前成都比较好的律师事务所,以便广大读者作为为“成都刑事律师事务所排行”的参考。(备注:排名不分先后) 四川律师事务所排名: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四川顶泰律师事务所、四川法也律师事务所、四川律盾律师事务所、四川万帆律师事务所、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四川有度律师事务所、四川兴蓉律师事务所。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四川律师事务所排名中用户口碑以及信誉度比较突出的“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

虽然“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在品牌知名度不及泰仁和顶泰,律所规模也不及泰和泰;但是作为服务于四川地方的老牌律所,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自创建以来就以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为要务,稳扎稳打,一步一个脚印的走到了今天。 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大多数在国内外有名气的大学的法学院系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获得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许多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院校专家、学者、各界名流担任顾问,为四川川蓉战略和特殊案件提供有力支持。 川蓉愿景 律所成立至今始终努力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不断改革,并以一流的公检法背景律师团队、专业的行政服务、坚韧的党建精神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

2017年度中国百强律师排行榜(排名不分先后) 1李玉麟广东一麟律师事务所 2王亚林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3李庄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4张勇北京北元律师事务所 5孙仁荣上海市孙仁荣律师事务所 6金占良北京市冠平律师事务所 7王才亮北京市才良律师事务所 8王雪华北京环中律师事务所 9童平宇浙江平宇律师事务所 10王维嘉山东国杰律师事务所 11宋建中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 12王凡江苏同仁律师事务所 13袁裕来浙江之星律师事务所 14王天举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15薛云华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16陈友兵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 17周雷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 18陈卓伦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19刘信平广东圣天平律师事务所 20陈少先北京市恒烁律师事务所律师21苏义飞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22张显峰北京市致尚律师事务所 22魏东四川汇韬律师事务所 23周正江苏诺金律师事务所 24蒋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25何悦天津何悦律师事务所 26郑筱荷浙江人地律师事务所 27张培义山西元升律师事务所 28吴革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29何延法浙江人民联合律师事务所30杨建伟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 31李家有河南国豪律师事务所 32唐有良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33颜湘蓉广东南国德赛律师事务所34窦万民江苏同瑞律师事务所 35张栋河南金研律师事务所 36林影上海国巨律师事务所 37陈海航广东律人律师事务所 38刘彦上海刘彦律师事务所 39王向兵广东金卓越律师事务所40苏跃龙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 41陈志华北京陈志华律师事务所42刘宏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 43俞卫锋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2019年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四川省2019年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四川省2019年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 (一)办理刑事案件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1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 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 (二)办理刑事自诉案件:2000——15000元。 (三)办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 费标准执行。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币;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具体按照以下比例分档、累计收取;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数) 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内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内 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内 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内 3%——2% 10000000元以上 2%——1% 三、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8000元;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一)代理申诉案件 实行计件收费,每件1000——6000元。 (二)进入再审程序后,未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按各类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收取; 原代理过一审或二审的,则按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六、计时收费 计时收费适用于上述全部法律服务,计时收费应按办理法律事务的有效时间计算,包 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询、调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起草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件、出庭、 参与调解和谈判、代理各类手续和律师办案在途时间等。 律师办理法律事务计费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 司法厅审核后执行。 律师个人的计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根据律师的执业年限、服务能力、社会信誉等 因素原则上按每人每小时500元以内自定,并报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门、物价部门备案;确 需超过500元的,由律师事务所向省律师协会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 备案。 七、在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中,对办案时间太长、专业技术要求高 的案件以及集团犯罪、涉外等疑难、复杂案件,律师事务所可以与委托人协商收费,但最 高不能超过本收费标准的4倍。对是否属于疑难、复杂案件产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师协会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门协调。 八、以上各项标准,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诉讼案件一审的收费标准。未办理一审而办 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收费;曾办理一审又办理二审的,按一审标准酌减收取;执行案件,按照一审或二审的收费标准收取;发回重审的案件,按一审或二审标准酌减收取。 九、少数民族地区,国家级、省级贫困县(区)的律师服务收费可按本标准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过本标准下限的30%。 十以上各类收费金额按人民币计收。律师办理涉外法律事务,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 协商,可以收取外币。 十一、对符合援助条件的案件,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试行(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 十三、收费标准根据川价发〔2019〕246号执行。

如何才能找到好律师,选择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怎么找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6516996370.html, 如何才能找到好律师,选择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怎么找 如果我们选择找律师为我们打官司的话,是有很多注意事项的,包括怎么选择律师事务所,怎么选择律师等等,不少律师都是在某个事务所执业的,也就是说你在具体选择律师之前还要先选择律师事务所。现实中不管是对律师事务所的选择还是对律师的选择,都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接下来由赢了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如何才能找到好律师,选择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怎么找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怎么选择律师事务所 很多人认为选择大所、知名度高的所、老牌所(成立年份久的所)不会有错。其实不然,大所有大所的难处:大所人多,实习的人也多,刚执业一、两年的律师也多,即便大所很有实力,但也很难面面俱到培养新人。知名度高的所有他的强处,可以在所里接些慕名而来的当事人咨询委托的小案件,但是进去的门槛也相对较高。若该所没有发展及前瞻的目光,其“知名程度”慢慢的也会在民众心中淡化。对于老牌所,成立年份长,虽有一定的固定客源,那只是对执业多年的老律

师来讲的,若其不注重律所品牌的包装及推广,新律师也很难“沾光”。 笔者认为,准律师应当结合自身条件,选择有利于自己发展的律师事务所。去之前,要了解律师事务所的市场定位,看该所是否有与时俱进的理念,是否注重对新律师的栽培、扶持。更为重要的是:看该所的领导、主要骨干成员是否将律所的经营当作自己的事业来做,是否有把该所的品牌做强做大的目标。因为现实中,有很多所的主任、合伙人每年的收入基本稳定,其律师业发展、收入已经达到一个瓶颈,想再发展、突破已难显成效。他们把目光已投向商海,把律师职业当成了他们的副业,在外经商已成为其保值、增值的奋进目标。由于重点转移,他们很少光顾律师事务所,除当事人约见及开所务会议外,在办公室很难见其身影。像这种所你就要考虑了,即使其知名度再高,也很难给你一个发展的平台。 有人形容律师就是“个体户”,其实不然,我认为:不管哪个行业都应注重团队的培育、发展与协作,律师行业也不例外。孤军奋战,你会发现自己的渺小,有时也会感到很无助。对新律师来讲更是如此:从学校毕业来到社会,没有社会经验、实践的积累,虽然通过了司考,但知识面只停留在书本上、理论上。好不容易接到一个案件,也不知从何下手。有些准律师从业前已在社会大家庭奋斗过,颇有社会经历,但常言道:“隔行如隔山”,不见得就可以挥洒自如。特别是对于异地实习、执业的律师,空降来到一个陌生的城市,其人际圈,关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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