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粉尘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铝粉尘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铝粉尘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铝粉尘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一、铝粉的危害:

长期吸入导致铝尘肺,具体表现为消瘦和极易疲劳和呼吸困难......

二、铝粉接触的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2、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3、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

4、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叶,就医。

三、铝粉的爆炸特性:

1、大量粉尘遇潮湿、水蒸气能自然。

2、与氧化剂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

3、与酸类或与强碱接触也能产生氢气,引起燃烧爆炸。

4、粉体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当达到一定浓度时,遇火星会发生爆炸。

四、铝粉燃烧的灭火方法:

严禁用水、泡沫、二氧化碳扑救。可用适当的干沙将燃烧的铝粉从四周围起来,围到一定程度再用干沙轻轻将铝粉掩埋(厚30-50公分)。使用干粉灭火器时喷射压力不宜压力过大,以免铝粉飞扬引起爆炸。

五、铝粉危害的个人防护措施:

1、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2、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3、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4、手部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5、其他防护:实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后的体检。防止尘肺。

六、防范铝粉尘爆炸的措施: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2、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场所进行清理,应当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及时对除尘系统(包括排风扇、抽风机等通风除尘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

4、禁火措施:生产场所严禁各类明火;需要在生产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器线路: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7、检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

8、教育培训: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9、安全检查:企业应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并做好记录。

10.应急预案:企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1995)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1995)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厂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设计、管理、生产、贮存和运输。 本标准不适用于矿山井下和炸药厂。 2引用标准 GBl1651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3术语 3.1可燃粉尘 一定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 3.2粉尘爆炸危险场所 存在可燃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的场所。 3.3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足够的惰性气体,或将惰性粉尘撤在粉尘层上面。使这些粉尘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方法。 3.4抑爆 爆炸发生时,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 3.5泄爆 有粉尘和气态氧化剂或空气存在的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国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物通过围包

体上的薄弱部分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3.6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将沉积粉尘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其后的火焰引燃发生的连续爆炸。 4一般规定 4.1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新建、改扩建企业,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限期达到。 4.2企业法人必须清楚本企业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能有效控制粉尘爆炸的措施。 4.3企业应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企业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企业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4企业应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应对职工进行技术和业务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 4.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必须是粉尘防爆型的。 4.6生产粉尘防爆产品,必须经劳动部或其指定的单位许可,并颁发许可证。 4.7安全、通风、防爆、泄爆等设施,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拆除。 4.8建设工程的安全评估,应有粉尘爆炸危险性分析和防爆措施等内容。 5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 5.1防止散装粉料自燃 5.1.1能自燃的热粉料,贮存前必须冷却到正常贮存温度。在室温下能自燃的粉料(自燃材料),应贮存在惰性气体或液体中,或用其他安全方式贮存。5.1.2在通常贮存条件下,大量贮存能自燃的散装粉料时,必须对粉料温度进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与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建立防火防爆一般要求、主要措施、等级划分、消防设施等程序,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2 范围:适用于公司防火防爆管理 3 一般要求: 应根据火灾危险程度及生产、维修、建设等工作的需要,经使用单位提出申请,厂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禁止产生明火的机动车辆进入罐区﹑厂区内、易燃物质储罐等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进入时必须加时必须加阻火器。电瓶车禁止入内。 禁止使用汽油、苯等易散发可燃蒸气的液体擦洗设备、工具及衣服等。 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现场禁止堆放油布、油棉丝纱或其它易燃物品。现场生产用油存放量一般不应超过48小时的使用量。 使用搬运危险物品,或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搬运铁质物品时,不准抛掷,拖拉或滚动。 在带有易燃易爆物质(残渣、残液和余气)的设备、管道、容器上工作时,禁止使用铁质工具,应使用铜质等不产生火花的工具。若必须用铁质工具,则需在工具接触面上涂以黄油,或采用其它安全措施。 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甲乙类生产所用设备、管道的保温层,应采用非燃烧的材料,并应防止可燃液体渗入保温层。高温设备、管道禁止

使用易燃,可燃物保温。 必须加强火源管理。厂区内焊割动火、熬炼用火等一切动火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的规定。 要防止可燃易燃物与高温物体接触或靠近,高温工件禁止带入防火防爆区,不准在高温设备和管道上烘烤衣服和可燃易燃物体。 危险物品仓库、气柜。主配电设备、高大建筑物和高大设备等必须装设避雷装置,每年雨季前必须对装置检查试验一次。避雷装置单独设置时,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如与电气设备共用,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管道法兰之间电阻不大于0.3欧姆。 厂区内未经批准,不准随意搭设临时工棚和其它建筑物。 化工生产甲类区域在有液化石油气及可燃气体容易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并应加强气体监测工作。 所有设备、管道、阀门、仪表和零部件,必须有合格证并按要求使用,不明规格、型号的材质禁止使用。禁止擅自代用。 设备管道在使用前,必须按照规定对外观、尺寸及补焊过或其它疑焊缝进行复验,并作耐压试验或气密试验,安全装置和附件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外观、内部检查和无损伤检查。严格执行《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 一切设备、管道和钢瓶等应按化工部制订的“化工厂设备管道的保温规范”(HGJ1047—79)规定的颜色进行涂色。 根据工艺过程的具体特点,设置必要的事故信号、声光报警器和事故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过程中的正压系统严防形成负压,并且应设置防止形成负压的措施和停车联锁装置。 生产厂房、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本地区的防震烈度要求,不符

家具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68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家具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家具厂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 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

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杜绝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二、原则及适用范围 1. 以限制火灾爆炸激发能源、杜绝易燃易爆物品意外释放、加强人员防火防爆组织管理为原则。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生活区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三、内容 1. 消防组织管理 1.1. 逐级建立领导防火责任制,公司总裁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者,领导本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各车间、部室、班组的主要领导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1.2. 生产岗位实行防火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每个职工必须明确并认真履行自己岗位的防火职责。 1.3. 各部门要按职工总数的比例和危险性,建立义务消防队 并进行明确分工。每年都要进行两次消防业务学习训练,熟悉防火、灭火知识。 1.4. 对火险隐患及时发现并整改,至少公司每周组织检查一次车间

每天检查一次,班组随时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重大火险隐患要有“三定”(定人、定措施、定时间)整改方案,火险隐患消除前要有可靠的防范措施。 1.5. 按照公司实际情况确定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工作人员必须业务技术熟练,有灭火技能,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 1.6 .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对重点工种的职工要专门进行消防训练和考核。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职工逐级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对电工、焊工和从事操作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经常进行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定期考核。全公司职工必须达到“四懂”、“四会”(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办法、懂火场逃生知识;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逃生和组织逃生)的要求。 1.7. 健全防火档案,档案做到内容完整,随时更新。 1.8. 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 2. 火源控制管理 2.1. 全公司范围内为禁火区(食堂厨房除外),禁止使用一切明火,严禁吸烟(宿舍除外),应在防火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2. 因特殊情况需要电、气焊、电动工具等作业的部门和人员应按

企业粉尘防爆管理制度

企业粉尘防爆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科负责公司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监察管理。 3.2各部门或车间负责本部门或车间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基本要求 4.1 公司每年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各部门或车间每季度定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使职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掌握危险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 4.2 公司应编制含有粉尘爆炸的应急救援预案。 4.3 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体职工进行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4.4公司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自身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特点,制定本公司粉尘防爆实施细则和安全检查

表,并按安全检查表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公司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或工段)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4.5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杜绝各种火源。 4.6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配备的固定式或移动式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非防爆型电气设备严禁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使用,包括非防爆型的机动车辆。 4.7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4.8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用铜线或铜片进行跨接。 4.9 作业人员进入作业场所前,应触摸静电导除装置。 4.10 作业人员不应穿着化纤制品衣裤。 4.11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量不进行动火作业。若要进行动火作业必须进行审批,办理动火作业证后方可作业。 4.12 安全、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粉尘爆炸控制等设备设施,未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批准,不应更换或停止使用。 4.13 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等表面积聚的粉尘应及时清扫,从设备和管道中溢出或堵塞的物料应及时清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资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资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12476.1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 3.2 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3.4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3.5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新版) 一、目的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强化消防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 三、引用文件 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四、内容及要求 1、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宜设独立电源的消防网。 2、消防管道的管径及消防水的扬程应满足施工最高消防点的要求。 3、室外消防栓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密度程度布设,一般每隔120m应设一个。仓库、宿舍、加工场地及重要设备旁应有相应

的灭火器材,一般按建筑面积每120m2设置灭火器一个。 4、消防设施应有防雨、防冻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消防水畅通、灭火器有效。 5、消防水带、灭火器、沙桶(箱、袋)、斧、锹、钩子等消防器材应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严禁挪做他用。 6、办公室、工具房、休息室、宿舍等房屋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7、在油库、木工间及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设“严禁吸烟”的明显标志,并采取响应的防火措施。 8、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或进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经有关部门批准,并采取响应措施方可进行。 9、存放炸药、雷管,必须得到当地公安部门的许可,并分别放在专用仓库内,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严格领、退料制度。 10、氧气、乙炔、汽油等危险品仓库应有避雷及防静电接地设施,屋面采用轻型结构,并设置气窗及底窗,门、窗应向外开启。 11、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应按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手册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讲座 压滤车间 2015年9月15日

前言 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省昆山市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初步认定为,系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截止8月4日此次事故已造成75人死亡,185人受伤。2014年12月30日,国务院公布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爆炸事故共计造成146人死亡,11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已达3.51亿元。 8月4日,昆山中荣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粉尘防爆安全知识手册》针对粉尘防爆的相关安全知识进行了系统阐述,旨在对我公司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昆山“8·2”事件的经验教训,大力加强企业安全建设,强化员工安全意识。 本手册从粉尘爆炸原理及基础知识、粉尘爆炸火灾的扑救措施、粉尘爆炸预防和监管措施、涉及可燃爆金属粉尘作业场所等几个方面进行全面的介绍。 希望各位员工能认真阅读学习,在工作中时刻关注安全生产,将安全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营造安全的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课 二零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一、粉尘爆炸原理及基础知识 (一)粉尘的定义与类别 凡是呈细粉状态的固体物质均称为粉尘。能燃烧和爆炸的粉尘叫做可燃粉尘;浮在空气中的粉尘叫悬浮粉尘;沉降在固体壁面上的粉尘叫沉积粉尘。 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 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定义为粉尘。 (一般是200目左右。2.54厘米(1英寸)长度中的筛孔数目,简称为目) (二)燃烧的三要素 燃烧需要三要素:可燃物、助燃物质和点火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燃烧便不能发生。燃烧三要素示意图如图所示。 (三)粉尘爆炸的条件 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 ①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 ②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氧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 ③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 和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所要求的最小引燃能较大,达10毫焦耳,为气体爆炸的近百倍。因此,一个足够强度的热能源也是形成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1)哪些粉尘具有爆炸性? 通常认为以下七类物质的粉尘具有爆炸性: ·金属(如镁粉、铝粉); ·煤炭; ·粮食(如小麦、淀粉); ·饲料(如血粉、鱼粉); ·农副产品(如棉花、烟草); ·林产品(如纸粉、木粉); ·合成材料(如塑料、染料); 也有区分为有机粉尘和无机粉尘的。 2)金属粉末爆炸性的等级排列:

粉尘防爆实施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8058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粉尘防爆实施方案详细版 A Specific Measure To Solve A Certain Problem, The Process Includes Determining The Problem Object And Influence Scope, Analyzing The Problem, Cost Planning, And Finally Implementing.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粉尘防爆实施方案详细版 提示语:本解决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对某一问题,或行业提出的一个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过程包含确定问题对象和影响范围,分析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建议,成本规划和可行性分析,最后执行。,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深刻吸取江苏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涉农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按照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XXXXXX》。按照《安全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安监总局68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通过开展防止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力度,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标准等有关规定要求,完善安全技术及管理措施,建立预

防粉尘爆炸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有效防范生产经营单位粉尘爆炸事故发生。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要掌握涉农企业内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作业场所的具体数量、分布情况及隐患排查情况,建立相应台帐资料和数据库,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二、重点行业和重点内容 (一)整治范围 1、易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木材加工企业、饲料生产加工企业。 2、常见粉尘爆炸作业场所和设备:包括厂房、仓库、密闭空间等作业场所和除尘设备、混合机、抛光机、输送机、筛选机等会生产粉尘的设备。 3、常见爆炸粉尘:小麦、玉米、米糠、木屑等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为了防止 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全公司火种的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公司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将酌情进行教育,甚至罚款处理,揭发有功的人员奖给予奖 励; 2.若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喷灯、熬炼、风镐、开凿等作业,必须按《三级动火安全规程》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易燃危险区域的照明、电线和电动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的要求,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第四条易燃危险区域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要报安全部门批准后,按安全规定进行架设,并应限期拆除; 第五条区域内高大建筑物或设备装置,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的槽灌区等,都应装设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和测定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六条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和贮槽等较大金属物件,都应装设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第七条禁止在装卸易燃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验和将金属物品投入槽内;检测 获取杨影在装卸完毕后经过适当静止才能进行; 第八条禁止使用绝缘管件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第九条禁火区域内,严禁储存易燃物品:如机械润滑油,应储藏在规定的地点,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丝应集中方在带盖的铁桶内,并经常进行清理; 第十条严禁在高温设备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灯泡、开关箱等下面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热酿成火灾; 第十一条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工棚,搭建的地点、面积、结构和使用时间报 告生产部,仅批准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条各作业区、班组内放置的消防灭火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三班倒岗位,应将消防器材作为交接班内容,无故损坏和乱用消防器材,应视情节轻

粉尘防爆知识培训1

粉尘防爆知识培训 一、燃烧与爆炸 1、燃烧是物体快速氧化,产生光和热的过程。而燃烧是必需三种东西并存才能发生,分别是可燃物如燃料,助燃物如氧气及温度要达到燃点(点火源),称为燃烧三要素。 2、爆炸是物质非常迅速的化学或物理变化过程,在变化过程里迅速地放出巨大的热量并生成大量的气体,此时的气体由于瞬间尚存在于有限的空间内,故有极大的压强,对爆炸点周围的物体产生了强烈的压力,当高压气体迅速膨胀时形成爆炸。 二、粉尘爆炸。粉尘,在很多人的印象内,是不会爆炸的。直到80年代哈尔滨亚麻厂九次连环爆炸和新港筒仓粉尘爆炸(1981年12月10日上午,因安装电子秤需使用风焊施工,由于施工前没有彻底清洗二楼下料管内部的积尘,作业中引燃了下料管的积尘,导致粉尘爆炸并通过各联接管道引起筒仓群连锁爆炸,造成33个水泥筒中包括星筒在内28个筒顶被掀掉,7人受伤其中一人重度烧伤的严重事故),才开始受到了人们的关注。2008年8月,美国发生了粉尘大爆炸,造成整个厂区瘫痪、报废。2009年10月中旬,福建某饲料厂凌晨发生两座筒仓粉尘爆炸,造成系统瘫痪。2014年8月2日上午7时37分许,江苏昆山开发区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汽车轮毂拋光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疑似粉尘爆炸,造成多人伤亡。由于粉尘爆炸的性质和火药等相反,所以粉尘爆炸最可怕的是二次、三次。。。。爆炸。爆炸把很多积尘重新飞扬起来,带来多次爆炸。粉尘爆炸是粉尘云在爆炸上、下限范围内,遇到热源(明火或温度),火焰瞬间传播于整个混合粉尘空间,化学反应速度极快,同时释放大量的热,形成很高的温度和很大的压力,系统的能量转化为机械功以及光和热的辐射,具有很强的破坏力。(粉尘云是指悬浮在助燃气体中的高浓度可燃粉尘与助燃气体的混合物) 1、粉尘爆炸的条件: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热能源(点火源)。和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所要求的最小引燃能较大,10毫焦耳以上,为气体爆炸的近百倍。 2 因此,一个足够强度的热能源也是形成粉尘爆炸的必要条件之一。 2、粉尘爆炸过程:粉尘的爆炸可视为由以下三步发展形成的:第一步是悬浮的粉尘在热源作用下迅速地干馏或气化而产生出可燃气体;第二步是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而燃烧;第三步是粉尘燃烧放出的热量,以热传导和火焰辐射的方式传给附近悬浮的或被吹扬起来的粉尘,这些粉尘受热汽化后使燃烧循环地进行下去。随着每个循环的逐次进行,其反应速度逐渐加快,通过剧烈的燃烧,最后形成爆炸。这种爆炸反应以及爆炸火焰速度、爆炸波速度、爆炸压力等将持续加快和升高,并呈跳跃式的发展 3、粉尘爆炸特点 (1)多次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 (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十毫焦耳以上; (3)与可燃性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感应期长压力上升较缓慢,达数十秒,为气体的数十倍。由于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4、粉尘爆炸危害

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

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 根据前期排摸,涉及爆炸性粉尘的部分化工企业对粉尘云最小 点火能量、粉尘云最大爆炸压力和爆炸指数等粉尘物料的爆炸特性 参数掌握不全面,泄爆、抑爆、抗爆、隔爆等措施未按照粉尘爆炸 参数进行设计,且不同程度存在惰化措施缺少氧含量监测、除尘器 缺少控爆措施等问题。 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推动上海化学工业区 内的化工企业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重在从根本上消除粉尘爆炸 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全市层面全面开展化工企业粉尘防爆专项治理积累经验。 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石油化工粉体料仓防静电燃爆设计 规范》等标准为基础,重点聚焦12项问题: (一)企业未辨识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确定可燃性 粉尘爆炸危险性以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数量、位置、危险区域等,未分析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因素,未评估粉尘爆炸风险,并采取消 除或有效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 (二)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未开展粉尘防爆安全教育 及培训,未普及粉尘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法规、标准;其主要负责

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粉尘爆炸危险岗位的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检维修人员上岗前未进行专项粉尘防爆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 (三)存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企业未进行粉尘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未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四)粉尘爆炸危险区域20区内未规范设置防范点火源措施,如防静电、防积热、电气设备防爆、防撞击摩擦火花等。 (五)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未严格控制区域内的作业人员数量,设有休息室、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 (六)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明火,或者动火作业未严格遵守审批、监护制度,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七)容易产生积尘的场所未加强通风除尘,或者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未及时规范清理积尘。 (八)采用惰化防爆的工艺设备未进行氧浓度监测。 (九)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单独采取隔爆措施,未采用泄爆、抑爆、抗爆措施。 (十)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十一)石油化工粉体料仓内部存在与地绝缘的金属构件和金属突出物。

gb1557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粉尘防爆的安全总则,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防止粉尘云与粉尘层着火、粉尘爆炸的控制、除尘系统、粉尘控制与清理、设备设施检修和个体防护。 本标准适用于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工程及工艺设计、生产加工、存储、设备运行与维护。 本标准不适用于煤矿井下、烟花爆竹、火炸药和强氧化剂的粉尘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GB/爆炸性环境第15部分: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 GB/T11651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12158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设备第一部分:通用要求 GB/T15605粉尘爆炸泄压指南 GB/T16758排风罩的分类及技术要求 GB/T17919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8154监控式抑爆装置技术要求 GB/T24626耐爆炸设备 GB/T25445抑制爆炸系统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可燃性粉尘:在大气条件下能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发生剧烈氧化反应的粉尘、纤维或飞絮。爆炸性环境:在大气条件下,可燃性粉尘与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形成的混合物被点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存在可燃性粉尘和气态氧化剂(主要是空气)的场所 惰化: 向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充入惰性物质,使粉尘/空气混合物失去爆炸性的技术 抑爆: 爆炸初始阶段,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使未爆炸的粉尘不再参与爆炸的控爆技术隔爆: 爆炸发生后,通过物理化学作用扑灭火焰,阻止爆炸传播,将爆炸阻隔在一定范围内的技术。 泄爆: 围包体内发生爆炸时,在爆炸压力达到围包体的极限强度之前,使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燃烧产物和未燃烧物通过围包体上预先设置的薄弱部位向无危险方向泄出,使围包体不致被破坏的控爆技术。 二次爆炸: 发生粉尘爆炸时,初始爆炸的冲击波降未发生爆炸的沉积粉再次扬起,形成粉尘云,并被引燃而发生的连续爆炸。 清理: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37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防火防爆防毒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防火、防爆安全管理 ①、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及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②、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及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和维修,非岗位人员,未经同意,不得乱动该岗位任何设备和仪器。 ③、加强生产区和储罐区的明火管理:在防火、防爆区内,严禁使用明火、高温表面摩擦和碰撞,绝热压缩等火源,并预防自动发热、电气火花、静电火花的发生,避免雷击和光热射线等等。 ④、在防火、防爆区必须在显眼的位置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⑤、在防火防爆区域内闲人谢绝进入,禁止穿拖鞋及鞋底有铁钉的鞋类,禁止带入火种。 ⑥、按规范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保养。 ⑦、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防火花的设备设施,确保防护设施的工作性能,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和线路,避免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2450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标准版本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目的 为加强企业粉尘防爆的安全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发生,保证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粉尘爆炸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企业范围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防爆安全的检查管理。 3.2现场安全员负责作业现场的粉尘爆炸危险场

所的防爆安全的日常管理。 4程序及要求 1.建筑结构:生产场所不得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生产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两层以上(含两层)不得设置防盗窗;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宜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单层建筑中,屋顶宜用轻型结构,如设置在多层建筑中,多层建筑物宜为框架结构,墙面处应多开门窗或开口,其中作业面积在3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两对门窗;30平方以上,50平方以下的不少于3对门窗,且门窗开启方向应向外。 2.通风除尘: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装置和设置收尘设施(严禁直排,推荐采用布袋收尘或湿式收尘装置),收尘设施宜设置在建筑物外露天场所,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

回收的粉尘应储存在独立的堆放场所。 3.清洁制度:每天对生产车间进行清理,视尘量及时对收尘装置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清洁时必须停止抛光等产生粉尘的作业。 4.禁火措施: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各类明火,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停止抛光作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敲击各金属部件。 5.器材配备: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1立方米的消防沙,可燃爆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灭火时应防止粉尘扬起形成粉尘云。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6.电气电路:存在可燃爆粉尘的车间的电器线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股份公司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发生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内的所有部门及单位。 3.职责 3.1 安环节能部对公司的防火、防爆工作实施监督权限。 3.2公司的各职能部门负责本管辖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具体安全管理工作。 3.3安全处对生产系统的防火、防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权。 3.4保卫处负责公司内的爆炸品的保卫工作、消防监督工作。 4.总则 4.1公司所有区域实施禁烟管理 4.2公司内的所有化工生产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以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和《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4.3公司内所有岗位操作人员工作中应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工艺指标、安全技术规程以及事故紧急处理程序,严格控制温度、压力、流(转)速,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严防负压吸入空气。 4.4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区域的巡回检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发生事故。 4.5保卫处负责各类机动车辆进厂时佩带防火罩的检查,机动车无防火罩严禁进厂。 5.生产装置 5.1.1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

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联锁摘除必须制定好控制措施,防止发生恶性事故。 5.1.2在有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5.1.3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1.4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5.1.5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并根据情况设置消防喷淋降温设施。 5.1.6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5.1.7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设定适当的流速,气速不得超过,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当设备或管道做静电接地时,其金属外壳和零部件应连成一个导电整,并于大地相导通,严禁存在与地相绝缘的金属物体,其他未尽事项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CD90A3)的有关规定执行。 5.1.8罐区等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置静电消除器,并确保静电消除器接地良好; 汽车槽车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必须使用专用静电导出仪或电缆做静电接地,防止静电聚集,火车装卸油类物料时也必须做专用静电接地。 5.1.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5.1.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必须按规定做水封井,并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发性进入下水系统;切断阀每年最少检查1次开关动作是否灵敏,水封井每月检查1次是否存有物料,其他易燃易爆地沟、地井不得作为工艺处理排料(或高浓度废水)使用。

最新2020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2018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根据市安委会办公室印发《***2020年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县开展了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局接到文件后,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是工贸行业安全隐患整治主要的专项行动之一,粉尘爆炸危害性大,破坏力度强,一旦发生事故,造成伤亡人数大,后果不堪设想。我局意识到粉尘爆炸的严重后果,一直高度重视粉尘防爆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里不放松。 二、周密部署,建立台账 我局把各乡镇、开发区召集在一起,召开粉尘防爆专项整治行动专题会议,部署全县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各乡镇、开发区摸清辖区内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基本情况,如企业规模、粉尘种类、涉粉作业人数等,建立工作台账,利于工作开展。 三、把握重点,严格执法 对于各乡镇、开发区上报来的粉尘涉爆工贸企业台账,我局对金属粉尘、木粉等危险性高的,涉粉作业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照建构筑物、除尘系统、防火措施、粉尘清扫等四个方面的检查要求。目前,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除

尘设备没有实时开启,自己感觉粉尘浓度大了再开,不是先开启除尘设备再作业;二是工作现场打扫不及时,建立了粉尘清扫制度,没有严格执行,要求每天打扫,却是几天打扫一次;三是清扫位置不彻底,只对地面清扫,墙上、窗户上、设备上的粉尘都没有清扫。 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发力。继续抓好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不让专项整治工作成为一道风,一刮而过,要持续抓下去,坚决遏制发生粉尘爆炸事故。 二、重点关注。对于粉尘涉爆风险性比较高的企业要重点关注,加强监管,不能因为企业有所改变,就放松警惕,一放了之。 三、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立案调查,起到威慑作用。 2020年上半年开展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一、明确目标,统筹兼顾 一是制定方案。为进一步做好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镇制定并向各负有安全监管部门及村居下发《丹阳镇关于制定2020年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丹政综[2020]148),明确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工作要求,确保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完成。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粉尘防爆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涉爆粉尘管理,防止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爆炸公司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 3.0职责 3.1企业负责人对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3.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公司粉尘防爆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 3.3生产车间负责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检查、日常管理,并指导、监督粉碎机、破碎机作业区域员工按规定本制度。 4.0程序要求 4.1建筑结构 4.1.1涉爆粉尘作业场所有两个出口,疏散门向外开,至少有一个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 4.1.2出口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并操持畅通。 4.1.3疏散线路有应急照明。 4.2通风除尘 4.2.1采用机械式通风,除尘设施按规定设计、安装、使用。 4.2.2收尘设施与厂房分离。外壳接地效果每年至少测试一次。 4.2.3机械、设备、管道连接处采用法兰连接,并采用导线跨接。 4.2.4除尘器清灰口下步设有锁气卸灰装置。 4.2.5回收的粉尘单独存放,避免二次飞扬。 4.2.6收尘设施距离明火保持安全距离。 4.3清洁制度 4.3.1每天作业结束后,对现场的粉尘进行清理。 4.3.2视尘量清理收尘装置,确保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最低。 4.3.3禁止使用压缩空气吹扫。

4.3.4清洁作业必须在设备停止运行的情况下进行。 4.4禁火措施 4.4.1禁止明火作业。 4.4.2需要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设备停止运行,并对现场积尘进行清理,并按作业风险评估采取遮挡、隔离、配备专人监护等措施。 4.4.3人员作业配备防静电工作服。 4.4.4检修作业使用防爆工具,不得敲击各种金属部件。 4.5器材配备 4.5.1涉爆粉尘燃烧时使用消防沙灭火,避免扬尘形成积尘云。 4.5.2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 4.5.3定期对生产线、除尘器等密闭系统的压力进行检查,保证压力表完好。 4.6电气线路 4.6.1电气线路采用绝缘线时,应用钢管配线。 4.6.2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安装在车间外面。 4.6.3设备、电源开关应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4.6.4严禁私自接临时线。 4.7教育培训 4.7.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员和操作者应经过培训掌握一定的粉尘防爆知识。 4.7.2粉尘爆炸危险环境作业的人员应每年接受操作规程、粉尘防爆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8安全检查 4.8.1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4.8.2生产车间负责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 4.8.3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没有整改前,不得开始生产。 5.0记录 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厂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预防各类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厂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所有部门和人员。 3 职责 3.1 安全科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 3.2 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防火防爆和禁烟安全管理工作。 3.3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情况进行上报和处理。 4 工作程序 4.1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作业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4.1.1 使用和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其理化特性、防火措施及灭火方法。4.1.2 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应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生产部位,其贮存量不得超过当班的使用量。 4.1.3 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按照性质分类,专库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志,注明品名、特征、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性质与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1.4 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车间、库房等场所,严禁动用明火和带入火种,工作人员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4.1.5 根据使用、贮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防火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4.1.6 在工艺装置上在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4.1.7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 4.1.8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4.1.9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宜单独采用单向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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