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有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有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有关事宜的说明

关于届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有关事宜的说明

各位即将毕业的同学们:

档案是记录一个人成长过程的原始资料,档案里面有你们各个时期的学籍证明、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你们的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你们的档案能真正证明你们学习经历,如果断档,补接十分麻烦,有些档案过期就没有办法再补充。尤其是应届毕业生更应该关心自己的档案,免得未来不必要的麻烦。

一、档案的作用

. 档案与工龄

根据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代理托管的档案可享受评聘职称、转正定级、开具证明等各类相关服务,很多大学毕业生找到工作后,没有及时办理参加工作手续,工作几年后仍然是学生身份,从而影响了自己的转正定级,也影响到工龄和退休金的计算。

. 档案与福利

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要用到档案。

. 档案与因公出国政审

因公出国政审也必定要依据人事档案进行政治审查,如果档案材料不全,政审机构就会拒绝审查。

. 补办档案与原始材料

虽然现在有的单位可以补办新档案,但以前的经历、工资、职称等历史原始材料将不复存在,势必造成一定损失。

. 档案与户口

因以后办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以及买房、结婚、子女教育、买社保、买养老保险等等都牵涉到户口,而很多城市户口都是和档案相关的。如果档案材料不全,人事局就会拒绝审批落户指标。

二、毕业生档案转递相关事宜

.毕业生档案的转递方式

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大学生档案”由邮政公司以“标准快递”的方式传递。

另外,毕业生出国留学,其档案可转至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档案室或派遣至生源地人社局,转出时应出具上述单位开具的接收档案的信函。对于部分特殊情况,也可由接收单位派专人领取。

.毕业生档案的邮寄地址

我校学生档案邮寄地址以就业协议中档案转寄地址为准,同学们务必认真核实就业协议上单位(部门)、档案转寄地址信息是否准确。

毕业生填写《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时,特别是用人单位情况一栏,最好能由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或向派遣单位问清楚各项情况后再填写,做到派遣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编详细、准确无误,以免给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影响同学们的正常报到。

填写时还须注意以下事项:

派遣单位名称不得使用简称;要提供派遣单位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电话、联系人姓名和邮编。

例:邮寄地址:XX省XX市XX区XX街路XX号XX单位XX部门邮编:收件人:XX电话:XX

注:毕业生必须留学生本人手机号,方便接收邮局发送的档案邮寄信息。

、毕业生档案的查询

()邮寄档案的查询

档案寄出后,预留本人手机号的学生,邮局会给学生发送档案邮寄信息。

档案寄出两周后,同学们可向报到证上档案接收单位(部门)询问档案是否收到。

如发现档案未收到,中国邮政特快专递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在规定邮寄日期一个月后,同学们可登陆沈阳理工大学档案馆网页进入沈阳理工大学学生档案查询飘窗一栏查询邮件号,登陆输入邮件号查询档案邮寄信息。学生查询后一定要将档案邮寄信息页面进行拍照,留存备查。

()档案存放地是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应届毕业生档案如何交送

档案存放地是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学生档案,由我校档案馆直接送达。

存放在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毕业生档案,应将学生档案统一编号,按电子文档顺序排序,我校派专人送达,要求档案整袋整包打好,不要零散,并附档案目录(电子文档(格式)),方便档案交接。非派遣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或非在沈单位的毕业生档案将不予接收,毕业生档案严禁分期分批转送,严禁交由学生本人交送。

我校送至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的档案继续提供具有以下表格中信息的电子文档(格式)(电子文档中相关信息由毕业班辅导员老师提供给研究生学院吕老师)。档案按照电子文档的顺序整理排序,档案发出前,档案馆先将电子文档发给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电子文档中必须有学生的手机联系方式,因为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有一个人性化服务举措,就是当收到的学生档案入库后服务器会自动给学生发一个短信通知,通知档案到库情况。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号电话:

应届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是否转到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

如学校提供毕业生手机信息,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将通过短信方式主动通知档案到

库。毕业生也可在“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网”()或登陆官方微信()查询,如查询不到,

请尽快与学校联系。

()档案存放地在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

我校将大连地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

大连地区生源毕业生档案统一邮寄到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档案严禁分期分批转送,严禁个人自带学生档案转递。

我校邮寄毕业生档案前,档案馆老师首先登陆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按照网

上的模板,将毕业生档案的信息(由研究生院提供)进行录入或导入。非统一邮寄的学生档

案无法提供毕业生信息的录入,毕业生至少四个月内无法查询档案是否到库。毕业生档案名

单中的姓名顺序应与高校送交毕业生时的档案排列顺序一致。毕业生档案必须完整齐全,真

实准确。档案材料严密包封,不得扣留或分批转递。对于档案不密封、材料不齐全或不清楚的,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将退回学校,密封、补齐或查清楚后再转递。

联系电话:、

邮寄地址::大连市人才服务中心档案管理部(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号)

邮政编码:

.毕业生档案提取问题

毕业生档案原则上不允许自提;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得调取本人档案;延期毕业,取得毕业资格并签订就业协议的学生,持研究生学院开具的《沈阳理工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去向表》、报到证(派遣证)或调档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提取个人档案;往届遗留学生档案,学生本人须持研究生学院开具的《沈阳理工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去向表》、报到证(派遣证)(或调档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提取邮寄个人档案。

、毕业研究生档案原则上不予保管

按照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

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自年月日起,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流

动人员人事档案提供免费服务,且人社局基本不接受个人提取送至人社局的档案。对于应届

已经毕业的研究生,与学校已无隶属关系,且考虑到在校托管,影响毕业研究生工龄、职称

晋级等因素,学校档案馆原则上不予托管,档案馆将把已经如期毕业的学生档案按照研究生学院提供的档案去向地址全部完成转递。

档案馆地址:图书馆一楼东侧档案馆室

联系电话:

网址:

最后,祝各位毕业生继续弘扬“爱国奉献、自强不息、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兵工精神,秉承“弘志励学,德才并蓄”的校训,最终成人、成功、成才!

档案馆研究生学院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干部档案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干部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干部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干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国家档案工作的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 第四条干部档案工作,在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宏观管理、组织协调下,由干部主管部门领导与指导,实行分级管理,同时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五条在干部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干部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干部档案管理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县以上(含县)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中统一管理;县以下机关、单位的干部档案实行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或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等单位相对集中管理。不具备保管条件或档案很少的单位,其干部档案由上一级单位管理。干部档案被纳入综合档案室管理的单位,其干部档案要固定专人管理,业务工作要接受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县以上(含县)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建立相应的干部档案管理工作机构,并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的干部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应届毕业生“档案”问题解答 一、关于档案问题 1、毕业生档案是什么东西? 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政治思想表现、身体状况等情况的文字记载材料。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用人单位往往根据毕业生人事档案中反映的德、能、才以及专业特长,将其安排到适当的工作岗位上。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2、档案有什么作用? A:(1)确定本人身份、家庭出身、社会关系、学习经历、工作过程等历史资料。是毕业生日后转正定级、评定职称、转入体制内就业等最有力的依据。 (2)如果毕业生想更换工作单位,假如没有档案,在原单位的工龄也不能计算进来,以前的经历、评价、身份等将不复存在,必给毕业生造成一定损失。 (3)毕业生在个人办理养老保险、继续深造(如出国、考研)、考公务员等事关个人切身利益的问题时,都需要提供档案材料。 3、搞档案这么麻烦,我可以不要吗? A:目前人事部门还是主张毕业生将人事关系委托给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管理(简称“人事代理”)。毕业生办理了人事代理,保证了见习期满的考核、工资定级和档案工资调整、计算工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认(评)定、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证明和人事方面的

政审等多种事项。有必要注意的是,外省、外市生源落户青岛市的,需要本科以上学历。 人事部门表示,虽然档案的功能有所弱化,但依然有人吃了“丢弃档案”的亏,因为档案不在,手续不全,耽误工作、职称、考核的人比比皆是。档案终究是个人业绩和诚信的记载,能一定程度反映个人学识和能力水平,而且档案也难免与一些人事制度挂钩。因而,提醒广大毕业生,还是切勿轻言“丢弃档案”。 4、档案我可以自己带走吗? A:根据国家《档案法》及相关规定,档案必须通过机要邮局邮寄,或是有人事管辖权的单位跟人事局沟通后,由人事局出具商调函,档案才可以调动。任何情况下,档案不能自带或自己保留,更不允许自行拆开。 5、为什么我在生源地人事局查找不到我的档案? A:分为三种情况: (1)、外省生源:档案一律转递到该省省会的XX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或是XX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办),而不是地级市人事局。毕业生应该在省就业指导中心报到,由该省就业指导中心把个人档案转递到地级市人事局。 (2)、由于没有核对毕业资料造成的档案误投。有的学生毕业资料显示生源地为A地,实际上是祖父母的籍贯或是全家户口均迁出。而学生在核对资料时没有及时修改过来,导致档案被转递到A地。 若属于上述这种情况,可以持报到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016届毕业生填写“毕业去向登记”操作说明

2016届毕业生填写“毕业去向登记”操作说明为了更好了的服务毕业生,统计毕业生毕业去向,为后续办理报到证、档案转递等工作做好准备事宜,请2016届毕业生登录就业信息网,填写“毕业去向登记”。 毕业去向(三选一):派遣、出国、升学 派遣:就业需要办理报到证。按照三方协议书录入相关信息后,请提交办理报到证所需材料至院(系)学办。

出国:出国(境)留学或工作。出国(申请户档回原籍或挂靠第三方机构)需要办理报到证,录入信息后,请提交办理报到证所需材料至院(系)学办。 升学:本科生保送、考取国内硕士研究生(包括本硕连读);硕士生保送、考取国内博士研究生;录入信息后,请提交入学通知书的复印件(注明学号)至院(系)学办。

▇派遣 一、录入单位名称 如图所示,录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如果未能搜索到相应单位,可以点击“创建派遣单位”。 二、基本信息 如图所示,说明如下:

(1)手机号码:请务必填写可以联系到本人的手机号,以便在办理报到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随时联系到本人。 (2)EMAIL:请登记个人有效使用电子邮箱。 三、派遣信息 如图所示,说明如下: (1)签发报到证类别: (2)修改派遣单位信息:请填写单位相关信息。 (3)联系人、单位电话:请填写本单位联系到毕业生本人的相关人员。 (4)就业类别:常用选项“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指签订三方协议就业;“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指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灵活就业”,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国家基层项目”,指各省市选调生;“地方基层项目”,指大学生村官等。 (5)协议书编号:为三方协议右上角编号。 四、单位信息、档案信息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干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干部人事工作服务,依据……等法规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系统内干部人事档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人事处负责机关以及其余所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本单位除领导班子成

员以外人员的人事档案集中统一管理,其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接受……人事处的检查指导。 第七条人事处和各所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须配备1至2名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 第八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部门职责: (一)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二)收集、整理干部职务、工资的变动材料。 (三)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的情况。 (五)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六)定期向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的人事档案。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九条干部人事档案分为正本和副本,副本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干部人事档案正本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 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第五类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包括甄别、复查材料和

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的填写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转帖】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的填写注意事项和常见问题解答 离校前,作为记录人生经历的重要证明材料---个人人事档案也应随你一同转走,对于就业在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都应该怎样填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如何保证个人档案及时、准确、安全的邮寄到接收地呢?我们针对同学们的疑惑,汇总成以下材料,请毕业生认真阅读,参照说明准确确定档案邮寄地址。 一、档案邮寄地址的分类 档案邮寄地址一般分为以下六类: 1、国营企业、国营股份制改造企业、国营股份制上市公司。一般设有独立的人事部门,可接收管理档案,也有因体制缘故,由上一级单位人事部门接收。 2、党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系列。档案由所属县及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接收。 3、解放军、武警部队。由部队团以上组织部门接收。 4、文教卫(公立中小学除外)、设计科研等事业单位及原事业单位改制的股份制集团公司。一般由这些单位的人事部门接收,随着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也有指定人事代理机构接收的。 5、民营私企。原则上不管理档案,但其中比较大的或著名的上市公司可以接收档案,由他们再转交到相应的人事代理机构;绝大部分小的私企没有管理接收档案的职能,在那工作的毕业生档案要委托当地人事代理机构管理。 6、中外合资、外商独资。中外合资有中方出资方人事部门接收的,也有委托当地人事代理机构管理接收的;外商独资多为委托当地人事代理机构管理接收。 单位是否能接收档案,档案具体寄送的地址,请同学们一定要和单位的人事部门确认,明确正确的转寄地址。 二、档案邮寄地址的写法 (一)规范写法 1、有接收档案权限的党政军等国家机关单位、企业、公司,如国有大型企业、国有大型公司,邮寄地址规范: **省**市(县)**区**路**号**单位(全称)人事处或人力资源部 2、无接收档案权限的企业、公司,如外企、合资公司、私营公司、一般公司,乡镇一级单位、企业、工厂、公司等单位,邮寄地址规范: **省**市(县)**区**路**号**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收或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3、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规范: **省**市**路**号**研究所(全称)人事处(或人教处) **省**市**路**号**大学**学院党委(或研招办) 4、有的毕业生档案由毕业生工作单位的上级单位接收管理,如 ** 中学、 ** 派出所、** 工厂、 ** 分公司、 ** 邮政所、 ** 地质队、 ** 勘测队、 ** 油田等,档案邮寄地址规范: **省**市(县)**区**路**号**单位(其上级单位全称)人事处(科) 如: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人事处收(洪山中学)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公安分局干部科收( **派出所) 湖北省武汉市汉岸区中国移动武汉分公司人力资源部收(武汉移动江岸分公司) 以上为毕业生档案转寄地址的常规写法,为了保证档案的安全、转寄的准确,建议毕业生一定提前与用人单位沟通。概括来说,地址一定要省、市(县)、区、路、号齐全。 (二)几种错误的写法

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份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三)对档案中有关问题,拒不配合组织调查,不如实说明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包括干部人事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干部工作机构、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机构的有关人员和其他参与造假人员)进行处理: (一)接受他人请托或者利用职务、工作上的便利,直接实施造假的; (二)违规查阅、借阅、转递档案等,为他人造假提供方便的; (三)不认真履行职责,对发现存在明显问题的档案材料不及时报告、不按照规定处理的;(四)在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调查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销毁有关证据的; (五)存在其他违规违纪违法情形的。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有关领导人员进行处理: (一)授意、指使或者纵容、默许有关部门和人员实施档案造假行为的; (二)干扰、阻挠有关部门对档案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的; (三)拒不执行上级处理意见或者违规变通处理的;

填写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注意事项【模板】

填写毕业生档案转递信息注意事项按照国家规定,从2015年6月开始,学生档案一律通过EMS方式转递,因而除了单位名称、地址、邮编之外,还需学生填写单位接收人/接档科室名称、接收人/单位电话,以方便寄送。 1、有派遣单位的毕业生 有派遣单位的毕业生请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即三方协议)中“档案转递单位名称及档案转递地址”栏填写,此外还需填写单位接收人/接档科室名称、接收人/单位电话。 要特别注意派遣单位(报到证抬头单位)和档案接收单位之间的关系,两者有可能不是一致的,如有必要,请与单位人事加以确认。 2、档案转回原籍的毕业生 凡回省二分的同学,其报到单位、档案转递地址一般为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等。上述地址由**市教委协商各省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后提供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请同学们除了单位名称及地址、邮编外,还需学生填写单位接收人

/接档科室、接收人/单位电话,以方便寄送。 3、继续读研的毕业生 (1)已经考取校外研究生的同学,请按录取学校的要求填写转档信息,一般具体到所录取学校的院(系、所、中心)的党委或人事部门。必填信息为:转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单位接收人/接档科室名称、接收人/单位电话、邮编。 请同学们将录取学校的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交给学院,由学院统一提交档案室备份留存。 (2)已经保送或考取本校研究生的同学,请填写具体录取院(系、所、中心)的名称。 4、非本校博士后入站的毕业生 非本校博士后入站的毕业生请按接收单位要求填写转档信息。必填信息为:转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单位接收人/接档科室名称、接收人/单位电话、邮编。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H Z D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管理制度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2000-00-00发布 2000-00-00实施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发布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安源电厂 人事档案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事档案管理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考察了解和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为使人事档案的管理做到真实、完整、保密且日常进行动态管理,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通知》组通字(1996)4号、《关于严格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通知》组通字(1996)22号、《关于印发〈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和〈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的通知》组通字(1996)5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章职责 第二条人力资源部是人事档案管理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条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保管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二)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材料。 (三)办理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 (四)登记干部人事职务、工资的变动情况。 (五)为有关部门提供干部人事的情况。 (六)做好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护工作。 (七)办理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章人事档案的内容和分类 第四条干部人事档案由历史地、全面地反映干部情况的材料构成。内容及其分类:第一类履历材料; 第二类自传材料; 第三类鉴定、考核、考察材料; 第四类学历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学绩、培训结业成绩表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考绩、审批材料);

人事档案报到证

人事档案报到证 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对档案不了解,毕业生档案和报到证有关系吗 ?该如何 处理?以下是为你整理的人事档案报到证,希望能帮到你。 毕业生档案人事关系答疑 1、 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毕业生的学籍 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 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 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 生的报到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 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 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到证后,才得以实现。 2、 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目前, 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 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 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用了。 其实不然,这里只作简要说明。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 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 你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以免在日 后的学习生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同时,强调一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 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 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 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 如你的转正定级、 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到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 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 ;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 (以报到日期 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 机构负责办理。 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在某种意义上说,也是得 不偿失。 3、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 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 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样本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样本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学生工作>招生就业>就业信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填写说明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 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 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如果毕业生未签定就业协议书,学校将把其关系和档案转递回原籍。 每位毕业生各拥有唯一编号协议书(一式三份),实行编号管理。 二、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 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三、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 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 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

除认真阅读协议书上的填写要求之外,现做如下具体说明 1、要用黑色钢笔填写,做到字迹端正,不得涂改。 2、封面:毕业生可提前正确填写个人信息,不得随意修改专业名称;等用人单位确定后再填写用人单位全称(跟公章一致)。 3、正表:第一栏“毕业生情况及意见”由毕业生如实填写。 其中:“培养方式”一栏填为“非定向”或“定向”。 “应聘意见”一栏,表示自本文档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之用,不能作为科学依据,请勿模仿。 文档如有不当之处,请联系本人或网站删除。 己愿意去该单位就业,格式能够是“愿意到贵单位就业”,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第二栏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由用人单位填写,注意各栏要填完整,以便联系。 “用人单位意见”栏应签“同意录用”等字样并盖上公章。 “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般是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人才中心的地址或名称。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以下简称“上级意见”)和“档案转寄详细地址”栏的填写有如下情况:①用人单位有用人自主权,“上级意见”栏不填,“地址”栏填写用人单位地址;②本身无用人自主权而其上级主管单位有用人自主权的,“上级意见”栏一般要由其上级单位(或所在地人事、教育主管部门)签章,需由毕业生前去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组部《关于对重点管理干部和组织部长的档案进行集中审核的通知》(组厅字〔**〕37号)、省委组织部《关于在全省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晋组通字〔**〕107号)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临组通字[**]7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要求和全市集中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精神。现制定我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清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全面覆盖、分步实施、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要求,以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信息为重点,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所有在职干部档案进行一次集中审核和专项清理,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缺失、管理不严、涂改造假等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信息真实准确、材料齐全完整、管理规范严谨,充分发挥干部人事档案在规范干部人事管理、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重要作用。 二、专项清理的范围这次专项清理的范围是全县所有在职干部,重点范围是乡科级以上干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核县乡科级干部档案以及组织部管理一般干部的档案;县人社局负责政府系统部门和全县科级以下干部档案清理和审核工作;教育局要在县人社局的指导下,认真做好所管干部的档案专项清理工作。

三、专项清理的内容及要求 1、对于出生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执行《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X〕41号)要求,未认定的,要进行认定;已认定的,要按照政策进行核实。认定和核实结果要征求干部本人意见并签字确认。更改半年内的,由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更改半年以上或跨年度的,报再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认定。对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早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如组织认定结果与干部本人意见不一致,干部本人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组织认定结果的,以组织认定结果为准(必要时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涂改严重无法辨认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到其原籍公安机关对户口原始底簿进行调查或通过调阅其直系近亲属的档案取证,必要时送公安机关进行鉴定。 2、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要严格按照不同时期有关参加工作的政策规定进行认定,对个别因当时参军、参加工作时年龄较小不符合法定要求的,要按当时政策规定和本人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做出规范认定。严禁以当时入伍或参加工作时间不够法定年龄而将年龄填大等理由重新改回或改小年龄。 3、对于入党时间的确定,要严格遵守《党章》规定,特殊情况按照中组部《党龄的计算方法》(中组部组织局1997年10月编印)进行认定。 4、对于学历学位的确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全省检查清理干部学历学位实施方案》(晋组通字〔201X〕4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认定,对学历学位材料存有疑义的,要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最详细)考研学生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

毕业生档案邮寄工作的相关说明 1.毕业生档案转出的五种主要情况: (1)升学读研。对于升学读研的毕业生,要求其在7月1日前将所升入学校所开具的调档函原件交送至档案馆。 (2)参军。此类毕业生往往需提前调档,学生应提前办理好成绩单、审核表、毕业生登记表、报到证等材料,并持所在学院证明、部队调档函原件及个人身份证原件至档案馆进行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3)就业(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档案将按照就业协议上的档案接收相关信息进行转递(详情见后)。 (4)未就业(未签订就业协议及未办理就业代理)。毕业生档案发回至该生生源地人才中心等人才服务机构。 (5)办理就业代理。毕业生档案转递至学校就业办统一联系的就业代理机构。 2. 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方式 依据人事档案转递的有关规定,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要文件的形式进行邮寄。 机要文件是由党、政、军、企等机关保密(机要)部门通过机要通信或派专人送取的邮件传输形式之一。作为一种特殊的邮件种类,其有着与普通邮件不同的交寄、分拣、投递、接收方式。邮局有专门途径保障其安全。一般来说,只有党、政、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大型企业等单位有权接收机要文件,民营、外资、私人等性质的单位无接收机要文件的权限。 对于无档案保管能力、不能接收机要文件的私企、外企、合资企业等单位,毕业生需将档案落在用人单位指定的档案服务机构或者是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中心等档案保管机构。(北京、上海等不能落档地区除外。) 3. 毕业生档案由我校转出后的查询 档案寄出两个月后,毕业生可向派遣单位人事部门及档案接收单位查询。如档案未到,可致电校档案馆查询。如果发现档案中缺少材料应向各原所在学院查询。 机要文件和挂号信在寄出的一年时间之内为查询的有效期。

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

规章制度: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处理办法(试行) (中组发〔2015〕23号) 第一条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要求,坚决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维护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提升干部工作的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等档案造假行为的处理。 第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问题进行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准确定性,坚持区别情况、恰当处理,坚持宽严相济、惩教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是指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采取篡改、伪造等手段,造成干部信息失真失实的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 (一)篡改、伪造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习经历、工作履历、民族成分等信息的; (二)篡改、伪造公务员(干部)、企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等材料的;

(三)篡改、伪造学历、学位等材料的; (四)篡改、伪造评(聘)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等材料的; (五)篡改、伪造加入中国共产党或者民主党派等材料的; (六)篡改、伪造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材料的; (七)篡改、伪造录(聘)用、招工、入伍、转业安置、工资待遇等材料的; (八)篡改、伪造考核、考察、任免、鉴定、政审等材料的; (九)篡改、伪造评先评优、奖励等材料的; (十)擅自抽取、撤换、添加、销毁档案材料的; (十一)冒用、顶替他人身份等材料,在入学、入伍、招工、招录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二)存在其他篡改、伪造情形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一)直接或者请托他人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的; (二)本人亲属、特定关系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对本人档案材料实施造假,本人知情、默许,或者当时不知情但知情后未及时向组织报告的;

毕业生就业方案及档案去向说明

毕业生档案去向的详细说明 备注:该说明为2013届学生使用,2014届学生可以参照, 变动不大。 毕业生代理政策说明 一、人事代理 (1)人事代理的含义: 人事代理就是把自己的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委托给相应的省、市人才中心管理。人才中心是一个保障你的合法权益并提供各种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的单位。 (2)人事代理的必要性 实行人事代理是我国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大趋势,对毕业生而言是其就业、工作的好帮手。 过去较多的毕业生被单位录用但未签协议书,或单位为非国有单位没有人事权无法接收其档案和户口,或因一年择业期后档案和户口被退回原籍等原因,工作和生活中出现的诸如身份证明、办理有关证件、购房、出国、职称、婚育等一系列问题,由于户口、档案不在工作地而无法解决,而实行人事代理可以轻松帮你搞定。(3)高校应届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办理人事代理? 高校应届毕业生找到的用人单位是无人事主管单位的(也就是没有人力资源办公室或人事处等机构的单位,这种单位是没有档案管理

权的),或暂无编制单位的,都可以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4)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有那些? 人事代理的主要内容是①人事关系代理、人事档案管理;②保留原有干部身份;③按国家规定连续计算工龄;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⑤办理档案工资调整晋升;⑥协助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出国(出境)政审的报审手续;⑦代办社会保险;⑧出具有关证明材料;⑨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5)办理人事代理的流程 1.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盖章 接收同意后(也就是盖好你们工作单位的公章),到相应的(你工作单位所在的省或市)人才中心签订接收意见(盖章)。大家请注意:人才中心盖章是由你自己去盖的,该选择市人才中心还是省人才中心要看你自身的情况决定:市人才收的代理费相对便宜,省人才相对较贵。还有就是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如果是非省会城市的,建议去该市人才中心或人才市场办理,因为省人才一般来说都设立在省会城市。 2.毕业生将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接收协议(盖好人才中心的章的 协议)交辅导员。 3.毕业生在学院办理好就业派遣手续后持《报到证》、档案到人 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科报到。、交费、盖落户章、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银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银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XX合行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管理法》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农村信用社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干部人事档案是农村信用社人事管理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 第四条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 第五条干部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合行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熟悉国家有关人事档案工作的规定、条例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 215 -

流程银行建设制度文件汇编 第三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范围与归档要求第八条为了使干部人事档案能够真实地全面地反映个人全貌,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经常通过有关部门收集本单位员工的工作调配、干部任免、职称职务评聘、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反映个人德、能、勤、绩的文件材料,充实档案内容。 第九条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经过认真的鉴别,属于归档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齐全,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手续完备、具有保存价值。需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方能归入人事档案。 第十条不属于档案范围的材料,不得擅自归档,经过鉴别,可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凡销毁材料必须详细登记,并报请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审查批准,由专人负责监销。 第十一条人事档案材料,须统一使用十六开规格的办公用纸,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或红色及纯蓝色墨水和复写纸书写。 第四章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二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对收集的人事档案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并按在职人员档案、离退休人员档案、死亡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排架。 第十三条对干部人事档案应建立登记和统计制度,建立各类档案名册。每半年检查核对一次档案,做到档号与档案名册编号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严格执行保密制度,确保档案的绝对安全和准确无误。 第十四条根据安全保密,便于查找的原则,干部人事档案应严密科学地保管。档案库房应是坚固的,具有八防等安全设施和措施的专用档案库房,配置铁质档案柜。库房内应保持清洁,整齐和适宜的温湿度。 第十五条档案卷皮,目录和档案袋的样式、规格按标准制作,干部档案的整理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细则》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他人档案,人事档案管理人员不得保管本人和亲属的档案。不得在电话里泄露档案内容。 - 216 -

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的通知

关于毕业生档案管理、转递的通知 为做好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规范、完整、准确,做到归档及时,转递顺畅,特作如下规定: 一、归档材料的收集、要求。1、毕业生归档材料包括:高考材料、学生登记表、入校体检表、每学年鉴定表、学籍成绩表、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表、毕业生登记表、党(团)组织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和党员登记表)、奖励材料(包括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推荐表、优秀毕业生审批表、等)、处分材料、毕业生体检表、教育实习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婚育证明等。这些材料必须用钢笔或碳素水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用铅笔或圆珠笔书写的材料、复印、复写材料及证件(合格证、荣誉证等)不在归档范围;2、学年鉴定表、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籍成绩表、毕业设计(论文)考核表等各表中的鉴定(如班组鉴定、班主任鉴定及学院意见等),应本着对学生负责的态度逐一认真填写,并加盖相应的校、院、系印章;3、材料填写中,如遇没有内容填入到该项中,例如:没有奖励或处分的、没有海外关系的等情况,请填写“无”、或“否”;4、校级及校级以上的奖励材料和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材料(原文)才能归档,学院的奖励和处分材料不在归档范围。 二、档案管理。 1、已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原则上转至报到地的用人单位,或由用人单位委托人事代理,或自主选择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个别学生档案如需学校代为保管的,则必须出具单位不接收档案证明,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就业指导中心审定,并按规定到学校财务处交纳档案代保管费(120元∕年)后,学校方可代为保管档案; 2、未就业的毕业生,其档案转递由毕业生自主选择,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以下档案管理方式: ①回生源所在地。凡要求回生源地的必须本人申请(申请表在校园就业网可下载),经学院同意后方可办理。湖南省生源毕业生档案转至市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外省生源毕业生档案可转至所在省(市)教育厅(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就业办)或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局); ②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简称:省就业中心)可代理档案、户口托管,毕业生需与省中心签订《人事档案、户籍托管合同书》,档案可无偿保管两年,户口代管费120元/年; ③人事代理。毕业生通过到各省(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局)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协议,将档案转至相应的人才服务中心,如湖南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湘潭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等(可管理档案、户籍,代评职称、转正定级等)。 从2012年开始,学校不再保管学生档案,未就业学生统一办理中心托管 三、档案转递。 1、提前批和第一批寄出的档案是通过邮政局采用机要方式寄往接收单位,接收档案单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敬告:应届毕业生档案归档转递方式与流程 一、按照以往作法和有关保密安全规定,每年大批量的毕业生档案都要通过邮政机要渠道转递。具体时间是从7月下旬开始,在转递的过程中档案馆依据招生就业处提供的报到证转档地址发放档案。 二、转递档案的地址原则上按照报到证上所写的接收档案地址填写,如果报到证上的用人单位不具备接收档案的权限(全民所有制县团级以上单位才有接收权),请毕业生与报到单位联系,给襄樊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名称,我们将根据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单位及地址转递档案。如果就业单位有变动,请及时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更改。 三、为了提前清楚转档去向,请毕业生同学在与用人单位签约时,询问清楚用人单位的性质。如果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主管单位有人事管理权的,可以直接接收档案。其他各类非公企事业单位、各类民营机构一般是无人事管理权的,要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来接收学生档案,学生的档案要放到人才市场,因此学生本人应查清并提供相应人才市场的全称。

四、如果工作单位是****中学,招就处没有特别注明接收单位的,档案将发往该中学所在市(县)、区教育局。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档案转递是由邮局以机密文件形式发到各单位签收。如果有个别学生工作单位有变动,需要从工作单位将档案退回学校,通过本人携带的,必须是加盖公章的密封档案袋,如果档案袋破损或开口,档案馆将拒收,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自负。 六、通过机要渠道转递档案,一般需要20天左右才能到达。因此请应届毕业生同学在8月20日以后开始查询档案是否邮寄到报到证上所写的单位或报到证上单位的存档机构。 七、毕业生在用人单位报到一个月以后,应主动查询档案是否寄到,若没有到达单位,请在9月份以后登陆襄樊学院网站到档案馆网页查询档案转递状态,或拨打电话查询(咨询电话:0710—3590742)。由于邮局对机要邮寄底单只保存一年,因此,有需要查询档案邮寄去向的,一定要在一年内查询,一年以后机要局不再受理。 八、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求档案暂缓转递的,应由个人写出申请,到所在学院学工办填写《毕业生自愿留档登记表》(见附件),写清缓发事由,经审核无误后送交档案馆,方可缓发档案。按国家政策相关规定,学校为毕业生无偿保管档案期限不超过两年。两年后,根据

XX集团公司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关于印发《XX集团公司 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单位、总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更好地为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国家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集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组织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

XX集团公司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文件状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高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人事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上级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事档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含各分公司)和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是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的主要信息源,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四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和政策,选贤举能,知人善任,为公司发展服务的重要途径。 第五条人事档案工作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按照中组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暂行办法》、《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标准》及《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评分表》,实行目标化和规范化管理。 第六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关于毕业生档案

委托管理人事档案应该怎么办? 一、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受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然后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5、毕业时,持《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照片、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送到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领取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受凭证。 二、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的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并由人才市场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2、应届毕业生再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人才市场托管。 择业期内可申请学校代管 “毕业生档案处理分几种情况,学生一定要按照自己的具体情况主动办理档案移交手续,做到"档随人走"。”据专家介绍:考研生,档案一般要在5月-7月前将学生档案和思想政治表现表寄到所考学校;已参加工作的,档案去向是工作单位,如果工作单位不接收学生档案,会把档案寄到人力资源中心和人才市场;未找到工作的,学校只能将档案寄到学生原籍的教育局或人事局;参与西部

计划或支教工作的,档案将由学校保管,等支教期满再来学校提档案。 一般来说,档案在毕业后择业期可申请两年内由学校代管,择业期内未被转走的档案将在期满后,由学校转到学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而毕业生也不能以干部身份将档案和户口迁往外地。 就业后可到两类机构托管 既然要“档随人走”,又怕档案不知去向,那自己保管是不是最安全?国家规定: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现在社会上出现一些中介机构通过档案管理费牟利,乱收学生档案,这不仅严重损害学生利益,更可能对毕业生日后发展造成严重的后果。 “档案没有经过正规托管机构的认定,工龄无论多少都会记为零。”有关专家介绍,现在正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的报考高峰期,对于需要“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岗位,只有在档案中给予认定才有效。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后可到两类机构托管档案,即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所属机构,如省、市人才市场或各区(县)人才市场等。 9、档案对用人单位很重要吗?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档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为单位人事部门提供依据。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通过利用档案,可以清楚地了解过去的工作轨迹,总结经验教训,为领导科学 决策和科学管理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 现代企业为了做到知人善任、选贤举能,将尽可能的全面、准确的了解员工,通常会将考察现状与查阅档案材料中的思想言行、业务水平、个人素质、历史情况等原始材料有机结合。尤其会将档案中的学业成绩及思想表现情况作为接收毕业生的重要依据。而在用人过程中形成的定级、调资、任免、晋升、奖惩等方面的呈报、审批材料都会汇总,归入本人档案,作为 考核依据。 因此用人单位在人事任免、考核时,都经常要用到员工人事档案,考察其德、能、勤、绩等情况,从而全面准确地了解个人的情况,为人力资源的正确选拔和使用起到了重要 参考作用。 8、档案对本人有什么重要作用? 现阶段,在档案的凭证、参考等诸多作用中,普通公民还是主要利用档案的凭证作用。由于档案具有其真实性、原始性,具有其它任何材料不可替代的依据和凭证作用,所以它有极强的法律效益。它不仅为领导决策、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工作服务,同时也为您的切身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