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事故处理方案

工伤事故处理方案
工伤事故处理方案

工伤事故处理方案

1、认定工伤

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主要是工资的签收单,见证人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

(医院的病例副本复印医院提供)工伤认定是决定下一步是否能享受工伤保险及其待遇的重要一步,要抓紧去做。按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赔偿多少,要按劳动能力鉴定的等级确定。

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经过鉴定劳动能力障碍等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的不同,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

(1)一级至四级的伤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第三,基本养老金保险。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五级、六级伤残的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第二,安排适当工作或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七级至十级的伤残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第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第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和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条例规定的工伤医疗待遇。包括治疗待遇、伤残辅助工具、停工留薪和生活护理等待遇。职工再次发生工伤,根据规定应当享受伤残津贴的,按照新认定的伤残等级享受伤残津贴待遇。

4、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4)特别规定。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前述三项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前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待遇。

新乡市新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2033工伤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Work acciden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对施工现场民工工伤管理,规范公司民工工伤保险及赔付、处理流程,促使各项目部及班组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减少民工发生工伤后各班组支出的费用,能让民工工伤处理得到根本解决,特制定本制度。 一、民工参保范围 1、在绍兴市区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交通、水利及其附属工程等)项目的施工企业,除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外,都应为企业内未参保的民工办理工伤保险,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2、所指的民工是指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具有农村户籍、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人员。在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工地直接从事施工工作的非农户籍职工,也适用。

3、工伤参保年龄范围:男性为18周岁至60周岁内;女性为18周岁至55周岁内。 二、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1、建设单位在各开工前将工伤保险费按规定标准一次性拨付给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 2、施工单位民工工伤保险费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2%征缴。 3、对承包合同总造价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的重点项目和大型公共设施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征缴费率,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1%; 4、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重特大公共设施项目的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劳动保障和地税部门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可再适当下浮,但最低不低于承包合同总造价的0.05%。 三、工伤处理原则 1、公司对各类工伤事故处理秉承“有申报、有依据,予以受理;有申报,无依据,不予受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员工工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公司员工工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 目的 为保障每个员工人生安全,使员工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避免各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工伤事故发生后正确的处理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册员工。 3 职责 3.1 人资管理部负责预案的制定及平时的检查监督,并定期组织演练。 3.2 各部门负责营造本部门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事件报告一旦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发现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接报后应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或管理部报告,组长副组长接报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行伤员抢救。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均不在场,应由现场最高主管负责安排人员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4.2 各组分工 4.2.1通讯组负责通知各组成员赶赴现场,报告120救护及整个事件中的通讯联络。 4.2.2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现场各种器材的补给供应如担架、药品等及其它物资保障。 4.2.3车辆调度组负责物资负责物资运输,伤员运送。

4.2.4警戒组负责保护现场、防止不良分子对现场进行破坏。以便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4.2.5救护组负责救护车到达之前的急救工作,引导救护车的到达,为增援救援的外来机构到达,指引安排必要的通道,协助救护人员的工作。 4.3各种事件处理措施 4.3.1 在伤势较轻时可采取适当急救措施,处理时应在现场由救护组负责进行简单的应急处理,及时进行急救。 4.3.2吸入中毒时,应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场所,松开患者衣领和裤带,冬季应注意保暖。 4.3.3 口服中毒时,如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误服强酸强碱者,不宜催吐,可服牛奶、蛋清等;误服石油类物品和失去知觉者及呼吸困难、神志不清或吸气时,有吼声的患者不能催吐。 4.3.4急性中毒时为防止虚脱,应使患者头部无枕躺下,挣扎乱闹时,按住手脚,注意不应妨碍血液循环和呼吸。患者失去知觉时,应使其头部低下卧躺,注意呼吸畅通;呼吸微弱或休克时,可进行人工呼吸。 4.3.5 急性疾病发作时立即送医院治疗。 4.3.6 沾染皮肤时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温水及专用无溶剂洗液清洗15—30分钟。 4.3.7 溅入眼睛时,用清水冲洗15分钟后,如情况无好转时送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实用版

YF-ED-J8102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 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工伤事 故,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铭公司各部门人 员因公负伤的全过程处理。 3.内容: 3.1 工伤认定 3.1.1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 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 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编号:SM-ZD-83935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

年10月1日实施。] 4.工伤事故报告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及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为了依法处理企业工伤事故,保护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的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工伤事故的概念 指因工伤亡事故,是因本企业生产与工作而发生的伤亡事故。 二、工伤事故报告 施工生产场所,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项目安全员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及现场情况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及时填写伤亡事故表上报企业。 企业发生重伤和重大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含工程名称、伤亡人数、发生事故时间、地点、事故原因粗步分析、施救情况及事故后果等),用最快的办法分别报告企业主管部门、行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检察院及工会。 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重大事故以上的,按《建筑法》、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和重庆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时限报告。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切不可惊慌失措,要有组织,统一指挥。首先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尽量制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注意,为了事故调查分析的需要,应保护好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而必须移动现场构件时,还应准确做出标记,最好拍出不同角度的照片,为事故调查提供可靠的原始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应尽快通知伤、亡者的家属,搞好接待和安抚工作,如实地向其亲属介绍事故情况,取得谅解和协助。 三、工伤事故调查 1、组织调查组 企业在接到工伤事故报告后,经理、分管经理、业务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发生人员轻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组织施工生产、技术、安全、劳资、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发生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1107-32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目的:为了保障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妥善处理工伤事故,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南铭公司各部门人员因公负伤的全过程处理。 3.内容: 3.1 工伤认定 3.1.1 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

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因工作环境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在用人单位食堂就餐造成急性中毒而住院抢救治疗,并经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验证的; (四)由公司指派前往国家宣布的疫区工作而感染疫病的; (五)员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后旧伤复发的。 3.1.2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9705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标准 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方案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 方案 1

公司员工工伤处理方案 一、为保护员工权益, 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 也为维护公司的利益, 特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适用于公司所有界定为工伤之员工。 三、工伤 ( 伤残或死亡) 界定范围: 1.在本公司进行正常生产和工作, 或从事公司领导及有关管理 人员临时指定、同意的工作。 2.从事与本公司有关的科学研究、创造创造、技术改进工作。 3.在紧急情况下, 未经公司领导指定而从事对单位有益的工作( 如抢救财物) 。 4.工作时间在本公公司生产工作区域内遭受非本人所能抗拒的意外灾害( 如火灾) 。 5.从事抢险救灾, 维护社会和人民利益。 6.上下班时间按正常所经路线在上下班途中遭非本人责任事故或其它意外事故。 7.因工出差或外勤期间或工作调动途中遇非本人责任发生的事 故。 2

8.从事专业性工作引起职业病而造成永久性完全残废或者死亡。 9.经鉴定确认为因工致残, 伤口复发而死亡。 10.在本公司安排的生产工作任务中因病而猝然死亡的。 11.经鉴定证明因医疗事故造成的伤残或死亡。 12.经市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其它能够比照因工伤残或者因工死亡的。 四、因工负伤待遇 1.医疗费用 ( 含挂号费、医疗费、药费、检验费、手术费、住院费、就医路费等) , 达到残废评定标准、重伤或死亡的, 由本公司和社保部门各负担 50% ; 未达到残废评定标准的, 由本公司负担。 2.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由公司负担 2/3, 本人负担 1/3, 补助标准可参照出差补助标准掌握。出差补助标准掌握。 3.员工因工负伤, 医疗期终结后, 由市级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职工因工残废评定标准》和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 做出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的鉴定, 确定残废等级, 发给《因工残废证明书》, 按残废等级享受残废待遇。一次性发给残废补偿金, 以上年度本公司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具体标准为: 一级15个月、二级 3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精编版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工伤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 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工地发生重伤和死亡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报告 公司领导及安全科,公司必须在24小时内报市安监站、市劳动局、市工会、市检察院等有关部门。 3、公司在接到工地发生伤亡事故报告后,安全科应立即组织安全 生产、技术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到事故现场进行调查。4、凡发生事故,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群众 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未经查处不放过,没有防护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5、发生事故要迅速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和 排险,必须移动现场物件时,要作出标记,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清理现场。 6、长期完整的保存事故调查处理的资料,作为研究改进措施,进 行安全教育,开展科学研究的材料。 7、每月必须在次月3日前做好工伤事故统计表。 贵阳市政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关于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为了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追究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司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项目负责人和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发生生产事故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况或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给予行政处分,构成顽忽职守或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 定,采取措施对本项目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对本项目或职责范围内防范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后要迅速妥善处理、负责。三、各项目部应当每季度召开一次防范生产事故发生的工作会议, 由项目部管理层人员参加,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必须严格执行。 四、各项目部必须制定本工地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本工地安全 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经项目负责人签署后报公司备案。 五、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上 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报告,并应当配合、协助事故调查,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 六、事故发生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 查,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2001年国务院令第302号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行政或者其他 法律责任的意见。

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物业公司员工工伤处理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工伤管理有据可依,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按照国家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工伤处理程序 第三条工伤处理程序 (一)若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有关领导, 并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急救。 (二)在24小时内由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召集 现场目击者或有关证人调查事故经过,初步分析事故原 因,并做笔录。

(三)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事故经过,并于3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部递交事故书面报告、医院方面有关医疗报告及材料。 (四)根据事故有关书面记录,安全生产管理委员召开会议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明确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五)人力资源部汇总所有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医院出具的病情原始病例或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或事故通报、旁证材料、身份证、工卡等),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递交至工伤保险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六)工伤保险部门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工伤保险部门同时开出《深圳市工伤保险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伤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为规范项目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程序,根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业主、我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 长、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或项目主管领导,根据事故的大 小,由项目主管领导决定,按有关规定和上报时效逐级上 报。为杜绝事故虚假传播,其他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项目 部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 重时可以立即报火警119,对于伤员的救治可以报120进 行救治。 3、事故发生后,项目经理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 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和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

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杜绝衍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导致人员伤亡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4、各应急救援小组必须24小时待命,听从项目经理的统一调动。完成份内的工作。 5、事故发生后,所有现场人员应听从项目部的指挥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6、服从上级的事故处理决定,对于项目部权限内的事故处理要在充分尊重事实的基础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 7、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质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8、事故处理结案后,安质部要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

工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工伤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1目的 为保障每个员工人生安全,使员工在一个健康安全的环境中工作生活,避免各种工伤事故的发生,及工伤事故发生后正确的处理将事故损失降低到最小,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册员工。 3职责 3.1管理部负责预案的制定及平时的检查监督,并定期组织演练。 3.2各部门负责营造本部门员工健康的工作环境,做好本部门员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4工作程序 4.1事件报告 一旦发生重大工伤事故,发现人员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报告,部门主管接报后应向应 急领导小组组长或管理部报告,组长副组长接报后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人员进 行伤员抢救。如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均不在场,应由现场最高主管负责安排人 员进行应急处理工作。 4.2各组分工 4.2.1通讯组负责通知各组成员赶赴现场,报告120救护及整个事件中的通讯联络。 4.2.2后勤保障组负责事件现场各种器材的补给供应如担架、药品等及其它物资 保障。 4.2.3车辆调度组负责物资负责物资运输,伤员运送。 4.2.4警戒组负责保护现场、防止不良分子对现场进行破坏。以便有关部门进行 事故调查。 4.2.5救护组负责救护车到达之前的急救工作,引导救护车的到达,为增援救援 的外来机构到达,指引安排必要的通道,协助救护人员的工作。

4.3各种事件处理措施 4.3.1 在伤势较轻时可采取适当急救措施,处理时应在现场由救护组负责进行简单 的应急处理,及时进行急救。 4.3.2吸入中毒时,应迅速脱离现场,移至空气新鲜、通风良好场所,松开患者衣 领和裤带,冬季应注意保暖。 4.3.3 口服中毒时,如非腐蚀性物质,应立即用催吐方法使毒物吐出;误服强酸强 碱者,不宜催吐,可服牛奶、蛋清等;误服石油类物品和失去知觉者及呼吸困 难、神志不清或吸气时,有吼声的患者不能催吐。 4.3.4急性中毒时为防止虚脱,应使患者头部无枕躺下,挣扎乱闹时,按住手脚, 注意不应妨碍血液循环和呼吸。患者失去知觉时,应使其头部低下卧躺,注 意呼吸畅通;呼吸微弱或休克时,可进行人工呼吸。 4.3.5 急性疾病发作时立即送医院治疗。 4.3.6 沾染皮肤时应立即脱去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大量温水及专用无溶剂洗液 清洗15—30分钟。 4.3.7 溅入眼睛时,用清水冲洗15分钟后,如情况无好转时送医院治疗。 4.3.8 烫伤时,绝对禁止使用水给予处理,应根据烫伤的严重程度给予处置:严重 时,马上就医。 4.3.9外伤急救按以下步骤进行:1.脱离现场 2.清除污物 3.止血包扎 4.骨折 时用夹板固定包扎,移动护送时应平躺,防止弯折。 4.3.10 如伤者伤势较严重,现场无法处理或不了解伤势的情况时,立即迅速护送伤 者到医院[必要时拨打120联系救护车的支持],同时通知医院作好急救准 备,并向医生说明受伤的原因和现在的伤势,伤者系接触化学危险物料或气 体时,应提供医生所需的资料。 4.3.11管理部应指定人员陪同急诊,伤势严重时应及时向组长汇报,伤者在指定医 院,伤势得不到控制或无较好的处理手段时,必须和医院及家属协商转院。5相关记录 《演练相片》 《演练签到表》 《演习报告》

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制度模板

员工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一、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各部门应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安全健康科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将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书面形式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依据工伤情况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 二、因不可抗拒、非人为造成的工伤费用,由各科室、车间将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各中心,由各中心负责人审核后报管理中心,由管理中心上报董事长审批后进行核报。 三、凡违章操作造成的工伤事故,由当事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和部门负责人的连带责任。 四、门诊治疗必须有诊断证明和病历及费用收据,住院需提供住院证明、诊断证明、住院医疗费用收据。 五、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待遇800元/月(从受伤之日至上班之日止,期间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依据工伤条例之规定)。 六、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乘70% 乘出勤天数。 七、工伤人员住院期间,护理费依据20XX年XX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执行(生活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部分生活不能自理)。出院后根据医院开具休息证明天数休息,到期后仍未痊愈的需医院开具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 八、交通食宿费: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公司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费用标准参照20XX年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 九、各中心、科室、车间的员工在上班期间,因公受伤费用在2000元以下的由各部门自行解决(包括2000元在内) 。 十、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车间和安全健康科具体负责处理,处理后的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 1

十一、如有伤残鉴定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十二、对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发生伤亡事故的,由安全健康科调查核实后,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三、安全健康科对厂内安全隐患检查、排查监管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安全健康科应承担相关责任。 2

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办法 1目的 为保证项目经营活动和施工生产正常有序,维护公司和员工合法利益,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名词解释 工伤善后处理:是指对已认定的工伤事故从填报工伤登记表、组织或参与事故善后处理,确定工伤医疗期和事故善后处理意见、医疗终结的伤残等级鉴定及一次性伤残补助的确定和发放的全过程。 4 程序 项目部成立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小组。 重伤以上事故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综合、安监等部门派人参加。 轻伤事故由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干事牵头组织。安监部指定人员参加。 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小组的任务是依据事故性质和国家政策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参加与地方劳动部门的关系协调,并负责向工伤人员和家属解释政策和处理意见,指导做好接待工作。 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干事要参加工伤事故的分析认定,并负责向医疗

单位索取医疗证明。 填报工伤登记表 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干事根据事故认定结论和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小组提出的处理意见填写《工伤登记和处理意见表》,轻伤事故在发生后7天内,重伤以上事故在30天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确定医疗期和待遇 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对已结束初步治疗进入恢复疗养期的工伤员工报请人力资源部,确定工伤医疗期和工伤医疗期内的待遇,并及时通知工伤员工本人。 医疗期内员工管理 工伤医疗期在半年以内的,员工隶属关系不变,工伤待遇和护理由原单位承担。 工伤医疗期超过半年的,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将员工人事关系转移到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将其转入人才中心统一管理。 工伤医疗期满并具备上岗能力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提出安置意见并安置。 医疗期终结,人事管理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提出工伤事故善后处理原则意见 工伤死亡事故:项目综合管理部人事管理和项目部其它指定人员协助公司善后处理小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同死亡人员家属的协商,提出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的善后处理意见填写《因工死亡善后处理登记表》(见附表);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53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工伤事故管理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工伤保险、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拟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3.1《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发布,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2《工伤认定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3.3《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6180-1996)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1996年10月1日实施。]

4.1发生工伤事故,负伤人员或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上级报告,事故发生部门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安全科报告,组织抢救并保护事故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若在夜班发生事故时,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要立即值班调度员报告,并要组织好救护工作和现场保护。 4.2各部门不得拖延、隐瞒工伤事故,报安全科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安全科负责组织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 4.3任何部门、个人故意拖延、隐瞒上报,对受伤害人员造成不利的将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因瞒报、迟报造成对救护工作影响不利的,还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交给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4.4在生产厂区以外发生的事故,受伤害人员所在部门视情况应当派人赶往事发地协助救治工作,并同时上报安全科。 4.5因救护需要移动现场的,必须标明移动的位置、部位和物件等,对无故、有意破坏事故现场者,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4.6在双休日发生事故的,部门值班领导或班长、值班人员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安全科报告,并组织进行抢救和现场保护。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工伤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特制定如下规章制度: 一、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三、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主管部位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四、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伤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死亡事故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生重大死亡事故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五、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六、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织进行调查。 七、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八、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九、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 十、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经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 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用事实对职工进行教育,吸取教 训,举一反三,对项目其它不安全因素进行全面检查、整改。 十二、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处理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十四、不论是否发生安全事故,都必须建立工伤事故档案。

有限公司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工伤事故处理办法 1.0目的: 1.1为规范化员工工伤事故的管理,保护公司及员工权益,使工伤者得到妥善及时的治疗及维护公司的利益. 1.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工伤事故的情况,研究工伤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规律,总结经验教训,以便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实现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 2.0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员工. 3.0定义: 只有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公司有之生产或在维护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因不小心发生的意外事故.特别提醒,员工故意或因私负伤/致残/死亡的,不作为工伤事故. 4.0程序 4.1当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时 4.1.1 如属伤势轻微者,由该部门主管联系急救员或代为处理,并送伤者前往工伤指定医院就医.有关医药费单据/证明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办理报销事宜.同时需发生工伤部门主管填报一份“工伤事故报告”,交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处. 4.1.2如属伤势较重者,由该部门主管立即通知120急救车及人力资源部,将伤者送到到工伤指定医院,并由人力资源部到财务部暂支适量现金,用以支付员工的一切医疗及治疗费用.在办理完伤者入院手续后,该部门主管填写一份“工伤事故报告”,人力资源部填写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然后交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审核批准. 4.2所有工伤事故均须有“工伤事故报告”,并报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审批方可报销医疗费. 4.3所有用以支付工伤员工的一切医疗费及治疗费用,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筹办理报销事宜,及到保险公司申报赔偿手续.一般工伤须在五天内报告至保险公司,重伤或死亡须于24小时内书面报告保险公司. 4.4如出现工伤死亡事故,及时联络保险公司,及尽快于死者家属联系,处理过程要耐心,积极.并追保险公司的赔付,公司亦从道义上协助善后工作. 4.5人力资源部于保险公司取回应收赔偿款后,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核销手续,清还工人医疗费的暂支费.如保险公司之赔偿与医疗费出现差额时,须出示有关文件,并开出零用现金单,经总经理批后,连同所得之赔偿,到财务部清还该暂支费. 4.6凡是工人工伤医疗费的暂支费,暂支人员须在该暂支单的暂支因上注明所需时间为一个月,如一个月内无法完成所有保险索赔事宜,暂支人则要在一个月后向财务部再报出大约所需时间.如三个月(所需时间视每例事故不同程度而定),经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加签后,暂支单归还财务部. 4.7人力资源部每次工伤事故均需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决定,并由事发部门主管填写”改善预防措施”报告,填写报告后交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批核存档.如工伤事故之发生是因为机器设备之维护或修理不当,或部门未能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或因工人自身操作不认真的会根据情节及原因做出不同的追究和处理. 4.7工伤员工住院医疗期间,公司每天补贴伙食费15元/日. 4.8 员工工伤治疗期间工资照发,治疗完成休养需医生休假证明方能计发工资. 5.0相关记录 5.1“工伤事故报告” 5.3“工伤记录”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正式)

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依据:国务院 (1991)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 理规定》、建设部(1993)3号令(工程建设重 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设部 (1994)96号《建设职工伤亡事故统计办 法》、建设部(1994)4号《建设部职工伤亡事 故统计问题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项目部工伤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实施。 3、安全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排除险情、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并立即停工,保护好现场。 4、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事故发生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用多种方法报公司经理,项目经理部在12小时内将事故报表和事故报告书上报公司。 5、发生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迟报、隐瞒篡改事实、破坏现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制裁。项目部职权范围内处理的事故按“四不放过”。项目部无权处理的事

故,必须认真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其它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制定执行。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火灾等事 故。 第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除积极采取有效抢救措施外,还要按照有关程序报告有关领导。 一、报告程序及注意事项 第二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发现事故的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将事故情况报告到公司。 第三条接到人身伤亡、火灾等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依照程序报告公司领导。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程 序,必须1小时内向大石安全办报告。 第四条报告安全事故时,应讲明发生事故的地点和事故的类别。 第五条夜晚发生安全事故,应首先通知当晚值班的安全管理人员或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二、报告办法 第七条火灾事故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任何人发现火情均有报警与参与抢救的义务。当发现火情时,应积极进行扑 灭,并按规定频道、电话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八条工伤事故的报告: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在场人员应立即进行抢救(如包扎伤口、人工呼吸等),同时尽快通知厂医务人 员到达现场进行抢救,晚上可拨打“120”急救中心请求救援。 第九条突发事故的报告:当发生房屋倒塌、打架斗殴、抢劫等其它突发性事故时,参照火警性质报告有关部门或厂领导。 第十条安全事故不分巨细,均应及时如实按程序进行报告,任何部门、任何个人都不得在安全事故发生后隐满不报、谎报、故意制造假 象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三、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和生产有关的工伤事故(包括中毒、中暑),要进行调查、登记、报告和处理。 第十二条一旦发生重症中毒、中暑、多人(三人及以上)事故、重伤、死亡事故,所属部门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同时报厂 主要领导。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伤 者姓名、年龄、工种和伤害程度)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未经上 级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或破坏现场情况。 第十三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厂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事故调查,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找事故原因,拟定防范措施,并对事故责 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员工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不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强令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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