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申请

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申请
变更现场管理人员的申请

关于变更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的申请

致:山东华创置业有限公司

为了更好地做好施工工作,结合本工程特点,并本着为工程负责的精神,我单位对项目施工管理人员提出如下人员变更申请:

岗位名称原投标人员现变更人员

施工员张在源钱坤(A1182557)

魏书圣黄秀义(A1182552)

王志强舒在发(A1182569)

王江伟薛东(A0780511)

宋鲁赵龙(A1182575)

安全员倪继甫折海江(鲁建安C(2005)0101087)

史峰罗英琳(鲁建安C(2014)0100600)

林建伟初凯(鲁建安C(2012)0100478)质量员张增武姚宁(A1303619)

赵成杰宫良海(C1181823)

造价员李凯杜琳(中建093180331)

崔颖华霍秋刚(中建123180251)

机管员陈丽娟李壤(G1180772)

资料员侯雅炀庞茜(M1180648)

我公司保证:更换人员绝不会降低施工工作质量,而会使施工工作质量有更进一步的提高。

妥否,请批示。

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华创观礼中心项目部

2014.12.24

济南市建设工程中标项目班子代管证件变更申请表

项目名称华创观礼中心

建设单位山东华创置业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变更岗位施工员

需变更人员及证书编号张在源

A1182428

变更后人员

及证书编号

钱坤

A1182557

变更原因

申请单位(盖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意见(盖章)

年月日主管部门意见

受理人审核:

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贵阳市北二环道路工程 变更设计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加强xx道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及施工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根据(回购方)和(BT 方)双方签订的BT合同并经共同商议,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变更设计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作用时,应考虑变更设计。 第四条进行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工程变更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章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的条件

第五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变更设计: 1、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2、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3、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变更设计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著; 4、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5、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6、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7、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8、经贵阳市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9、其他特殊情况。 第六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现场签证: 1、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2、经BT方和回购方确认修改施工方案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减;

现场变更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管理总承包项目的变更,对工程变更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核,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效益,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变更,现场变更,内部变更,业主(监理)提出的变更,分包商提出的变更,同时适用于施工技术人员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引起的变更。 3.定义与分类 工程变更指已签订合同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涉及合同标的、数量、质量、合同价等变化的变更事项,如勘察设计变更、工程量调整、材料与设备变更等。以下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对变更进行分类。 3.1根据变更提出方分类 1)业主提出变更 由于业主的原因和要求改变合同范围或内容而导致批准的项目总费用和(或)进度发生变化; 2)内部变更 由公司项目部或者公司其他部门提出的,造成合同范围或工作内容变化的,或导致总费用或进度发生变化的。 3)分包商提出变更 由分包商提出的经审核和业主批准的合理化建议。 3.2根据变更类型分类 1)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业主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2)施工变更 在施工过程中因现场情况,业主或者监理里提出的变更,也包括由承包人提出来经业主审批的变更。3)采购变更 在采购过程中,因业主的要求对采购货物的标准,型号,品牌等进行的变更。 3.3根据变更重要性分类 1)一般变更 不影响工期,变更金额为5万元以下的为一般变更。 2)重大变更 影响工期,变更金额为5万元以上的或者单项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也算重大变更。 3.4根据变更性质分类 1)强制性变更 根据生产操作和安全需要,或者为了符合规范、规程的要求以及类似的原因,并且经过工业事业部部分负责人和设计经理认定后,则成为强制性变更; 2)选择性变更 强制性变更以外的称为选择性变更 4. 职责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WORD共享版)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申请表 备注:1.本表一式三份,承包(监理)单位、发包单位、合同备案部门签署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2.申请人应按后附《填表须知》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工程名称 发包单位 承包(监理)单位 合同签订时间 计划开竣工日期 (监理期限) 工期总日历天数 实际开工日期 合同中载明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职业资格 是否申 请变更 证书名称、等级 证书编号 变更后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 职务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执业或职业资格 证书名称、等级 证书编号 变更原因 ■承包(监理)单位申请变更 □发包单位要求撤换 变更理由 □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或被依法注销撤销的; □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考核证书失效的; □因患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 □被建设单位认为履责不力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承包(监理)单位意见; 承包(监理)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发包单位意见: 发包单位(盖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备案部门意见: 合同备案部门(单位公章):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填表须知 1.本表依据《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和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制定,相关单位和个人填写本表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的行为。 2.2.本表中的承包(监理)单位是指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承包单位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载明的监理单位。 3.3.本表相关信息应与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内容一致。 4.4.填表人应如实选择“变更理由”,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须提供事故调查报告或刑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 (2)“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或被依法注销撤销的”,须提供注册部门出具的注销、撤销证明;(3)“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考核证书失效的”,须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失效证明; (4)“因患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或伤病丧失工作能力证明; (5)“被建设单位认为履责不力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须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材料、承包单位据此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发包单位认为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要求撤换的书面材料; (6)“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须附相应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相应法律法规文件及其规定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5.“承包(监理)单位意见”中须明确承诺“本表填写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6.发包单位收到承包(监理)单位递交的申请表时,应核实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并如实签署意见。 7.合同备案部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当场核查相关材料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确认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程序。

项目变更管理规定

项目变更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工程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合理有效控制项目费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变更指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 第三条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涉及的工程变更必须根据本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明确写明执行本管理规定。 第四条工程变更必须遵循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全面性和时效性的原则。设计文件一经审核批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的项目,应加强规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费用,不得以任何方式肢解或重复工程变更。 第五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图纸和增减工程项目,应在确保工程技术标准、质量标准保持不变和安全保障的情况下变更,并需按程序审批和签证。 第二章设计变更 第六条设计变更是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因设计文件深度不够,或因政策法规调整,或因不可预见因素与环境情况变化,需要变更原有设计文件时,由设计单位充分论证后,对工程项目标准、功能、材料、工艺、质量、构造、尺寸、指标及数量等做出修改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程序 一、设计变更的提出 施工期间业主(代建)、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等单位均可提出设计变更,在工程变更事项发生前应先填写《设计变更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 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

3、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估算的计算资料; 4、变更对工期等相关工作的影响; 5、必要的现场图片资料等。 二、设计变更的审批 设计变更申请提出后,监理单位根据变更可能影响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价等要素进行综合审查,提出书面变更审查意见交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组织业主、监理、施工、设计等单位共同研究同意后,形成会议纪要,交由原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进行核实并经业主、代建共同签署后下发工程设计变更文件,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设计变更导致总投资增加超过10%或超过10万元的审批程序按第十条款执行。 三、设计变更的执行 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变更后施工图要求组织施工,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变更通知书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第三章现场签证 第八条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实际需要而出现了与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条件和事实不符的,以及设计未明确的事项,需要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确认的备忘文件的行为。增减工程量签证项目必须符合招投标文件、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条件。 第九条现场签证的程序 一、现场签证的提出 施工期间增减工程量计量,由施工单位在每一增加项目施工前或工程隐蔽前提前48小时填写《现场签证申请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变更的原因或依据;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精编版)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 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 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 同时保证工程质量, 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 (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 (3)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 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 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 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 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 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 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

工程现场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变更管理制度 1、设计变更,是指由于现场条件的变化或国家政策、法规的改变,或由于学校提出要求等原因,需要变更原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资料时,由设计单位做出的修改设计文件或补充设计文件的行为。 2、设计变更的确定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论证后,出具变更意见书,并以书面报告附变更意见书(包括原因或依据、内容及范围、引起的工程量及投资预算的增减及工期影响)的形式报设计单位按相关程序核准、审批。 3、设计变更的实施由建设单位协调设计单位完成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并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通知书(包括施工图纸)。施工监理和监理单位对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核实后,由施工监理对施工单位下达工程变更令,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1)图纸会审管理制度 1、、图纸会审程序:图纸会审包括熟图、初审、内部预审三个阶段。 1.1熟图:各专业技术人员在领到施工图纸后必须先认真学习,弄清设计意图及技术标准要求,熟悉工艺流程及工程特点等,必要时可请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交底。 1.2初审: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工种图纸进行详细的核对审查,以便进一步弄清设计意图,检查图面有无问题。 1.3内部预审:是指项目经理部内部各专业工种间的施工图审查。核对各工种各专业间的相关部分有无矛盾,并协商配合施工事宜。 2、参加图纸会审的单位:施工图纸会审,应由建设单位主持,邀集有关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参加。 3、图纸会审的要点: 3.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设计规范、施工规范和有关规定。 3.2设计是否符合施工可行,如需要采取特殊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 3.3有无特殊材料(包括新材料)要求,其品种、规格、数量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3.4建筑、结构与设备安装之间及设备安装各专业之间有无重大矛盾。 3.5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清楚、明确、图纸尺寸、坐标、标高及管线、道路交叉连接点是否相符。 4、图纸会审注意事项: 4.1会审时,要派人做好会审记录。 4.2会审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由设计单位负责处理或解答。 4.3会审后整理会审纪要,参加会审的单位表示同意的,一般以一式五份,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盖章后送交设计单位,经设计单位签章,送有关施工单位据以施工。会审纪要,要注明会审时间、主持单位、参加单位以及参加人员,作为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存档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正式版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 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3)

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 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 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的现场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 规定

工程设计变更管理规定 为完善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有效实现工程的投资、工期和质量三大目标控制,加强对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图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减少因设计变更带来的造价增加或延误施工工期,结合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所有工程在合同签订后的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特殊情况下发生的且不是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现场签证及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等。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完成招标后,对比招标所用施工图纸,设计院发出的所有的修改施工图(包括对施工图纸的修改、增补、废除,出新版图纸等)。 第二条设计变更应立足于确保结构安全,改进使用功能,合理控制造价和方便施工,安全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工期。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设计原因是指设计单位施工图成品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非设计原因是指工程建设施工现场外部条件发生了改变,或建设、使用单位的要求发生了改变。 第四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变更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实需要变更工程设计文件的,应当由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设计单位对修改的设计文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有关单位应共同努力,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提高设计质量,减少一般设计变更,避免重大设计变更,努力控制工程造价。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六条变更设计应当遵循“优化设计、优化施工”的原则,以达到“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节约工程成本”之目的。 第七条变更设计实行审批管理制;未经审查批准的设计,不得擅自变更;禁止利用设计变更提高设计标准、降低安全储备、延长工期、提高工程造价。 第八条发包人拥有对工程变更的最终审批权,经审批同意的工程变更总金额超过规定数额的,可按《合同管理办法》签订补充合同。 第九条发包人:项目组是发包人现场管理的代表,负责对审批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实行审批,对审批权限外的变更,负责上报公司审批。 第十条设计单位:参加工程变更的审查和特殊情况下工程变更处理,提出设计方意见;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设计变更文件的编制,提出按单项设计变更(设计自身提出的变更单)增减投资额的估算和说明,及时修改施工图。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接纳、初审工程变更申请并提出技术评审、造价评审、综合评审意见,会同发包人项目组召集相关各方处理工程变更申请,下达工程变更令,管理变更工程的实施,建立工程变更台帐,并将经批准的变更文件分发至有关单位并存档;负责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计变更

生产现场变更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的安全管理,从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等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公司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能持续的开展,确保公司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的有关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的变更。 3 内容及要求 3.1 人员变更管理 3.1.1 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3.1.2 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3.1.3 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3.1.4 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3.1.5 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3.1.6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3.2 机构变更管理 3.2.1 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2 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3.2.3 按照管生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3 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3.4 设备设施变更管理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完善手续,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状态良好,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3.5 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细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3.6 环境变更的管理 6.1 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6.2 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6.3 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4、本管理办法从2018-9-1日起执行。 编制:复核:批准:

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2

备注:1.本表一式四份,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合同备案部门各一份并签署意见,相关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2.申请人应按后附《填表须知》的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填表须知 1.填写本表时,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的行为。 2.本表中的承包单位是指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载明的承包单位。 3.本表相关信息应与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内容一致。 4.填表人应如实选择“变更理由”,并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1)“因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须提供事故调查报告或刑事、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 (2)“注册证书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或被依法注销撤销的”,须提供注册部门出具的注销、撤销证明; (3)“岗位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考核证书失效的”,须提供发证部门出具的失效证明;

(4)“因患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须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医疗机构出具经主治医师签名的疾病诊断书和住院、休养证明或伤病丧失工作能力证明; (5)“被建设单位认为履责不力等原因不宜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须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材料、承包单位据此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及发包单位认为主要管理人员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要求撤换的书面材料; (6)“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须附相应证明材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须提供相应法律法规文件及其规定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5.发包单位收到承包单位递交的申请表时,应核实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证明文件是否真实,并如实签署意见。 6.合同备案部门收到变更申请后,应当场核查相关材料并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确认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程序。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我们会努力把内容做得更好!

招投标与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招投标与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大家元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作内容 第一条收集经营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协 调好前期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与承建商、供应商考察、考评活动,建立并维 护承建商、供应商名册; 第三条负责编制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负责开 展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及相关的报批工作; 第四条负责起草、审核合同、协议、契约文件,参与合同谈判 和会签,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做好前期招标与合同签订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第六条协助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及流程 工程立项单位的征召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招标文件 的发放及招标答疑定标及核价报审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一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填 报《招标立项意见书》,《招标立项意见书》必须按要求 填报和审批。 第二条主体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大批量装修 工程、园建工程等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 主管领导主持,工程部和预算部经理参加,会议纪要须 随招标立项书一起呈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合格标准: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500强单位、本省前100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确定投标合格单位流程:由合同预算部根据需要下发搜集单位通知书至工程部、预算部、综合部(根据工程性质可以增加一些相关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单位推荐表送至合同预算部(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合同预算部根据立项部门相关意见,筛选拟入选单位并组织工程部(根据工程性质可加入其它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完成后,各个参与考察人员独立编写考察报告,合同预算部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最终合格投标单位报总经理审批。 3.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借口询问、打听投标单位情况。 4.合同预算部做好对合格投标单位的整理维护,并建立合作伙伴单 位库,做好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 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合同预算部负责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预算部需 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预算编制需保证工程量及计价的 准确性。 2.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条件,并由 工程技术部制订详细的设计标准或要求。 3.合同预算部须组织立项部门、预算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 件进行会审,会审由合同预算部主持。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合同预算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发标。 2.合同预算部须仔细核对领取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合格单位审查资料不符的不许 发标。 3.合同预算部须分别引导拟投标的主体单位到现场踏勘,并告知 初步确定的建筑形式及投标的报价方式,提醒投标单位及时了解当地 的造价信息、税收及备案要求等,为正式报价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六条开标及评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 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合同预算部必须2人以上,工程部、综合部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工程变更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1.1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工程变更审批程序,避免工程变更的随意性和盲目性,同时保证工程质量,使建设资金合理、安全、高效的运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及分子公司的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均应遵守本制度。 1.3本制度所称的工程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实施中出现(1)实际情况与原设计文件不符,(2)原设计的错误、遗漏,(3)因其他客观因素而改变原设计方案、结构、数量(4)调整原合同中的工作内容等。 1.4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应严格按图施工,原则上不得发生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应遵循科学、合理、真实、经济和及时的原则,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机构和职责

2.1公司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实行现场人员、项目部、项目领导小组三级审核管理的原则。 工程项目便跟的决策权属项目领导小组,重要变更的审批权由总裁执行,项目组是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部门和监督部门,现场工作组具体负责变更申请的现场复核。 2.2现场工作组是施工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督,也是对工程项目熟悉最高的部门,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应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应履行如下职责: (1)可以提出工程变更; (2)调查复核确认工程变更事项,根据实际情况有权否决相关方提出的变更申请。 (3)配合其他部门进行确认工程变更方案、变更预算等,工程变更经批准后发送工程变更通知; (4)工程变更后施工的监督。 2.3项目部作为工程项目变更的协调沟通机构,负责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总则 一、为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加强建设单位(以下简称贵安建投公司)项目工程变更及施工图设计的优化、完善工作,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保护生态环境,顺利完成建设任务,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贵安建投公司所有组织实施的市政道路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贵安建投公司所代建项目以及自有开发等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三、设计文件是工程项目建设和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文件一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工程变更原则上以0#台帐所对应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0#台帐建立原则上以施工单位进场后设计单位发放的无重大变化的设计图纸为依据计算。根据市政工程建设的特点,可以分阶段建立0#台帐。 四、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精神与严格科学管理的态度,在不降低原设计标准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省用地,维护生态环境,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着作用时,应考虑优化设计。 五、进行工程变更时,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片资料,其深度与施工图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的需要,并填写相应的工程变更资料及详细陈述工程变更理由,按照本办法明确的审批权限报请批准。未经正式批准的工程变更,不得擅自开工,已开工的不得验收结算。 第二节工程变更的条件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工程变更:

1、因规划调整及方案优化的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需附相关会议纪要或批复文件、图纸等; 2、因地质变化原因引起的; 3、因不可预见因素引起的; 4、设计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 5、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可降低投资或节省用地; 6、在保持原设计技术标准的前提下,通过工程变更不增加投资或投资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对缩短工期效果明显,或保护生态环境效果显着; 7、设计图纸与实际施工现场不相符合的; 8、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 9、由于路网、管网、水利、文物、环保、保通等方面的不可预见因素而必须变更原设计方案; 10、在不增加投资的情况下,便于采用由技术管理部门鉴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提高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 11、经人民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为满足某种功能需要而新增的工程或要求扩大建设规模等; 12、其他特殊情况。 第三节职责 一、建设单位职责

工艺 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规定

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设施过程及 环境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消除或减少由于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规范了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的管理流程、措施及要求。 第四条名词解释: (一)工艺设备变更 涉及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工艺参数等超出现有设计范围的改变(如压力等级改变、压力报警值改变等)。 (二)微小变更 影响较小,不造成任何工艺、设计参数等的改变,但又不是同类替换的变更,即“在现有设计范围内的改变”。 (三)同类替换 符合原设计规格的更换。 (四)人员变更 是指员工岗位发生变化,包括永久变动和临时承担有关工作。表现形式有:调离、调入、转岗、替岗等。 (五)关键岗位 指与风险控制直接相关的管理、操作、检维修作业等重要岗位。此类岗位会因人员的变动而造成岗位经验缺失、岗位操作熟练程度降低,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不可逆的健康伤害、重大财产损失、严重环境影响等事故。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装备部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制度。 第六条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执行本制度,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第七条各基层单位负责工艺、设备和人员变更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对本制度提出改进建议。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工艺设备变更 第八条工艺设备变更范围包括: (一)生产能力的改变。 (二)物料的改变(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三)化学药剂和催化剂的改变。 (四)设备、设施负荷的改变。 (五)工艺设备设计依据的改变。 (六)设备和工具的改变或改进。 (七)工艺参数的改变(如温度、流量、压力等)。 (八)安全报警设定值的改变。 (九)仪表控制系统及逻辑的改变。 (十)软件系统的改变。 (十一)安全装置及安全联锁的改变。 (十二)非标准的(或临时性的)维修。

项目管理及变更规定

1.1.4项目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流程是成功交付项目的基础。变更管理流程确保对在项目环境中的每个变更在实施以前都得以恰当的定义、评估和审批。 变更管理过程 下图对将要执行的变更过程和程序做了一个概述,以有效地管理与项目相关的变更,同时也明确变更管理中的职责分工。 提交变更申请 本步骤中项目各方都可以提交项目变更申请,需要完成以下工作: ●变更申请人识别项目中任何方面的变更需求(如项目范围、软件需求、项目计划、组织 结构等); ●变更申请人完成填写《变更管理表》中变更申请栏,并将其交项目经理。

审核变更申请 授权项目经理对变更申请表进行初审,以决定是否需要一份充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供项目管理委员会评估变更可能带来的影响。做出上述决定的基本依据是: ●提交的可选择变更数目; ●申请变更可选性的复杂程度; ●提出的变更解决方案的衡量。 识别变更可行性 涉及变更的可行性识别,完成填写《变更管理表》中变更可行性说明栏,以确保对所有的变更可选项进行调查并上报,变更可行性研究包括对变更需求、变更可选项、变更成本及利益、变更风险及事项、变更带来的影响、变更的建议和计划的定义。项目经理将整理所有变更文件并报项目管理委员会做最终审核,这些文件包括: ●原始的变更申请表; ●已通过的变更可行性研究报告; ●所有支持性文件。 批准变更申请 本步骤涉及项目管理委员会对变更申请的正式审核,填写《变更管理表》中变更审批意见、变更审批人签字。决定是否变更的标准大致为:实施变更给项目带来的风险、不实施变更给项目带来的风险、实施变更对项目产生的影响(时间、资源、财务、质量方面)等。项目管理委员会可能做出下列任何一种结论: ●拒绝变更; ●要求与变更相关的更多信息; ●批准变更申请; ●在特定条件下批准变更。 实施和结束变更申请 本步骤涉及对变更的全面实施,包括: ●确定变更进度(如:实施变更的日期); ●实施前对变更进行测试; ●实施变更; ●对实施变更的成功度进行审核; ●就实施变更的成功度进行沟通; ●在变更日志中结束变更。 变更管理表 变更管理表是一份综合的表,包括变更申请、变更可研说明、变更审批意见、变更审批人签字。变更申请栏中可以填写问题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如果有其他的书面说明,则可作为附件引用。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水利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 (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 (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 (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 (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 (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 (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 (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

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 (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 (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 (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 (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涉及重大设计变更的,须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或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五)工程变更洽商一致后,由施工单位以书面形式明确变更内容,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造

IATF16949:2016工程规范及变更控制规范

工程规范及变更控制 文件编号版本号修改号 规范QD8.3.2-2016A0 1.目的:对公司运作过程中发生的变更进行控制,确保变更处于有效、受控状态。 2. 范围: 2.1顾客提出的变更,如设计变更、需求变更、交期变更; 2.2组织内部发生的过程变更,包括与人、机、料、法、环、测有关的所有变更; 2.3供方提出的变更。 3. 职责: 3.1 销售部门负责顾客变更信息及资料的接收、顾客变更内容的组织评审、顾客要求的内部传达、就公司内部变更事宜与顾客的联络,并对内部变更申请的批准及变更后PPAP的重新提交负责。 3.2 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顾客变更信息的评审、内部涉及过程变更的及时申请、变更过程的控制以及变更后PPAP的重新提交负责。 3.3 质量部门负责内部变更申请的可行性评估,同时对内、外部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3.4其它部门负责供方变更信息的传递及监督执行。 4. 管理内容: 4.1变更的分类: 4.1.1 从变更发生的来源可以区分为: a.顾客变更 b.组织内部发生的过程变更 c.供方发生的过程变更 4.1.2 从变更的类型可以区分为: a.设计变更,或工程更改 b.工艺变更 c.产能变更 d.交期变更 4.1.3 从变更阶段来区分 a.新品策划或开发阶段发生的变更 b.量产阶段发生的变更 4.2顾客设计变更时的控制流程: 销售部门在接到顾客变更信息时,按以下规定流程执行相应的控制。 4.2.1量产阶段的变更 4.2.1.1 在接到顾客变更通知后,应及时以《工程变更申请单》的形式通知业务、综管、技术、生产、质量等相关部门,而且申请单中要详细注明变更原因、变更内容、是否需要PPAP的重新提交、提交的内容和时间以及变更前产品的处置方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解锁、变更办事指南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解锁、变更办事指南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 解锁、变更办理指南 一、受理情形及所需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注:只受理市级工程监督系统中工程进度显示为竣工验 收状态的解锁。 所需材料: (1)《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解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中标通知书》(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3)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说明工程基本情况、建设进度、预验收的时间),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确认申请 报告内容属实并同意解锁,申请报告需加盖施工、监理、建设 单位公章; (4)符合解锁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2、处罚已执行完毕后方可解锁。 所需材料: (1)《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解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中标通知书》(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3)施工单位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说明工程基本情况、被处罚事由、处罚执行的时间),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确

认申请报告内容属实并同意解锁,申请报告需加盖施工、监理、 建设单位公章,以及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关于项目经理解 锁的核查意见; (4)处罚决定书及相关整改回复单; (5)符合解锁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在合同备案后3个月内、或连续停工3个月不能施工的。 所需材料: (1)《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解锁申请表》,一式两份; (2)《中标通知书》(核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施工(监理)单位的申请报告(原件1份,说明工程基本情况、建设进度、停工原因,如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质量安全 登记也应说明原因),建设单位应在申请报告上签署意见,确 认申请报告内容属实并同意解锁,申请报告需加盖施工、监 理、建设单位公章,出具的关于项目经理(安全员)解锁的 核查意见; (4)符合解锁条件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4、临时解锁。 注:需要符合以下5种情形之一:(1)单体建筑5000平方米以下的2个相邻工 程(工程相距3公里内);2. 与工程主体结构无关,属于小型专业工程;3. 同 一建设项目的其它专业分包工程;4. 同一工作区域内,同一建设单位分期建设的 项目;5. 非复杂型技术要求的其它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变更管理制度

1、变更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1、变更管理是指对管理、工艺、技术、设备、操作方法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和管理。以避免由于变更造成的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2、实施变更前变更申请人应写出变更申请报告,明确说明变更的内容、方法和范围。 3、对变更内容必须进行必要的风险分析(评估),确定变更产生的风险,制定出行之有效的控制防范措施。 4、变更申请报告应逐级上报并得到批准,形成受控文件。 5、变更实施过程应由实施部门监督管理,实施过程要严格控制,严禁超越审批的范围。 6、变更实施后申请变更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考查验收,确保达到变更计划的要求。 2、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在厂生产区域内吸烟及携带火种(火柴、打火机、BP机、手机)。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在生产区域内违章动火。 3、严禁穿带铁钉鞋进入生产区域。 4、严禁未经批准而未戴防火罩的机动车进入生产区域。 5、严禁就地排放轻质油品、废液、气等化学危险品。

6、严禁在各个生产区域内用铁质金属工具敲打物质(设备)及地面。 7、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具及设备。 8、严禁损坏生产区域内的防火防爆气体检测设施。 9、严禁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10、严格防雷、静电接地系统的管理措施; 11、规范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与管理; 12、做好电力设施的保养工作并定期巡查。 3、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改善本厂劳动卫生条件,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杜绝职业危害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厂所属各部门防尘、防毒工作的安全管理。 3、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从业部门安全标准化规范》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4、基本要求 (1)建设项目中的防尘防毒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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