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

重庆市九龙坡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的全过程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管制度,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和《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是指使用政府性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活动。 第三条政府性资金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 (二)专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四)国家主权外债资金; (五)区、镇人民政府以各种方式筹集的债务资金; (六)转让土地使用权等国有资源(资产)取得的资金;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四条政府投资分为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和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转贷等方式,本办法只适用于全额由政府性资金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部分由政府性资金进行直接投资或资本金注入方式投资的项目,采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以及转贷方式投资的项目,另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五条各镇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六条抢险救灾工程的管理办法由区政府另行制定。 第七条区发展改革部门为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落实投资的相关办法和管理规定,综合平衡政府投资,调控全社会投资总规模,统一编制政府投资项目规划、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性工作。 区监察、财政、建设、审计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区各行政机关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活动中,应当保障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有利于政府职能履行,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政府投资资金只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绍兴市人民政府令 第100号 现发布《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1

绍兴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建设和监督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项目,是指政府利用下列资金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一)财政预算内安排的各项建设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项建设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中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 (四)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的资金; (五)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六)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含廉租住房租金收入); (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2

第三条绍兴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和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公益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障、资源节约等公益性社会服务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项目。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造价管理应当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第六条市发改部门为政府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计划编制和下达、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经信、监察、财政、国土、环保、建设、规划、交通运输、水利、审计、建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及其他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前期管理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国民经济和社会 3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重大项目.doc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重大项目7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时间:2012-3-13 16:20:43 生命科学重大项目和研究计划立项建议开始征集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项目的立项和资助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立项建议。 一、重大项目 重大项目要把握科学前沿,根据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需要,重点选择具有战略意义的重大科学问题,组织学科交叉研究和多学科综合研究,进一步提升源头创新能力。重大项目主要资助: 1. 科学发展中具有战略意义,我国具有优势,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前沿性基础研究; 2. 国家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科学问题,对开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重要影响或有重大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 3. 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目标或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依据的重要基础性研究,以及具有广泛深远影响的科学数据积累等基础性工作; 4. 基金面上、重点项目多年资助基础上凝练出来的、需加大资助力度可望取得重大突破的重大科学问题。 重大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二、重大研究计划 重大研究计划遵循“有限目标、稳定支持、集成升华、跨越发展”的总体思路,针对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重大科学前沿两类核心基础科学问题,结合我国具有基础和优势的领域进行重点部署,凝聚优势力量,形成具有相对统一目标或方向的项目群,并加强关键科学问题的深入研究和集成,以实现若干重点领域和重要方向的跨越发展。重大研究计划立项应符合以下条件: 1.研究方向应属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二五”发展规划》中的优先发展领域; 2.在我国基础研究发展总体布局中具有重点部署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3.所凝练的核心科学问题体现基础性、前瞻性、先导性,预期目标明确,具有可检验性;4.充分体现学科交叉; 5.国内已经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以及所需的基本条件; 6.具备一定数量的较高水平的研究队伍以及若干在国际科学前沿作出有影响工作的科学家;7.经过5-10年的实施,该领域或方向的整体水平应在国际上有显著的提高,实现跨越式发展。 重大研究计划总资助经费一般控制在2.0亿以内。 三、立项建议书应包括的内容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政府投资项目责任约束机制,规范项目法人行为,提高政府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61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以建设项目为目的,从事项目管理的机构、单位或组织。 第三条项目法人责任制是项目法人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项目法人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自项目法人组建或启动项目前期工作,到组织生产经营阶段的各项建设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政府投资项目法人包括以下情形: (一)全部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由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为项目法人; (二)财政性资金作为项目资本金注入,由市属国有企业承担建设维护、生产经营、债务偿还等主体的项目,对应国有企业为项目法人; (三)符合本条第一项情形、且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项目,应当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由委托主体和建设管理代理机构按合同约定范围,共同行使项目法人职责。 集体经济组织承担的政府投资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管理制,采用标准化合同格式,严格界定、规范约束各方权利和义务,重点约定双方违约条件和责任,防范管控好合同风险。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委托市属国有企业作为项目法人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实行建设管理代理制的项目,项目法人应当与建设管理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项目法人或建设管理代理机构与前期论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工程建设参与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

保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保定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下列资金建设的固定资 产投资项目: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专项资金;转让、出售、拍卖国有资产及其经营权所得的国有资产权益收入;土 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政府融资以及利用国债、中央预算内和省预算内补助资金; (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款、赠款;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府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主要包括: (一)农业、水利、能源、交通、城乡公用设施等基础性项目;(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社会保险、生态建设、环境 保护、资源节约等公益性项目;

(三)政府公共服务设施和政权基础设施项目; (四)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量财办事、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 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国家投资管理的规定,做好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成熟后纳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的土地面积需求、项目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体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集约利用,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改善的要 求。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制定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 (二)规划评审通过后,进入项目储备库; (三)编制下达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四)编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 (五)编报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编报和审批项目初步设计或项目概算;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协调检查; (八)项目竣工验收;

(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任务书

项目编号:密级: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计划 重点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 所属专项 承担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组织部门 起止年限20 年月至 20 年月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Ο一一年元月制

填写说明 1、本任务书系重庆市科委为市级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重点项目而编制,甲方为重庆市科委,乙方为项目承担单位。 2、本任务书一式两份,由重庆市科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承担单位一份,项目负责人一份 3、任务书所列主要研究内容与考核指标应不低于立项申请书所述内容。 4、本任务书经重庆市科委审核批准后,作为项目计划执行、检查和验收的依据。 5、项目计划执行期间所取得的有关研究成果、专著、论文、研究报告、总结、评价书、及成果报道,均须标注“重庆市科委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6、任务书内容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任务书统一用A4纸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7、项目组主要成员本人应在任务书上亲自签名以示同意合作。项目组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主要成员未经重庆市科委批准,不得自行调整。 8、项目编号由重庆市科委统一填写。 9、项目密级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建议。

一、项目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二、项目的考核内容与指标(包括定性目标和定量目标,如解决科学问 题的程度、研究工作可能取得的突破性成果,发表论文、申请或获权发明专利(或新品种)的数量及水平、学术骨干培养目标等;并请在论著等成果表现形式上标注获本项目资助信息,未标注者考核时将不被视为本项目成果。) 1.考核内容: 2.考核指标: (1)发表论文()篇,其中EI收录()篇,EI的收录级别(),SCI收录()篇,SCI收录的级别及影响因子()。发表论文应单独标注: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 (2)出版专著()部; (3)申请发明专利()项,获权发明专利()项; (4)获省部级人才称号()个,荣誉称号()个; (5)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6)培养研究生()名。 (7)其它: 三、项目年度计划及年度考核指标 年度年度计划年度考核指标 年 年 年

【发改办法】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发改办法】重庆市永川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明确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减少投资浪费和损失,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根据国家有关YYY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61号)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永川区各区级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以及用各级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政府性融资建设的项目。区属国有企业使用自筹资金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业主负责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竣工验收制、工程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项目业主对项目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债务偿还和资产保值增值全过程负责。 第二章项目决策与审批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我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 (四)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五)资金来源基本确定。 第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项目储备库由区发改委负责设立。区发改委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在收集各相关部门项目建设计划的基础上编制全区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每年实施的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 第七条项目业主在申请立项前应做好前期工作,对于有重大影响的、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应当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公示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第八条立项审批程序 项目业主及主管部门每年10月底前向区发改委提出次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区发改委综合平衡,汇总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征询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区发改委分别下达立项批复。 年度中,各类临时新增的1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业主向区发改委提交项目建议书,由区发改委牵头,会商区财政局、区国土房管局、规划局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项目必要性、资金来源等形成一致意见,报区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区发改委下达立项批复。 临时新增的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区发改委会同区财政局审批。 审计、监察机关应将立项工作纳入审计监督和行政监察范围。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2020国自然基金面上项目模板

报告正文 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内容翔实、清晰,层次分明,标题突出。请勿删除或改动下述提纲标题及括号中的文字。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建议8000字以下): 1.项目的立项依据(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分析,需结合科学研究发展趋势来论述科学意义;或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来论述其应用前景。附主要参考文献目录); 2.项目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以及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此部分为重点阐述内容);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包括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手段、关键技术等说明); 4.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包括拟组织的重要学术交流活动、国际合作与交流计划等)。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研究基础(与本项目相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 2.工作条件(包括已具备的实验条件,尚缺少的实验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包括利用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和部门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的计划与落实情况); 3.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申请人和项目组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与本项目相关的科研项目情况,包括国家自然

科学基金的项目和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要注明项目的名称和编号、经费来源、起止年月、与本项目的关系及负责的内容等); 4.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对申请人负责的前一个已结题科学基金项目(项目名称及批准号)完成情况、后续研究进展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关系加以详细说明。另附该已结题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摘要(限500字)和相关成果的详细目录)。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 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与本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申请或参与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上述人员在该项目中是申请人还是参与者,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是否存在与正在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如存在上述情况,列明所涉及人员的姓名,正在承担项目的批准号、项目类型、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起止年月,并说明单位不一致原因。 4. 其他。

【发改办法】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发改办法】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优化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备案服务,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及有关YYY,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类企业在重庆市境内投资建设由市政府公布的《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以及《核准目录》内列明应实行备案制的项目,不论内外资,均可按本办法进行备案。 重庆市企业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项目备案权限分为国家权限、市级权限和区县权限,其中属国家权限和市级权限的事项在《核准目录》中予以明确,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步调整。 凡企业投资建设《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均本着就地就近服务投资者的原则,由项目所在区县(自治县,含万盛经开区,下同)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实行属地化管理。 第四条重庆市备案机关包括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 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办理其权限内除工业及信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以外的其他各类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办理其权限内工业及信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 区县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区县发展改革委和区县经济信息委,其备案职能分工与市级职能分工相对应。 第五条市政府授权两江新区管委会对其直管区域内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享有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同等权限。 第六条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是一项告知性服务措施: (一)为企业提供是否符合国家及重庆市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说明,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投资主管部门用于指定领域的资金、资源,可择优对符合使用方向并在开工建设前办理了投资备案手续的项目予以支持; (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时,项目备案资料可作为证明该项目符合国家及重庆市产业政策、准入标准的依据。 对未办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机关不能保证项目单位能够享有上述权益。 第二章备案办理流程 第七条拟办理备案的企业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在作出投资决策后,根据项目备案权限,向相应的备案机关报送一式5份项目备案材料。项目备案材料包括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登记表(附件1)、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附件2),并附以下材料: (一)企业决定投资建设的有效文件(外商投资项目提供投资意向书);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实现便利、高效服务和有效管理,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企业在重庆市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包括企业使用自筹资金的项目,以及使用自筹资金并申请政府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等项目。 项目申请使用政府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的,应在履行核准或备案手续后,提出资金申请报告。 第三条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市、区县政府其他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按照本级政府规定职责分工,对项目履行相应管理职责。 第四条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管理或备案管理。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其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条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重庆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核准目录》中确定的具体项目范围和核准权限应当与国务院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称国家目录)一致;根据需要调整具体项目范围

和核准权限的,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由市政府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核准目录》中确定的具体项目核准机关应当符合国家目录规定;按照国家目录规定,具体项目核准机关授权为地方政府的,应当在《核准目录》中明确。 第六条对《核准目录》以外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除国务院另有规定或《核准目录》要求由市级及以上备案以外,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备案。 第七条本办法所指项目核准机关是指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重庆市行政区域内的核准机关包括市政府、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根据市政府授权,两江新区管委会对其管理范围内的核准项目享有市级核准权限。市政府已有规定明确项目核准权限的区域,按市政府已有规定执行。 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办理其权限内除工业及信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以外的其他项目核准,市经济信息委负责办理其权限内工业及信息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区县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是指区县发展改革委和经济信息委,其核准职能分工与市级职能分工相对应。 市政府授权两江新区管委会对其直管区域内项目进行核准,享有与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同等权限。 项目核准机关对项目进行的核准是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依据国务院和市政府有关规定,具有项目备案权限的行政机关统称项目备案机关。 第八条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当依法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重庆市基础与前沿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重庆市基础与前沿研究计划一般项目 申报书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Ο一三年元月制

填写说明 一、项目名称总字数限30字(含数字和字母)。 二、申报单位是重庆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为项目实施提供良好的科研条件和充足匹配经费的能力。 三、申报的科技项目应符合重庆市科委发布的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并在重庆市内实施。 四、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完成项目的能力。 五、项目申报书中未列但需说明的内容可加附页,相关技术文献、证明文件等材料应作为附件一同上报。 六、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在申报书上亲自签名;申报单位法人、申报单位需要在相应部分签章。 七、申报人需完成网上申报程序,用A4纸张在线双面打印带数字指纹编码的申报书(一份),与各类附件材料简装成册后,交由申报单位统一报送项目中心。 八、“考核指标”中“约束性指标”是指申报单位必须达成的考核指标,如无法达成,则考核不合格;“选择性指标”是指申报单位在满足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反映项目成效的其他指标。

九、申报书正文中涉及的研究内容及目标、考核指标等,将成为项目任务书的主要内容,请慎重填写。 十、如申报人所在单位是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则封面“申报单位”填写为“实验室(所在单位)”,例如,×××重庆市重点实验室(××大学)。 十一、所有申报材料恕不退还,请注意留底。一、基本信息表

注:此简表的选择项均为单选项。学科代码及名称是网络评审时系统自动匹配专家的依据,请按国家标准(在市科委网站上查询)填至三级学科。

个人收集整理仅供参考学习二、项目主要学术骨干 - 5 - / 13

重庆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重庆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和组织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两江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债务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本建设项目。 本款所称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资金和以财政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债务性资金。其中: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投资资金和其他专项建设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建设资金,政府依法举债取得的建设资金,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资金。 第三条两江新区各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管委会各部门以及政府出资组建的公司所实施的全区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于本办法。

国务院、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使用中央财政资金、市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原则; (二)科学民主决策原则; (三)集中财力、保证重点、量入为出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项目评审制、变更审查制、竣工验收制、决算审计制、项目稽察制、责任追究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第六条经济运行局负责组织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督促实施。财政、建设、审计、规划、国土、环保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项目审批 第七条经济运行局会同财政、规划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两江新区中长期规划、城乡总体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需要,在年初组织编制当年两江新区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未纳入年度投资计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 理建议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心得体会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心得体会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心得体会 作为新虫,发点体会,鼓鼓腰包,以后多多交流~这两个心得和经验都是根据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总结而得,之前也经历了多次失败的教训,一起和大家分享。我一共申请了3次,管理学部2处,今年成功获批,经费22万。一些体会和细节心得如下。 1.文笔精练有力。 个人认为这是非常重要的一条。简单地说,就是自已再看或者请他人评阅时,很难删除任何一句话甚至是一个字。需要带着强烈的自信心进行写作,逐字逐句地雕琢,尽可能用最朴实的文字描述自己的观点。 说到文笔的力量,这就要有多年的报告撰写功夫,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如第一部分-->第一段-->第一句就需要花费许多功夫思量。既要大气,也要切中研究重点。 2.研究重点明确。 这一条做得好,表明研究思路已清比较清楚了,让评委感觉申请基金是可行的。研究重点一般会在六个方面出现,一是研究意义的最后一段(一般是在提出意义之前的总结);二是在文献综述的最后一段(综述完文献后你要做什么,如何做);三是研究目标部分;四是研究内

容的第一段(一般是总结性陈述);五是拟解决关键问题部分;六是本项目的特色与创新之处部分。研究重点在上述六个部分出现的时候往往是相互补充、互为依托的。这六个部分内容的撰写需要从不同的角度来阐述标书的研究重点,在第一处,应该是用一二句话对本研究要做什么进行点评,关键在于提出想法。 3. 选题不是选领域和研究方向, 而是选择一个具体、明确的科学问题,这一点至关重要。相当多的申请书都是给出一个比较大的范围,没有聚焦到一个“到位”的点上。此外还需要考虑,提出的问题是一个真正的问题吗?其重要性如何?然后应该考虑以什么样的思路来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什么样的新视角来理解它,随后还要回答这样的思路或者理解是否对路。 4. 爱因斯坦曾经说过: 提出一个问题往往比解决一个问题更为重要......(《物理学的进化》,1938年)。这需要开阔的视野、独到的角度,之后才能有所发现和超越。问题锁定之后,需要的则是打开这个问题的钥匙。长时间的必然思考和灵机一动、计上心来的偶然所得,都可能帮助自己到达向往的彼岸。 5. 事实上,申请书设计的格式 (撰写提纲)就是提供了这样的形式,让申请者能够围绕自己提出的科学问题和新思路,给出清晰、明确、充分、有说服力的论证。科学问题和思路体现申请者的思维、想象力和洞察力,论证则体现申请者的逻辑推断、展开和分析能力。在申请书中,这些内容是通过立项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投资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科学、民主、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程序,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61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项目,是指高新区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高新区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基础性和公益性项目。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市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按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政府投资遵循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的原则。 第四条经济发展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编制和督促实施。建设管理局、财务局等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能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业主负责制”。项目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以下称项目单位)负责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负责。 第二章项目确定

第六条经济发展局会同财务局及相关部门根据高新区中长期规划、社会经济发展及招商引资需要按程序在年初编制和年中调整《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管委会审议通过后下达执行。高新区当年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从《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中产生,新增项目需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决定。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高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二)符合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 (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规定; (四)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三章项目审批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由项目单位根据《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提出立项申请。立项申请应当提供申请报告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立项申请送经济发展局提出审核意见,根据需要向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转报。 《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以外的项目,以及与《高新区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相比,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或总投资规模增加的项目,立项申请时需附管委会相关会议纪要。

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版)

XX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2019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根据《政府投资条例》、《XX市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XX市投资项目审批服务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政府投资,是指使用区本级政府预算安排的资金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等。 第三条政府投资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

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公共领域的项目,以非经营性项目为主。 第四条政府投资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支状况相适应,应加强对政府投资资金的预算约束。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 第六条政府投资资金按项目安排,以直接投资方式为主;对 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主要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也可以适当采 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七条政府投资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项目投资实行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的资金使用原则;项目建设 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代建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 理制、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等制度,确保投资效益和工程质量。 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职责分工: (一)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协调监督等工作。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全部391项重点项目清单

单位金额课题负责人编号 安徽大学200 计算电磁学高稳定度辛算法研究吴先良60931002/F010602 北京大学170 人类NADPH sensor蛋白HSCARG调控机制研究郑晓峰30930020/C0501 北京大学180 结构修饰的siRNA合成和RNA干扰技术在药物靶标寻找中的研究张礼和20932001/B020702 北京大学180 p53和PTEN之间的分子联系研究尹玉新30930021/C050103 北京大学120 行为金融前沿问题研究徐信忠70932002/G0206 北京大学230 涡扇发动机压缩系统不稳定流动的建模、预测和控制王勇60934001/F030118 北京大学210 孔隙介质的力学和输运性能研究王建祥10932001/A020304 北京大学185 integrin αvβ3 阳性肿瘤的分子显像与放射靶向治疗王凡30930030/C100703 北京大学180 磁重联驱动的太阳风起源模型涂传诒40931055/D041004 北京大学180 高温高密强相互作用物质性质的研究刘玉鑫10935001/A050306 北京大学200 发射线气体星云的深度分光观测和三维数值模拟研究及相关原子参数计算刘晓为10933001/A0303 北京大学190 高甘油三酯血症引起多器官功能改变的氧化应激损伤机理研究刘国庆30930037/C140201 北京大学150 海绵baculiferin型新生物碱探针对HIV-1 Vif和APOBEC3G的靶向调控及作用机理研究林文翰30930109/C180202 北京大学200 WEB搜索与挖掘的新理论与方法李晓明60933004/F0205 北京大学190 烟曲霉Hog1-MAPK信号途径介导应激反应的新机制及其在致病中的作用李若瑜30930006/C010703 北京大学200 基于介观光学金属-介质异质结构的高效有机光伏器件研究陈志坚10934001/A040407 北京大学210 激光加速获得准单能质子的理论和实验研究陈佳洱10935002/A05050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10 大规模光场数据分析与表示理论及其关键技术研究陈小武60933006/F020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170 磁层亚暴物理现象时序和因果关系研究曹晋滨40931054/D041003 北京化工大学200 生物基工程弹性体的设计、制备及应用基础研究张立群50933001/E0302 北京化工大学180 离子聚合新方法与新工艺吴一弦20934001/B040102 北京科技大学180 功能纳微米聚合物提高低渗透油藏采收率新技术的基础研究朱维耀50934003/E0403 北京科技大学220 金属钛电解提取理论研究朱鸿民50934001/E041203 北京科技大学200 多相多场条件下浸矿体系响应机制及其过程调控吴爱祥50934002/E0401 北京科技大学240 共轭体系配合物及其有序聚集体的设计与性能研究姜建壮20931001/B01 北京理工大学200 气溶胶表面动力学过程的原位谱学观测和理论化学计算模拟张韫宏20933001/B030105 北京理工大学200 微细切削刀具设计理论与微铣钻刀具制造技术基础王西彬50935001/E050901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重庆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申报书 (下载版仅用于预填报)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二Ο一九年一月制

填报说明 、项目定位。面上项目主要瞄准科技前沿,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前沿关键科学技术问题,支持科研人员开展原始创新和自由探索。面上项目中设置先锋科学基金项目(简称:先锋项目),先锋项目主要支持科研人员挑战传统科学范式,开展创新性强、风险性高、实现难度大,具有不确定性和颠覆性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技术的原创研究和探索研究。 、先锋项目填报要求。凡申报先锋项目,应在“基本信息”页“是否为先锋科学基金项目”勾选“是”,着重阐述项目特色与创新点,并按要求提供先锋科学基金项目推荐意见表。 、单位和个人信息注册。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备案,且达到社会信用等级和科研信用等级的相关要求。项目牵头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当事先在“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完成入库注册,且无严重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 、科研诚信承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牵头单位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合作协议。有合作单位的项目,必须签订“科研项目合作协议”,并签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提交确认。项目提交前请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单位务必检查确认,一旦提交至“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不予修改、退回。 、纸质申报书报送。项目提交审核后应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打印具有数字指纹的申报书,完善相关签字、签章,并按申报通知要求报送,才视为有效申报。

一、基本信息

二、研发团队 注:.项目负责人申报主持项目和在研主持项目总数不超过项,项目参与人参与申请和已参研项目总数不超过项。 .所有参与单位至少有一人作为研发团队成员。 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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