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票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投票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投票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8-12-20 15:13:30


在投票选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同志们: 
我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经过全镇上下的努力,提名推荐和协商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的工作已基本结束。根据已协商出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情况看,按照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代表的结构要求,方方面面的人选得到了较好的保证,对照代表的条件,候选人的素质也是比较理想的。这为我们下一步搞好投票选举工作,顺利地选好*&*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打下了较好的基础。选举阶段工作组织得如何,直接关系到整个区、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成功与否。所以,各选举单位一定要以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尊重民意,依法办事,确保区、镇人大代表投票选举圆满成功。下面我就做好投票选举阶段的工作提出几点要求: 
一、精细做好投票选举的准备工作 
1、确定选举投票日期,出好“选举公告”。规定的选举日为20日,各选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投票时间、地点和方法。 
2、布置好投票站和选举大会主会场。按照单位分布和选民居住状况,各选区应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村、社区、企业和市镇单位设立若干个投票站。为便于选民投票还可设若干只流动票箱。 
3、抽调和培训好选举工作人员。为保证投票选举的顺利进行,各选区选举工作小组的成员除要明确责任、分工包干外,事先还要抽调足够的工作人员到选区协助工作。要选配好各选区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主持人,并以选区为单位,认真做好监票人员和计票人员的酝酿推选工作。代表候选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主持本选区的投票选举,也不得担任监票和计票人员。投票选举前,要根据选举任务的要求,对选举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的对象主要是选区选举工作小组成员,选举大会或投票站的主持人,各选区的联络员、监计票人员、选民组组长和负责流动票箱的有关工作人员等。通过培训,使选举业务骨干自觉坚持依法办事,较好地掌握投票选举的法律程序和要求,并能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投票选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4、核实参选选民人数。在选举日前,要对选民榜进行核对复查,对在选民榜公布后迁入、迁出、死亡和漏登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应分别列入选民名单或除名,并于选举日前公布选民补正榜。要落实好外出人员委托投票工作,但每一选民依法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 
5、搞好投票选举前准备工作的检查。各选区要对选举前准备工

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解决所需物品和有关问题,并明确领取选票的时间、地点。 
二、切实做好投票选举的宣传教育和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工作 
1、关于宣传教育。在投票选举前,要以选民小组为单位开好选民会议, 组织选民学习代表法、选举法和选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讲清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本选区正式代表候选人数和应选人数、填票方法和注意事项。 
2、关于正式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公布后,要做好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介绍工作,认真落实省选举实施细则关于“每个选区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代表候选人与选民的见面会”的规定,适时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使选民对候选人做到知名、知人、知情,以便选民行使民主权利,投好庄严的一票。介绍代表候选人是一项法律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区镇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必须统一组织。应该注意的是对每个代表候选人的介绍要一视同仁,要按照正式公布的候选人名单顺序先后介绍;选举日当天必须停止对候选人的介绍。同时,要注意防止出现代表候选人单独开展自我宣传等活动,一旦出现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劝说和制止。 
三、精心组织好投票选举工作 
从11月20日(选举日)起的5天内要完成投票选举的任务。选民投票选举区、镇两级人大代表,是选民行使当家作主民主权利的具体体现,是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最关键的阶段,各选举单位务必集中全力把投票选举代表的工作搞好。 
1、努力提高参选率,确保选举一次有效。《选举法》规定,每个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各选举单位要通过深入宣传发动,尽可能动员选民亲自到会投票。工作人员在领发选票前,要认真清点选民人数,特别要注意委托投票的人数。此外,要指导选民正确填票,从而做到参选率高、直接投票率高、有效票率高,确保选举一次成功。 
2、严密组织好大会选举投票。各选举单位要对照省人大编发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规程》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投票选举工作,不要嫌麻烦、图省事,以免出现违反选举法的问题。为保证投票选举的顺利进行,要做好会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工作,以防发生影响投票选举的问题。 
3、细致组织好投票站和流动票箱投票。为方便选民投票,可视情况设立投票站和流动投票箱。投票站应由镇选举委员会派人或委托选区选举工作小组负责人主持;流动票箱应当设二名以上选举工作人员,并另设一名监票人员,且事先应由选区工作小组提名并征得选民同意。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投票时间可根

据实际情况略为提前,但必须在监票人的监护下将选票送到选举大会会场集中统一计票。 
4、依法确定当选代表。各选区在计票全部结束后,要按照省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在当天或第二天向选区选民宣布选举结果。计票结果宣布以后,各选区要将代表得票情况和选举情况报选举委员会。区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由各镇选举委员会报区选举办公室,由区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镇人大代表选举结果由镇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经审核确认选举有效后,按区镇选举委员会批复填写当选代表名单公布榜,在所属选区张贴公布。 
四、重视投票阶段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选举会场的布置要庄严,横幅标语的张贴要端正,要造成浓厚的民主氛围。 
2、选举日(11月20日开始)应停止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 
3、选票上区代表候选人必须按姓名笔划为序排列,代表候选人必须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 
4、委托投票必须凭委托书,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每个选民在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5、选民代为投票时不得违背委托人的意愿。 
6、选区的票箱要指定专人保管,不得中途转手给别人代为保管。票箱的保管,一般由监票、计票员负责。 
7、投票站和流动票箱的投票活动结束后,开箱时要检查票箱封条,计票时不允许任何弄虚作假。计票结束,要当场填好选举结果报告表,并封好选票送镇选举委员会统一保管,以便考查。选举结束后,镇选举委员会将选举结果(当选代表名单)于11月26日前上报区选举委员会,不得拖延。11月26日区选举委员会将召开第四次会议,以确认这次选举是否有效。 
召开选举大会的,选票在会上由选民领取,设投票站或流动票箱投票的,一般由选民在投票站或流动票箱前领取,不得提前分发。参加过选举的选民要在其选民证上、选民登记册上做上已参加投票的标记。 
五、认真做好选举结束后的工作 
镇选举工作机构,在选举工作结束后,还必须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对选举工作要进行一次认真检查,方法上可以分条线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了解干部、群众对这次选举工作有何反映,查一查这次选举的每一个阶段有没有违法现象,了解一下选民对当选代表的反映,了解落选人的思想动态等。 
2、认真做好各种选举材料的汇总、报表填写、上报和文书归档工作,要收好归全选民的底册,建立好选民资格长期有效档案。 
3、认真做好选举工作总结。在这次选举工作中,对每一个阶段的工作有哪些收获体会、好的做法、成功的经验认真地进行回顾总结,对存在的问题也要进行

分析研究。 
同志们,投票阶段工作即将开始了。我们要继续发扬前几个阶段的工作精神,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谨细致,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办事,确保选举代表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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