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论述题
知识产权法简答题 论述题

三、简答题

1.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客体和对象不同。“无形”是知识产权的首要特征。虽然作为抽象的概念,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作为知识产权首要特征的“无形”明显不同于物权的“无形”,知识产权的“无形”不仅指权利本身,而且也指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财产。并且即使从权利自身的角度看,两者也是有区别的。

首先,从权利转让的角度看,除以占有改定的方式转让“物”的所有权等少数情况外,转让物权,必须转移作为物权客体的“物”,而转让知识产权,则一般不涉及“物”的转移。因此,尽管物权也是“无形”的,但物权的转让,最终要体现在“物”之上而不仅仅是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知识产权的转让则必须体现在抽象的权利之上而不是体现在“物”之上。

其次,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无形的精神产品,而不是“物”。当然,对“无形”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亦即不能把“无形”理解为“没有一定的形状”。强调“无形”,实质上是要把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客体的载体区分开来。以美术作品为例,美术作品固然要表现为一定的“形”或“体”,但必须把作为版权客体的美术作品与作为物权客体的美术作品载体——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区分开来。根据着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原件及其复制件享有所有权不等于对作品享有版权。其实,作为物权客体的“物”也不一定有确定的“形”或“体”,例如,电力就没有确定的“形”或“体”,但是电力可以用一定的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可以由权利人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而知识产权客体则不可以用物理手段去度量,并且一经公开,权利人就不可能以事实行为予以控制。因此,对物权客体之“有形”或“有体”也不能简单地从字面上理解。所谓“有形”或“有体”,无非是指“物”一般具有直观性——即使没有直观性也能以自然力支配。由于客体的不同,导致了知识产权与物权的不同,因此,尽管任何权利都是“无形”的,但是将“无形”这一知识产权客体的特征视为知识产权本身的特征亦未尝不可。

2.知识产权独占性、专有性、排他性弱于物权。所有权是一种全面的物权,它的四项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中的后三项虽然为知识产权所具备,但知识产权人却不能对知识产品实施占有,因此知识产权不能与所有权相等同。其二,除某些他物权——如担保物权——因具有物上代位性,担保物的灭失并不必然导致权利丧失外,物权的专有会随着作为物权客体的“物”的灭失而丧失。而一般说来,除非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其载体之间只存在惟一的对应关系,例如某作家创作的小说只有一部手稿,并且未以任何方式复制,也不能凭记忆再现该小说的内容及其表达,那么知识产权不会因“物”的灭失而在事实上丧失。

3.知识产权的实现需要以法律的保障,物权划分则可以通过事实的占有而实现。

4.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需要让位于物权。例如,当知识产权和物权不在同一个人手中时,美术作品必须取得所有权人的同意才能被展出。

5.期限不同。所有权的存在不受时间限制,是一种无期物权。而知识产权不论是何种类型,法律对它们的保护都是有期限的。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的专有是与法定时间性相联系的专有,而物权的专有一般不受法定的时间限制——自物权和大多数他物权没有法定的期限,只有少数他物权,如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有法定的期限。但期限性并非适用于所有的知识产权种类,技术秘密便不具时间性,只要权利人能保守住秘密,这项技术甚至可以世代相传。

6.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所有权的保护具有普遍性,不受地域限制,而知识产权不论为何种类,都是依照各国本国法进行保护的,在一国取得的知识产权,一般不会在另一国得到承认,除非依照当地法律另行申请。

7“.知识产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具有人身性。这一点物权没有。

8价值的体现不同。知识产权的目的是保护知识创造者的知识成果和保障知识产品的传播和利用,保障知识和信息的扩散,从而促进经济发展和科学文化繁荣。而物权的价值在于保护物的所有权,保障交易安全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或者说,指自然人、法人直接支配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不动产指土地以及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知识产权: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着作权)两部分。

如果说简单一点,就是知识产权是以“智慧”为基础产生的,而物权却不一定

2.商标与商品装潢的区别是什么

1)使用的目的不同

装潢的使用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商品、美化商品和宣传商品,引起人们对商品的美感和需求欲望;使用商标是为了区分商品,即把不同企业的同一种或类似商品区别开来;商标是表明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销售商品的标记。以示同一种商品或近似商品的不同生产者和销售者。

2)专用性不同

商品装横是非专用的,亦无须注册,任何人都可根据市场和顾客的需要,随时加以变动或改进使。但有时商品装横的包装图案作为其商标依法注册,则该商品装潢又有商标性质、具有商标专用性,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是专用来区别生产者或经营者及其商品的。商标一旦依法注册,商标所有者便取得商标专用权,其他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在同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或近类的商标,否则即为侵权。

(3)表达的内容不同

装潢的立意在于介绍、渲染和美化商品内容,装潢的内容必须与商品的内容相一致;商标表示的形式为文字、图形、记号或其组合,并且须有显着特征便于识别,商标必须使用在商品、或商品的包装、容器上,并行销于市场,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所注册的商标一致,不得更改。

3.我国《着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形有哪些

答: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率先声明不许使用外,可以不经着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

2、作品被报社、期刊、社刊刊登后,除着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着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着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可以转载摘编。

4、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们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着作权人声明不得使用的除外。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们已经发表的作品。

6、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四、论述题

案例分析

北京某高科技公司完成了一项“一种滑动轴承的制造方法”的发明创造。这种方法的使用不仅可以提高轴承的质量,而且还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产量。

北京某电镀厂完成了一项“微裂纹电镀方法”的发明创造,使用这种方法可以降低成本,减少污染.增强产品性能。

北京某科学研究所发明了一种“健脑抗衰老饮料”。这种饮料是由多种营养成分组成,经提取、净化、过滤、灭菌而制成。它能明显改善老年人的一些衰老指标,显示出良好的生理活性。

【问题】:

(1)以上三项研究成果是否可以向专利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2)实用新型有哪些特征

(1)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以上3种研究成果均需通过发明专利进行申请。

(2)实用新型专利是形状和构造上的技术方案,必须满足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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