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安全资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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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杜绝责任事故,保护劳动者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湖南省电力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违章是事故之源,是伤亡之源,反违章是对职工最好的爱护和最大的关心,不反违章就是见死不救。公司所有员工都有权制止和纠正违章行为,并将违章情况报告给上级部门。

第三条违章实行“连带处罚”,即除按规定对违章者实行处罚外,还将视违章情节和严重程度对违章者的直接上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单位领导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公司系统所有员工。

第二章违章界定

第五条凡违反以下规章制度规定都属于违章:

1.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违反华中电网公司和省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

3.违反本单位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行为性违章

1.不按规定使用操作票进行倒闸操作;

2.不按规定使用工作票进行工作;

3.不按规定使用标准化作业卡;

4.无人监护进行倒闸操作;

5.擅自解锁进行倒闸操作;

6.未经“三核对”或未经唱票、复诵就盲目操作;

7.不按规定使用“双人双机”进行遥控操作;

8.违反调度纪律或值班纪律;

9.约时停、送电;

10.非工作负责人代办工作票开工或终结手续;

11.作业人员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12.作业前没有站队“三交”;

13.无人监护在运用中的高压电气设备上工作;

14.工作票、操作票、作业卡漏签名或代签名;

15.送、配电线路停电作业不使用《停电区域图》;

16.对作业现场存在的高低压共杆、临近或交叉跨越带电设备、双电源供电情况等,计划性工作不到现场勘察;

17.不按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流程进行作业;

18.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未按要求进行审批;

19.标准化作业卡(指导书)内容与实际工作内容不符;

20.高空作业不系好安全带或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不戴好安全帽;

21.不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作业(操作);

22.不按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在设备上工作;

23.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着装;

24.监护人未穿“红马甲”或监护人未认真履行监护职责,从事与监护无关的工作;

25.检修、更新、改造的设备投运前,作业负责人没有向运行人员书面交设备变动情况;

26.组立杆塔、撤杆、撤线或紧线前没有按规定采取防倒杆塔措施或采取突然剪断导线、地线、拉线等方法撤杆撤线;

27.在交通要道施工没有设置双向警示标志和隔离装置,没有采取防止挂线的措施;

28.起重设备超载起吊;

29.在调度室、控制室、仓库、危险品贮存地等场所使用明火、电炉或不按照规定动火作业;

30.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超速行驶、将车交无证人驾驶、驾驶员私自出车、行车中拔打或接听手机;

31.不按要求开展作业前培训工作;

32.不按要求开展现场安全风险辨识工作;

第七条管理性违章

1.没有按上级规定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

2.没有履行岗位安全职责;

3.没有按“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障碍、严重违章进行分析处理;

4.没有按规定对重大缺陷或隐患进行整改;

5.没有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例行工作或记录做假;

6.没有对上级检查、监督提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实施;

7.没有定期公布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名单;

8.没有现场运行规程的新设备投入运行;

9.没有按规定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含电子版);

10.没有按规定派人到作业现场把关或现场把关人没有履行职责;

11.没有按规定上报安全生产信息或发布生产作业信息;

12.一人同时担任多个项目的执行经理(项目副经理);

13.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作业指挥者没有履行指挥职责;

14.将资质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引进系统;

15.发包方未按省公司规定对外委项目实行安全管理与监督;

16.没有授权项目部对施工队行使奖惩考核职权;

17.新建、改扩建工程没有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省公司有关反事故技术措施; 18.安排不符合要求的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操作);

19.将伪劣产品引入系统;

20.对新设备或检修后的电气设备、转动机械、压力容器,未经验收合格即投运;

第八条装置性违章

1.电气设备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程要求;

2.变电站电气设备没有防误闭锁装置;

3.35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电线路“三牌”不全、10千伏配电线路无杆号牌或字迹不清晰;

4.没有按规定在绝缘配电线路上设置验电接地环,导致不能做安全措施;

5.跨越1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力线路、铁路、通航河流、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时,导地线绝缘子串未采用双联串;

6.线路接地电阻不合格或架空地线没有对地导通;

7.主变压器10千伏侧母排(含套管连接部位)没有进行热塑绝缘;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有关规定、规范标准,结合《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各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第四条按照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局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制度》中检查项目检查评分的顺序,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共分为以下十九项内容以及相应配合表式。 1.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办法、制度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3.安全目标管理、安全计划、总结、考核。

4.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纪要。 5.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6.安全技术交底。 7.危险因素、危险点、危险部位、危险源辩识与控制。8.安全投入。 9.安全检查。 10.安全教育。 11.班前安全活动。 12.特种作业管理。 13.事故管理。 14.安全标志。 15.验收、检测。 16.救援预案。 17.外协队伍(分包队伍、外雇、临时佣工)的管理。

18.向外或外来安全文件或通知要求。 19.专项安全管理(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设备安全、防汛安全、用电安全、职业病防治、民用爆破、环境保护、社保、冬雨季施工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应分别按上述十九项内容分类建档。 第二章安全管理基本情况 第五条安全管理基本情况应基本反应本单位项目的概况(包括建设单位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第一类资料应包括(原件或复印件): 1.工程基本情况; 2.规划许可证;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合同(明确与建设单位各自的安全义务和责任); 5.施工许可证; 6.有关开工手续;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13-72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基本规定 第一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帽。有下列违规行为的,罚款50元/人.次。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系下颌带(或下颌带过松)的; 2、坐在安全帽上休息,或将安全帽提在手中、放在一边的; 3、不按规定颜色佩戴安全帽,或用油漆涂刷安全帽的; 4、戴有缺陷或不合格安全帽的。 第二条上班时间必须穿工作服,佩带胸卡,严禁穿短裤、裙子、凉鞋、拖鞋及高跟鞋或赤膊、赤脚,违者,将责令立即离开施工现场,并视情节罚款100元/人.次。

第三条严禁在施工现场睡觉,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第四条各岗位(含设备操作司机)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凡有串岗、溜岗、脱岗及违反规程者,罚款50元/人.次,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另行处理。 第五条严禁酒后上班和上班时间内喝酒(含啤酒)。违者罚款300元/人.次。 第六条禁止到池塘、河流、航道中游泳、洗澡,违者,给予罚款200元/人.次,并作退场违纪处理。 第七条禁止从设有禁行标志的便道、边坡、管道等危险处通行,违者罚款200元/人.次。 第八条任何人员都必须服从现场管理,禁止强行进入禁止施工控制区。违者,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第九条禁止将自己的工作交给别人或操作别人的机械设备,违者,将视情节给予罚款100~200元/人.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正本)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年修正本) (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根据2013年5月31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2013年7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7月9日国务院第54次常务会议通过2014年7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3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最新版) 为加强集团公司安全档案资料的统一归口管理,使各项目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安全管理资料完整保存,为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监督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验及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改进、更新、查阅、事故调查处理等诸多问题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安全档案资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 第一条积极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技术规范,熟悉安全资料管理业务,了解集团公司、单位安全生产业务范围。 第二条用科学的方法管理安全资料,熟悉各项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具体监督和指导项目做好安全资料的整理、接收、归档工作,检查资料是否齐全,各种报表是否符合要求,不同项目分别

保管,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四条做好各种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利用等工作,熟悉资料保管情况。采用适用的查阅方法,迅速准确的查调资,做到积极、主动、为生产一线服务。 第五条保护安全资料的完整齐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销毁。 第六条对一些有利用价值的安全资料,不得擅自处理。 第七条创造条件,做好安全资料的编制研究工作。 第二章安全档案资料的接收 第八条安全资料实行统一管理,服务于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凡属集团公司内的一切安全资料均由归口部门统一监管、审核,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进行移交。 第十条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按已完工程汇总整理后报公司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审核合格后交公司资料室管理人员分类存档。 第十一条各单位完工项目的安全资料必须由该项目安全处负责人整理,并在一个月内交单位安全保卫科审核移交资料室。 第十二条安全资料交接必须建立清单,材料齐全,由交接双方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制度

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和上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履行,建立良好的约束机制,创建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作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本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制度。 本处罚制度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带有执法和守法的性质,是非常严肃的法制行为.处罚不是管理目的,只是一种必要的管理手段,而且是建立良好约束机制的必要手段。请项目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本制度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消除各种违章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氛围,确保本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得以实施。具体规定如下: 一、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 1、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因管理不善,受到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5000~20000元以上的罚款; 2、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对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所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到位,给予责任班组、分包单位1000~10000元罚款,并停止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及验收; 3、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公司、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及项目部等人员到现场检查,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不配合的每次处罚500~1000元,情况恶劣的给予1000元以上处罚; 4、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安徽四建控股集团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开会、检查等活动,不请假无故缺席的每次罚款500元(累计三次以上加倍处罚); 5、专业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资料未按照要求和规定时间上报,给予200元的罚款,多次催要仍未上报的(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其中安全教育、安全交底、设备资料等应由本人签字,代签的每人次罚款100

41号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1号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1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0号)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企业涉及使用有毒物品的,除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当依法取得职业卫生安全许

可证。 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并负责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施许可,但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称实施机关。 第七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委托事项予以公告。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监督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对其法律后果负责。 第二章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第八条企业选址布局、规划设计以及与重要场所、设施、区域的距离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为规范施工现场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方便上级部门检查调阅和完善项目部、分公司安全管理内业标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内业标准》规定,制定本制度。 2.项目部、分公司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基础资料的编制、收集和管理,并报送公司备查。 3.对各种基础资料要素应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4.基础资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字迹清晰,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计算机形成的安全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需要书写的,用碳素笔或钢笔填写,涉及其它相关资料和证件可复印归档,注明原件存放处,并有时间和经办人签字。 5.上级部门或领导检查工作,应积极予以配合审阅,无关人员调阅一律拒绝。 6.基础资料必须及时收集,涉及其他部门,通知相关人员配合完善,未予落实的需报主管领导予以责令落实。 7工程项目结束后,档案资料交公司主管部门归档,不得擅自处理。 吉林森工集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第一号档案盒施工现场安全资料 第一卷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缴纳凭证; 3.上级、公司文件和规章制度登记传阅; 4.上级、公司领导讲话和检查记录。 第二卷 1.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备案登记表(表A01) 2.地上、地下管线和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02) 3.管理人员名册(表C02) 4.专兼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和相关证件(表C03) 5.夜间施工审批手续。 第二号档案盒安全管理资料 第一卷 1.工程概况(表B01)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施工现场布置总平面图和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 第二卷 1.安全目标管理(表C01)(安全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项目部安全责任目标分解表、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表); 2.项目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3.项目部工会组织机构。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88047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 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项目办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组、监理、施工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一、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施工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在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安全指标

【最新】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四年一月十三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中的“民用爆破器材”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 第五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将《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三款、第四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三条、第五十四条中的“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修改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 第十二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并在办理工商登记后3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十三条修改为:“取得《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在基本建设完成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对其进行查验,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取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民用爆炸物品。” 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四条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15号令《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15号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已经2007年11月9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3年5月19日公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1年4月27日公布的《煤矿安全监察程序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局长李毅中 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依照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以下统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照本办法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对煤矿、煤矿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等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或者决定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统称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行政处罚应当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对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和听证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四)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采掘设备;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 (六)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暂停或者撤销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 (七)关闭; (八)拘留;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将前款的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规定为现场处理措施的除外。 第六条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行使管辖权。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中央企业及其所属企业、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管辖。

(整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Regulation on Work Safety Licens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 Decree of the State Council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No.397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已经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The Regulation on Work Safety Licenses, which has been adopted at the 34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State Council on January 7th 2004, is hereby promulgated and shall come into force as of the day of promulgation. 总理温家宝 Wen Jiabao, Premier 二00四年一月十三日 January 13th, 2004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Regulation on Work Safety Licenses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Article 1 With a view to strictly regulating work safety conditions, further enhancing work safety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thus preventing and reducing work accidents,

水利水电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水利水电安全资料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水利水电安全资料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公司各单位、项目安全生产资料 规范化管理,适应公司“四合一”管理体系的需要,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项目应配备专人整理和保管安全管理 资料。 第三条各单位、项目应建立安全管理台账,需归档保 存的部分,按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安全管理资料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建立电子文 档。 第五条各单位、项目应参照本制度建立资料管理台 账。

第二章安全管理资料的主要内容 第六条安全管理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基本资料、工作依据、目标与考核、会议管理、技术措施、危险源监管及安全评价、安全投入、检查整改、培训与证书、安全活动、特种作业管理、事故管理、检测验收、应急管理、隐患治理、分包管理、安全文件、专项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宣传、其他。 第七条基本资料 (一)单位、项目基本情况; (二)与业主、分包单位及其它相关方的安全义务和责任的合同条文复印件; (三)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的复印件; (四)单位、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任命文件和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复印件; (五)办公区、生活区及作业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编制: 审核: 审批: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从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农民集中安置区滨西绿洲三期新居工程7#、8#、9#楼项目经理部针对本工程的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希望各分包施工单位、各参施单位认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学习本规定,在施工中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杜绝违章作业,确保本工程安全顺利的完成。 附:项目经理部下发《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规定》 1 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工人在施工过程 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违章处罚管理规定如下: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上岗证者不得入内。 2、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者罚款50元,两米以上(含两米)的高处作业,不系安 全带者罚款50元。穿拖鞋、高跟鞋、赤脚、赤背、穿短裤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20元。 3、禁止带领闲散人员、特别是带领小孩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罚款50元。 4、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罚款100元,特种作业非特殊工种操作者罚款200元。 5、随意损坏、挪动、拆除现场各种防护设施、消防设施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 刑事责任。 6、上下基坑、边坡不走马道者罚款50 —100元,乱从架子爬上爬下者罚款50 —100元。 7、随便进入危险隔离区(搭设、拆除、吊装等区域),禁止在起重臂下站人、行走,违者罚款100 元。 8、从高处乱扔物料、工具者罚款100 —500元,造成事故者追究其刑事责任。 9、电工作业不穿戴绝缘保护用品者罚款100 —200元。 10、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不按期整改,每条罚款200元,全部没有整改罚款1000元。 在危险地带、黑暗处、机械或汽车下休息、睡觉者罚款、50 —100元。11垂直运输吊运物资等 不按规定程序进行,罚款指挥者12、50 —5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每人罚款13、50元,不参加周一安全例 会的每人罚款20元。 14、现场严禁大小便、倒垃圾,违者罚款20 —50元,现场乱写乱画者罚款20 —50元。 禁止损坏各种安全、质量宣传标语、标志、板报等,违者罚款50 —10015、元,并按原价赔偿 损失。 施工队私招不明身份的人员在工程施工,一经发现罚款施工队500元,并立即清退。、16 结伙打架者,无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 罚17款1000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18、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首先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罚款1000 元,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自行承担。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目录 一、总则 (2)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 三、内业资料管理原则 (4) 四、内业资料的主要内容 (4) 五、各部门内业资料管理 (5) 六、内业资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2) 七、检查考评 (14)

一、总则 1、内业资料是真实记述和反映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等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在过程管理和控制活动中所形成的有组织的文件和资料,是质量信誉评价、竣工交付、施工索赔和结算等工作的基础,内业资料质量的好坏将对项目施工全过程控制起到关键性的作用,并为加快发展现代科学技术以及更好地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必要条件和科学依据。 2、内业资料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为全面推动和加强内业资料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内业资料管理水平和质量,确保内业资料真实完整和规范,满足本项目质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的需要,达到精细化管理,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工程质量信誉评价的需要,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1、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工对内业资料管理具体负责,其他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作业层分别按照各自分工负责各分管范围内内业资料管理工作。 2、为加强对内业资料管理,成立内业资料管理领导小组. 3、管理职责; (1)管理小组职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内业资料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各项具体工作,定期组织内业资料检查考评,及时处理解决内业资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工程部是整理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标准

规范、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和施组、工艺等各种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工作。 (3)质量管理部是整理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进行质量管理、检验、监督检查等质量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所有技术、质量资料的归档工作,并负责与监理、业主和质检站相关质量方面的往来文件。 (4)安全环保部是整理安全、环保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安全、环保相关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5)试验室是整理工程原材料和过程检验、试验资料等质量保证资料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各种质保资料和试验管理台帐、各种检验、试验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6)测量组是本工程项目施工测量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测量管理台帐、交接桩记录、复测资料和各种过程测量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7)其他业务部门按照业务分工分别负责施工设备、施工用电、工程物资、工程合同、工程计划、工程计价、人力资源、职工培训、办公用品等相关内业资料的产生、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 (8)生产分部职责:负责施工现场工程日志和其他原始记录等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等工作。 三、内业资料管理原则 内业资料整理遵循“及时、准确、真实、规范、完整”的原则,即: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办法【2017年修订】 备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79号令进行修订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总局第89号令进行修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1号 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16年7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xx年5月17日公布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 二○一一年八月五日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且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工商核准文件从事生产最终产品或者中间产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实行企业申请、两级发证、属地监管的原则。 第五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第六条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将其负责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委托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涉及剧毒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涉及危险化工工艺和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工作,不得委托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 受委托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受委托的范围内,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实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编号:SM-ZD-13472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违规违章行为处罚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落实,所有干部职工必须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认识和重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宗旨方针,杜绝事故,防患于未然,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目标管理: 1、公司主要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的组织领导责任,并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规定,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的落实,监督指导各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和责任落实。 2、公司定期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劳动条件,完善防火、防爆设施设备,制定科学的安全技术和各工序的安全操作规程,发生事故时采取果断措施,防治事故,减少损失,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处理。 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将制度

2021年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安全资料管理制度

2021年安全资料管理制度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 (一)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是指项目部按规定要求,在施工管理过程中所建立与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资料。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安全标志,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各类设备、设施验收、监测记录,文明施工”等十三项内容。 (二)项目部要设安全资料员,专门负责安全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安全资料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颁发的岗位证书上岗。 (三)安全资料员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安全技术资料。资料填写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准确真实,字迹工整,手续完备,各种资料要经现场安全资料员审查合格后盖章归档,安全资料员要对资料的真实性实行监督。施工现场要专设资料柜,集中存放。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修改后)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行为,根据本项目情况实际制定本奖惩细则,规定如下: 奖励 1、凡经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部给予表现优异的部门、施工队1000-5000元奖励。 2、项目部结合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评价及月度表现,项目部管理人员能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评为当月先进个人,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 3、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人员,给予个人奖励200-1000元。 3.1、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表现优异的,在各类安全劳动竞赛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3.2、及时发现并上报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或对施工现场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措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3.3、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处罚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未系帽带者罚30元/人/次。若发现3人以上未戴安全帽,罚部门或施工班组200元/次。 2、严禁穿拖鞋、着装不整、赤膊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500元/人/次,情节恶劣者移送公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我国制定。下文是,欢迎阅读!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建筑业施工企业进行生产、施工等必备的一个 证件,它和企业资质联系在一块,取得建筑施工资质证书的企业,必须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方可进行招投工作来接相应工程。它们是有机整体。 第一步 向当地安检站申报。需申报资料有安全三类人员和十三项。人员是需经过当地建筑安 全部门培训过的考核通过的人员,由建设厅统一发证。十三项是提供企业基础资料的册子 安全三类人是企业负责人A证,企业项目负责人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三类 人员三年延期一次,延期之前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合格后会发继续教育证第二步 考核通过后,上报各地市安检站,通过审查的会上报建设厅。当地建设厅会组织专家 继续审查,通过的可以打证,没有通过的需要尽快整改继续上报。 第三步 安全许可证每三年要进行延期。不延期的作废。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 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 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 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 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 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14修订) 【法规类别】产品质量监督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4.07.29 【实施日期】2014.07.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2004年1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7号公布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第三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中央管理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并接受国务院民用爆炸物品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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