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门诊随访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随访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随访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随访工作制度

一、随访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患者满意、职责到位的原则。

二、随访对象

节育器放置取出术后妇女、流产术后妇女

三、随访内容

1、放置宫内节育器随访

随访时间手术当年术后第1个月、3个月、6个月、12个月各一次以后每年2次。

随访内容通过询问主要了解有无出血过多、经期延长、盆腔感染、节育器脱落或带器妊娠等情况。宣传术后注意事项及时帮助处理解决出现的问题。

⑴问月经是否正常,月经周期与月经量有无变化,有无点滴出血

出血持续时间及次数。

⑵询问有无腰痛与腹痛与月经周期有无关系。

⑷问白带有无变化包括白带的量、色、性状及气味有无异常。

⑷告知事项及时查环查孕,注意发现节育环是否脱落或带器妊娠。

2、输卵管结扎术随访

随访时间出院后的3-7天及术后3个月、6个月各1次。

随访内容第一次随访内容⑴有无发热⑵切口有无红肿、疼痛、渗血或流脓、包块⑶有无阴道不规则出血⑷有无消化道症状如腹胀、恶心、呕吐等⑸腹部有无隆起或触及包块下腹部有无疼痛、

压痛或反跳痛⑹大小便有无异常如尿急、尿频、尿痛。如出现以上任何一项阳性症状,帮助到手术单位联系处理。

第二次随访内容⑴一般情况如体温、脉搏、血压、肤色、精神状态等⑵月经情况与手术前比较⑶手术切口有无包块,有无组织增生⑷有无下腹部隐痛,有无白带增多或异常⑸有无闭经及类早孕反应。如出现以上任何一项阳性体症建议和帮助到医院或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就诊。

3、使用避孕药具随访

随访时间每个月1次

随访内容⑴及时发放,指导正确使用⑵使用避孕套的,了解有无对橡胶制品过敏、有对乳胶过敏者不宜使用⑶使用避孕药的,了解有无恶心呕吐,注意月经周期与经量,有无点滴出血,有无乳房胀痛。若有异常及时处理⑷提供一定数量的避孕套,作为服药者严重恶心、腹泻需暂停用药时作为备用。⑸连续服药多年的对象,除常规咨询外还特别需要注意其体重和血压。如体重、血压超出正常范围,应停药

4、人工流产、中期引产、取环术后随访

随访时间术后1周以内、术后1个月各1次。以后则根据对象不同情况进行随访。

随访内容一般状况、月经情况。注意有无残留及其他并发症,指导其选择避孕方法及时落实可靠的避孕措施,防止再次意外妊娠。对取环后安排生育的对象,要宣传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知识。怀孕后则

按孕期随访要求进行随访。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 为抓好学校计划生育工作,依据各级法规制度,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计划生育一检三查管理 1、凡年龄在45周以下的一孩妇女(含挂靠户人员和流动人口)以及一孩妇女不宜结扎的,每年必须参加春秋两季一检三查。抱养一孩者或结扎除外。 2、所有参检者必须持规定的妇检证,按时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参检。查出无环的必须及时补环,计划外怀孕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妇检由他人代替,每查出一例,罚款300元并补检,不按时参检者给予必要经济处罚,乃至停止工作。 4、一检三查参检率必须达到100%,外出打工人员,可上交一次规定的外地证明,另要回家参检工作。 5、男教职工每年春秋两季需上交配偶方妇检证明,否则视同主管处理。 6、本校教职工本人的妇检费则学校承担,其它情况一律由自己出资。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1、依据省、县政策,流动人口实行属地管理。 2、流入人口实行“五个一”管理:(1)凡流入本地的育龄人口必须持户籍所在地的县计生委签发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才能

在本校暂住、租店、做零工。(2)学校每半年对流入人口进行一次查证、验证。(3)对于流入人口中未实行绝育手术的已婚育龄人员,每年收一次计划生育管理费,每人每月5元。(4)对每个流入人口要落实一个责任单位和担保人。 3、流出人口实行“五全一”管理:(1)外出30天以上的育龄人口,必须如实办一《湖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2)外出前与学校签订一份计划生育守约合同书;(3)外出前做一次妇检或落实一个相应有效节育措施;4)已婚育龄人员要找一个可信的计划生育担保人;(5)已婚育龄人员要各学校交纳一定(数额的计划生育担保金。 三、挂靠户计划生育管理 1、学校原则上不接收新的户口挂靠。 2、挂靠户口的计划生育管理视同学校正式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但经费自负) 3、挂靠人在办理结婚证、准生证时应首先将户口迁出,否则必须做到:(1)签交纳一份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2)找一个担保人必须是本校教职工;(3)交纳一份保证金,至少3000元;(4)生育后按政策规定及时上环,落实四术,每年春秋两季按时参加妇检。有单位的一律要将户口迁出,否则交保证金。 四、计划生育措施管理 1、计划生育应采取避孕为主的节育措施。 2、已生育一个孩子的育龄妇女无禁忌症的,产后或引产后42天

门诊妇科工作制度

门诊妇科工作制度 篇一:妇科门诊工作制度 妇科门诊工作制度 1、在分管院长的领导下,科室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对全科工作实行统一管理。 2、热情接待患者,耐心解答问题,详细询问病史,认真仔细检查,合理应用辅助检查,力求正确诊断,科学合理治疗。 3、科主任除检查指导工作外,重点检查疑难患者的诊断、治疗工作,并组织全科医生对疑难病例进行讨论。特别是重危病例,科主任随时组织抢救,必要时向医务科汇报,组织全院性会议或抢救。 4、坚持医疗原则,做到因病施治,合理、安全、科学地用药,规范书写病历、处方,各项记录完整,注意向患者交代病情和有关事项。 5、建立健全各种登记,资料妥善保存,认真填写卡片,字迹清楚,内容完整,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6、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细致,严谨,精心施行各项手术,保证手术质量,讲究实效,防治差错,杜绝 1 事故,减少术后并发症。 7、宣传妇幼卫生知识,开展咨询服务,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妇女五期(经、孕、产、哺、更年期)劳动保护工作,有计划地查治妇女病,开展妇女保健和围产期保健。 8、实行手诊负责制,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随时观察患者,认真查诊,及时治疗。

9、妥善保管各种器械药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补充和更换,防止缺少和损坏,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10、做好科内空气、物体表面、地面及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及处理工作,防止和控制医院内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立即采取隔离等相关措施。 篇二:妇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妇产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应指派一至二名有实践经验的医师、护士担任门诊医务。应保证诊疗质量和诊疗时间。 二、科室派往门诊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定期进行人员调换,科室应与医务科共同商量。 三、对疑难重症病人二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科主任、主任医师定期出诊时,应解决疑难病例。 2 四、门诊工作人员要有高度责任感和同情心,关心体贴病人,热情接待,太度和蔼,耐心解答问题。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对高烧及重症病人、老弱残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做好门诊分诊、导诊、咨询服务和候诊宣传管理工作。 五、对病人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科主任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科学用药,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的负担。 六、妇科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范围,必须有本院能胜任的医师参加。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 七、加强检诊,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肿瘤登记工作计划

肿瘤登记工作计划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卫生院2015年 恶性肿瘤登记工作计划 肿瘤发病和死亡登记是慢性病监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制定肿瘤防治策略规划,开展癌症防治工作的基础依据。 为适应恶性肿瘤防治工作的需要,根据卫生部《中国癌症预防与控制规划纲要(2004-2010)》和《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2009)》的总体要求,按照市疾控中心和市卫生局的要求以及沙坡头区各村卫生所肿瘤登记工作的现状,特制定我我乡2014年恶性肿瘤登记项目工作计划。 一、肿瘤登记工作管理 根据《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2009)》,开展永康镇各村卫生所恶性肿瘤新病例登记报告工作,不断提高肿瘤登记报告数据质量。各村按时填报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和恶性肿瘤病例死亡报告卡。 二、肿瘤登记工作监测 卫生院防保科根据市疾控中心慢病科的统一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订2014年度肿瘤随访登记项目实施方案,以保证此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1、健全村级医疗保健网、死亡统计制度和可靠的人口学资料

完善肿瘤新发病例和死亡病例发现途径,开展病例核实和随访工作,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以死亡统计资料为基础开展发病补充登记工作,并定期从村部取得人口数据。 2、开展人员培训 积极参加市级培训,并对辖区内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肿瘤新发病例和死亡病例的报告程序、人口资料的收集技术与方法、肿瘤命名、登记资料的统计等。 三、登记资料的收集 1、人口资料 人口资料的收集是肿瘤登记的基本内容之一。人口资料的来源主要是两个渠道:一是利用人口普查资料,推荐使用我国五次人口普查的人口资料;二是由公安、统计部门逐年提供相应的人口资料。 人口资料应包括居民人口总数及其性别、年龄构成。每年的居民人口总数通常采用年平均人口数。从人口普查或公安、统计部门获得的人口报表一般只提供间隔一定年限的分性别、年龄组的人口数,每年的年龄别人口资料。 2、新发病例资料 肿瘤新病例的报告范围是全部恶性肿瘤(ICD-10:)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肿瘤登记收集资料的基本方法是由村卫生所中诊治肿瘤病例的医务人员填写肿瘤登记报告卡,经医院

最新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就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的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离开医院,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摄氏度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门诊(小)手术室工作制度 1、手术室必须保持清洁、肃静、禁止吸烟。凡参加手术室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消毒无菌规范,进行手术室的工作人员、参观实习人员,必须更换手术室专用的衣、帽、鞋、口罩;服务对象进行手术室,一律更换手术室的拖鞋。手术室内不可大声喧哗和闲谈、不准会客,与手术无关人员严禁入内;不得携带与手术无关的物品进入手术室。 2、手术前按手术类别准备各种器械及敷料,查验手术包灭菌在有效期内。 手术后如数清点,立即清洗干净,并送消毒。污染的器械和敷料,应分别进行消

毒处理。 3、坚持术前查对受术者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部位等;术中细致操作,严密观察受术者体征;手术完毕后,术者应当立即完成记录,填写手术登记。 4、人工流产手术室的药品、器械和物品应有专人负责保管,放在固定位置。 使用电动吸引器,必须先测试负压,吸宫时,负压应维持在400mmHg~500mmHg。 手术操作过程中,要做到稳、准、轻、细及无菌操作,遇有疑难或意外时,立即停止操作,请示上级医师。术后要仔细检查吸出的胚胎及绒毛组织是否完成整、是否与妊娠月份符合,并及时检查清理器械,处理污物。受术者术后观察半小时,无异常方可离院。 5、手术中遇有意外情况,应立即向上级医师或院长汇报,及时组织抢救,并作详细记录。定期分析术后感染和并发症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切口感染及其它并发症。 6、手术室抢救设备、器械及抢救药品等必须齐备,存放位置应符合卫生学要求,并始终处于备用状态。麻醉及剧毒药品应有明显查标志、专柜加锁,专人管理,使用要遵医嘱并仔细并仔细复查核对。 7、精密仪器应专人保管,手术包及器械定期消毒、定点存放,严禁使用消毒过期和未消毒的手术包和器械;手术室物资不得外借。 8、认真做好清洁卫生,定时进行空气消毒,每周彻底清理消毒1次。 计划生育手术室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节育手术常规》及《消毒技术规范》,室内布局合理、整洁。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按照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为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健全组织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基层支部要建立健全由支部书记负责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并配备1名计划生育委员,(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二、明确职责 1、领导职责 (1)负责公司计生工作的全面管理。 (2)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把计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3)、定期召开计生工作专题会议,听取计生专干的工作汇报,研究计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充分发挥计生领导小组的作用,保证计生专项经费的落实到位。 (5)坚持“三为主”、“三到位”、“三结合”,严格按照“一法三规一条例”管理计生工作,落实责任制,兑现奖惩。 2、专干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计生政策,保证公司计划生育率达100%。 (2)规范基础工作,注重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一卡一薄一单”。 (3)按时参加计生例会,并及时向领导汇报。按时报送计生报表。 (4)帮助育龄妇女解决实际困难。 (5)宣传晚婚、晚育、优生、优育知识,向育龄妇女提供优质服务。 (6)组织女职工每季度进行康检一次,上站率达100%。 (7)宣传和指导计生药具的使用,坚持定期随访。 (8)定期开展生殖保健、健康保健知识学习、测试。

三、完善育龄妇女登记制度 根据上级要求,对已婚育龄妇女建立档卡,即对新婚夫妇及时登记入卡,对超龄妇女及时办理退卡手续。对未婚女青年的新婚、发放生育证、现孕出生、一孩领证、采取节育措施、工作调动、死亡、药具发放等情况按年龄不同登记入册,更换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要及时进行换卡登记。 四、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制度 1、对已婚育龄妇女,每季度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经检查,对查出的妇科疾病要积极帮助治疗,对节育措施不落实的要督促落实;对计划内怀孕的妇女进行优生优育知识教育;发现计划外怀孕的,要采取补救措施,坚持打掉。 2、凡在我公司办理内部退养手续的已婚育龄妇女(含49周岁),必须近期参加公司组织的孕检及健康检查,一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发当月工资50%,并责令限期参加孕检,连续两次不参加孕检者扣当月全部工资,并按计划生育处罚规定处理。 3、凡一胎未上环,二胎以上未结扎导致计划外怀孕者进行人流,费用自理,一律不给假期不报药费。 4、凡不到晚婚年龄结婚而怀孕者,其人流费用自理,不给假期。 五、继续实行结婚登记制度 1、凡我公司未婚男女职工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到晚婚年龄。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假期视为出勤。 2、凡未经公司计生办登记办理结婚手续而采取其它手段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职工,不论是否早婚,公司一律按未婚对待,不予办理生育指标。 六、健全准生证发放制度 1、按照《河南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例生育子女条件的夫妇双方应向所在单位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生育指标审批表《此表要经双方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单位盖章,连同要求生育夫妇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寸结婚照3张以及办事处指定医院生殖健康检查证明一并上交公司计生办后方可办理审批手续》。

公司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搞好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可在行政序列或工会内设立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职工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三条计生部门根据公司职工年龄、婚育状况和结构,提出公司职工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在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四条实行计生工作分层负责制,各级领导和主管对本部门、单位的计划工作负有责任,在其目标责任体系中应有计划生育方面的考核指标。 第五条宣传国家和当地政府计划生育的法令、政策,及时发布、传达计划生育的政策动态。 第六条公司推行计划生育以宣传教育为主,经济和行政奖惩手段为辅。 第七条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宣传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教育员工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且男女职工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分析公司婚育状况,区分计划生育的重点对象和目标,进行重点监控。 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妻只生育一个孩子,严格控制生育条例允许的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情况。 第九条掌握公司已婚女职工节育措施情况,坚持杜绝非法生育和超生;发现计划外怀孕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第十条严格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员工结婚登记手续,以及独生子女登记。不得开口子批准早婚、早育。 第十一条对合法怀孕者,搞好优育优生服务,组织有关的体检、复查和四期保健工作及生育知识普及教育。 第十二条认真落实计划生育的优惠、鼓励措施和待遇: (1)婚前医学检查和遗传咨询;

(2)发放独生子女费; (3)报销独生子女入托、入幼儿园费; (4)帮助联系职工子女入学; (5)报销职工计划生育费用; (6)职工计划生育营养补助; (7)计划生育假期; (8)节育的例行检查、复查; (9)组织探望做节育手术员工及产妇; (10)独生子女在招工中优先录用。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育龄员工计划生育档案,并由计生部门负责具体收集、整理、立卷管理工作,按规定制作统计报表上报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公司对无计划生育的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令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包括: (1)生育费用自理; (2)不享受产假期间照发的工资; (3)子女托费自理; (4)收回独生子女证,停止凭证享受待遇; (5)收回计划生育奖励金; (6)按超胎数,加收若干倍的计划外生育费; (7)行政处分; (8)超生人口不列入分房人数; (9)不实行计划生育的部门或单位,不得评为先进,应扣除奖金给予罚款; (10)违反计划生育情况严重的,免除公司职务或予以开除、解聘。

妇联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山东弘大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妇联、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一章、妇联管理制度及流程 为了进一步做好妇联工作,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 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新女性。 2、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政权建设中 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3、建立每季度一次会议,学习制度,并做好会议,学习记录 4、妇联每年定期(节假日的文体娱乐)或不定期的开展一些有益健康的文 化体育活动以及各文化队伍的日常培训和排练活动,具体开展情况因企业情况确定。 5、企业妇联实行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企业妇联执委为每三年换届一次, 经妇代会民主选举产生,换届情况报上级妇联备案。企业妇联执委可按情况进行增补。

第二章、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掌握公司人员的婚姻、生育、节育状况,对家庭及婚育情况填写清楚、齐 落实各种节育措施,建立避孕药具领取、发放帐册,做好避孕药具的领取、 发放工作。 4、建立育龄妇女婚育档案,随时掌握育龄女职工的生育情况,督促已婚育龄 妇女落实节育措施。配合计生办组织查体,防止计划外生育。 1、 2、 开展多形式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3、 妇女维权工作流程

5、按月将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报送计生办。 6、对育龄妇女计划外怀孕的,限期采取节育补救措施;不服从管理的,及时上 报计生管理部门。

4 已婚育龄妇女 计划生育工作流程图 生育申请: 镇计生办 1 、 生育第一个子女:在婚后持 《结婚证》、身份证明到户籍所 在镇计生办办理有关登记手 续。1 2、生育第二个子女:符合规定 核实其本人婚育状况后,符合生育规定的,在其《计划 所在单位 申请对象 审核并加盖公章。 填写《再生育申请表》 并备齐有关证明材料。 育龄妇女 审批持证后方可怀 审核并加具意见,报县人 口委审批。

门诊部工作制度

1、门诊部工作制度 2、门诊工作制度 3、会诊工作制度 4、门诊护理工作制度 5、门诊挂号收费工作制度 6、门诊首诊负责制度 7、门诊诊断证明书管理规定 8、门诊病历书写制度 9、专科、专家门诊工作制度 10、门诊日志管理制度 11、门诊接待投诉工作制度 12、便民门诊工作制度 13、门诊导医工作制度 14、门诊分诊工作制度 15、门诊()科内质量考核标准 16、门诊处方质量考核标准 17、门诊病历质量评定标准 18、医技检查申请单质量考核标准 19、急危重症患者处理流程 20、医患沟通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经院长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七、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八、协助院领导抓好门诊医疗质量的管理,加强门诊专科建设。

2、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确定一名主治医师以上业务人员协助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和申请单填写要求,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院长,并送有关科室。 六、门诊检查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

医院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医院肿瘤随访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一、背景 恶性肿瘤是一组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疾病,有100多种肿瘤组成。近年来,恶性肿瘤的总体发病情况在世界各国呈上升趋势。在我国,恶性肿瘤死亡占我国城市居民死亡的第一位,农村居民死亡的第二位。我省恶性肿瘤成为仅次于循环系统疾病的居民第二大死因。肿瘤不仅严重影响劳动力人口健康,而且也成为医疗费用上涨的重要因素,在部分农村地区已经成为当地农民因病致贫和返贫的重要原因。因此,加强新发肿瘤病例登记报告的监测工作,对于掌握我县肿瘤发病的动态趋势,为政府制定肿瘤防治规划提供科学依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目的 (一)建立来本院就诊患者恶性肿瘤病例监测系统; (二)了解肿瘤新发病例的流行趋势和分布特征; (三)评价和考核肿瘤防治效果; (四)为肿瘤病因和防治研究提供基础资料和线索。 三、工作内容与要求 (一)、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所有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 (二)登记报告病种 定远县户籍人口中发生的全部恶性肿瘤、脑及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

(三)登记报告内容 1、新发病例资料 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常住地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肿瘤部位(亚部位)、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组织(细胞)学类型、诊断时分期等,具体参见《定远县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 2、死亡病例资料 登记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常住地址、户籍地址、联系电话、肿瘤名称、诊断日期、诊断单位、诊断依据、死亡日期、死亡原因、其他死亡原因、死亡地点等,具体参见《恶性肿瘤病例报告卡》。 (四)填报要求 1、凡具有本县户籍,在我院门诊、病房或通过健康体检、疾病普查等方式发现的,经临床或病理、CT/MRI、B 超/彩超等检查确诊的当年新发病例,均应填写居民肿瘤病例报告卡。 2、对肿瘤复发和转移病例,若原发漏报,应予以补报,并需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 3、若同一患者先后出现两次原发癌,须分别进行填报 4、因肿瘤死亡的病例。 5、每个肿瘤病例来我院就诊时,不论已由外单位确诊或在诊治期间由本单位作出确诊,均需填报。 6、对在我院首次确诊的肿瘤病例,有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

社区计划生育工作制度

流出人口计划生育协议管理制度 1、流出人口中的重点“三查”对象外出前,所在村(居)委员会在出具(办理《婚育证明》介绍信)时,应与重点管理对象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式两份,村(居)、本人各持一份。 2、外出前应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协议中应告知其按时寄回现居住地计生服务机构出具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 3、协议载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应遵守的事项以及违约责任。 4、协议应随出随签订,有效期应与《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有效期一致

流动人口协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警务责任办公室”做好外来流动人口的登记、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暂住证、注销等手续,填报有关外来流动人口统计报表等工作。 2、熟悉和掌握责任区内外来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做到“三勤”、“八知”,“三勤”即勤动脑、勤动腿、勤汇报;“八知”即知其本人、知其常住户籍所在地、知其现居住地、知其暂住原因、知其家庭情况、知其计生情况、知其经济来源、知基现实表现。发现违法犯罪活及时报公安机关查处。 3、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公、私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掌握责任区出租房的基本情况,制止危房、违章建筑以及无安全保障房屋的出租。 4、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督促外来务工经商人员

办理《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和《外来人员就业证》,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就业前培训指导,做好责任区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费的有关统计工作,维护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合法权益。5、协助计划生育部门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和教育,做好流出、流入育龄人口的原始登记、注销和有关登记汇总表的填报、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督促已婚育龄妇女“三查”,发放避孕药具。 6、协助司法行政部门开展对流动人口的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工作。 7、协助公安、民政部门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告知、引导、救助工作。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门诊工作流程

专家门诊分诊工作流程 普班工作流程 工作时间:08:00-----11:30 14:00----17:00 1、提前十五分钟到岗,做好开诊准备工作,保持就诊环境干净整洁, 确保院感要求。 2、掌握当天门诊专家坐诊情况,确保准确为病人实施分诊导诊。 3、维持诊疗秩序,缩短病人候诊时间。 4、保证医患一对一服务,随时观察候诊病人情况,发现病情变化, 及时安排就诊,并积极配合专家名医做好相关急救护理工作。5、需进行特殊检查或转科、住院病人进行指导和处理帮助,对可疑 传染病患者及时采取措施,对病人进行健康宣教,保持专家门诊环境有序、安静、卫生。 6、下班前做好诊室环境整理工作,督促保洁工人做好清洁工作。 7、离院前负责关闭各诊室门窗水电气等,确保就诊环境安全。

内科分诊工作流程 甲班工作流程 工作时间:07:30----11:30 13:30---16:00 1、开各诊室门、分诊台电脑及候诊区电视。 2、内科病人分诊。 3、接听分诊台电话及传达。 4、候诊区病人病情观察,危重症病人安排提前就诊。 5、下班前关闭分诊处电脑,整理分诊台及健康教育处方。 6、与乙进行工作交接,内容包括候诊病人情况及特殊病人情况。

工作时间:08:00-----11:30 14:00----17:00 1、巡视诊室,维持诊室秩序。 2、负责办公区域物品的领取、补充,家具、器材保管、维修。 3、保持诊室、走廊清洁,如有污物及时通知工勤打扫。 4、特殊病人负责陪送、陪检。 5、负责与各科室的协调。 6、下班前巡视各诊室,关闭各电源、电脑及门窗;关闭分诊处电脑 及候诊区电视。 7、统计当日就诊人数。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1.doc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一、站长办公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站长按照分工执行对站的全面业务管理。对重大问题必须交站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2.每月主持召开业务办公会一次,小结上月工作和安排下月工作,讨论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站长必须参加每天的朝会,业务站长门诊日每星期至少2次,站长查房每星期至少一次。 4.站内发生节育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理,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事故报告单》并报告所属计生局。 5.认真填写工作日记,记录业务工作进度和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 二、会议制度 1.服务站、所长例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办公会时间。由站长主持,本站、科(室)和乡、镇服务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是检查当月工作和布置下月工作任务,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乡、镇所重要问题。 2.朝会:每日上午上班10分钟内进行。朝会由业务站长主持,由值班人员报告住站动态、术前准备和术后受术者情况;站

长简要布置工作。 3.工作报告会: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进行。全站职工参加。由站长报告季度、半年或全年的全面工作,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惩罚兑现。 4.科(室)周会:由各科(室)负责人主持,时间自己确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讨和安排工作,解决科室内重要事宜。 5.群众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护理组负责人主持,听取受术者及其家属意见,以利于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工作。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下列情况必须及时请示报告: 1.因特殊情况需对工作计划作重大调整; 2.首次开展的计划生育新技术; 3.切除脏器或对手术方案作重大改变; 4.需要请站外会诊或转院; 5.手术医疗事故或差错; 6.站内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干扰、工作人员受到威胁时; 7.住站受术者私自离站以及有发生危险可能时; 8.重大经费开支以及重要物资损坏、现金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时;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 计划生育管理规章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文件精神和市卫生局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切实落实措施和责任,进一步加强本院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管理制订以下制度: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继续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使“一法一例”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人人皆知,进一步提高全院干部职工,特别是已婚育龄夫妇对计生政策的认识,增强执行政策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落实计划生育措施,使之成为一项自觉,持之以恒地坚持下去。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切实加强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把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医院议事日程,突出位置,切实做到齐抓共管,常抓不懈,进一步完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采取一级抓一级的做法,逐级签订责任书;院长跟科室组长签订责任书,科室组长跟个人签订责任书,把计划生育管理的各个环节落实到各级干部身上。强化责任追究制、对满报、漏报已婚育龄妇女。造成计划外生育的,除依法规追究超生对象的责任和处理外,将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执行婚育计划生制度 对卫生院干部、职工(含聘用工、临时工)、提倡按法定年龄推迟三年

(即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申请结婚,并要求按规定申领《准生证》、方准生育,生育后应向市卫生局申报备案。正常生育满三个月,剖腹产满半年应上节育环,并将有关证件原件送交卫生院查验。 四、建立健全查环查孕制度和公示制度 对已婚育龄夫妇生育节育情况要按规定如实上报,且上报准确,不得瞒报、漏报,落实专人负责对已婚育龄妇女按期到所在地计生服务所接受孕情检查,临时聘用人员无按期查环查孕的,一律辞退,发现计划生育外怀孕的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每次孕情检查情况按规定时间准时上报备案,对不按期进行孕情检查的,将按干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加强随访监督,严格请假制度 进一步严肃功劳纪律,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严格请、销假制度,落实专人定期上门家访,掌握情况,跟踪了解,并按时督促孕查,同时设立举报箱、举报电话,及时处理来信来访,凡群众举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迅速组织调查,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并级时将情况上报市卫生局,卫生院举报电话****** 六、完善档案管理,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夫妇档案卡、结婚登记册,落实节育登记册、按期查环查孕登记册、及时准确掌握育龄对象的生育,节育情况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使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努力使计生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卫生院

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医院应有一名副院长分工负责领导门诊工作。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各科(特别是、外、妇产、小儿等科)应确定一位主治医师或高年住院医师协助科主任领导本科的门诊工作。 2.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人员调换时,应与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共同商量,上岗前进行门诊病历书写规的培训。 3.门诊的医护人员应是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执业医师、注册护士担任,实行医师兼管门诊和病房的医院和科室,必须安排好人力,实习人员及未授权的进修人员应上级人员指导下工作,不得独立执业。 4.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出门诊,解决疑难病例。对某些慢性病员和专科病员,应根据医院具体情况设立专科门诊。 5.对高烧病员、重病员、60 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员,应优先安排门诊。 6.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记载病历。主治医师应定期检查门诊医疗质量。

7.门诊检验、放射等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一定围。医师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要亲自操作。 8.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员住院治疗。 9.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小儿科、科应建立传染病诊室。做好疫情报告。 10.门诊标示清晰明白,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员,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员就诊。 11.门诊应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有饮水设施及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栏。 12.门诊医师要采用保证疗效,经济适宜的诊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员的负担。 13.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站长办公制度 1.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站长按照分工执行对站的全面业务管理。对重大问题必须交站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 2.每月主持召开业务办公会一次,小结上月工作和安排下月工作,讨论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3.站长必须参加每天的朝会,业务站长门诊日每星期至少2次,站长查房每星期至少一次。 4.站内发生节育事故或其它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处理,24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填写《差错事故报告单》并报告所属计生局。 5.认真填写工作日记,记录业务工作进度和重要事件的处理情况。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会议制度 1.服务站、所长例会: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下午为办公会时间。由站长主持,本站、科(室)和乡、镇服务所有关人员参加。会议内容是检查当月工作和布置下月工作任务,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乡、镇所重要问题。 2.朝会:每日上午上班10分钟内进行。朝会由业务站长主持,由值班人员报告住站动态、术前准备和术后受术者情况;站长简要布置工作。 3.工作报告会:每季度最后一周的星期五下午进行。全站职工参加。由站长报告季度、半年或全年的全面工作,检查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惩罚兑现。 4.科(室)周会:由各科(室)负责人主持,时间自己确定,每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讨和安排工作,解决科室内重要事宜。

5.群众座谈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护理组负责人主持,听取受术者及其家属意见,以利于密切干群关系,改进工作。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度 请示报告制度 凡下列情况必须及时请示报告: 1.因特殊情况需对工作计划作重大调整; 2.首次开展的计划生育新技术; 3.切除脏器或对手术方案作重大改变; 4.需要请站外会诊或转院; 5.手术医疗事故或差错; 6.站内正常工作秩序受到干扰、工作人员受到威胁时; 7.住站受术者私自离站以及有发生危险可能时; 8.重大经费开支以及重要物资损坏、现金丢失或成批药品变质时;

计划生育服务站各科室工作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咨询群众,关心体贴就诊者,工作人员要举止庄重、衣帽整洁、态度和蔼、文明礼貌,服务语言和服务行为要规范,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普知识。 2、门诊各科室内外环境应每天清打,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保持良好的门诊秩序。 3、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制度,凡来服务站就诊者均应按门诊登记册项目完整、准确地填写,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4、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住服务站(所)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服务站(所)手续。 5、认真、及时、全项、规范地书写技术服务各种文书。 6、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小时,交代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服务站;对重病、急症、体温超过38℃的服务对象应优先安排就诊。 7、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8、男医师对女服务对象进行妇科检查时,必须有第三者在场。 咨询室工作制度 1、保持环境整洁、安静、温馨,营造有利于咨询双方平等交谈的氛围。 2、配备男、女性生殖系统解剖图和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宣传资料及生殖保健咨询记录本。 3、服务人员对前来咨询的育龄群众要做到态度热情、耐心倾听、科学解答,并做好记录,及时反馈信息。 4、注重咨询技巧,尊重对象人格,保护隐私,进行良好的人际交流。 5、对咨询对象提出的有关问题,逐一给予科学解释、答复,消除顾虑;寓宣传教育、普及生殖保健知识于咨询服务之中。

6、对先择避孕方法的服务对象,服务人员应仔细介绍有关的避孕方法及相关知识,在充分了解服务对象的自身状况和避孕需求的基础上,作到知情选择并落实避孕措施。 7、咨询人员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检验室工作制度 1、检验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各种仪器定位,摆放有序。 2、认真执行各项检验技术操作规程,为保证检验质量,要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1)采取标本时,查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姓名、性别、年龄、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操作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结束时,查对检验目的、结果。 (5)发出报告时,查对姓名、检验目的。 3、普通检验,一般应于当天发出报告,急诊检验应在检验单上注明“急”字,随采随验,及时发出报告,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要妥善保管。标本不符合要求者,应重新采集。 4、认真核对检验结果,及时、整洁、全项、规范地填写检验报告单,做好登记,签名发出。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应主动与临床医生联系,重新检查,发现检验项目以外的阳性结果,应主动报告。 5、检验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器材、容器,经清洗、干燥、灭菌后放原处,检查后标本妥善处理,防止污染。污水、污物的处理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 6、采血必须坚持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7、贵重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指定专人对贵重仪器设备严加保管,定期检查、校对仪器灵敏度,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加强质量控制,定期检查试剂,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强酸等试剂和药品的管理,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试剂使用登记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 门诊工作制度 一、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热情接待来站咨询群众和关心体贴就诊者,做到举止庄重,衣帽整齐、态度和蔼,文明礼貌、耐心解答问题,积极宣传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科学知识。 二、对就诊者要详细询问病情,认真细致检查,诊断处理恰当,用药科学合理。对需住站手术和治疗者,由门诊医生开具住站手续。三、建立健全门诊登记簿,凡来站就诊者均按门诊登记簿项目填写完整、准确,字迹清楚,并签全名。 四、对病员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准确地书写病历。 五、对门诊手术者,应观察2 小时,交待注意事项,若无异常情况,方可出具证明离站,对重症、急症、体温超过38 C 的病人应提前安排就诊。 六、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七、门诊各科室外的环境应坚持每天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不断改善候诊环境,卫生设施齐全。

治疗室工作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 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三、毒、限、精神、贵重药品加锁保管,严格交接班。 四、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持物钳浸泡液每二周更换一次(2% 戊二醛),头 皮针、静脉导管酒精浸泡经常保持75% 浓度。 六、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观察病人反应,发现意外及时处理,并立即报告医生。 七、各种处理必须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患者自带药品,未经本站医生批准,不予注射或处置。 八、已用过的注射用具要随时清理、清点、每日供应室对换。 九、无菌物品须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肿瘤随访登记制度

肿瘤随访登记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肿瘤随访登记制度 一、肿瘤报告种类包括按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ICD-10)规定的全部恶性肿瘤(ICD-10:C00-C97)和中枢神经系统良性肿瘤()。 二、凡山东省户籍、并经诊治属于第一条所列的肿瘤病例均为随访登记对象: ㈠经病理组织学、细胞学、手术及其他专门检查(CT/MRI、B超/彩超、内窥镜)诊断,或临床诊断(排除其他疾病)确诊的肿瘤病例; ㈡原发肿瘤漏报的复发、转移病例; ㈢因肿瘤死亡的病例。 登记报告时,复发和转移病例应注明原发部位及首次诊断日期;对同一患者先后出现的原发肿瘤,应分别填报。 三、门诊或住院医生为肿瘤登记报告的责任报告人。对在我院首次确诊的肿瘤病例,由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报告卡》和《登记册》;并在其门诊或住院病历首页加盖“新病例已报”或“更正诊断已报”印章。 四、医技科室(包括病理、CT/MRI、放射、B超/彩超、内窥镜、血检中心)和病案室等部门设立《登记册》,及时记录所在部门恶性肿瘤病例的诊疗相关信息。

五、门诊或住院医生填写的《报告卡》,应与填写后48小时内报防疫站,防疫站负责同志对本院上报的肿瘤卡进行补充、完善、整理和剔重,并按照规定通过山东省慢性病信息监测网络版系统上报。在每月10日前(国家法定假日顺延)将上月纸质《报告卡》送交当地肿瘤登记处。 六、各科室的《报告卡》、《登记册》要有专人保管,注意保护病人的隐私,未经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七、社区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发现的肿瘤病人进行建档、随访和管理,并将随访结果录入系统。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制度

关于印发xx县委办公室计划生育 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县计划生育制度,切实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我办计划生育的管理水平,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在本办工作的正式干部及聘用工作人员均必须遵守本制度。第2条实行全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主任是执行本单位工作的总责任人,各科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第3条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中,每半年召开一次计生会议,系统学习贯彻计划生育法和条例,掌握新的规章政策,并形成会议记录,实行年度工作报告制度。 第二章生育的计划管理 第1条实行计划生育,禁止计划外生育。 根据上级下达的人口指标,制定人口计划。 第2条提倡晚婚,推行晚育。男二十五、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为晚婚;已婚妇女三十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 第3条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子女。 第4条凡符合生育条件生育的育龄夫妻,须向所在街道计生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街道办办理生育证明。

第5条凡要求调入的已婚人员,必须持有原地计划生育证明,有关部门核实后方可办理。 第6条县委办计生领导小组对未满四十九周岁的干部及家属建立计划生育档案,每年签署计划生育责任书。并要求婚后育龄妇女每季度到计生委进行一次环、孕情检查,同时免费提供避孕药具。 第三章聘用人员计生管理 第1条对聘用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凡来我办聘用的人员,必须持有效的计划生育证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每年初对聘用人员的计生证进行检查,对已婚已育的聘用人员育龄妇女,每年进行两次查环查孕。 第四章节育措施与优待奖励 第1条有生育能力而无生育指标的育龄夫妻,应采取节育措施,节育以避孕为主,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应放置宫内节育器。已生育两个子女的育龄夫妻,一方应采取结扎措施。 第2条接受节育手术的,按规定的标准给予补助、休假。 第3条实行晚婚的在职人员,增加婚假十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并给予配偶10天护理假。增加的婚假和产假视同出勤,工资津贴照发。 第4条夫妻双方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由夫妻双方申请,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领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满14周岁止,每月按照规定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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