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笔录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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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申请书

庭审笔录申请书

江门市蓬江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诉被申请人XX、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江蓬法民四初字第XX号],现已开庭审理,申请人对XXX有异议,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特向贵院申请查阅复印江蓬法民四初字第XX号案的庭审笔录,请予支持。

申请人:广东XX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0一四年十月日

调取卷宗申请书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地:海南县君如镇。

法定代表人:李笑笑,系该公司经理。电话:

申请事项:

请求查阅、复印海南县人民法院海商初字第006号民事审判卷宗。事实与理由:

林海清与我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审已审理终结。

我公司人员先后几次到海南县法院了解、查询原审理情况,但是法院仅让我公司工作人员复印了该案的部分庭审笔录,所以我公司无法了解原审理情况。为查明案件事实,依法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本案最终能公平、公正的处理。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七条、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特申请查阅、复印上述卷宗全卷材料。

此致

海南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演卯咨询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日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案件庭审笔录

时间:***年**月**日上午**时至***年**月**日下午**时

地点:

案号:

案由:

仲裁庭组成人员:

首席仲裁员:

仲裁员:书记员: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庭审情况:

一、书记员宣布仲裁庭纪律

仲裁庭纪律:

为了维护仲裁庭的庭审秩序,保证庭审程序的顺利进行,参加仲裁庭庭审的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

1、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准喧哗、吵闹,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进行拍照、录音、录像以及其他妨碍庭审的活动;

2、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陈述事实、说明理由、辩论问题时,必须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争议的焦点进行,发言应实事求是、文明礼貌,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3、仲裁庭开庭后,不得中途退场,擅自退场的,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

申请人做缺席裁决;

4、旁听人员不得随意走动,不准发言和提问;

5、如有违反仲裁庭纪律的,仲裁工作人员有权劝告和制止。情节严重的,责令退出仲裁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的,报请公安机关处理,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书记员报告仲裁庭准备就绪。

书记员***报告到庭情况:

申请人***现已到庭;

委托代理人已到庭

被申请人已到庭;

委托代理人已到庭。

三、宣布开庭

仲裁员***: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及《劳动人事争议组织规则》的有关规定,依法组成仲裁庭就*************一案现在开庭审理。

四、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仲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本案由我担任首席仲裁员,***担任仲裁员合议审理,由***任书记员负责本案记录。

申请人及被申请人双方是否有请求回避的要求?

申请人:有回避要求。

被申请人:有回避要求。

五、核对当事人身份

仲裁员***:现在核对当事人身份

1、请申请人说明你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2、请被申请人说明你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代理权限。

被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仲裁员***:双方当事人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申请人:没有

被申请人:没有

经本庭核对,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且符合出庭条件,可以参加仲裁活动,按规定现在开庭。

仲裁员***:现在我宣布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权利有:?、当事人有权参加仲裁活动;?、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有权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④、申请人有变更、撤回申诉的权利;

⑤、被申请人有反驳、承认申请人的申请和提出反驳的权利;

⑥、经仲裁庭许可,当事人可以请求查阅本案涉及的除国家机密外的有关庭审材料和其他法律文书;⑦、当事人有权申诉、答辩、举证、质证,有权询问证人、进行辩论、请求调解;⑧、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⑨、当事人对生效的仲裁文书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当事人在仲裁活动中的义务有:

?、当事人有义务遵守仲裁庭纪律;?、当事人有义务遵守仲裁活动程序;?、当事人有义务提供证据;④、当事人有义务回答仲裁员的提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⑤、当事人有义务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或调解协议。

3、申请人听清楚了吗?

申请人:听清楚了。

4、被申请人听清楚了吗?

被申请人:听清楚了。

六、仲裁庭调查、举证、质证

仲裁员***:现在开始仲裁庭调查。

1、请申请人宣读申请书;

申请人:

2、申请人对请求事项有无补充说明?

申请人:没有。

3、请申请人如实回答本庭提出的如下问题:

①、

②、

③、

4、现在请被申请人答辩:

?、对申请人的陈述,被申请人有什么意见吗?

被申请人:

?、

?

仲裁员宣布:本庭调查结束,现在请双方当事人进行举证、质证:

1、请申请人进行举证:

申请人:我要提供的证据如下:

?

?

?

2、请被申请人举证:

被申请人:我要提供的证据有:

?

?

?

仲裁员:现在进行质证: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

申请人:没有。

?被申请人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申请人:

七、仲裁庭辩论

仲裁员:首先,请申请人作辩论发言:

申请人:

仲裁员:申请人再有其他要补充说明的吗?

申请人:没有。

仲裁员:现在请被申请人进行辩论发言:

被申请人:

仲裁员:

仲裁员:现在请申请人作最后陈述:

申请人:

仲裁员:现在请被申请人作最后陈述:

被申请人:

仲裁员:辩论发言到此结束。

八、仲裁庭调解

仲裁员:请问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是否同意调解:

申请人:***。

被申请人:***。

仲裁员:请申请人提出调解意见。

申请人:

重新开庭审理申请书

申请人: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XX。

住所:四川省XX市XX区区一环路西三段33号

申请事项: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对蒲X起诉申请人以及何XX欠

款纠

纷一案恢复庭审,重新开庭审理。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年XX民初字第341号调解书无

效并依法予以撤回,具体调解结果或者判决结论在重新开庭审理查清事实之后另行作出。

3,请求人民法院裁定依法撤销关于年XX民初字第341号

调解书强制执行的立案、裁定依法撤销法执字第324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与法执字第324号民事裁定书,并对本案依法进行重新开庭审理。

事实与理由

201X年1月16日,四川省XX市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了原告蒲X诉被告何XX、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由审判员文君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

但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之中并没有依法履行法定的送达程序。同时,法院在申请人没有出庭也没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作出损害申请

人利益的调解书。法院在审理中程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关于审理案件的程序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重新开庭审理。

第一、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之中程序严重违法。法院

在受理案件之后,并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对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权利义务进行送达与告知。直到现在被告均没有接到法院任何开庭以及调解的通知。法院未进行法定送达程序,送达程序违法,导致诉讼程序一直处于停滞状态,应当立即对申请人进行重新送达。

在本案中,原告所提交的诉状载明是“被告:四川XXXX 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谢XX。”,但是作为本案的被告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及法定代表人直到今日都没有得到任何关于开庭审理以及参加诉讼的通知和传票。法院在受理起诉之后并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之规定向被告进行送达。事后申请人查明,本案的送达回证是由一名叫李萍的律师代收的。李萍并没有取得申请人的实际授权,法院在没有查明事实的时候便将需要送达的文书交由与本案完全没有任何关系的案外第三人,是严重违反法律程序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关于送达的六种方式之中,法院没有采用任何一种送达方式对申请人进行诉讼程序告知与进行送达,法院在送达时对于代理人是否已经取得授权也没有严格的审查。案外人李萍并没有取的申请人授权,其没有任何申请人出具的书面或者口

头的授权委托书,无权代理申请人进行诉讼文书以及传票的领取。因此,申请人认为法院送达没有完成,其当然应该对程序予以纠正,其应当立即采用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的方式对诉讼程序立即进行补救。

第二、法院在诉讼中对申请人诉讼权利的肆意践踏,李萍没有取得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就被认定其作为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是错误的。即使李萍向法庭出具了盖有“四川XXXX 工程有限公司XX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部”鲜章的授权委托书,也不能认定其具有代理资格。

四川XXXX工程有限公司XX县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部是一个临时设立的项目部门,其并不具备参与诉讼的主体资格,其无权利也无能力出具任何的授权,即使已经出具也是无效的。

本案的被告是申请人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只有加盖申请人工商备案的印章与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的委托书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以及法律约束力。根据庭审记录以及结案材料我们可知,李萍既未向法庭提交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也没有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也没有提交申请人与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确认的委托书。其作为代理人的主体资格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法院仅仅以一个不具备主体资格的项目部出具的委托书就认定李萍具有诉讼代理人的资格,这是严重违背客观事实损害申请人诉讼权利的,也是极其错误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本案中,由于法院并未将传票送达给申请人,申请人也没有以任何形式委托代理人进行或者参与诉讼。李萍没有授权委托书,其不是诉讼代

理人,其所发生的诉讼行为后果不能归于申请人。其参与诉讼的一切行为均没有法律意义,法院对其参与诉讼的一切行为均应该不予以采纳。

第三、法院调解程序没有通知申请人参加,其程序严重违法,对调解书认定的事实没有事实依据,调解之时违反“不诉不理”的基本原则。其调解书作出的结果也直接损害了第三人与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调解当采用自愿原则,申请人在不知晓的情况下被赋予巨额债务,是严重违反自愿原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在本案的调解中,法院并没有分清事实,其关于原告起诉的金额的履行依据、履行状况均没有任何证据进行支撑。调解书之中载明的“由被告何XX、四川XXXX集团有限公司在XX县人民医院的应收工程款中向原告蒲X支付欠款1390000元”既没有实际的借支依据,也没有相应的权利人

的诉讼主张。同时,也没有债权债务转让的具体通知。对于调解书确定的巨大欠款数额没有任何转付记录,法院认定的事实仅仅是一张借条,属于事实认定不清。

通过申请人事后调查得知:以上除李萍之外的大部分债务属于本案第一被告何XX与他人发生的个人借贷,并不是实际用于工程项目开支。而李萍的40000元债权是何XX给李萍的律师费,调解达成之后由原告蒲X直接支付给李萍。

第四、调解的协商程序、方案提出、债权债务关系、调解笔录的签署、调解书的签收都是在申请人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作出的,其对申请人没有法律约束力,法院不得据此调解书进行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和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本案中,作为被告的申请人并没有实际参加调解,却被调解书赋予了连带的付款责任。申请人连和解的事实与程序都不知道,就成谈不上自愿与不自愿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在所谓的调解协议作出之后,法院也没有实际对达成协议的调解书送达给申请人,

申请人也没有签收此调解书。据事后调查,法院也是讲调解书直接发放给无委托授权的李萍律师的。申请人不知道调解协议的存在,在法院执行阶段也没有对调解的事实予以追认,也没有实际按照此调解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调解书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应当依法撤回调解协议书,并依法撤销执行案件的立案,而对本案的事实进行重新认定。

综上所述,申请人认为法院送达程序违法导致诉讼程序至立案之后便一直处于停滞状态,法院没有直接向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合法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送达,视为法院没有进行实际的送达,法院应当立即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及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条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

律为准绳。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符合法进行审查。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施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俩审终审制度。

第七条当事人在法律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各名族公民都有用本名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九条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条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具体行为:

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

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生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

行政强措施不服的。

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的许可证和执

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

认为行政机关没有已发给抚恤金的:

认为行政机关非法履行义务的。

认为行政机关非法侵犯其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的。

第十二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件提起的诉讼: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指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和命令。

:行政机关对行政人员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管辖

第十三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四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

对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的案件;

本管辖区,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第十七条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

诉讼,由被告所在地和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时,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不得自行移送。

第二十二条有管辖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的,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第二十三条上级法院有全盘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第一审案件移交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下级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第四章诉讼参加人

第二十四条 [原告]依照本法提起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原告。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复议机关改变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俩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是被告。

由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所做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是被告。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驶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第二十六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两人以上,因同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或者因同样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的,为共同诉讼。

第二十七条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第二十八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相互推诿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两人

代为诉讼。

律师、社会团体、提起诉讼的公民的近亲属或者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以及经人民法院许可的其他公民,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第三十条代理诉讼的律师,可以依照规定查阅本案有关的材料,可以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手机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

经法律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第五章证据

第三十一条证据有以下几种;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二审)

xxxx人民法院 庭审笔录 案号: 案由: 时间:2013年月日午时分至 地点:本院第五法庭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2)不准发言、提问; (3)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请全部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X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xxx与被上诉人xxx纠纷(上诉)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 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被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本院已将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分别送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被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经核对,本案开庭传票已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各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XXXX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X庭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 组成合议庭,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已分别通知各方当事人。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本院已在诉讼须知中告知双方当事人。

庭审笔录完整版~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 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员: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审判员:开庭前审核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员:现在宣布开庭,今天,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刘某某诉张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审判员,即由我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六)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诉讼参与人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或者直接说)开庭前已经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也就是这份当事人在开庭前所签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上述合议庭及书记员名单、诉讼权利与义务,原告方是否清楚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庭审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 (第次) (行政普通程序用)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华坪县人民法院第法庭 案由: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长: 审判员: 书记员: 【开庭前准备工作】 书记员查验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并核对其身份(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或姓名、职业、住址以及委托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基本情况。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未到庭的应注明。) 原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书记员安排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就坐,询问各方当事人是否于开庭三日前收到出庭传票,今天有无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并宣布法庭纪律: (一)为表示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要起立; (二)法庭内的全部诉讼活动由审判长指挥,诉讼参与人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三)旁听人员应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如对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休庭或闭庭后提出;

(四)参加诉讼人员及旁听人员应关闭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五)未事先征得审判人员允许,任何人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六)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法警有权劝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审判长可以警告、训诫、扣留违纪物品、责令退出法庭,经院长批准可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的权利与义务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 (三)有对案件事实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的权利; (四)经法庭准许,有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结论等作出说明的权利; (五)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有查阅或复制本案有关案卷材料的权利。认为法庭记录有误,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刑事法庭审笔录 - 副本

刑事法庭审理笔录 法庭笔录(范例)时间:200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_分 地点:第一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________ 审判人员:盛________、杨_______、徐_________ 书记员:范____ 记录如下: 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曾黎明_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陈____带上法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 被:我叫陈________,男,__1976__年___11_月___22_日出生,汉族,__嘉兴市__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___嘉兴市_市_南湖区___区_新风镇__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代: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代:陈________,男,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号,系被告人父亲。 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涉嫌抢劫罪被____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执行逮捕。_______年____月___日晚____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被:收到,_2014___年___4_月____ _17___日收到的。 审:___嘉兴市___市____秀洲_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__嘉兴市__市_秀洲___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________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由审判员盛____、审判员杨____、代理审判员徐____组成合议庭,盛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范____担任本庭记录。________市____ ____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缘、施逸琪出庭支持公诉。____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_____辩护,被告人陈____、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____到庭参加诉讼。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代:不申请。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你除了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可以依据事实与法律自行辩护,是否听清? 被代:听清了。

法庭笔录(范例)

法庭笔录(范例) 时刻:200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_分 地点:第一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________ 审判人员:盛________、杨_______、徐_________ 书记员:范____ 记录如下: 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咨询;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能够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能够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能够责令退出法庭,关于严峻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陈____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陈____带上法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 被:我叫陈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____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号。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代: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代:陈________,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号,系被告人父亲。 & nbsp;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涉嫌抢劫罪被____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执行逮捕。_______年____月___日晚____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被:收到,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收到的。 审:__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____市____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________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由审判员盛____、审判员杨____、代理审判员徐____组成合议庭,盛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范____担任本庭记录。________市________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缘、施逸琪出庭支持公诉。____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_____辩护,被告人陈____、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____到庭参加诉讼。

交通事故庭审笔录

简要案情:2010年4月20日,被告黄开胜驾驶的由被告新沂市大通驾驶培训学校所有的苏C1906学号轿车遇原告刘东云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相撞事故,致原告受伤,车辆损坏。该事故经新沂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认定:被告黄开胜与原告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8000多元,而被告黄开胜仅支付6000多元。同时,肇事车辆在被告中国太平洋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沂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为此,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它各项损失。 [审判员]:下面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的重点是双方争执的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下面由原告陈述起诉的事实理由及诉讼请求或宣读诉状。 [原告]:宣读诉状(记录略)。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17 663.96元、误工费2 719.32元、护理费5 293.1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612元、营养费992元、交通费1 500元、评估费100元、停车费690元、车损485元,以上合计30 055.42元中的26 588.032元; [变更诉讼请求]:医疗费增加610.8元、财产损失1500元,诉讼请求变更为30 666.22元中的28 515.6元。 2、诉讼费、邮寄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2]:1.交通事故无异议,2.第三被告应在交强险之外与原告责任分清的前提下对原告的损失赔偿,3.被告因此事故已为原告支付740元,还有原告认可的6 000元。 [被告1]:1.双方提供的证据资料齐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我公司在规定的标准在交强险分项下,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赔偿,2.对于医保范围以外的用药费用,我公司不予赔偿,对于乙类药品要按照标准扣减,3.原告主张的交通费应与实际相符,并且本案的交通费要求过高,并且有些不符合,请求法庭酌定,4.本案的诉讼等费用,我公司不予支付,其他意见待质证时再行发表 [审判员]:根据原告的陈述和被告的答辩,本案的争议焦点为: 三被告对原告的经济损失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的具体数额是多少?三被告的责任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庭审笔录 (第次)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代) 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标题。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 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参考资料: (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 (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 ___调取;

(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法院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如武汉法院就将其交给审判长决定。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庭审笔录(民事)范文 (2)

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2016年8月23日9时 开庭地点: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丰雷审判员范晓静贾琼书记员吴婷书记员:请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上诉人姓名等项 原告:陈国静,女,1981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住聊城市东昌府区向阳路水城嘉苑7号楼2单元14楼。审: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杨少彬,山东众成清泰(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庆磊,山东众成清泰(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经审查,上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活动。

审:被上诉人姓名等项 被:杨勤波,男,1978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住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39号内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西区家属院3号楼3单元302室。 审: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刘东梅,山东荣发律师事务所律师。侯纪兴,山东荣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上:无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本案由审判员丰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范晓静、贾琼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吴婷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上诉人、被上诉人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上:清楚。 被:清楚。 审判长:上诉人是否申请回避 上:不申请回避。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本]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本]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开庭审理是司法文明化的重要标志,而庭审笔录是以文字形式记载的如实反映诉讼活动的重要法律文书,如果庭审记录不能完全反映庭审活动、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法官审理的重点等出现疏漏,必然导致案件在程序和实体处理上的错误。笔者在审核、签发文书的阅卷过程中,发现民事案件的庭审笔录存在较多的问题,对就庭审笔录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谈一孔之见。供大家在实践中参考。 一、庭审笔录中存在的问题及危害 从笔者阅卷的112件民商事案卷看,庭审笔录符合规范性要求的42件,占37?75%,不符合要求的70件,占62?25%。存在的问题表现为: ?一法庭开庭阶段的问题。 1?当事人基本情况或到庭情况记录不详。有的记录只是书记员按照庭审笔录的格式提前填好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并不注明是否到

庭;有的当事人的姓名?单位的全称、又名、别名、是法定代表人还是代表人、出生时间、详细住址等情况记录不全。 2?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或者与被代理人身份关系记录不详。有的当事人未到庭,只有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情况下,没有注明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有的是法定代理人出庭,没有注明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反映不出出庭的法定代理人是否具有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注明代理人的权限,法定代理人与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直接关系到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中,其意见是否当事人授权或者代表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能否代表当事人的意志,是否能作为证据,证据的效力如何等,都会受到严重影响。 3?询问当事人是否接到开庭传票记录不详。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经法院传票传唤,法院不得缺席判决。没有是否接到传票的记录,缺席判决就没有依据,就是违法行为。 4?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记录不详。有案件在向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时已送达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但在庭审笔录中没有记载各方当事人对“两书”是否收到,对权利义务是否明白;有

庭审笔录模板

庭审笔录 第次时间:201 年月日 地点: 合议庭人员:书记员: 案由: 庭审准备阶段(略) 一、开庭 审判长宣布:与纠纷一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 审判长: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二、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或者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 原告:······ 审: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 审判长进行案件焦点问题归纳: (1)、 (2)、

(3)、 审判长:原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被告:······ 三、举证质证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被: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审:下面由被告提供证据 被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原告: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 审:举证质证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方已经认可的事实和已发表的辩论意见

(完整word版)标准庭审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第次) (普通/简易程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是/否公开旁听人数:0 审判人员: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一、开庭前准备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该遵守下列纪律: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⑤、请所有到庭人员将随身携带的BP机、手机关闭。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吸烟和随地吐痰;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原、被告是否听清上述法庭纪律?

原告: 被告: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原告已到庭,被告未到庭,法庭工作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二、宣布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原告请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你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经核对原被告双方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次庭审。 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公开审理情况,不公开第二款)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庭审笔录范文

开庭时间:2017年3月13日9时 开庭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红人民陪审员王清杰王忠运书记员张坤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查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本案证人也已到庭等候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传被告人申凌云到庭。现在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 审:被告人姓名等项? 被:申凌云,女,1980年11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身份证号码:37063,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8号公路局三处4号楼1单元102室。 审: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收到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何时收到的?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的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 被:(略) 审:法警给被告人打开戒具。 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被:不申请。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法庭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同时,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原、被告:听清楚了。 <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读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现在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或其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被告人申凌云,现在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向法庭如实陈述。 被:(陈述略)。 审:下面先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讯问略) 审:被害人杨桂臣有无向被告人作补充性发问?

庭审笔录格式

庭审笔录格式 河北省盐山县人民法院 庭审笔录(第一次开庭)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圣佛法庭 审判员: 书记员:门丽娜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之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诉讼参加人: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之规定,宣布法律纪律: 一、到庭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律纪 律; 二、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来回走动; 三、到庭所有人员一律关闭呼号机、手提机; 四、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更不准呼口号,有意见可 在闭庭后提出; 五、违反上诉纪律不停劝告,责令退出法庭; 六、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当事人要自动起立, 其他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入庭,全体起立已到庭的可以免去)。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全部到庭(未到庭的说明,当事人已核对完毕也要说明)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民诉法》第120条之规定,盐山县人民法院庭院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不公开的说明理由)审理原告 诉被告纠纷现在开庭。 审判长:根据《民诉法》第123条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庭前书记员核对完毕的不再重复进行)。 审判长:下面宣读当事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可以由其它合议庭成员宣读)。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和第三人出庭人员身份有否异议。 原告: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核实,本庭认为,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诉讼。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3条之规定,本庭由审判员(或院长庭长) 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陪审员) 组成合议庭,由白洪港主审本案,由书记员门丽娜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6条第50条、第51条、第52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下列诉讼权利:(一)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二)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调节、请求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四)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五)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文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旁听: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及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人;携带武器、凶器的人;其他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提问,发言时应当起立,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寻呼机、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 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 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 ×××、被告代理人×××、 ×××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 ×××、×××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 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原告: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模拟法庭参考程序(刑事一审庭审笔录)

模拟法庭参考程序(刑事一审) [书记员]:旁听人员肃静,请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入庭。为了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辨论,须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法庭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 4、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扣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请全体起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的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提被告人邓岷江到庭。被告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什么时候因涉嫌何罪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被执行逮捕?过去受到过刑事处罚没有? [被告人邓岷江]:我叫邓岷江,男,1969年9月2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个体经营者,住本市洞子口乡新桥村3组。2004年2月26日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2004年3月25日被执行逮捕。过去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审判长]:被告人邓岷江,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是否超过10天?本院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你收到没有? [被告人邓岷江]:副本收到,已超过10天。告知书已收到。 [审判长]:今天,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邓岷江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徐敏、于虹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朱艳记录。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邓中文出庭支持公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3、可以自行辩护。4、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庭审笔录(范本)[范本]

庭审笔录(范本)[范本] 庭审笔录(范本) 时间:*********** 地点:*********** 案由:******************纠纷一案 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原告:******************,代理人:*** 被告:***************,代理人:*** 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 审: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询问是否回避? 原:不申请 被:不申请 审:进行法庭调查,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宣读起诉状。

审:被告答辩 被: ;;;;;;;;;;;;;;;;;;;;;;;;;;;;;;;;;;;;;;;;;;;;;;;;;;;;;;;;;;;;;;;; ;;;;;;;;;;;;;;;;;;;;;;;;;;;;;;;;;;;;;;;;;;;;;;;;;;;;;;;;;;;;;;;; ; 审:原告举证,被告质证 原:证据一、*******************证明:****************。 被:;;;;;;;;;;;;;;;;;;;;;;;;;;;;;;;;;;;;;;;;;;;;;;;;;;;;;;;;;;; ;;;;;;;;;;;;;;;;;;;;;;;;;;;;;;;;;;;;;;;;;;;;;;;;;;;;;;;;;;;;;;;; 证据二、*******************证明:****************。 被:;;;;;;;;;;;;;;;;;;;;;;;;;;;;;;;;;;;;;;;;;;;;;;;;;;;;;;;;;;; ;;;;;;;;;;;;;;;;;;;;;;;;;;;;;;;;;;;;;;;;;;;;;;;;;;;;;;;;;;;;;;;; 证据三、*******************证明:****************。 被:;;;;;;;;;;;;;;;;;;;;;;;;;;;;;;;;;;;;;;;;;;;;;;;;;;;;;;;;;;; ;;;;;;;;;;;;;;;;;;;;;;;;;;;;;;;;;;;;;;;;;;;;;;;;;;;;;;;;;;;;;;;;

[宝典]庭审笔录模板

[宝典]庭审笔录模板 庭审笔录模板 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庭地点:********人民法院(or********)审判庭 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审判长: 主审法官(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 诉讼代理人: 被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布法庭纪律: (一) 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 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串、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 (三) 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四) 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 (五) 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当事人、代理人等要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和议庭成员入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 一案(or本庭审理的原告**** 一案,涉及个人隐私or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不公开审理;or本庭审理的原告****诉被告**** 一案,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庭决定不公开审理)。这是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现在,宣布开庭。 本庭审理本案,采取“辩论式”经济审判方式。“辩论式”经济审判方式,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以诉讼参加人为主体,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争执焦点、是非责任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在主审法官指导下,通过经济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诉讼言词对抗,实行当事人“当庭陈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辩论”,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当庭调解”、“当庭裁判”,当庭解决经济纠纷讼争的审判活动方式。希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按照“辩论式”审判方式的庭审规则依法进行诉讼,积极协助本庭审理案件。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 书记员:请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已到庭。原告(被告)提供的证人×××、×××在庭外候传。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原告: 审:原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审:原告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被告一: 审:被告一代理人姓名等项?

被一代: 审:被告二姓名等项? 被告二: 被二代: 审判长:原告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一:没有异议。 被告二: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一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等×××纠纷一案,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本案由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原告、被告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一:清楚。 被告二:我已经知道了。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工作例范本

民事案件庭审程序及民事案件庭审笔录范本 (一)民事案件庭审程序 一、法庭准备、宣布纪律、核实当事人身份 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 请坐下,“××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单位的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 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 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 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 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6.有请求回避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能够提交原件、原物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 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碍民事诉讼,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3.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做虚假陈述; 4.双方当事人应围绕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进行陈述。 5.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 原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 被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 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 二、法庭调查、争议焦点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1.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以及理由。 被告是否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逐一询问每一诉讼请求的意见)?有无其他答辩意见? (视情况)根据诉辩双方的陈述,法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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