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高层商业建筑

1、防火分区

营业厅地上:4000m

营业厅地下:2000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1 防火和防烟分区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

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地下车库:4000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5.1 防火分隔

5.1.1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地下汽车库或者高层汽车库2000M

注:①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

②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

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m2。

③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

5.1.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5.1.1的规定增加一倍。

2、疏散距离:

1、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2007-01-01实施)

2、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

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1.7)

建筑设计疏散门的规定

多规5.3.8 公共建筑和通廊式非住宅类居住建筑中各房间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该房间相邻2 个疏散门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

离不应小于5m。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1 房间位于2 个安全出口之间,且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20m2,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

0.9m; 2 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位于走道尽端,且由房间内

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小于1.4m;

3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内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的房间。

多规5.3.9 剧院、电影院和礼堂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 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250 人;当容纳人数超

过2000 人时,其超过2000 人的部分,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应超过

400 人。

多规5.3.12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房间疏散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

定:

3 房间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

置1 个疏散门; 4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 个,其中每个

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小于等于50m2 且经常停留

人数不超过15 人时,可设置1 个疏散门;

多规5.3.10 体育馆的观众厅,其疏散门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且不应少

于2 个,每个疏散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400~700 人。

高规6.1.12.3 人员密集的厅、室疏散出口总宽度,应按其通过人数按

1.00m/.百人计算。

高规6.1.7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

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高规6.1.8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

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

端的房间,当其建筑

面积不超过75m2

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

高规6.1.12.2高层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安全疏散;房间面积不超过

50m2,停留人数不

超过15人的房间,可设一个门。

疏散距离的规定

多规5.3.13 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应符合表

5.3.13 的规定;

2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非封闭楼梯间的距离,当房间位于两个楼梯间之间时,应按表5.3.1

3 的规定减少5m;当房间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时,应按表5.3.13 的规定减少2m;

3 楼梯间的首层应设置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或在首层采用扩大封闭楼梯间。当层数不超过

4 层时,可将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设置在离楼梯间小于等于15m 处;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3.13 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表5.3.13 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房间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

(m)

名称

位于两个安全

出口之间的疏散门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

耐火等级耐火等级一、二级三级四级一、二级三级四级

托儿所、幼儿园 25 20 — 20 15 —医院、疗养院

35 30 ─ 20 15 ─学校 35 30 — 22 20 —其它民用建筑

40

35 25

22

20 15

注:1 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的观众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

基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

2 敞开式外廊建筑的房间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可按本表增加

5m;

3 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

定增加25%; 4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计算:住宅应为最远房间内任一点到户门的距离,跃层式住宅内的户内楼梯的距离可

按其梯段总长度的水平投影尺寸计算。

多规5.3.8 可设置1个疏散门除托儿所、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外,房间

位于走道尽

端,且由房间内任一点到疏散门的直线距离小于等于15m、其疏散门的

净宽度不小于

1.4m;

高规6.1.7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

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

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

高规6.1.8 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m2

时,

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0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

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m2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

1.40m。

高规6.1.5 高层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5.00m。安全疏散距离应符合表

6.1.5的规定。

高层建筑

房间门或住宅户门至最近的外部出口或楼梯间的最大距离

(m)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

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

医院

病房部分 24 12 其他部分 30 15 旅馆、展览馆、教学楼

30 15 其它

40

20

高规6.1.6 跃廊式住宅的安全疏散距离,应从户门算起,小楼梯的一段距离按其1.50

倍水平投影计算。

汽车库修车库规6.0.5 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楼梯间的距离不应超过45m,当

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超过60m。单层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室内最远工作地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超过60m。

防火分区规范要求

多规部分防火分区条文摘录 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的规定。 注: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倍计算。 5.1.8 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098 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 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word版

3 厂房和仓库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物质性质及其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表3.1.1 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2 同一座厂房或厂房的任一防火分区内有不同火灾危险性生产时,厂房或防火分区内的生产火灾危险性类别应按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部分确定;当生产过程中使用或产生易燃、可燃物的量较少,不足以构成爆炸或火灾危险时,可按实际情况确定;当符合下述条件之一时,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的部分确定: 1 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占本层或本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小于5%或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小于10%,且发生火灾事故时不足以蔓延至其他部位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生产部分采取了有效的防火措施; 2 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当采用封闭喷漆工艺,封闭喷漆空间内保持负压、油漆工段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或自动抑爆系统,且油漆工段占所在防火分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大于20%。 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和储存物品中的可燃物数量等因素划分,可分为甲,乙、丙、丁、戊类,并应符合表3.1.3的规定。

表3.1.3 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3.1.4 同一座仓库或仓库的任一防火分区内储存不同火灾危险性物品时,仓库或防火分区的火灾危险性应按火灾危险性最大的物品确定。 3.1.5 丁、戊类储存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当可燃包装重量大于物品本身重量1/4或可燃包装体积大于物品本身体积的1/2时,应按丙类确定。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3.2.1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可分为一、二、三、四级,相应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不应低于表3.2.1的规定。

防火分区设置的注意事项

建筑防火分区的设置与探讨 夏恪昌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咸宁支队湖北咸宁 437100) 【摘要】防火分区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防火分区的设置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但这些规定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本文指出了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的几个地方,并对防火分区的设置提出了几点探讨意见。 【主题词】防火分区设置探讨 防火分区(Fire compartment)是指在建筑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它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它是控制建筑物火灾的基本空间单元。设置防火分区是一种消极的火灾对策,可以有效地减少发生重大火灾的概率,减少火灾损失和有员伤亡,因此各类消防技术规范均对防火分区的设置做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1 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对防火分区的主要规定 1.1 根据建筑性质确定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的第3.3.1条、第3.3.2条和第5.1.1条分别对厂房、仓库和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1.1条对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人防规》)第4.1.2条规定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500m2;《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第4.1.1条对停车库的允许最大占地面积和防火隔间面积作了规定。 当设置了自动灭火系统时,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面积可在上述条文规定的基础上增加1.0倍,局部设置的则其防火分区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倍计算(丁、戊类的地上厂房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限)。 1.2 对特殊场所的防火分区设置作出了特殊规定 《建规》第5.1.12条规定,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当符合特定条件时(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达10000m2。 《建规》第5.1.13条规定,地下商店当符合特定条件时(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时,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人防规》第4.1.3条规定,人防工程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A级装修材料装修时,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0m2;电影院、礼堂的观众厅,防火分区允许最大

多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防火分区篇

5.1.7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最多允许层数和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符合表 5.1.7 的规定。 1.0.2 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建筑: 1 9层及9 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0m 的公共建筑; 3 建筑高度大于24.0m 的单层公共建筑; 4 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5 厂房; 6 仓库; 7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 8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 9 可燃材料堆场; 10 城市交通隧道 注: 1 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1.0 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 倍计算。 2 当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 的规定时,其最多允许层数执行该标准的规定。

5.1.9 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本规范第5.1.7 条的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1.10 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 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 3 条的规定; 3 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5.1.11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 7.5.3 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 2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关于商场 5.1.12 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 5.1.13 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5 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 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

疏散宽度的计算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 商店建筑的建设不但在数量上逐年递增, 而且在规模上也呈现出了 越来越大的发展趋势。然而在商店建筑设计中有关消防安全疏散的问题, 常常给建筑设计者及消防审核人员带来困扰。多年的工作实践, 使我们感到以往的计算方法以不符合目前商店建筑的实际, 笔者推荐一种新的计算方法,特作如下分析与探讨。 1 以往计算方法所存在的问题 根据《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 88 (以下简称“商规”) 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J 16- 87 (以下简称“建规”) 的规定, 多层(建筑高度24 m 以下) 商店建筑中营业厅的疏散宽度计算, 首先根据“商规”第4. 2. 5条中的换算系数来确定人数, 再根据“建规”第5. 3. 12条中的疏散宽度百人指标确定疏散宽度。简化成公式(1) : D = S ×a×b/100 (1) 式中:D ——最大一层营业厅的疏散宽度,m; S ——最大一层营业厅面积,m; a ——换算系数, 根据“商规”第4. 2. 5 条确定,即第一、二层a= 0. 85, 第三层a = 0. 77,第四层及以上各层a= 0. 6; b ——疏散宽度百人指标, 根据“建规”第5. 3.12 条, 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 第 一、二层b= 0. 65 m/百人。 当第二层营业厅面积为1 000 m2 时,D = 1 000×0. 85×0. 65/100= 5. 225 m。需要设三部开间尺寸为4. 2 m 宽的楼梯, 每部楼梯的面积约为36 m2, 三部共108 m2, 相当于营业厅面积的10. 8 %。 根据公式(1) , 1 000 m2 的营业厅, 容纳人数为850 人, 平均每人占1. 176 m2, 除去柜台所占面积约300 m2 左右, 即700 m2 的顾客活动空间容纳人数为850 人, 平均每人仅占0. 82m2。这个密度对20 世纪80年代的商场是合适的。因为当时商场的数量少、购物的人相对集中。目前执行的“商规”就是编制于20 世纪80 年代,“商规”中的各项规定符合当时的国情, 但现在的商场无论是规模还是数量都数倍于那个时代, 购物人群已分散于 各商场中, 商场内人员的密度已大大降低。其次, 20 世纪80 年代的商场多为营业、仓储、辅助分设, 而现在仓储式的商场越来越多, 柜台的尺寸也在加大, 柜台所占用的空间及面 积也越多, 同时仓储式的商场中大多数的顾客为推车购物, 所需用的空间的面积也加大。可见包括柜台在内每人1. 176m2 的密度显然不符合今天商场的功能需求, 因此以往的计算 方法应作调整。再次, 目前商场越建越大, 仍按以往的计算方法计算疏散宽度, 带来的问题是楼梯数量过多, 宽度过宽, 楼梯间占用的面积过大, 占营业面积的10 %以上, 显然也不

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建筑防火分区及疏散距离 高层商业建筑 1、防火分区 营业厅地上:4000m 营业厅地下:2000m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5.1 防火和防烟分区 5.1.2高层建筑内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 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m2;地下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2000m2。 地下车库:4000m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5.1 防火分隔 5.1.1 汽车库应设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 积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汽车库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 地下汽车库或者高层汽车库2000M 注:①敞开式、错层式、斜楼板式的汽车库的上下连通层面积应叠加计算,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规定值增加一倍。 ②室内地坪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层汽车库净高1/3且不超过净高 1/2的汽车库,或设在建筑物首层的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500m2。 ③复式汽车库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应按本表规定值减少35%。 5.1.2汽车库内设有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规范表5.1.1的规定增加一倍。 2、疏散距离: 1、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且行走距离不应大于45m。(《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2007-01-01实施) 2、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 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6.1.7)

商店疏散宽度计算

浅析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 摘要:针对我国现行规范的不完善,从各种规范内容入手,分析大型商店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提出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计算的理论依据,以供设计师参考。 关键词:大型商店建筑;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疏散宽度 1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型商店建筑越来越多,设计师在确定疏散宽度时往往不能很好的掌握规范,合理减小疏散宽度,造成楼梯数量过多,占用面积过大,经济性差,商家难以接受。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发布以前,不同类型规范在确定疏散宽度上没有统一标准,更无从准确确定大型商店建筑的疏散宽度。又由于大型商店建筑人流比较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设计师和消防审批部门只好把疏散宽度搞得很大,造成很大的浪费。笔者二000年参与长沙市芙蓉广场地下商业建筑设计,共地下三层,其中地下一层为百盛广场,地下二层为家乐福大型超市,地下三层为停车场,每层建筑面积接近15000m2,三层共44000m2。由于当时本项目在长沙乃至湖南省是最大的地下商业建筑,因此在确定方案时多次召开了由省、市消防部门牵头的审查会议,疏散宽度由原来最初的90m 减小到42.6m,但最后设计为39.0m。虽然此建筑已营业6年,但笔者一直比较担心,当时套用的规范是《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且理论依据不充分。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出来后,又重新分析了芙蓉广场的疏散宽度,发现宽度基本上可以满足要求,笔者心中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2疏散宽度的计算 目前,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是《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规》)以及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建规》条文如下: 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2确定。 表1和表2与《商规》第4.2.5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5.1.5条及第5.1.8条已经统一。 依据《建筑》5.3.17.5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B(m)=S'(m2)×K2×b(m/100人)×a(人/m2) 式中:B为商店营业厅疏散总宽度(m) S'为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m2) K2为面积折算值(常量) b为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 a为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 很显然,式中K、b、a三个数可以从条文中查到,但Sˊ怎样确定。 3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公室等可不计入该建筑面积内。 在建筑设计中,往往在设计阶段还没有商店的平面布置,因此不能准确的得到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但可以参照《商规》进行估算。 《商规》条文: 第3.1.1条商店建筑按使用功能分为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内外应组织好交通,人流、货流应避免交叉,并应有防火、安全分区。 第3.1.2条商店建筑的营业、仓储和辅助三部分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可参照表3的规定。 第3.4.1条辅助部分应根据商店规模大小、经营需要而设置。包括外向橱窗、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以及各种建筑设备用房和车库等;该部分所占商店总建筑的比例数可按第3.1.2条的规定。 第3.4.2条商店的办公业务和职工福利用房面积可按每个售货岗位配备3~3.5m2计。 第3.2.2条普通营业厅内各售区面积可按不同商品种类和销售繁忙程度而定。营业厅面积指标可按平均每个售货岗位15m2计(含顾客占用部分);也可按每个顾客1.35m2计。 根据以上各条文,我们可以得出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面积+(辅助面积-办公部分面积)。而办公面积=3~3.5/15×营业面积=1/5营业面积(取小值)。 因此我们可以得到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建筑面积可按表4确定。

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建筑物的防火分区(通用版) 一、防火分区的概念 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一旦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安全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防火分区,按照防止火灾向防火分区以外扩大蔓延的功能可分为两类:其一是竖向防火分区,用以防止多层或高层建筑物层与层之间竖向发生火灾蔓延;其二是水平防火分区,用以防止火灾在水平方向扩大蔓延。 竖向防火分区是指用耐火性能较好的楼板及窗间墙(含窗下墙),在建筑物的垂直方向对每个楼层进行的防火分隔。 水平防火分区是指用防火墙或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物

将各楼层在水平方向分隔出的防火区域。它可以阻止火灾在楼层的水平方向蔓延。防火分区应用防火墙分隔。如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加冷却水幕或闭式喷水系统,或采用防火分隔水幕分隔。 二、防火分区的划分 从防火的角度看,防火分区划分得越小,越有利于保证建筑物的防火安全。但如果划分得过小,则势必会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这样做显然是行不通的。防火分区面积大小的确定应考虑建筑物的使用性质、重要性、火灾危险性、建筑物高度、消防扑救能力以及火灾蔓延的速度等因素。 我国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均对建筑的防火分区面积作了规定,在设计、审核和检查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严格执行。 (一)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 单层、多层民用建筑防火分区面积是以建筑面积计算的。 在进行防火分区划分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以背火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编号:SY-AQ-0965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Building fire compartment

建筑防火分区(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防火分区的概念 所谓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在建筑物内采用划分防火分区这一措施,可以在建筑物发生火灾时,有效地把火势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减少火灾损失,同时可以为人员疏散、消防扑救提供有利条件。 二、防火分区的划分 建筑火灾的扩大蔓延有两个方向,一是水平方向的蔓延;二是垂直方向的蔓延。为防止火灾扩大蔓延,就必须设置防火分隔,所以防火分区的分隔方法有垂直方向和水平方向两种。防火分区是一个空间单位的概念,其范围大小在消防规范中用面积计算,其大小取决于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建筑物耐火等级、高度、层数等因素。在建筑物内由于使用功能不同亦要进行防火分区、分隔。其防

火分隔物-─墙及楼板应为耐火结构。 (一)水平防火分区 水平方向分隔靠防火墙,防火墙上开设门窗孔洞时应设甲级防火门窗,采用防火卷帘代替防火墙时,其防火卷帘应符合防火墙耐火极限的判定条件或在其两俚0设闭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其喷头间距不应小于2m。 有关规范规定,在安装有自动洒水灭火设备等自动消防设备时,在计算其防火分区面积时可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局部面积增加一倍。 (二)垂直防火分区 垂直方向分隔靠楼板,穿过楼板的各种竖井,应每隔2至3层进行封堵,建筑高度超过100m时层层封堵,井壁上的门应用丙级防火门。 (三)功能性分区与分隔 对不同火灾危险性或不同用途的房间、场所进行分隔,控制火势向其他部分蔓延。

消防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编号:SY-AQ-0533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消防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Basic parameters of fire safety evacuation

消防安全疏散基本参数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安全疏散基本参数是对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重要依据。主要包括人员密度计算、疏散宽度指标、疏散距离指标等参数。 一、人员密度计算 (一)办公建筑 办公建筑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用房、服务用房和设备用房等部分。办公室用房包括普通办公室和专用办公室。专用办公室指设计绘图室和研究工作室等。人员密度可按普通办公室每人使用面积4㎡,设计绘图室每人使用面积6㎡,研究工作室每人使用面积5㎡计算。公共用房包括会议室、对外办事厅、接待室、陈列室、公用厕所、开水间等。会议室分中小会议室和大会议室,中小会议室每人使用面积:有会议桌的不应小于1.80㎡,无会议桌的不应小于0.80㎡。 (二)商场

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乘以表2-6-1规定的人员密度计算。对于建材商店、家具和灯饰展示建筑,其人员密度可按表2-6-1规定值的30%确定。 表2-6-1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 楼层位置 地下第二层 地下第一层 地上第一、二层 地上第三层 地上第四层及以上各层 人员密度 0.56 0.60 0.43~0.60 0.39~0.54 0.30~0.42

防火分区设计

防火分区设计 1 防火分区概述 1.1 防火分区及其作用 (1)防火分区的定义 防火分区就是采用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分隔构件划分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物的其他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空间单元)。 (2)防火分区的作用 建筑物的某空间发生火灾后,火势便会因热气体对流、辐射作用,或者是从楼板、墙壁的烧损处和门窗洞口向其他空间蔓延扩大开来,最后发展成为整座建筑的火灾。因而,对规模、面积大,或多层、高层的建筑而言,在一定时间内把火势控制在着火的一定区域内,是非常重要的。 1)控制火势蔓延 2)确保人员疏散 3)利于消防扑救 1.2 防火分区的类型 (1)水平防火分区 水平防火分区,就是采用具有一定耐火能力的墙体、门、窗等水平防火分隔物,按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将建筑物各层在水平方向上分隔为若干个防火区域。其作用是防止火灾在水平方向蔓延扩大。 (2)竖向防火分区 为了把火灾控制在一定的楼层范围内,防止其从起火层向其他楼层垂直蔓延,应沿建筑高度划分防火分区。 竖向防火分区是以每个楼层为基本防火区域,也称层间防火分区。 竖向防火分区主要是用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钢筋混凝土楼板、上下楼层之间的窗间墙作分隔构件。 (3)特殊部位和重要房间的防火分隔 特殊部位和重要房间包括:各种竖向井道,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固定灭火装置的设备室(如钢瓶间、泡沫间)、通风空调机房,设置贵重设备和贮存贵重物品的房间,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避难间等。

2 防火分区的分隔构造 防火分区的分隔物是防火分区的边缘构件,一般有防火墙、甲级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水幕带、耐火楼板、上下窗间墙、封闭和防烟楼梯间等。 (1)防火墙 1)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h 2)基本要求: ①防火墙上不应开设门窗、洞口, 如必须开设时,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窗。 ②管道不应穿过防火墙。 (2)防火门 1)分类: 甲级 1.2h,用于防火墙上、易燃物库等; 乙级 0.9h,用于疏散楼梯间、前室; 丙级 0.6h,用于管道井等检查门。 2)材料:木质、钢质、复合材料。 3)开启方式:平开、推拉。 4)常用防火门:钢质防火门;夹丝玻 璃钢质防火门、透明复合玻璃钢质防火 门;木质防火门、夹丝玻璃本质防火门、 透明复合玻璃木质防火门;单扇玻璃钢防 火门、单扇嵌夹丝玻璃玻璃钢防火门;全玻 璃(复合玻璃)防火门;复合材料防火门等品 种。 5)基本要求:①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门应为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 ②在疏散走道和楼梯间的防火门应具有自动关闭的功能。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思考

建筑防火设计中有关防火分区问题思考 发表时间:2016-07-05T15:13:16.26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7期作者:陈艳华寇佃娟 [导读] 本文将对于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结合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山东瑞象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276800 摘要:建筑物内合理防火分区的划分可以确保建筑物发生火灾时能够及时控制住火情,为人员安全撤离提供保障,维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将对于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展开分析,结合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防火分区常见问题设计建议 防火分区是指在设计中将建筑物的平面和空间以防火墙、防火门窗、防火卷帘及一定耐火极限的楼板等分成若干区。根据现行消防技术规范防火分区划分包括水平分区和垂直分区两部分。防火分区的设置不仅可以在出现火灾的情况下及时的对人员进行疏散和扑救,同时还可以有效的减少火灾对人们身体和财产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防火分区在设计上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面对设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其必要的改革措施已在具体的实践之中。 1 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防火分区存在的问题 1. 1 防火设计规范不完善,考虑因素不全 当前我国防火设计方面的规范还不够完善,对于建筑物防火的设计方面只注重建筑物高度、类别、材料耐火性能几个方面,对于建筑内防火分区的具体情形关注却不足,比如建筑物内部可燃物的放置情况,建筑物装修情况和建筑的使用功能等这几个方面都没有详细考虑,而这些因素却是做好建筑防火设计的重要方面,特别是对于一些民用建筑,人员密度大、装修复杂的场所,防火分区的划分更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内部构造相对复杂的建筑物防火设计与学校、工厂等一些装修简单的建筑物防火设计划等号,显然是很不合理的。 1. 2 防火方法与建筑空间功能要求有矛盾 不同建筑物防火分区要采用不同的分隔方法,并不是所有的建筑物都适合安装防火墙,比如对于工艺流程要求完整连贯的工厂建筑,对于空间的整体功能要求很强,防火分区的分隔无法用防火墙的设置来实现,而如果用防火卷帘,由于防火帘规格有限制,这就出现了防火技术上的难题。对于空间较大的建筑物来说,设置防火墙就会影响整体空间的构造,影响到工厂生产的功能需要,而且防火墙稳定性要求高,设置起来难度又大;如果设置防火卷帘,由于卷帘自身重量大,对于建筑物结构要求强,因此安装起来操作难度较大,并会影响整体空间功能的使用;而如果使用消防水幕设置防火分区,对于建筑物的消防用水量又是一个很大的考验,并且消防水幕的防火分隔效果也并不佳。 1. 3 防火分隔时间不明确 当前很多建筑物内都设置了多种防火分隔物,比如采用砌筑防火墙的方式,如果操作起来不方便,那么还可以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防火分隔,比如卷帘门、水幕、防火门、防火窗等等,不同的防火分隔物的耐受程度是不同的,虽然当前建筑防火设计中采用了多种防火分区的划分方式,但是不同的防火方案防火的分隔时间是不同的。对于防火墙来说,这是当前人们对于建筑防火的重要手段,防火墙的耐火时间规定不能低于3. 00 h,安装有冷却水幕的防火卷帘门耐火时间规定也不能低于3. 00 h,而防火门、窗由于防火的部位不同,防火时间也有一定差异,可以将整个设置于人员疏散通道区域内采用的A 类防火门、窗分成甲、乙、丙三个等级,甲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1. 50 h,乙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1. 20 h,丙级耐火时间不能低于0. 50 h,而防水水幕的水量设置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做为小开口部位的防火设计,用水量不小于2 L /( s?m)。 建筑物设置防火分区的目的在于火灾出现时防止火焰蔓延到建筑物的其余空间,其阻隔火焰的时间应该由划分防火分区的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确定。但是消防规范中规定,防火墙和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低于3. 00 h,作为竖向防火分隔物的楼板的耐火极限是不低于1. 50 h(一级耐火等级),设置在防火墙上的门、窗应为甲级防火门、窗,其耐火极限是不低于1. 50 h,那么,在规范中防火分区定义中提出的“一定时间内”应该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思考。 2 建筑防火分区在设计中的控制要点 2.1 实施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方案 性能化的防火设计指的是建筑群在确定达到一定的防火标准后,对建筑物在使用性质、可燃物量、建筑群内人员的数量以及分布、耐火的等级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之后,在对防火的分区进行确定。这种设计方案是在对随机建筑物的综合防火性能进行评定后,然后在设计出一个特定的符合此建筑群的防火安全系统模式,这样在火灾出现的情况下,就可以对人员和火灾的趋势进行有效的控制。 2.2 对大空间建筑群设置防火带 防火带就是在存放可燃物品的建筑群众设置一定的区域,而这个区域内所有的建筑物都是不可燃烧的材料。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要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使阻挡防火带的一侧烟火向另一侧蔓延,这样就可以在建筑群的空间上形成一个无形的防火分隔区域。目前,根据现有规范中的要求,其在对商场、学校、候机厅这些具有空间连续性能高的建筑防火分区的划分中,是非常难以实施的。在这个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值得注意的是,防火带的宽度需要根据建筑物内所具有的可燃物的性质来决定。在防火带附近的可燃物为不燃物品时,防火带的宽度确定为6 m,在防火带附近的物品为可燃物或者难以燃烧的物品时,可以将其的防火宽度设置在9 m。 2.3 实施建筑中庭防火分区设计方案 现代人们对建筑物的需求不仅满足在安全性上,同时还非常注重采光的效果和空间设计中的美感,因此,现在的很多建筑都是采用中庭式的设置方案,然后在中庭上采用玻璃屋盖采光。从现有的规范中可以得知,在对防火分区与中庭贯穿中所采取的累计叠加的方式进行计算,其所计算出的实际范围是远远大于规范中的允许范围的。所以,在中庭的两边大于6 m时,将封闭屋盖去掉,这样在面积的计算上就可以不用累加计算,同时为了遮风挡雨在中庭的上面还可以设置雨棚,只要开口的面积不大于井底的面积,将其按照天井的范畴来进行计算也是合理的。 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防火分区作为建筑防火中的一项重要的措施,其在划分的过程中和分隔方法的设计上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设计

2018消防计算公式汇总

第二篇第六章安全疏散 百人宽度指标★★★★★. 百人宽度指标是每百人在允许疏散时间内,以单股人流形式疏散所需的疏散宽度。 一般,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疏散时间控制为2min,三级耐火等级建筑疏散时间控制为 1.5min,根据式2-6-1可以计算出不同建筑每百人所需宽度。影响安全出口宽度的因素很多,如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与层数、使用人数、允许疏散时间、 疏散路线是平地还是阶梯等。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百人宽度指标是通过计算、调整得出的。 第八章建筑防爆 泄压面积计算★★★★爆炸能够在瞬间释放出大量气体和热量,使室内形成很高的压力,为了防止建筑物的承重 构件因强大的爆炸力遭到破坏,将一定面积的建筑构、配件做成薄弱泄压设施,其面积称为泄 压面积。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 B50016),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其泄压面 积宜按下式计算,但当厂房的长径比大于3时,宜将该建筑划分为长径比小于等于3的多 个计算段,各计算段中的公共截面不得作为泄压面积: 式中:A—泄压面积(㎡); V—厂房的容积(m3); C—泄压比(㎡/m3),其值可按表2-8-1选取。 表2-8-1 厂房内爆炸性危险物质的类别与泄压比规定值

注:1.长径比为建筑平面几何外形尺寸中的最长尺寸与其横截面周长的积和4.0倍的该建筑横截面积之比。 2.K尘是指粉尘爆炸指数。 第三篇第四章水喷雾灭火系统水雾喷头布 置要求★★★ 水雾喷头布置的基本原则是,保护对象的水雾喷头数量应根据设计喷雾强度、保护面积和 水雾喷头特性,按水雾喷头流量计算公式3-4-1和保护对象水雾喷头数量计算公式3-4-2计算确定,水雾喷头的布置应使水雾直接喷射和完全覆盖保护对象,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增加水雾喷头的数量;水雾喷头与保护对象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水雾喷头的有效射程;水雾喷头、管道与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的安全净距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702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类 消防设计44条问答解析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类消防设计44条问答 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5.5.3条,哪些建筑的楼梯宜通至屋面?上人屋面是否设疏散平台? 答复: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多层住宅可以不通);高层坡屋面的屋面也必须连通。屋面疏散平台面积按楼梯间疏散总人数的50%计算屋面疏散人数,平台面积按一平方米5人计算。 2、防烟楼梯间通向屋面(或室外)的门是否需用乙级防火门? 答复:根据GB50016-2014第5.5.3条的规定,民用建筑的楼梯间宜通至屋面;为保证防烟楼梯间内的正压,特别是设有正压送风系统的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通向室外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 3、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6.4.2条规定,地下的封闭楼梯间墙上,是否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 答复:按照规范条文不可以,但与省专家沟通,认为多层、小高层住宅为特例,规模小,功能简单,允许电梯门及管道井门开向楼梯间。 4、非靠外墙的敞开式楼梯间(一二层为三跑楼梯,三层以上靠外墙自然采光、通风)能向走廊开采光窗吗?若能开,是否采用乙级防火窗?

答复:敞开式楼梯间作为安全出口,不能开窗,也不能用防火窗代替墙体,楼梯间墙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根据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确定。 5、封闭楼梯间直通室外的出口,用普通门、还是防火门? 答复:应根据建筑物类型确定,详见GB50016-2014第6.4.2.3条的规定。 6、不能自然通风的住宅地下建筑楼梯,采用通风井通风,通风井面积为封闭楼梯间的2%-5%还是需满足2平方? 答复:经与设备专业协调,报批稿中《建筑防烟、排烟规范》规定应满足开启面积1.2平方米。 7、二层建筑楼梯间的开窗面积需满足2平方吗(老版建规9.2.2.2条: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不应小于2.0平方米) 答复:经与设备专业协调,不管是几层,均应满足每5层内排烟窗的总面积2.0平方米。

防火分区概念

防火分区概念: 在建筑物内部采用防火墙、耐火楼板及其他防火分隔设施分隔而成,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空间。 1、民用建筑物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时,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2500m 2,当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即5000m2; 2、地下、半地下建筑,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500m2,当建筑内设 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1倍,即1000m 2; 3、地下、半地下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 二级; 4、当多层建筑物内设置自动扶梯、敞开楼梯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时,其防 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其建筑面积之和大于规定时,应划分防火分区; 5、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 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间与中厅相连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 (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 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即防火分区间采用防火卷帘分隔时,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温升的判定条件时,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门和卷帘耐火试验方法》GB7633 有关背火面辐射热的判定条件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84的有关规定,但其火灾延续时间不应小于3.0h; 2 防火卷帘应具有防烟性能,与楼板、梁和墙、柱之间的空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 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 6、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当采用防火墙确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 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分隔。采用防火卷帘时应符合本规范第7.5.3 条的规定。 7、地上商店营业厅、展览建筑的展览厅符合下列条件时,其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0m2: 1 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单层建筑内或多层建筑的首层; 2 按本规范第8、9、11 章的规定设置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排烟设施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内部装修设计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 的有关规定。 8、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

地下商业防火分区允许最大面积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条规定,地下室防火分区最大500平方米。 附注中写明:“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该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的规定增加倍。”所以防火分区可以扩大为1000平米。 一、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老规范);新规范65页。 1 营业厅不应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2 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3 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建筑内部装修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 的有关规定时,其营业厅每个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增加到2000m2; 4 应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因此,地下商店防火分区可以做到2000平米。 这个是极限了,除非是地下汽车库,在做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前提下,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可以允许达到4000平方米,但这与您的问题情况不符。 规范中还有规定: 二、当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 厅(含具有卡拉OK 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不包括洗浴部分)、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必须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时,最远房间的疏散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9m。当必须布置在建筑物内首层、二层或三层外的其它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应布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布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2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的不燃烧体隔墙和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3 应按本规范第9 章设置防烟与排烟设施。

商业建筑疏散宽度计算

摘要:针对我国现行规范的不完善,从各种规范内容入手,分析大型商店疏散宽度的计算方法,提出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计算的理论依据,以供设计师参考。 关键词:大型商店建筑;营业厅建筑面积;营业厅疏散宽度 1前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大型商店建筑越来越多,设计师在确定疏散宽度时往往不能很好的掌握规范,合理减小疏散宽度,造成楼梯数量过多,占用面积过大,经济性差,商家难以接受。 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发布以前,不同类型规范在确定疏散宽度上没有统一标准,更无从准确确定大型商店建筑的疏散宽度。又由于大型商店建筑人流比较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因此设计师和消防审批部门只好把疏散宽度搞得很大,造成很大的浪费。笔者二000年参与长沙市芙蓉广场地下商业建筑设计,共地下三层,其中地下一层为百盛广场,地下二层为家乐福大型超市,地下三层为停车场,每层建筑面积接近15000m2,三层共44000m2。由于当时本项目在长沙乃至湖南省是最大的地下商业建筑,因此在确定方案时多次召开了由省、市消防部门牵头的审查会议,疏散宽度由原来最初的90m减小到42.6m,但最后设计为39.0m。虽然此建筑已营业6年,但笔者一直比较担心,当时套用的规范是《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且理论依据不充分。新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出来后,又重新分析了芙蓉广场的疏散宽度,发现宽度基本上可以满足要求,笔者心中的石头才算落了地。 2疏散宽度的计算 目前,对大型商店建筑疏散宽度的计算依据是《建规》和《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下简称《商规》)以及人《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98)。《建规》条文如下: 5.3.17.5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上商店的面积折算值宜为50%~70%,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可按表2确定。 表1和表2与《商规》第4.2.5条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第5.1.5条及第5.1.8条已经统一。 依据《建筑》5.3.17.5条,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计算公式: B(m)=S'(m2)×K2×b(m/100人)×a(人/m2) 式中:B为商店营业厅疏散总宽度(m) S'为每层营业厅的建筑面积(m2) K2为面积折算值(常量)0.7 b为疏散宽度百人指标(m/100人)地下与地平高差10m以内不小于0.75(m/100人),高差10m以上,不小于1(m/100人)。 a为疏散人数换算系数(人/m2)地下二层0.80(人/m2),地下一层0.85(人/m2),地上一二层0.80(人/m2),地上三层0.77(人/m2),地上四层0.60(人/m2)。 很显然,式中K、b、a三个数可以从条文中查到,但Sˊ怎样确定。 3营业厅建筑面积的确定 依据《建规》5.3.17.5条的条文说明,“营业厅的建筑面积”包括营业厅内展示货架、柜台、走道等顾客参与购物的场所,以及营业厅内的卫生间、楼梯间、自动扶梯等的建筑面积,对于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分隔开且疏散时无需进入营业厅内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办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