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培训制度

电厂培训制度
电厂培训制度

1. 总则

1.1 培训目的

1.1提高员工素质,提升员工知识与技能,引导与改善员工工作态度,提高员工工作能力,改善员工工作绩效。

1.2创建学习机制,增强员工适应与应变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

1.3培养员工对厂的忠诚度,增强厂的凝聚力,推广和传播企业文化。

1.2 培训原则

1.2.1目标一致性原则

员工培训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员工培训与员工任用及发展相结合,保证全体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技能。

1.2.2全员参与和重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全体员工均需要参加培训。厂根据岗位性质的不同安排不同的培训课题,对生产、经营影响较大的关键岗位员工进行重点培训,以提高关键岗位员工的工作技能。

1.2.3按需施教、注重实践的原则

培训应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讲求实效,学以致用,注重实践,把培训的内容真正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传授知识,转变观念,提高技能,改善工作绩效。

1.2.4有效性原则

培训课题的设立以及培训方式、教材、师资的安排都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培训的效果要进行严格评估,以确保培训的有效性。

1.3 培训部门职责

1.收集、整理、分析、提炼各车间/中心的培训需求。

2.根据培训需求及其他要求制定厂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各车间/中心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3.各项培训计划费用预算的拟定。

4.聘请在职培训的培训师。

5.厂级培训的组织与实施,车间/中心级培训的监督检查。

6.各种培训要素(课题、教材、师资等)的审核。

7.培训效果的监督与评估,以确保培训成果。

8.培训体系的控制、改善与维护,培训体系有效性的评估。

1.4 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知识培训、技能培训。

1.4.1知识培训

不断实施专业和相关专业的新知识培训,使员工具备完成本职工作

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迎接挑战所需的新知识。

1.4.2技能培训

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

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在实践中灵活应用、发挥并不断提高岗位技能。

1.5 培训教材

1.5.1培训教材来源

1.5.1.1教材由培训教师根据培训课题进行编写、印制。

1.5.1.2公司、厂现有的管理规章制度、购买的专业书籍、光盘等

可作为内部培训教材。

1.5.2教材评审、管理

1.5.

2.1培训教师必须提前一个星期将教材送至人力资源中心人

资培训管理人员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方可作为正式教材。

1.5.

2.2教材经评审合格后收入培训教材库。

2 培训计划与实施

2.1 培训计划

2.1.1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人力资源部每年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部门负责人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并上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结合员工自我申报、人事考核、人事档案等信息,制定新会发电厂的年度培训计划。

2.1.2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制定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包括培训的具体主办部门负责人、培训对象、确定培训的目标和内容、选择适当的培训方法、确定受训人员和培训师、制定培训计划表、培训经费的预算等。实施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批准后,以新会发电厂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2.1.3部门内部组织的、不在新会发电厂年度培训计划内的培训,应由所在部门填写《计划外部门培训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在人力资源部指导下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2.1.4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进行,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2.1.5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培训过程进行管理,包括培训记录、保存过程资料如电子文档、录音、录像、幻灯片等。

2.2 培训实施细则

2.2.1培训主办部门应依培训实施计划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培训全盘事宜,如培训场地安排、教材分发、通知培训师及受训单位。

2.2.2如有补充教材,培训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至人力资源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员工。

2.2.3各项培训结束时,根据情况举行测验或考核。如测验或考核,由主办部门或培训师负责主持,测验或考核题目应准备2-3套,由培训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准备。

2.2.4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时,参加受训人员应签到,人力资源部对员工上课、出席状况进行备案、考核。

2.2.5人力资源部应定期召开评估会议,以评估各项培训课程实施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

4 培训评估

第二十三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结束后的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对被培训者的评估,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实施。对培训实施的评估工作,主要由被培训者和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二十四条培训评估对象包括培训师、受训人员、培训组织者。

第二十五条对培训师、培训组织者的评估可以采取调查表的形式;对受训人员的评估形式包括测验式评估、演练式评估等多种定量和定性评估形式。

第二十六条对被培训员工的评估

在培训内容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新员工进行简单的考试,主要涉及培训内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或者要求员工按时提交培训总结。

人力资源部收集考试卷,对其进行评分。

人力资源部将培训成绩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级。

培训结束后的评估要结合受训人员的表现,做出总的鉴定。也可要求受训人员写出培训小结,总结在思想、知识、技能、作风上的进步,与培训成绩一起放进人事档案。

培训评估结果在季度结束5日内在培训实施总结报告中向上级汇报。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湘建三司字[2010]11号 湖南省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二章安全教育要求 第三条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二)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的《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三)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五)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六)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七)以上(一)—(六)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第三章安全教育内容 第四条安全教育主要包括思想、知识、技能三个方面的教育。 第五条对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农民工及实习和代培人员)都必须进行公司、二级机构(工程处、厂、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三级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进行安全基本知识、法规、法制教育,主要内容是: (1)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2)安全法规、标准和法制观念; (3)本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4)本单位安全形势及历史上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应汲取的教训;

工程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版号: 批准人: 审核人: 拟制部门:安全部 2010年12月1日发布 2010年12月1日实施受控状态:受控

1 目的 为有效加强和改进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公司职工整体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满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对公司员工培训的需求,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龙泰集团工程公司围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 3 术语定义 3.1 三级安全教育:新入厂、离岗15天以上或由外单位调入的职工上岗前经过公司、作业区、班组三级的安全教育。 3.2 转岗安全教育:职工因改变工种或工种未改变而工作岗位变动后接受的安全教育。 3.3 复工安全教育:离岗15天以上人员、工伤休假复工人员、“三违”人员上岗前接受的安全教育。 3.4 安全资质培训: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指安全管理网络中的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国家规定的其它培训。 4 职责 4.1 安全部 4.1.1 负责制订、修改本制度,保持本制度的有效运行。 4.1.2 负责确定公司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需求,制定公司安全管理专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资格培训。 4.1.3 负责组织建立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评估安全培训过程及效果,对各类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

查。 4.1.4 指导、监督各作业区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评价各作业区安全教育、培训的效果。 4.1.5 负责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培训管理规定,制定公司安全管理专业培训大纲,审核、编写各类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资料。 4.1.6 组织有关人员参加集团公司指定或认可的职业安全卫生专业培训。 4.1.7 负责各作业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需求的征集;培训计划的编制,下达培训效果的评估,对培训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评价。 4.1.8负责监督培训计划的兑现,满足安全培训需求。 4.1.9负责审核班组长安全任职条件,协助建立完善安全标准化班组建设教育培训管理。 4.2 作业区 4.2.1 负责制定、执行作业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并报安全部审批备案。 4.2.2 负责组织实施作业区全员、二、三级、转岗、复工、日常安全教育,以及对实习人员、外来挂靠队伍、“三违”人员的专门安全教育等工作。 4.2.3 负责建立、健全和及时更新作业区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收集安全管理网络中人员的安全管理资质培训需求,并及时向安全部反馈信息。 4.2.4 定期评价班组长的安全生产管理效果,教育、督促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不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应及时调换。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XX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起草。 本标准由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提出并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职责、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管理的所有部门。 2权限职责 2.1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 2.2车间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车间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2.3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安全教育培训。 3培训内容及具体分工 3.1公司级安全教育: 3.1.1新调入人员由人资部组织,安全生产办协助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教育时间4-8小时 3.1.2培训内容: a)公司安全生产守则; b)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c)公司区域内特殊、危险部位及安全规定; d)公司内历年典型的工伤事故案例。 3.2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级安全教育: 3.2.1 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在新员工调入本部门时,由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2.2培训内容: a)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生产产品(工作)特点及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b)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危险作业场所和危险源及应注意的事项; c)公司各部室、各分公司、分厂、车间历年发生的工伤事故案例。 3.3 班组级安全培训: 3.3.1 新调入人员进入部门班组后,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负责开展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 3.3.2 培训内容: a)班组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 b)设备、设施的性质及安全装置; c)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 d)正确保管、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本岗位识别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根据人资部下发的“三级安全教育卡”经考核合格后,受教育人及教育者按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新编版)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 度(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069

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新编版) 1、对新入场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安排工作。 2、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本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项目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教育。 4、对从事电气、焊接、起重、建筑登高架设、场内机动车辆驾驶、特种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工种,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章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5、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

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 6、对严重违章作业人员,由质安部门重新进行安全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安全思想教育: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本企业有关规章制度;本企业的施工特点、安全施工情况;本企业事故典型案例等。 (2)、安全知识教育: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机电设备、高空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安全基本知识;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 (3)、安全技能教育:熟悉本工种、本岗位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电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提高参加电厂建设的各级各类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技术技能,确保全体员工能够完成其承担的安全健康、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任务。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级各类人员和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脱硫系统EPC项目有合同关系的外协单位和个人。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对项目部领导、部门负责人、二级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主管生产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考试;对各外协单位经理、生产经理、安全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 2各二级单位的安全专工负责所属单位的全体员工、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各外协单位的安全员对本单位的进场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考试;所有考试成绩报项目安全保卫部。 3安全保卫部对3.1、3.2全体员工的教育、培训考试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归档。 4一年一度的全员安规考试由安全保卫部进行统一组织,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进行。 四、细则 1开工前所有进场的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安全教育培训。 2按照国家与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内容,组织安全考试。 第 2 页共 4 页

3安全考试合格人员,通过项目部登记,办理身份胸卡,才能进场作业。无证人员入场将视为安全隐患的因素,进行处理。 4按照电力行业、业主的要求,每年组织一次全员安规考试,并上报公司安保部和业主。 5每周一上午两小时为全员安全学习时间,进行系统的学习培训。不管工期多紧,任务多重,安全学习时间必须得到保证,以增强员工的安全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单位做好学习记录。 6经允许临时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由接待单位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发给临时通行证和安全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现场,离开时归还发放单位,严禁未经允许的任何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7经允许来访的上级领导,参观考察人员,综合办公室应提前通知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向上述人员介绍施工场地的基本情况和注意事项,提供必需的安全进场用品。并由接待部门派专人陪同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8项目安全保卫部要定期或者不定期的对各所属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每周的安全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并指导工作。 9项目安全保卫部综合运用安全录像、幻灯、电视、计算机网络、广播、板报、实物、图片、演讲、竞赛等多种形势进行宣传,普及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卫生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10项目部和所属各单位要按各自的职责建立完整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五、记录管理 1培训记录由各主办单位保存。 2考试成绩统一由安保部登记保存。 第 3 页共 4 页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自贡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安全培训管理,确保安全、环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时间,促进安全、环保长效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培训教育以“从零开始,向零奋斗”的安全理念为指导,落实“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什么考什么”的要求,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力求培训实效。 三.本制度所称安全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各部门员工、新进员工的安全素质为目的进行的培训活动。 第二章培训组织及培训范围

四.具体由安全管理部组织实施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五.培训范围 1.新进员工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公司、部门、岗位),三级教育的时间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各级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全部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上岗。 2、转岗、复工员工培训。转岗培训一般不能少于24小时,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的,方能进入新的岗位。离岗时间超过6个月的,须重新进行岗前三级教育。 3、每月定期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章培训内容及培训方式 六.培训内容:不同的培训对象进行不同内容的培训,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的培训内容有: 1.以安全“零”理念为中心的安全理念及延伸理念的安全思想意识培训教育; 2.安全生产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理论等; 3.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职业危害因素预防等; 4.事故应急处置及避险方法;

企业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一、培训教育管理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二、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3.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点项目施工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企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1)公司安全教育(一级),由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组织,生产技术部协助,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公司的生产及非生产单位。 (2)车间级教育(二级),由车间主管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训及安全注意事项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班组。 (3)班组级教育(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了搞好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观念和安全技术水平及自觉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技术操作规程的能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最终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安全培训教育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第一条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制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并作到经常化、制度化。 第二条培训组织机构 培训管理机构为公司安全部。 第三条培训主办机构 由公司安全部、项目经理部及相关安全部门分别主办各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四条培训形式 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特殊工种和机械操作人员等通过地方政府具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进行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部负责管理和协调。 公司从业人员年度安全培训教育由公司安全部组织主办。

项目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新工人上岗、转岗、劳务队伍、民工等安全教育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主办。 第五条安全教育培训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安全管理人员; 4.特种操作人员; 5.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6.待岗、转岗、换岗人员; 7.新工人进场; 8.经常性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类别 1.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管理职能的部门; 2.企业在职年度培训; 3.岗前培训; 4.岗中培训; 5.整改过程培训。 第六条安全教育目标 (1)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安全生产意识教育是为安全生产奠定思想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方针政策的教育,通过教育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和施工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 法正式版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安全培训,适用本办法。 电力企业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

力建设施工企业。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从业人员)。 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法对所辖地区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安全生产法有关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提高广大员工安全知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2.定义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中起决策作用的领导人或领导层,具体指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 (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是指在生产经营单位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机构的负责人及其他专职人员,以及未设安全机构的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3)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对他人和周围的设施存在重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具体指: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操作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4)“三级”安全教育具体指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三、职责 1.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对本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批准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督促实施。 2.安全部 (1)负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组织工作。 (2) 负责“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的选定和实施培训。负责组织对新入职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组织厂级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检查责任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开展情况。 (4) 负责制定员工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计划,制定考核、考

试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地方主管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取证工作。 3.车间负责人 (1)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负总责。 (2)保证本车间安全生产教育投入。 5.车间安全员 (1)负责对车间从业人员、转岗、复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作相应记录。 (2)负责对新上岗员工进行车间级的安全生产教育。车间负责人在“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上签字后,才能分配到班组。统一保管“新员工安全教育卡片”。 (3)负责车间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作相应记录。 (4)负责本车间特种作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 6.班组长 (1)负责新员工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班组长在教育卡片上签字并将教育卡片送回车间安全员处。 (2)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本班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本班组人员遵章守纪。

集团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目的 为使每个职工都能了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本企业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等,使他们正确理解、全而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施工的责任感和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参加项目施工的所有人员在进入现场参与施工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名词解释(无) 4.责任 项目部安监部是安全教育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管理规定 5. 1三级安全教育 5. 1.1 一级教育 5.1.1.1企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编写教材、讲课、出考卷、阅卷,安全内业管理员协助。 5. 1. 1.2教育主要内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国电公司有关电力建设的规程、规定;本项目有关的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木项目的安全施工情况、施工特点,主要危险及要害部位;

一般安全施工防护知识和电气、起重及机械方面安全知识;本企业伤亡事故典型案例等。 5. 1.2二级教育 5.1.2.1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培训教育、考核,并将结果反馈企管部(附考试试卷)。 5.1.2. 2各施工单位人员由该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各人员进行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2.3教育主要内容:本专业的施工特点、性质和安全施工概况;主要工种及作业中的专业安全要求;木专业施工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特种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5. 1.3三级教育 5.1.3.1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单位组织专业工程师组织培训,集团企管部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考试。 5. 1.3.2教育的主要内容:本工种安全施工概况、工作性质及施工范围;本岗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器具的性能,防护装置的作用和使用方法;本工种施工环境、事故多发场所及危险场所;讲解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和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保管方法。 5. 2安全宣传教育 5.2.1全员的年度(一年一次)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5.2.1. 1培训时间:每年年初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程施工类)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工程施工类) 第一条为了严格规范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管理,使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对各外包单位、各施工作业层、班组实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各外包单位、施工作业层、班组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积极组织参加安全教育培训。 第三条项目部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责任意识、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全体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是由项目主要领导、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环保部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安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是综合办公室。 第六条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的具体组织实施,对安全教育培训资料进行管理,办理各类相关资格证书,对每期安全教育培训进行评价和考核,对各期安全教育培训进行通讯报道,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理论研究等相关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的协助部门是安保部。 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协助部门应拟订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拟订计划应围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结合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新条例、新标准,列明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协助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及做好相关记录并报

安全教育培训的主管部门备案;对在岗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能力考核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思想教育、知识教育、技能教育及法制教育等。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为参加国家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公司请相关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及学习安全教育讲座光碟等。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培训分为入岗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和应急培训等。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对象为项目领导,各外包单位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新员工(含待岗、换岗及转岗员工)及其他作业人员等。 第十三条对项目领导、各外包单位负责人及施工作业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法规,掌握相关强制性标准,了解项目安全管理现状及发展方向,纠正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不足,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等。 第十四条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参加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的培训并要求考核合格,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主管部门组织的针对该工种与本行业特点的培训并要求考核合格等。 第十五条对新员工(含待岗、换岗及转岗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学习建筑施工和安全生产的一般知识和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特点、规章制度的要求及事故案例教育;了解事故预防的措施、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通用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安全培训,适用本办法。 电力企业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从业人员)。 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另有规

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能源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法对所辖地区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电力企业承担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五条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培训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地区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电力企业负责组织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六条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安全培训投入,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制度 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指导下,为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企业预防交通事故的整体能力,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安全培训教育的目的: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经营顺利进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员工、租赁承包经营者、驾驶员、售票员的培训教育。 第三条安全培训教育原则“根据上级要求和公司安全生产经营实际,注重针对性、实用性、实效性的培训教育原则,开展对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四条职责 ㈠由公司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 ㈡安全管理科负责经营者、驾驶员、乘务员的安全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㈠公司级安全培训教育。 其重点是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法纪教育,安全生产方针,管理技能培训,国家有关的政策法令、法规、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和岗位职能培训等。

㈡各科室安全培训教育,其重点是安全生产管理技能培训和防火、防盗知识培训,岗位责任制培训及学习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各科室在公司安全生产培训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每月对所属安全生产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㈢驾乘人员安全培训教育,重点是教育驾乘人员遵章守纪,牢记安全行车守则,讲解安全行车操作要领,车辆设备维护保养及对事故安全进行分析,如何采取预防事故措施和做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每月由安全管理科结合安全学习教育活动,对驾乘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 第六条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对象是全司员工,由公司或各部门负责经常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培训教育方式: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板报、事故现场会、安全图片展览、组织看安全电视片、电影、打口头安全招呼等。 第七条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象是生产工人、管理人员,由公司各部门定期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法规文件、劳动卫生知识等。要经常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劳动保护规定,讲究劳动卫生,注重保护身体安全健康,预防工伤、职业病的发生。

最新某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某供电分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杜绝违章,防止伤亡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实行分级负责制,市、县分公司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在分管副职的领导下,由安全监察部(安监保卫部)、人力资源管理(行政办)负责具体工作。市、县分公司每年年初应制订《年度安全技术培训计划》,明确负责人、参加人员、培训内容与时间,培训费用纳入市、县公司整体预算予以保障。培训要有培训记录,培训内容要结合工作实际,培训结束要有考试考核,确保培训成效。 第三条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辅业公司人员、农电工等),要按国家和行业要求,取得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两证”)。各县公司每年11月底前,应对本单位次年需新办“两证”和需复审“两证”的人员进行统计,

并上报市公司,由市公司统一制定培训计划,于12月底前上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要切实做好电气从业人员持证审查、取证后的继续教育培训、复审等工作,坚决杜绝无证人员、资质证过期人员上岗作业。高空作业人员男性超过55岁、女性超过45岁,不再申报与复审。 公司系统内从事电焊、吊车、带电作业等特殊工种人员,还必须经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资格。 第四条公司系统全员实行《安全合格证》制度,按岗位安全生产能力要求,进行严格考核,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从事生产运行工作。 1、新进人员(含新聘农电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统一由市公司发放《安全合格证》。市公司安监部负责市公司本部生产运行管理人员(含调度、修试)《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各县公司安监部负责县公司管理范围内人员《安全合格证》的后续管理工作。 2、《安全合格证》应载明准许工作范围,员工必须在准许的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职工的安全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公司、项目部、班组),并必须经考试合格、登记人卡方可参加施工。 (2)工人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并记录入卡方可参加施工。 (3)三级教育的时间为公司级不少于15 小时,项目部不小于15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0 小时。 (4)分外工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作业。 (5)定期轮训各级领导干部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至少一至二次,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技术素质,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6)安全教育的内容是: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从加强思想路线方针、政策和劳动纪律两个方面进行的安全知识教育主要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 艺方法、危险区、危险部位及各类不安全因素和有关安全生产防护和基本知识 入手;安全技能教育,是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 培训,使其熟悉掌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事故教育可以使其从事故培训中吸取 有益的东西,可预防类以事故的发生;法制教育可以激发人们自觉地遵幻守 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这类教育可以定期或不定期地实施。 在开展教育活动中,必须结构优秀的典型事例进行正面教育,以利取长补短, 保障安全生产。安全教育要求体现“六性“,即安全性、全面性、针对性以及成就性、发展性、经常性。 (7)要开展好主管部门及本公司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如“百日安全生产法“,“安全月“安“全周等竞赛活动,使安全生产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同时还可以根据施工生产的特点实施好,“五抓“的安全教育,即工程突击赶任务时,工程接近收尾时,施工条件好时,季节气候变化时,节假日蝗时这五个环节必须抓紧教育。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安全 生产意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 培训制度。 2 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外来人员(包括新聘用的员工、工作调动入职的 员工、实习人员,以及其它外来人员)。 3 管理部门 主管部门:安全管理科。 4 内容 4.1 三级安全教育 4.1.1 新员工(含实习和临时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三 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包括 第一级:公司级安全教育,第二级: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 育,第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4.1.2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安全管理科负责。讲解相关国家安全生产的 法令法规和相关政策,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公司概况、生 产特点和安全生产形势,厂区布局,通用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1.3 部门(或科室)级安全教育。在新员工分到各部门(或科室)后,由 部门或科的负责人安排进行。教育内容包括本部门(或科室) 的规章制度,本部门生产特点、工作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事故案例等知识。 4.1.4 班组级安全教育。在员工分到各班组后由班组负责人进行安全 教育。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的生产特点,岗位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操作规程,所使用机器设备和工具的性能、特点及安全 装置、防护设施性能、作用和维护方法、操作的注意事项等, 事故案例及其预防,应急处理和措施,个人防护用品、防护 器具和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及使用方法等。 4.2 调岗、复工安全教育培训 4.2.1 凡工伤休息五个工作日以上及各种假期三个月以上的操作工, 要进行复工教育。复工教育的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 三级教育相同。 4.2.2 转岗(变换工种)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生产教 育学习,内容与三级教育中的第二或第三级教育相同。 4.3 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 4.3.1 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 4.3.2 特殊工种由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质量技术监督 管理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单位或国家指定的其

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根据企业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半年、季度、月培训计划;各车间、班组根据企业的培训计划,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 3、培训的原则 要本着“要精、要管用”的原则,培训应有针对性和实效性。4、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企业培训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和企业的规章制度为主;车间、班组培训以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岗位职责、工艺流程、事故案例剖析等为主;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以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为主;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人员培训以危险源的危险因素、现实情况、可能发生的事故、注意事项为主。 5、培训的形式

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如课堂学习、实地参观、实际演练、安全技能比赛、看录像、研讨交流、现场示范等。 6、培训的学时要求 较危险岗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每年不得少于16学时;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培训每年不得少于8学时;新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4学时。 7、要求 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在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和转岗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新从业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有关部门的培训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8、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 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结束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全员的自我保护和保护他人意识,在员工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员工懂得安全生产的基本知道,掌握安全生产的操作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1、企业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组织实施,车间的培训由各车间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实施,班组的培训由各班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培训计划的制定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制度 第 1 条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组织参加施工生产的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的学习、考试。参加公司每年的安全月的安全考试。 第 2 条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必须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第 3 条新任命的领导,应经有关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培训、教育,并由上级安监部门安排或组织考试。 第 4 条做好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工作和负责安排调换新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第 5 条对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型机械(机具)等,必须对施工、操作人员进行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 6 条新入厂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代训工,实习生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聘用的其他人员等)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公司级:国家、地方、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法规、制度、标准;工程 项目安全状况;安全防护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 2、单位级(分公司、):本单位施工(生产)特点及状况;工种专业安全技术 要求;专业工作区域内主要危险作业场所及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和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 3、施工队(班组)级:本队(班组)、工种安全施工特点、状况;施工范围 所使用工、机具的性能和操作要领;作业环境、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要求、文明施工要求。 第 7 条变电施工时临时招用的当地民工在施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工作范围,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全施工作业票和安全监护制度,并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第 8 条做好病假、停薪留职半年以上及因违章或事故责任下岗后恢复工作时岗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第 9 条凡未经三级教育培训、转岗安全教育培训和恢复岗位前安全教育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电力工程安全教育制度示范文本

电力工程安全教育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电力工程安全教育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昌西~桃苑、西郊线项目部和各基层单位应运用各 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法规和安全知识等。 2、经常性的组织职工学习安全工作规程和电力建设安 全施工管理规定。 3、对新进职工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工程 队三级安全教育。并填写三级安全教育卡片,经考试合格 后方可上岗工作。 4、对现场从事非技术性工作的临时用工,在施工前, 必须由施工负责人讲解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方法,宣讲安 全施工作业票,并由技工带领方可参与施工。 5、对聘用的民工队伍,在开工前必须督促其对本队全

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将受教育人员和考试成绩报项目部安监部门备案。 6、所有管理、施工人员应参加公司年度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每一分部工程,开工前应组织一次安全规程的学习和考试,不合格者严禁上岗。 7、项目部应每月至少一次组织安监人员及管理人员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管理规定等。 8、对从事起重、焊接、爆破、爆压、特殊高处作业人员和架子工,汽车司机、机械操作以及接触易燃易爆等特殊工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操作技术的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上级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发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 9、施工中如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如调换工种为特殊工种,必须经专业培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