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员工休息的合法权益,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执行范围

中高级管理人员、原料员、营销员、技术(售后)服务员、窗口部门值班人员(包括保安)、现场质管、车间主任、驾驶员、装卸工、生产工人、机修工、电工、****工、中控员、****员、收货员、发货员、厨师、开票员、收款员、营销内勤、生产内勤、检化验员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1994]503号);

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劳社

发[****]*****号)。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处置

1、中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月薪制,年终奖按总部有关绩效考核发放办法执行,不执行加班工资。

2、营销人员:

实行任务包干,业务费用包干,与联销计酬方案考核挂钩;

基本工资不纳入联销计酬考核范畴,不执行加班工资;

全月收入由基本工资+业务包干费用+业务费用与销售任务挂钩考核收入等构成。

3、生产工人、装卸工、收发货人员:

按工作任务量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不执行加班工资。

4、其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

工资按公司制定的标准工资体系执行,对与生产有关岗位逐步推行计件工资制,不执加班工资。

计时制员工(中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除外)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6天共计42小时,超2小时部分加班费用作为不定时工作补贴到工资中去(即含在现行工资中加班工资补贴部分),自本细则公告日起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星期天由各部门灵活安排休假。除

星期天外,正常出勤达到24天享受标准工资和绩效工资,达到26天享受不定时工作补贴,每少一天按相应标准扣除。

上班超过26天且全月满勤的可以由部门填写加班审批申请单,予以审批后计算加班工资,计入不定时工作补贴中。加班时间各部门根据此原则灵活安排,星期天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是事先申请,事后申请无效。

全月出勤未达26天的不予以执行加班申请。

(五)员工休息休假的处置

1、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以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即劳动定额)为中心,以完成

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为目标进行考核,任务完成了可以提前下班休息。

2、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

方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特别是法定节日,尽量安排员工休息。具体休息处理办法如下:

中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向办公室履行休假手续后方可休假。未经总经理同意或未在办公室办理相关休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置。

主办会计、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核算人员每月1-8日不得安排休息(包括星期六和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他时间根据工作情况予以安排轮换休。营销内勤、开票员(收款员)、驾驶员、化验员、炊事员、保安人员等岗位,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采取轮休、换休、调休等灵活休假方式。连续轮换休每月不得超过4天,超过者在月工资中按平均日工资予以扣除。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好员工休假,休假前由部门报名单(部门经理签字)到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未向办公室报名单备案或擅离职守按旷工处置。

技术(售后服务)人员、营销人员每月正常出勤24天,营销中心根据任务情况每月灵活安排休假4天。超过4天休假未办理休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置。

计件制生产工人(缝包工、制粒工、中控工、楼层工、辅料工)及与生产相关工作岗位(库管员、收货员、发货员、车间主任、现场质管、微机员、锅炉工、机修工、电工、上下车装卸工、清袋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与生产相关的部门自行安排。生产部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保证计件制生产工人及与生产相关工作岗位员工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1小时。

在外出差人员(营销员除外)出差前需在办公室办理出差申请单,未办理的不予考勤。

回公司时必须到办公室报到。出门或休假按以上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3、休假办法

(1)集中休假只能在当月考虑,当月休假当月必须休完,不得延到其他月份进行累计轮休或集中休息。超过当月休假时间必须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工资,未按请假程序手续办理的按旷工处置。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由部门经理作好统筹安排,在不影响公司工作正常运行情况下,合理安排好员工休息,尽量给员工创造一个紧张、有序、安全、合理的工作环境。

(3)安排员工休息要作为部门经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特别是要注意岗位工作的衔

接性,不得脱节,如果有人员顶岗安排可在部门内调剂。

(4)部门经理必须安排好员工休息,如果造成该岗位人员不稳定或矛盾重重或工作节奏跟不上公司发展形势的,追究部门经理责任。

(5)安排休息的员工名单必须提前一天报办公室备案以利检查员工出勤情况,超过以上规定范围的休息必须按请假相关程序和制度办理。

(6)部门经理不按以上规定办理员工休假,承担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如果造成经济损失的给予赔偿责任追究。

(六)关于加班问题的处置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按原劳动部关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4]489号)精神,劳动者在法定标准时间以外工作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2、对非不定时制岗位人员实行加班审批制度。员工加班必须事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经助及其以上干部加班报总经理批准,其余人员报部门经理批准。

未经审批加班的,视为员工个人行为,不计加班工资。

3、对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员工,推行满负荷工作制,以时间为中心,在8小时内只要

工作不饱和的,就应安排工作,包括临时性工作。

(七)附则

1、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我公司只能是处于探索阶段,在执行的过程中不断完善。

2、本实施细则公告时间一个星期,从****年*月*日开始直到****年*月*日结束。以上

条款在公告期间如果涉及到相关问题的处理处置有不当之处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反映,经公司了解后征求工会或员工代表意见予以修正。

3、本实施细则公告期满,员工无异议后予以执行,同时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劳动和社

会保障局及沙坪坝区总工会备案。

4、以上条款涉及内容员工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办公室提出,公司根据员工

意见提出修改意见,经通过工会或员工代表大会议程表决。

5、本细则从****年*月*日起执行。

****年*月*日

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员工休息的合法权益,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执行范围 中高级管理人员、原料员、营销员、技术(售后)服务员、窗口部门值班人员(包括保安)、现场质管、车间主任、驾驶员、装卸工、生产工人、机修工、电工、****工、中控员、****员、收货员、发货员、厨师、开票员、收款员、营销内勤、生产内勤、检化验员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1994]503号); 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劳社 发[****]*****号)。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处置 1、中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月薪制,年终奖按总部有关绩效考核发放办法执行,不执行加班工资。 2、营销人员: 实行任务包干,业务费用包干,与联销计酬方案考核挂钩; 基本工资不纳入联销计酬考核范畴,不执行加班工资; 全月收入由基本工资+业务包干费用+业务费用与销售任务挂钩考核收入等构成。 3、生产工人、装卸工、收发货人员: 按工作任务量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不执行加班工资。 4、其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 工资按公司制定的标准工资体系执行,对与生产有关岗位逐步推行计件工资制,不执加班工资。

计时制员工(中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除外)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6天共计42小时,超2小时部分加班费用作为不定时工作补贴到工资中去(即含在现行工资中加班工资补贴部分),自本细则公告日起星期六按正常上班,星期天由各部门灵活安排休假。除星期天外,正常出勤达到24天享受标准工资和绩效工资,达到26天享受不定时工作补贴,每少一天按相应标准扣除。 上班超过26天且全月满勤的可以由部门填写加班审批申请单,予以审批后计算加班工资,计入不定时工作补贴中。加班时间各部门根据此原则灵活安排,星期天需要加班的人员必须是事先申请,事后申请无效。 全月出勤未达26天的不予以执行加班申请。 (五)员工休息休假的处置 1、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以工作任务和工作量(即劳动定额)为中心,以完成 工作任务和工作量为目标进行考核,任务完成了可以提前下班休息。 2、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 方式,合理安排员工休息,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特别是法定节日,尽量安排员工休息。具体休息处理办法如下: 中高级管理人员,依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并向办公室履行休假手续后方可休假。未经总经理同意或未在办公室办理相关休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置。 主办会计、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核算人员每月1-8日不得安排休息(包括星期六和星期天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其他时间根据工作情况予以安排轮换休。营销内勤、开票员(收款员)、驾驶员、化验员、炊事员、保安人员等岗位,根据各岗位工作特点,采取轮休、换休、调休等灵活休假方式。连续轮换休每月不得超过4天,超过者在月工资中按平均日工资予以扣除。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好员工休假,休假前由部门报名单(部门经理签字)到办公室备案后方可休假。未向办公室报名单备案或擅离职守按旷工处置。 技术(售后服务)人员、营销人员每月正常出勤24天,营销中心根据任务情况每月灵活安排休假4天。超过4天休假未办理休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置。 计件制生产工人(缝包工、制粒工、中控工、楼层工、辅料工)及与生产相关工作岗位(库管员、收货员、发货员、车间主任、现场质管、微机员、锅炉工、机修工、电工、上下车装卸工、清袋工)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与生产相关的部门自行安排。生产部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保证计件制生产工人及与生产相关工作岗位员工每天工作不得超过11小时。 在外出差人员(营销员除外)出差前需在办公室办理出差申请单,未办理的不予考勤。 回公司时必须到办公室报到。出门或休假按以上相关规定程序办理。 3、休假办法 (1)集中休假只能在当月考虑,当月休假当月必须休完,不得延到其他月份进行累计轮休或集中休息。超过当月休假时间必须按请假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工资,未按请假程序手续办理的按旷工处置。

综合工时制中加班时间的界定

综合工时制中加班时间的界定 企业因生产或工作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而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其加 班的界定认为应该把握以下几个关键点: 1、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并履行了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 2、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等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虽不受《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限制,但依据劳动部《审批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在综合计算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或40小时),但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总实际工作时间不应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工作的,应视为正常工作,用人单位无须履行《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延长工作时间的手续,且休息日不作加班处理。 4、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上班的,按不低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相关链接 部分企业因生产特点、工作性质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作的。《劳动法》第三十九条也作出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作时间的,可以实行其他工作时间”。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下称《审批办法》第三条也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但是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须按《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进行审批。 ·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即因用人单位生产或工作特点,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其工作时间不宜以日计算,需要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长度(小时数)一种工时形式。其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的工作和休息方式。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点,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2、地持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3、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河长制管理规定

河长制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乡河长制管理制度 为切实改善我辖区水环境质量,实现“青山绿水”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乡目标,在不断加大治理工程投入的同时,也需要有健全有效的水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作为工作保障,根据《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制定《乡河长制管理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精神,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总体要求,推进绿色发展,通过抓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改善全乡河道水环境质量,加快推进河道整治力度,为全乡社会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为群众创造出更加宜居的生活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认真落实全乡河道“河长制”管理制度。 (二)年底前全乡70%水环境功能区达到标准要求。(三)辖区河道做到“水质达标、河面清洁、河岸绿化”。(四)建立辖区河道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范围 *****河、****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河道管理责任体系。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全乡河道落实河长制管理,乡人民政府为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由乡党委书记担任总河长,乡领导担任乡河长。严格落实“谁分管、谁负责”的管理工作责任制,各河长制管理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相关的河道管理职责,加强相互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积极主动协调上及河道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切实保证河道的管理人(河长)、责任人、责任单位、管理制度“四落实”。 (二)明确河道管理责任内容。河道管理的主要责任内容:一是保证辖区河流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二是做好河道的疏通整治;三是加强河岸的卫生保洁;四是开展沿河道两岸餐饮业以及屠宰、养殖行业的整治;五是规范整治河道两侧非雨水排污口,做到全收集、全处理;六是加大河道两侧的生态绿化,改善生态环境。(三)形成全社会参与河道管理的工作合力。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对河道管理及整治工作开展重点宣传,推广经验,树立典型。对群众不满意,工作推进慢,措施不得力的单位要进行曝光。二是充分发动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在辖区“河长制”督查考核中,注重向河道所在地人民群众了解情况,让人民群众参与河道河长制工作测评,以人民群众满意程度作为检验河道管理工作乘此奥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模版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文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用人单位注册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用人单位规模:(注册资本)伍佰万。 3.经营范围: 浴室柜、洁具、灯具制造、货物进出口。 (二)用工情况 (1)本公司从业人员总数 498 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498 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 498 人。 (2)本公司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本公司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浙江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公司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5)本公司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6)本单位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位 A 。 A.无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B.有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已征得(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同意。 二、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卫浴行业卫浴柜、盆、镜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制造型家居建材类企业,产品主要销往欧美。部分岗位工种因工作性质特殊存在以下情形,并且符合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 □需连续作业; □淡旺季明显; □因外销订单不稳定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 □需集中休息。 三、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对下列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适用工种岗位: 生产一线岗位,工种:生产技工、装卸工、按包装工,现有人数 384 人; 生产辅助岗位,工种:机电维修、质检/仓储、现场管理,现有人数 47 人。 其他工作岗位,工种:中高级管理人员、客服、销售业务员、司机与保安,现有人数 67 人。 2.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本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 四、实施期限 申请实行期限为自 2017 年 11 月 1 日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 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企业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流程图

- 1 -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 流程图 一次性告知 不符合法定形式 告知 告知 窗口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出具《收件通知单》 依法不需要审批或 不在本部门职权范围 不予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含现场踏勘) 决定、签批 审批科人员 审批股长 申请者 通过 承诺时限: 9 个工 作 日 出具 《补件 通 知单》 出具《 退件通 知 单》 补件处理 材料需补齐、补正 退件处理 经审查,不符合批准条件 作出行政决定 办文 窗口办结 申请者 告知

- 2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审批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批(申请)运行流程图 一次性告知 不符合法定形式 告知 告知 告知 窗口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出具《收件通知单》 窗口办结 依法不需要审批或 不在本部门职权范围 不予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含现场踏勘) 决定、签批 责任主体: 专家评估小组 申请者 责任主体: 县人社局 行政审批股长 申请者 通过 作出行政决定 办文、制证 承 诺 时限 : 10 个工 作 日 出 具《补 件通 知 单》 出具《退件通 知单》 补件处理 材料需补齐、 补正 退件 处理 经审查,不符合批准条件

- 3 - (2)劳务派遣业务审批(延续申请)运行流程图 一次性告知 不符合法定形式 告知 告知 告知 窗口受理 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 出具《一次性告知单》 材料齐全、 符合法定形式 出具《收件通知单》 窗口办结 依法不需要审批或 不在本部门职权范围 不予受理 材料不齐全或 不符合法定形式 审查(含现场踏勘) 决定、签批 责任主体: 专家评估小组 申请者 责任主体: 县人社局 行政审批股长 申请者 通过 作出行政决定 办文、制证 承 诺 时限 : 5 个 工 作 日 出 具《补 件通 知 单》 出具《退件通 知 单》 补件处理 材料需补齐、 补正 退件处理 经审查,不符合批准条件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

附件1 某某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

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 3 篇,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实施 方案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 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用人单位注册类型:(经济性质)有限公司。 2、用人单位规模:(注册资本)2000万。 3、经营范围:化工产品。 (二)用工情况 (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52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52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40人。 本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1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用工备案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单位已依法申报缴纳社会保险;

(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6)本单位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岗们A,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A。 A、无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B、有属于劳务派遣用工的已征得(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同意。 二、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化工企业(行业描述),基本符合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的申请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必备条件。 部分岗位工种因工作性质特殊存在下列A情形,实施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A、需连续作业;B、季节、自然限制行业;C、生产任务不均衡企业;D、工作地点远需集中休息的;E、其他:(岗位职责描述)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部分岗位工作因工作性质特殊存在下列K情形,实施不定时工作制。F、国有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企业领导班子成员);H、非国有企业中经营管理人员事先约定行年薪制的;I、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外勤人员;J、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推销人员、长途运输人员、押运人员;K、实行工作量与工资挂钩的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L、实行承包经营出租车的驾驶员;M、非生产性值班人员。

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昆明晋龙园文化有限倾情 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作制的实施方案 一、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1、涉及岗位

2、工作和休息方法 1)实行弹性工作制; 2)一般情况周五到周周日工作,周一至周四安排1天半休息; 3)遇到工作需要,则工作日与休息不确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调 休,但应符合国家相应法规; 4)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如有工作需要在此期间无法休息的,公司 将支付员工加班工资,也可根据员工需要安排补休。 3、劳动和报酬标准 1)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确定其具体的工资数额。 4、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标准 1)实行弹性工作时间; 2)一般情况:一周工作五天半,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3: -17:00 3)如工作需要,每天的工作时间可以低于7小时,也可以高于7小时,但 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4)法定节假日是指:元旦一月一日; 春节年三十、初一、初二; 劳动节五月一日; 国庆节十月一、二、三日;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一天。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1、涉及岗位 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理助理 总经理秘书 园区各个部门经理 2、工作和休息方法 1)一般情况下,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休息一天半; 2)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安排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工作的,

首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补休方式根据部门经理的实际工作情况,灵活安排。如因工作安排紧张,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计发加班工资。。 3)安排在法定假日加班加点工作的,根据规定,公司将按照一天抵2天计 算,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补休,补休不了的发放加班工资。 3、劳动和报酬标准 1)公司支付员工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公司根据不同岗位确其具体的工资数额; 3)员工小时工资=员工月基本工资/24天/7 4、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标准 1)每季度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全年每月工作24天,168小时; 2)一般情况:一周工作五天半,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3:00 -17:00 3)法定节假日是指:元旦一月一日; 春节年三十、初一、初二; 劳动节:五月一日; 国庆节:十月一、二、三日 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各一天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关于加班的认定

1、什么是加班,怎么认定加班? 答:加班是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或休息日从事工作。实践中认定劳动者是否加班时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对劳动者提出了加班的要求,其次要看是否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再次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劳动以及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者提供劳动是否属于加班。当然也要结合劳动者是否实施综合工时制或不定时工时制等情况综合判断。 2、未经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是否需支付加班费?(自愿加班要支付加班费吗) 答:是否是加班,要看是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因此,如果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是劳动者主动延长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节假日主动上班而形成自愿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但这里有一个关键就是用人单位要证明是劳动者自愿加班的而不是用人单位安排的,故用人单位需要有相应的加班审批制度予以证实,否则,实践中会被认定用人单位无法证明是劳动者主动加班的而导致确认为加班并要支付加班费。 3、休息日培训开会是否属于加班? 答:休息日培训开会是用人单位安排的,而且是在法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之外进行的,虽然不是从事本职工作,但用人单位组织培训开会的目的是为了使劳动者更好进行工作,而且培训开会也体现了用人单位的意志,因此,可以认定为加班。(退一步说,即使不能认定为加班,也应该参照值班的规定进行处理。) 4、妇女节、青年节安排劳动者工作是加班吗? 答:妇女节、青年节部分公民放假。《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规定,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 5、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多出一天是加班吗? 答:原劳动部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指出,根据《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规定,我国目前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有些企业因工作性质和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由此可见,如果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尽管每周实行6天工作制,也并不存在加班。 6、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属于加班吗? 答:劳动者把工作带回家分两种情形:A.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把工作带回家的,不属于加班。B.有证据证明工作是用人单位安排的就属于加班。当然,劳动者必须有证据证明,确属因用人单位安排了过多的工作任务,而使劳动者不得不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以外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 7、双休日出差是否为加班?能否用出差津贴、出差补贴的方式抵做加班费。 答:双休日一般为劳动者休息的时间,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关键要看劳动者是否提供

不定时工作制考勤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不定时工作制考勤制度 篇一:公司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不定时工作制实施细则 (一)目的 为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正常进行和员工休息的合法权益,根据生产经营情况需要,采用不定时工作制,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执行范围 中高级管理人员、原料员、营销员、技术(售后)服务员、窗口部门值班人员(包括保安)、现场质管、车间主任、驾驶员、装卸工、生产工人、机修工、电工、****工、中控员、****员、收货员、发货员、厨师、开票员、收款员、营销内勤、生产内勤、检化验员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三)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3、《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

[1994]503号); 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对*******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劳社 发[****]*****号)。 (四)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处置 1、中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月薪制,年终奖按总部有关绩 效考核发放办法执行,不执行加班工资。 2、营销人员: 实行任务包干,业务费用包干,与联销计酬方案考核挂钩; 基本工资不纳入联销计酬考核范畴,不执行加班工资; 全月收入由基本工资+业务包干费用+业务费用与销售 任务挂钩考核收入等构成。 3、生产工人、装卸工、收发货人员: 按工作任务量全部实行计件工资制,不执行加班工资。 4、其他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员工: 工资按公司制定的标准工资体系执行,对与生产有关岗位逐步推行计件工资制,不执加班工资。 计时制员工(中高级管理人员、营销人员除外)每天工作7小时,每周上班6天共计42小时,超2小时部分加班费用作为不定时工作补贴到工资中去(即含在现行工资中加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 法》的通知 劳动部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1994年12月14日,劳动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单列市劳动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们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送给我们。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

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单位名称)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参考件) 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 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 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经济类型:,注册资金:。 2.经营范围: 。 (二)用工情况 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单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三、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行业简述),部分岗位工种存在下列情形: A.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季节、自然限制行业,□生产任务不均衡单位,□其他:(岗位职责简述)因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B. 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 四、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一)对下列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适用工种岗位: 生产一线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生产辅助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其他工作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2.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本单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计算周期为□年,□半年,□季,□月,□周。 (二)对下列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经营管理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2.外勤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3.运输业仓储运输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4.非生产性值班岗位,工种:,现有人数人;

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报告实施方案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 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司成立于年月日,是一家XXXXX的工企业,共有职工XXX人。 因部分岗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经与公司需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全体职工协商一致(协商证明文件附后),特申请对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岗位中没有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存在有毒有害的岗位,生产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对于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其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我公司拟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中高层管理人员9人,业务员20人,司机2人。申请理由是:中高层管理人员实行管理责任制,弹性上、下班,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业务人员负责域管辖范围内的客户开发及客户维护工作,业务人员需常驻外地出差,不需要定时上下班,工作过程的自主性、独立性、灵活性强,工作时间的不确定性大等特点,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具体的工作时间;司机因其工作特性,出车任务不固定,出车时间不确定,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其工作时间,特对上述岗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人员,根据生产特点、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灵活安排休息时间。 申请实施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望贵局批准! XXXX有限公司 年月日

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具体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规定。我公司大部分岗位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但是根据公司管理过程中的运作特点,其中司机、中高层管理人员、销售部区域经理难以按照此规定执行。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机 1、原因及人数:司机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车辆日常维修保养,做好出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安全驾驶,接送公司的外来访客户、接送公司管理人员出差、办事等工作。因其工作特性,出车任务不固定,出车时间不确定,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其工作情况,申请人数共计2人。 2、考勤方面:司机的工作时间平均在8小时左右,特殊情况因要接送客户、公司管理层出远差的,时间会有所延长,最长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4小时。但是在忙闲不均,在没有客人接送、出差任务的情况下,公司允许司机调休。 3、工资支付:司机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职务津贴+其他,月平均工资在XXXX元以上,每月支付。 二、中高层管理人员:指主管级、经理级 1、原因及人数:中高层管理人员实行管理责任制,管理人员比一般员工要承受更多的责任,所以,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难以界定于8小时之内。且这部分岗位人员按照季度或年度考核衡量其工作业绩,对工作时间有一定的自主性,无法按正常上下班制度来执行,申请人数共计9人。 2、考勤方面:公司原则上不提倡管理人员加班,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对管理人员实行的也是弹性工作时间,对于有时因工作任务未完成导致延长工作时间,也可采取调休的方式。最长日工作时间不超过14小时。 3、工资支付:高级管理人员工资结构基本工资+职务津贴+话费补贴+其他,月平均工资在XXXX元以上,每月支付。 三、销售部区域经理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的审批办法》的通知 劳部发[1994]5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单列市劳动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们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送给我们。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宝岛优品—倾心为你打造精品文档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 (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河长制工作职责58156

. 双龙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品

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方案 为了规范本单位工时制度,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依法保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保证生产任务完成,促进用人单位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省、市有关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在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期限 申请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期限为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实施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单位要向工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特殊工时工作制实施的基本情况,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的意见,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申报审批。 二、用人单位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1.单位性质:,经济类型:,注册资金:。 2.经营范围: 。 (二)用工情况 1.本单位从业人员总数人,其中签订劳动合同人数人、使用劳务派遣员工人,缴纳社会保险人数人。 2.本单位已依法实行劳动合同书面报告制度,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合同制度(或集体合同制度)和考勤制度,劳动用工规范,劳动考勤记录完整; 3.本单位已依法健立工资分配与支付制度,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4.本单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社会保险(附社会保险费缴费证明); 5.本单位已依法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或未成年工)保护的规定。 三、实施理由 本单位系(行业简述),部分岗位工种存在下列情形: A.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季节、自然限制行业,□生产任务不均衡单位,□其他:(岗位职责简述)因工作地点或工作性质需要集中工作集中休息。 B. 不定时工作制: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 四、适用对象和工时综合计算周期 (一)对下列岗位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1.适用工种岗位:

章节03定义判断-考点04管理学类

第四节管理学类 1.产品定位,管理学中产品定位是指企业为了满足目标市场,确定产品(或服务)的功能、质量、价格、包装、销售渠道、服务方式等。根据以上定义,下面哪种行为不属于管理学中产品定位的范畴?() A.我们的产品将为在校中.小学生服务 B.考虑到消费人群的收入状况,我们的产品将定价在3000元左右 C.我们的服务主要将通过上门维修来实现 D.我们的服务会让你有美的享受 2.充分授权,也叫一般授权,是指上级行政主体在下达任务时,只发布一般工作指示,而非指派特定的事务,允许下属自己决定行动方案,并能够进行创造。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充分授权的一项是()。 A.柔性授权,即领导者对工作的具体安排,仅指示出一个大纲或轮廓,下属可随机应变,因地制宜地处理工作,有比较大的自由 B.模糊授权,即授权者一般不明确地说清工作的事项与范围,只指示所要达到的任务和目标,被授权者自由去选择完成的具体途径 C.惰性授权,即领导者把自己不愿处理的纷乱繁琐事务交托给下属处理 D.刚性授权,上级对下级的工作范围.内容.应达到的绩效目标都有详细规定 3.印记学习是指发生在动物生活的早期阶段、由直接印象形成的学习行为,印记学习行为虽发生在早期,但对晚期行为也具有一定影响。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印记学习行为的是()。 A.绵羊走近并试图留在喂养过它的主人身边 B.由人喂养大的斑马雀会向主人的手指求偶 C.母羊用舌舐小羊的方式来标记自己的后代 D.刚出生的绿头鸭跟随着一个移动的物体走 4.风险规避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而是规避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一是要降低损失发生的机率,这主要是采取事先控制措施;二是要降低损失程度。这主要包括事先控制、事后补救两个方面。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风险规避”的是()。 A.某外语培训机构近两年业务发展迅速。但缺乏配套的资金投入,因此该机构选择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这一渠道来筹集资金 B.某广告公司为减少员工流失,实行了许多激励机制,包括提供更多培训机会、加大奖金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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