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决算工程结算案例汇总

工程结算案例

1.某施工单位承包某工程项目,甲乙双方签订的关于工程价款的合同内容有:

1)建筑安装工程造价660万元,建筑材料及设备费占施工产值的比重为60%;

2)工程预付款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20%。工程实施后,工程预付款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和设备占施工产值的比重扣抵工程预付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3)工程进度款逐月计算;

4)工程保修金为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3%,竣工结算月一次扣留;5)材料和设备价差调整按规定进行(按有关规定上半年材料和设备价差上调10%,在6月份一次调增)。

工程各月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各月实际完成产值单位:万元

问题:

1)通常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是什么?

2)工程价款结算的方式有哪几种?

3)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为多少?

4)该工程2-5月每月拨付工程款为多少?累计工程款为多少?

5)6月份办理工程竣工结算,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为多少?

6)该工程在保修期间发生屋面漏水,甲方多次催促乙方修理,乙方一再拖延,最后甲方另请施工单位修

理,修理费1.5万元,该项费用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本案例主要考核工程结算方式,按月结算工程款的计算方法,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的计算等;要求针

对本案例对工程结算方式、工程预付款和起扣点的计算、按月结算工程款的计算方法和工程竣工结算等内

容进行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

答案:

问题1):工程竣工结算的前提条件是承包商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并符合合同要求,经验收质量合格。

问题2):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主要分为按月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分段结算、目标结算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问题3):工程预付款:660万元×20%=132万元

起扣点:660万元-132万元/60%=440万元

问题4):各月拨付工程款为:

2月:工程款55万元,累计工程款55万元

3月:工程款110万元,累计工程款165万元

4月:工程款165万元,累计工程款330万元

5月:工程款220万元-﹙220万元+330万元-440万元)×60%=154万元

累计工程款484万元

问题5):工程结算总造价为:660万元+660万元×0.6×10%=699.6万元

甲方应付工程结算款:699.6万元-484万元-(699.6万元×3%)-132万元=62.612万元

问题6):1.5万元维修费应从乙方(承包方)的保修金中扣除。

2.某业主与承包商签订了某建筑安装工程项目总包施工合同。承包范围包括土建工程和水、电、通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合同总价为4800万元。工期为2年,第1年已完成2600万元,第2年应完成2200万元。承包合同规定:

l)业主应向承包商支付当年合同价25%的工程预付款;

2)工程预付款应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配件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时起扣,每月以抵充工程款的方式陆续收回。主要材料及设备费比重按62.5%考虑;

3)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承包合同总价的3%,经双方协商,业主从每月承包商的工程款中按3%的比例扣留。在保修期满后,保修金及保修金利息扣除已支出费用后的剩余部分、退还给承包商;

4)当承包商每月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少于计划完成建安工作量的10%以上(含10%)时,业主可按5%的比例扣留工程款,在工程竣工

结算时将扣留工程款退还给承包商;

5)除设计变更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合同总价不作调整;

6)由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应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其费用。

经业主的工程师代表签认的承命在第2年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以及业主直接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价值见下表

工程结算数据表单位:万元

问题:

1)工程预付款是多少?

2)工程预付款从几月份开始起扣?

3)1~6月以及其他各月工程师代表应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4)竣工结算时,工程师代表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分析要点:

本案例除考核的工程预付款、起扣点、按月结算款等知识点与案例一基本相同外,还增加了对业主提供材料的费用、工程质量保修金扣留方法、对承包商未按计划完成每月工作量的惩罚性处理方法,以及应签证工程款和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的关系等。

答案:

问题1):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200×25%=550万元

问题2):工程预付款的起扣点为:2200-550/62.5%=2200-880=1320万元

开始起扣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8月份,因为8月份累计实际完成的建安工作量为:

1110+180+210=1500万元>1320万元

问题3):

①1~6月份:

1~6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110×(1-3%)=1076.7万元

1~6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076.7-90.56=986.14万元

②7月份:

7月份建安工作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200-180)/200=10%

7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180(3%+5%)=180-14.4=165.6万元

7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65.6-35.5=130.1万元

③8月份:

8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10×(1-3%)=203.7万元

8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500-1320)×62.5%=112.5万元

8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203.7-112.5-24.4=66.8万元

④9月份:

9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205×(1-3%)=198.85万元

9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205×62.5%=128.125万元

9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98.85-128.125-10.5=60.225万元⑤10月份:

10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195×(1-3%)=189.15万元

10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95×62.5%=121.875万元

10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89.15-121.875-21=46.275万元⑥11月份:

11月份建安工程量实际值与计划值比较,未达到计划值,相差:(190-180)/190=5.26%<10%,工程款不扣。

11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为:180×(l-3%)=174.6万元

11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80×62.5%=112.5万元

11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74.6-112.5-10.5=51.6万元

⑦12月份:

12月份应签证的工程款金额为:120×(1-3%)=116.4万元

12月份应扣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20×62.5%=75万元

12月份应签发付款凭证金额为:116.4-75-5.5=35.9万元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通常情况下,工程款的付款方式分为如下几种: 一、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特点:付款周期长,发包方愿意采用这种办法,承包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因为他们的资金可能跟不上工程进度。 二、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2层完毕后开始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三、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完成××万平方米后开始支付已完工程量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四、其他。 ①合同内部分:±以下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60%,其余部分按③支付;±以上工程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 ②承包人: a.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完成工作量预算书、钢材商砼使用量明细表及形象进度表,一式三份,并应附有进度说明; b.由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在接到报告3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

c.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在3日内审核完毕并同意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将审核完毕的已完工作量报告移交到发包人成本控制部; d.发包人成本控制部在7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财务审计部,据此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变更、签证部分:按当月发生量的50%支付,其余款项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一并处理。 ④承包人应在每月、季前5天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季度施工作业计划,一式二份,并应确保其计划的具体实现,计划应注明需要发包人配合的工作和进行施工时将要安装的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供应时间。 ⑤工程竣工五方验收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0%(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交钥匙并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5%(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下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2、3、4的特点:在前期由承包商垫资,到发展到一定进度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现在有很多工程采用此办法,对于承包商和发包商的资金运转都是很有利的。 以上付款方式仅供参考,实际施工可根据情况选择。

工程款结算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建成完工自验后,拨付至合同总价的70%,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并经有关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后拨付至工程决算审计总价的85%,竣工验收后无遗留问题再拨付决算审计总价的10%,留决算审计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开工后完成总工程量30%的,拨付合同价20%的工程款(首次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含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证金收取额度按《定边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定政办发【2018】16号)规定执行),项目建成完工后拨付至合同价的70%,项目初验后拨付至合同价的85%,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完成决算审计并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决算审计价的95%,留决算审计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并经有关部门竣工综合验收后拨付至工程决算审计总价的95%,留决算审计价的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土方工程:无质保金 本项目无预付款,按进度拨付工程款。完工自验后付至合同总价的50%,施工过程中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形并经有关部门竣工验收后无遗留问题拨付至工程决算审计总价的

100%. 春季造林工程施工全部完成后,经过一个生长季节到当年(2017)9月第一次验收,兑付成活株数的40%,2018

年9月进行第二次验收,兑付至成活株数的70%;2019年9月进行第三次竣工验收,兑付至成活株数的100%的资金。 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总价的90%,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剩余10%。

结算与决算的区别

结算与决算的区别 建设项目审计中涉及工程结算审计与工程决算审计两种提法,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是工程建设领域常用的两个重要概念,也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两项主要内容。 把二者的区别和联系都跟你讲一哈吧:一、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的含意工程结算,又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工程决算,确切讲应称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 反映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最终造价,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0 二、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联系与区别就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而言,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两者的联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两者都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重点内容;二是项目建设单位是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共同的主体;三是工程结算是工程决算的组成部分,工程结算是决算的基础,工程结算应按照决算的要求,在相关内容上与决算保持一致。两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范围不同: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建设阶段的工程价款,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等;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以及监理费、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费用。二是主体不同:工程结算是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主体;工程决算是由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只有一个主体。三是时间不同:工程结算发生在工程决算之前,只有工程结算完成后,才能进行工程决算。四是作用不同:工程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反映的是项目建设阶段的工作成果;工程决算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反映的是综合、全面、完整的项目建设的最终成果。五是依据法规不同:目前,工程结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工程决算的编制主要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六是审计侧重点不同:工程结算审计主要侧重于工程造价审计;工程决算审计包含了对工程及财务等全部建设费用的审计。例,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提报的建安工程竣工结算值为7303万元,经审计,发现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单价计取有误、错套定额等问题,审减结算额580万元。随后,项目建设单位提报该工程竣工决算值为8220万元,经审计,发现决算中除前面建安工程结算值已按审计要求做了调整外,在其他方面还存在多计委托拆迁费、招标代理费、监理费、设计费以及欠缴有关税费等问题,决算值又审减246万元。该工程最终决算审计,审减额共计826万元,其中结算审减额580万元。总之,工程竣工结算与决算是建设工程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决算“五算”中的最后两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

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有建设工程款结算、支付过程的监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大、中、小型工程项目及零星工程的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工程款结算及支付的领导工作。工程部负责具体实施。 (2)工程部:组织对工程款进行结算,对结算文件的合理性、严密性负责。 (3)本制度的制定及主控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维持。 四、工作程序 (一)进度款阶段计量结算 1、合同工程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承包商每月25日前上报本月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至监理单位; (3)监理单位应在7日内审核完毕(暂不开具支付证书),并报工程部;

(4)工程部经理根据本月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复审后,5日内上报给公司总工程师; (5)总工程师对上报的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核,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6)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进度计量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进度计量报表发至监理工程师,进入支付程序。 2、零星工程的结算,按以下程序计量: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商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2)工程完工后,由承包人上报实际已完成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结算书至工程部; (3)工程部经理根据完成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进行审核后,5日内上报公司总工程师; (4)总工程师对上报的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查,并传递至给公司分管副总经理; (5)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工程量结算书进行审批,计量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经最终审批的工程量结算书发至工程部,进入支付程序。 (二)竣工验收计量结算 1、工程量计算方式和计价方式严格按公司与各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执行;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联系和区别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联系和区 别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联系和区别 一、工程结算 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按合同调价范围和调价方法,对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增减、设备和材料价差等进行调整后计算和确定的价格,反映的是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是最终工程价款结算。工程结算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工程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 工程结算一般由工程承包单位编制,由工程发包单位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二、工程决算 工程决算是工程竣工决算阶段,以实物数量和货币指标为计量单位,综合反映竣工项目从筹建开始到项目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制的依据,是反映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工程决算一般由工程建设单位编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工程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三、两者的联系和区别 1、联系

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都是在工程完工后进行。无论是办理工程结算或工程决算都必须以工程完工为前提条件。 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都要使用同一工程资料。如工程立项文件、设计文件、工程概算及预算资料等。 工程结算是工程决算的组成部分。工程结算总额是工程施工建设阶段的投资总额。 2、区别 范围不同:工程结算确定的是工程施工安装阶段的工程价款,如安装工程结算、土建工程结算等;而工程决算不但包含工程施工安装阶段的投资完成额,而且还要包括工程前期费用和工程结算以后发生的后续费用,如可行性研究费、环境安全评价费、勘察设计费、工程建设管理费、监理费、贷款利息、审计费、竣工验收费等。 主体不同:工程结算是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有两个平等的结算主体;而工程决算是由甲乙双方对工程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分配、汇总编制的,只有一个主体。 时间不同:工程结算是工程决算的基础,只有工程结算完成后才能办理工程决算,所以工程结算时间在前,工程决算时间在后。 作用不同:工程结算是工程施工单位向工程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反映的是工程项目建设阶段性的工作成果;工程决算反映的是综合、全面、完整的工程项目建设的最终成果。 主管部门不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近几年来国有企业经过重组改制,很多单位已将结算中心从财务部门分离出来,专门从事本单位的货币资金结算业务,在这种运行体制下,工程结算资金的拨付是由建设单位的结算部门主管,工程决算是由单位的财务部门主管。

工程款支付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一项工程的时候,发包方支付的款项叫做工程款。现实中出现不少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使施工方的利益受到的很大的损害。而很多时候工程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大的,为了避免最后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会约定不同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行使诉权保护自身权益。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的,人院应予受理。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实际施工人向转包人、

违法分包人起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此毋庸置疑。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主要是倡导性地告诉各级人民法院: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但从实际情况看,我国法律不允许建设工程的转包与违法分包,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违反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而是无效的。根据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双方返还财产的原则,既然实际施工人已经为发包人履行了工程建造任务,那么发包人对实际施工人付出的劳动就应当付出对等的劳动价值。这符合我国民法通则平等、公平和等价有偿原则。另外,由于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无效合同

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

一、本章主要内容: 1.工程结算的概念、结算方式、结算程序、工程价款的结算; 2.工程竣工决算的概念、编制依据、内容、程序。 二、本章教学目标: 1.掌握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方法; 2.了解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方法。 三、学习的重点与难点: 重点:工程价款的结算。 难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四、内容导读: 由工程结算与竣工决算的概念、作用、编制依据到编制方法,学习掌握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等的编制方法,学习了解竣工决算的内容及编制方法。 (一)工程结算 1.概念:工程价款结算是指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依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向业主收取工程价款的一项经济活动。工程建设是动态过程,设计、施工条件和市场价格等发生变化都会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实际价格,根据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具体情况和合同中的具体规定等对预定价款进行调整。其中涉及到工程变更及价款的确定、工程索赔及费用的确定、工程预付款及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方法等内容。 2.工程价款的主要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 即实行旬末或月中预支部分工程款,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方法。 (2)分段结算: 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单项(单位)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将工程划分为若个施工阶段,按阶段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3)竣工后一次结算: 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建筑安装工程建设在12个月以内,或者工程承包合同价值在100万元以下的,可以实行工程价款按每月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 (4)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如有按工程进度以总造价的百分比进行结算;有按目标(内容、进度、质量等)以控制界面进行工程结算。 3.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 各种合同文件;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与签证;预算定额及各项费用取费标准等文件;国家和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规定等。 4.工程结算的内容 (1)执照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办理预付工程备料款;

工程款付款方式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占据大多数。审理工程款纠纷案件的基本思路是确定工程造价和已付款项,查清这两个事实问题,案件基本上就能够迎刃而解。建设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所以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加之当事人财务管理混乱,查清已支付的工程款数额往往就需要耗费审判人员的大量精力。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发生各种矛盾而导致关系恶化、配合欠缺时,繁重的对账工作只能通过法庭主持完成。就审判实践所反映的情况来看,工程款主要通过银行账户、承包人有关人员或特定的第三方来支付,也有部分款项是通过以房屋抵偿或与应扣款项相抵销而视为支付。这些支付方式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问题,应当引起承、发包双方的足够重视。 一、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无论是转账、现金汇款还是使用票据,对双方来说都无疑是避免纠纷的最有效方式。即使付款或收款的凭证不慎遗失,任何一方都可以到银行查询交易记录完成举证,法院也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查清付款的详细信息。然而,全部工程款都采用此种方式支付的情况却并不多见,原因在于建筑市场普遍存在着挂靠施工的现象,实际施工人只是借用建筑企业的资质,以其名义签订合同、开具发票和制作施工资料,被挂靠的企业与工程发包人之间实际上并无财务往来。个别建筑企业为了便于实际施工人承建工程,专门为其设立分公司或单独开设账户,这样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规范款项往来,但毕竟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之嫌,并且挂靠双方的本意是令彼此资金独立开来,而在法律意义上总公司与分公司的财产、债务具有同一性,这对双方而言都增加了很多不可预见的风险。 二、支付给承包人的有关人员。 发包人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实际施工人的情形较多。除了实际施工人以外,承包人的财务人员、现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的其他人往往也会收取工程款。个人收款常见的第一个问题是没有委托授权手续或手续不规范。有的案件中,虽然发包人能够提供承包人有关人员收款的凭证,但是不能提供收款人的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授权不明,由于施工队伍构成复杂、人员流动性大,根本无法找到收款人进行核实,甚至根本无法得知收款人的身份信息,则增加了发生纠纷的几率。第二个问题是没有收款凭据或收款凭据不规范。个人收款,一般是收取现金或票据,然后出具收条、收据或经签字的票据复印件。如发包人收款后没有出具收条,显然会导致承包人举证困难。如收款凭据不能如实、完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与工程结算的区别

项目竣工决算与工程结算的区别 竣工财务决算与竣工工程结算在依据、标的、目的和从业人员等四方面是有本质区别的。 ?依据不同 ?财务决算编制依据 《审计法》和审计署发《基本建设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及会计准则。 编制内容包括:(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 (7)基建收人;(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 审查内容主要有:概(预〕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人和投资包干结余;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资金之类的违纪行为等。 ?工程结算审核依据 主要是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纸和工程实物量,对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确认。 ?标的不同 ?财务决算以基建项目为标的,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的一切财务收支。

?工程结算以单位工程为标的,只对单位工程造价的合理性负责,确定符合施工实际的工程结算金额。 ?目的不同 ?财务决算审计由独立的机构和人员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其他与财政财务收支活动有关的资料和形成的相关资产,监督财政收支、财务收支是否真实、合法和有效的行为。审计目的是加强对投资资金的控制,防止建设资金的浪费和流失,其职能是一种监督行为。 ?工程结算审核是确定工程造价的实施过程和行为,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法律手段,实现工程建设活动中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它是承发包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的依据,也是财务决算的基础资料和重要组成部分。 ?从业人员不同 财务决算与工程结算涉及两个截然不同的专业学科: ?财务决算审计以会计专业人员为主。 ?工程结算审核以工程经济和技术人员为主。

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

建筑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1.工程进度款的计算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发包人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有关规定按工程的形象进度按时支付工程款。《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规定,“建筑工程发承包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定期或者按工程进度分阶段进行工程款结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工程款的支付也作出了相应的约定:“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进度款的计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二是单价的计算方法。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应由承包人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发包人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发包人代表接到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经确认的计量结果,作为工程价款的依据。发包人代表收到已完工程量清单或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确认,可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进度款单价的计算方法,主要根据由发包人和承包人事先约定的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决定。工程价格的计价方法可以分为工料单价法和综合单价法两种方法。在选用时,既可采取可调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调整,也可采取固定价格的方式,即工程造价在实施期间不因价格变化而调整,在工程造价中已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了固定价格所包括的内容和范围。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经常性工作,其具体的支付时间、方式都应在合同中作出规定。 (1)时间规定和总额控制。建筑安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一般实行月中按当月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支付,月末按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扣除上半月支付数进行结算,工程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的办法。在工程竣工前,施工单位收取的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的总额,一般不得超过合同金额(包括工程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签证认可的增减工程价值)的95%,其余5%尾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除保修金外一并清算。承包人向发包人出具履约保函或其他保证的,可以不留尾款。 (2)操作程序。承包人月中按月度施工计划工作量的50%收取工程款时应填列特制的“工程付款结算账单”送发包人或工程师确认后办理收款手续,每月终了时,承包人应根据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以及单价、费用标准,计算已完工程价值,编制特制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工程款支付审批流程 一.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具备申请付款的条件: 按合同约定需支付预付款;工程达到合同约定形象进度;工程质量经验收达到合同约定要求;相关工程资料齐全等。 2、工程进度款的确认及支付审批流程: 2.1施工单位在工程达到合同付款条件后按合同约定期限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含工程形象进度说明、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已完工程内容及相应数量、已完工程量的预算书等)。 2.2工程管理部现场专业工程师、经理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中内容进行核实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质量以及已完工程量的确认、应扣款项、相关工程资料是否齐全等)后将所有资料交预算部; 2.3预算部造价人员对工程部报送的《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及工程管理部签署的意见核算工程量,填写《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主要包括形象进度的确认、是否达到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已完工程量及已完产值的确认、应扣款及应付进度款的审核确定等); 2.4预算部经理对造价人员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后交财务部; 2.5财务部人员根据预算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确认并签署复核意见(主要包括对已支付工程款合计及应扣款项查实确认)后交常务副总。 2.6常务副总对财务部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后交总经理; 2.7总经理对常务副总报送的《工程款支付审批表》及《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表》进行审核确认并签署审核意见后返回财务部; 2.8财务部根据总经理签署的审核意见作为付款依据并按审批确认金额支付工程进度款。财务部需将本次支付工程款金额告之预算部及工程管理部。 2.9预算部及财务部根据实际付款情况及时建立《工程款支付台帐》。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区别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工程结算与决算的区别 理解1:结算是施工方给业主提供的向业主要钱的经济文件,决算是业主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的报告产值的经济文件这是我的理解,希望大家共同讨论 理解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由施工单位提出、并经建设单位审核签认的,以表达该项工程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造价为主要内容,并作为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即为工程结算。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的综合反映该工程从筹建到工程竣工投产(使用)全过程中各项资金的实际运用情况、建设成果及全部建设费用的总结性经济文件,即为工程决算。 理解3:决算是在结算基础上作得。决算是业主项目完成后进行的,主要是财务会计的工作。具体想了解什么是决算可以看看造价师考试培训教材。 理解4:决算:主要由建设单位进行。应为基建项目一切费用的计算,包括资金来源、基建计划、前期工程、征用土地、勘察设计、施工实施等的一切财务收支。 结算: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往往指单位工程造价的结算,是整个项目中的一部分工作。 决算是相对于投资而言的,例如概算、预算 而结算就是算帐,把钱结算完! 决算,指竣工财务决算,综合反映项目从工程筹建开始到竣工交付使用为止的全部建设费用(如包括建设单位的各种建设规费、设计费、监理费、办公费等等)、建设成果和财务情况的总结性文件,是审计机关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的内容。 结算,指工程价款结算,就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那部分.是指双方在经济上的往来,并进行收与付的过程 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即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解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2、编制人和审查人不同: 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由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审查;实行总承包的工程,由具体承包人编制,在总承包人审查的基础上,发包人审查。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由总(承)包人编制,发包人可直接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 建设工程竣工决算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人员编写,上报主管部门审查,同时抄送有关设计单位。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还应抄送财政部、建设银行总行和省、市、自治区的财政局和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 3、二者的目标不同结算是在施工完成已经竣工后编制的,反映的是基本建设工程的实际造价。 决算是竣工验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核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分析投资效果,建立健全经济责任的依据,是反应建设项目实际造价和投资效果的文件。竣工决算要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考核投资效果。 预算是由投标人按照施工图自行编制的一种计算工程合格成品所需的人材机耗量所需的金额. 结算是工程竣工后,有施工单位按照竣工图编制的工程合格成品所需的人材机耗量所需的金额.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选择 工程款的付款方式为: 1.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特点:付款周期长,发包方愿意采用这种办法,承包方一般不愿意接受,因为他们的资金可能跟不上工程进度。 2..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2层完毕后开始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3.项目无工程预付款。工程款按完成2.8万平方米后开始支付已完工程量80%进度款,以后按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5%,余款待保修期满(2年),无质量争议一次付清。 4.①合同内部分:±0.000以下工程施工完成后支付已完工程产值的60%,其余部分按③支付;±0.000以上工程按当月完成产值的70%支付工程款。 ②承包人:a.在每月25日前向发包人报送月完成工作量预算书、钢材商砼使用量明细表及形象进度表,一式三份,并应附有进度说明;b.由承包人向监理提交已完成工作量报告,监理在接到报告3

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工程管理部进行审核; c.发包人工程管理部在3日内审核完毕并同意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将审核完毕的已完工作量报告移交到发包人成本控制部;d.发包人成本控制部在7日内审核完毕后报发包人财务审计部,据此支付工程进度款。 ③变更、签证部分:按当月发生量的50%支付,其余款项在竣工结算完成后按工程款支付比例一并处理。 ④承包人应在每月、季前5天向发包人报送当月、季度施工作业计划,一式二份,并应确保其计划的具体实现,计划应注明需要发包人配合的工作和进行施工时将要安装的设备的名称、数量、具体供应时间。 ⑤工程竣工五方验收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0%(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交钥匙并交齐所有竣工资料后支付到工程合同价款的85%(变更、签证部分价款只支付到50%)。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余下结算总价款的5%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次付清。 2、3、4的特点:在前期由承包商垫资,到发展到一定进度按月结算工程进度款,现在有很多工程采用此办法,对于承包商和发包商的资金运转都是很有利的。 以上付款方式仅供参考,实际施工可根据情况选择。

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中介组织行为,保障其依法进行经营活动,维护建设市场的 经济秩序,确保国家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建设部和各省、市都相继颁发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不少省、市还以省、市长令颁发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规定》,逐步将工程造价管理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工程造价咨询与审计的职能、执业范围、行业性质、政策法规理解和执行相悖的矛盾。因此阐明政策法规,规范审计行为,已经成为当前亟待探讨解决的重要议题。 《建筑法》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 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根据各省、市颁发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的管理办法,一切工程造价咨询中介机构(含各级审计事务所),均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办并经批准取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方能根据批准的资质等级在规定的从业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和工程结算审核。但有的审计机关认为审计部门根据《审计法》必须对建设项目的工程预、决算实行审计,而工程结算是竣工决算的组成部分,他们不须持证,只须凭审计职能就可直接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 审计部门(各级审计局)可否执业工程结算审核呢?要准确阐明这个问题,必须 先谈谈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与工程结算审核的区别: 两者依据不同。竣工决算审计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颁布的《基本建设竣 工决算审计工作要求》进行,其审计内容为:(1)竣工决算编制依据;(2)项目建设及概(预)算执行情况;(3)建设成本;(4)交付使用资产;(5)尾工工程;(6)结余资金;(7)基建收入;(8)投资包干结余;(9)投资效益评价。主要根据国家的审计法和相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主要审查预(概)算在执行中是否超支,超支原因,有无隐匿资金、隐瞒或截留基建收入和投资包干结余,以及以投资包干结余名义分基建投资之类的违纪行为等。工程结算审核,主要依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算定额、工程消耗标准、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参数、设计图

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在进行一项工程的时候,发包方支付的款项叫做工程款。现实中出现不少拖欠工程款的情况,使施工方的利益受到的很大的损害。而很多时候工程款的数额都是比较大的,为了避免最后发包方不支付工程款的情况,当事人会约定不同的工程款支付方式,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一、工程款支付方式具体有哪些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 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以把每完成一层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以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3、竣工后一次结算。建设项目较少,工期较短(如在12月以内)的工程,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4、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结合具体工程的建设规模、工期长短,合同价款多少,选择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和相应的结算时间。 二、实际施工人如何行使诉权保护自身权益。 1、实际施工人应首先向合同相对方(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 《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前所述,实际施工人主要是指转包、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往往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签订合同,他们是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相对人。实际施工人向转包人、违法分包人起诉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此毋庸置疑。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主要是倡导性地告诉各级人民法院:实际施工人起诉索要工程款的,首先应当向与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这是实际施工人主张权利的主渠道和主导方向。 2、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直接起诉。 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述,实践中,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往往再将建设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实际施工人。按照合同的相对性来讲,实际施工人应当向其有合同关系的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主张权利,而不应当向发包人主张权利。

竣工财务决算与工程结算的联系与区别

竣工财务决算与工程结算之间的关系及区别 一、竣工决算的概念 工程竣工决算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阶段,由建设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全过程中实际支付的全部建设费用,以确定工程项目在整个建设工程的最终投资成本,包括工程前期费用(如征地拆迁、勘察设计、环评、安评等费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费用(如施工、设备、监理等费用)以及后期费用(竣工验收及专项验收费用、工程造价及竣工决算审计费用等),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财务部门确定投资建设形成的各项资产价值的依据。 二、竣工决算报表的编制程序 1、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前的准备工作。 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完成各项账务处理及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做到账账、账证、账实、账表相符。 2、编制竣工决算报表,报表的构成和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表:主要反映工程项目的基本概况信息,如项目名称、建设地点、投资概算、实际完成投资、完成的主要工程量、工程开竣工时间、参建单位等基础信息。 (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主要反映工程投资的资金来源

情况(如上级拨款、银行贷款、自筹等渠道分别投入的资金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如工程建设投资支出的金额,结存的货币资金、存货金额等) (3)交付使用资产总表:分类反映工程建设投资形成的各 类资产情况,如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的价值情况。 (4)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细化至各单项资产,具体反映 各项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信息,该表是下阶段财务转资的重要依据。 (5)待摊投资明细表:反映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工程施 工成本、设备购置成本以外的费用,如勘察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管理费用、专项评价及验收费用等)的发生金额。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立项批文、初步设计、概算及概算调整文件;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书,施工、代建、勘察设计、监理及设备采购等合同;历年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工程结算及审计报告;有关的会计及财务管理资料;其他有关资料。 三、工程竣工决算与结算的区别 1、范围不同 竣工决算是对工程建设投资的所有费用进行决算,包括建安

工程施工中工程付款方式

施工中工程付款方式 方式一、 1. 合同签订乙方进场十天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备料款。 2.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6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0%的工程进度款。 3. 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95%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80%。 4. 工程竣工,并经甲方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一个月内办理完结算,工程款支付到结算总金额的95%。 5. 余款为结算金额的5%,作为本工程的保修金,待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七天内支付5%。 方式二、 1.合同签订后付预付20%。承包商提供银行或有信誉的公司出具的,受益人为发包人,有效时间为90天的保函,保函为见索即付保函,即含有“在保函有效期内,发包人因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约定义务(以下简称“违约”)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行将在收到发包人签署的声明承包人违约的书面索赔通知纸质原件及本保函正本原件后七个式作日内,无条件支付给发包人累计总额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的条款。保函保证的金额为元整。 2.完成工程总额的50%付已完工程额的30%。 3.完成工程额的80%付已完工程额的60%。 4.工程全部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工程额的85%。 5.决算完成后付至工程额的95%。 6.留质保金5%二年 方式三、 ( 1) 按月计量支付: 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 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 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指承包商可以在旬末或月中向业主提交预支工程款账单, 预支一旬或半月的工程款, 月终再提交工程款结算账单和已完工程的月报表, 业主对这部分已完工程的质量验收合格后, 向承包商及时支付当月工程款。)( 2) 界面付款: 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如对一般工业民用建筑可以划分为基础、结构、装饰、设备安装等几个阶段。每阶段工程完工后再进行结算。高层建筑也可把每完成一层的施工作为一个结算段。公路工程也可分为基础层和面层两个结算段等。 ( 3) 竣工后一次结算: 项目规模较小、工期较短( 一般在12月以内)的工程, 可以实行在施工过程中分几次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法 附:工程合同付款法规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接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若有喜欢或是需要本文的,可以点击下载哦!祝大家生活愉快!

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的区别

工程结算与工程决算不同点 (1)二者包含的范围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按工程进度、施工合同、施工监理情况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以及根据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超出施工合同范围的工程变更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价格,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它分为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竣工结算工程价款等同于合同价款加上施工过程中合同价款调整数额减去预付及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再减去保修金。 竣工决算包括从筹集到竣工投产全过程的全部实际费用,包括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用及预备费和投资方向调节税等费用。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的有关文件规定,竣工决算是由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工程竣工图和工程竣工造价对比分析四部分组成。前两部分又称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竣工决算的核心内容。 (2)二者的性质、编制人不同:

竣工结算是决定甲乙双方之间的合同价款的文件,是由施工单位预算、造价人员编制,建设单位预算、造价人员审核的支付工程款文件。 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财会人员编制,由主管部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威人士审核,决定进入固定资产份额的经济文件。 (3)总结: 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从字面上理解,结算是建筑工程完工后的核算,而决算是工程完工后决定整个工程的费用的核算;从主体上讲,竣工结算一般是施工单位将每个单位工程的最终的工程费用汇总后由业主或者咨询单位进行审核,最终确定每个单位工程的工程费用金额,而竣工决算一般是由业主单独来完成的,当然业主也可以委托有竣工决算资质的单位来完成,竣工决算不仅包括整个工程的工程费用,还要包含业主的管理费用、开办费用、征地费用、设计费用、监理费用、流动铺底资金等等,总而言之,只要是为了该工程发生的费用都要进入竣工决算中;从分工来理解,竣工结算由造价工作人员来完成就可以了,但竣工决算不仅要有造价人员还要有财务人员来一起完成,因为竣工决算涉及一些财务费的分摊和归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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