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复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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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复习题

一填空题:

1 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基础素质),二是(法律素质或法律职业素质)。

2 马克思法学思想的最初出发点是(康德法学)。

3 法的本质的两个层次:(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4 法律概念的三大功能:(表达功能)、(认识功能)、(提高法律合理化程度的功能)。

5 根据权利之间、义务之间的因果关系,可划分为(第一性权利和义务)与(第二性权利和义务)。

6 (归责)是指国家机关或其他社会组织根据法律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判断、认定、归结和执行法律责任的活动。

7 (立法原则)是立法主体据以进行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

8 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

9 在文明的社会中,(法律)是消除无序状态或预防无序状态的首要的、经常起作用的手段。

10 (道德)是社会调整体系中的一种调整形式,它是人们关于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非正义、光荣与耻辱、公正与偏私的感觉、观点、规范和原则的总和。

二名词解释:

1 法学方法论

法学方法论是由各种法学研究方法所组成的方法体系以及对这一方法体系的理论说明。一般来说,法学方法论的内容可分为两个基本层次或方面。第一个层次是法学方法论的原则,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理论基础,并对各种方法的适用发挥着整体性的导向功能。第二层次是各种法学方法,它构成了法学方法体系的主干部分,在研究各种法律问题时发挥着广泛的作用。

2 法律

在现代汉语中,“法律”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用法。广义的“法律”指法律的整体。例如,就我国现在的法律而论,它包括作为根本法的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和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狭义的法律仅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为了加以区别起见,学者们有时把广义的法律称为法,狭义的法律称作法律。但在很多场合下,仍根据约定俗成的原则,把所有的法统称为法律。

3法律部门

法律部门是指根据一定和标准和原则,按照法律规范自身的不同性质、调整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和不同方法等所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

4法律继承

法律继承就是不同历史类型的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继、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和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承接和继受。5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

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

6法的价值

法的价值指称法律在发挥其社会作用的过程中能够保护和助长哪些值得期冀、希求的或美好的东西;也称法律自身所应当具有的值得追求的品质和属性;也称法律自身所包含的价值评价标准。

7法冶

法冶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以制约权力为关键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8 法的要素

法的要素指法的基本成分,即构成法律的基本元素。任何时空中以整体形态存在的法律都是由基本的要素构成的。如果我们把整体形态的法律看成一个系统,那么法律要素就是构成系统的元素。

9 应有权利

应有权利是权利的初始形态,它是特定社会的人们基于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文化传统而产生出来的权利需要和权利要求,是主体认为或被承认应当享有的权利。由于应有权利又往往表现为道德上的主张(以道德主张出现),所以也被称为“道德权利”。

10 法律方法

法律方法是指法律职业者(或称法律人)认识、判断、处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专门方法,或者说,是指法律人寻求法律问题的正确答案的专门方法。它具有专业性、法律性和实践性的特征。

三单项选择:

1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这两位科学巨人合著的(A )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

A 《德意志意志形态》

B 《共产党宣言》

C 《论住宅问题》

D 《反社林论》

2 根据法的适用范围为标准,法可以划分为( C )。

A 根本法和普通法

B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C 一般法和特别法

D 国内法和国际法

3 根据一定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可称为(C )。

A 法律体系

B 法学体系

C 法律部门

D 法制体系

4 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B)。

A 法律事实

B 法律关系的客体

C 法律关系的内容

D 法律关系

5 不属于法律制定程序的是( D )。

A 审议法律议案

B 表决法律议案

C 公布法律议案

D 起草法律议案

6.在文明社会中,(C )是消除无序状态或预防无序状态的首要的、经常起作用的手段。

A 宗教

B 道德

C 法律

D 政策

7 下列选项不属于法律职业技能的是(D )。

A 职业知识

B 职业语言

C 职业思维

D 职业道德

8 现代化的政治应当是( B )的政治。

A 民主

B 法制化

C 多数决策

D 政党制

9 宗教是( A )。

A 对世界歪曲的反映

B 对世界正确的反映

C 一种不重要的文化反映

D 对法律没有影响

10 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这一观点是下列哪一位思想?(B )

A 老子

B 孔子

C 孟子

D 荀子

三简答题:

1 简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体论意义?

答: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在进行法学理论研究的过程中,始终把探讨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作为基本出发点。总观马克思进行法学研究的全过程,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法的现象本体属性的分析,从逻辑关系上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首先,把法的现象放置到整个社会大系统中来加以考察,科学地确证法的现象在社会系统中的地位。在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法哲学观的过程中,马克思把被黑格尔颠倒了的关系再颠倒过来,明确指出不是国家和法决定市民社会,而是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和法。

其次,对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进行逻辑的“思辩”,深入分析法的现象与社会生活条件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现象的本体属性的命题,决不是单一的、片面的、局部的、抽象的规定性,而是一个具有多种规定性的分层次的综合性命题。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现象本质属性的综合性命题,是一个多层次、多关系、多系列的具体逻辑规定总体,它为历史唯物主义法学理论的完整性、系统性和体系性,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再次,准确把握法的现象与社会系统之间的相互作用,探讨法的现象相对独立性的内在机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坚持法哲学的辩证法,在明确强调社会经济基础对法的现象的最终决定作用的同时,坚决反对法学本体论问题上的庸俗的“机械决定论”,充分肯定政治权力和法的现象对社会经济生活的反作用。

2 简述法律行为的特点。

答: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根据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

①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所谓社会意义,是指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或者说,法律行为不是一种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

②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所谓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具体说来,首先,法律行为是由法律所调整和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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