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

材料供应商,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在县道X287行驶时,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在学校辖区行驶必须慢速,不得按喇叭,严禁在学校上学、放学时

间通过学校辖区。

第八条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第十一条车辆的调度人员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组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既满足施工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路基坚实,边坡稳固。

(二)根据机动车辆车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辆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会车位置。

(三)施工现场道路设置纵坡度不宜大于10%,特殊情况个别短距离地段最大不得超过15%;道路回头曲线最小半径不得小于

15m。

(四)有良好的排水设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积水。

第十三条在场内道路的急弯、陡坡、狭路、视距障碍、交叉道口、便道口和地形险峻路段,要设置各种警示、限速等安全标志。

第十四条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

第四章道路运输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每季度组织对施工车辆及施工服务车辆进行检查,日常巡视监督由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对发现的违犯规定驾驶机动车辆、证件不齐、超速行驶、超载等现象按照《场内道路运输安全违章处罚标准》进行处罚。(详见附件)

第十六条场内施工车辆、施工服务车辆行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在交叉路口处施工车辆先行,非重车让重车先行,小车让大车先

行,施工车辆让老百姓车辆先行。

②在坡道上行驶,非重车让重车先行,轻型车辆让重型车辆先行,下

坡车让上坡车先行。

第十七条当班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车辆进行安全例检, “安全例检”的内容如下:

①制动器性能完好无损,反应灵敏;

②方向盘/转向器及雨刮器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③水温、燃油、机油正常,各仪表显示正确;

④各灯光信号(大小灯、转向灯、刹车灯及倒车灯等)指示正常;

⑤前后轮胎完好,工作正常;

⑥车辆有无其他异常情况等。

第十八条所有机动车辆在非工作时应停放在安全区域。车辆应集中停放在指定的路段、停车场,不得随意停放,不得停放在斜坡上,因故必须停放时,车辆不得脱档且必须拉紧手闸,切断电源,锁好车门,轮胎下垫好三角木,确保车辆不至溜滑。

第十九条机动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车辆使用完后,责任驾驶员应对车辆进行一次系统的外观检查、清洗。维修保养人员每班应对使用后停放的车辆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施工车辆在运输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所有施工车辆除驾驶室以外,其他部位不准搭乘人员。驾驶

室搭乘人员不得超过核准搭乘人数。

(二)向低处临空边缘卸料时,后轮与边缘要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坍塌和翻车;在坚实地段陡坎处向下卸料时,必须设置

牢固的车档装置,挡车装置高度不低于车轮外缘直径的1/3,

长度不小于车辆后轴两外轮侧间距的2倍。同时必须设置专

人指挥,夜间应有照明并设红色警示灯。

(三)自卸类车辆要确认车厢放下后,才能行驶。严禁举斗行驶。

(四)禁止在有横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车辆倾覆。

(五)当车厢在举升状态下做检修维护时,必须用牢固的撑杆将车厢顶稳,并在车轮处前后两方向垫好三角木。

(六)施工车辆在运输途中,驾驶员应确保平稳驾驶,正常施工道路上(平坦、宽阔、能双向会车)限速30公里/小时;弯道、危

险路段保持慢行,限速15-20公里/小时。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操作员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理,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单位(项目部)车辆管理和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接到报案后应立即赶赴现场,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严禁逃逸、严禁违规私自处理。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所属各班组发生道路安全事故,不论责任及事故大小,必须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后,必须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③防范措施未制定和落实不放过;

④责任人未按照追究制度追究不放过。

第二十四条酒后开车、无证或私自驾驶操作车辆、设备造成事故的,除按规定赔偿损失外,还应予以经济处罚。如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刑法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附件:

场内道路运输安全违章处罚标准

说明:班组连带责任即对当事人处以罚款数额处罚外,加罚当事人所属班组。

工程公司办公车辆管理办法

XXX公司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公车辆(以下简称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进行业务往来、商务洽谈必备的交通工具。为了适应公司改革改制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车辆的管理,根据国家、行业及公司有关文件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办公车辆,是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轿车、越野车、小客车等机动车辆。 第四条本办法由物资机械管理部(以下简称物机部)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 第二章办公车辆的基础管理 第五条车辆的购置权限在公司,租赁中心代表公司办理车辆采购的具体事宜。未得到公司的书面委托,各单位不得擅自购置车辆。 第六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如需购置车辆,应以书面形式将购置申请上报物机部,经公司主管领导的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七条物机部负责建立管理台账,统一管理;机械设备租赁中心(以下简称租赁中心)负责新上牌照、年审、日常调配、收费、核算等工作。 第八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必须办理公司牌照,不得挂靠个人。 第九条车辆在达到报废条件后,由租赁中心提出书面报废处置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按规定程序上缴车管单位指定的回收公司,所得款项全额上缴财务部。 第十条严禁将报废车辆随意处置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如需处理给其它单位或个人,必须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过户等手续。

第三章办公车辆的配备 第十一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需车辆,必须首先考虑在公司内部进行调配。当公司此类资源不足、无法调配时,方可新购或外租,但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进行审批。对于公司已经配置办公车辆的项目部,原则上不允许再外租办公车辆。 第十二条劳务公司原则上要求使用公司现有的办公车辆,应尽量避免新购车辆。 第十三条各使用单位外租车辆,所有具体事宜都应由机械管理部门进行,其它部门及人员不得越过机械管理部门办理具体事宜。 第十四条外租车辆应本着经济适用的原则,原则上不得租赁原值在25万以上的车辆。车辆进场前,应按公司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申请及合同评审。 第十五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所使用的办公车辆,无论是新购还是租赁,都应在各单位机械管理部门建立管理台账,并在发生变更时,及时上报物机部备案。 第十六条车辆调动时,操作司机应及时办理一式四份的交接手续,交接双方、物机部、租赁中心各一份。如未办理交接手续,除追究操作人员的责任外,租赁中心将继续向原使用单位收取租赁费。 第四章办公车辆的使用管理 第十七条办公车辆原则上实行人车终身负责制度,即操作人员若无特殊原因,不得调离其所驾驶的办公车辆。操作司机调离其所驾驶的车辆,必须事先征求物机部及车管组的意见。 第十八条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驾驶执照的人员,原则上不允许非专业司机单独驾车外出。 第十九条公司所属的办公车辆,原则上要求由公司职工驾驶。在未征得

施工现场渣土运输管理制度

渣土运输管理措施

目录 第一章编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编制说明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编制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工程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渣土弃土点及运输路线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渣土运输管理小组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工期计划及运输时段安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资源配置计划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渣土运输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安全文明施工与环保专项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扬尘控制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施工噪声控制措施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与相关部门的对外沟通联络工作 ..................... 错误!未定义书签。

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安全管理 第一条施工队伍要有自己的车辆管理制度,并派专人在施 工现场对于车辆进行安全有序管理。 第二条所有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最佳安全 性能。在运输期间发生的一切故障或交通事故由车队自行解决,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施工带来损失,应赔偿损失的费用; 第三条司机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发现一例无证驾驶事件,项目部对车队罚款200元,须立即更换有证司机。 第四条所有车辆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严禁 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保证安全驾驶。 第五条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正常路段车速不得 超过60km/h,进入施工现场限速行驶,前进速度不得超过20km/h,倒车速度不得超过10km/h,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第六条车斗内严禁载人。 第二章纪律管理 第七条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车队车辆应严格服从项目部 现场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有问题或意见要及时同项目部现场人员沟通,分歧较大时由施工队伍负责人同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第八条如果车辆在公路上违章行驶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其罚款由车队自己来承担。若车辆私自出车造成车辆被扣,由施

工队伍自己来追要,给项目部造成损失,也由施工队伍来承担。 第九条在工地施工期间,禁止司机饮酒,发现一次司机酒后驾车,对车队罚款500元,并将该司机清除出场,对于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车队自己负责。 第十条车辆在工地应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司机必须常住工地,回家时必须通知施工队伍负责人,由施工队伍负责人,请示主管副经理,确认无运输任务时方可准假。司机未经准假回家者,发现一次对车队罚款100元。 第三章现场管理 第十一条料场材料倒运: (1)料场内各部门负责人具有向车队分配用车运输任务的权力,车队队长应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分配相应运输车辆,若发生运输任务较多、车辆紧张的情况,可找主管副经理协调车辆分配。 (2)运输车辆进入料场后要减速慢行,车速不超过20km/h,起步行车、倒车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确保安全后方可行驶。 第十二条土方、白灰运输及其它零工: (1)在施工组分配了土方、白灰运输及其它零工任务后,车队要及时足量派车到指定地点待命。 (2)各部门负责人会派专人指挥车辆和签票,运输车辆要服从现场统一管理调度,装运物料卸至指定地点,不得乱拉乱卸。 第十三条砼运输: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材料供应商,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在县道X287行驶时,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在学校辖区行驶必须慢速,不得按喇叭,严禁在学校上 学、放学时间通过学校辖区。 第八条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

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地车辆的调度管理,提高车辆安全保障和效率,节省费用,更好地为工程服务,特制定公司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及车辆保管员应认真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和驾驶规章学 习,保证优质、安全、高效的做好工程服务工作。 2、 3、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机械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切实做好车辆正常 保养和日常维护保养,使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车容整洁,确保安全行车。 5、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 正常保养、修理车辆、更换零部件的,必须先报公司审核同意,500元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理(旧大件须上交公司),修理费用原则上当月结清。 6、各用车工地应做好车辆的保养与安全行驶工作,避免违章。因车辆 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车辆保管人负责维修费的10%;因违章行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车辆保管人负责受罚金额的50%; 7、驾驶员及车辆保管员不准将公车私用,如发现私自出车,一次罚款 200元,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待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公司车辆原则上一律专人专车,车辆保管员不得随意将车交给他人 驾驶。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作违纪论处。 9、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需填写《车辆外借申 请单》,须经公司经理同意,且车辆和驾驶员(或车辆保管人)同时借用。 10、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及保险公司,不得延误,否则后果自 负。 11、出车及加油需如实填写,《车辆档案》上应每日注明里程数,车辆费 用报销时需附上《车辆档案》表,如有发现表单弄虚作假,追查车辆保管人

及驾驶员责任。 10、工地车辆档案信息每月向办公室提交,驻工地车辆的管理及回收由工程统一调度。

工程总队机械车辆管理规定

一、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是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对总队器材设备管理工作负总责;对总队各项目部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总队项目经理部需配备专职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器材设备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持证上岗。在岗工作人员不得无上岗资格证书,如确实需要使用无岗位资格证书人员,先要经过培训,待取得了上岗证书再使用。 二、总队项目部所有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实行科学先进的采购方法。主要材料(钢材、水泥、商砼、电气设备等)实施招标,由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牵头,采购要按计划,货比三家,按质论价,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具体工作由总队项目部自行组织实施。 三、总队项目部器材采购和设备订货需签定货合同的,必须统一以总队名称对外签订定货合同,经逐级评审报批合格后,加盖总队器材设备定货合同专用章。总队各项目部一律不得用个人名章、个人签名代替订货合同专用章。如有擅自用签字、名章,代替总队器材设备订货合同专用章,发生的经济纠纷和一切后果由职责人负责。 四、材料进场要严格验证验收手续,验证验收工作由总

队项目部保管员组织实施,专业工长、材料员、质检员参 加,主要对进入工地现场的材料进行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质量、验凭证资料的五验制度”并相应做好记录,对需要复试送检的材料按规定办理,并选择合适的场地存 放材料,材料按规定要求进行码放,做好相应的标识,保 持施工现场干净、整洁,做到帐物相符、账帐相符,坚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现场。 五、材料入库前,保管员应根据材料采购计划,材料清单,合同书核对材料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并进行严格点数计量,随货要有供货单位的发料凭证、装运清单、过磅单、合格证等资料;发料凭证上要有材料价格、数量。 六、保管员接受无凭证或发料凭证末到的材料,应先办理暂估入库,单独存放,单独保管,单独标识;并做好相应记录,待查明原因后处置。材料质量验证,一般只做外观验证,验收人员对进场的材料按规范、标准对材料外观质量进行仔细观察,对资料进行审查,要求复试的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抽样送检,并做好记录。材料验证验收合格,由保管员填制入库验收单,经验证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后,登记台帐,并将单据记录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相关人员。 七、总队各项目部工程完工后,无后续工程,材料原则上退回到高家堡仓库统一保管。 八、站项目管理部器材组负责对周转材料进行维修、保养

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承担了107线改建工程2合同的施工任务,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的需求,同用车队签订《施工运输承揽合同》,项目部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现制定如下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车队要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车队队长)在施工现场和拌和厂对于车辆进行安全有序管理。 2、所有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最佳安全性能。在运输期间发生的一切故障或交通事故由车队自行解决,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施工带来损失,应赔偿损失的费用; 3、司机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发现一例无证驾驶事件,项目部对车队罚款200元,车队须立即更换有证司机。 4、所有车辆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保证安全驾驶。 5、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正常路段车速不得超过60 km/h,进入施工现场限速行驶,前进速度不得超过20km/h,倒车速度不得超过10 km/h,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车斗内严禁载人。 二、纪律管理: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车队车辆应严格服从项目部现场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有问题或意见要及时同项目部现场人员沟通,分岐较大时由车队负责人(队长)同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2、如果车辆在公路上违章行驶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其罚款由车队自己来承担。若车队车辆私自出车造成车辆被扣,由车队自己来追要,给项目部造成损失,也由车队来承担。 3、在工地施工期间,禁止司机饮酒,发现一次司机酒后驾车,对车队罚款500元,并将该司机清除出场,对于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车队自己负责。 4、车辆在工地应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司机必须常住工地,回家时必须通知

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工地车辆的调度管理,提高车辆安全保障和效率,节省费用,更好地为工程服务,特制定公司工地车辆管理制度: 1、驾驶员及车辆保管员应认真参加交通法律法规学习和驾驶规章学习,保证优质、安全、 高效的做好工程服务工作。 2、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机械操作规程,爱护车辆,切实做好车辆正常保养和日常维护保 养,使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车容整洁,确保安全行车。 3、节约开支,尽量减少不必要费用,从严控制车辆使用与费用支出,正常保养、修理车 辆、更换零部件的,必须先报公司审核同意,500元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修理(旧大件须上交公司),修理费用原则上当月结清。 4、各用车工地应做好车辆的保养与安全行驶工作,避免违章。因车辆保管不善造成车辆 损坏的,车辆保管人负责维修费的10%;因违章行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车辆保管人负责受罚金额的50%; 5、驾驶员及车辆保管员不准将公车私用,如发现私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私自出车 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公司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待岗,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6、公司车辆原则上一律专人专车,车辆保管员不得随意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如有特殊情 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作违纪论处。 7、公司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需填写《车辆外借申请单》,须经公司经 理同意,且车辆和驾驶员(或车辆保管人)同时借用。 8、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告公司及保险公司,不得延误,否则后果自负。 9、出车及加油需如实填写,《车辆档案》上应每日注明里程数,车辆费用报销时需附上《车 辆档案》表,如有发现表单弄虚作假,追查车辆保管人及驾驶员责任。 10、工地车辆档案信息每月向办公室提交,驻工地车辆的管理及回收由工程统一调度。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a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附件: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细则为规范风电分公司工程车辆管理,安全合理、高效节约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本工程车辆管理细则。 1、车辆管理规定 1.1、本细则适用于风电分公司所属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使用的皮卡 车等工程车辆管理。车辆由综合部统一管理,由风电场或现场项目部(下称:责任人)具体调度。 1.2、车辆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车辆出车前要填写《湖北风电 出差及用车申请表》;车辆使用前、后驾驶员要填写《行车登记表》,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事由等,并核对车辆里程表与随车“记录表” 中内容是否与前一次的记载相符;责任人每月定期检查,综合部不定期对其抽查。 1.3、车辆的证件和交费(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 保险)等相关事项责任人须提前告知综合部统一办理。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时必须维护企业形象,保持人员服装整 齐、工程车辆整洁。 1.5、驾驶员平时要正常备勤,严禁脱岗、窜岗,违反风电分公司纪 律,应服从管理部门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 2.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签报”管理制,车辆有故障或需维护时要

立即报告责任人,由责任人起草“车辆维修保养签报”,提出维修项目和维修意见,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和负责人会签意见,风电分公司领导签发同意后,方可到指定的专业维修点进行车辆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台账。未经批准,严谨私自进行车辆维修保养。 2.2、驾驶员平时要对车辆进行日常保养。山地和工地行车以及长途行车前后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及时对车辆清理、清洗和处理小问题;经常检查轮胎禁止“光胎”行走,注意观察路况禁止“野蛮”用车。 3、车辆使用管理 3.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车辆使用的法律、法规,车辆行车区间仅限于风电场和现场项目部所处市、县范围,不得违反法规和超越范围用车。 3.2、驾驶员和车辆要服从风电分公司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驾驶员出车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油料供应 4.1、车辆加油一律使用风电分公司派发的固定车辆IC加油卡到对应加油站加油。未经批准,擅自用现金加油者由个人承担费用,风电分公司不给予报销。 4.2、驾驶员应及时查看加IC油卡的余额,当IC加油卡的余额低于500元时,驾驶员应及时向综合部车辆管理专责汇报,以便综合部及时充值。驾驶员在每次充值和加油后需在随车“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4.3、车辆进入山区或需远途行驶前,应在出发前加满油料,方可出发行车。若因特殊原因需在行驶途中非对应加油站加油时,应向综合部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施工车辆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较强项目部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国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钩机、铲车、三轮车等各类施工车辆。 第三条:本规定适应于公司所属各施工车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施工车辆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车辆负责人对项目施工车辆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质量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车辆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管理,车辆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责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1、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2、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3、组织驾驶员、维修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5、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项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七条:车辆办公室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关准驾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八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1、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2、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3、做好出车前安全价差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4、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九条:车辆管理办公室应合理安排车辆和驾驶员,带“病”车辆禁止派出使用。 第三章、场内道路要求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按设计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施工便道的布置和实施应当满足运输强度的需求,又要保证道路安全运输。 场内临时性道路应符合以下要求: 1、路基坚实边缘稳定。 2、根据机动车辆型选用适当的路宽,一般路面宽度不得小于机动车的车宽度的1.5倍,单车道应设有备车位置。

工地车辆管理制度+工地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工地车辆管理制度工地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为规范项目工程车辆管理,合理使用车辆,更好的服务于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特制订如下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管理规定 1.1、项目的皮卡车、洒水车由工程部(下称责任人)统一管理和调度。 1.2、驾驶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行车登记表”,禁止乱涂乱画。 1.3、有关车辆的证件和交费相关事项须及时报告办理(包括:年审、年检、养路费、营运证、纳税、保险等),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办理。若因未及时办理证、费事宜而造成的罚款和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4、驾驶员、车辆出行办事,二者的表现直接代表项目的形象,为此要求驾驶员必须保持自身服装整齐、车辆整洁。 1.5、各司机未出车时,不得随便窜岗,不得违反项目纪律, 1 应听从主管领导的工作安排。 2、车辆维修保养 2.1、责任人应指定其管理车辆维修和保养的专业维修点,各类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应往指定维修点进行维修保养。按期进行保养,并进行保养登记。 2.2、驾驶员要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长途行车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护。及时给车辆加油、加水及加刹车油。经常检查轮胎,禁止“光胎”行走。使用车辆必须维护车内卫生,绝不允许有垃圾遗 留车内,严禁在车内吸烟。

2.3、车辆发生故障需维修时,须及时填写维修报告向主管领导汇报经过、原因,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到修理厂检验,提供修理内容报告资料和价格,经项目领导批准后进行维修。 2.4、需申购车上其它需用物品时,先填写申购单,经批准后方可购买。 3、车辆出行管理 3.1、项目车辆按规定安排调配,皮卡车用于工程用途,专用洒水车只能用于洒水,任何部门及个人必须按规定使用车辆。 3.2、服从项目整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3.3、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造成乘车人等候或工作延误。 4、施工车辆证件管理 2 4.1凡属车辆证件,由安质部统一负责管理。 4.2各种证件要齐全,不准无证行车。 4.3司机必须妥善保管证件,保持完好,干净,整洁,字迹清晰,不得破损,污染,丢失,安全科要定期检查。 4.4证件发生破损,污染,丢失以及浸水致使字迹模糊无法辨识而需要更换,补证者,全部办理费用由司机承担。 5、施工车辆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5.1负责公司车辆正常调度、管理,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 5.2车辆检查。经常性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 5.3车辆调度。合理、灵活地调度车辆,保证生产、销售用车, 正常运转。 5.4手续办理。车辆的年检、牌证、保险等项工作的手续办理。及时完整。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施工车辆管理规定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施工现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场内机动车辆、机动车驾驶员、道路安全运输管理,预防各类道路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规范施工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施工场地内使用的所有机动车辆,包括施工作业所需用的汽车起重机、自卸翻斗车、砼罐车、拖拉机、农用车、客货两用车等各类施工车辆,也包括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班组、材料供应商。 第二章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四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对项目部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物资设备部对项目部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保卫科负责项目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安全管理。 第五条项目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场内道路运输安全检查;项目物资设备部负责项目施工车辆的日常管理;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部施工服务车辆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项目经理为场内道路安全运输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分管领导对本项目场内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第七条所属项目部机动车辆的管理部门、作业队、班组负责人、材料供应商,对所管辖的机动车辆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职责:

(一)建立健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运行、维修等管理规章制度。 (二)做好机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维修、保养和运输调配工作。 (三)组织驾驶员、维护管理人员开展日常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四)负责办理机动车辆、驾驶员等相关证件的审验和缴费工作。 (五)发生场内道路安全事故及时报告,配合事故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六)在县道X287行驶时,必须服从交通协管员的指挥;在学校辖区行驶必须慢速,不得按喇叭,严禁在学校上学、放学时间通过学校辖 区。 第八条项目安质部负责对新进场的驾驶员进行审查并备案。驾驶员在施工现场从事驾驶工作必须持有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操作证、上岗证等相关证件,严禁无证驾驶、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第九条机动车驾驶员对车辆行驶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职责: (一)遵章守纪,严格按岗位操作技术规程和交通法规驾驶车辆。 (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良好安全技术状态和车容车貌。 (三)做好出车前安全检查和收车后的保养工作。 (四)发生道路安全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抢救伤员,配合调查。 第十条机动车驾驶员应遵守交通安全纪律,做到七不准,即不酒后开车、私自出车、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驾驶室超座、穿拖鞋驾驶、私自将车交他人驾驶。

施工现场车辆、人员进出入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车辆、人员进出入管理规定| [ > "

施工现场车辆、人员进出入管理规定 ( 1、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外来车辆、私人车辆进出入现场的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工程建设期间所有外来车辆和个人。 2、目标和原则 规范施工现场车辆、人员的出入,保障工程安全和顺利实施。进一步强化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车辆、人员的安全监管,保障项目工程施工的安全进行,结合公司及项目部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3、职责 由项目安全部负责项目部车辆、人员的进出入。 4、管理规定 ` 、凡出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均需办理出入证(门禁卡)或临时出入证,并应佩戴规范,主动出示证件。无证人员不得出入施工现场。 、出入施工现场应举止文明、着装规范,正确佩戴安全帽。严禁酒后或赤脚、袒胸露背等衣冠不整者进入施工现场。 、凡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到门卫处进行登记,并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走过水槽,同时主动出示相应证件或有效证明。未经许可不得强行进出入施工现场。

、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建造洗车池,对出入现场的车辆用高压水进行清洗,防止将泥土等工地废料带入城市道路。对于易产生扬尘的车辆要用蓬布覆盖;所有进出现场的车辆要按预先制定的路线进出现场及市政道路,禁止超载、超高、超速行驶。对工地周围的道路要求专人清扫,及时清除撒落的尘土砂石。 、出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按指定路线行驶、停放,严禁超速、乱行、乱放。 、各分包作业单位的各种车辆均应在驾驶室玻璃右上方张贴由项目部统一印制的单位名称和通行证。分包商组织供应的架料、设备、租赁材料应按照计划时间、数量组织进场,分包单位应按平面布置图立即组织卸车,并码放整齐,不得影响道路的畅通,材料的堆放应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施工工程机械进入现场时,由设备部、安全部对相关机械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特别是运送塔吊、施工电梯、钢筋机械等车辆。 、运送材料的车辆进入现场时,应按照现场的规定路线进入、码放材料。出场时,自觉停车接受门卫的检查。 ) 、现场材料、机械需要运送出厂时,必须要签订车辆放行条。 如下表: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M-ZD-31681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 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施工机械及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由于便道上行驶的施工车辆繁多,为了保证便道畅通和前场施工的顺利进行,杜绝施工现场交通事故发生,我分部确定以下交通安全管制规则,望大家严格遵守。 第一条施工便道只允许与施工有关的车辆进入和行使,社会车辆和闲杂人不得随意进入施工便道。否则发生的一切事故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车辆交汇时,让车的原则是:罐车优先、重车先行、其他车辆合理避让。 第二条任何施工车辆不得占道行使,同时不能随意停靠在便道上影响其他车辆通过。对于随意停靠施工便道影响其他施工车辆正常行驶的,视情节严重,给与相关责任人100元~300元罚款。 第三条遇到前台浇筑混凝土时,施工车辆(吊车、钻机、钢筋笼运输车、装载机等)与罐车混凝土交汇时,应及时靠边,罐车优先通过。影响混凝土罐车正常行驶几前台混凝土施工的,每次给予相关责任人500元罚款。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交底 为响应并落实xx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保证施工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营造良好的社会形象,让工程车辆安全高效的服务现场,保障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车辆证件制度 车辆产权证等文本分包公司统一保管,行车证附加费证等车辆证件需随同车辆,随车工具,车辆使用登记表,由驾驶员保管(驾驶员须办理签字登记手续)车辆停放制度 车辆需停运时,驾驶员必须按项目指定要求停放,对停放的车辆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切断电源,搞好安全防范,不得擅自停放在外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车辆安全保障制度 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道路行驶有关规定与安全行车规定要求驾驶车辆。 驾驶员在日常过行车程中做到“七不”: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一慢、二看、三通过”为原则。 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规定运行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擅自改变路线所形成事故或各种处罚,责任由其驾驶员自负。 装载时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礼貌有序。如出现强行无序,霸道无理情况,视情节:轻者处罚500-3000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装卸现场,驾驶员必须考虑到对车辆自身位置与地基的耐受因素,不得使车身超过其极限斜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好人员与车辆安全,一旦发生该现象,必须

立即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不得听从违章指挥) 驾驶员运输过程中须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要求,对运输货物进行过磅时,必须服从(抽磅、常态磅),且保管好单据,逐日登记。 文明施工保障制度 运输过程中,装载时不得超高,装载后车厢须覆盖油布,严禁货物散落、扬散,卸货时不得有意留卸货物。 车辆每日作业完毕后必须对车辆进行外观清理,保证车辆外观整洁。 车辆外出工地作业时必须对车辆车身及轮胎进行清理,保证车身干净整洁,不得将淤泥渣土带出施工区域。 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本单位工程车辆须由暂一位驾驶一辆车,下班时须检查车辆并在行驶登记本上签字。 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礼貌待人。 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活或拉私活。对未经领导同意办私事者视情况处罚500-1000员,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或租借给他人。如发现该现象视情节处罚2000-3000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构成刑事的移送司法机关。 驾驶员要自觉遵守项目各项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遵守劳动纪律,工作时间严守岗位,服从调度,服从大局。做到部门负责人或主要领导未批准,不随便出车;私自出车者,以旷工论处。对私自出车者所耗自负,视情节处罚500-1000元,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工程项目车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车辆管理制度 1、为加强项目车辆的保管及有效运用,特别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系指项目的小车、面包车(班车)。 3、项目的车辆由工程室机械员管理,并负责车辆的日常保养、维修审批程序结帐和报验。 4、项目小车,一般为经理的公务用车,不设司机,由经理本人驾驶;面包车(班车)为员工上下班接送专用,应由专职司机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必须经经理、书记批准。专任司机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5、车辆的有关证件及保险资料统一由机械员保管。 6、各室需要使用车辆到公司输公事或其他公务用车,应提前一天报书记处,经核准后统一调派。到公司办理公事定为一、三、五上午发车,其它时间原则上不予派车,特急事除外。无事先申报者,不予派车。 7、车辆行前应特别注意安全检查。水、电、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行车途中注意安全行驶及遵守交通规则,若有违规罚款由驾驶员负担。 8、车辆油料统一由财务室购买油本,专车专用。 9、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按规定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10、司机对派出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经理、书记反映。

11、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带传呼机。对项目领导的传呼,应尽快复机,情况特殊确实不能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2、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出车执行任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经理、书记,并说明原因。 13、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养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项目车辆学开车。 14、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任何交通事故的,将给予奖励500元。

[设计]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设计]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邢台路桥建设总公司承担了107线改建工程2合同的施工任务,项目部根据工程施工的需求,同用车队签订《施工运输承揽合同》,项目部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现制定如下施工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车队要有自己的管理制度,并派专人(车队队长)在施工现场和拌和厂对于车辆进行安全有序管理。 2、所有车辆应加强日常保养维修,保证车辆最佳安全性能。在运输期间发生的一切故障或交通事故由车队自行解决,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给施工带来损失,应赔偿损失的费用; 3、司机必须具备有效的驾驶证,发现一例无证驾驶事件,项目部对车队罚款200元,车队须立即更换有证司机。 4、所有车辆司机必须认真学习和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形式的违法乱纪行为,保证安全驾驶。 5、车辆必须服从现场人员的指挥,正常路段车速不得超过60 km/h,进入施工现场限速行驶,前进速度不得超过20km/h,倒车速度不得超过10 km/h,违者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车斗内严禁载人。 二、纪律管理: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车队车辆应严格服从项目部现场人员的指挥和调度,有问题或意见要及时同项目部现场人员沟通,分岐较大时由车队负责人(队长)同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2、如果车辆在公路上违章行驶而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其罚款由车队自己来承担。若车队车辆私自出车造成车辆被扣,由车队自己来追要,给项目部造成损失,也由车队来承担。 3、在工地施工期间,禁止司机饮酒,发现一次司机酒后驾车,对车队罚款500元,并将该司机清除出场,对于酒后驾车造成的损失,全部由车队自己负责。 4、车辆在工地应随时保持待命状态,司机必须常住工地,回家时必须通知车队负责人(队长),由车队负责人请示主管副经理,确认无运输任务时方可准假。司机未经准假回家者,发现一次对车队罚款100元。 5、所有施工运输任务完成后车队队长就及时找相应部门开具工票,工票由部门负责人员开出后,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统计处,时限三天,超期不再统计。没有统计的工票年终不予结算。 三、现场管理: 1、料场材料倒运: (1) 料场内各部门(材料科、拌和楼、施工组等)负责人具有向车队分配用车运输任务的权力,车队队长应根据各部门的任务分配相应运输车辆,若发生运输任务较多、车辆紧张的情况,可找主管副经理协调车辆分配。 (2) 运输车辆进入料场后要减速慢行,车速不超过20km/h,起步行车、倒车时要注意周围是否有人,确保安全后方可行驶。 (3) 沥青拌和楼、碎石拌和楼出料时会有专人对车辆进行指挥、管理和开票,拉料车辆要服从统一管理,按既定路线进入场地,停放到指定位置排队待料,按到场先后顺序进行装料,不得发生拥挤、插队现象。车辆接料时要停到下料口的合适位置,为免局部装料过高发生离析,应根据拌和楼放料情况及时进行前后移动调整,但不得发生漏料现象。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工程车辆管理制度 为充分发挥工程车辆的作业水平,本着“方便管理、节约开支、提高效率、优质服务”,使工程车辆高效优质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以降低公司工程项目建设和管理成本为目标,遵循集中统一,统筹调配,资源优化配置,协调作业的原则,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1.车辆证件 1)车辆产权证等文本由公司统一保管,行车证附加费证等车 辆证件需随同车辆,随车工具,车辆使用登记表,由驾驶 员保管(驾驶员须办理签字登记手续) 2.车辆停放 1)车辆需停运时,驾驶员必须按公司指定要求停放,对停放 的车辆锁好方向盘和门窗,切断电源,搞好安全防范,不 得擅自停放在外过夜,否则产生不良后果由驾驶员自负。 3.车辆道路行驶: 1)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道路行驶有关规定与安全行车规定 要求驾驶车辆。 2)驾驶员在日常过行车程中做到“七不”:不超速行车、不 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 冒险车、不酒后开车。“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一慢、二 看、三通过”为原则。 3)在运行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规定运行路线行驶,不得擅 自改变行驶路线,擅自改变路线所形成事故或各种处罚,

责任由其驾驶员自负。 4.在运输过程中的装载,卸货: 1)装载时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礼貌有序。如出现 强行无序,霸道无理情况,视情节:轻者处罚500-3000元, 性质恶劣者直至清退。 2)装卸现场,驾驶员必须考虑到对车辆自身位置与地基的耐 受因素,不得使车身超过其极限斜度,最大限度的保障好 人员与车辆安全,一旦发生该现象,必须立即采取有效补 救措施。(不得听从违章指挥) 3)驾驶员运输过程中须服从现场人员管理要求,对运输货物 进行过磅时,必须服从(抽磅、常态磅),且保管好单据, 逐日登记。 4)运输过程中,装载时不得超高,装载后车厢须覆盖油布, 严禁货物散落、扬散,卸货时不得有意留卸货物。 5.日常行为管理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 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和相关操作规程,安全驾车。 本单位工程车辆须由暂一位驾驶一辆车,下班时须检查车 辆并在行驶登记本上签字。 2)为体现企业形象,驾驶员工作时必须衣着整洁,举止大方, 礼貌待人。 3)严禁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接活或拉私活。对未经领

施工现场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提要

施工现场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 一、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先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的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4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项目部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质量安科和物资装备科检查。 六、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万隆财富广场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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