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浙江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浙江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0-05-24

近年来,水泥企业集团化以及国家鼓励散装水泥的使用,使得散装水泥运输需求不断增长。下文是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加速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促进技术进步,改善生产条件,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境内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管理及相关的机械制造、科研设计等单位和个人,均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管理散装水泥工作的主管机关;各级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散装水泥办公室\\\(以下简称散装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散装水泥管理工作,业务上受上级散装办领导。各级散装办应配备专职负责人,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第四条各级散装办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政策,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按规定征收、管理和使用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四\\\)负责散装水泥工作的信息交流、宣传教育、职工培训、统计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五\\\)协调解决发展散装水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预拌混凝土的推广应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散装水泥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财政、金融、物价、建材、建设\\\(城建\\\)、交通、公安、铁路、物资、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环保等部门,应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各级散装办做好发展散装水泥工作。

第六条对发展散装水泥事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应予表彰、奖励。

第七条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包括粉磨站,下同\\\)必须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其散装率比例和实现期限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八条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须按散装率70% 以上发放能力的要求进行设计和同步建设。扩初设计审查时,须有同级散装办参加;未达到发放能力要求的,有关部门不予批准建设。

第九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均化、化验等设施、设备,确保出厂的散装水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单位应加强计量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散装水泥计量管理的规定。

第十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设备制造和管理的单位、个人,必须按国家和省散装水泥统计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送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散装办及有关部门,应协同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散装水泥质量和计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散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采取措施,确保装卸、运输、储存、使用设施、设备符合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或施工单位,应配置与使用散装水泥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未配置相应设施、设备的,不准参加投标,有关部门不予办理开工许可证。

第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鼓励发展水泥熟料粉磨、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预拌混凝土和水泥制品企业,散装水泥使用率应达到80%以上。

第十五条交通部门对散装水泥专用汽车\\\(含混凝土搅拌车、流动罐自装卸运输车、气卸式散装水泥罐车,下同\\\)和散装水泥船舶征收的有关规费,应予适当优惠。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六条散装水泥专用汽车进入市区和城镇的交通控制路段时,各级公安交警部门应给予办理通行手续,提供行车便利,以保障建设工程正常施工。

第十七条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包括纸袋、塑编袋、复合袋等,下同\\\)水泥的,按销售\\\(含自用\\\)量征收每吨5元扶持散装水泥发展费\\\(以下简称扶散费\\\)。

向外省购入袋装水泥的,由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按提货单载明的数量向收货单位或个人代征每吨20元扶散费,全额上缴主管散装办。

第十八条水泥生产企业销售散装水泥的,按散装水泥\\\(包括集装袋、箱\\\)销售量,每吨提取22元节约包装费\\\(以下简称节包费\\\),其中4元上缴主管散装办、9元支付用户、9元企业自留。水泥生产企

业散装率超过50%以上的,每超过一个百分点,由主管散装办从其上缴的节包费中每吨返还0.10元。

第十九条在本省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投资方向许可证时,由县级以上散装办委托投资或施工许可证发放单位,按工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元或按水泥预算定额每吨10元的标准,收取限制使用袋装水泥费\\\(以下简称限袋费\\\);建设工程竣工时凭使用散装水泥的有关证明退还限袋费本息\\\( 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可在单项工程竣工时退还\\\);散装水泥使用量占水泥总用量比例50%以下的,不予退还;达到50%至80%的,按实际使用量退还;超过80%的,全部退还。

水泥制品和预拌混凝土企业,由主管散装办按上年水泥使用量收取每吨5元限袋费\\\(上年度散装使用率达到90%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免交\\\); 散装水泥使用率超过80%的,限袋费本息全部退还;未达到80%的,不予退还。

因施工环境、散装水泥供不应求等客观因素和其它特殊情况只能使用袋装水泥的,经主管散装办核准可以免收限袋费。

第二十条扶散费、节包费、限袋费统称发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 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县级以上散装办直接征收或由其委托有关部门代征。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的具体范围和分工,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各级散装办征收专项资金,必须持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统一使用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监制的《浙江省发展散装水泥专用收费票据》。

第二十一条水泥生产企业应于次月5日前向主管散装办缴纳上月的专项资金。铁路、交通\\\(港务、航管\\\)部门,应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代征的专项资金解缴主管散装办。

第二十二条县级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5%上缴市\\\(地\\\)散装办,其中50%由市\\\(地\\\)上缴省散装办;市\\\(地\\\)散装办收取的专项资金总额中2.5% 上缴省散装办。县级散装办于7月10日前和次年1月10日前上缴;市\\\(地\\\)散装办于7月20日前和次年1月20日前上缴。

第二十三条专项资金必须用于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依法严格管理,接受各级财政、审计的监督检查。各级散装办收缴的专项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收支两条线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拖欠、平调、摊派、挪用。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建设和购置散装水泥专用设施、设备;

\\\(二\\\)散装水泥的科研、技术开发、信息交流;

\\\(三\\\)散装水泥的宣传、培训、管理、奖励等。

第二十四条用于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的专项资金实行滚动使用。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办法,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专项资金用于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还须按国家规定的项目审批程序和管理权限报批。

各级散装办的办公经费,年初必须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计划,经同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后,报上级散装办备案,按核定的计划指标控制使用。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规定的专项资金,其收费项目和标准需要调整的,由省财政、物价、计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二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技术监督\\\(标准计量\\\)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统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物价或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查处。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足额或拒绝缴纳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处以违反规定金额20%的罚款,并按违反规定金额每逾期一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三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由县级以上财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各级散装办要协助技术监督\\\(标准计量\\\)、统计、财政等部门做好行政执法工作。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计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散装水泥的作用水泥是人类生活和社会生产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建筑材料

。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水泥品种的不断增加,水泥的用途也更加广泛。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已明确指出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而水泥又是建筑业发展离不开的主要原材料;

其次,交通运输业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先行基础产业,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也需要大量的水泥,如修公路、修铁路、建港口、建机场、铺设石油管道,哪一项工作都离不开水泥;

再就是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尤其是像长江三峡、黄河小浪底这样大型的水利枢纽工程,都需要大量的水泥;

另外,广大的农村基本建设,如农民盖房、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每年都需要大量的水泥,可见,水泥的用途十分广泛。

除此之外,煤矿、油井等开采也需要大量的特种水泥,总之,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为社会服务的各种场所、设施建设也都离不开水泥,所以,水泥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奠基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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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十一五”是北京实现“新北京、新奥运”战略构想的关键时期,是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目标的重要阶段。水泥散装化符合首都国际化大都市发展的要求,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促进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措施,对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精神,根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北京市建筑业“十一五”时期发展规划》,结合北京市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发展趋势,以及建筑、建材、房地产业的发展态势,提出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目标、工作重点以及保障措施,用于指导北京市“十一五”期间散装水泥的发展。 一、“十五”期间散装水泥发展的背景 (一)取得的主要成绩 1、散装水泥实现跨越式发展 “十五”期间,散装水泥供应量累计完成3474.65万吨,比“九五”期间的1440.23万吨增长了2034.42万吨,增长幅度达241%。水泥散装率由44.27%增长到83.52%,增加了39.25个百分点,达到发达国家先进水平。散装水泥使用率由45%提高到76.2%,居全国首位。散装水泥综合配套能力由380万吨增加到1250.9万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综合配套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十五”期间,建成了利用“3S”先进技术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物流配送信息系统,对散装水泥车、预拌混凝土车进行实时监控和调度管理,有效地整合了市场资源,降低了物流成本,实现了物流配送的产业化运作,并有效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十五”期间,形成了涵盖散装水泥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信息管理的散装水泥产业链体系,散装水泥行业整体水平得到了提升。 2、政策法规建设有所突破

散装水泥车基础知识简介

散装水泥车基础知识简介 一、基本结构及主要功能 散装水泥车主要由两个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汽车底盘,一部分是改装部分。 半挂水泥车也是一样,由牵引车和半挂车组成,半挂部分为主要改装部分。 汽车底盘和牵引车是外购件,由专业的汽车生产厂提供,其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参数以及各总成的型号、相关参数、总成生产厂家及各项汽车使用说明书上均可查到。 改装部分由罐体总成(包挂底架和上走台)、传动总成、空气管道总成(包括卸压管道)、卸料管道及附件(包括进料口、防护栏、梯子、挡泥板)等几个总成组成。半挂水泥车还有支架、悬挂和制动总成。 1.罐体总成 罐体总成是实现散装水泥车专用功能的主要总成,散装水泥车的主要功能:①能装载散装水泥并保证水泥质量。②利用压缩空气自动输送水泥,并能输送到一定水平距离和一定的垂直高度。③要求输送得越快越干净越好,达到或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指标。 罐体分单仓罐和多仓罐。V型罐(元宝形状)都是单仓罐,直筒罐一般为多仓罐(只有10吨以下的车可做成单仓)。罐体主要由密封的罐筒体和里面的滑板,帆布及帆布下面的多孔板等组成。滑板和多孔板下面的空间部分叫气室。而较长的单仓罐,为了清扫余料,将其平分为两个气室。有几个气室就有几个进气管,每个进气管都由球阀控制,从罐体外部就可看出有几个气室。罐内的多孔板(或者说帆布)的安装形式,一种是“一”字型的,即一长条,V型罐都是这种形式。一种是“×”型的(横剖面称“W”型),即一个仓有四块帆布。其功能都是一样的。制作“×”型比较费工费材料,但可增加罐体有效容积。“×”型帆布中间有两个三棱罐,俗称:“脊背”,其实也是滑板。 散装水泥车的主要技术含量在罐体,而罐体的主要技术含量在于滑板和多孔板的倾斜角度的设计和帆布的选用。一般来讲,滑板和多孔板的倾斜角越大,越有利于水泥向下滑,卸料效果就越好。但是,滑板和多孔板的角度越大,气室所占容积越大,罐体的有效容积就越小。从设计上来讲,应根据不同性能的材料,采用不同的倾斜角度,获得较大的有效容积,取得最佳输送效果。而用户要求同样外形尺寸的罐体装的越多越好。根据经验,对于普通水泥标号在500号以下的水泥,一般采用滑板角度40°左右,多孔板角度为12°左右较合适。但由于目前许多水泥厂因技术革新,改变了水泥原料的配方,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677-70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5、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并接通压缩空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

启动。 6、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稍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7、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8、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9、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阀,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10、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入罐内。 11、在车底下进行保养、检修时,应将内燃机熄火、拉紧手制动器并将车轮楔牢。 12、车辆经修理后需要试车时,应由合格人员驾

《发展散装水泥》

发展散装水泥促进节能减排 水泥是高耗能产品,以水泥产品为主体的建材工业是国家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促进水泥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的散装化是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实现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一条重要途径。水泥散装化不仅仅是水泥包装方式的改变,而且是流通方式、建材技术和建筑施工方式的一场革命。传统的袋装水泥在产品出厂进入流通和使用环节后,还会继续产生大量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带来较大影响,而且在装运、使用过程中,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为此,发达国家早在70年代以前,通过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采用专业化和高效的流通方式,实现了水泥散装化。 一、我国目前促进散装水泥发展的政策、措施 近年来,商务部将发展散装水泥作为商务节能降耗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确定了以提高水泥散装率为中心,围绕城市发展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农村散装水泥推广、加强现代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等项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推进。一是从使用环节入手,推动散装水泥集中化使用。从2004 年开始,商务部会同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率先在全国124个中心城市启动了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二是加快农村散装水泥配送网点和物流设施建设。为改变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少、配送体系建设滞后、散装水泥的使用率低的状况,2006

年商务部启动了农村散装水泥网点建设工作,为农户建房、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使用散装水泥提供了方便。三是引导建设现代物流体系,促进散装水泥流通方式变革。通过销售企业加强散装水泥销售网点建设。四是用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引导和带动散装水泥相关设施和装备建设。 二、我市散装水泥发展情况 我市发展散装水泥起步于六十年代,在“十五”期间得到了快速发展。特别是地方性法规《淄博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自2005年1月1日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发展散装水泥进入了快车道,平均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到2006年末,我市散装量已超过1000万吨,散装率达到58.4%。以散装水泥发展为基础的商品混凝土,在发展散装水泥的推动下也得到了快速发展。全市商品混凝土搅拌站从2001年的7座猛 增到现在的35座,年生产能力也由80万立方米增加到500 万立方米,混凝土泵车及拖泵由19台增加至83台,混凝土 搅拌车由55辆增加至270辆。我市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实现了相互促进和协调发展。 “环境保护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近年来,市委、 市人大和市政府非常重视节能环保工作,咬定生态市建设不放松,相继实施了一系列“组合拳”。其中,适时对我市散装水泥进行地方立法和加快对我市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等重要政策,是一系列“组合拳”中的措施之一。淄博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作为

北京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京财经二〔2003〕1427号

xx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xx财经二〔2003〕142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限制袋装,鼓励散装”的方针,规范我市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管理,切实发挥该项资金作用,促进我市散装水泥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字〔2002〕23号)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市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属于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及专款专用原则。 第三条: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所属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建材办)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 根据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专项资金实行预决算审批制度。预算的编制需经主管机关审核同意后随部门预算一同报送财政机关审批后列入财政预算。预算一经下达,一般不再进行调整。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征收、入库、返退、使用接受同级财政、审计部门和上一级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

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对象、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或减免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征收入库 第七条: 征收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生产袋装水泥的企业(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及其他使用者。 第八条: 征收标准 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复膜塑编袋、复合袋等)缴纳1元专项资金。 建设单位及其他使用者(包括砼搅拌站、砼构件厂及水泥制品生产企业),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缴纳3元专项资金。第九条: 列支渠道 水泥生产企业和砼搅拌站、砼构件厂、水泥制品生产企业等缴纳的专项资金,在企业管理费用中列支。 建设单位和其它使用者所缴专项资金计入建安工程成本。 第十条: 缴库方法 水泥生产企业和其他使用者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单位上一个月份销售或使用袋装水泥应缴的专项资金,用“一般缴款书”缴入市级财政国库,同时向市建材办报送专项资金月报表。 建设单位缴纳专项资金:

水泥专业外文翻译---中国散装水泥设施和技术的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

附录 (英文翻译原文) Developmental situation and Future Trent of Chinese Bulk Cement Facilities and Technology Cui Yuan sheng,P.R. China Introduction In2000,the output of Chinese cement production had highly reached for 583.19 million .This can be said it is the top among the world .The average bulk cement proportion of the nation, however ,is only 18% of the total output. In a few large cities such as Beijing and Shanghai .the bulk proportion could be higher though. It can reach 50-70%. The average proportion of bulk cement is far behind that in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reasons for this situation may be numerous, but it is one of the most important factors that the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of bulk cement is quite antiquated. In order to make the hulk cement have a considerable progress it is a must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bulk cement equipment and raise its standard of technology to the worlds adva nced level. This article will analyse the technical situation of China’s bulk cement facilities, make some comparisons with the advanced bulk cement equipment and technologies applied in foreign countries and approach or probe into the developmental trend of bulk cement equipment and technology in China. Two branches of learning are importa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bulk cement facilities ;the transporting engineering and the powder engineering .According to its application it can be categorized into 5 barieties as follows: Loading equipment :including the facilities used for rearranging or discharging silos, loading machine ,dust collector ,etc,: Transporting equipment :including the train for bulk cement, trucks, ships, containers ,compacted large bags, etc.: Storing facilities :including cement silos, terminals, movable tankers ,fixed tanks and the handing device of movable tanks etc,: Metering devices: including railway track scale, weighbridge ,electronic-weighing system, rotor weighfeeder, nucleon-weigher, belt-weigher etc.: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

The prerequisite for vigorously developing our productivity is that we must be responsible for the safety of our company and our own live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 版)

散装水泥车安全操作规程(新编版)导语: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现代企业制度,是指引我们生产劳动的方向。而大力发展我们生产力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对我们企业和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负责。可用于实体印刷或电子存档(使用前请详细阅读条款)。 一、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二、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三、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四、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紧。 五、卸料前,应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卸料场地,装好卸料管,关闭卸料管蝶阀和卸压管球阀,打开二次风管并接通压缩空气,保证空气压缩机在无载情况下起动。 六、在向罐内加压时,应确认卸料阀处于关闭状态。待罐内气压达到卸料压力时,应先稍开二次风嘴阀后再打开卸料阀,并调节二次风嘴阀的开度来调整空气与水泥的最佳比例。

七、卸料过程中,应观察压力表压力变化情况,如压力突然上升,而输气软管堵塞,不再出料,应停止送气并放出管内压气,然后清除堵塞。 八、卸料作业时,空气压缩机应有专人负责,其它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在进行加压卸料时,不得改变内燃机转速。 九、卸料结束,应打开放气阀,放尽罐内余气,并关闭各部阀门。车辆行驶过程中,罐内不得有压力。 十、雨天不得在露天装卸水泥。应经常检查并确认进料口盖关闭严实,不得让水或湿空气进入罐内。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中国散装水泥行业发展研究报告

核心内容提要 市场规模(Market Size) 市场规模(Market Size),即市场容量,本报告里,指的是目标产品或行业的整体规模,通常用产值、产量、消费量、消费额等指标来体现市场规模。千讯咨询对市场规模的研究,不仅要对过去五年的市场规模进行调研摸底,同时还要对未来五年行业市场规模进行预测分析,市场规模大小可能直接决定企业对新产品设计开发的投资规模;此外,市场规模的同比增长速度,能够充分反应行业的成长性,如果一个产品或行业处在高速成长期,是非常值得企业关注和投资的。本报告的第三章对散装水泥行业的市场规模和同比增速有非常详细数据和文字描述。 消费结构 消费结构是指被消费的产品或服务的构成成份,本报告主要从三个角度来研究消费结构,即:产品结构、用户结构、区域结构。1、产品结构,主要研究各类细分产品或服务的消费情况,以及细分产品或服务的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2、用户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给哪些用户群体了,以及各类用户群体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3、区域结构,主要研究产品或服务都销售到哪些重点地区了,以及某些重点区域市场的消费规模在整个市场规模中的占比。对消费结构的研究,有助于企业更为精准的把握目标客户和细分市场,从而调整产品结构,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应对市场竞争。 市场份额(Market shares) 市场份额,又称市场占有率,指一个企业的销售量(或销售额)在市场同类产品中所占的比重。市场份额是企业判断自身市场地位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无数大中型企业讨论和制定市场战略的重要依据。对市场份额的研究,又分为总体市场市场份额和目标市场市场份额,本报告以中国市场为研究对象,中国市场即为总体市场,而某些特定的省、市则为目标市场。 市场集中度(Market Concentration Rate) 市场集中度(Market Concentration Rate)是对整个行业的市场结构集中程度的测量指标,是决定市场结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集中体现了市场的竞争和垄断程度,经常使用的集中度计量指标有:行业集中率(CRn)、赫尔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erfindahl-HirschmanIndex,缩写:HHI,以下简称赫希曼指数)、洛仑兹曲线、基尼系数、逆指数和熵指数等,其中集中率(CRn)与赫希曼指数(HHI )两个指标被经常运用在反垄断经济分析之中。本报告对市场集中度的研究采用的计量指标是行业集中率(CRn),CRn指该行业的指定市场内前n家最大的企业所占市场份额的总和,例如,CR4是指该行业四家最大的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CRn的值越大,表明该行业的垄断程度越高,大多数客户都集中到有数的几家企业去了。

哈尔滨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哈尔滨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市政府令第55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0.08.28 【实施日期】2000.10.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发布日期:2007年12月19日实施日期:2008年3月1日)废止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 (第55号) 《哈尔滨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2000年8月4日第6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王宗璋 二000年八月二十八日 哈尔滨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散装水泥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森林资源,提高社会效益,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管理。 第三条水泥生产和使用,应当坚持限制袋装、发展散装、全面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散装水泥管理机构负责日常管理。 县(市)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散装水泥的管理。 第五条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及散装水泥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散装水泥市场监督、管理,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到2010年水泥散装率达到70%。 第六条水泥生产企业(含粉磨站,下同)应当积极生产散装水泥,按时完成散装水泥年度生产计划,保质、保量满足市场对散装水泥的需求。 水泥生产企业年散装水泥出厂率到2010年应当达到水泥总产量的70%以上;现已达到70%的,2010年应当达到80%以上。 第七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当加强散装水泥均化、化验、计量等项工作的管理,确保散装水泥质量合格、计量准确。

发展散装水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发展散装水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马晓利1,2 朱坦1刘秋妹1 (1.南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天津 300071;2.新疆师范大学化学系,新疆乌鲁木齐 830054) 摘要简要介绍了中国散装水泥发展的基本情况,详细论述了发展散装水泥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最后,针对目前中国发展散装水泥存在的问题,结合各地区实际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提高水泥散装率的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散装水泥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Analysis on the environmental,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of bulk cement Ma Xiaoli1,2, Zhu Tan1, Liu Qiumei1.(1.College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and Engineering,Nankai University,Tianjin 30071; 2. Department of Chemical, Xinjiang Normal University, Urumqi Xinjiang 830054)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the bulk cement industry in China, and emphasizes the study of the role on bulk cement industry in construct the resource-saving and environment-friendly society. Also, it examines the environmental, economic and social benefits of bulk cement usage compared to sacked cement. In conclusion, it proposes 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development of bulk cement in China. Keywords:bulk cement; environmental benefit; economic benefit; social benefit 1 散装水泥发展概述 散装水泥是指不用纸袋、塑编袋等包装,直接通过专用装备进行出厂、运输、储存和使用的水泥。我国发展散装水泥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散装水泥发展基本呈现出了健康、快速发展的态势。2008年,全国散装水泥供应量6.36亿t,为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的66倍;全国平均水泥散装率达到45.82%,比1978年提高了31个百分点。其中,上海、天津、北京3个直辖市的水泥散装率分别为96.11%、95.56%、95.09%,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了水泥散装化。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的散装水泥发展格局逐步形成,散装水泥事业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并大踏步向市场化、国际化、现代化迈进,为构建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发挥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成为了经济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2 发展散装水泥环境效益 2.1 促进建筑垃圾与工业废弃物的再利用,实现资源综合利用 我国在建设或旧建筑物维修、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垃圾,约占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这些建筑垃圾绝大部分未经任何处理,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进行处理,既占用大量土地,又增加垃圾清运等费用,造成不可再生资源的巨大浪费。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可以大量利用建筑垃圾、工业废渣作掺和料,降低建筑垃圾和工业 第一作者:马晓利,女,1975年生,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环境规划与管理。 *2007年国家商务部重大调研课题。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中文名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四川省属性管理条例 对象散装水泥 四川省人民政府令 第162号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8月26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省长:张中伟 二OO二年九月十八日 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及有关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生产、使用水泥实行限制袋装、扶持散装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省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以下简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的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散装水泥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组织领导,将散装水泥发展规划纳入同级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将提高散装水泥供应量和散装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规划和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级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商品混凝土的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现有水泥生产企业(含水泥粉磨站)应当配置散装水泥发放设施和运输设备,提高散装水泥的供应比例。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水泥生产企业,其散装水泥生产和发放的设施、设备能力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未达要求的,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建设。 第八条水泥生产企业应当加强散装水泥的质量管理,确保出厂的散装水泥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使用的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进行查验,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九条下列工程和生产企业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一)重点建设工程; (二)设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或者其他有条件的县城内的建设工程; (三)水泥使用量达300吨以上的其他建设工程; (四)水泥制品生产企业。 临时性构筑物以及其他零星使用水泥的除外。 第十条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工程或者企业因交通、施工场地等条件限制不能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的,须经当地散装水泥办公室同意。未经同意的,不得使用袋装水泥。 第十一条逐步实施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对禁止在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区域及有关事宜作出具体规定。该规定由当地散装水泥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十二条散装水泥专用车、混凝土运输搅拌车、混凝土泵车交通规费应当根据

全国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

全国散装水泥使用、供应和主要设施装备统计报表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 2015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第七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第九条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 一、总说明....................................................................... ..01 二、报表目录 (02) 三、调查表式 (一)散装水泥供应量统计月报(年)报表(商流通统1表) 0 (二)农村散装水泥销售使用情况统计半年(年)报表(商流通统2表)............. ..04(三)预拌砂浆生产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统计半年(年)报表(商流通统3表) 0 (四)预拌混凝土生产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统计半年(年)报表(商流通统4表) 0 (五)散装水泥使用情况统计半年(年)报表(商流通统5表)..........................07(六)散装水泥物流设施统计年报表(商流通统6表).......... .......... 0 (七)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干混砂浆物流装备统计年报表(商流通统7表) 0 (八)散装水泥铁路专用车辆统计年报表(商流通统8表).............................10(九)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支情况年报表(商流通统9表).............................11四、主要指标解释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成府令第号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规 定成府令第号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7月10日市政府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葛红林 二○○七年八月六日 成都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发展散装水泥、节约资源,减少环境污染,提高社会、经济、环境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水泥生产、经营、储藏、运输、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管理主体)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直接管理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等五城区(含高新区,以下统称五城区)范围内散装水泥工作。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实施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 区(市)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当地政府确定的散装水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可委托区(市)县散装水泥办公室具体实施散装水泥的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交通、水务、经济、财政、质监、环保、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规划与计划) 区(市)县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发展散装水泥的组织领导,编制散装水泥发展专项规划,并将提高散装水泥供应量列入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鼓励表彰) 鼓励发展散装水泥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大力推广应用散装水泥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对在发展散装水泥事业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 第六条(设施能力) 水泥生产企业、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提高供应散装水泥和散装预拌砂浆的综合能力。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水泥生产企业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散装设施能力必须达到70%以上。 第七条(企业要求) 水泥制品、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全部使用散装水泥。 第八条(质量要求) 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业资质,严格按照质量管理规程组织生产,确保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符合质量标准。 禁止预拌混凝土使用立窑水泥。 第九条(环保措施) 从事水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有效的环保措施,防止粉尘和噪声污染。 第十条(统计资料)

散装水泥罐车和罐船的不足之处

目前存在的散装水泥罐车和罐船的不足之处 目前市场上运行的散装车的基本原理,货车底盘上安装一个圆柱体容器,容器为受压容器,受压极限一般厂家标注为0.2mpa以下,根据经验,制造厂家在制造30m3左右容积的罐体的时候,一般采用6㎜(Q235),或者4㎜(Q345)厚的钢板制作,形成方式为焊接,焊缝需要检测+试验。保证在0.2mpa(一般会设计25%左右的安全余量)压力作用下的安全运行。 输送方法,圆柱体罐体底部根据圆柱体直径用钢板隔成斜锥形直线斜面,角度一般在60°左右,隔成斜锥形直线斜面的目的是在输送过程中能让水泥自动滑向罐体最低点。通过压缩气源经过管道压差输送。气源与水泥的分离是依靠铺设在斜锥形直线斜面钢板上的纤维织物完成的。普遍输送效率及能耗,60m3/小时,37KW/h。 散装车的罐体设计不尽合理,空间有效利用率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罐体自重有待于进一步降低。另外,流化床普通使用纤维编织板微孔透气技术,这就决定散装车不可避免地会产生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卸料速度大幅度下降,而残存量大幅度上升的技术残缺。许多厂家出厂的车辆所标定的指标虽然很先进,但是实际运行后,尤其是运行3个月以后,其指标很快下降,有的比原标定值下降50%。普遍存在卸料时间过长,残存量严重超标。。(转载于商务部中国散装水泥办公室) 综上所述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1因为输送压力限制在0.2mpa以下,所以,输送距离的局限性很大。2因为货物的载体是圆柱体,所以,空车回程的利用率很低。 3因为罐体的自重因素,所以车辆行驶作的无用功较大。 4因为罐体内有隔仓和流化床,所以罐体有效空间有折扣。 5因为是密闭输送,所以输送剩余程度只能凭经验和感觉。 6因为是受压容器,所以制造工艺和成本较普通容器大。 7因为是向罐内集中加压输送,所以输送能耗较分割输送大。 8因为罐体是受压容器,所以较普通容器质量重。 散装水泥船的不足之处类似上述情况,突出不足之处是:因为罐体体积较大,所以输送用压缩空气排量较大。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689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通用 范本

散装水泥车使用安全作业指导书通用范 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装料前,应检查并清除罐体及出料管道内的积灰和结渣等物;各管道、阀门应启闭灵活,不得有堵塞、漏气等现象;各连接部件应牢固可靠,方可进行装料。 2、在打开装料口前,应先打开排气阀,排除罐内残余气压。 3、装料时,应打开料罐内料位器开关,待料位器发出满位声响信号时,应立即停止装料。 4、装料完毕,应将装料口边缘上堆积的水泥清扫干净,盖好进料口盖,并把插销插好锁

广东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时间:2009-11-27 17:59:06 文件标题: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 发文字号:粤府[2000]34号 发文日期:2年6月8日 发文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实施日期:2年6月8日 关于修改《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有关条文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九届45次常务会议决定对《广东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有关条文作如下修改: 一、第七条修改为"年产量30万吨以上(含本数,下同)的转窑型水泥生产企业,其年散装水泥销售量应当达到水泥年产量的60%,并配置相应的散装水泥发放设施、设备。 年产量20万吨以上的立窑型水泥生产企业,其年散装水泥销售量应当达到水泥年产量的50%以上,并配置相应的散装水泥发放设施、设备。 年产量20万吨以下(不含本数)的水泥生产企业,在2000年12月31日前,其年散装水泥销售量应当达到水泥年产量的35%以上,并配置相应的散装水泥发放设施、设备。" 二、第八条增加一款:“主管机构应当会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对建设工程项目使用的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质量进行监管”。 三、第九条修改为:“地级以上市的城区、县级市的城区、县城区和珠江三角洲的建制镇镇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从2001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袋装水泥,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1 / 7

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市政等建设工程项目,水泥制品企业,混凝土搅拌站,必须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前二款规定以外地区及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应当逐步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 四、第十六条修改为:“水泥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包括纸袋、塑料袋、复合袋等,下同),以及使用袋装水泥的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使用单位,必须缴纳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水泥生产企业每销售1吨袋装水泥应当缴纳的专项资金为1元;建设单位或者其他使用者每使用1吨袋装水泥应当缴纳的专项资金为4元。 任何地方和部门不得扩大专项资金征收范围或者提高征收标准。” 五、第十七条修改为:“水泥生产企业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向同级主管机构缴纳专项资金。水泥生产企业销售散装水泥量达到第七条规定的,免征专项资金;未达到第七条规定的,按照实际销售袋装水泥量,征收专项资金。 工程项目按照管理隶属关系预交专项资金。由主管机构按照工程项目使用水泥总量核定专项资金数额(其中工期超过 2年以上的可分期分数额核定),属包工包料建设的,由建筑施工企业预交专项资金;属建设单位购料建设的,由建设单位预交专项资金。 对未预交专项资金的交通、能源、港口、水利、市政等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工业和民用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不得办理中标确认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不得发给《施工许可证》,不得给予工程验收。” 六、第十八条修改为:“已预交专项资金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凭购买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的合法发票,经原主管机构核准,按照下列规定退回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使用量达到工程项目水泥使用总量70%以上(含70%)的,按照实际使用量,退回预交的专项资金;散装水泥使用量未达到工程项目水泥使用总量70%的,预交的专项资金不予退回。 不予退回的预交专项资金和预交的专项资金所产生的利息,一并转入专项资金。” 七、第十九条修改为:“违反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新建工程建设项目仍使用袋装水泥的,预交的专项资金不予返回,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不予办理各种验收。” 2 / 7

数起散装水泥罐车爆炸事故引来反思

数起散装水泥罐车爆炸事故引来的反思-汽车 数起散装水泥罐车爆炸事故引来的反思 驻马店中集华骏车辆有限公司时中华刘四涛韩月琴 摘要:分析了散装水泥罐车爆炸的性质,总结了所产生的原因主要是散装水泥罐车生产质量达不到罐体强度要求、安全措施失效、作业人员疏忽或经验不足,由此针对目前散装水泥罐车轻量化设计和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值得粉粒物料运输车生产企业加以关注和重视。2014年3月18日,湖北襄阳高新区一辆散装水泥罐车卸载水泥时罐体突然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死2伤。从网上对此事件的报道得知,事情经过为散装水泥罐车在增压过程中发生的爆炸,而司机当时正站在车旁打电话。2015年元月份湖南地区也接连发生了两起散装水泥罐车罐体爆炸事故,事故发生时同样是正在卸载水泥。针对近两年特别是近期连续发生的数起散装水泥罐车爆炸事故,本文对其爆炸性质及爆炸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应对措施。 爆炸性质分析 散装水泥罐车爆炸事故影响很大,不仅危及公共安全和造成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也势必给生产厂家的声誉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有不少的行业人士在讨论散装水泥罐车爆炸的性质时认为是粉尘爆炸或与罐内压力过大爆炸有关。而判定散装水泥罐车爆炸究竟属于哪种性质的爆炸,首先要知道这两种爆炸的区别。 1.粉尘爆炸分析 粉尘爆炸是指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触及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时发生的爆炸现象,爆炸过程伴有高压、高温燃烧,且易产生二次爆炸,属于化学爆

炸。发生粉尘爆炸的三个必要条件:悬浮于空气中的可燃粉尘,有充足的空气和氧化剂,有火源(含电火花);三个条件只有同时存在才有可能发生粉尘爆炸。散装水泥罐车是否为粉尘爆炸,需要确定罐内介质是否属于可燃粉尘。 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得知,有七类物质的粉尘被定义为可燃粉尘:金属类、煤炭类、粮食类、饲料类、合成材料类、家副产品类、林业品类。这七类物质的粉尘实际上可分为两大类,即金属类和有机物类。资料中特别提到水泥和类似于燃烧后的灰尘不属于可燃粉尘,这类物质的粉尘化学性质比较稳定,故不易燃烧。 2.罐内压力过大爆炸分析 罐内压力过大爆炸是指压力超过容器极限强度时发生的爆炸现象,爆炸过程只是压力释放的过程,属于物理爆炸。由此可知,压力过大爆炸与粉尘爆炸是分属于不同性质的爆炸,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可以通过观察爆炸过程是否产生高温燃烧进行区别。 根据爆炸现场提供的照片(图1),可以判定运输介质为水泥或粉煤灰(粉煤灰特指煤炭燃烧后的灰尘),而水泥和粉煤灰属于无机物,化学性能比较稳定,属于不易燃烧物,不满足粉尘爆炸的三个必要条件之一(可燃粉尘)。同时现场也没有发现高温燃烧过后的痕迹,可以断定散装水泥罐车爆炸事故为罐内压力过大爆炸。 爆炸原因剖析 散装水泥罐车在卸料过程中需要对罐体内部施加压力而便于快速卸料。爆炸事故是由于罐内压力过大所产生的爆炸,可是为什么前几年在网上未见诸于报道,生产厂家在做市场回访时也没有发现这样的问题,而在近两年却特别多了?笔者认为发生散装水泥罐车爆炸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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