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店铺规章制度

淘宝店铺规章制度
淘宝店铺规章制度

淘宝店铺规章制度

篇一:淘宝网店管理制度

淘宝网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淘宝网站管理与维护,充分发挥网站的作用,促进公司内外部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掌握市场信息,拓展经营视野,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公司对外知名度,提升公司外部形象,制定本规定淘宝网店是宣传产品与品牌、展示品牌概念的重要窗口。第二条本规定使用范围为公司的淘宝网店以及有关信息流程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电子商务运营中心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一条网站管理与维护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以各项目组为单

位开展具体工作。网店的商品设立由企划组开会讨论,上报公司批复确定。

第二条所有上网稿件必须经各部门领导审核签字确定,报总裁审批方可发表。

第三章网店版面与栏目更新

第一条运营总监负责淘宝网店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并行使下列职权:

1.审核市场组队淘宝网店推广计划:监督、检查网站推广工作;

2.指导、检查、监督各网站运行、维护共组;

第二条客服组派专人对淘宝网店上所有产品,每星期盘点一次。详细记录库存、卖出

等实施概况。

第三条商品简介、商品照片以及商品煽动性语言等栏目根据商品和销售情况,每半月

报审修改一次,页面应适应产品特色和客户特点。

第四条商品名称的文字以及说明文字,应具备动感和多样式。

第五条所有员工均可对页面改版预先设计出方案、企划组讨论,报运营总监审核,呈

公司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各部门的支持与协作

第一条1.新产品开发、新技术应用等信息由企划组提供;

2.商品最新名称、价格以及客户服务等信息由市场组提供;

3.商品描述的准确性,由企划组随时校对;

第二条企划组及时对各部门提供信息,进行统一分类、整理、汇总成发布稿件按下列

程序报审批准后发布:

1.一般信息,如商品名称、详细描述,企划组24小时内发布;

2.重要商品信息、详细描述,企划组12小时内发布。

第三条部门协同合作,及时沟通。

第五章网站管理

第一条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发布信息或更改网站页面版式及内容。第二条淘宝网店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控制,不准向任何部门或个人泄露。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在淘宝网店上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公司形象

以及不道德的言论。

第四条任何人不得利用淘宝网店传播反动、淫秽、不道德以及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社

会公德的信息。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用淘宝网店发布虚假信息或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泄露公

司机密的信息。

第六条企划组一经发现有上述1-5条所示内容的信息。必须立即予以删除,并追究当

事者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第七条企划组按本规定及时对淘宝网店以及公司商城进行管理、维护与更新。

篇二:淘宝天猫公司基本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员工守则??????????????????????2--3

第三章考勤制度??????????????????????3--5

第四章办公用品购买、使用?????????????????5--6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6

第六章人事、合同管理及卫生制度??????????????7--8

第七章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8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附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守则

第5条标准:一切以公司利益为重,团结协作、努力工作、积极进取、

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服务意识,以赢得客户的满意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为公司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6条行为规范:为保证工作秩序,员工应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签到;

(2)接听工作电话,语气要温柔,言语要有礼貌并简洁明了,严格执行岗位规范,对于本部门其他员工或其他部门的电话有义务转达和告知;

(3)员工在上班时间,不要使用公司电脑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玩游戏,看电影等),一经发现给予通报批评或处以30元/次的罚款;

(4)员工在上班时间,要把工作跟生活恰当处理好,合理分开,不要把生活的情绪带到工作上来,不要过多处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要长时间打私人电话、私自登录自己旺旺、管理自己的网店,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经理同意方可。

(5)员工应自觉爱护办公设备,节约办公耗材、下班之前应及时关闭电源(包括电脑、电灯等),关好门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严禁用公司的电脑等设备进行私人图片、文件、照片等的处理或打印之类与工作无关的活动,违反此规定的,将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6)员工应绝对遵循公司的保密制度,未经经理批准,不得将公司的技术、资料、计划、决定等商业机密向其他非相关人员甚至公司以外的员工透漏、复制或者发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于情节和后果严重者,公司将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公司员工无特殊原因,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尽量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员工在工作时间联系不上,并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警告、罚款等处罚。

(8)员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到岗上班,须提前按公司规定的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9)员工下列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经理和相关部门同事;

a、住址和电话。

B、发生事故和特殊情况时的任何联系办法。

(10)公司员工个人收入、各种报销、福利等不得向他人告知。(11)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12)公司对员工在非工作时间没有干涉权利,希望员工能劳逸结合,注意休息,养足精力,时刻保持饱满的工作状态。

第三章考勤、休假假期制度

第8条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主管负责公司考勤工作,包括制度解释及完善,组织检查和分析考勤的执行情况及管理工作,并于当月15日前统计好上月的出勤情况交到财务部。

第9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迟到、早退、旷工、事假、病假、婚假、丧假、法定假日等。

第10条日常出勤、考勤规定

(1)公司每个月有四天的假期,每周休息一天,由于工作需要,休息时间统一安排到每周五、六、日其中一天进行轮流休息,按排班表执行。

(2)每日工作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4:00—23:00;(具体工作时间根据公司上班时间为准)。本公司所有人员均按规定打卡签到。

(3)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到上班时间本人还未到岗,即为迟到;凡未到下班时间,提前离岗,即为早退,早退超过2次以上按旷工处理。实际到岗和离岗时间均以考勤记录时间为准。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因停电、卡钟(工卡)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到部门主管处填写《未打卡补签申请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办公室备案,月底由部门主管据此统一上报考勤,否则视为旷工。如果直接主管领导出具虚假证明则将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与处罚。

(5)员工请假须提前一天申请,经理批准后报办公室备案。请假三天以上的,需提前三天申请;如因情况紧急或突发而无法提前请假,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事假属无薪假,即员工请假期间,不计工资;

(6)迟到早退的处罚规定

a、迟到或早退3次,10分钟以内罚款10元,10分钟—30分钟以内罚款50元,30分钟以上按日薪资*0.5论处。

B、上班要按时打卡,发现一次不按规定打卡的罚款30元。

c、凡每月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全勤奖,依情节轻重给予提醒、警告、张榜等处分,屡教不改者除名。

第11条旷工的处罚规定

(1)没有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或未经批准离岗1小时以上者及各种假期逾期而无续假者依旷工论处;

(2)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且无正当理由办理补假手续者视为旷工。

(3)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者,一经查明,双方均以旷工处分,同时罚款100元。

(4)不服从公司的岗位调配且没有进行沟通而拒绝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5)员工无故旷工一次扣人民币100元,两次扣人民币300元,连续矿工两日,或一年旷工累计三日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6)凡请假须填写“请假申请单”并报办公室,特殊原因电话通知办公室,否则视为旷工。

(7)如需外出提前向办公室说明外出原因,否则视为早退。

(8)部门主管违反规定按上述标准加倍处罚。

第12条请假规定:除非特殊情况,员工请假必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到办公室领取《请假申请单》,并依人事权限给予审批后方为生效;

否则按旷工处理。

(1)员工因病或非因公受伤请假一天以内者,应补办请假手续;(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请假超过一天者,须持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办理请假手续,连续病假3天以内由直接主管上级批准,3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3)员工到医院看病视为病假,以实际离岗时间填报病假申请单,办理请假手续。

(4)员工医疗期自病假之日起计算。

第13条事假规定

(1)员工确因私事须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应请假手续;

(2)请假期满,如需延长,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方可延假。如遇急事无法在事前办理手续时,可采用通讯办法报告相应主管上级,事后补办手续;

(3)员工因特殊原因迟到,经补办请假手续可作为事假处理;(4)员工连续请事假两天以内有直接主管上级批准,两天以上由主管领导批准。

(5)病假、事假为无薪假。

第14条加班规定

(1)本公司如因工作需要,可于办公时间以外指定员工加班,如员工无特殊原因拒绝加班而对公司造成损失或延误工作者,视情节轻重分别处于批评、罚款、除名等处罚。

(2)员工于加班后填写“加班备案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再由主管领导批准后,将备案单交回办公室备案。公司将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主管安排倒休。

(3)离开时按规定打卡。

(4)公休日加班可补休,补休时间由主管批准安排,交办公室备案,办公室无备案的不予承认。

第15条公司执行法定休假,休假的具体日期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安排。第16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含法定3天);外市员工增加8天(含法定3天);外省员工增加10天(含法定3天)。公司给予带薪婚假。(2)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带薪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带薪丧假。

(3)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带薪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带薪看护假5天。

(4)年休假: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3年的,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3年不满5年的,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10年的,带薪年休假15天。

(5)工伤假按照劳动法执行

第17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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