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提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镇发)

关于拟提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镇发)
关于拟提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镇发)

关于拟提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经研究,决定将拟提拔任用的同志公示如下:

以上拟提拔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4年8月18日至8月2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镇党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联系电话:63720716、63720715。反映情况要本着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具体的内容,不能借机诽谤诬告。为便于调查核实,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

中共周巷镇委

2014年8月24日

兴化领导干部任前公示(2017)第1号

兴化领导干部任前公示(2017)第1号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经市委研究决定,对下列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6日至2017年3月10日。如发现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监督电话:83326182)。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2017年3月5日公示人选基本情况1、解卫星,男,安丰镇人。1970年4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7年2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基层纪监工作四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市纪委基层纪监工作四室主任(试用期一年)。2、李维举,男,沙沟镇人。1972年2月出生,1990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纪委案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拟任市纪委案管室主任(试用期一年)。3、朱洪涛,男,建湖县人。1967年10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组织员办副主任,拟任市委党建办主任。4、王道斌,男,昭阳街道人。1979年7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政府办一科科长,拟任市政府办副主任科员、研究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5、苏登

山,男,老圩乡人。1963年2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2月入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现任市人社局副局长,拟任市人社局主任科员、公务员局局长。6、崔广权,男,竹泓镇人。1970年2月出生,1991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6月入党,大专学历。现任市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科长,拟任市市场监管局戴南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7、仲伯华,男,陶庄镇人。1977年3月出生,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市场监管局大邹分局党支部书记,拟任市市场监管局大邹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8、张迅,男,昭阳街道人。1971年10月出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科科长,拟任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市政府国资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9、刘震祥,男,昭阳街道人。1976年9月出生,1997年9月参加工作,2006年8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园林管理处主任、党支部书记,拟任市住建局总工程师(副局级)。10、陆玉华,男,钓鱼镇人。1963年9月出生,1980年11月参加工作,1986年5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城管局副局长,拟任市数字化城管监督指挥中心主任。11、陆仁杰,男,荻垛镇人。1967年11月出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入党,大学学历。现任市教育局局长助理,拟任市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12、周曙,男,昭阳街道人。1972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小学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县教育局干部管理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选拔任用的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的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实绩。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能结合实际,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5、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任何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三、选拔任用的干部应当具备的资格 1、提任校级(正、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正职岗位任职两年以上。

2、提任中层正职职务的,一般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上任职两年以上;提任中层副职职务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应当具有相应的学历,提任的学校中层干部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4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经过县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的青年后备干部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者因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5、身体健康。 四、选拔任用的程序 1、民主推荐。各学校应根据规模严格控制干部职数。当干部岗位出现空缺时,应公布任选条件、推荐范围和有关要求,进行民主推荐考察对象。汇总推荐结果后,对得票较多且排名在前的人选由学校党支部和行政集体研究,最终确定考察对象。直属学校直接报县教育局、其它学校分别报镇政府和县教育局,申请组织考察。 2、组织考察。考察前发布考察预告。考察采用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拟任人选面谈等方式,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 3、任前公示。在考察的基础上,局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县教育局在学校进行任前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7天。 4、任职审批。公示结果如无影响任职的,由学校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书面聘任报告,经审批同意后任职。学校的干部任职批复须报县教育局备案。学校中层干部采用聘任制,新任职务原则上聘期一年,一年后经考评称职的再行续聘。校级干部仍实行任命制,直属学校的副校级干部及所有正副职校长均由县教育局任命。 5、任前谈话。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任职前由县教育局人事部门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6、学校中层干部如有岗位变动应及时报县教育局主管部门备案。 五、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争上岗。为进一步推动干部人事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进程,按照干部“四化”要求,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最大程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处级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根据《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新一轮处级领导干部换届、聘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经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现将教学单位院长(主任)、副院长(副主任),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一、拟任职务 张强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院长; 陈季修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张国山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 刘欣葵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城市学院副院长; 戚聿东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院长; 张红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张映红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梦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 张连城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兼任); 郎丽华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常务副院长;田新民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徐雪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 付磊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院长; 金京虎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刘文辉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李百兴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 杨河清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院长;

赵耀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张琪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 冯喜良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副院长; 段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院长; 韩小青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石刚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杨同庆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副院长; 杨一平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院长; 马慧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姚翠友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 牛东来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信息学院副院长; 柴建设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 李金国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钮英建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王勇毅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副院长; 赵仑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院长; 姚东旭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李红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蔡秀云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 符启林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院长; 谢海霞同志拟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doc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深化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强化学校中层干部梯度型配置,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拟选拔教务处副主任一名。详尽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原则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集体领导,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德才兼备、选贤任能,注重使用后备干部,注重培养选拔优异年轻干部,注重倾斜一线教职员工,切实把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好,使其骨干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教职员工中起到示范带动效应,有力地促进学校事业康健发展。 二、任职资格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治理论知识和法律法规与政策水平,在学校建设和发展中做出相应实绩。 2.有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心爱本职,敢于担当,具备一定的教育管理工作经验,有胜任相关中层领导工作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技能。 3.公道正派,以身作则,师德师风高尚,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自尊、自省、自警、自励,干部群众公认度高。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新任(聘)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三、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组织方案的学习与解读。 (2)负责选拔任用工作的详尽实施,包括宣传发动、组织民主推荐并形成推荐意见、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意见、进行任职前公示并汇报公示结果、整理归档相关材料。 组长:蒋建民 成员:邢亚春、于小平、蒋仕先、吴克明、张小萍、王庆联 四、方法程序 1.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选拔任用中层干部,经民主推荐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个人自荐于27日前到张小萍处报名。 2.竞聘演讲。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人员于30日上午教代会上作竞聘演讲,时间5分钟。 3.组织考察。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根据推荐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兼备条件,将推荐情况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学校按照考察要求进行严格考察,形成考察意见后上报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 4.确定拟任人选。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根据考察结果,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公示。 5.任职前公示。对拟提拔任用人员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向上级相关部门上报公示情况。 6.正式决定任用。根据任职前公示情况,学校党政领导联席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拟任人选是否任用,决定任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并予以公布。 7.进行任职前谈话。学校党政负责人对新任(聘)中层干部进行谈话,提出任务与要求,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学校纪检监察负责人对新任(聘)中层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检查

干部任前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 参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的暂行规定》(桂办发〔2001〕24号)的精神,根据《梧州学院科级干部选拔聘用方案》(梧院人字〔2009〕87号)要求,现将朱宇乾等42名同志拟任级别的有关情况和主要业绩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朱宇乾等42名同志拟任级别和主要业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09年12月29日前邮寄或直接送学院人事处(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2;联系电话:5822100)。 中共梧州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梧州学院人事处 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公示名单如下: 朱宇乾,男,汉族,广西梧州人,1979年11月生,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助理馆员。现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拟提任正科级干部。 主要业绩:(2007年5月—2009年11月) 1.扎实做好公文的处理工作,负责草拟文稿157份,审核文稿309份,

处理各类收发公文2273份。协助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依托校园网络开发了院内公文收发系统。 2.认真做好学院公章的管理工作和保密工作,起草了《梧州学院印章管理和使用暂行规定》、《梧州学院保密工作规定》。 3.周密细致地做好会议的组织和记录工作,共组织会议36个,撰写会议纪要19份。 4.做好基本办学条件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和大事记的撰写工作。 许玉婷,女,壮族,广西防城人,1981年12月生,本科(函授)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助理工程师。现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行政科副科长,拟提任正科级干部。 主要业绩:(2007年5月—2009年11月) 1.科学规范办理文件和请示报告,2年来共办理了1000多份请示报告,做到细心、及时、无误。 2.努力提高办会质量,协助筹备了近50个学院主办和承办的各类大中型会议。 3.开拓创新,做好车队管理工作,修订完善了驾驶员岗位职责、车辆管理办法、汽车维修保养报批制度等,使车辆管理、调度、维修等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 梁韵,女,汉族,广东顺德人, 1981年6月生,本科(函授)学历,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助理馆员。现任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综合档案室副主任,拟提任为正科级干部。 主要业绩:(2007年5月—2009年11月)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扬民主,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避免用人失察失误,根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拟提拔担任处级及以下领导职务的,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应当通过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公示期一般为7-15天。 第三条对拟提拔担任机要保密部门以及其他不宜公示的领导职务的干部,不实行任前公示。 第四条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由区委和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的任前公示由所在镇街党委、区级部门党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任前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 公示对象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健康状况; 公示对象的主要工作经历;

拟任职务; 公示发布单位及受理群众意见的意见箱、接待地点、联系人电话号码及通讯地址等。 第六条拟在本地提拔任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在本地区面向社会公示;拟易地提拔任职的正副处级领导干部,应在原工作所在地区和拟任职地区进行公示;镇街二级班子和区级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在其工作部门或系统内进行公示,也可根据岗位特点在较大范围内进行公示。 第七条任前公示可采取公告、文件、会议等方式进行,也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 第八条任前公示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后,组织部门以一定方式予以公示; 组织部门受理群众意见,对反映的问题组织调查核实; 组织部门向党委汇报公示情况; 组织部门向署名或者当面反映问题的单位、个人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党委对拟任职人选作出是否任用的决定。 第九条组织部门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登记建档,并区分不同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对组织上已掌握清楚或者作出结论的问题,不再进行调查;

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

石楼县职业中学中层干部任用、提拔、考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规范中层干部队伍的管理,健全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制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教育局关于《中层机构设置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校中层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二)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交流工作由校聘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采用公开竞聘、公推公选和考察任命等办法进行,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公开竞聘、综合考察、公示等工作程序。 第二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第四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按下列程序实施: (一)根据中层岗位空缺或聘期已满,经聘任领导小组研究决策,报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向全校教职工公开竞聘方案,启动相关程序。 (二)根据竞聘方案进行宣传发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 (三)召开会议,进行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

(四)根据竞聘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等情况,研究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并公布,校长发放聘书 第三章中层干部任职条件和资格 第五条学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关心爱护学生,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办学指导思想端正,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第六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二)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三)新任中层正职需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新任副职需具有3年及以上教研组长或年级组长或班主任或甚或指导负责人经历。 (四)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其中新任中层正职男年龄40周岁以下,女年龄37周岁以下,新任中层副职男副职35周岁以下,女32岁以下。 (五)身心健康,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能胜任工作。

武汉理工大学处级干部任前公示-武汉理工大学信息公开

武汉理工大学处级干部任前公示 经2013年9月22日第51次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下列同志拟提任为处级领导干部。根据《武汉理工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一、拟提任为正处级干部(6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李坚评,男,汉族,1964.12出生,1986.07参加工作,1986.04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教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文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任文法学院党委书记。 李洪彦,男,汉族,1966.09出生,1990.07参加工作,1991.01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教授,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任政治与行政学院党委书记。 吴汉桥,男,汉族,1957.04出生,1974.09参加工作,1978.09加入中国共产党,副研究员,本科学历。现任华夏学院党委副书记,拟任正处级干部。 沈景春,男,汉族,1969.04出生,1991.07参加工作,1990.09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教授,本科学历,硕士学位。现任校长办公室副主任,拟任保卫处(部)处(部)长。 徐宏波,男,汉族,1964.05出生,1982.11参加工作,1985.09加入中国共产党,副研究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拟任余家头校区党工委书记。 颜伏伍,男,汉族,1967.04出生,1992.04参加工作,1992.01加入中国共产党,教授,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拟任正处级干部。

二、拟提任为副处级干部(3人,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序) 马文丽,女,汉族,1968.10出生,1990.07参加工作,教授,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现任外国语学院英语系副主任,拟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李海民,男,汉族,1968.09出生,1993.04参加工作,1989.05加入中国共产党,助理研究员,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华夏学院院长助理、学生工作处处长,拟任副处级干部。 薛睿,女,汉族,1980.10出生,2005.07参加工作,2000.10加入中国共产党,副教授,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现任外国语学院院长助理,拟任外国语学院副院长。 公示期为7天,即从2013年9月22日至2013年9月28日。有不同意见者,请于2013年9月28日下午17:00之前以书面形式并签署实名向党委组织部或纪委监察处反映。 特此公示。 中共武汉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9月22日

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docx

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办法 为加强公司系统科级干部的任前监督,进一步规范某(以下简称“公司”)党委管理的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公司《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的精神,结合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公示对象 1、拟提拔为按副科级管理的干部人选; 2、拟提拔为按正科级管理的干部人选; 3、公司公开招聘拟任公司党委管理的干部人选; 4、公司党委认为其他需要公示的人选。 二、公示内容 1、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现任职务、拟任职务等。 2、公示的起止时间。 3、受理意见的联系部门和联系方式。 详见《某科级干部任前公示表》 三、公示时间、方式和范围 1、公示在公司党委研究确定拟任职人选后、办理任职手续前进行。 2、公示时间原则上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从公示表张贴之日起计算。 3、公示范围为拟提拔人选所在单位和公司本部。 四、公示受理 1、公示期间反映意见的受理,由公司党委办室牵头,纪委办公室配合。 2、公示期间收集的意见应登记建档,并根据意见的内容和性质分类办理: (1)组织上已作了解并处理过的问题,以及干部考察过程中已调查核实过的问题,不再进行调查。 (2)匿名反映的问题,且事实不清、线索不明,无从调查核实的,不作调查。 (3)反映公示对象学历等涉及任职资格方面的问题,直接调查核实。 (4)反映公示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选人用人、违纪违法以及在考察推荐人选过程中私下搞不正当行为等方面的问题,内容具体、线索清楚的,直接调查核实;线索不清的,由公示对象作出书面说明后视情况决定是否进一步调查核实,或转请公示对象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doc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试行) 第一条中层(科级)干部是学校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是干部队伍建设,尤其是校级后备干部培养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一支朝气蓬勃、奋发向上,适应学校改革与发展要求的科级干部队伍,根据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委组织部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落实群众公认原则五条规定》》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按需设岗,强化岗位意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实施聘任,注意选拔高素质高学历的优秀年轻干部,建设一支综合素质较高、精干高效、结构合理、有发展潜力的科级干部队伍。 第三条工作原则 选拔任用工作应当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岗位管理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选聘的原则,注重实绩和潜力、群众公认原则和适当交流轮岗原则。 第四条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

科级机构的设置及科级干部的职数,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设置。设置情况详见《四川省档案学校内设机构及岗位设置调整改革方案》。 第五条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能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政治素质较高,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强。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水平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办事思路清晰,勇于开拓创新,勤奋务实。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调查研究、文字表达、办公自动化等方面的管理能力。 (四)能自觉接受批评和监督,勤政廉洁,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服务热情周到,群众基础好。 (五)身体健康。 (六)提拔任副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2年及以上工作年限;提拔任正科级干部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一般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可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及年龄限制。 (七)由副科级提任为正科级,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工作两年及以上;科级干部任职年龄一般男不超58周岁女不超过53周岁。

干部任前公示范例

干部任前公示范例 篇一:干部任前公示范例 干部任前公示 经***会议研究,拟提拔***同志担任领导职务。根据有关要求,现予公示。 公示对象及基本情况如下: ***,男,**族,**县人,****年*月出生,**文化,中共党员。****年*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拟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该同志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情况或问题进行反映和举报。举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举报、电话举报或到受理举报地当面举报。凡来信或来电举报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公示期间一般不予受理;凡来访者要说明真实身份和单位,反映情况后要在来访情况登记表上签名。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 篇二:干部任前公示 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考察和县委研究,王充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副科级);朱波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副科级);庄新强拟任莒南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副科级)。为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充,女,1986年04月生,山东济宁人,全日制研究生(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11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朱波,男,1986年01月生,江苏赣榆人,全日制研究生(天津大学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6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庄新强,男,1988年02月生,山东莒县人,全日制研究生(山东大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2012年08月参加工作,2008年05月入党,现任莒南经济开发区干部。 公示期限:2014年2月23日——2014年3月1日(公休日有人值班) 接访地点:县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联系电话:7212548 电话值班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中共莒南县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3日 篇三:科级干部任前公示范文 XX局干部任前公示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XX同志进行任前公示: XX,男,XX年XX月出生,XX族,大学学历,现任XX局副局长,拟任XX局局长。

领导干部任职考察材料

领导干部任职考察材料(精选多篇) 关于同志拟任职务的考察推荐材料 县政府办系统党委并报县委女年月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县镇人年月在县教育局参加工作现系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干部。 该同志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国家政策法规刻苦学习专业知识特别是通过县委党校青干班的培训学习思想政治水平、工作业务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 政治立场坚定坚信党的性质、纲领、信仰、宗旨、奋斗目标不动摇自觉维护党的团结与统一。 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的指示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业务能力较强从学校到机关从执鞭任教到事务管理是一个很大的跨度她能够很快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职责的转变。 几年来通过自身的主观努力积累和丰富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政务服务工作有条不紊内务管理井井有序操作电脑灵活快捷所分管的工作从未出现过差错完全能够胜任独当一面的工作。 勤恳爱岗敬业政务服务中心是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形象窗口早出晚归坚守岗位是最基本的要求。 几年来她没有迟到早退现象而且大部分时间是她先到 岗开门最后一个下班关门对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经常加班加点废寝忘食把工作放在第一位甚至带病坚持工作从不怕苦叫累不计较个人得失。 工作成效显著无论是站窗台宣传讲解答疑还是在办公室主管财会业务还是接待来访人员导办都是十分热心热情深受群众的好评。 工作服从安排不论分内分外主动干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千方百计完成或超额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年以来多次被县人民政府评为优秀工作者。 品德行为端正同志之间与领导之间能团结共事和睦相处不挑拨矛盾不惹事生非关心他人助人为乐不图名利不计恩怨。工作上即使受到委屈能够顾全大局在女同志多的单位能做到这点是难能可贵的。体现出她的高尚情操和良好风范。 鉴于该同志德、能、勤、绩方面的突出表现又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基本具备了科级领导干部的条件特别是适合乡镇领导工作本人愿意去乡下锻炼特此推荐上级党组织望予以考查。第三篇:干部任职考察推荐材料 干部任职考察推荐材料 关于同志拟任职务的考察推荐材料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聘)用全体中层干部,由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履行职责,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 第四条中层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部门的实际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第五条提拔担任中层干部的,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提任除系主任、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外的中层正职的,应当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二)提任系主任、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职务的,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三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三)提任图书馆馆长职务的,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四)提任除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科研处副处长外的中层副职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学校或相近岗位工作经历。 (五)提任系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科研处副处长职务的,应当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两年以上教学、科研工作经历。 (六)提任图书馆副馆长职务的,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务。 (七)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监察室、保卫处、总务处、基建处、后勤服务中心、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工会等部门中层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身体健康。 (九)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女性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担任系主任、教务处处长、科研处处长、图书馆馆长职务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学校领导干部选拔方案

关于公开选拔学校领导干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政策,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结合本系统职位特点,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拓宽视野选拔干部,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学校领导岗位上来,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逐步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严格程序,精心组织,扩大民主,强化监督,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突出体现干部的能力素质,为局党委识准用好干部提供准确依据。 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选职位及人数(共2个) 1、xx乡中心小学校长职位 2、xx中学校长职位 三、任职条件和资格 1、任职的基本条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具有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作风民主,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任职资格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 (3)在学校(不含村小、教学点)中层干部岗位及以上的干部; (4)村小校长或负责人; (5)身体健康; (6)符合所报职位的相关要求。 计算年龄和任职的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6月30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受过处罚的; 3、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4、近三年参加各类聘用或录用考试有舞弊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情况的。 四、工作程序 (一)在xx教育信息网发布公选公告。 (二)组织报名。采取公开推荐提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县教科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选拔质量,选拔职位与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需达到1︰3比例,对不能开考的职位,报名者符合其他职位报考条件和资格的,可改报其他职位。

高校学生干部任前公示(供参考)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 第十届团委、学生会副部长级以上干部任前公示 分院各团支部、各班级: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干部任用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团委、学生会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笔试、面试等环节,任命以下人员为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经济分院团委、学生会新一届副部长以上学生干部,具体名单公示如下:经济分院团委常委、经济分院学生会主席:孙醉 经济分院团委常委、宣传委员、经济分院学生会秘书长:陈敏芮经济分院团委常委、组织委员、经济分院学生会副主席:王盈盈经济分院团委常委、经济分院学生会副主席:施枫光 经济分院团委常委、经济分院学生会副主席:王健永 经济分院团委常委、经济分院学生会副主席:王丽洁 团委组织部部长:楼宵利 团委组织部副部长:沈佳莹

团委宣传部部长:庞骥臣 团委宣传部副部长:戴文波 团委志愿者拓展部部长:林俊彦团委志愿者拓展部副部长:厉茜茜 办公室部长:蔡敏杰 办公室副部长:秦和 人力资源部部长:杨超 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袁梓祥 纪检部部长:苏朝晖 纪检部副部长:陈依娜 新闻编辑中心主任:梅旭 新闻编辑中心副主任:王昊 新闻部部长:杨椰 新闻部副部长:邵珊珊 编辑部部长:王阳彬 编辑部副部长:吴冰斯 文艺部部长:叶峰 文艺部副部长:章洋洋 体育部部长:胡二店 体育部副部长:黄捷蕾 学术科技部部长:颜巧珍 学术科技部副部长:吴新华 心理健康中心部长:曾永京 心理健康中心副部长:郭颖琪 社团部部长:王作鑫 创业就业促进中心主任:施华美创业部部长:罗鹏 创业部副部长:冯吉

关于干部提拔任用公示的通告

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 肇组公字[2011]82-90号 经中共肇庆市委常委会研究,邓业明等同志拟提拔任用。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市委颁发的《肇庆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肇发[2005]2号)的规定,现予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单位的意见。 邓业明,男,1963年3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自考本科,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供销合作联社办公室主任,拟任市供销合作联社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锐贤,男,1965年11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党校函授本科,1984年1月参加工作,200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民政局优抚安置(双拥)科科长,拟任市民政局副处级干部。 吴汉先,男,1954年3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罗定,党校函授大专,1972年12月参加工作,197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副局长,拟任市社保基金管理局副调研员。 蓝秀杰,男,1956年3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怀集,电大大专,1976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党支部书记,拟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调研员。 林家星,男,1956年2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新兴,

函授大专,1976年8月参加工作,198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政委,拟任市林业局副处级干部。 邹洁才,男,1958年12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 党校在职研究生,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市公路发展总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市公路局路桥收费管理中心副主任,拟任市公路局副处级干部。 李爱民,男,1963年11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高要, 党校函授本科,1981年10月参加工作,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德庆县公路局局长,拟任市公路局副处级干部。 李丽敏,女,1963年3月出生,籍贯:广东梅县,出生地:广东四会,党校函授本科,1980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鼎湖区政协副主席,拟任正处级干部。 罗俭明,男,1961年4月出生,籍贯:广东四会,出生地:广东广宁,大专,1977年8月参加工作,1988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宁县原副县长,拟任正处级干部。 欧植深,男,1958年12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封开, 自考本科,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8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封开县人大常务副主任,拟任正处级干部。 梁燮楷,男,1952年9月出生,籍贯、出生地:广东封开,党校函授大专,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76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封开县原政协副主席,拟任正处级干部。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7天。受理单位:中共肇庆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举报中心,地址:肇庆市天宁北路80号,邮政编码:526040,电

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县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 第一条为扩大民主,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监督,防止和减少用人失察现象,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拟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党政领导干部。 第三条经县委讨论拟提拔任用的人选,由县委组织部通过发布专号文件、利用新闻媒介发布公告或开辟公示栏等形式予以公示。 第四条公示内容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拟提任干部的基本情况; 拟任职务或任职意向; 公示期限; 受理群众意见的部门、通讯地址及举报电话等。 第五条公示范围一般应在被公示对象所在的工作单位及系统内进行。工作涉及面广的职位,原则上要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公示。 第六条公示应自县委讨论任职通过的次日起开始,公示期限应在7天以上。公示期满遇到法定节、假日时,可顺延至工作日时第一天止。

第七条公示期间,组织部应安排专人值班,除尘做好举报电话记录和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主管领导送交举报信件和情况反映记录。 第八条公示期间,对拟任干部有意见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公示期满前群众的反映意见,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或确有问题需进一步查证的,组织部应及时向县委提出暂缓任命或调整任职的建议。涉及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九条公示期满,对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任用以及反映线索模糊无法调查核实的,组织部应及时办理任职手续。 第十条组织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对群众的意见不得推诿、不得隐匿、毁损、篡改信件、电话记录,或向被公示对象通风报信,违者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调离组织部门直至追究党纪责任。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中共xx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13

福贡县亚谷完小 学校干部选拔任用标准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干部管理,使学校干部职位的设置和干部管理聘任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建设一支专家型管理团队,提升全乡教育教学水平。参照《学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学校干部职数配备 第一条我校学生人数在400人以上,学校配备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共6人。 二、干部聘用基本原则 第二条学校干部聘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学校干部采取组织直接聘任、公推优选和竞聘上岗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选拔聘任。 (三)学校行政干部全部实行聘任制,聘任人选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的,由区教体局与其签订聘任协议;聘任人选为学校其他干部的,由学校法定代表与其签订聘任协议书。 (四)学校党组织的党内职务在区教体局党委领导下,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的规定选拔任用。 (五)学校干部聘任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在同一所学校任职的必须交流一方。 第三条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

项方针、政策,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思想政治素质好; (二)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校,热爱教师,热爱学生,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知识结构,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 (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五)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民主。 (六)身体健康。 第四条校级领导职位任职条件: (一)应具有五年以上教龄。 (二)校级领导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 (三)提拔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 第五条学校中层职位任职条件: (一)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合格)以上。 (二)小学中层干部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二级及以上职称。 四、学校干部的选拔聘用 第六条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着力完善“公推优选”和“竞聘上岗”的干部选拔聘用方式,逐步构建直接聘任、“公推优选”和“竞聘上岗”等方式相结合的学校干部选拔体系。 第七条校级领导的选拔聘任采取组织直接聘任和“公推优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逐年增加“公推优选”职数所占比重。 第八条对做出突出贡献,特别优秀的人才,可破格提拔。 五、学校干部的任期考核 第八条实行学校干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学校干部考核工作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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