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政府部门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政府部门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政府部门职能

根据官方的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的主要职能有: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和国别外交政策。

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国家的最高利益。

调查研究国际形势和各个国家的情况,及时掌握重大的动向,为中央制定外交战略、方针、政策提出政策性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它的基本职能是:

统一管理全国武装力量的建设工作,如人民武装力量的征集、编制、装备、训练、军事科研以及军人衔级、薪给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国家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土地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促进国际收支平衡。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五)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

(六)承担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及西部地区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拟订国家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国家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粮食、棉花和食糖等储备。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一)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牵头组织参加气候变化国际谈判,负责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相关工作。

(十二)起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承担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具体工作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六)对于未知或违法航空航天器将以正当方式将其击落,保卫国家及世界的领空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一)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

(二)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国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监测全国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外对我国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

(四)研究提出中等和初等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教学基本要求、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中等和初等学校的统编教材;指导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教育以及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继续教育等工作。研究提出高等学校设置标准,审核高等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制定学科专业目录、教学基本文件,指导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高等教育评估工作;负责“211工程”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七)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党建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品德教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

(八)主管全国的教师工作,制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

(九)统筹管理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制定各类高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各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分配工作。

(十)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的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宏观指导高等学校的高新技术应用研究与推广、科研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并指导高等学校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防科技攻关项目的实施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的发展建设。

(十一)统筹管理井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拟定出国留学和来华目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并协调、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我驻外教育机构的工作。负责协调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

(十二)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三)拟定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制定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学位工作,起草有关学位工作的法规;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负责国际同学位对等、学位互认等工作;承办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各委员单位及其他部门、机构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开展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负责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亚大地区办事处、驻京办事处的联系与交流;负责与我国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常设代表团的联络并指导其工作。

(十六)承办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事项。

(十七)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三、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教育部设18个职能司(厅、室)。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一、研究提出科技发展的宏观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推动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国家科技创新能力。

二、组织编制全国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地方科技体制改革。

四、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五、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六、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国家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工作;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管理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七、参与编制国家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八、研究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

九、研究制订我国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负责双边和多边政府及有关国际组织之间的科技合作计划;指导驻外科技机构的工作;负责驻外使领馆科技干部的选派与管理;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华科技援助和我国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十、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国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十一、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

十二、指导协调国务院各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代管科技日报社。

十四、承担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

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起草相

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拟订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工业、通信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

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通信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中央财政性建设资金

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

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

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

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推进工业、通信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九、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十、统筹推进国家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

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十一、统筹规划公用通信网、互联网、专用通信网,依法监督管理电信与信息服务市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电信业务资费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通信资源的分配管理及国际协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保障重要通信。

十二、统一配置和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负责卫星轨道位置的协调和管理,协调处理军地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负责无线电监测、检测、干扰查处,协调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三、承担通信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和国家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四、开展工业、通信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代表国家参加相关国际组织。

十五、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部

第一局(機要局)主管密碼通訊及相關管理

第二局(國際情報局)主管國際戰略情報搜集

第三局(政經情報局)主管各國政經科技情報搜集

第四局(台港澳局)主管該地區情報工作

第五局(情報分析通報局)主管情報分析通報、搜集情報指導

第六局(業務指導局)主管對所轄各省級廳局的業務指導

第七局(反間諜情報局)主管反間諜情報搜集

第八局(反間諜偵察局)主管外國間諜的跟監、偵查、逮捕等

第九局(對內保防偵察局)主管涉外單位防諜,監控境內反動組織及外國機構

第十局(對外保防偵察局)主管駐外機構人員及留學生監控,偵查境外反動組織活動第十一局(情報資料中心局)主管文書情報資料的搜集和管理

第十二局(社會調查局)主管民意調查及一般性社會調查

第十三局(技偵科技局)主管偵技科技器材的管理、研發

第十四局(技術偵察局)主管郵件檢查與電信偵控

第十五局(綜合情報分析局)主管綜合情報的分析、研判

第十六局(影像情報局)主管各國政、經、軍等影像情報,包括衛星情報判讀

第十七局(企業局)主管該部所屬企業、公司等事業單位

第十八局(反恐局)反恐行動的主管單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一)拟定民政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规章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负责全国性社团、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社团、在内地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同胞社团、外国人在华社团、国际性社团在华机构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会费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指导、监督地方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三)负责中央单位所属和挂靠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研究提出有关财务、收费管理办法;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指导、监督地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四)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研究提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拟定革命烈士、因公伤亡人员褒扬办法;审核报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承担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拟定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计划及实施方案,研究提出有关生活待遇标准;拟定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管理办法和军供站设置规划;指导军地两用人才保护单位。

(六)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中国国际减灾十年委员会日常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减灾规划,开展国际减灾合作。

(七)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国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指导地方社会救济工作。

(八)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制定社区工作及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社区建设。

(九)拟定国内及涉外婚姻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

(十)拟定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县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排列顺序及简称的审核报批。

(十一)承办县以上行政区划名称、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国际公有领域、天体地理实体和边境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拟定少数民族语地名和国外地名的汉字译写规则;规范全国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国内外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十二)组织、协调、指导省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负责省际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

(十三)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导残疾人的权益保障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拟定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研究提出福利彩票(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券)发展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管理本级福利资金。

(十四)拟定殡葬工作方针政策,推行殡葬改革。

(十五)拟定儿童收养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国内及涉外收养工作。

(十六)拟定和监督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国救助管理站的工作。(十七)参加与民政有关的国际组织和国际活动;管理民政工作领域的政府、民间组织和国际经援机构的多边、双边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在华国际难民的安置和遣返事宜。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一)拟订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监督管理刑罚执行、改造罪犯的工作。

(三)负责全国劳动教养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劳动教养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四)拟订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地方、各行业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和对外法制宣传。(五)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港澳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六)监督管理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七)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和帮教安置工作。

(八)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九)主管全国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十)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的草拟、谈判,履行司法协助条约中指定的中央机关有关职责。

(十一)指导司法行政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联合国预防犯罪组织和刑事司法领域的交流活动,承办涉港澳台的司法行政事务。

(十二)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拟订和执行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及其他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和执行中央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年度中央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中央、地方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中央各项财政收入,管理中央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四)提出税收立法计划,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审议上报税法和税收条例草案;根据国家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提出税种增减、科目税率调整、减免税和对中央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参加涉外税收和国际关税谈判,签订涉外税收协议、协定草案;制定国际税收协议和协定范本;承办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管理中央公共财政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并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制定需要全国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订和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

(六)拟订和执行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管理中央财政支持企业的支出;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监管中央直管企业财务,管理国有资本收益;汇总分析全国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负责资产评估行业的行政管理。

(七)办理和监督中央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中央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中央财政投入的挖潜改造资金和新产品试制费;负责农业综合开发;拟订并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八)管理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订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九)拟订和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编制国债发行计划;拟订政府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外国政府贷款、世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和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的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代表中国政府参加国际财政组织。

(十)拟订和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和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审批外国会计公司驻华代表机构的设置。

(十一)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管理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

(十二)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一)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办法,统筹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国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八)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节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负责本部和国家公务员局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制定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新组建的国土资源部的主要职能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资源等自然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部

1、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

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2定并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法规和规章;指导、协调和监督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3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向国务院提出新建的各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建议;监督管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牵头负责生物物种资源(含生物遗传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外来入侵物种有关管理工作。

4指导和协调解决各地方、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重大环境问题;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省际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国家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5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并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发布;负责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备案工作;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国家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国家环境状况公报;定期发布重点城市和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制国家可持续发展纲要。

6、制定和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

7、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国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志认证;建立和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8、负责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建设和管理国家环境监测网和全国环境信息网;组织对全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推动公众和非政府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9、拟定国家关于全球环境问题基本原则;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参与协调重要环境保护国际活动;参加环境保护国际条约谈判;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国内履约活动,统一对外联系;管理环境保护系统对外经济合作;协调与履约有关的利用外资项目;受国务院委托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负责与环境保护国际组织联系工作。

10、负责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放射源管理工作,拟定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核承压设备实施安全监督。

11、负责总局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开展全国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负责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工作。

12、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一)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对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四)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组织公路及其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组织水运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规费稽征;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制定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

(八)负责部机关、部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部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指导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九)负责政府间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工作;管理公路、水路交通与国际组织有关事宜,开展国际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管理和指导港口、航运公安工作。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

1、擬定鐵路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定國家鐵路統一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2、擬定鐵路行業的發展規劃,編製國家鐵路各項年度計劃並組織指導實施;

3、負責鐵路建設的行業管理,組織管理大中型鐵路建設項目的有關工作;

4、擬定鐵路行業的技術政策、標準和管理法規,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究和成果鑒定;

5、推動和指導鐵路改革;任免鐵路企業和鐵道部直屬單位主要領導幹部;

6、負責國家鐵路財務工作,安排使用全路建設基金和資金,管理國家鐵路事業經費;

7、統一管理全國鐵路調度指揮工作,監督、檢查全行業安全生產和路風建設;

8、管理國家鐵路外事和對外經濟合作交流工作;

9、負責國家鐵路系統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職工隊伍建設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1、拟定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组织起草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长期供求

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国家水资源公报;指导全国水纹工作。

3、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

4、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和向饮水区等水域排污的控制;监测江河湖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并仲裁部门间和省(自治区、直辖市)间的水事纠纷。

6、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7、编制、审查大中型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

8、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大江、大河、大湖及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办理国际河流的涉外事务;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乡镇供水工作。

10、组织全国水土保持工作。研究制定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规划,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

11、负责水利方面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国水利队伍建设。

12、承担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国防洪工作,对大江大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3、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一)拟订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制定实施细则、规章;研究提出我国经济贸易法规之间及其与国际多边、双边经贸条约、协定之间的衔接意见。

(二)拟订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研究制定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目录,组织实施进出口配额计划,确定配额、发放许可证;拟订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

(五)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依法颁发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

(六)研究提出并执行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负责多边、双边经贸对外谈判,协调对外谈判意见,签署有关文件并监督执行;建立多边、双边政府间经济和贸易联系机制并组织相关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根据授权,代表我国政府处理与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系,承担我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框架下的多边、双边谈判和贸易政策审议、争端解决、通报咨询等工作。

(七)指导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常驻联合国及有关国际组织经贸代表机构的工作和我国驻外经济商务机构的有关工作;联系国际多边经贸组织驻中国机构和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八)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国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九)宏观指导全国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国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国务院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拟订和贯彻实施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依法核准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国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负责全国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核准国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我国对外援助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签署并执行有关协议;编制并执行对外援助计划,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我国政府援外资金;推进援外方式改革。

(十二)拟订并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经贸主管机构和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内地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三)负责我国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驻外经济商务机构以及有关国际组织代表机构的队伍建设、人员选派和管理;指导进出口商会和有关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一)研究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关税调整、大宗农产品流通、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组织起草种植业、畜牧业、渔业、乡镇企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各产业)的法律、法规草案。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中央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四)研究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和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重点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业各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五)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原、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维护国家渔业权益,代表国家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权。

(六)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七)拟定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各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兽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八)起草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法律法规草案,签署政府间协议、协定,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监督对国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及部属企业改革;监督部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一)研究拟定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拟定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文化体制改革。

(三)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国性重大文化活动。、

(四)拟定文化产业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国家重点文化设施建设。

(五)归口管理文化市场,拟定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工作。(六)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拟定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图书馆事业,指导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组织推陈出新和图书馆标准化、现代化建设。(七)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文化交流政策、法规;代表国家签订中外文化合作协定、年度执行计划和文化交流项目计划;指导驻外使馆文化机构及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地区文化机构的工作。

(八)按照国务院规定,管理国家文物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1.研究拟定卫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制订技

术规范和卫生标准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国卫生资源配置,制订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

务标准,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和母婴保健专项技

术的实施。

4.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

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发布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名录。

5.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制订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性并监督实施。

6.依法监督管理血站、单采血浆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7.研究拟定国家重点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国家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

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管理直属单位。

8.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工作,组织制订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

规范并负责认证工作。

9.制订国家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拟定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

资格认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10.组织指导医学卫生方面的政府与民间的多边、双边合作交流的卫生援外工作,组织参与国际组

织倡导的重大卫生活动。组织协调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世界卫生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在医学卫生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11.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实现中医药现代化。

12.承担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3.负责中央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中央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

疗工作。

14.组织调度全国的卫生技术力量,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

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疫病的发生、蔓延。

15.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负责日常经济运行的调节,组织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制定和调整少数由国家管理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指导工业发展,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制定工业行业规划,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拟订;拟订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发展规划;推动高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的重大技术和重大成套装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地区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管理粮食、棉花、食糖、石油和药品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国家储备;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宏观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订和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行政法规和规章,参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起草和实施。

(十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模板】

吉林省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集约化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8〕71号)要求,结合我省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府网站是指我省行政区域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和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互联网上开办的,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 第三条政府网站建设要坚持分类指导,规范建设;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更新不及时、信息不准确、资源不共享、互动不回应、服务不实用等问题;坚持利企便民,提供可用、实用、易用的政务服务;坚持开放创新,建设智慧型政府网站;坚持集约节约,打造协同联动、规范高效的政府网站集群。 第四条要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建成以省政府门户网站为总入口,各地、各部门网站为支撑的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管理职责。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是全

省政府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全省政府网站建设和发展。对政府网站进行统筹规划,做好开办整合、安全管理、考核评价和督查问责等管理工作。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网站管理机构承担本地区政府网站的管理职责。 第六条省网信办统筹协调全省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工作。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做好网站标识管理、域名管理和ICP备案、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打击网络犯罪、假冒政府网站处置等工作。 第七条办站职责。主办单位承担办站职责。政府门户网站的主办单位应是政府办公厅(室),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的主办单位应是各级政府部门,承担网站的建设规划、组织保障、规范管理等职责。主办单位可指定办公厅(室)内设机构或委托其他专门机构作为承办单位,具体落实主办单位的相关要求,承担网站技术平台建设维护、安全防护,以及展现设计、内容发布、审核检查和传播推广等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政府网站内容素材主要由产生可公开政务信息数据和具有对外政务服务职能的业务部门提供。网站主办单位要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积极利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提供服务,建立并完善网站内容保障制度、信息保密审查机制等。政府网站要对接入的业务系统进行前端整合,统一展现。要根据业务部门的需要,灵活设置专栏专题,共同策划开展线上线下联动的专项活动,主动服务政府工作。 政府网站内容编辑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负责网站内容的及时发布更新、数据资源的统一管理、信息服务的整合加工、

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分的规定完整篇.doc

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分的规定1 部门职责范围划分的规定 前言 本规定根据公司各部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职能划分制定,目的在于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管理内容,部门之间的相互关系,使公司管理、经营、业务活动规范有序,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本规定由公司讨论委员会提出; 本规定起草部门:行政部 本规定主要起草人:李效先 本规定主要审核人: 本规定批准人: 本规定2015年首次发布。 1 部门职责范围划分的规定 一、范围: (一)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各部门职责与权限方面的内容。 (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管理职责:

(一)部门职责范围划分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二)各部门对本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遗漏和补充意见,及时向 人力资源部提出,以便修订完善。 (三)各部门应按本规定制定的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三、通则: (一)遵守国家及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制度、规定、标准等。 (二)确保本部门的工作与公司方针目标、重点工作保持一致。根据 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年度目标、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本部门各类工作实施计划和措施,按照公司要求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按公司管理体系的要求履行好本部门的职责,落实本部门的各 项管理措施。 (四)负责根据公司的企业文化建设规划做好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制 订、修订相关标准和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审核和按程序上报工作范围内的文件、报表、资料;负责本部门形成的文件资料

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五)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本部门经济责任制的编制和考核实施。 (七)负责本部门各项费用的控制和预算工作。 (八)负责做好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对其他部门的配合、协助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承担的相关网络(站)的建设工作。 (十)负责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确保公司政令畅通。 (十一)负责制定部门培训计划,做好本部门培训工作。 (十二)做好有关业务执行过程中的本部门安全管理、保密管理等工作。 四、公司各部门职责范围 (一)行政部职责范围: 负责公司的流程制度管理、档案资料管理、文印资质管理、采购资质管理、会务外联管理及后勤安保管理,其主要职责范围是: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及时传达公司的发展方向、目标等,及 上级领导部门下达的有关指令和工作任务。

部门职能及各岗位职责划分

药企营销职能部门 一.市场部、销售部、商务部的职能划分 (一)市场部职能 市场部是医药企业的重要营销职能部门,涉及销售的方方面面,包括销售前,中,后的市场调查、营销方案的制定、产品定位和品牌推广方案、价格制定、渠道开发和促销的政策制定、后服务政策等等,是全局统筹的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大职能: 1.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做好市场情报工作: 外部环境分析,对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的调查,对竞品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对竞品广告策略、竞争手段的分析; 内部环境分析,做出销售预测,为公司产品策略、营销策略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制定年度营销目标计划; 3.制定产品策略:包括产品营销方案、营销周期,包装设计、价格制定、新品规划、微信公众号运行等; 4.营销方案的策划及组织实施; 5.合理进行广告媒体和代理的挑选及管理,制定及实施市场广告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6.负责学术组织和学术推广; 7.对市场营销活动开展情况的监察和分析;

(二)销售部职能 销售部的工作目标是如何把产品送到消费者的面前,并成功的收回资金,其主要工作是将市场部研究规划出的产品按设计好的渠道和价格以及促销宣传方式具体实施,管好渠道畅通,物流、资金流安全畅通,主要分为以下几大职能: 1.管理营销单元执行公司年度营销计划; 2.监督各营销单元按公司既定的市场策略执行,达成目的; 3.分解企业年度整体目标,根据各区域的市场、团队情况,因地制宜的把整体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销售区域市场,具体的个人和岗位; 4.合理分配人力和资源,通过销售指标制定和销售区域管理来实现各层级销售目标科学划分,并实时追踪完成情况; 5.在合理的销售预算内有效的使用资源,督导市场销售并完成销售指标; 6.管理市场销售行为,防止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信誉; 7.负责产供销的协调工作。 (三)商务部职能 商务部是从系统层面规划和构建起企业的交易体系,依照企业经营模式选择、建立相应的配送渠道,商务系统决定了企业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健康运行,其主要职能有:

浅谈地级市委市政府各下属部门职能

浅谈地级市委市政府各下属部门职能 导读:为了让广大军转干部提前了解转业后单位的基本情况,做好选择,为备考增添动力,中公教育军转干考试网为广大军转干考生搜集了一些网络资料,供大家参考。 市政法机关 法院:好单位,待遇好,工作较累,要有法律专业的文凭。 检察院:好单位,待遇比较好,工作也不忙,要有法律专业的文凭。 司法局:一般,职权偏小,管律师和监狱的。 公安局:好单位,要看在本人的能力。 市政府委办局 市府办:强势部门,作领导的秘书晋升空间大,由于工作大多是综合协调性质,很锻炼人的组织能力,但是工作也比较辛苦,加班多,会议多,需要定力,充分体现了多劳多得的原则。 房管局:实惠部门,待遇好,工作不累,个人住房问题方便解决。 科技局:一般,掌管一些重要的经费,但自己待遇一般,工作不累。 财政局:非常理想。 审计局:职权越来越大,政策性强,锻炼人,待遇好,好单位!

质监局:改制为事业单位的可能性很大,待遇不错,省管部门,工作专业性强。 人事局:职权越来越小,和组织部职能交叉太多。但是待遇还是很不错的,而且就现在的职权也比许多政府部门强很多。 发改委:地市级的发改委一般,属于执行部门,和省以上不可比,但是经济管理部门的实权毕竟较大,还是很不错的,锻炼人,待遇好,工作比较忙。 档案局:清水衙门,如果专业对口,是个不错的选择。 招商局:有些是事业局,有些是行政局,现在职能较多,工作比较忙,待遇好,但未来的身份难说,政府从专注经济管理转向专注社会管理之后,作为事业局或许还行。 信访办:有耐心有爱心有恒心的同志可以去,了解人间万象百态,为民解忧,工作比较辛苦,待遇一般,需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安全办:职权在增大,还是不错的地方。 文化局:比较轻闲,新闻出版一块还可以做做,但也一般,待遇一般。 食品药监局:职权越来越大,能去就去吧。管吃管喝管药品。 物价局:还可以,待遇较好,工作不累。 信息产业局:职权越来越小。 城管办:职权大啊,人民不喜欢,工作比较辛苦,待遇也好。

政府各部门职责

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好各项事务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作用,做好机关的后勤管理工作。 2.负责上级机关各类文件材料收发传递、拟写和印发党委政府的通知、决定、命令等文件,负责机关的档案立卷归档管理和保密工作,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调查任务和文字材料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有关人员做好信息调研及拟稿工作,组织搞好机关的环境卫生,组织搞好机关人员的考勤登记,文件传达,会议记录等工作。 4.负责归属部门的群众来信来访和来宾的接待工作;搞好催办、督办、查办工作。 5.负责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治办公室工作职责 1.掌握、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提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2.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 3.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视情况提出行使一票否决事项的建议。 4.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式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 5.积极开展“平安乡镇”创建工作。

信访接持处工作职责 1.接待和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2.为来信来访的群众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 3.承办并反馈乡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机关批转与交办的信访事项。 4.督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 5.向乡属各单位、各中心(部门)交办、转办、督办有关信访案件。 6.搞好《信访条例》宣传工作。 民政与残联工作职责 1.救助本乡特困户、受灾户、残疾人及特困高龄老人。 2.发放军烈属、残疾军人,复退军人、原大队干部、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农村特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等各项生活补助,以及救济救灾物款。 3.接收灾情及上报。 4.处理边界纠纷、调解赡养老人纠纷。 5.咨询社团登记,老年人优待证、残疾人证代办,弃婴、孤儿收养,婚姻登记,殡葬,村民自治政策法规咨询,残疾人教育就业、残疾人康复等服务工作。 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热情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2.依法为广大育龄人群审批一孩生育申请。

公司部门划分及职责描述(最全版)

xx公司部门设置及职责描述部门规划:

销售部 完成公司制定的销售目标,制定销售计划 1.根据公司销售策略,确定销售目标并保证目标完成,制定切实可行的销售计划; 2.实时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将销售及相关信息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领导; 3.完善客户管理制度,及时将客户信息汇总存档作为公司重要资料进行保存,制定并监控执行结果; 正确掌握市场信息 4.收集相关的市场信息,掌握市场的发展变化趋势,掌握竞争对手的情况; 5.收集、整理、归纳客户资料,对客户进行透彻分析; 管理销售活动 6.制定销售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激情,监督贯彻实施; 7.建立稳定的销售队伍,负责销售部员工的培训及考核,帮助老员工提升销售技能,让新员工尽快熟悉公司所处的行业和产品; 市场部: 市场部的主要职责是拉近产品与消费者的心理距离 作为公司的情报机构 1.跟踪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交流及保密系统。 2.搜集行业信息,特别是竞争对手产品的性能、价格、竞争手段等情报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3.进行市场调研,掌握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为公司市场活动提供决策依据; 作为公司的参谋机构 4.制订公司品牌战略、营销战略和产品企划策略; 5.制订公司业务短、中、长期目标;

6.做出销售预测,提出未来市场的分析、发展方向和规划; 7.新产品上市规划; 8.参与制定产品价格; 9.为重大投标活动和工程咨询出谋划策; 10.整理分析公司各业务部门的业务资料信息; 11.负责公司来访客户的接待,负责公司车辆客户接待的管理; 12.配合销售部进行产品演示等。 客服部: 1.完成公司新客户产品硬件、软件安装及客户培训工作,保障客户能正确使用公司产品; 2.完成客户进行定期回访和升级维护; 3.对客户进行远程维护,随时随地解决客户产品使用中的各种问题,保障客户对产品的正常使用,树立公司的良好品牌形象;4.作好公司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工作; 研发部(研发中心): 1.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做好未来一年公司的研发规划,包括要研发哪些产品、研发投入是多少; 2.按照公司的发展战略做好公司未来1-2年产品战略规划,包括未来3-5年要研发哪些产品、研发投入是多少; 3.组织实施研发规划; 4.制定研发规范、推行并优化研发管理体系; 5.组建公司的技术平台、评估研发平台投资; 6.部门的团队建设、岗位定义、岗位职责要求、员工考核、资源调度; 7.评估产品研发的技术可行性; 8.制定新产品开发预算和研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中国政府机构组成与政府职能划分

中国政府机构组成与政府职能划分 解决问题:中国政府的职能是如何划分的 关键词:基础理论、政府机构、机构组成与职能划分 学习描述:我国的政府机构组成包括一级政府及其所属的政府机构,即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我国政府机构采用的是直线职能式结构。我国政府划分为中央(国务院);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乡、民族乡、镇四个层次,在试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地方则为五个层次,在省与县之间增加了地级市这个层次。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署长、国务院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工作机构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28个)、国务院直属机构(17个)、国务院工作机构(4)、国务院办事机构(6个)、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9个)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19个)和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9个);地方政府机构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分别由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和局长、科长等组成;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由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等组成。 在转型期,我国政府职能划分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经济调节职能是政府为弥补市场不足,纠正市场的失灵,保持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干预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控。政府宏观调控的目标为: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充分就业、币值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宏观调控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产业政策;市场监管职能是指政府为确保市场经济所需的健全的市场规则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所扮演的市场培育和市场秩序维护者角色;社会管理职能包括管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调节社会收入和财富分配;保护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实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等;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指提供公共产品的服务。 公共服务是指政府和其他非政府公共部门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社会公共

政府事务部部门职责

政府事务部制度及工作流程 一、部门介绍 关注政府相关扶持政策,组织产业园企业及会员企业申请各种政府扶持资金、行业支持专项资金、创新资金、科研资金、奖励资金、发展资金、资质申请、资源申请、知识产权的申请与保护、贴息贷款、人才资助等所有项目的申请,以满足产业园企业及会员企业的发展需求。 二、部门职责 按照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的要求,为产业园企业和会员企业提供项目申报的咨询工作,并认真组织公司产业园企业及会员企业的项目申报工作; 服从公司各项决议,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团结公司同事,更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优化流程建设; 按照既定工作流程安排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 为部门的发展与进步,提出合理化建议; 每周部门工作总结汇报; 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职责 1、政府事务部部长 整理公司全年项目申报计划、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推进意见及前期准备; 协调并整合公司资源,参与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批、验收等各环节工作,并负责申报项目的报送跟踪,直至项目完成; 收集项目申报、批复文件等相关数据,并进行文字汇总、编写申报材料; 查找、搜集公司各类产品的项目申报信息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关项目资源申报的培训工作;

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及相关部委的政策,并搜集有价值的行业信息及政策信息; 根据项目政策条件,对公司孵化中心的平台项目提出建议。 2、行政专员 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公司政府事务性工作及部门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日常行政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协助部门领导进行项目申报材料的报送;材料的打印、复印等; 部门其他的执行工作。 四、管理规定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山东联荷电子商务产业园区企业及网商协会各会员单位项目申报的分类、程序、管理、考核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2、项目申报的内容与分工 项目申报按申报要求、范围可分为公司各产业园企业、网商协会各会员企业内部申报及政府事务部把各产业园企业、会员企业集中编排完善整理向政府部门申报。 2.1公司各产业园企业、网商协会各会员企业内部申报是指各企业向政府事务部提供下一年度预投资项目或预开支的资金投入以及部分技术资料,以备政府事务部进行项目储备,政府有申报要求,能实时的进行申报,增加项目资金申请成功率。 2.2本部门集体组织编排完善整理申报是指根据政府相关部门文件要求,通过与项目单位协商,确定上报项目,并及时、准确向政府相关部门上申报。 由发改委、经贸委、商务厅、科技厅等政府部门下发的项目申报文件,具体如:物联网发展专项、电子商务发展专项、科技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及发展专项项目、省技术创新项目等由政府事务部部负责进行项目申报。3、项目申报管理

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能划分

公司各部门工作职责划分 一、行政人力资源部门 部门职责描述:根据企业整体发展战略,建立科学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体系,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的有效提升和合理配置,确保满足企业发展的人才需求。负责公司后勤管理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对所承担的工作负责。 人力资源方面 1、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管理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更正、废止,以及监督执行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解释与运用 2、人力资源规划管理 结合企业发展战略,综合分析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和未来一段时间内人力资源的供需情况,编制公司人力资源规划方案及具体的实施办法 3、招聘管理 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并结合人力资源规划,负责组织并实施招聘 4、培训管理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进行人员培训需求分析,制定培训开发的总体目标,建立人才培训管理制度 5、绩效管理

协同企业各职能部门建立员工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员工的考核工作,跟踪并有效地利用考核结果,提升员工及企业的整体工作绩效 6、薪酬福利管理 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薪酬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做好企业日常的工资计划、核定、 核算及统计分析,以及员工的福利等工作,实现企业的薪酬激励计划 7、劳动关系管理 负责员工的聘用、劳动合同、调动、退休、离职、解聘及人事档案等日常管理,组织员工的职称与技术等级评聘,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司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协调企业内部员工工作,维护公司良好的劳动关系 行政方面 1、行政性财产物资管理 制定企业低值易耗品和行政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报领导审批后执行,并监督其他部门的执行情况 根据企业各部门对办公用品的需求,实行统一购买、申领与日常管理 对企业行政性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定期盘点 对企业行政性财务物资的维修和保养 2、日常行政事务管理 对以企业名义发布的各种文件的管理,保证公文质量 企业各类文件的归档管理和印章管理

传媒公司各部门职能划分

部门职能 策划部 主要职责: 1)基本职责:协助招商部完成客户招商任务;负责组织公司的大型业务策划方案会议。 2)日常负责工作 召开市场调研、营销策略、创意研讨会; 负责公司一切项目的策划和方案的编制撰写、修改、把关及打印、汇报、保密等工作; 负责项目各专业的协调、反馈、传达、策划、检查、监督、指导等工作,对副总经理负责; 负责与外联部、设计部接洽,并制订工作计划,确定交接时间,经总经理批准,按公司要求组织实施; 负责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处理。 3)协助办理工作:协助外联部、网络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网络事件的策划、文案工作。 4)偶发性工作:总经理指示下的其他有关公司的事务性工作。 外联部 一、收集市场信息,形成书面报告 A、收集市场需求信息,统计市场不同类别影视文化产品的市场

反应,并作出市场需求趋势预测,交与策划部; B、收集市场竞争主体信息,了解其他竞争主体盈亏情况,归纳强势竞争主体的产品类别,对竞争主体产品走势进行预测,交与策划部、招商部。 二、寻找投资客户,形成书面报告 1、列出投资意向客户,结合公司产品的特点寻求非竞争主体的投资、赞助,交与招商部; 2、列出曾向竞争主体投资并仍旧有继续投资意向的客户,并了解其投资需求,交与策划部、招商部。 三、公司公关 1、日常公关: a积极与政府相应部门联系,理顺公司与政府主管部门的衔接; b深入与当地各电视台或其它具备影响力的媒体联系,为公司产品投放提供参考; c公司举办大型活动时,成立预案小组,制定紧急预案计划; 2、危机公关:面对公司突发的事件,迅速收集事件信息、汇报事件情况、制定对策,报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四、制定与实施公司对外活动安全保障计划 1、预测公司对外活动中社会参与人数; 2、与公安等维护公众安全部门协商安全保障措施; 3、保障演艺人员人身安全,并保管好艺人演出所需物品; 3、配合活动中安保工作。

XX市XX县政府部门职责管理办法

XX县政府部门职责 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县政府部门职责管理,理顺职责关系,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6号)、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编委以及省、市、县党委政府和编委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政府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的职责管理。县政府直属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责,是指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经县政府批准印发的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以下简称“三定”规定)赋予各部门的职权和相应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部门职责管理应当遵循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突出本级政府的履职重点,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坚持依法行政、权责一致、科学高效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 第五条县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县政府部门职责综合管

理,并对各部门的职责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章部门职责的配置与调整 第六条部门职责应当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资分开、政社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的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为依据,科学合理配置,保持相对稳定。 第七条配置部门职责,应当坚持一个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要明确牵头部门,分清主办和协办关系及其各自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协调配合机制,避免职责交叉。对具体职责的分工,不要求上下完全对应。 第八条部门主要职责由有关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参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职责配置,研究提出草案并纳入“三定”规定,经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 第九条研究部门主要职责时,应当将整体职责分解细化,明确该部门内设机构的具体职责,理顺部门内部的职责关系。 第十条因改革和管理需要调整部门主要职责的(包括职责加强、转移、取消、下放等),由部门提出调整草案,经县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县政府或县编委审批。

公司各部门职责划分

湖北殷祖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各部门工作职责 一.公司部门划分 总经理 副总经理 工程技术部经营管理部 技术组资 料 组 施 工 组 预 决 算 组 招 投 标 组 财务管理部后勤保障部 车 队 采 购 仓 管 门 岗 综合部 总经办 食 堂 二.各部门职责 1.总经理职责 决定公司总的发展方向、计划;业务拓展;签订工程总包合同;负责主要岗位人事的任免;财务报销审批;拨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的审批;拨付材料供应商材料款审批;对主要分包合同及材料供应合同的审批;决定投标及结算策略、报价方案。 2.副经理职责 协助总经理制定发展计划;协调公司内各部门工作关系及对外有关单位业务关系;组织有关部门对在施工程进行定期及不定期综合检查;指导、审核有关部门签订的分包合同、材料供应合同等;组织、审核有关部门对分包单位及材料供应商结算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出台

工程成本控制计划;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建设单位的投标、结算。 3.工程技术部职责 工程技术部分为技术组、资料组和施工组,由工程技术部经理统一负责管理。 技术组工作职责 1)技术组负责与各项目部有关人员共同编制项目所需的技术文件; 2)设计项目部现场平面布置图(包括临建、临水、临电、临路等); 3)设计工程机械设备使用方案;审批并监督项目部施工进度; 4)审批项目部规范、图集等资料使用计划 5)审批模板、木方、架管、支撑使用方案; 6)负责制定及不断完善公司技术、质量、安全等管理制度; 7)负责新技术引进,并不断推陈出新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 资料组工作职责 1)负责认真做好各类技术信息汇总、各级主管部门颁布的通知等的收集、 整理、分析、研究汇总,归纳保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传达; 2)配合各项目经理编制各项目竣工资料对交回的全套竣工资料进行查收 并保管,应有有关人员签字手续。 施工组共组职责 1)负责各项目部现场出现的技术问题; 2)负责项目现场施工及工程质量, 3)负责协调、安排责任项目部或分包队对工程质量进行保修。 4.经营管理部

医药公司部门职能划分

医药有限公司 部门划分及岗位职责 一、行政人事部 (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主持行政人事部工作; 2、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协助领导做好与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兄弟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安排或代表领导参加有关公务接待; 3、负责上级部门来文的接收、登记、传阅、整理归档工作; 4、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对各类人员的考核、制定公司工资分配方案; 5、协助公司领导制定各类规章制度,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类公文; 6、组织安排工作例会、行政性会议及其它专门会议,做好会议的记录、整理、存档工作; 7、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和具体情况,向公司领导提出各时期工作建议; 8、负责传达总经理对公司各部门的指示、通知,传递各部门给总经理的报告、请示; 9、按公司领导的部署,检查各部门对公司行政决议、决定、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并负责督办落实; 10、负责办理委托书、证明信和其它函件等; 11、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 1、协助部门领导完成公司各种证照的申报、变更、年检、注销等工作; 2、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即新员工的招

聘、培训、入职手续、员工信息档案/人事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3、协助部门负责人搞好公司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协调,督查并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会议文件决定的事项进行催办; 4、协助领导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检查监督; 5、做好各种行政会议纪要; 6、负责公司公文、信件、邮件、报刊杂志的分送; 5、负责办公室的文秘、信息、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办公室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投保、申领; 8、负责员工考勤工作,统计每月考勤并交财务做帐,留底; 9、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包括处理公司一些文字工作、办公用品管理、来访单位的办事人员或个人的接待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业务部(临床部、招商部和新特药部) (一)、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分析市场状况,正确作出市场销售预测报批; 2、拟订年度销售计划,分解目标,报批并督导实施; 3、拟订年度预算,分解、报批并督导实施; 4、根据中期及年度销售计划开拓完善经销网络; 5、根据网络发展规划合理进行人员配备; 6、汇总市场信息,提报购进药品计划和建议; 7、洞察、预测渠道危机,及时提出改善意见报批; 8、把握重点客户,控制70%以上的产品销售动态; 9、关注所辖人员的思想动态,及时沟通解决; 10、根据销售预算进行过程控制,降低销售费用; 11、参与重大销售谈判和签定合同; 12、组织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并维护好公司客户网络;

浙江地方政府自然资源管理职责

浙江地方政府自然资源管理职责 编制说明: 1.职责分工:本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根据现行法规政策梳理,不影响各地根据法律政策规定(如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执法权规定)和实际情况所作的职能划分(如规划违法处理中的综合执法职能、森林防火中的应急管理职能)。 2.编制依据:我省自然资源(含新整合的规划、海洋、林业、测绘等)工作依据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以及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查询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包括了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今后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若有出台、修订与废止,以最新规定为准。 3.编制体例:本职责按照土地(19类42个管理事项)、地质矿产(7类21个管理事项)、海洋(4类9个管理事项)、测绘(7类11个管理事项)、规划(3类21个管理事项)、自然资源确权登记(6类12个管理事项)、林业(10类23个管理事项)、自然保护地(8类21个管理事项)、动植物保护(6类14个管理事项)等9大类进行梳理,合计71类174个管理事项。各大类又依专业特点分为不同的管理事项,继而在“主要职责”栏列明主要内容,然后是法规政策的直接“依据”,最后是负有职责的政府层级。 4.编制方式:为集中展现设区市、市(县、区)政府、乡(镇、街道)主要职责,将国家、部、省的同类规定进行合并表述,并排除了未设定政府

自然资源管理职责的法规条款或内容;对一些相互关联、存在职责交叉的管理事项,以备注等方式注明,便于实践操作。 5.行政主管部门表述:由于历史原因,各类法律法规政策对主管部门的表述有土地、地矿、建设、规划、海洋、测绘等差别,本次编制中不作更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涉及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2018年4月27日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涉及省的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2018年10月23日通过)及各地行政机构“三定”方案,上述职责部门大多由自然资源部门行使,各市、县又有自然与规划局、规划与自然资源局等名称,或加挂海洋局、林业局的牌子,本职责不再一一注明。因各法律法规中对乡、镇承担的自然资源管理职责表述不一,我省多地将乡、镇撤并为街道办事处,但仍然承担相应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故本表中对乡、镇职责的表述意涵中,包含有街道办事处。 6.本职责最后,专门附有所涉法规政策目录及施行、修正时间,便于检索、查询、运用。本职责也将每年进行更新。 一、土地类

开发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开发部岗位职责及管理办法

前期部岗位职责 一、前期部的工作内容 (一)协助主管副总经理、策划部提出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并参与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市政方案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图、小区内部市政工程图设计。协助策划部、设计单位编制《小区建设施工组织总设计》。 (二)根据公司的要求,负责向政府申报项目建设计划。 (三)负责办理征用土地的相关手续。 (四)负责办理方案的报批并办理领取执照的手续。 (五)在主管副总经理的主持下,参与技术交底,会同策划部、销售部、设计单位做出设计计划。 (六)办理工程开工前的各种手续,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工。 (七)与施工方、监理方配合办理工程竣工的相关手续。 (八)做好前期开发工作资料的搜集、保管、移交。 二、前期部经理的岗位职责 前期部经理是前期部门日常管理机构的代表。前期部经理直接上级为主管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前期管理工作 1、主持前期部门的整体运作工作,组织实施公司有关开发方面的决 议,负责完成公司下达的开发任务。

2、组织实施前期部年度工作和开发计划。 3、拟定前期部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及各职位的职责范围和标 准。 4、拟定前期部的基本管理制度。 5、负责健全部门组织架构,对下属分工授权、检查、颁布制度, 对其业绩进行评估。 6、负责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和部门工作计划的审定、检查、控 制以及部门员工的考评工作。 7、负责开发项目的具体业务管理工作,参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 市政管线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等。 8、负责实施开发费用的审核。 9、制定并实施本部门人员的招聘、培训计划。 10、行使公司和上级授予的其他职权。 11、负责本部门于公司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对前期部的所有 工作全权负责,严格管理本部门员工,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二)规划管理工作 1、根据公司项目总体开发的要求,在主管副总经理的指导下,协助 策划部进行项目开发的可行性研究,并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的申报程序进行项目开发的申报工作。 2、负责公司与政府各专业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办理公司向政府交纳的项目开发费用,并办理取证工作。

政府各部门的职能作用

1.体育局。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促进群众体育活动广泛、深入、经常、持久地开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负责全市体育重大比赛,组织训练代表队参加市级以上的各项体育比赛活动的统筹安排和组织管理工作. 2.审计局。编制全市审计工作规划,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参与拟定冀州市有关审计、财经方面的政策法规;制定审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情况。 3.电力局。市电力局主要负责全市的供用电管理工作,还涉及电力物资销售、电器金具加工、路灯维护、电力工程施工等。 4.水务局。担负着全市防汛保安、抗旱引水、水利工程修建、水政水资源管理、渔政管理及确保机井人饮安全、服务三农水利科技项目推广等工作。 5.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年度财政决算;管理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拟订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国有资本金权属界定、产权登记、转让、纠纷处理和仲裁;负责管理财政社会保障支出;制订非税财政收入资金的收缴、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发放、审验、管理等工作。 6.畜牧局,主管全市畜牧水产工作的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7.商务局,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8.气象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负责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防雷装置的图纸、审核、竣工验收。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常规检测等工作。 9.文教局,负责全市文化教育事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的制定和实施,保证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 10.民政局,城乡低保、救灾救济、殡葬改革、民间组织管理、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婚姻收养登记、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城乡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光荣院建设、烈士纪念物建设与维护。 11.计生局主要职责是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12.司法局,市政府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管理和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工作;管理和指导对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基层开展民间纠纷排查治理、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参与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13.粮食局,主要行政职能是对全市粮食系统进行宏观调控、行业指导、公共服务、监督检查。 14.公安局,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和消防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查处治安案件,依法对危险品和特种行业进行管理,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管理户政、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5.广播局,保证冀州有线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完成冀州电视台节目监测;有线电视工程管理,工程施工预算、审核验收、决算;有线电视安装维修队站的管理,地面卫星接收天线的查处和管理。 16.卫生局,根据卫生法规标准,对食品、社会公共卫生、劳动卫生,对重大疾病及医疗质量等实行监测,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实行医务人员资格认可和医疗机构许可制度。开展全民健康教育。组织指导全市急慢性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和妇幼卫生工作。17.统计局, 依据国家、省、市颁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制定地方性统计规章制度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完成国家、省部署的普查和抽样调查任务,并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监督,向市

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政府网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第一条(目的和宗旨) 为了加强和规范政府公众网站建设,促进电子政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实际,制定本办法。构成) 第二条(构成) 政府公众网站是政府机关在互联网上办理行政事务、提供公共服务、公开政务信息、发布政务新闻和接受公众监督的平台。 本市政府公众网站主要由“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门户网站)和市级行政机关、区县政府在互联网上建立的公众网站(以下简称部门网站)构成。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市级行政机关、区县政府(以下简称政府机关)的政府公众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市其它国家机关、中央在沪行政机关、区县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以及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的公众网站,可以参照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原则)

政府公众网站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开、便民、效率和安全的原则。政府公众网站的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及时。 第五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下简称市政府办公厅)是本市政府公众网站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政府公众网站的建设,并组织、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本办法。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息委)负责全市政府公众网站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会同上海市技术监督局研究和推广政府公众网站的技术标准。上海市信息网络安全协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网安办)负责本市政府公众网站安全建设和运行管理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市公安、国家安全、国家保密、新闻、通信管理局等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门户网站由市政府办公厅主管,门户网站编辑部具体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信息发布和运行管理工作,并负责部门网站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市级行政机关和区县政府负责本部门和本级政府网站的建立、运行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政府公众网站的内容 第六条(名称)

部门职能及各岗位职责划分

药企营销职能部门 一?市场部、销售部、商务部的职能划分 (一)场部职能 市场部是医药企业的重要营销职能部门,涉及销售的方方面面|, 包括销售前,中,后的市场调查、营销方案的制定、产品定位和品牌推广方案、价格制定、渠道开发和促销的政策制定、后服务政策等等,是全局统筹的工作,主要分为以下几大职能: 1. 建立和完善营销信息收集、处理,做好市场情报工作: 外部环境分析,对消费者购买心理和行为的调查,对竞品的信息收集、整理和分析,对竞品广告策略、竞争手段的分析; 内部环境分析,做出销售预测,为公司产品策略、营销策略等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2. 制定年度营销目标计划; 3. 制定产品策略:包括产品营销方案、营销周期,包装设计、价格 制定、新品规划、微信公众号运行等; 4. 营销方案的策划及组织实施; 5. 合理进行广告媒体和代理的挑选及管理,制定及实施市场广告推广活动和公关活动,实施品牌规划和品牌的形象建设;

6?负责学术组织和学术推广; 7. 对市场营销活动开展情况的监察和分析; (二销售部职能 销售部的工作目标是如何把产品送到消费者的面前,并成功的 收回资金,其主要工作是将市场部研究规划出的产品按设计好的渠道和价格以及促销宣传方式具体实施,管好渠道畅通,物流、资金流安全畅通,主要分为以下几大职能: 1. 管理营销单元执行公司年度营销计划; 2. 监督各营销单元按公司既定的市场策略执行,达成目的; 3. 分解企业年度整体目标,根据各区域的市场、团队情况,因地制宜的 把整体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销售区域市场,具体的个人和岗位; 4. 合理分配人力和资源,通过销售指标制定和销售区域管理来实现各层 级销售目标科学划分,并实时追踪完成情况; I 5. 在合理的销售预算内有效的使用资源,督导市场销售并完成销售指标; 6. 管理市场销售行为,防止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发生,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信誉; 7. 负责产供销的协调工作。

岗位职责关于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划分的意见

(岗位职责)关于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划分的意见

对靖远公司机构部门设置及职责划分的建议 因近期没有到靖远公司做实地调查,对现机构运作情况了解不够,所以只能根据壹般企业机构设置及同类企业情况,提壹点建议。仅供参考。 壹、对机构设置的建议 基本同意你们的设想,但希望做壹点修改,为此建议“靖远公司机构设置图”如下: 的情况发生。 (二)关于高级运营管理层的设置模式,除了靖远这种模式外,当下壹般改制企业仍有俩种改制做法,供参考: 1.首席负责制。如采用这种模式,靖远的高层设置应该如下图: 说明:

①于这种模式下,首席行政执行官的权限要大于原总经理,他首先应是董事会重要成员,能够影响董事会的战略决策,且全权组织落实董事会的战略决策。这种情况下,董事会秘书处作用就不大了。 ②首席财务执行官等专业首席负责人受首席行政执行官的辖制,但也要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和首席行政执行官共同落实董事会的战略意图; ③于这种模式下,董事会对企业运营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更大。 这种模式比较灵活,改制力度大壹些,其主要作用是①突破大型或老企业僵死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思维;②突破决策层和执行层的隔阂,更好地贯彻决策层的要求,防范“内部人”的情况发生。目前于国内只有少数企业采用。 2.总裁负责制。如采用这种模式,靖远的高层设置应该如下图: 说明: ①于这种模式下,董事会授予总裁比总经理制(模式)更大的权限,而总裁壹般应于董事会中任职且有较大影响力,但主要仍是负责执行层; ②总裁助理或相应专业技术总监只对总裁负责,根据总裁的授权行事,而和执行部门没有固定的上下级隶属关系,只是根据总裁的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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