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党委的相关要求,结合教育部门的工作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支部工作考评,是以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性质为依据,将一年内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效果分解成具体指标,定期进行考核和评议的一种管理方式。

第三条党支部工作考评,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党组织战斗力和保证党组织先进性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创先争优常态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第四条党支部工作考评采用查阅《党建工作手册》和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打分依据《党支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分基础分(100分)和附加分(20分),共120分。

第二章管理与考评的原则和内容

第五条党支部工作考评的原则。

1.先进性原则。必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党章规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落到实处,真正起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2.可行性原则。结合教育部门实际,确定考评目标及办法,体现针对性和可行性,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管理。

- 1 -

3.定量定性原则。考评的目标力求规范化、指标化,既要有严格的定性指标,又要有数量、质量和时限的具体要求。

第六条党支部工作考评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能力和水平;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各种党建活动,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

4.密切联系群众,做好本支部工作范围内干部师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5.抓好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慎重地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6.做好党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及时完成局党委安排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党支部要认真进行自查。每年年底在各支部自评的基础上,由局党委统一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确定各支部工作业绩和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依据。

第八条各党支部对党小组的考评可参照本办法规定的考评内容和方法进行,并将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党小组的主要依据。

第九条在执行本办法的过程中,各党支部要注意信息的反- 2 -

馈,及时发现并解决在党支部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教育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党总支、党委)。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党支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 3 -

附件

党支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年度)

- 4 -

- 5 -

1.评估考核基础分值为100分,附加分为20分,共120分。

2.考核纳入局党委确定的年度考核体系。各支部(党总支、党委)按照指标体系自评打分并形成自查报告。

3.评估考核主要通过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察看、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 6 -

4.党员学习培训、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党日活动有关工作安排和总结可体现在支部整体工作计划和总结中。

考核组负责人(签名):考核组成员(签名):自评分:考评分:

- 7 -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大力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责任感、荣誉感,更好地服务我市教育科学发展,根据党章和党的组织工作条例,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种类分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三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

出色完成《党支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规定的各项任务,达到“五个好”。

一是领导班子好。领导班子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思路清晰,团结协作,求真务实,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党员队伍好。党员整体素质高,有较强的党员意识,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爱岗敬业,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三是工作机制好。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到位,保障机制健全,工作运行顺畅有序。能充分激励党员干部务实工作、创新工作、高效工作。

四是工作业绩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严格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显著。

- 8 -

五是群众反映好。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疾苦,热心服务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第四条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做到“五个表率”。

一是自觉学习的表率。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掌握政治理论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是爱岗敬业的表率。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

三是服务群众的表率。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四是遵纪守法的表率。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敢于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五是弘扬正气的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以实际行动弘扬正气。

第五条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

忠诚党务工作岗位,尽职尽责,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做到“五个强”。

一是党性观念强。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 9 -

二是能力素质强。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宣传教育、组织协调和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创新意识强。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四是工作作风强。经常深入到党员中、群众中去,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真心实意为党员群众服务,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五是自律意识强。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为人正派,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滥用职权,不谋求私利。

第六条评选办法和要求

按照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民主参与,实行自下而上、上下结合、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依据《党支部工作考评办法》、《党支部工作考评指标体系》,并对照“五个好”的标准,每年年底统一组织考评。各单位自我推荐,上报有关材料,提交局党委会研究决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由本单位根据“五个表率”的标准进行评选、公示后向市教育局推荐。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务求每个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本单位按照“五个强”的标准推荐,上报局党委统一研究确定。

- 10 -

第七条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直属系统基层党组织总数的20%;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直属系统党员总数的5%;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比例一般不超过直属系统党务工作者总数的5%。

第八条推荐上报的材料包括《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以及推荐对象的事迹材料。

第九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每年度评选一次,在“七一”期间进行命名表彰。

第十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2.《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3.《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 11 -

附件1:

先进基层党组织申报表

- 12 -

- 13 -

附件:2

优秀共产党员申报表

- 14 -

- 15 -

附件:3

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

- 16 -

- 17 -

- 18 -

困难党员救助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要求,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激励广大党员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中敬业奉献,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申请救助的条件

1.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共籍在编在职党员;

2.年内家庭生活困难;

3.无违规违纪问题。

二、救助的标准和办法

依据局属各单位党支部(党委、总支部)的党员人数确定救助名额,具体办法为:党员人数50人以下上报1名;党员人数50至100人上报2名;党员人数100人以上上报3名。救助标准为300元/人。救助资金从党费中支取。

三、救助程序

1.先由本人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单位党组织核实情况,研究确定并进行公示。

3.以单位党组织的名义上报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写清申请救助对象的具体情况并加盖党组织印章。

4.经局党委研究确定后下发救助资金。

- 19 -

四、其他

1.困难党员救助原则上每年春节前进行。

2.各单位党组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加大对困难党员救助的力度。

3.本方案自2013年开始实施。

平顶山市教育局办公室2013年10月21日印发- 20 -

基层党建考核细则

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分类考核细则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全市基层党建的整体水平,根据《关于开展基层党建“百点示范工程”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吴组发[2007]10号)的总体目标和百分考核要求,现就机关事业单位、农村、非公有制企业、社区党建示范点以及党员服务中心示范点的建设,提出如下分类考核细则。 一、机关事业单位党建示范点 (一)建设一个好班子。(20分) 1.党政领导班子团结、协调,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4分) 2. 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工作要求,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协助单位行政领导改进机关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4分) 3. 善于把上级指示精神与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相结合,党建工作思路清晰,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开创工作新局面。(4分) 4.党组织班子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正确处理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关系。班子成员勤政廉政,无违法违纪行为。(4分) 5.认真执行党务公开制度。(4分) (二)带出一支好队伍。(20分) 6. 结合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认真抓好党员政治理论学

习,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全年不少于12天。学习有计划,有考核,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记录规范。(5分) 7.利用各种途径和渠道,广泛开展各项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党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5分) 8.坚持以“争先创优”活动为载体,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在本单位业务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5分) 9.注重机关在职党员“八小时”外的教育管理,在职党员都能到各自居住地社区党支部报到,自觉接受社区工作安排,45岁以下的党员全部参加社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助推社区建设。(5分) (三)形成一套好机制。(20分) 10.党建工作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工作情况有台帐。(4分) 11.党员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机制健全,。(4分) 12.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大会、支委会、小组会、党课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领导干部亲自讲党课,党员到课率不低于80%。(4分) 13.按照“六个有”的要求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即有党员活动室、有党员电教室和电视机、放像机等电教设备,有学习图书资料,有学习、考勤等相关制度,有学习园地和版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制度管理控制表

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一、目的 加强和改进公司党的建设,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切实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单位。考核期间为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考评原则 党建工作考评坚持注重实绩与群众公认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管理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推进与分类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四、考评内容和标准 (一)按照《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见附件1),党建考核由基础工作考核、重点活动考核、创新创效考核、党员群众民主评议四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5分。 1.基础工作考核:包括推动企业发展、工作运行机制、党组织班子建设、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团青作用发挥、维稳工作、日常工作等八个方面,分值为70分; 2.重点活动考核:分值为10分; 3.创新创效考核: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4.党员群众民主评议:按照《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附件2)进行民主测评,分值为20分。 (二)否决条件 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案件;发生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产权交易、投融资等方面的重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私设“小金库”、账外账等特大经营违规责任问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稳定事件。发生以上任一事项,取消评优资格。 五、考评方式 党建考核采用单位自查自评、公司考核检查组检查考核及党员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检查组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六、考评程序 (一)公司系统各单位,根据《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进行自查,并将自查评分表、自查报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报公司党委。 (二)公司组成考核检查组于12月底前对各单位进行集中检查考核。 (三)考核评价结果报公司党委审定后,由政治工作部负责向各单位进行反馈。 七、考评结果及运用 (一)党建考核评价结果实行百分制,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具体界定范围如下: 1.优秀:90分以上。 2.良好:80分到89分。 3.合格:70分到79分。 4.不合格:70分以下。。 (二)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作为党内评先的重要条件,参加文明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考核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单位不能评选先进,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不能参评先进个人。 (三)各单位应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建立科学合理、分层分级的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促进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层层落实。 八、支持性文件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考评管理办法 九、附件 附件1 公司党建工作考评标准 附件2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表 附件3 公司党建工作满意度测评结果汇总表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所属各党支部工作,科学评价项目党支部工作的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考核评价适用于公司党委对所属党支部的考核。 第三条为提高检查效率,可将考核内容分为报送资料检查和现场检查两类方式检查。 第二章考核评价内容 第四条考核内容分为基础工作情况、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分管工作等五部分,满分100分。在外部宣传和外部评价两方面设加分项,分值上限为10分。(详见附表)。 第三章考核评价方式 第五条考核可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定期考核每年度组织一次,一般在年底前或“七一”前进行。不定期考评可根据需要适时组织。 第六条现场考核程序 (一)考评小组赴各单位,听取被检党支部自查情况报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查看现场,抽取相关人员访谈。 (二)考评小组对照检查评价表内容进行考评,并说明扣分原因; (三)考评小组讨论评价意见,对党支部进行初步反馈; (四)向被检党支部书面反馈,要求党支部及时进行整改。 第七条考核评价结果根据得分情况,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如果考核表中任何一个大的项目得分未达到该项目总分的50%,则该单位不得评为优秀和良好等级。

第四章奖惩办法 第八条对考核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等级的党支部,公司党委将给予通报表扬,在各单位党组织的各种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并优先推荐申报上级党组织授予的荣誉称号。 对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等级的党支部,公司党委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九条每年12月份或“七一”前,公司党委将组织公布当年度考核评价结果。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精选

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本文系作者原创投稿,仅供学习参考,请勿照搬照抄! X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 1 — 1 —

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 2 — 2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和市局《关于建立和完善直属单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上海市党支部建设纲要》为依据,每年“七一”前对党支部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考核,进一步促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为院事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考核对象 全院在职人员党支部。 三、考核内容 (一)党支部班子建设; (二)党内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三)党员教育管理; (四)发展党员工作; (五)加分项; (六)否决项。 四、组织实施 (一)基层党支部工作考核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成立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的具体工作。考核小组成员由院办公室(党办)和部分支部

书记代表组成。由办公室(党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评采取党支部自查和院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三)每年集中考核的时间为五月底至六月初。 五、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党支部自查。自查于每年的五月中旬进行。 (二)院考核小组检查。 1.查阅资料:检查党支部工作记录本和学习记录本,查看相关材料。 2.问卷调查。 3.群众座谈。 4.个别访谈。 5.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 6.其他方面反馈的情况。 考核小组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对支部工作提出考核意见。 (三)考核意见经院党委会审核后,确定各党支部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 考核中涉及加分项目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分不计入考核总分,但作为评比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考核等级和奖惩措施 党支部的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总分(不含加分)95分及以上为优秀,80~94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党支部工作考核办法 一、领导班子建设 (一)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政令畅通,贯彻上级精神认真、及时、正确,任务完成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能及时解决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的考核2-4分;完不成任务考核1-3分;重大问题不开会集体研究考核2- 4分。 (二)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和职工群众的监督,干群关系好,威信高。干部管理不善,群众意见大,民主评议威信低考核1–2分;支部帮交不及时、不得力考核1–2分。 (三)按党委要求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自身矛盾,加强自身建设。会议无准备、无记录、不上报每发生一次考核1分;没有按规定召开考核2分。 (四)党支部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有记录。未按要求学习或学习无记录考核 1-2分。 (五)中层干部按要求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参加率、及格率均达到100%。无故缺课一人次考核1分;一人次不及格考核0.5分。 二、党支部建设 (一)认真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围绕中心任务制定支部工作目标和计划,做到有检查有考核,重点突出,任务落实。计划不落实考核1- 3分;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

先锋模范作用不显著,没有实现党员无违纪、无违章、无事故目标考核2-5分。 (二)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做到会议有准备、有记录。支委会未召开考核2分,无记录考核1分。 (三)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季上一次党课,党小组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会议、活动有记录。“三会一课”到会率80%以上,每低于10%考核1分,无故缺一人次考核1分;未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或会议无记录考核2分,不按时上党课考核1-2分,党小组活动不组织或无记录考核1-2分。 (四)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落实培养人,并按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无确定培养人考核1分,不按时填写考察表考核0.5分。 (五)党员发展和预备党员转正工作,做到程序规范、手续完备、资料齐全。不按规定程序或手续不齐全考核2分。 (六)按标准、按规定时间交纳党费(每月20日前)。达不到规定要求考核1-2分。 (七)干部、党员、职工严格遵守政治组织等各项纪律,不出现违纪现象。干部、党员、职工违纪受党内及行政处分的,根据处分类别考核2-6分;构不成处分但造成很坏影响的考核1-2分。 三、思想政治工作 (一)认真落实集团公司《思想政治工作条例》,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确保职工队伍稳定,不发生打架斗殴、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5

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以及省、市、县委有关党建工作要求,结合我镇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把手”管党制度 1、党委领导班子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全年不少于2次。 2、“一把手”批示支部工作制度。对机关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专题活动等重要事项,“一把手”要有点评和批示意见。 3、“一把手”带头上示范党课制度。每年“一把手”要为机关党员上一堂以上专题党课。 4、党支部集体领导制度。坚持少数服从多数、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应由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或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二、学习制度 严格执行镇党委规定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以及中心组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学习1次,领导班子成员及支委全年撰写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不少于4篇,其中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不少于1篇。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领导班子和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党员组织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民主(组织)生活会上,要按照逐个剖析、评议、表态的程序,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为党员做表率。 五、党员目标责任承诺制度 根据年度工作目标,结合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个人岗位职责要求,结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的制订,每年4月底前,各党支部与党员签订年度党员目标责任承诺书。机关党员的承诺内容要围绕争做“五型”(学习型、服务型、竞争型、创新型、公正型)干部,突出“五个带头”即:带头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带头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带头提高工作效率,勇于“创先争优”,善抓发展机遇,自我加压、争当先锋;带头开拓创新,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带头依法行政,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的纪律、社会公德和规章制度,廉洁奉公,敢于同各种不良倾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六、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全体党支部书记按要求参加,不得无故缺席。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学校规章制度之中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为进一步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特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围绕上级党委重大决策与部署,着眼于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水平持续提升,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推进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考评对象 本细则考评对象为学校各基层党支部及全体党员。学校党总支负责对各基层支部进行考核,各支部依据考核细则对党员个人定期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1、按照合理定标、量化考评、百分评比的原则进行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89-75分(含75分)为良好,74-60(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学校党总支参照考核细则,每半年对各基层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年终进行总结表彰。

3、各支部在学校党总支开展考评之前先对本支部党员进行考评,然后将考评结果上报学校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4、每次检查评比之前,学校党总支组建专项考评小组,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公平、公开。 四、组织领导 学校建立基层党建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定期开会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党总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总支副书记任副组长,总支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基层党建日常事务性工作。 五、奖惩办法 1、学校党总支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平均不足90分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2、对党员个人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平均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的评选,由各支部推荐报学校党总支研究审定。 3、对于考评结果不理想的支部和党员个人,由学校党总支协助其制订整改方案,拟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半年以后接受复查验收。 六、考核细则 考核采取加减分累计制,满分为100分,根据以下条款相应增减分数:

2019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X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办法(送审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 — 1 —

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 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九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 2 —

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住建局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到日常考评与述职评议相结合、党建考评与绩效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XX县住建局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评。 第二章考评组织 第四条局党组全面负责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行政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第五条局党组会负责审定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结果。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六条考评内容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等六大项,设置相

应量化考核指标和考点,实行百分制考评。 第七条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未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由机关党组实施考评。 第四章考评实施 第八条考评分为党建日常考评和党建述职评议。其中党建日常考评占年度考评总分的90%,党建述职评议占年度考评总分的10%。 第九条党建日常考评。局党组按照考评时间节点对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党建日常考评包括绩效管理中党建指标完成情况和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总分确定),分值分别占年度考评总分的70%、20%。 其日常考评成绩=党建指标考评成绩×70/党建指标标准分值+组织绩效指标考评成绩×20/100 (二)未纳入绩效考核股室。局党组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制定评分细则,根据考评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相关指标分数。 第十条党建述职评议。按照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河东乡基层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乡党建工作整体水平,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基础工作考核(70分) (一)党建工作责任(10分) 1、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并及时上报得2分,无党建工作计划、总结的,每缺一项扣1分。 2、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基层党建工作得3分。查看有关会议记录,少1次或记录不规范会议扣0.5分。 3、落实党务公开制度,设立党务公开栏,并做到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公开内容的3分。未设公开栏或公开栏标准差的扣1分,每少公开一次扣1分。 4、各种制度完善,制作看板并上墙得2分。每缺一项制度扣0.5分。 (二)基层组织建设(10分) 1、班子健全,战斗力强,结构合理,有较强地帮富带富能力得1分。班子不健全扣1分。 2、党支部与班子成员、党员签订公开承诺书,兑现承诺到位得2分。未签订承诺书扣1分,支部对班子成员、党员承诺工作没有督导、没有考核、没有记录的扣1分。 3、村“两委”干部按时参加上级党委组织的培训,无上访村干部事件得2分。不按时参加培训的一次扣1分,有上访村

干部事件的该项不得分。 4、按照乡党委统一安排,做好党建创新工作得5分。扎实开展措施不得力扣1-3分。 (三)党员教育管理(16分) 1、党员教育有计划、有制度、有实效,党员学习制度化、经常化,措施有力得2分。组织党员按上级要求按时学习,查看记录,缺少一次扣0.5分;查看学习笔记、心得体会,每少一项扣1分;认真做好党员远程教育学习,查看四簿一册,每少一次扣0.5分。 2、有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内容,无职党员履行职责到位得2分。无设岗定责内容扣2分,履行职责不到位的扣1分。 3、有党员名册,党员信息准确规范得2分,不规范的酌情扣分。 4、对流入和流出的流动党员进行登记造册管理,认真做好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得2分。党支部每半年至少与流动党员联系1次,没有明确专人负责的扣1分;查记录,没有联系记录的扣1分。 5、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做好会议记录得4分。每月1次支委会,缺一次扣0.5分;设党小组的每月1次党小组会议,缺一次扣0.5分;按时组织党员召开党员大会,未召开的扣1分;按时上党课,没有组织党员上党课的扣1分。 6、党员按标准交纳党费,每月按时向党组织上缴党费,有党费台帐和统一、规范的收缴记账凭证得2分。党员未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的扣1分;未建立党费台帐的扣2分;半年未上缴

202X年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202X年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引导全县各级党组织开拓奋进、争创一流,推进转型突破,促进跨越发展,为推动X副中心城市加速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党章》、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市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坚持以下原则: 1、引领方向,争先进位; 2、夯实基础,突出重点; 3、注重实绩,客观公正; 4、真考实核,激励先进。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第四条全县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与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相衔接。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五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内容,主要是依据县党代会报告、县委全委会报告、《X县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和《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涉及组织工作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党代表联络工作和中央、省市县委安排部署的党内重大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 第六条坚持党建基础工作、重点工作、创新工作和宣传工作“四位一体”考核。 (一)党建基础工作指履行党的建设基本职能、基础建设和日常性工作。 (二)党建重点工作指第五条所列的中央、省市县委重大部署和组

织部门开展的重要活动。 (三)党建创新工作指在党建工作方面探索实践和总结的有推广价值或借鉴意义的新方法、新途径、新经验。 (四)党建宣传工作指对在县以上主流媒体、党报党刊宣传我县党建工作动态、介绍党建工作经验、做法情况的考核。 第三章年度目标任务制定下达 第七条根据《县委组织部年度工作要点》和市县考核办下达的党建考核共性指标,县委组织部结合实际,细化分解工作任务,制定《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定,与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签字后下发,作为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的依据。 第八条《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下达以后,确需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的工作任务,经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审定后纳入考核范围。第四章考核办法和程序 第九条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由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构成。 第十条县委组织部对各镇党委、县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以及党组织关系在县委的双管部门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平时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 (一)各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根据《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每年6月底向县委组织部上报一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佐证资料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二)县委组织部根据上报资料,采取专门检查、重点抽查、资料审核等方式,对半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评分。 (三)半年考核评分作为各镇党委、县级各部门党建平时考核分值。 第十二条年终考核由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评分、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评分构成。 县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组考核与全县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一并进行,考核组通过听取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党建工作测评等方式,综合评分。 创新工作及宣传工作考核实行加分制,由县委组织部根据提供的

机关党建考核办法(终审稿)

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发《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知 机关各股室、下属各单位、县城投公司;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将《2017年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紫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10日 2017年住建局机关党建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建工作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管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做到日常考评与述职评议相结合、党建考评与绩效管理相结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对紫阳县住建局机关党组织党建工作的考评。 第二章考评组织 第四条局党组全面负责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行政股具体负责考评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第五条局党组会负责审定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评结果。 第三章考评内容 第六条考评内容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建设、业务能力建设等六大项,设置相应量化考核指标和考点,实行百分制考评。 第七条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各股室,其党建考评指标纳入局机关绩效考评。未纳入局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其党建考

评指标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由机关党组实施考评。 第四章考评实施 第八条考评分为党建日常考评和党建述职评议。其中党建日常考评占年度考评总分的90%,党建述职评议占年度考评总分的10%。 第九条党建日常考评。局党组按照考评时间节点对考评内容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单位的股室。党建日常考评包括绩效管理中党建指标完成情况和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组织绩效指标完成情况依据年度绩效考评总分确定),分值分别占年度考评总分的70%、20%。其日常考评成绩=党建指标考评成绩×70/党建指标标准分值+组织绩效指标考评成绩×20/100 (二)未纳入绩效考核股室。局党组按照局机关绩效管理中确定的党建指标制定评分细则,根据考评标准对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确定相关指标分数。 第十条党建述职评议。按照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在各股室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工作总结于当年11月底前报送局党组),开展各股室负责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评议结果作为党建述职评议成绩。党建述职评议原则上当年12月底前完成。 第十一条局党支部负责汇总各股室组织日常考评、述职评议情况,形成各股室年度党建工作考评得分和排名,拟定考评结果意见,提交局党组会审定。 第五章考评等次及结果运用 第十二条考评等次。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依据以下两个条件综合评定3个股室为“优秀”等次:1.纳入绩效管理考核、承担重点工作的股室;2.党建工作考评排名。党建工作考评得分低于80分的评定为“未达标”等次。其余评定为“达标”等次。 被考评股室在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执行局党组各项纪律等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其考评结果为“未达标”等次。 第十三条结果运用。党建考评被评为“优秀”等次的股室,作为年度先进股室给予通报表彰,在局优秀共产党员名额上给予适当增加,在党小组活动经费上给予适当倾斜。党建考评未达标的股室,不参加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同时,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住建局党组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

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

中共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委员会党建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司党建工作,提升各级党组织工作管理水平,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文件精神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打造两基六业,实现科学跨越”的“十二五”奋斗目标,紧紧围绕把水口山建设成“综合实力强、运行机制优、生态环境美、社会形象好”的大型现代企业集团的企业愿景,按照党章赋予企业党组织的职权,突出“围绕发展抓党建,创新党建促发展”的企业党建工作主题,积极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规律和途径,运用绩效管理办法,结合中国五矿内控评价体系,以“抓班子、带队伍、创和谐、促发展”为工作思路,着眼于全面履行党组织职能、提升党建工作绩效,实现“创新党建工作,创造党建品牌,增强企业软实力”的新时期企业党建目标,有效地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优势,为企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二、绩效目标 1.抓班子。以“抓班子,带队伍,增效益、谋发展、促和谐”为目标,深入开展“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创建活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引领企业科学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2.带队伍。强化干部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建设,推动企业科学发展的实力不断壮大。 3.创和谐。全面加强文化建设、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民主管理等工作,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氛围更加和谐。 4.促发展。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做到目标上共同追求,责任上共同承担,管理上互相融合,成果上共同分享,达到党政工作和谐互动局面,逐步形成以党建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以企业发展成果检验党建工作绩效的良性互动机制。 三、基本原则 1.党政融合原则。开展绩效管理,党建工作目标围绕企业改革发展来确定,党建工作内容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需要,党建工作管理绩效渗透到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环保、技改技措、科学发展、廉政建设、和谐稳定等全过程。 2.结果导向原则。通过绩效管理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考核对象的整体绩效挂钩,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3.全程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力求在开诚布公的沟通交流中,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效果。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公司党建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公司机关党的建设,使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的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促进机关文明建设,创建一流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关党建考核领导小组,×××任组长,其他机关党委委员和党支部书记任成员。 (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日常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 (三)党支部设一名考核员,在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负责本支部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考核范围 公司党委各支部及全体党员均参加考核。 (二)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工作; 2、政治理论学习; 3、机关党建; 4、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 5、廉政建设。 三、考核办法

(一)对党支部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负责对机关党支部进行考核。 2、对党支部考核的内容是:政治理论学习情况,三会 一课落实情况,参加公司机关党的会议、学习活动情况, 党的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等情况。 3、支部的考核情况,每年公布一次。 (二)对党员的考核 1、考核办公室与党支部共同考核,以党支部考核为主。 2、对党员的考核内容是:参加党组织的思想教育、政 治理论学习、党内活动、党费交纳、廉政建设、遵纪守 法等情况。3、党支部每半年向 考核办公室上报一次对党员的考核情况及有关的考核 材料。 四、奖惩 (一)对各支部的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主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85分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 先进党支部的评选,由机关党委依据年度考核情况,按支 部数的30%研究确定。 (二)对党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年度优秀党员的重要依据,年度考核不足90分,不能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党员 的评选,由各支部按支部委员书的20%推荐,由机关党 委研究确定。

最新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评分标准 一、建设好的领导班子(20分)1、党组织领导班子健全,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工 作协调;届满按期进行改选,成员出缺及时补充。 4 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健全扣1分,分工不明确 扣1分;届满不进行改选扣1分,党组织成 员出缺不及时补充扣1分。 2、领导班子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开拓进取,凝聚 力、战斗力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 班子成员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勤政廉政。 4 党组织班子团结、协作不好扣2分;每季度 召开1次党建工作例会,未按时召开例会和 年底没有开展党建工作自查,各扣1分。3、热心党务工作,熟悉党务业务,认真履行职责。 书记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办事公正,作风正派,群众信任。 3 对党务工作不关心,党务业务不熟悉,扣1 分;书记未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协调能 力较弱,群众不信任,扣2分。 4、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三重一大”, 集体研究决定,较好地做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程 序规范化,及时做好党务公开工作。 5 “三重一大”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或决策失 误,扣2分;没有“三重一大”内容记录, 扣1分;未建立党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并 全面推行党务公开扣2分。 5、党建带三建,群团组织健全。关心支持群团工作, 积极开展群团活动,成效显著。 4 未建立健全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机制, 扣2分;党组织对工青妇的工作不支持扣2 分。 二、培养好1、认真做好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对党员进行先 6 党员教育管理无规划、工作计划扣1分;未

的党员队伍(20分)进性的教育活动。党员政治信念坚定,带头学习理论, 思想素质优良,业务熟悉,爱岗敬业,积极参加党员 示范岗、“创先争优”活动,效果好。 建立保持先进性长效机制扣1分;未开展党 员先锋岗、“创先争优”活动各扣2分。 2、加强党费收缴工作。党员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 缴纳时间为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 3 党员未按时按标准交纳党费扣1分,不及时 上缴党费扣1分,没有在公示栏公布党费收 缴情况扣1分。 3、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发展党员工作有安排、有措施,计划落实,程序规范, 手续完备。重视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4 无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扣1分;发展党员工作 不符合程序,扣2分;发展党员材料不齐全, 扣1分。 4、党员干部积极参加集团业余党(政)校学习,每 年党员的教育培训不少于24学时;落实好每月1次 的学习日制度,各单位中层以上党员干部每年要撰写 1篇学习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 4 党员集中学习无故缺席每人次扣1分;学习 没有签到、记录扣1分;完成心得体会少1 篇扣1分。 5、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机制,并积极参加集团组织 的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活动中充分展示团队精 神。 3 未建立党员志愿者服务机制,扣1分,应参 加却无故不参加集团组织的党员志愿者服务 活动,少1次扣1分,直至扣完该项标准分; 参加活动组织不严密,作风散漫,扣1分。 三、建立健全好的党建 制度(20分)1、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制度落实;党组织主要 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专题上1次党课。 4 未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扣2分;党组织 负责人未给党员专题上党课扣2分。 2、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 评和自我批评,每年结合年度考核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工作,并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开展评议工作,对不合 格的党员,按规定给予处置,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集团 党委。 4 全年没有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扣1分;民主 生活会情况没有向集团党委报告,扣1分; 问题没有及时整改,扣1分;没有开展民主 评议党员工作,扣1分。

市直机关党建信息调研考核办法

市直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积极发挥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在反映动态、交流经验、调查研究、指导工作等方面的作用,结合我市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明确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健全考核体系,提高全市机关党建信息、调研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考核对象 市直各系统党委(含系统党委所属正处级单位机关党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党委、各直属机关党组织,各县(市) 区机关工委,本委各部室。 三、考核内容 (一)信息工作

由基本分、采用分和奖励分构成。同一信息稿件被不同刊物采用,得分累计计算。 1、基本分。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各县(市)区机关工委月 报送信息数量不少于3条,每月达到要求得基本分6分,每少 1条扣2分。 2、采用分。被市委市直机关工委信息刊物采用的,计采用分。分别为:《机关党建》、《机关党情呈报》单条10分,综 合、简讯3分,专报件20分,增刊20分。 3、奖励分。市直各机关党组织、各县(市)区机关工委上 报的党建信息被省、市有关党建信息刊物采用的,得到市及市以上领导批示的,计奖励分。分别为:被省委省直机关工委信息刊物采用的,正刊单条奖励10分,增刊每条奖励15分,简 讯每条奖励5分。被市委办信息刊物采用的(需经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推荐),正刊单条奖励10分,增刊每条奖励15 分,简讯每条奖励5分。被市及市以上领导批示的,每条另加奖励20分。 (二)调研工作 1、基本分。按照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每年重点课题调研工作 要求,认真制定调研计划,主动深入基层,按时完成调研任务。各党委(工委)每年完成并报送1篇调研论文,得基本分

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办法

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持续加强公司机关作风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积极适应建设“规模效率领先、技术服务一流”的公司的要求,努力打造 政治坚定、决策科学、运转顺畅、管理规、精干高效、服务有力、勤勉清廉、团结和谐的表率机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各科室、各直属部门。 第三条 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遵循实事、 客观公正, 突出重点、 综合评价,评建结合、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工作在机关作风建设考评领导小组的领

导下进行。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委组织部、人 事科、纪检监察科、办公室和机关总支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机关作风建设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负责机关作风建设 考评的具体协调和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机关总支。 第二章 考评容 第六条 机关作风建设考评容由五部分组成:思想作风、工作作 风、服务意识、廉洁从业、文明办公。 第七条

思想作风:主要包括自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讲政治, 顾大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学习 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干部员工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坚 持集中制原则,认真参加党支部会议和支部生活会,开展批评 2 与自我批评, 不断增强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作用发挥明显。 思想作风考评重点是: 大局观念、 干部员工的政策理论和业务水平、 决策、发挥模带头作用等方面的情况。 第八条 工作作风:主要包括坚持定期研究制定本科室、本部门近

最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精品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 文章标题: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找文章到免费网更多原创-()各党支部: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即将召开的十七大和《中共县委关于建立基层党建工作检查督导制度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使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有新的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新的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有新的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新的进展,经研究决定,建立镇党建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制度(试行),请遵照执行。 一、考核内容党建工作责任考核,以镇党委下达的年度党建工作目标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结合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根据不同时期确定的工作重点,进行考核评比。 二、考核办法考核采用季度考核(第一季度、半年检查、第三季度)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完成年初党建工作责任状及各项工作任务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内容,制定每季度的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考核方案另行下发),各党支部要及时向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上报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 考核采取评分办法,全年为1000分,其中:第一季度200分、半年检查200分、第三季度200分,年度检查400分;每次检查评比中,纪检监察工作25%,组织工作50%,宣传工作25%。 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要根据各党支部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打分,并以累计总分作为奖惩依据。 三、考核奖惩办法1、考核评比:责任状及工作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年终进行全面考核评比。 奖励分季度、年度四次兑现,每次评选镇级先进8名(其中:农村党支部6名、镇直单位1名、非公党组织1名)。 2、奖励标准:⑴季度奖(3次):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给予村党支部奖励500元;②镇直单位、非公党组织参照执行。 ⑵年度奖:①村级党支部:考核得分在前六名,且考核得分达到90以上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