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的管理

合伙企业的管理
合伙企业的管理

合伙企业的管理

1、合伙人会议是合伙企业的权力机构,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

权包括:

(1)决定合伙企业名称的变更;

(2)决定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的变更;(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保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决定合伙协议的修改;

(8)决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

(9)决定合伙利润的分配方案;

(10)决定合伙人出资的增加、减少;

(11)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职权。

上述事项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通过。

2、普通合伙人为企业合伙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

业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授权代表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提名授权代表人选,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有限合伙人的提名确定授权代表包括委派代表、投资经理和投资交易员。

3、普通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委派代表具体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提名委派代表人选,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有限

合伙人的提名确定委派代表。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权提取管理费10,000元/年,该管理费于每年最后一个开放日及信托终日止计提当年的管理费,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并于计提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合伙企业财产中提取。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1、合伙企业的所有利润全部向有限合伙人分配。

2、合伙企业发生亏损的,由合伙企业财产承担,合伙人根据实际出资比例分担亏损;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承担的,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足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投资范围

合伙企业除进行证券市场投资外,不得进行任何其他投资或经营其他业务。

合伙企业进行证券市场投资的投资范围为: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新股申购、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发行的基金可以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以及合伙人一致同意的其他投资品种。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5、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6、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7、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8、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9、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0、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 3、保管好库存现金,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发票及银行有价票证,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5、日常备用金库存余额不超过2000元,如备用金额度调整须与财务负责人商议,再报公司股东或总经理授予审批; 6、完成会计人员交付的其它工作。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2) 第二章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明确管理中心资金使用流程、规范费用报销及借款行为,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费用报销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

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

浅谈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对策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6817132065.html, 浅谈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和解决对策作者:李本锋 来源:《卷宗》2018年第34期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企业所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在新形势下, 企业应当更加的重视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在经营管理上通常会出现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滞后、管理者水平层次不齐、企业局限于中短期目标、忽视企业的内部管控、企业预算制度没有落到实处等问题,只有妥善的解决了这些问题才能使企业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生存并发展壮大。 关键词: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随着我国国门的逐步打开,我国的经济发展有了明显的进步。各类先进的企业经营管理理念也随着外企的进入逐步引入中国,科学的管理模式吸引着中国企业纷纷效仿,进一步带动了企业的科学发展,使得企业实力有了明显的提升。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市场进一步开放,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涌入中国,本土企业也如雨后春笋,企业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想要在经济市场中生存下来并得以发展,就必须要重视企业的经营管理。只有在科学规范的经营管理下,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才能走稳发展的每一步,往往一步走错,对于企业来说就是全盘皆输。所以说,经营管理在企业的整体运营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必须要通过分析研究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解决对策,才能促使企业更好的发展,获得长久的生命力。 1 企业经营管理中常见的问题 1.1 企业经营管理理念滞后,管理者水平层次不齐 在中国,很多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是比较落后的。企业往往将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近似于传统的中国企业的经营模式,而忽视了经营管理方面的改进。很多国外企业的高级管理者都是经过系统的管理类培训,熟悉并能熟练运用先进的企业管理理念,将企业的整体氛围焕然一新。而中国的很多企业的管理者,尤其是中层的管理干部,并不具备专业的管理能力。很多管理者是在企业的某个部门工作,由于入职年限长或者某方面业绩突出,才被提拔为企业的管理者,但是事实上,有些员工可能只是在某些岗位上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却缺乏领导才能和管理水平,在升任管理岗位后无法胜任企业管理工作,在管理岗位上无法发挥作用,只能依照企业惯例开展工作,无法在管理层面为企业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 1.2 企业局限于中短期目标,忽视企业的内部管控 在很多时候,企业由于不想被市场所淘汰,往往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忘记了企业最初确立的目标,只会一味的跟风,迷失于发展的浪潮中。以共享单车为例,在“摩拜单车”、“OFO”推出市场之后,迅速获得了大量融资,并取得了巨大成功。很多企业看到了这些新兴企业的迅速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1

2010年1月29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登记规定》”),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登记规定》为《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67号令,2009年11月25日,以下简称“《办法》”)的配套规定。 《登记规定》明确规定了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分支机构登记”、“登记程序”、“年度检验及证照管理”等,就外商投资股权基金行业而言,值得关注的内容包括: 1、设立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已无明显法律障碍 《登记规定》重申了《办法》“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的产业政策”,以及“国际鼓励具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促进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发展”的规定,仅作出了如下限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标注…限于合资?、…限于合作?、…限于合资、合作?、…中方控股?、…中方相对控股?和有外资比例要求的项目,不得设立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规定》第三条) 设立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并不属于上述限制的范畴。同时,上海、天津、北京等地发布的鼓励外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在当地设立的相关政策,已经将“设立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视为至少是“允许类”的投资领域,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的设立已无明显的法律障碍。某些具有“先进基金管理经验”的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应在鼓励之列。 2、设立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的方式 (1)2个以上的境外基金管理人(包括企业或个人,下同)可以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外国基金管理人也可以与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企业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中外合资的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 (2)上述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的设立,即可以采取新设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由境外基金管理人“入伙”于已经设立的内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法条依据为《登记规定》第六十三条“中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伙企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入伙的,应当符合本规定,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境内基金管理人可以直接从境外出资,也可以通过已在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创业投资企业出资,在华设立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法条依据为《登记规定》第六十五条“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的创业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或者加入中国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已经设立的合伙企业的,参照本规定。” (4)允许境外基金管理人个人在担任普通合伙人时,以劳务出资,在华设立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管理企业。法条依据为《登记规定》第十五条“外国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外国人就业许可文件,具体程序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设立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企业仍有待相关规定出台 《办法》第十四条直接涉及了有限合伙制外商投资股权基金的设立问题,即“国家对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合伙企业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因为《办法》出台时并无关于该事项的“另有规定”,结合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的解读,境

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完整版)

个人合伙经营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字为: 经营场所位于: ,面积: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烟酒销售、中西式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合伙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一、会计岗位职责范围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合法、合规。 2、建立健全管理中心各种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财务工作程序执行。 3、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管理中心资金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财务收支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合理使用资金、加强资金回流,确保管理中心资金安全。 5、进行成本、费用预测、核算和控制,督促工作团队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6、建立健全各种财务账目,编制财务报表,并利用财务资料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分析,为管理中心合伙人决策提供有效依据。 7、负责公司办公用品库的管理。 8、及时核算和上缴各种税金。 9、会计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安全、有效。 10、加强其他财务人员管理,进行内部培训,提高财务工作人员素质。 11、完成管理中心工作程序规定的其他工作,完成财务负责人安排的其他任务。 12、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二、出纳岗位职责范围 1、办理现金收支和银行结算业务,管理货币资金,不坐支现金,不以白条抵库; 2、顺序、及时地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帐及其他业务台账,保证数字清楚、内容准确,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3、每月初前五个工作日内与会计人员完成现金和银行对账工作,与团队负责人核对收支业务台账,对账完毕须由双方签字存档; 3、保管好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确保其安全无缺,如有短缺承担赔偿责任; 4、负责保管公章及法人章,保证该印章的正确使用及安全。 5、严格管理空白收据、发票及银行有价票证,认真办理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支票,严禁签发空头支票; 6、日常备用金库存余额不超过2000元,如备用金额度调整须与会计人员商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再报财务负责人或合伙人授予权限人审批;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两篇

公司经营管理办法两篇 篇一:公司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集团公司经营管理体系,强化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市场竞争行为,确保全司经营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xxx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必需守法经营,认真贯彻执行政府的法令规章,依法从事建筑市场的各类经营活动,服从集团公司的统一协调和管理,维护并执行本办法之规定。 第二章经营管理体系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所属各子、分公司实行全面市场化、内外一体化、抵押承包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各子、分公司是集团公司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 第四条集团公司市场发展部是全司经营工作管理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能是负责建筑市场信息的收集、重大工程的洽谈与攻关;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工程任务的协调平衡、工程合同的管理等。 第五条集团公司与各子、分公司经营工作实行上下互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面向市场承揽工程业务。在业务洽谈上,内部遵循谁先参与谁优先的原则(遇有矛盾或特殊情况时,集团公司有权做出裁决)。

第六条凡在本市(即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市场发展部负责管理;本市范围以外洽谈的工程业务,由外出施工管理部负责管理。 第三章工程任务的洽谈与分配 第七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子、分公司全面走向市场,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对各子、分公司自行接洽的工程项目,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和配合,并指导、帮助具体运作。 第八条对外洽谈工程业务应向业主或招标部门出示集团公司的介绍信。同一工程项目,集团只开具一张介绍信,明确一个单位主谈。若出现同一工程项目多头介绍、多头联系的情况,在本埠的,应服从市场发展部的协调和裁决;在外埠的,应服从外出施工管理部的协调和裁决。 第九条关于工程介绍信的管理。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在本埠联系洽谈工程,应先到市场发展部登记,经市场发展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在外埠洽谈工程,应先到外施部登记,经外施部同意后,开具介绍信签批单,报分管外施工作的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到集团公司办公室开具。 第十条市场发展部、外施部不得重复签发使用介绍信审批单,应对签批的介绍信逐一登记,并跟踪检查洽谈进展情况,每月分析汇总后向总经理室汇报一次情况。 第十一条当同一工程项目出现集团公司内部几家单位同时联系时,由市场发展部根据各子、分公司专业、能力、任务等情况推荐一家报集团公司分管经营工作的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该单位负责具体洽谈。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直接承接的工程项目应遵循以下原则:

浅谈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浅谈企业经营与管理的区别和联系 企业经营与管理是人们时常谈论的话题,掌握二者的区别和联系,对于目前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首先,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澄清二者的本质区别: (一)二者产生的根源不同,经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萌芽于商品经济,形成于市场经济。计划经济年代,企业没有经营,整个国民经济由国家在经营,但企业有管理;市场经济初期的短缺经济时代,因产品供不应求和供求基本平衡,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并不显著;唯有进入买方市场的真正市场经济时代,市场对资源的配置发挥着更大的基础性作用,在日益激烈和残酷的市场竞争中突现出了企业经营的作用,丰富和发展了企业经营的内涵和外延。管理是集体劳动和分工协作的产物,一个人不需要管理,但凡有集体劳动和分工协作马上产生管理。 (二)二者的基本内容不同,企业经营按照经营对象不同分为商品经营、资产经营、资本经营。商品经营,即组织商品的生产和流通,具体包括市场调研预测、产品开发设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生产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非常重要。显然,生产经营的提法不恰当,生产是组织与管理问题,不是企业的一线,是企业商品经营的后方,企业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生产的质量受制于市场需求与营销并为市场营销服务,且生产不是现代企业必须亲自进行的必备环节,可以对外进行招标、委托加工等。资产经营的对象是生产要素,既包括有形的生产要素即厂房、设备、原材料、能源、半成品、成品、资金、劳动力等,同时也包括无形的生产要素如专利、非专利技术、管理、商号、商标、商誉、品牌、土地使用权、销售渠道、商业秘密、各种专营许可证与国际认证标准、重要的人力资本、人际关系等。资产经营就是对这些有形和无形的生产要素在企业内外广泛开展合理地流动与优化组合,千方百计提高其利用效率和效益,以满足和促进企业商品经营的要求与发展。资本经营,其对象是产权,即对产权进行合理地流动与优化组合,具体包括参股、控股、合并、兼并、拍卖、股份制改造组合、股票上市、产权互换等行为和方式,从而能促进企业商品经营、资产经营更快、更大、更好地发展。企业管理的基本对象是企业的人、资产、质量、利润等,一般会涉及企业人员、团队、组织结构、管理模式、企业目标、制度体系、质量与服务、资产、成本、利润,以及研发、营销、生产、后勤、领导、激励与约束、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管理。所有这些管理都可概括为企业的制度管理、机制管理和企业文化管理等。 (三)二者解决的问题不同,企业经营解决企业的方向、市场、战略等问题。企业在市场上干什么、如何干、如何调整、如何发展等经营决策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至关重要,战略性的经营决策涉及企业的宏观和全局问题,如果出错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的损失。衡量企业经营的指标是效益。经营属于开源,是挣钱,其目的是让企业的资本不断获得最大的增值机会。企业管理解决企业内部员工的秩序、纪律、工作胜任能力、积极创造性和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等问题。衡量管理的指标是人、财、物的效率,即劳动生产率、资金周转次数(天数)、单位产品能耗与物耗等。向管理要效益,则是具体通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产利用率、加速资金周转、节约物耗等来实现,管理的目的是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共同为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而高质量、高效率地工作。成本、质量、效率是管理永恒的话题。管理属于节流,是省钱,是企业的内部和局部问题,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障。 (四)二者的关键和反映的文化理念不同,企业经营的关键必须以企业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纲与导向,来练好市场功;经营理念文化,强调以满足顾客需求为核心,其重点为积极进行企业品牌建设,建立顾客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度及忠诚度,关怀、贴近、服务顾客,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1年9月3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8月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办理。 第三章登记申请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明或者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合伙公司管理制度

合伙公司管理制度与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规则 □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 (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企业运营管理的内容与方法

运营管理内容体系及管理提升的思路 一、运营管理的概念 运营管理指企业为了实现经营目标,各级管理者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激励等活动,是对价值链增值过程的管理。 运营是企业实现目标的过程。有了目标之后,企业要靠运营去实现。企业各级管理人员每天花费主要的时间和精力做运营管理工作。运营管理的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目标能否达成。 张正平在多年的咨询实践中,总结出实现高效运营的四大要素,也为管理系统提升指出改善方向:高效运营的四大要素 1.管理架构:正确的管理架构给企业的运营和管理规定了明确职责、清晰合理 的流程、制度。管理架构是运营管理的前提,就像快速顺畅的交通首先取决于公路网络修建的是否合理一样。 2.管理行为:运营管理靠管理者来实现。管理者需要具备正确的理念和有效的

管理行为,他们需要对自身的角色定位有正确的认识,具备优秀管理者的理念和行为特征。 3.运营信息系统:运营信息系统既包括对初始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 使用,也包括对这些业务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后形成的各层管理信息,和管理者运用信息进行决策、控制、跟踪的过程。及时准确的信息收集、反馈和控制系统是运营管理的重要基础。 4.管理技术:指各种理论、方法、工具,内容非常丰富。企业面临的问题各不 相同,要考虑管理技术的适用条件。管理技术是运营管理和实现经营目标的手段。 通过咨询实践,张正平发现:企业要想实现高效运营,必须在管理系统和人员两方面同时提升。管理系统改造涉及组织功能定位、治理结构设计、管理架构设计、权责体系设计、业务管理系统设计、职能管理系统设计(多数体现为流程体系的设计)等方面;人员提升改造涉及先进管理意识的建立、先进管理行为的打造、以及对现代管理技术的充分掌握和深度应用。 二、运营管理的内容体系 通过多年的运营管理咨询实践,张正平总结出如图所示的运营管理基本框架。这个框架涉及到战略目标的制定、管理架构、主价值链运营管理、支撑层面的运营管理

浅谈企业中的经营管理

浅谈企业中的经营管理 浅谈企业中的经营管理 【摘要】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必须完善企业的经营管理体系,加速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企业经营管理的现代化是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为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运用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管理,使之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创造最佳经济效益的过程。 【关键词】企业管理;经济效益;人力资源 经营是企业以市场为主要对象,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了实现企业的总体目标而进行的与企业外部环境达到动态平衡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活动。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是指正确认识企业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指导企业决策,实现企业目标,求得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思想,即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指导思想。做好企业的经营管理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1. 了解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的形成因素 它包括多方面的内容,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来源于对企业实际情况和外部环境客观的正确认识以及对社会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正确把握,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环境中成功企业经验上升到哲理高度的总结,反映的是企业领导人对待企业外部环境、内部条件以及经营目标的综合态度。 经营管理理念的正确与否,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纵观许多成功企业,从小到大经久不衰,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企业领导人有正确的经营管理理念。这里所谓的正确,就

是能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日本的日立公司成立至今已有70多年历史一直在世界电机、电子业保持领先的地位。这和日立公司的创始人小平浪平的经营理念“生不满百年,常怀千年忧”——对任何事物都持长远观点不无关系。1942年,正当马达、发电机、高压送电设备最畅销的时候,日立公司已在从事半导体、电脑及原子能的研究了。我国企业经过这几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践,已逐步改变了以前传统体制下的单纯生产型的经营管理理念,新的全方位的经营管理理念正在得到逐步的确立,这就是: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指导下,在各项经济法规和社会道德范围内,以市场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核心面向用户,为社会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服务,为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为企业员工谋得更多的实惠,为社会作出最大的贡献。 2. 人力资源规划以及员工开发 首先由企业管理高层确定企业目标,在人力资源规划阶段,先根据企业目标对所需设置的工作岗位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将企业的目标转化成为人力资源需求,包括所需员工的种类和数量,然后制定出人力资源方案,推荐给企业管理高层审核。它由工作分析和人力资源规划两种职能完成。在为企业配备所需员工之前,必须对完成企业目标所需的工作职位进行分析、说明。工作分析是对工作性质进行说明,并确定进行该项工作所需人力资源要求,如技能、能力、知识和经验等。工作分析的结果是工作描述,它要求清楚地说明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工作描述对雇方、经理、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来说是极其重要的依据。因为工作内容对制定有关招聘、筛选、录用、培训、绩效评估、职业生涯计划、报酬、职业安全与卫生和劳动关系等人力资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2019版)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2011 年9 月3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56 号公布,根据2014 年2 月20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 号公布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 年8 月8 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 号公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规范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行为,依据《个体工商户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和注销登记应当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和本办法办理。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工作。 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五条登记机关可以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第二章登记事项 第六条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包括: (一)经营者姓名和住所;

(二)组成形式; (三)经营范围; (四)经营场所。 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第七条经营者姓名和住所,是指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公民姓名及其户籍所在地的详细住址。 第八条组成形式,包括个人经营和家庭经营。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备案。 第九条经营范围,是指个体工商户开展经营活动所属的行业类别。 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申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类别标准,登记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范围。 第十条经营场所,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所在地的详细地址。个体工商户经登记机关登记的经营场所只能为一处。 第十一条个体工商户申请使用名称的,应当按照《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三章登记 办理。 申请 第十二条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申请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者资格证明 第十三条申请个体工商户登记,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直接到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登记;登记机关委托其派出机构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到经营场所所在地派出机构登记。 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的申请材料原件。 第十四条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合伙经营方案-参考范本

合伙人方案(范本) 合作经营的原则:选取肯定可以赢利的店进行合作!通过市场调研,选取有赢利把握的店面,与员工共享辉煌。 一、合伙人的标准: 1、首要合伙人为本店店长、厨师长、资深管理人员(在本企业服务10年及以上人员)。 2、次要合伙人为本店骨干管理人员(在本企业服务5年及以上人员)、财务经理。 3、第三合伙人为本项目其它赢利不好的店长(在本企业服务5年及以上人员),管理公司本部经理级以上人员。 二、合作方式: 合伙人人数不超过7人,原始股东制,由管理公司律师撰写合作协议,委派项目负责人注册个体企业,并与各股东签署协议,以现金入股形式合作经营。 三、投资方式: 投资总额为300万元,管理公司持股需超过55%,员工持股总计不得超过45%。股东优先考虑本店店长及厨师长,最高持股比例每人不超过总

投资额的10%,本店资深管理人员持股每人不超过5%;另外可以考虑财务经理、助理、及管理公司本部管理人员入股,所持股份均以每人不超过5%为基准。 四、分配方式和财务监控方式(仓库,采购,财务): 原始股东制:固定资产比例+股份分红比例;固定资金和固定财产合称为公司固定资产。帐/物分离,不能和亲团独控。 五、公司利润分配方式: 1、管理公司每年收取营业收入的2%做为管理费。 2、抽取本店当年纯利润的80%做为分红资金,由财务核准后,按合伙人持股比例进行发放。 六、退出方式: 在合作协议中约定合伙经营期限,并列举可退出的各种情形,如符合情形之一,即可自由退出。 七、可参考允许退出的情形: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论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

论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 论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 【摘要】企业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在企业发展战略的基拙上,在企业经营模式模式当中市场发展对企业发展的影响是最为关键的,可以说所有的经营管理活动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市场经济环境的基础之上的,企业经营管理的内容也与市场经济管理内容有关。本文在以市场为导向的企业战略经营管理模式必要性的基础上,对企业发展的制约进行概述,分析现代企业管理的特征分析,探讨现代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的具体实施策略。 【关键词】企业经营模式管理方法 一、企业发展的制约概述 根据调查与研究发现,我们国家的多数企业的发展存在法律保护不完善、融资困难、歧视性待遇等外部制约因素。而且,在企业内部日常管理中,民营企业存在组织结构划分不合理和责任划分不清晰,没有研究企业文化和对员工的公平公正问题,权力过于集中,没有对客户和市场进行深入的分析等问题和缺陷。虽然有的民营企业发展发展速度很快,但其管理水平和有关制度不够健全,管理阻碍了企业的发展或者是管理模式不适合企业的特点。 二、优化企业经营模式与管理方法的必要性 (一)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逐渐完善,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围观干 预变得越来越少,在这种情况下市场经济的发展遵循的是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在这种市场环境的发展变化之下,企业必须调整和完善自身经营管理模式,在经营管理当中不仅要体现出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还凸显出企业的发展要求,企业的经营管理措施必须与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相适应,如果在经营管理当中不能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则一定会被市场经济所淘汰。 (二)企业自身的发展要求。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为了在激烈的市

浅谈企业的绿色经营

浅谈企业的绿色经营 目录

浅谈企业的绿色经营 摘要 目前,我国的经济迅速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污染,生态平衡被破坏等问题也随之出现,企业一味追求短期的高利润,实现经济利益的高增长而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行为缺乏环保意识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开采和利用,破坏了生态环境的严重失衡。人们对环境认识的不断深化,绿色和平组织,地球之友等环保组织纷纷崛起,消费者也不断意识到环境的破坏也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人们的环保意识在慢慢的觉醒,绿色消费成为了21世纪的消费主题。地球资源、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的破坏带来企业发展问,已经引起了全世界企业的重视,企业已经意识到经济的发展不能再以牺牲自然环境为代价了,企业经营战略指明企业经营活动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企业面对环境的重大变化而进行绿色经营,要求企业把环境保护作为企业经营的中心环节,企业绿色经营的营销模式--绿色营销也随之出现。 关键词:企业;绿色;经营

一、企业绿色经营的概念 1.绿色经营的概念 绿色经营是指企业适应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要求,把节约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与环境、有益于消费者和公众身心健康的理念,贯穿于经营管理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以实现可持续增长,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的有机统一。 2.企业绿色经营的概念 企业绿色经营是指以节约资源和能源、减少污染为核心目标的一系列经营模式。绿色经营际上是现代社会生产和生活方式变化在企业经营管理上的反映,是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提高的必然途径。 二、企业绿色经营的发展过程 传统的企业生产经营是建立在资源取之不尽、环境容量无穷的基本之上的。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受制于环境保护的压力和环境法规的制约,企业开始被动地开发和采用一些末端管理技术来控制污染。受国家和国际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束缚和企业自身经济利益的驱使,许多企业越来越意识到节约资源和改善环境的重要性。 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大规模化生产的出现,企业变得越来越大,市场结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8修订)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8修订)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 (XX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3号公布)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根据XX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修改公司法的决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一)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修改为:“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二)删去第三十二条第六款。 (三)删去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的“核实开办条件”。 (四)删去第五十三条第(二)项中的“并核实有关登记事项和开办条件”。 删去第(五)项。 (五)将第九章标题修改为:“公示和证照管理”。

(六)将第五十四条修改为:“登记主管机关应当将企业法人登记、备案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七)将第五十五条修改为:“企业法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主管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年度报告公示的内容及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八)删去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将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修改为:“监督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十)删去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七)项中的“擅自复印营业执照的,收缴复印件,予以警告,处以XX元以下的罚款。” 删去第(十)项。 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 (一)将第七章标题修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和证照管理”。 (二)将第四十七条修改为:“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删去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一)将第六章标题修改为“公示和证照管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最新修订版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修订) 法律修订 199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6号发布 根据2007年5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4年2月19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截止2019年/现行有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合伙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合伙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合伙企业的设立、变更、注销,应当依照合伙企业法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申请办理合伙企业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三条 合伙企业经依法登记,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以下简称企业登记机关)。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市、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合伙企业登记。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的登记管辖可以作出特别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合伙企业登记管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设立登记 第五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条件。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登记事项应当包括:(一)名称;(二)主要经营场所;(三)执行事务合伙人;(四)经营范围;(五)合伙企业类型;(六)合伙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承担责任方式、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出资方式和评估方式。合伙协议约

定合伙期限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合伙期限。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登记事项还应当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委派的代表(以下简称委派代表)。 第七条 合伙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后应当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或者“有限合伙”字样,并符合国家有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的规定。 第八条 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 第九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第十条 合伙企业类型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含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第十一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三)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四)合伙协议;(五)全体合伙人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六)主要经营场所证明;(七)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设立合伙企业须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第十四条 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第十五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明。 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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