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务部内部稽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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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部内部稽核管理规定

公司财务部内部稽核管

理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

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

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六)金库锁匙暨暗锁,密码表的掌握部门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金库放置位置等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七)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八)内部往来帐,是否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查对帐单是否依序保管。

(九)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帐,是否经常核对。

(十)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十一)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

当。有无零星付款的纪录,所存现款与未转帐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十五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帐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五)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财务稽核

第十六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帐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购入及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二)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帐簿记载相符。

(三)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四)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帐册相符。

第十七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帐册与库存查核者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十八条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是否妥善。

□总务人事稽核

第十九条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二)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三)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二十条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帐簿(册、卡)记载相符,有

无遗漏或短少。

(二)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三)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四)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始行核发。

(五)已领物品未转帐者,与储藏物品合计表,是否与帐面存量相符。

(六)有无损坏待废物品,帐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

与帐簿记载相符。第二十一条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随到随办。

(二)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明。

(三)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

漏记帐的财物。

(四) (四)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建及转移事项。

(五)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得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帐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二十二条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二十三条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二)各单位办事人员对于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稍有怠慢现象。

(三)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四)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适当,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或办事颓废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五)各单位人员于上班时间中,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逾超公司的规定。

(六)职员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作好对保工作,并对保证人资产价值评估,且是否阅览行政机关资料核对。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制度化、法制化,根据国家审计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方案有: 1.设立审计部,配置若干专职人员; 2.附属财务部,设专职审计人员; 3.不设机构、专职人员,聘请外部兼职审计人员。 公司根据发展规划,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功能的审计监督体系。 第三条内审人员应具有一定的政治素质、审计专业职称、专业知识和审计经验。 第四条内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公司应对审计人员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五条内审人员按审计程序开展工作,对审计事项应予保密,未经批准不得公开。 第六条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第三章审计对象、范围和依据 第七条内部审计的对象: 1.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 2.公司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3.公司参股企业的派驻人员; 4.总经理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第八条内部审计范围: 1.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2.财务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3.公司资产的使用、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4.基建工程预、决算的真实合法性; 5.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6.公司领导离任的经济责任; 7.管理活动、行政活动; 8.其他认定事项。 第九条内部审计依据: 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2.公司规章制度; 3.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4.其他有关标准。

第四章审计种类和方式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包括: 1.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单位财务收入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2.专案审计。对被审单位及人员违反公司经济纪律问题进行审计查处。 3.专项审计。包括: (1)管理审计。对被审单位管理活动的效率性进行审计。(2)效益审计。在财务收支审主计基础上,对其经济活动效益性、合理性进行审计。 (3)任期审计。对被审单位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计。 (4)审计调查。对公司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方式有: 1.报送(送达)审计。 被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送审计机构接受审计检查。 2.就地审计。 审计人员到被审单位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章内部审计和内容

财务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财务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制度,执行公司统一的财务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的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认真及时核算并上交应交税费。 (六)积极主动与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沟通,及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有效规范财务工作,及时提供财务报表和 有关资料。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总监,核算会计,税务会计,出纳,仓库记帐员和会计助理组成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五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七条公司人员涉及财务相关业务时,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制证、复核都必须在记账凭 证上签字,收付款凭证,必须有出纳员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的各项经济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 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总监或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财务 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做出处理,须经财务总监同意,进 行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检查。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 的登记工作。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

企业内部稽核管理制度(doc 5页)

五、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根据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根据(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根据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根据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

企业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办法

企业公司内部稽核制度办法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

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

【财务制度】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部门五项费用支出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各经营职能部门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办公费、电话费、汽车使用费(以下简称:部门五项费用)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五项费用的开支能严格控制在公司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及关联子分公司,各经营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费用标准及管理细则,报财务部备案,经营单位费用标准原则上不得高于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 第二章业务招待费 第三条业务招待费是指公司内经理级以上干部及驻外主管级以上职员和营销系统内有关人员在承担难度较大的业务和重要接待活动中必要的费用开支。主要指餐费、礼品费、礼金等。 第四条公司对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实行总额控制,由营销中心及各职能部门在预算内集中管理,自行控制,但原则上不允许分解指标(驻外分支机构除外)。业务招待费标准参见附表一。 第五条在公司指定签单招待餐馆就餐的,经有签单权的负责人同意后,事先报餐,就餐完毕由授权负责人签字确认。财务人员对转来的无签单权限的人员签署的就餐结算单据不予承认。 第六条在公司以外消费的,各职能部门应采用事先申报制度。事先由相关单位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见附表二),交相应部门主管审核,200元以下由主管总监审批,200-2000元由主管副总经理审批,超过2000元以上

呈总经理审批。除特殊情况或总经理批准外,对采用先开支后申报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 第七条凡是因工作需要对外赠送礼品(包括公司产品)、礼金的,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三章办公费 第八条办公费是指公司内各单位办公文具、办公家具、办公通讯器材、电器以及电脑配件、易耗材料等的购置费用。 第九条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行政中心(电脑及耗材由系统管理员)在预算额度内统一购买、管理,办公用品购置实行定点采购管理。 第十条行政中心设专人对办公用品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职能部门部门填写《办公用品购置申请表》(见附表三)报行政中心审核,并经行政总监审批(2000元以下)或总经理审批(2000元以上)后到定点单位采购。 第十二条公司行政中心应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财务部,财务部将费用划转入各职能部门。 第十三条办公用品领用审批程序: 一般用品:领用人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部门审核→文具仓领用 电脑消耗材料:领用人填写《电脑消耗材料领用及配件维修申请表》→部门负责人批准→行政总监批准→财务审核→文具仓领用 第十四条严禁公司内部各单位自行采购有关办公用品,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将不予报销。 第十五条香港公司等异地分支机构的办公费用,按内部目标考核方案下达指标,自行制定制度进行限额控制。未经审批擅自采购办公用品而发生的

质量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docx

联成塑胶模具厂 UNITED PLASTICK&MOLD CO.,LTD 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 理办法 文件编号 : QS-MD-001 核准审核审定制订 修订次数修订时间修订章节审核核准

修改页 文件编号修改日期QS-MD-001 修改章节 文件名称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修改前内容修改后内容 REV A 备注

1.目的 : 查核本公司按 ISO9001:2000 标准版要求建立之质量系统的符合性及其有效性。评价实际运作是否符合文件规定 . 通过稽核发现缺陷、低效率或潜在的问题 , 采取矫正措施 , 以改进质量系统 . 2.范围 : 公司内部与质量有关的部门均为受稽核对象 . 3.权责 : 3.1管理代表: 3.1.1年度稽计划书之拟订. 3.1.2依年度稽核计划书制订稽核行程表. 3.1.3委任稽核小组组长. 3.1.4稽核成员之召集、训练及考核. 3.2稽核小组组长: 3.2.1负责指派每次稽核之稽核员,以部门或条文区分每次至少一位. 3.2.2负责稽核活动的实施、记录、报告及对矫正措施的跟踪检查. 3.3被稽核部门负责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及执行. 3.4稽核员﹕ 3.4.1查检表的制定 3.4.2对公司进行内部稽核 3.4.3将问题反映上级 3.4.4追踪不良改进事项 4.定义 : 无 5.作业内容 : 5.1工作内容说明﹕ 5.1.1稽核方式﹕ 5.1.1.1稽核可以单独开展﹐也可以配合其它内部稽核工作一起进行稽核。 5.1.1.2稽核周期每年至少稽核一次以上 5.1.2稽核人员﹕ 5.1.2.1质量管理体系内部稽核小组成员必须是经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的相 关教育方能上岗工作﹔一般培训工作如下﹕ a .公司质量管理程序文件的了解 b .ISO 条文要素的理解 c .稽核手法的运用 5.2工作内容流程图表说明﹕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南昌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特制定本制度。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检查、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工程预(决)算审核、部门经理、主任离任审计四个部分。 一、内部控制制度检查 1、检查目的 (1)、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种规章制度。(2)、保证公司内部经营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2、检查对象 公司内部全部经营活动。 3、检查主要工作 (1)、检查货币资金收入、费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2)、检查公司物资核价、采购、付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3)、检查公司销售、收款程序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4)、检查公司工程项目建设的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5)、检查公司物流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6)、检查固定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 二、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稽查制度 1、稽查目的 (1)、保证经济责任制考核的公平、公正。 (2)、保证各车间、部门成本、费用资料的真实、完整,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资料的准确。 2、稽查对象 公司内部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的车间、部门。 3、稽查方法 内部经济责任制考核分为定期稽查、非定期稽查、日常稽查三种。 (1)、定期稽查:每年6月、12月两次由财务部组织专门人员对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资产的安全完整性进行全面稽查。 (2)、非定期稽查:根据部门经理安排,非定期的对车间、部门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稽查。 (3)、日常稽查:每月财务部根据检测中心、供应、生产、销售、财务等部门提供的经济责任制考核相关资料,稽核车间、部门成本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费用分配的准确性。 4、稽查的主要工作: (1)、稽查各车间、部门财务规章制度的遵循情况。 (2)、稽查各车间、部门经济责任制考核计划的执行情况。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四章稽核工作的依据 第五章稽核的过程和要求 第六章稽核的具体内容 第六章附则 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完善会计稽核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单位的稽核工作,由财务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会计稽核制度是组织和从事会计工 作所遵循的规范与准则,是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会计机构内部的监督环节;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分为原始凭证、记帐凭证、帐簿、财务报表、其他六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工作以事前稽核为主,采用逐步审查方式,具有经常性,持续性,有效性的特点。 第二章人员设置及岗位职责 第四条财务部门设兼职稽核人员。 第五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工作。出纳工作必须经过稽核人员事前稽核,方能办理收支,出纳员只能对已稽核的会计凭证进行事中复核,并办理有关财务收支手续。 第六条稽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1、审查各项财务收支;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对各项财务收支进行逐笔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收支,应及时提出意见,并向领导汇报,

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复核会计凭证;会计凭证的复核应每日随着经济业务发生逐笔进行复核,不能拖拉积压,贻误记帐,对其审核的凭证应签名或盖章。 3、复核帐薄;对帐薄复核应规定日期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日期登入抽查簿。发现错误应提出更正意见,让其主管记帐员更正。 4、复核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复核应按季按年进行审核。 第三章稽核人员的权限 第七条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的有关规定,稽核工作人员有以下权限: 1、对不合理、不合法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付款和报销。 2、对于手续不完备,数字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应退还给经办人,并限期补办手续或更正。 3、对于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拒绝执行的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企业内控之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内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的内部管理,建立和完善内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内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内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内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内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内部稽核制度的内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内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内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内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内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内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内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公司财务部门管理制度汇编

×××××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一、采购报销制度 1、各部门备件、零星工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提前一星期报送采购计划,由办公室汇总,总经理审批,报财务部安排资金。 2、采购物品必须执行入库、领用手续,采购员凭仓管员、办公室开具的进仓单方可报销。 3、采购物品进仓后须在一周报销。 4、采购物资要求开具有效税务发票,对量大的采购,除合同约定(如:降低价格或其他特殊情况)开收据外,一律要取得有效税务发票。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国家各项经济政策、法规、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证货币资金的正常运用和周转,保障货币资金的安全。 1、资金管理与核算 (1)根据现金管理制度,限制现金使用围,规定如下: a、支付职工工资、补贴、零星劳务报酬、支付差旅费、奖金、等; b、往外地采购零星物资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支付现金; c、单次、单项付款金额低于1000元的零星采购及费用。 d、其他确实无法实现银行转帐支付的款项,但需报经总经理审批。 f、上述围以外的往来,一律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2)为保证现金合理使用,财务科应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多余现金收入应及时解交银行,确定最佳现金持有量。 (3)支付现金的会计凭证必须要有会计主管及部门(分管领导)人员签章和总经理批准。 (4)未经审批的一切单据和借条都不能抵冲库存现金。 (5)出纳人员和备用金使用人必须接受银行会计主管人员定期进行清点库存现金,做到帐现相符。 (6)凡在外采购的物资应向银行办理汇款或由供货单位向本公司办理银行结算,不能以现金支付。(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7)财务部在收付现金时,要严格核对现金收付凭证和原始凭证是否相符,如有发现原始凭证涂改、伪造、应拒绝收付,并将单据予以扣留及时报告总经理。 (8)核定的备用金最高限额不得超过10000元,在一般情况下,月终应全部收回,当月必须冲销,次月重新核定。备用金使用人不得挪用侵占公款。 2、使用银行转帐支票得核定 (1)银行转帐支票是付款单位通知银行支付款项得凭证,是同城结算中最简易的形式,凡属本地区超过1000元的款项结算,一般情况下都必须采用银行转帐结算。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内部审核管理办法 第一条 目的 通过实施本程序,验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为管理体系改进提供依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股份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 第三条 职责 (一)管理者代表:领导内部审核工作,任命审核组长,批准内审计划和推荐的审核员,组织开展内审并协调内审工作,批准内审报告。 (二)安全质量部:是内审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管理者代表组织内审工作,编制内审计划,组织培训审核员。汇总分析不合格报告、编制内审报告。负责检查、协调内审实施工作和纠正措施实施的验证。 (三)审核组长:负责选择、推荐审核员,制定内审日程安排,具体组织审核组实施审核,编制审核报告,验证受审核方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评价审核结果并及时将审核资料上报安全质量部。 (四)内审员:质量管理内审人员应具备以下能力,即掌握标准规范的原则和要求、掌握企业质量管理相关的主要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掌握应遵守的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掌握受审核方的管理和工作流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掌握受审核方现有的工作内容和实施情况、了解与受审核方质量管理过程相关的过程和相互关系。具备上述能力的内审人员可由企业授予相应的资格(具备内审员培训合格资格,但并不是质量管理审核人员的唯一条件)。 内审员按照任务分工编制检查表,协助审核组长执行审核实施计划,实施现场审核,开具《不合格报告》;并按组长分工,对所审核部门制订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跟踪验证。内审员不得审核自己的工作。 (五)受审核单位(部门):按审核日程安排,接受审核。审核过程中配合内审员完成审核工作,负责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不合格项分析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对纠正措施实施效果负责。 第四条 公司一般每年组织一次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审核覆盖管理体系涉及到的所有部门、场所和要求。

稽核管理制度55223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1页共 8 页 编制部门总经办编制人 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日期 文件更改一览表 版本更改内容更改日期更改人A/0 新制定2017.5.27 评审栏 部 门 会 签 正睿项目组 总经理或授权代表 批准

稽核管理制度(试运行)生效日期2017-5-27 页次第2页共 8 页 1、目的: 为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使公司各项工作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激发公司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提高工作执行力,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2、范围: 2.1适用于公司日常工作稽核及专项稽核; 2.2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从总经理至基层一线员工)。 3、权责: 3.1总经办: 3.1.1总经办代表公司对各部门、各岗位行使监督权、检查权、奖惩权; 3.1.2稽核各部门、各岗位是否按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作业指导书、岗位说明书等规定进行作业; 3.1.3坚持以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制度规范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纠偏、教育为目的,实事求是,不徇私舞弊、不偏不袒、公正无私; 3.1.4对稽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督导改进和按制度行使奖惩权; 3.1.5有权召集被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参与调查座谈会。 3.2总经理权责: 3.2.1主持总经办日常工作,包括总经办例会、稽核专项会议的召开; 3.2.2为稽核员提供工作指导; 3.2.3对稽核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跟进。 3.3 稽核员、兼职稽核员权责: 3.3.1认真学习公司及各部规章制度、流程,在稽核过程中熟练运用,使公司各项工作良性、持续发展; 3.3.2根据《稽核任务书》规定进行稽核工作; 3.3.3按时完成《稽核任务书》及总经理、正睿老师临时安排的专项稽核任务; 3.3.4按时完成《稽核检查表》、《整改通知书》、《奖罚通知单》的填制和提报;3.3.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在稽核工作中遇到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岗位说明书等规定的不足并提出完善建议。 3.3.6汇总每个稽核周期的稽核工作,将稽核工作总结分发各部门并上报总经理。

财务部内部控制制度

现代企业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怎么做? 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防范舞弊,减少损失,提高资本的获利能力具有积极的意义。笔者对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思考,现成拙作,求教同仁。 一、内部控制必须逾越的几个难点 一项好的内控制度,应该达到以下标准。其一,控制触角涉及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没有留下控制死角。也即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均纳入了内部控制范围。其二,事权划分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也即内控制度作为一种制度要能真正成为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规范,操作方便。其三,控制程序规范,过程控制受到特别的重视。也即内部控制要形成科学的机制,尤其是要把对经营管理过程的控制放在突出的地位,通过控制,防患于未然。其四,有良好的控制效果,内部控制的功能可得到有效发挥。 从目前企业内控制度实践操作看,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必须研究和解决工作难点,具体地讲,就是解决“四个如何”。 第一,如何把握授权的度。量变到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一般规律。在这里“量”上的度起决定作用,当量的变化到了极限时,必然引起质的变化。内控制度的量度界定也就成为实践中的一个难点。企业经营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保证这个系统的正常运行,合理授权是必然的。对于企业法人代表,既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又要保证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权力的量度界定是关键一环。当今社会大凡出现重大舞弊经济案件的企业,基本上均是授权不当引起的,是权力过大,且控制不力的恶果。一个方面,授权无“度”,直接制约内控制度效能的发挥,在巨大的权力面前,政策法律尚且相形见绌,何况一个内控制度,舞弊必然产生;另一方面,对内控制度执行人员的授权也有“度”的学问,对不同的控制环节要有不同授权,才能使内控制度有效运行,不然容易产生新的舞弊土壤。不管哪个环节,在具体授权时,应以既能保证经营决策有效运作,管理制度有效贯彻,又能保证权力制衡得到落实。 第二,如何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有效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的所有环节和从事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个人实施全方位控制。这里就存在一个控制与反控制的问题。社会实践告诉我们,控制与反控制的矛盾在任何地区、任何时候都存在,尤其是在中国这个受几千年封建思想影响的国度里,矛盾尤为突出。因为不少企业内控制度形同虚设,舞弊行为时有发生,所以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就必然成为内控制度实施中的难点。一般而言,内部控制的对象是指企业的权力操纵者,是对权利操纵者的权利约束,也是对权利操纵者之间的权利制衡。这种独特的控制对象决定了提高受控度的艰巨性。就笔者的实践而言,提高被控对象的受控度关键有两点:一点是内控制度的科学性,另一点是主要决策者的受控程度。 第三,如何提升规范控制程度。提起内控制度,人们往往想起出纳人员管钱不管账,管支票不管印鉴,管报销不管稽核等。其实内控制度内容极为丰富,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所有方面和所有环节。对于一个复杂系统工程的控制,不能靠人治,也不能靠简单的出纳控制、财务管理来实现目的,而是靠一套科学规范的内控制度,用制度来规范管理的行为,让管理者在从事经营管理活动中,知道干什么、怎么干,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完成工作任务,接受规定的控制管理。这里的重点,是对企业不同的经营管理活动制定出“怎么干”的标准。完成这个任务,要有丰富的知识、超前的意识、广阔的视野和扎实的作风。这无疑又是一个难点。 第四,如何提高控制人员的熟练程度。企业内控制度的中心是财务会计控制,承担内控职责的主要是会计人员。因此,财务会计人员要真正能担当内部控制的重任,更新知识,提高操作能力就显得刻不容缓。如上所述,科学的内控制度,是对企业经营管理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监控的制度,它大大突破了财务会计的工作范畴,大大超过了财务会计的知识领域,是投资、金融、市场、营销、法律、材料、信息、机械、生产等多方面知识的融合;没有相应的知识支持,内部控制不可能完全到位。同时内部控制主要是做人的工作,

集团公司内部稽核管理办法

部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集团公司的部管理,建立和完善部稽核制度,以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降低成本费用,防止部管理过程的失控,履行各所属公司、各部门经济责任,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所属公司。 第三条集团公司部控制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部管理体制。 第四条实施部稽核制度的目标有: 1.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和安全; 2.及时提供可靠的相关信息; 3.减少不必要耗费,降低成本,实现集团公司经济效益最大化; 4.避免或减少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税务风险; 5.促使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经营行为合理化; 6.明确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的经济责任,保证所赋予的职责得到正确履行。 第五条集团公司部控制的组织机构: 部控制由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直接领导,总裁办、人资行政部、资金结算部、研发中心、生产部、医学部、医院投管部、市场策划部等负责或参与实施。 第六条部稽核制度的容包括: 1.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 2.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 3.销售过程部稽核控制制度; 4.费用、支出部稽核制度; 5.对外投资部稽核制度; 6.对外经济担保部稽核制度;

7.公司资金部稽核制度。 第二章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制度 第七条研究开发过程部稽核控制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地规划、使用研究开发费用,减少损失,以较少的资金投入,争取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八条研究项目必须根据集团公司的研发程序进行分步实施。严格按《设计开发控制流程》(文件编号COP-730)执行。研发项目的立项应该形成文件,通知相关部门。研发项目实行承包责任制。 第九条集团公司按计划批准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项目编制研究开发项目详细资金预算,经集团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交公司财务部备案,财务部按进度计划拨付资金。 第十条研发部门严格按预算使用资金,加强成本控制和费用管理。 第十一条研发部门应对每一个研发项目要进行中期论证和中期审计,以减少风险。 第十二条研究开发项目完成后,财务部应及时按项目编制决算报告,报公司审批后,结转研究开发成本。超过预算部分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能结转, 并与研发项目承包责任制挂钩决算。 第十三条研究开发项目中途停止或失败,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后报请公司审批.对由于个人营私舞弊或责任事故造成研发项目重大损失的,应追究直接责任人的经济、法律责任和主要领导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制度 第十四条生产、采购过程部稽核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采购的物料能满足 生产的需要;在保证存货质量的前提下,以最低的采购成本或生产成本取得所需要的存货;保证库存存货的真实性、合理性,将存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避免生产过程中的不合理损耗。 第十五条所属各公司的生产计划、生产预算和生产日程安排与销售管理、

(管理制度)内部稽核制度

55内部稽核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帐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艰苦卓绝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帐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帐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帐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十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十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帐务稽核 第十二条记帐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计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十三条帐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帐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帐,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帐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帐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帐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帐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帐页,有否划"×"形红线注销,并由记帐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帐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帐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帐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帐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帐簿有无缺号。 (八)旧帐簿内未用空白帐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帐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帐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十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帐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帐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帐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银华基金管理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组织机构---------------------------- 2 第三章监察稽核部职责--------------------- 3 第四章监察稽核部权限--------------------- 4 第五章监察稽核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5 第六章监察稽核的方法--------------------- 6 第七章监察稽核的程序--------------------- 6 第八章监察稽核报告-------------------------- 8 第九章监察稽核人员的行为规范---------------- 9

第十章监察稽核人员的奖励与处罚-------------- 10 第十一章附则10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监察稽核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管理和基金运作,维护基金持有人和股东的权益,力口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依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监察稽核是指对公司管理和基金管理过程中的遵规守法情况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评价。 第三条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个部门,以独立、客观、公正的精神执行内部的监察稽核工作。监察稽核工作实行监察稽核报告制度,通过监察稽核报告对公司经营和基金管理过程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及时准确地发现问题并提出警示,最大限度降低公司和基金的运作风险。 第四条除非公司认定有可能危及公司和基金安全的特殊情况下,监察稽核部门只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不担任执行性工作,具体的改进工作由公司管理层和业务部门执行。监察稽核人员应遵守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在规定的权限范围内从事监察稽核工作,不得干预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公司设立督察员,全权负责公司的监察稽核工作。

品质稽核制度

1.总则 1.1.制定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的稽核,适时发现问题并采取对策,确保品管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工作的定期或不定期稽核工作,均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稽核规定 2.1.定义 对各项品质活动与相关结果进行查核,以验证其与本公司品质管理体系之规定是否一致,以及规定是否被正确执行,并达到预定之目标,此项查核工作即为品质稽核。 品质稽核分为定期稽核与不定期稽核。 2.2.品质稽核种类 2.2.1.不定期稽核 1)品管部主管视需要可指定人员对某项品质活动进行必要之稽核工作。 2)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可视需要要求品管部对公司之品质体系全面的稽核, 或对某项品质活动作必要的稽核工作。 2.2.2.定期稽核 由品管部于每年12月提出次年度《内部品质稽核计划》,报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稽核。 3.定期稽核规定 3.1.稽核准备 3.1.1.稽核人员组成 由品管部提出参加稽核的人员组成情况,经总经理(管理者代表)批准,并由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委任稽核组组长。稽核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熟悉公司品质管理体系各项制度与规范。 2)受过相关之训练([注]ISO9000认证之企业,稽核人员应具有内部审核员的资 格)。 3)口头、书面表达能力好。 4)非被稽核部门之工作人员。 3.1.2.稽核实施计划 由稽核组组长编制《稽核实施计划表》,经总经理(或管理者代表)批准,并提前一个星期向被稽核部门发出通知。实施计划应包括下述内容: 1)稽核的目的、范围/部门。 2)稽核的日期、时间安排。 3)稽核的依据、评判准则。 4)稽核组成员组成状况。 3.2.稽核实施 3.2.1.起始会议 稽核组组长视需要,可召集稽核小组成员及被稽核单位代表,举行起始会议。起始会议内容: 1)稽核实施计划的再度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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