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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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商会会员管理制度

为加强商会的管理,提高商会会员单位的整体素质水平,增强商会在政府与浙商企业之间的桥梁与沟通作用,更好的为驻潍浙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员准入

(一)凡浙江籍各类经济、服务组织和个体工商企业承认本会章程,向本会秘书处提出申请,经审核并报常务会长会批准,均可成为本会的会员。

(二)本会会员分为企业会员和个人会员。企业会员是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组织或企业;个人会员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有一定的知名度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的个人。

(三)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

2.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3.在所从事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实力,对推动本会的工作有一

定的能力。

4.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在三年内无不良的社会影响

或未被工商行政及税务主管部门吊销过证照的。

5.在加入本会前没有参加过党和国家明令禁止或取缔的社团组

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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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自觉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自愿为本会热情服务,积极参加本会

活动,维护本会的团结和声誉。

二、会员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各种活动权;获得本会各种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享有本会编辑的报刊、信息等资料;

(二)会员应尽以下义务

执行本会的决议;维护本会合法权益;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三、入会程序

(一)申请入会者向商会组织部提出申请,提交书面入会申请并同时出具企业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个人身份证件等资信证明,并盖章、签字确认。由组织部向申请人介绍商会基本情况,提供《潍坊市浙江商会章程》、《潍坊市浙江商会会员管理制度》和《潍坊市浙江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文件。

(二)填写《潍坊市浙江商会会员入会申请表》,并向商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一寸照片两张。申请者必须为所填2

字审核确认,新入会的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由商会在职的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2人以上进行考察了解并推荐。

增补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时,应重点考察候选人对浙江人事业的热心程度和对商会的关心支持力度;考察候选人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考察企业的实力和在行业内的地位、知名度。

(四)会员资料办公室留档,被批准的新会员按规定向财务部缴纳会费。

(五)向新会员颁发入会通知书,为其建立档案,提供相关服务。

(六)秘书处进行会员编号,颁发会员证。

(七)每月5日在商会网站或刊物上公布批准新会员的信息。

(八)通过商会网站申请入会的,也要履行以上程序。

四、会费收缴

(一)商会会费按届缴纳

(二)会费缴纳标准:

1、2011年6月30日前会费收取标准执行换届选举标准:

会长(法人代表):?100000元/届;

常务副会长:?30000元/届;

副会长:?15000元/届;

/届; 理事:?1000元

会员:?500元/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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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1年7月1日起会费收取标准

常务副会长:?50000元/届;

副会长:?30000元/届;

理事:?2000元/届;

会员:?1000元/届;

会员自愿超额交纳会费不受上述标准限制,加入时间若晚于2012年5月23日(超过本届1/2时间),则收取会费标准的1/2。

(三)新加入商会的会员均应在办理入会手续时按要求交纳会费。

(四)会员向商会缴纳会费后,财务人员应开具加盖公章的会费收取收据,会费列入财务监管,会费缴纳不在退费。

五、会员管理

(一)申请加入会员的资格初审时要认真、客观、细心,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会员入会,影响商会声誉和形象。

(二)会员登记信息随时更新,会员单位遇有信息发生变化,及时向秘书处报备,以便商会能够了解到会员更新的信息。

(三)商会工作人员要对会员登记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会员同意,不得泄露会员的商业机密。

(四)商会对会员实行“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原则,退会的会员登记信息另建档管理一年。

(五)掌握每位会员的基本信息和必要数据,建立对会员回访和会员意见的反馈机制,及时修改会员已经变更的信息和数据档案。 4

(六)必须和会员建立稳定可靠的联系方式。

(七)准确记录会员退会原因,妥善保存确认已经退会的单位和个人的档案。

(八)如实记录会员履行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的情况。

六、会员任职

(一)会员依据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有权自荐或推荐符合规定条件的会员参入商会内部职务的候选。

(二)商会设会长、名誉会长、执行会长、党支部书记、秘书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会员等职位。

(三)任职产生

换届时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会长、理事班子。

七、捐赠、资助

(一)鼓励会员对商会进行捐赠或资助,对商会举办大型活动进行赞助。

(二)根据捐赠或赞助的具体情况,商会分别给予颁发荣誉证、活动冠名权、场地广告宣传、代表商会组织有关活动、优先参加年度商会名优企业评比等鼓励。同时在商会网站或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和表彰。

(三)捐赠或赞助的收入,一律纳入商会财务管理范围,接受会员的监督和上级的审计。

(四)会员自愿赞助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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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它管理

1(全体会员要积极参加商会组织的会议、培训、讲座及其他联谊活

动。本人不能出席的,经会长批准后,可委派他人代表参加。

2(全体会员要积极关心商会的建设。

3(全体会员要遵纪守法,关心社会公益事业。

4(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劝诫无效的经会长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九、附则

(一)本制度由潍坊市浙江商会解释。

(二)本制度自年月日通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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