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艺标准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楼宇自动化控制用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购销合同的规定。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

合格证,并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性能检验报告(注:电缆标志内容:在电缆的护套上约以

1m 的间隔标明生产厂厂名或代号及电缆型号规格,必要时还标明秤年份。标签内容:电缆

型号规格,生产厂厂名或专用标志,制造年份、电缆长度)。

2.1.2 钢管(或电线管)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除镀锌管外其它管材需预先除锈刷防腐漆(现浇混凝土内敷钢管,可不刷防腐漆,但应除锈)。镀锌管或刷过防腐漆的钢管外表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1.3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YDJ39—90)中相关规定。

2.1.4 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孔不入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5 各种镀锌铁件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2.1.6 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发射、接收标志明显,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7 配线设备,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2.1.8 电缆桥架、金属桥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桥架镀锌层不应有脱落损坏现象,桥架应平整、光滑、无棱刺,无扭曲、翘边、铁损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9 各种模块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0 交接箱、暗线箱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1 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选用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与测试设备:

2.2.1 煨管器、液压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压力案子、套丝机,套管机。

2.2.2 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圆锉、活扳子、鱼尾钳。

2.2.3 铅笔、皮尺、水平尺、线坠灰铲,灰桶,水壶,油桶,油刷,粉线袋等。

2.2.4 手电钻、台钻、钻头、射钉枪、拉铆、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2.5 测试仪表和设备、万用表,摇表,光时域反射仪,噪声测试仪,场强测试仪,电桥,网络分析仪等。

2.3 作业条件:

2.3.1 结构工程中预留地槽、过管、孔洞的位置尺寸、数量均应符合设计规定。

2.3.2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内装饰工程完工,地面、墙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3.3 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时,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要求。

2.3.4 交接间、设备间提供可靠的施工电源和接地装置。

2.3.5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环境温度、湿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定。

2.3.6 交接间、设备间应符合安全防火要求,预留孔洞采取防火措施,室内无危险物的堆放,消防器材齐全。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

3.2 器材检验:

3.2.1 施工前应对所用器材进行外观检验,检查其型号规格、数量、标志、标签、产

品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资料,有关器材的电气性能、机械性能、使用功能及有关特殊要求,

应符合设计规定。

3.2.2 电缆电气性能抽样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

3.2.3 光纤特性测试应符合产品出厂检验要求及相关规范规定。注:有关器材检验具

体要求,请参见《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89:97 相关部分。

3.3 管路敷设:

3.3.1 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PVC)塑料管暗敷设要求:

3.3.1.1 暗与管宜采用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PVC)塑料管,预埋在墙体中间的暗管内

径不宜超过50mm,楼板中的暗管内径宜为15~25mm。直线布管30m 处应设置拉线盒或接

线箱。

3.3.1.2 暗配管制转弯角度应大于90°\u65292X在路径上每根暗管的转弯角度不得多于二个,

并不应有S 弯出现。在弯曲布管时每间隔15m 处,应设置暗拉线盒或接线箱。

3.3.1.3 暗配管转弯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该管外径的6 倍,如暗管外径大于50mm 时,

不应小于10 倍。

3.3.2 金属线槽地面暗敷设要求:

3.3.2.1 在建筑物中预埋线槽,可根据其尺寸不同,按一层或二层设置,应至少预埋二

根以上,线槽截面高度不宜超过25mm。

3.3.2.2 线槽直埋长度超过6m 或在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拉线盒,以便于布

放缆线和维修。

3.3.2.3 拉线盒应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3.3.2.4 线槽宜采用金属管引入分线盒内。预埋金属线槽见图3-85 所示。有关地面金属线槽安装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要求施工。

图3-85 预埋金属线槽示意图

3.3.3 格形楼板下暗敷设格形线槽和沟槽要求:

3.3.3.1 格形线槽与沟槽构成请见图3-86 所示。

图3-86 格形线槽与沟槽构成示意图

3.3.3.2 沟槽和格形线槽必须沟通。

3.3.3.3 沟槽盖板可开启,并与地面平齐,盖板和信息插座出口处应采取防水措施。

3.3.3.4 桥架敷设要求:

3.3.

4.1 桥架水平敷设时,吊(支)架间距一般为1.5m~3m,垂直敷设时固定在建筑物

构体上的间距宜小于2m。

3.3.

4.2 桥架及槽道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50mm。

3.3.

4.3 桥架及槽道水平度过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3.3.

4.4 垂直桥架及槽道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度偏差不应超过3mm。

3.3.

4.5 两槽道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3.3.

4.6 吊(支)架安装应保持垂直平整,排列整齐,固定牢固,无歪斜现象。

3.3.

4.7 金属桥架及槽道节与节间应接触良好安装牢固。

3.3.

4.8 金属桥架安装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要求施工。

3.3.5 金属线槽敷设或阻燃型塑料线槽敷设有关安装施工工艺,请按有关章节要求施

工。

3.4 盒、箱稳注要求:

3.4.1 信息插座安装;

3.4.1.1 安装在活动地板或地面上,应固定在接线盒内,插座面板有直立生活水平等形

式,接线盒盖可开启,并应严密防水、防尘。接线盒盖面应与地面平齐。

3.4.1.2 安装在墙体上,宜高出地面30mm,如地面采用活动地板时,应加上活动地板

内净高尺寸。

3.4.1.3 信息插座底座的固定方法以施工现场条件而定,宜采用扩张螺钉、射钉等方式。

3.4.1.4 固定螺丝需拧紧,不应产生松动现象。

3.4.1.5 信息插座应有标签,以颜色、图形、文字表示所接终端设备类型。

3.4.1.6 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4.2 交接箱或暗线箱宜暗设在墙体内,预留墙洞安装,箱底高出地

面宜为

500~1000mm。

3.5 设备安装:

3.5.1 机架安装要求:

3.5.1.1 机架安装完毕后,水平、垂直度应符合厂家规定。如无厂家规定时,垂直度偏

差不应大于3mm。

3.5.1.2 机架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碰坏。漆面如有脱落应予以补漆,各种标志完整

清晰。

3.5.1.3 机架的安装应牢固、应按设计图的防震要求进行加固。

3.5.1.4 安装机架面板、架前应留有1.5m 空间、机架背面离墙距离应大于0.8m,以便

于安装和施工。

3.5.1.5 壁挂式机框底距地面宜为300~800mm。

3.5.2 配线设备机架安装要求:

3.5.2.1 采用下走线方式、架底位置应与电缆上线孔相对应。

3.5.2.2 各直列垂直倾斜误差不应大于3mm,底座水平误差每平方米不应大于2mm。

3.5.2.3 接线端子各种标志应齐全。

3.5.3 各类接线模块安装要求:

3.5.3.1 模块设备应完整无损,安装就位、标志齐全。

3.5.3.2 安装螺丝应拧牢固,面板应保持在一个水平面上。

3.5.4 接地要求:

安装机架,配线设备及金属钢管、槽道、接地体,保护接地导线截面、颜色应符合设

计要求,并保持良好的电气连接,压接处牢固可靠。

3.6 缆线敷设:

3.6.1 缆线敷设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

3.6.1.1 缆线布放前应核对型号规格、程式、路由及位置与设计规定相符。

3.6.1.2 缆线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挤压和损伤。

3.6.1.3 缆线在布放前两端应贴有标签,以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

正和正确。

3.6.1.4 电源线、信号电缆、对绞电缆、光缆及建筑物内其他弱电系统的缆线应分离布放。各缆线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设计要求。

3.6.1.5 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交接间,设备间对绞电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工作区为 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3.6.1.6 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排屏蔽4 对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 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 倍。

b 屏蔽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 倍。

c 主干对绞电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 倍。

d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光缆外径的1.5 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20 倍。

3.6.1.7 缆线布放,在牵引过程中,吊挂缆线的支点相隔间距不应大于1.5m。

3.6.1.8 布放缆线的牵引车,应小于缆线允许张力的80%,对光缆瞬间最大牵引力不应超过光缆允许的张力。在以牵引方式敷设光缆时,主要牵引力应加在光缆的加强芯上。

3.6.1.9 缆线布放过程中为避免力和扭曲,应制作合格的牵引端头。如果用机械牵引时,

应根据缆线牵引的长度,布放环境,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或分散牵引等方式。

3.6.1.10 布放光缆时,光缆盘转动应与光缆布放同步,光缆牵引的速度一般为15m/s。

光缆出盘处要保持松弛的弧度,并留有缓冲的余量,又不宜过多,避免光缆出现背扣。

3.6.1.11 对绞电缆与电力电缆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50 规定,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应符

合表3-51 规定。

单位

<2kVA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最小净距

最小净距(mm)

2~5kVA >5kVA

表3-50

条件范围

(<380V=(<380V)(<380V)

对绞电缆与电力线平行敷设有一方在接地的槽道或钢管中双方均在接地的槽道或钢管中130 300 600

70 150 300

注80 150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槽道或钢管中,且平行长度小于10m 时,最小间距可为10mm。表中

对绞电缆如采用屏蔽电缆时,最小净距可适当减小,并符合设计要求。

对绞电缆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表3-51

管线种类避雷引下线平行净距(m)

1.00 0.30

垂直交叉净距(m)

光缆与其他管线最小净距

单位

表 3-52

3.6.2 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6.2.1 敷设管道的两端应有标志,表示出房号、序号和长度。

3.6.2.2 管道内应无阻挡,管口应无毛刺,并安置牵引线或拉线。

3.6.2.3 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PVC)塑料管。布放双护套缆线和主干缆线

时,直线管道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道为40%~50%,暗管布放 4 对对绞电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25%~30%。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40%。

3.6.2.4 光缆与电缆同管敷设时,应在暗管内预置塑料子管,将光缆设子管子,使光缆

和电缆分开布放,子管的内径应为光缆外径的 1.5 倍。

3.6.3 设置电缆桥架和线槽敷设缆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3.6.3.1 电缆桥架宜高出地面2.2m 以上,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不应小于

300mm。桥架宽度不宜小于100mm,桥架内横断面的填充率不应超过50%。

3.6.3.2 电缆桥架内缆线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上端和每间隔1.5m 处,应固定在桥架

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直线部分间隔距离在3~5m 处设固定点。在缆线的距离首端、尾端、

转弯中心点处300~500mm 处设置固定点。

3.6.3.3 电缆线槽宜高出地面2.2m。在吊顶内设置时、槽盖开启面应保持80mm 的垂

直净空,线槽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50%。

3.6.3.4 布放线槽缆线可以不绑扎,槽内缆线应顺直,尽量不交叉、缆线不应溢出线槽、

在缆线进出线槽部位,转变处应绑扎固定。垂直线槽布放缆线应每间隔 1.5m 处固定在缆线

支架上。

3.6.3.5 在水平、垂直桥架和垂直线槽中敷设缆线时,应对缆线进行绑扎。4 对对弹簧

电缆以24 根为束,25 对或以上主干对绞电缆、光缆及其他电缆应根据缆线的类型、缆径、

缆线芯数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 1.5m,扣间距应均匀、松紧适度。

3.6.4 顶棚内敷设缆线时,应考虑防火要求缆线敷设应单独设置吊架,不得布放在顶

棚吊架上,宜放置在金属线槽内布线。缆线护套应阻燃、缆线截面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

3.6.5 在竖井内采用明配管、桥架、金属线槽等方式敷设缆线,并应符合以上有关条

款要求。竖井内楼板孔洞周边应设置50mm 的防水台,洞口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实。

3.6.6 建筑群子系统采用架空管道、直埋、墙壁明配管(槽)或暗配管(槽)敷设电缆、光缆施工技术要求应参照邮电部《市内电话线路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电信网光纤数字传输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暂行技术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7 缆线终端安装:

3.7.1 缆线终端的一般要求:

3.7.1.2 缆线中间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3.7.1.3 缆线终端处必须卡接牢固、接触良好。

3.7.1.4 缆线终端应符合设计和厂家安装手册要求。

3.7.1.5 对绞电缆与插接件连接应认准线号、线位色标,不得颠倒和错接。

3.7.2 对绞电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2.1 终端时,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对于5 类线不应大于

13mm;4 类线不大于25mm。

3.7.2.2 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3.7.2.3 对绞线在信息插座(RJ45)相连时,必须按色标和线对顺序进行卡接。插座类

型,色标和编号应符合图3-87 规定。

图3-87 信息插座连接图

3.7.2.4 对绞电缆与RJ45 信息插座的卡接端子连接时,应按先近后远,先下后上的顺

序进行卡接。

3.7.2.5 对绞电缆与接线模块(IDC,RJ45)卡接时,应按设计和厂家规定进行操作。

3.7.2.6 屏蔽对绞电缆的屏蔽层与接插件终端处屏蔽罩可靠接触,缆线屏蔽层应与接插件屏蔽罩368 圆周接触,接触长度不宜小于100mm。

3.7.3 光缆芯线终端应符合下列要求:

3.7.3.1 采用光纤连接盒对光缆芯线接续、保护、光纤连接盒可为固定和抽屉二种方式。

在连接盒中光纤应能得到足够的弯曲半径。

3.7.3.2 光纤融接或机械连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使用连接器以便于光纤的跳接。

3.7.3.3 连接盒面板应有标志。

3.7.3.4 跑线软纤的活动连接器在插入适配器之前应进行清洁,所插位置符合设计要求。

3.7.3.5 光纤接续损耗值,应符合表3-53 的规定。

光纤类别

光纤接续损耗

光纤接续损耗(dB)

多模单模

表3-53

3.7.4 各类跳线的成端:

3.7.

4.1 各类跳动线缆线和插件间接触应良好,接线无误,标志齐全。跳线选用类型应符合系统设计要求。

3.7.

4.2 各类跳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对绞电缆不应超过5m,光缆不应超过

10m。

3.8 综合布线系统调试:

3.8.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系统调试,包括缆线、信息插座及接线模块的测试。各项测

试应有详细记录,以作为竣工资料的一部分。有关电气性能测试记录格式如表3-54 所示。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记录表表3-54

3.8.2 电气性能测试仪表的精度应达到3-55 规定的要求。

测试仪精度最低性能要求表表3-55

注:1。表中 f 表示频率,单位为MHz。对表中计算值低于75dB 时,第1、2 项可以不测

量;在低于60bB 时,第3、4、5 项可以不测量。

2.以表中第5 项内容,从0d 到10dB 的近端串扰极限值优于至60dB 时的值

3.8.3 测试仪表应能测试3、4、5 类对绞电缆。

3.8.4 测试仪表对于一个信息插座的电气性能测试时间宜在20~50s 之间。

3.8.5 测试仪表应有输出端口,以将所有测试数据加以存贮,并随时输出至计算机和打印机进行维护管理。

3.8.6 电缆、光缆测试仪表应经过计量部门校验,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在工程中使

用。

3.8.7 调试程序如下:

由数据终端,语音终端开始检查,信息出口,水平缆线,楼层配线架,主配线架,垂直缆线,电脑机房,电话交换机房,经过全面的调试前检查确认无误时,然后对子系统逐一

进行调试,各子系统经过调试检测符合规定允许开通时,再进行系统综合调试,经测试后传

输速率等技术参数符合规定,便可交付使用。

3.9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竣工验收项目及内容见表3-56 所示。

阶段验收项目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

验收内容验收方式

表3-56

一、施工前

检查1.环境要求(1)土建施工情况:地面、墙面、门、

电源插座及接地装置;

(2)土建工艺:机房面积、预留孔洞;

(3)施工电源;

(4)活动地板敷设

2.器材检验(1)外观检查;

(2)规格、品种、数量;

(3)电缆电气性能抽样测试;

(4)光纤特性测试

3.安全、防火(1)消防器材;

要求(2)危险物的堆放;

(3)预留孔洞防火措施

施工前

检查

施工前

检查

施工前

检查

二、设备安装 1.设备机架(1)规格、程式、外观;

(2)安装垂直、水平度;

(3)油漆不得脱落,标志完整齐全;

(4)各种螺丝必须紧固;

(5)防震加固措施;

(6)接地措施

2.信息插座(1)规格、位置、质量;

(2)各种螺丝必须拧紧;

(3)标志齐全;

(4)安装符合工艺要求;

(5)屏蔽层可靠连接随工检验随工检验

三、电、光缆布放(楼内)1.电缆桥架及

槽道安装

(1)安装位置正确;

(2)安装符合工艺要求;

(3)接地

随地检验

四、电、光缆布放(楼间)2.缆线布放(1)缆线规格、路由、位置;

(2)符合布放缆线工艺要求

1.架空缆线(1)吊线规格、架设位置、装设规格;

(2)吊线垂度;

(3)缆线规格;

(4)卡、挂间隔;

(5)缆线的引入符合工艺要求

2.管道缆线(1)使用管孔孔位;

(2)缆线规格;

(3)缆线走向;

(4)缆线的防护设施的设置质量;

随工检验

随工检验

隐蔽工

程签证

注:1。楼内缆线敷设在预埋槽道及暗管中的验收方式为隐蔽工程签证。

2.系统测试内容的验收亦可在随工中进行检查。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综合布线所使用的设备器件、盒、箱缆线、连接硬件等安装应符合相应产品厂家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

4.1.2 防雷、接地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设备金属外壳及器件、缆线屏蔽接地线截

面,色标应符合规范规定;接地端连接导体应牢固可靠。

4.1.3 综合布线系统的发射干扰波的电场强度限值要求应符合EN55022 和CSPR22 标

准中的相关规定。

4.1.4 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满足设计对数据系统和语单系统传输速率,传输标准等系统

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检验方法:观查检查或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检验。

4.2 基本项目:

4.2.1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间、交接间、缆线管线、金属线槽、各种器件、信息插座的

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布局合理,排列整齐、缆线连接正确、压接牢固。

4.2.2 连接硬件符合设计要求、标记和色码清晰、性能标志设置正确。

4.2.3 电气及防护、接地、抗电磁干扰、防静电、防火、防毒、环境保护应符合规范

规定。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仪器设备进行测试检验。

4.3 允许偏差项目:

4.3.1 综合布线系统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包括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和工作区连接电缆在内,应符合表3-57 的规定。

频率

链路传输的最大衰减限值表

最大衰减限值(dB)

表3-57

(MHz) A 级

0.1

1.0 4.0 10.0 16.0 20.0 31.25 6

2.5 100.0 16

B 级

5.5

5.8

C 级

3.7

6.6

10.7

14.0

D 级

2.5

4.8

7.5

9.4

10.5

13.1

18.4

23.2

注:要求将各点连成曲线后,测试的曲线全部应在标准曲线的限值范围之内。

4.3.2 综合布线系统任意两线对之间的近端串音衰减限值,包括两端的连接硬件、跳线和工作区连接电缆在内(但不包括设备连接器),应符合表3-58 规定。

频率

线对间最低近端串音衰减限值表

最低近端串音衰减限值(dB)

表3-58

(MHz)

0.1

1.0

4.0

10.0

16.0

20.0 31.25

62.5 100.0 A 级

27

B 级

40

25

C 级

39

29

23

19

D 级

54

45

39

36

35

32

27

24

注:1。所有其他音源的噪声应比全部应用频率的串音噪声低10dB。

2.在大对数主干电缆中,最坏线对的近端串单衰减值,应以功率累计数来衡量。

3.桥接分岔或多组合电缆,以及连接到多重信息插座的电缆,任一对称电缆组或单元之间的近端串音衰减至少要比单一组合的 4 对电缆的近端串音衰减好一个数值△。

△△△=6dB+10lg(n+1)dB

式中:n 为电缆中非光纤的对称电缆组数。

4.3.3 综合布线系统中任一电缆接口处的反射衰减限值,应符合表3-59 的规定。

频率

(MHz)1≤f≤10 10<f≤16 16<f≤20 20<f≤100 C 级

18

15

电缆接口处最小反射衰减限值表

最小反射衰减限值

D 级

18

15

15

10

表3-59

4.3.4 综合布线系统链路衰减与近端串音衰减的比率(ACR ),应符合表 3-60 的规定。

频率 (MHz )

最小 ACR 限值(dB )

D 级

最小 ACR 限值表

频率

最小 ACR 限值(dB )

(MHz )

D 级

表 3-60

注:1.ACR (dB 式中 an 2

表 3-61

频率 (MHz )

20 最大衰减量 (dB/100M )

8 最小近端串音衰减量在 100m 时的(dB )

41

4.3.5 系统 最高传输 距离(m )

应用举例

表 3-62

分级

频率 100Ω

100Ω 100Ω 150 多模 单模

直流环路电阻限值表

表 3-63 注:100Ω150Ω对绞电缆的直流环路电阻值应为 12Ω/100m 。

最大传播延迟限值表

表 3-64

表 3-65

4.3.9 综合布线系统光缆波长窗口的各项参数,应符合表 3-66 的规定:

表 3-66

注:1。多模光纤:芯线标称直径为62.5/125μm 或50/125μm;

850nm 波长时最大衰减为3.5dB/km;最小模式带宽为200MHzkm

1300mm 波长时最大衰减为1dB/km;最小模式带宽为500MHzkm;

2.单模光纤:芯线应符合IEC793-2,型号BI 和ITU-TG.652 标准;

1310nm 和1550nm 波长时最大衰减为1dB/km;截止波长应小于

1280nm。1310nm 时色散应≤6PS/km?nm;1550nm 时色散应≤

20PS/km?.mm。

3.光纤连接硬件:最大衰减0.5dB;最小反射衰减:多模20dB,单模26dB。

4.3.10 综合布线系统的光缆,在表3-66 各项参数的条件下,光纤链路可允许的最大传输距离,应符合表3-67 的规定。

光缆应用类别链路长度

光线链路允许最大传输距离表

多模衰减值(dB)单模衰减值(dB)

表3-67 (m)850(nm)1300(nm)1310(nm)1550(nm)

配线(水平)子系统100 干线(垂直)子系统500 2.5

3.9

2.2

2.6

2.2

2.7

2.2

2.7

建筑群子系统1500 7.4 3.6 3.6 3.6

注:1.表中规定的链路长度,是在采用符合规定的光缆和光纤连接硬件的条件下,允许

的最大距离。

2.对于短距离的应用场合,应插入光衰减器,保证达到表中规定的衰减值。

4.3.11 综合布线系统多模光纤链路的最小光学模式带宽,应符合表3-68 的规定。

标称波长(nm)

850

1300 多模光纤链路的光学模式带宽表

最小光学模式带宽(MHz)

100

250

表3-68

注:单模光纤链路的光学模式带宽,ISO/IEC 11801:1995(E)尚未作出规定。

4.3.12 综合布线系统光纤链路任一接口的光学反射衰减限值,应符合表3-69 的规定。

光纤链路的光学反射衰减限值表表3-69

光纤模式,标称波长

(nm)

多膜850

多模1300 最小反射衰减限值

(dB)

20

20

光纤模式,标称波长

(nm)

单模1310

单模1550

最小反射衰减限值

(dB)

26

26

4.3.13 综合布线系统的缆线与设备之间的相互连接应注意阻抗匹配和平衡与不平衡

的转换适配。特性阻抗的分类应符合100Ω、150Ω两类标准,其允许偏差值为±15Ω(适

用于频率>1MHz)。

5 成品保护

5.1 综合布线系统设备及缆线等安装时,不得损坏建筑物,并注意保持墙面的整洁。

5.2 设置在顶棚内的缆线、管槽安装等,不应损坏龙骨和顶棚。

5.3 补修浆活时,不得将设备及器件表面弄脏,地面线槽、信息插座应防止损坏或部

件内进水。

5.4 使用高凳或搬运物件时,不得损坏或碰撞墙面和门窗等。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管道内或地面线槽阻塞或进水,影响布线,疏通管槽,清除水污后布线。

6.2 信息插座损坏,接触不良,检查修复。

6.3 缆线长度过长,信号衰减严重,按设计图进行检查,缆线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调整信号频率,使其衰减符合设计和规范规定。

6.4 光纤连接器极性接反,信号无输出,将光彩夺目纤连接器极性调整正确。

6.5 有信号干扰,检查消除干扰源,检查缆线的屏蔽导线是否接地,线槽内并排的导

线是否加隔板屏蔽,电缆和光缆是否进行隔离处理,室内防静电地板是否良好接地等。

6.6 光缆传输系统输衰减严重,检查陶瓷头或塑料头的连接器,每个连接点的衰减值

是否大于规定值。

6.7 光缆数字传输系统的数字系列比特率不符合规范规定,检查数字接口是否符合设

计规定。

6.8 设备间子系统接线错误,造成控制设备不能正常工作,检查色标按设计图修正接

线错误。

6.9 雷击引起危险的过电压,过电流影响或损坏综合布设备器件等,应选用气体放电

管保护器进行过压保护,过流保护宜选用能够自复的保护器,防止雷击必须同时采用过压、过流保护器。

7 质量记录

7.1 设备、器件、缆线、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产品的出

厂合格证、产品技术文件资料应齐全。

7.2 综合布线系统管槽、缆线敷设等安装工程、安装预检、隐检工程签证,自检、互

检记录。

7.3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设备器材明细表,竣工图。

7.4 达式配管及管内穿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7.5 槽板配线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有金属线槽敷设时应填此表)。

7.6 避雷针(网)及接地装置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进行接地装置敷设时填此表)。

7.7 架空线路和杆上电气设备安装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有架空线路安装工程时

填此表)。

7.8 电缆线路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有电缆敷设工程时填写此表)。

7.9 综合布线系统随工验收记录系统调试运行记录。

7.10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性能测试记录,如系统采用微机设计、管理、维护,监测

应提供程序清单和用户数据文件,以及磁盘、操作说明等文件。

7.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竣工技术资料一式三份交线建设单位。

弱电-监控-综合布线-施工组织计划详细版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云南昭通市昭阳一中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 施工组织计划方案

一、项目实施范围 1、项目理解 本次项目内容为云南昭通市昭阳区第一中学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服务项目,本标段项目建设包含以下几个子系统。 视频监控系统 入侵报警系统 2、项目进度规划要点 编制总体工作进度计划,并用工作大纲明确下达各分项,应载明的重要控制内容包括: 1)根据建设项目业主要求的目标日期,合理划分工作阶段,测算各分项设 计工作周期。 2)根据各分项的设计条件与工作时间,拟定勘察工作布置,测算、协商勘 察资料提出的时间,用进度表示出控制性工作进度。 3)各分项工作接口与互提资料。 4)明确各分项设计配备的具体人员与主要资源。 5)勘察设计成果清单计划。 具体项目进度,见总计流程图及相关分项说明。 3、人员分配规划 3.1人员分配原则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实施信息点数较多并且工期短的特点,我们制定相应的人员分配方案。其原则如下: (1)分级制 主要分五级进行垂直管理: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各工程组组长,工程现场经理,现场工程师,如图所示:

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现场工程技术人员 (2)分组制 按各单体建筑进行分组。 详细组织结构和分工见后章叙述。 3.2人力资源规划要点 (1)项目经理人选要求资历深、协调能力强、大局把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

(2)选择技术好、实施经验丰富的相关人员作为实施人员。 (3)制定人员补充计划,保证工程不因主要参与人员中途推出而受到影响。 二、设备供货流程 1、制定原则和依据 ●业主提出的工期及供货要求 ●保障产品的质量 ●保障产品的售后服务 ●与业主协调沟通总体施工进度。 ●保护重要设备物资的安全 ●安装工序上原则及依据特拟定设备物资供货实施方案 2、供货流程 3、设备交货与签收 ●设备验收前,将依据合同清单,对设备、品种、数量进行核对后,送运到合同指定的地点。 ●对于出厂设备,供方销售人员将严格按合同检查买卖双方共同核准的设备数量,保证到达需方的设备符合合同约定。 ●需方可派指定人员参加出货检查,对检查的硬件设备,和需方一道完成设备清点。 ●出货检查后,供方将检查到的所有设备,列出详细的设备检测情况一览表,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项目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方擎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所承接的所有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1人员架构:项目负责人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电话 2安全培训:施工人员安全防护培训施工安全培训 3 材料,设备: 1 传输部分:线缆、光缆、连接头等 2 机房部分:交接箱、机柜、各类配线架、配线模块、跳线等。 3 终端部分:信息插座、光纤插座、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 4镀锌材料:镀锌钢管、镀锌线槽、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接地螺栓。 5其他材料:接线盒、地面插座、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塑料线槽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 6上述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并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CCC”认证标识等。线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4 技术准备 1施工图纸齐全。 2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并经审批。 3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方案及专业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技术交底。 5施工面组成

综合布线系统可分为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垂直)子系统、配线(水平)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和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子系统由信息插座、信息终端设备及相应的适配器、连线组成。 6线槽、桥架敷设 1线缆桥架、线槽宜距离地面2.2m以上安装,桥架顶部距顶棚或其他障碍物(强电桥架,消防等)不应小于30cm。 2线缆桥架、线槽垂直敷设时,在线槽或者桥架上端下端每隔1.5M进行固定 3线缆桥架平行敷设时要求每隔2m进行固定,水平垂直不的大于5cm 4垂直桥架及线槽应与地面保持垂直,并无倾斜现象,垂直偏差不应超过3mm。 5丝杆安装应保持垂直,整齐牢固,无歪斜现象 6线缆桥架、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70%。 7桥架及线槽的安全位置应符合施工图规定,左右偏差不应超过50mm。 8桥架及线槽水平度每米偏差不应超过2mm。 9线缆桥架、线槽水平,垂直敷设时,在缆线的首、尾、转弯处进行桥架接地 10两线槽拼接处水平度偏差不应超过2mm。 7 管线的敷设 1暗管敷设:暗管敷设宜选用阻燃硬质PVC管或镀锌钢管,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40%~50%。 2暗敷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线槽的截面利用率不应超过70%。线槽高度不宜超过25mm。线槽的长度超过6m或线槽拐弯处宜设置过线盒。 3建筑物内横向布放的暗管管径不宜大于25mm,天棚里或墙内水平、垂直敷设管路的管径不易大于4cm。 8 线缆敷设 1缆线布放两端应贴有标签,表明起始和终端位置,标签书写应清晰、端正和正确。

(完整版)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施工要求

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施工要求 一、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的工程实施、调试、检测、质量控制。 1.2 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范围包括:区域综合外网、室内综合管网和综合布线工程。区域综合外网工程由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人(手)孔、引入与引出配管、室外交接箱等组成;室内综合管网由弱电间、线槽、配管、配线箱、接线盒、智能配线箱、管网支架等组成;综合布线工程主要包括用于建筑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的主干线缆、水平线缆、用户配线、各类配线模块、机柜等。 1.3 本章规定依据现行国家规范与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电气工程实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的要求编制,并与其配套使用。 二、施工准备 2.1 区域综合外网工程施工前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2. 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3.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使用前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进场检验。 4. 施工工具齐备、完好。 5. 室外管道应按通信管道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进行检验。 2.2 室内综合管网工程施工前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前应依据施工图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条件将弱电各系统的线槽、线管进行综合布置、合理安排。完成与建筑结构、建筑装饰装修、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和弱电等专业的接口确认。 2.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 根据支架、吊架所承荷载,确定支架、吊架的规格,在线槽订货时应向厂家作技术交底,支架、吊架和线槽宜由厂家统一加工并供货,应做防腐处理。 4. 线槽内外表面光滑无毛刺,无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保护层完整,无锈蚀、脱落等现象。 5. 配套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要求如下: 1)各种型材与管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线管壁厚均匀,表面涂覆或镀层应均匀、平整、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外形不得变形、断裂、损坏。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 施工准备 1.材料要求 (1)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购销合同的规定。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性能检验报告(注:电缆标志内容:在电缆的护套上约以1m的间隔标明生产厂厂名或代号及电缆型号规格,必要时还标明生产年份。标签内容:电缆型号规格,生产厂厂名或专用标志,制造年份、电缆长度)。 (2)钢管(或电线管)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均匀,焊逢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除镀锌管外其他管材需预先除锈刷防腐漆(现浇混凝土内敷钢管,可不刷防腐漆,但应除锈)。镀锌管或刷过防腐漆的钢管外表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3)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YDJ39—90)中相关规定。 (4)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5)各种镀锌铁件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6)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发射、接收标志明显,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7)配线设备,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8)电缆桥架、金属桥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桥架镀锌不应有脱落损坏现象,桥架应平整、光滑、无棱刺,无扭曲、翘边、铁损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9)各种模块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10)交接箱、暗线箱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11)线槽及其附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选用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梭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主要机具与测试设备: (1)煨管器、液压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压力案子、套丝机,套管机。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流程与规范

前言: 弱电工程施工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先干什么后干什么?对于新手总是摸不到头脑,本文从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流程来谈,其他子系统基本一样。一起来看看吧!正文: 一、施工步骤: 1、勘察现场 A.与甲方协商,确定仓库位置。 B.水电设备。现场是否具备施工必需的水电设施。 C.电力负荷。施工现场的电力线是否能匹配工程的负荷要求。 D.设备布局。确定机柜的位置、终端设备的安装位置以及线路的的敷设路迳。 E.样品式样。明确业主的要求,确定样品的型号、样式。要形成文档,客户签字确认。 F.安全。原材料的安全,施工现场安全措施。 2、绘制网络拓扑图、平面点位图,交业主方确认。 3、制定工程进度计划表。列举施工期间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以及各项工作完成的先后次序,并确定详细的计划时间, 4、指定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负责规划备料,备工,用户方配合要求等方面事宜 5、现场施工,每日记录施工进度,并根据计划的完成情况及时调整计划,确保按工期工要求交付工程。工程日志写起来 6、现场设备安装记录表,制作测试报告,打印IP地址表、路由表、配置表。

7、验收。在上述各环节中所建立和完善的文档,作为验收资料的一部分,交业主保存。同时公司也要留存幅本,作为客户资料,以备售后服务用。 二、布线规范 1、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选用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摄氏度,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棱刺,不应有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缆线布放时应有冗余。在机柜处,双绞线缆预留长度,一般为3~6m;终端处为0.3~0.6m;光缆在设备端预留长度一般为5~10m;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 3、设备间铺设活动地板时,板块铺设严密坚固,每平方米水平允许偏差不应大于2mm,地板支柱牢固,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和产品说明要求。 4、每对对绞线应尽量保持扭绞状态,非扭绞长度不应大于13mm。 5、剥除护套均不得刮伤绝缘层,应使用专用工具剥除。 6、缆线中间不得产生接头现象。 7、双绞线最长线距为100米,超过100 米的可用双绞线中继器连结加长,每段线路中中继器的数据不能多于三个。 8、缆线的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非屏蔽4对双绞线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4倍在施工过程中应至少为8倍。 b 屏蔽双绞线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6~10倍。 c 主干双绞线缆的弯曲半径应至少为电缆外径的10倍。

弱电系统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弱电系统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中国农业银VMNS中心监控机房自身安防系统的布线说明: 1、VMNS中心监控机房内所有自身安防系统布线的管路全部采用 金属管材和金属线槽。 A、机房内金属线槽敷设要求: 要在机房机柜所在位置的静电地板下敷设2条标准长度的金属线槽,同时要从机柜位置敷设金属线槽到操作台下的静电地板下。 B、机房内金属管材敷设的要求: 金属管材在墙面上敷设时全部预埋暗管。管与管之间要用直通连接好,不得露线。 管的尽头露出的信号线要套上金属软管加以保护。 C、机房自身安防系统点位及路由己在图纸上标注清楚,具体要求 按图施工。 D、所有线路敷设至机柜静电地板下时,再预留2米的线长。 2、预留孔洞和预埋管线与土建工程的配合在土建基础施工中,应 做好接地工程引线孔、地坪中配管的过墙孔、电缆过墙保护管和进线管的预埋工作。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子、接线盒等表面应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3、线槽架的安装施工,在土建工程基本结束以后,与其他管道的 安装同步进行,也可稍迟于管道安装一段时间,但必须解决好弱

电线槽架与管道在空间位置上的合理安置和配合。 4、管线施工与装饰工程的配合配线和穿线工作,在土建工程完全 结束以后,与装饰工程同步进行,进度安排应避免装饰工程结束以后,造成穿线敷设的困难。 5、各控制室布置与装饰工程的配合各控制室的装饰应与整体的 装饰工程同步,弱电系统设备的定位、安装、接线端连接,应在装饰工程基本结束时开始。 中国农业银VMNS中心监控机房电气线路敷设 1、一般规定 A、线路按最短途径集中敷设,横平竖直、整齐美观、不宜交叉。 B、线路不应敷设在易受机械损伤、有腐蚀性介质排放、潮湿以及 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干扰的区域;必要时采取相应保护或屏蔽 措施。 C、当线路周围温度超过65℃时,采取隔热措施;位处有可能引 起火灾的火源场所时,加防火措施。 D、线路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设备、管道的上方和具有腐蚀性 液体介质的工艺设备、管道的下方。 E、线路的终端接线处以及经过建筑物的伸缩缝和沉降逢处,应留 有适当的余度。 F、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 G、敷设路时,不宜在混凝土土梁、柱上凿安装孔。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流程

综合布线系统(PDS) 1.施工工艺流程 设备安装 不合格 系统测试 交验 合格 初验测试 移交 割接准备工作 割接 不合格 试运行验收测试 最终验收证明 2.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及措施 1)电缆作弯 A.电缆作弯的方法: ◆用两手握住电缆侧面,从电缆的起弯点开始,缓缓地顺次将电缆弯作好。一般先弯小一些,然后将电缆的两端直线部分向外反弯一

下,以防电缆在绑好后变形。 ◆成堆电缆作弯,应采用电缆枕头(木模),这样既保证质量,也便于施工。 ◆电缆弯好后,可用废芯线将电缆临时绑好;但不可用裸铜线捆绑,以免勒伤电缆外皮。 ◆作弯时,应尽可能一次弯作好。要避免一再修改而致使电缆芯线绝缘受损,而且一再修改民更不易达到作弯的要求。 ◆作弯时,应多次从上下左右前后各个侧面观察作弯质量,及时纠正不当之处。尤其在绑最初几根电缆时,因电缆较少,容易变形,更应注意。 B.机架电缆作弯的作法: ◆机架电缆下线,最好在一处下线。电缆较多时,可考虑两处下线。 ◆已绑好的电缆,需将线把与作成端的端子板对齐,用废芯线将电缆捆在电缆支铁上。 ◆先弯好最里面的一条电缆(即离机架最近的一条电缆),并把它绑在列走道横铁上,再依次作弯其他电缆。机架电缆下弯的弧度应一致,作弯时可利用作弯模板比量。 C.大走道上下电缆弯的作法: ◆电缆在直走道上绑至距作弯的1~2根横铁时,须先将电缆弯作好后再继续绑下去,不应将电缆绑到起弯点时才开始作弯。 ◆先按规定位置作好第一条电缆弯,并以此为准作其他各条电缆

弯。 ◆靠近电缆弯的1~2根横铁,应绑得稍紧一些。在每层转变处不宜压得过紧,以免电缆弯将被压拓下来,致使电缆弯不成型。 D.捆绑电缆注意事项: ◆捆绑电缆前应检查核对每根电缆的起始部位、路由和站电缆截面图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而且设计预留的空位不得遗漏。 ◆捆绑电缆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单根捆绑法或成组捆绑法。 ◆电缆一般应在一组放完后一次捆绑;电缆条数较多时,可分几次捆绑,每次不超过20~25条,布放好一部份即可捆绑一部份。如电缆堆需凑齐一组方能捆绑时,应将电缆用临时扎线捆扎成形。 E.捆绑电缆: ◆捆绑电缆前,一般先从配线架一端开始整理,将电缆位置对准,危重在支铁上作临时捆绑,经检查两端留长都能满足成端需要后,即可正式捆绑。正式捆绑可从一端开始向另一端顺序进行;如果电缆两头不编线时,也可从中间向两端捆绑,但不得从两端向中间捆绑。 F.电缆整理: ◆捆绑电缆时,应随绑随整理。 ◆电缆堆部分不平直时,可垫以木块,并用橡皮锤子轻轻敲打矫正。 ◆每组电缆放绑完毕后,即可将辅助支铁和临时捆扎线去掉。 ◆作大走道电缆弯用的辅助支铁,应在绑好一道悬空捆绑后方可取下。用钩针和穿针调整不规则的线扣,使其合乎要求。

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1、综合布线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的对象是建筑物或者楼宇内的传输网络,使语音、通信、数据交换设备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并使得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连接。它是有许多部件组成的,主要有传输介质、连接器、插座、插头、适配器、电气保护措施等,并由这些部件来构造各种子系统。 综合布线系统目前被划分为6个子系统,它们是: (1)工作区子系统 (2)水平干线子系统 (3)管理间子系统 (4)垂直干线子系统 (5)建筑群子系统 (6)设备间子系统 1.1、缆线的布放: 1.1.1、水平干线子系统的管道要求: 水平子系统缆线宜采用在吊顶、墙体内穿管或者设置金属密封线槽及电缆桥架方式敷设,当线缆在地面布放时,应根据环境选用地板下线槽、防静电地板等布线等安装方式。 1.1.2、垂直干线子系统的管道要求: (1)垂直干线子系统通道有穿楼板电缆孔、管槽、电缆竖井三种方式,一般采用电缆竖井方式。电缆竖井的位置上下应对齐。 (2)电缆孔方式,通常用一根或者数根外径63—102mm的金属管预埋在楼板内,金属管高出地面25—50mm,也可直接在楼板上预留一个大小适当的长方形孔洞。

(3)管道敷设方式包括明管和暗管。 1.1.3、建筑群子系统的管道要求: 建筑群子系统之间的线缆宜采用地下管道或者电缆沟敷设方式,并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1.4、线缆布放要求: (1)线缆的规格与设计相符; (2)线缆在各种环境中的敷设方式、布放间距与设计相符; (3)线缆布放应自然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接头等现象,不应受外力挤压或损伤; (4)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标签字迹清晰、正确,标签应选用不易损坏的材料; (5)线缆布放应留有余量,以防变更。双绞线缆预留长度在工作区为10cm,设备间为3-5m;光缆布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为3-5m,有特殊要求的按设计要求; (6)线缆应远离高温和电磁干扰的场所; (7)线缆间的最小间距应符合如下要求: A、电源线、综合布线系统线缆应分隔布放,平行敷设时间距在30cm以上 B、对于有保密要求的工程,信号线、电力线、接地线的间距应符合相应的保密规定,对于有保密要求的线缆宜采取独立的金属管或金属线槽敷设; (8)屏蔽电缆的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 (9)预埋线槽和暗管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A、敷设线槽和暗管的两端宜用标志标出编号内容; B、预埋线槽宜采用金属线槽,截面利用率为30%—50%。 C、敷设暗管宜采用钢管或PVC管,布放大对数主干线缆或4芯以上光缆时,管径利用率应为50%。暗管布放4对双绞线缆或者4芯以下光缆时,管道的截面利用率应为30%。 (10)设置线缆桥架和线槽敷设应符合以下规定: A、密封线槽内线缆布放应顺直、尽量不交叉,在线缆金属线槽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 B、线缆桥架内线缆垂直敷设时,在线缆的上端每隔1.5m处应固定在桥架的支架上;水平敷设时,在线缆的首、尾、转弯及每间隔5—10m处进行固定; C、在水平、垂直桥架中敷设线缆时,应对线缆进行绑扎,双绞线缆、光缆及其他线缆应根据线缆类别、数量等分束绑扎。绑扎间距不宜大于1.5m,间距应均匀,不宜绑扎过紧或者线缆收到挤压。 1.2水平子系统的施工措施 1.2.1 预埋地面金属线槽 (1)预埋线槽应单层设置,线槽长度超过30m或者线槽路由交叉、转弯时,宜设置过线盒,以便布放线缆和维修。 (2)过线盒盖能开启,并与地面齐平,盒盖处应具有防尘与防水功能。

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最新版】

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是建筑弱电工程的基础设施平台,它是直接关系到各子系统建设和功能正常发挥的基础通道,主要由区域综合外网、室内综合管网和综合布线以及防雷及接地等工程组成。主要用于信息网络、通信、卫星接收及有线电视、安全技术防范、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公共广播及会议、信息集成管理等各弱电系统(子系统)综合组网工程。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施工质量的优劣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弱电工程各弱电系统(子系统)的安全、稳定正常运行。 一、一般规定 1.1 本章适用于弱电综合管网及综合布线工程的工程实施、调试、检测、质量控制。 1.2 弱电综合管网及布线工程范围包括:区域综合外网、室内综合管网和综合布线工程。区域综合外网工程由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人(手)孔、引入与引出配管、室外交接箱等组成;室内综合管网由弱电间、线槽、配管、配线箱、接线盒、智能配线箱、管网支架等组成;综合布线工程主要包括用于建筑弱电系统及综合布线的主干线缆、水平线缆、用户配线、各类配线模块、机柜

等。 1.3 本章规定依据现行国家规范与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50312-2016、《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建筑电气工程实施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15、《通信管道与通信工程设计规范》GB50373-2006的要求编制,并与其配套使用。 二、施工准备 2.1 区域综合外网工程施工前检查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 2. 编制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 3. 所有材料规格、型号应满足设计文件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有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使用前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进场检验。 4. 施工工具齐备、完好。

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方法

弱电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方法

1.1.1综合布线系统 施工要求 布线系统的施工要求应符合《建筑及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 50312-2007)中的相关要求。 ?工作区(信息插座)施工要求 所有信息插座安装在墙壁或柱子上,底边距地板标高300mm,并采用暗埋式;信息插座安装在86型的金属暗盒内,此暗盒与墙壁的外表面成水平(或者略低于此表面)。 ?水平子系统(水平线)施工要求 各层的水平线分别自其各层的弱电间出发,沿本层吊顶上的桥架,后通过吊顶的金属管和埋于墙内的金属管,到达信息插座暗盒内,连接信息插座或者沿本层吊顶上的桥架,到各个办公室门上吊顶内的分配线盒。桥架沿每层的走廊行走。水平线的安装在吊顶安装之前完成。 ?管理子系统施工要求 配线架要安装在标准机柜内,机柜放置在相应控制室内。 施工内容 1)、线缆敷设施工工艺要求 ?线缆的布放应平直,不得产生扭绞、打圈等现象,不应受到外力的压挤和损伤, 特别是光缆;转弯处的半径一定要大于线缆的十倍半径(4对双绞线要大于30mm); 如果光缆和双绞线在同一线槽内,光缆不要放在线槽的最下面,避免挤压光缆。 垂直线槽中,要求每给1m-2m在线槽上扎一下。 ?每一根线缆两端(配线柜端和终端出口端)都要有相同的、牢固的、字迹清楚的、 统一的编号(编号标签统一打印,避免字迹不清楚和手写难以辨认的问题)。 ?线缆在终端出口处要拉出不小于50cm的接线余量,盘好放在预埋盒内。防止其 它工序施工时损坏线缆。 ?配线柜处,线缆接线余量将根据每层楼面情况留足。(一般情况,线缆进配线柜 后留5米)。 ?布线时遇到阻力较大时拉不动,注意不要用力过猛,防止线缆芯线拉断。应先找 出故障原因,并予以排除。 ?布线缆时从配线柜至终端出口,线缆中间任何地方均不得剪断和接续。 ?线缆敷线的施工条件: ?施工楼层内所有线槽、管线、预埋盒、过渡盒等均安装到位,经验收符合要求。 水平布线缆后,决不允许再有管线变更和电焊等施工,以防损坏线缆。 ?配线间的内墙、地坪等装修完毕,走线槽(管)竖井已经安装到位。机柜(架) 安装位置已经确定。线缆布线后,决不允许再有墙面抹灰,地坪浇灌等土建施工, 以防损坏线缆。 ?施工图纸已经全套完整,所有终端出口都已在图纸上统一编号完毕。以上条件皆 具备后,可以布线施工。 ?为了使线缆更便于检查,在穿线时不仅要做好标签,而且要记下线缆两端的长度 记录。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流程

综合布线系统(PDS 1.施工工艺流程 2.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及措施 1)电缆作弯 A.电缆作弯的方法: ?用两手握住电缆侧面,从电缆的起弯点开始,缓缓地顺次将电缆弯作好。一般先弯小一些,然后将电缆的两端直线部分向外反弯一

下,以防电缆在绑好后变形 ?成堆电缆作弯,应采用电缆枕头(木模),这样既保证质量,也便于施工。 ?电缆弯好后,可用废芯线将电缆临时绑好;但不可用裸铜线捆绑,以免勒伤电缆外皮。 ?作弯时,应尽可能一次弯作好。要避免一再修改而致使电缆芯线绝缘受损,而且一再修改民更不易达到作弯的要求。 ?作弯时,应多次从上下左右前后各个侧面观察作弯质量,及时纠正不当之处。尤其在绑最初几根电缆时,因电缆较少,容易变形,更应注意。 B.机架电缆作弯的作法: ?机架电缆下线,最好在一处下线。电缆较多时,可考虑两处下线。 ?已绑好的电缆,需将线把与作成端的端子板对齐,用废芯线将电缆捆在电缆支铁上。 ?先弯好最里面的一条电缆(即离机架最近的一条电缆),并把它绑在列走道横铁上,再依次作弯其他电缆。机架电缆下弯的弧度应一致,作弯时可利用作弯模板比量。 C.大走道上下电缆弯的作法: ?电缆在直走道上绑至距作弯的1?2根横铁时,须先将电缆弯作好后再继续绑下去,不应将电缆绑到起弯点时才开始作弯。 ?先按规定位置作好第一条电缆弯,并以此为准作其他各条电缆 ?靠近电缆弯的1?2根横铁,应绑得稍紧一些。在每层转变处 不宜压得过紧,以免电缆弯将被压拓下来,致使电缆弯不成型。 D.捆绑电缆注意事项:

?捆绑电缆前应检查核对每根电缆的起始部位、路由和站电缆截面图的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而且设计预留的空位不得遗漏。 ?捆绑电缆可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单根捆绑法或成组捆绑法。 ?电缆一般应在一组放完后一次捆绑;电缆条数较多时,可分几次捆绑,每次不超过20?25 条,布放好一部份即可捆绑一部份。如电缆堆需凑齐一组方能捆绑时,应将电缆用临时扎线捆扎成形。 E.捆绑电缆: ?捆绑电缆前,一般先从配线架一端开始整理,将电缆位置对准,危重在支铁上作临时捆绑,经检查两端留长都能满足成端需要后,即可正式捆绑。正式捆绑可从一端开始向另一端顺序进行;如果电缆两头不编线时,也可从中间向两端捆绑,但不得从两端向中间捆绑。 F.电缆整理: ?捆绑电缆时,应随绑随整理。 ?电缆堆部分不平直时,可垫以木块,并用橡皮锤子轻轻敲打矫正。 ?每组电缆放绑完毕后,即可将辅助支铁和临时捆扎线去掉。 ?作大走道电缆弯用的辅助支铁,应在绑好一道悬空捆绑后方可取下。用钩针和穿针调整不规则的线扣,使其合乎要求 ?捆绑电缆后,其长出的麻线应先打死结,然后压在电缆堆里面。 2)插接架间电缆及布线 A. 一般规定: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施工工艺标准 (BZ-SZCCO J150731-2015)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2施工准备 2.1材料、设备 2.1.1传输部分:对绞电缆、光缆、光纤连接头、光纤耦合器等。 2.1.2机房部分:交接箱、机柜、各类配线架、配线模块、跳线等。 2.1.3终端部分:信息插座、光纤插座、8位模块式通用插座、多用户信息插座。 2.1.4上述设备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应符合设计及合同要求,并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性能检验报告及“CCC”认证标识等。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 2.1.5镀锌材料:镀锌钢管、镀锌线槽、金属膨胀螺栓、金属软管、接地螺栓。 2.1.6其他材料:接线盒、地面插座、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塑料线槽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 2.2机具设备 2.2.1安装器具: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套丝机、钢锯、电工组合工具、射钉枪、拉铆枪、手电钻、台钻、高凳等。 2.2.2测试器具:网络测试仪、光时域反射仪、万用表、兆欧表、铅笔、皮尺、水平尺、小线、线坠等。 2.2.3专用工具:剥线器、压线工具、光纤熔接机、显微镜、切割工具、玻璃磨光盘、烘干箱。 2.3作业条件 2.3.1线缆沟、槽、管、箱、盒施工完毕。 2.3.2土建装修工程完工,线路全部贯通。 2.3.3配线间、设备间的环境温度、湿度、照度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通风良好,且室内无危险物品,消防器材齐全。 2.4技术准备 2.4.1施工图纸齐全。 2.4.2施工方案编制完毕并经审批。 2.4.3施工前应组织施工人员熟悉图纸、方案及专业设备安装使用说明书,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工艺流程与操作方法 综合布线系统可分为建筑群子系统、干线(垂直)子系统、配线(水平)子系统、设备间子系统、管理子系统和工作区子系统。 工作区子系统由信息插座、信息终端设备及相应的适配器、连线组成。

弱电综合布线工程管径走线容量

弱电综合布线工程管径走线容量 通过综合布线工作组的统计和调查,收集了:3M、AMP、CommScope、Datwyler、Leviton、Molex、Potevio普天、Panduit、Siemon、SHIP一舟、TCL、Tiancheng天诚,共十二家的超5类、6类及6类以上线缆的外径尺寸,并依据下表,进行详细计算,核算出在不同管径走线情况下,符合利用率的走线根数,以方便广大施工人员在布线工程中参考使用和方便查询。 附表:双绞线缆径与电线管对照详表

说明: 1 为了充分利用页面宽度,部分名词将使用缩写替代,这些缩写如下:UTP:不带隔离的非屏蔽双绞线 UTP-:带一字隔离的非屏蔽双绞线 UTP+:带十字隔离的非屏蔽双绞线 F/UTP:铝箔总屏蔽双绞线,不带隔离 F+/UTP:双层铝箔总屏蔽双绞线,不带隔离 F/UTP-:铝箔总屏蔽双绞线,带一字隔离 F/UTP+:铝箔总屏蔽双绞线,带十字隔离 F2/UTP+:双层铝箔总屏蔽双绞线,带十字隔离 SF/UTP:丝网铝箔总屏蔽双绞线,不带隔离 SF/UTP-:丝网铝箔总屏蔽双绞线,带一字隔离 SF/UTP+:丝网铝箔总屏蔽双绞线,带十字隔离

U/FTP:铝箔线对屏蔽双绞线 F/FTP:铝箔总屏蔽/铝箔线对屏蔽双绞线 S/FTP:丝网总屏蔽/铝箔线对屏蔽双绞线 2 截面利用率指管内空间与双绞线总截面积之比 3 25%、30%是指在GB 50312-2007标准中规定的截面利用率上下限 4 16/1.2~50/2.5等等指金属管的标称直径/壁厚 5 表中数字指此类管中可以穿过的双绞线根数。 注:《综合布线管径走线容量统计表》共包括13张表,包括3M、AMP、CommScope、Datwyler、Leviton、Molex、Potevio普天、Panduit、Siemon、SHIP一舟、TCL、Tiancheng天诚共12家厂家的管径走线容量统计。 一下是我收集的电气设计施工图中常用线路敷设方式: SR:沿钢线槽敷设 BE:沿屋架或跨屋架敷设 CLE:沿柱或跨柱敷设 WE:沿墙面敷设 CE:沿天棚面或顶棚面敷设 ACE:在能进入人的吊顶内敷设 BC:暗敷设在梁内 CLC:暗敷设在柱内 WC:暗敷设在墙内 CC:暗敷设在顶棚内 ACC:暗敷设在不能进入的顶棚内 FC:暗敷设在地面内 SCE:吊顶内敷设,要穿金属管 一,导线穿管表示 SC-焊接钢管 MT-电线管 PC-PVC塑料硬管 FPC-阻燃塑料硬管 CT-桥架 MR-金属线槽 M-钢索 CP-金属软管 PR-塑料线槽 RC-镀锌钢管 二,导线敷设方式的表示 DB-直埋

综合布线施工方案(规范与工艺)

综合布线施工方案(规范与工艺) 一、基本规范 1、配电箱户表后应根据室内用电设备的不同功率分别配线供电;大功率家电设备应独立配线安装插座。 2、配线时,相线与零线的颜色应不同;同一住宅相线(L)颜色应统一,零线(N)宜用蓝色,保护线(PE)必须用黄绿双色线 3、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电阻必须大于0.5MΩ,使用兆欧表测试。 4、各弱电子系统均用星型结构。 5、进线穿线管2~3根从户外引入家用信息接入箱。出线穿线管从家用信息箱到各个户内信息插座。所敷设暗管(穿线管)应采用钢管或阻燃硬质聚氯乙烯管(硬质PVC管)。 6、直线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50%~60%,弯管的管径利用率应为40%~50%。 7、所布线路上存在局部干扰源,且不能满足最小净距离要求时,应采用钢管。 8、暗管直线敷设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装过线盒。 9、暗管必须弯曲敷设时,其路由长度应≤15米,且该段内不得有S弯。连续弯曲超过2次时,应加装过线盒。所有转弯处均用弯管器完成,为标准的转弯半径。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等。 10、暗管弯曲半径不得小于该管外径的6~10倍。 11、在暗管孔内不得有各种线缆接头。 1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13、电线与暖气、热水、煤气管之间的平行距离不应小于300mm,交叉距离不应小于100mm。 14、穿入配管导线的接头应设在接线盒内,接头搭接牢固,涮锡并用绝缘带包缠应均匀紧密。 15、暗盒均应该加装螺接以保护线路。 二、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电器、电料的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①电源线:根据国家标准,单个电器支线、开关线用标准1.5平方毫米线,主线用标准2.5平方毫米线;空调插座用4毫米平方线; ②背景音乐线:标准2×0.3平方毫米线 ③环绕音响线:标准100-300芯无氧铜 ④视频线:标准AV影音共享线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2007

1总则 1 总则 1.0.1 为了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制定 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 综合布线系统设施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设计之中,根据工 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需求进行设计,应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确保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4 综合布线系统宜与信息网络系统、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等的 配线作统筹规划,同步设计,并应按照各系统对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优化设计。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中应选用出具合格检验报告、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要求的 定型产品。 1.0.6 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 定。 2术语和缩略语 2.1 术语 2.1 术语 2.1.1 布线 cabling 能够支持电子信息设备相连的各种缆线、跳线、接插软线和连接器件组成的系统。 2.1.2 建筑群子系统 campus subsystem 建筑群子系统由配线设备、建筑物之间的干线缆线、设备缆线、跳线等组成。 2.1.3 电信间 telecommunications room 放置电信设备、缆线终接的配线设备,并进行缆线交接的一个空间。 2.1.4 工作区 work area 需要设置终端设备的独立区域。 2.1.5 信道 channel 连接两个应用设备的端到端的传输通道。 2.1.6 链路 link 一个CP链路或是一个永久链路。 2.1.7 永久链路 permanent link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综合布线工程验收标准 总述 1总则 2环境检查 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设备安装检验 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5·1缆线的敷设 5·2保护措施 6缆线终接 7工程电气测试 8管理系统验收 9工程验收 附录 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附录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附录D 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附录E 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编辑本段1总则 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实施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予本规范规定。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验收。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 编辑本段2环境检查 2.0.1

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房屋预埋线槽、暗管、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及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带保护接地的单相电源插座。 5电信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电信间、设备间的位置、面积、高度、通风、防火及环境温、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2 建筑物进线间及入口设施的检查 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引入管道与其他设施如电气、水、煤气、下水道等的位置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2引入缆线采用的敷设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管线入口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检查采取排水及防止气、水、虫等进入的措施。 4进线间的位置、面积、高度、照明、电源、接地、防火、防水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0.3有关设施的安装方式应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抗震要求。 编辑本段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3.0.1 器材检验 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所用缆线和器材的品牌、型号、规格、数量、质量应在施工前进行检查,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相应的质量文件或证书,元出厂检验证明材料、质量文件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进口设备和材料应具有产地证明和商检证明。 3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4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 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5备品、备件及各类文件资料应齐全。 3.0.2配 套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查 要求: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艺

综合布线系统安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物内楼宇自动化控制用综合布线系统安装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1.1 对绞电缆和光缆型号规格、程式、形式应符合设计的规定和购销合同的规定。电缆所附标志、标签内容应齐全、清晰。电缆外护套须完整无损,电缆应附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并应附有本批量电缆的性能检验报告(注:电缆标志内容:在电缆的护套上约以lm的间隔标明生产厂厂名或代号及电缆型号规格,必要时还标明生产年份。标签内容:电缆型号规格,生产厂厂名或专用标志,制造年份、电缆长度)。 2.1.2 钢管(或电线管)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壁厚均匀,焊缝均匀,无劈裂,砂眼,棱刺和凹扁现象。除镀锌管外其它管材需预先除锈刷防腐漆(现浇混凝土内敷钢管,可不刷防腐漆,但应除锈)。镀锌管或刷过防腐漆的钢管外表完整无剥落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1.3 管道采用水泥管块时,应符合邮电部《通信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中相关规定。 2.1.4 金属线槽及其附件:应采用经过镀锌处理的定型产品。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线槽内外应光滑平整,无棱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5 各种镀锌铁件表面处理和镀层应均匀完整,表面光洁,无脱落、气泡等缺陷。 2.1.6 接插件:各类跳线、接线排、信息插座、光纤插座等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发射、接收标志明显,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7 配线设备,电缆交接设备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光电缆交接设备的编排及标志名称应与设计相符。各类标志名称统一,标志位置正确、清晰。并应有产品合格证及相关技术文件资料。 2.1.8 电缆桥架、金属桥架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桥架镀锌层不应有脱落损坏现象,桥架应平整、光滑、无棱刺,无扭曲、翘边、铁损变形现象,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9 各种模块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0 交接箱、暗线箱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 2.1.11 塑料线槽及其附件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选用相应的定型产品。其敷设场所的环境温度不得低于-15℃,其阻燃性能氧指数不应低于27%。线槽内外应光滑无梭刺,不应有扭曲、翘边等变形现象,并有产品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与测试设备: 2.2.1 煨管器、液压煨管器、液压开孔器、压力案子、套丝机,套管机。 2.2.2 手锤、錾子、钢锯、扁锉、圆锉、活扳手、鱼尾钳。 2.2.3 铅笔、皮尺、水平尺、线坠灰铲,灰桶,水壶,油桶,油刷,粉线袋等。 2.2.4 手电钻、台钻、钻头、射钉枪、拉铆枪、工具袋、工具箱、高凳等。 2.2.5 测试仪表和设备、万用表,摇表,光时域反射仪,噪声测试仪,场强测试仪,

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综合布线施工规范 版本1.0 2012年2月

目录 一、总则 (3) 二、环境检查 (4) 三、器材检查 (4) 四、线缆敷设方式及保护方式的检测 (7) 五、设备安装检验 (13) 六、线缆终接 (16) 七、敷设电源线 (17) 八、接地检查 (18) 九、系统验收测试项目 (19) 十、小区宽带工程施工规范要求(路由走向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综合布线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一、总则 1、为了做好移动的校园网、驻地网及重要集团单位的综合信息接入工程, 做好建筑与建筑群的电话,数据,会议电视,监控电视的综合网络建设,统一综合布线工程的设计深度及要求,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参照《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特制定本施工规范。 2、本要求适用于移动业务范围内的所有校园网、驻地网综合布线系统工 程设计。 3、智能建筑与智能建筑园区的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 入相应的规划之中。 4、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公司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 期用户需求,进行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管线的设计。工程设计必须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的方便,便于系统的局部变更与功能升级,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 5、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公司要求的选型产品,未经产品质量监督检 验机构坚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6、综合布线系统应与大楼办公自动化(OA),通信自动化(CA),大楼监控 管理自动化(BA)等设施统一考虑,分别实施。根据实际要求,既考虑结合,又不强求一体,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物尽其用,经济合理,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 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 《工业企业通信设计规范》《城市住宅区的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设计标准》《市内电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市内通信全塑电缆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市内电话线路工程设计规范》《通信局(站)接地设计暂行技术规定》《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GB_50312-2007)》以及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机房建设中的相关等相关标准的规定。 8、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仍应执行相关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和规定。 9、本规定与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和规定相矛盾时,应以国家及行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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