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行车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车间行车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车间行车验收标准规范要求

车间桥式起重机验收标准

1使用范围:

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梁面、轨面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3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行车梁、垫铁、轨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mm)

1.4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械零件部位。

1.4.3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滚动。

1.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1.5.2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1.5.3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5.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续表

1.6桥式起重机吊装前,对机械部套应进行下列检查并符合规定:1.6.1各传动装置于减速机齿轮的检查,应按本部分4.8节的规定进行。

1.6.2走轮悬空,用手旋转各传动机构,走轮和各传动构件应旋转灵活,无卡涩。

1.6.3齿轮箱应无渗漏,手孔盖及垫料等应严密。

1.6.4各部分铆钉、螺钉应齐全、紧固。

1.6.5各滚筒、吊钩滑轮和车轮等部件经外观检查应无伤痕、无裂纹。

1.6.6相连接的各传动轴应无弯曲,晃度允许值为1mm。

1.6.7各轴应传动灵活,吊钩、滑轮及传动轴的轴承应清洁,注油装置齐全。畅通;添加的润滑剂应符合制造厂要求,间隙应符合9.

2.12条规定。

1.6.8传动齿轮、联轴器等外露的传动部件应装设保护罩。

1.6.9小车车轮跨度的允许偏差为3mm。

1.7桥式起重机的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支撑起重机的桥架厂房为单排柱子时,在未安装屋架使厂房形成整体框架以前,不得起吊,特殊情况下须提出措施,并经审核批准。

1.7.2起吊机具应经负荷试验合格。

1.8桥式起重机吊装后应检查下列各项并符合规定:

1.8.1行走机构的检查应以主动轮外侧面为基准。

1.8.2大车各车轮端面应与轨道平行,偏斜度p应小于l/1000,且两个主动轮或从动轮的偏斜方向应相反。

1.8.3装在同一平衡梁上的两个车轮同位差应小于1mm;同一端梁下距离最远车轮间的同位差应小于3mm。

1.8.4大车轮在轨道上对轨道的垂直偏斜应小于L/400,车轮上边不得偏向内侧,车轮与轨道应无间隙。

1.8.5大车轮缘与轨道侧面应有足够间隙,在各种气温条件下轮缘不应卡钢轨。

1.8.6所有固定零件应按图纸要求加装锁紧装置。

1.9桥式起重机制动器检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9.1制动系统各部分动作应灵活,销轴无卡涩。

1.9.2制动轮和制动瓦上的制动带在制动时应贴合良好。

1.9.3制动瓦张开时制动轮两侧间隙应均等。

1.9.4短冲程制动器、制动带与制动轮见得单侧间隙应符合下表规定。

1.9.5长冲程制动器、制动带与制动轮间的单侧间隙,宜为

0.7mm~0.8mm,且两侧均匀。

1.10起重机组安装时,构件焊接应符合重要结构焊接的规定;焊条应经检验合格。

1.11起重机钢丝绳的检查与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11.1钢丝绳应有断裂强度的证明文件,如无证件,应切下一段1500mm长的钢丝绳作单丝抗拉强度试验,以单丝抗拉强度总和的83%作为该钢丝绳的抗拉强度;

1.11.2钢丝绳的品种、规格和强度应符合制造厂家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时应更换或降负荷试用;

1.11.3穿钢丝绳必须保证钢丝绳在滚筒终端紧固、可靠。

1.12桥式起重机安装完毕应进行负荷试验,实验前应具备下列条件:1.1

2.1机械、电气、安全等设施安装齐全,正式或临时电源安全可靠,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合格,试运行动作正常,各种操作装置动作方向已标明,操作方向与运行方向经核对无误,继电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1.1

2.2起落大钩的各档调节控制装置应能灵敏、准确控制;

1.1

2.3起重机的过卷限制器、过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及轨道阻进器的连锁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并经试验确认灵敏、可靠,限制位置应作出标记;

1.1

2.4屋顶、屋架上悬挂的锁具、行车梁上的杂物和插筋等应清理干净,轨道上无油脂等润滑物质;

1.1

2.5起重机司机已取证;

1.1

2.6桥式起重机名牌已安装;

1.1

2.7各制动器内的油脂适合环境温度的要求;

1.1

2.8盘动各机构的制动轮,旋转应无卡涩,制动器灵敏、可靠;1.12.9负荷试验用的荷重物重量应准确,并不得使用正式设备做荷重

物;

1.1

2.10做好试验时所需的测量准备工作。

1.13桥式起重机的试运转应包括试运转前的检查、空负荷试运转、静负荷试验和动负荷试运转。在上一步骤未合格之前,不得进行下一步骤的试运转。

1.14桥式起重机空负荷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14.1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机的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1.14.2依次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转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不应卡轨;个制动器能准确及时有效动作,各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准确、可靠。

1.14.3电源采用临时电缆时,放缆和收缆的速度应与相应的机构速度相协调并满足工作极限位置的要求。

1.14.4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等装置应可靠。

1.14.5除本条第4款可做1~2次试验外,其余各项试验不应少于5次,且每次动作准确无误。

1.14.6测量主梁的实际上拱度应大于0.7s/1000mm。

1.15桥式起重机静负荷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15.1有多个提升机构的起重机,应先对各提升机构分别进行静负荷试验;设计允许联合起吊的,应分别试验后再做提升机构联合起吊的静负荷试验,其提升重量应符合设备制造厂家的要求。

1.15.2静负荷试验应按下列程序和规定进行:

1、先开动提升机构,进行空负荷升降操作,使小车在全程上往返运

行,空载试运转应不少于3次,且无异常。

2、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分别加负荷做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全程上往返运行数次,各部正常,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无异常。

3、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缓慢提升1.25倍额定起重的负荷,离地面高度为100mm~200mm时,悬吊停留时间不应少于10min,起重机应无失稳现象;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移至跨端或支腿处,检查起重机桥架金属结构应无裂纹、无焊缝开裂、无油漆脱落及其他影响安全的损坏或松动等异常。

4、第三项试验不得超过3次,试验后,应无永久变形。

5、检查起重机的静刚度时,应将小车开至桥架跨中处,起升额定起重量的负荷,离地面约200mm,待起重机及负荷静止后测量桥架的上拱值,此值与空负荷桥架的上拱值之差即为起重机的静刚度。起重机的静刚度应符合设备制造厂的要求,制造厂无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表:(单位mm)

2.起重机的静刚度应在主梁跨度中部s/10的范围内测量;

3.s为起重机跨度,mm.

1.16桥式起重机动负荷试验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16.1各机构的动负荷试运转应分别进行.联合试运转应按设备技术

文件的规定进行.

1.16.2各机构动负荷试运转应全程进行,起重量应为额定起重量的1.1倍;累计启动及运行时间,电动的起重机不应少于1h,手动的起重机不应少于10min.

1.16.3实验中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起重机行走平稳,无特殊震动、无卡涩、无冲击;

2、车轮无卡轨现象和异声;

3、各轴承温度正常;

4、各变形部分、转动部分声音正常,机构传动灵活、可靠;

5、大小钩制动器灵活、可靠,各制动器、制动带温度宜为50~60℃,不应过高;

6、电动机及其控制设备运行情况正常,限位开关、安全保护、连锁保护装置动作准确、可靠。

1.17桥式起重机安装前、安装过程中、投入使用前应按照TSGQ7016《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和TSGQ0002《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的规定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部门告知并接受监察。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修订版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确保处在安全状态方可开车,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二.使用时必须先点动控制按钮,确定正确的行驶方向,行车运行途中,吊钩不得碰撞任何物件,吊钩空运行高度必须离地面二米以上。 三.吊钩接近工件前,必须点动缓行,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 四.起吊前必须确认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 五.超重用的吊索必须牢固可靠,且必须按照吊装部位吊装,严禁用橡胶皮带 起吊工件,起吊重型物件时,必须先点动试吊,确保行车的机械制动性能及起吊物件的稳妥可靠。 六.不准将起吊物件歪拉、斜吊,确保吊钩垂直,所吊物件在运行时,离地面 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吊绳的吊装位置必须合理可靠,起吊安全。 七.起吊时,工件上下不能站人,工件上不能有浮放物品,不得将重物吊挂悬 空时,对重物进行加工作业,严禁将手直接置于工件下方操作。 八.起吊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时,必须用木块或纱布垫好。 九.严禁起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十.使用完毕后,严禁将操纵控制按钮盒随意脱手,避免晃荡、碰撞。

十一.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行车停放在车间二端,小车停放在大车任意一端,并关闭控制按钮盒上的电源开关。 十二.操作者如有违章作业,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行车工“十不吊” (1)超过行车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浮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危险品不吊; (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 (9)埋在地下的物件,高温液体装得过满不吊; (10)违章作业、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起重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行车验收标准规范

车间桥式起重机验收标准 1使用范围: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梁面、轨面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 10mm。 1.3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行车梁、垫铁、轨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mm) 1.4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 械零件部位。 1.4.3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滚动。 1.5 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1.5.2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1.5.3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5.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续表

注:L 为测量位置的车轮弦长。 1.6 桥式起重机吊装前,对机械部套应进行下列检查并符合规定: 1.6.1各传动装置于减速机齿轮的检查,应按本部分 4.8节的规定进行。 1.6.2走轮悬空,用手旋转各传动机构,走轮和各传动构件应旋转灵活,无卡涩。 1.6.3齿轮箱应无渗漏,手孔盖及垫料等应严密。 1.6.4各部分铆钉、螺钉应齐全、紧固。 1.6.5各滚筒、吊钩滑轮和车轮等部件经外观检查应无伤痕、无裂纹。 1.6.6相连接的各传动轴应无弯曲,晃度允许值为 1mm。 1.6.7各轴应传动灵活,吊钩、滑轮及传动轴的轴承应清洁,注油装置齐全。畅通;添加的润滑剂应符合制造厂要求,间隙应符合 9. 2.12 条规定。 1.6.8传动齿轮、联轴器等外露的传动部件应装设保护罩。1.6.9小车车轮跨度的允许偏差为 3mm。 1.7 桥式起重机的吊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7.1支撑起重机的桥架厂房为单排柱子时,在未安装屋架使厂房形成整体框架以前,不得起吊,特殊情况下须提出措

起重机验收标准

起重机验收标准(行车、行吊、天车、天吊) 行吊(音hángdiào),又称行车、吊车、天车,都是人们对起重机的一个笼统的叫法,行吊和我们所称的门式起重机基本一样。行吊按驱动方式基本有两类:一类为集中驱动,另一类为分别驱动。按形状也可分为两类,即门式起重机和桥式起重机。 设计制造标准及检验验收标准 现代起重机厂生产的“恒起”牌系列起重机械,其整机性能符合现行标准要术,零部件符合设计图纸、工艺流程和各项技术要求,关键性能优于国家标准。 CD、MD型电动葫芦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JB/T9008.1∽6199钢丝绳电动葫芦 JB/ZQ8004 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分等 JB9009-1999 钢丝绳电动葫芦安全规程 电动悬挂单梁起重机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安全规范 JB/T2603-94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JB ZQ8012-88 电动单梁起重机产品质量分等 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5972—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1005.1—188 起重吊钩 通用门式起重机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范 GB/T14406—93 通用门式起重机 GB10183—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GB1005.1—5—88 起重机吊钩 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架桥机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GB3811—83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4406-93 通用门式起重机 GB6067-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Q/HWAQ010-2000 钢丝绳电动葫芦产品质量分等

车间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车间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012-23 车间行车安全操作规程(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规定行车操作安全方面的要求,保证人员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运转; 二、范围:行车作业; 三、职责:行车操作工负责执行本规程; (一)、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

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使用。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大声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严格按照行车最大起吊重量起吊(不超过1500KG),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行车工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初吊物或指挥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行车梁验收资料

行车梁验收资料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厂区车载钻修机总装工间 (钢结构) 桁 车 梁 验 收 资 料 编制: 审核: 批准: 江汉石油管理局建筑工程公司 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江汉石油管理局第四石油机械厂; 工程名称: 建设地址:; 设计单位:; 建设规模:约; 二、桁车梁制作及安装说明: 桁车梁采用Q345型钢材制作,单根长度约为8m,截面尺寸为 H1000*350/280*10*16/12,单根重量约为,中间加6*90*922@840的加劲板,安装在设计标高为▽处即钢柱牛腿的上表面,采用Φ22、高强螺栓紧固连接, 50mm重轨用压板和高强螺栓连接在桁车梁上面,设计为:双梁空操吊车2台 S= Gn=30t。轨顶标高米。 桁车梁制作工艺如下: 1构件制作 加工部署 1.1.1 加工制作管理体系 工厂加工制作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由项目总负责对钢结构公司、板材公司等进行综合协调和控制,各专业部门和下属专业加工公司根据综合计划按工艺特点对钢结构、板材进行加工制作,具体由各专业车间完成加工任务。 1.1.2 加工图控制 从设计施工图到生产制作加工图和安装图的转换过程由公司设计部完成,设计和翻样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生产制作、质量控制、安装施工的进度和质量,须严格控制。技术设计工作由总工程师为主负责,具体再由技术部主任主持,并负责同业主等的协调工作。公司将配备足够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设计、翻样、校对、审核、加工工艺性分析,努力保证翻样的进度、质量。 本工程结构设计图、加工设计图纸在加工前,公司技术部、生产部的结构工程师、焊接工程师、工艺师、质量工程师应对加工图进行复核、校对,待复核正确后按需要份数复印并盖上加工图专用章后,提供车间正式生产和预拼装。加工图的控制应严格按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8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开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设备各部位,确保处在安全状态方可开车,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二.使用时必须先点动控制按钮,确定正确的行驶方向,行车运行途中,吊钩不得碰撞任何物件,吊钩空运行高度必须离地面二米以上。 三.吊钩接近工件前,必须点动缓行,严禁用倒车代替制动。四.起吊前必须确认被吊物件的重量,严禁超负荷作业。五.超重用的吊索必须牢固可靠,且必须按照吊装部位吊装,严禁用橡胶皮带 起吊工件,起吊重型物件时,必须先点动试吊,确保行车的机械制动性能及起吊物件的稳妥可靠。 六.不准将起吊物件歪拉、斜吊,确保吊钩垂直,所吊物件在运行时,离地面 高度不得超过10厘米,吊绳的吊装位置必须合理可靠,起吊安全。 七.起吊时,工件上下不能站人,工件上不能有浮放物品,不得将重物吊挂悬 空时,对重物进行加工作业,严禁将手直接置于工件下方操作。 八.起吊带棱角,快口的物件时,必须用木块或纱布垫好。九.严禁起吊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的物品。

十.使用完毕后,严禁将操纵控制按钮盒随意脱手,避免晃荡、碰撞。 十一.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行车停放在车间二端,小车停放在大车任意一端, 并关闭控制按钮盒上的电源开关。 十二.操作者如有违章作业,一律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行车工“十不吊” (1)超过行车额定负荷不吊; (2)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吊物重心过偏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有浮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具有爆炸性危险品不吊;(8)带棱角、刃口物件未垫好(防止钢丝绳磨断)不吊;(9)埋在地下的物件,高温液体装得过满不吊; (10)违章作业、非起重指挥人员指挥时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考试试卷与答案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考试题? 车间:?????????????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个空格2分,共50分) l、行车工须经专门()考试,并持有()方能独立操作,否则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电气部分和()是否完好、灵敏可靠。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正常吊运时()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档,然后()。换向时,必须先转回()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与邻近车相遇时,速度要()。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代替停车,()代替普通开关。? 7、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 8、严禁吊物在()、()、()上越过,。? 8、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严禁撞车。? 9、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并挂()的标志。? 10、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1、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位。起吊件末放下或吊具末脱钩,操作员()离开。?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12分) 1、在熟悉的场地,夜间只要稍有照明,就可操作行车。()? 2、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3、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一个人”指挥,步调一致。?() 4、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严禁在轨道上行走,更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5、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升起吊钩,小车开到轨道两端,并将控制手柄放置“零”位,切断电源。() 6、新安装、改装、大修后未经验收的行车,禁止使用。() 三、简单题(20分) 1、行车工必须认真做到“十不吊”,请简答“十不吊”的内容。

行车验收标准规范全解

车间桥式起重机验收标准 1使用范围: 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梁面、轨面标高与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3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行车梁、垫铁、轨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mm)

1.4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械零件部位。 1.4.3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滚动。 1.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1.5.2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与图纸相符; 1.5.3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5.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续表 注:L为测量位置的车轮弦长。1.6桥式起重机吊装前,对机械部套应进行下列检查并符合规定: 1.6.1各传动装置于减速机齿轮的检查,应按本部分4.8节的规定进行。 1.6.2走轮悬空,用手旋转各传动机构,走轮和各传动构件应旋转灵活,无卡涩。

起重机产品设计制造检验验收标准

设计制造标准及检验验收标准 钢丝绳电动葫芦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JB/T9008.1 s9008.2 钢丝绳电动葫芦 检验、验收标准 1、JB/T9008.1-9008.2 钢丝绳电动葫芦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JB/T2603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JB/T2603-2008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2、GB/T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GB5905-86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4、GB5972-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5、GB10051.1?5-88 起重吊钩 LD电动单梁起重机的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JB/T1306 电动单梁起重机 LD电动单梁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JB/T1306 电动单梁起重机

2、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3、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4、GB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5、GB10051.1?5 起重吊钩 通用门式起重机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GB/T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3、GB/T14406 通用门式起重机 4、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5、GB10051.1?5 起重吊钩 6、JB/T6128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门式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GB/T14406 通用门式起重机 2、GB5905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3、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4、GB10051.1?5 起重吊钩 5、JB/T6128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 LH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设计制造标准 1、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2、JB/T3695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 3、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LH型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检验、验收标准 1、GB/T6067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2、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3、GB10183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制造和轨道安装公差

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方案及验收标准 1.1起重机的安装 1.1.1桥架组装 1.1.1.1起重机桥架分两片到货,组装时利用50吨吊车分别将两片桥架吊至已安装好的轨道上,然后进行组装,且应保证大车行走的四个车轮底部在同一个水平面上。 1.1.1.2桥架组装以端梁螺栓孔或止口板为定位基准,按起重机安装连接部位标号图,将起重机组装起来,拧紧螺栓。组装用螺栓按下表要求进行连接。 1.1.1.3 桥架对角线检测方法:(见图6) 用弹簧秤拉钢卷尺测量L1、L2的距离,把钢尺上的读数加上附表的修正值,作为桥架对角线的实测数据。 1.1.1.4 主梁水平旁弯的测量:(见图7) 将钢丝绳固定在所要测量的主梁上盖板中心线上,作为测量中心线,测量两边缘的距离X1,X2(此值应该在离上盖板100mm的腹板处测量)两距离的平均值,即为主梁的水平旁弯,计算公式为: X=1/2(X1—X2) 1.1.1.5 主梁上拱度(下挠度)的测量方法:(见图8) 选用一根直径为0.49~0.52mm的钢丝,一端固定在带有滑轮的固定架上,另一端通过滑轮并坠有重锤(15Kg)拉紧,主梁跨中上拱度(下挠值)可通过测量并按照下式计算:上拱度:F=H—(h1+h2)当F为负值时说明有下挠度。 H------固定支架的高度(包括滑轮径),一般为150~160mm; h1-----测得任意点钢丝与上盖板间的距离mm h2-----钢丝由于自重而产生的垂度mm 以轨道为基础,对准车轮踏面中心划一条直线,沿直线吊一线坠,将坠尖对准所在的直线打洋

冲眼A11,A22,A33,A44,然后把车开走,将弹簧秤拉钢盘尺量L1、L2车轮的跨距,以及对角线 L3、L4 的距离,都加上修正值,就是实测的数据。 1.1.1.6 车轮对角线、跨度的检测方法:(见图9) 双梁桥式起重机安装施工方案(四) 1.1.1.7 车轮水平方向偏斜的检测: 选择一条平直的轨道为基础,在同一端梁上,与轨道外侧相平行拉一条钢丝(距车轮踏面的中心线均为a),然后分别测量车轮在水平方向的直径最外侧b2、b3和最内侧b1、b4的距离,车轮水平方向的倾斜数值为: ΔL1=b1-b2 及ΔL2=b3—b4 同一端梁的同位差为:δ=(b1—b2)/2—(b3—b4)/2 1.1.1.8 大车运行机构已在制造厂与桥架组装在一起,不需在现场组装。桥架组装前后对大车运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各项检测数据应符合相关要求。 附表1:钢尺测量桥架跨度的修正值 1.1.2 小车运行机构的安装与检测 1.1. 2.1 小车运行机构重量为6.227吨,小车已在制造厂组装试车完,安装时采用50吨吊车吊装就位。 1.1. 2.2 小车在安装前后按照下表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检测方法与大车相同。 1.1. 2.3 组装小车的质量标准 1.1.3 起重传动机械部分检查 1.1.3.1起重机各传动机械部分已在制造厂安装完毕,起重机安装后应对其进行检查,各项检查

行车验收规范

桥式起重机 1.1本节试用于电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的施工。 1.2交付安装的混凝土行车梁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混凝土外观无裂纹、无露筋、无蜂窝等缺陷; 1.2.2混凝土已达到设计强度并有验收报告; 1.2.3梁面、轨面标高和设计图纸的允许偏差为10mm。 1.3行车轨道夹板、紧固螺母、垫圈应齐全,紧固应牢固。轨道接头的焊接符合设计要求,限位装置应牢固、可靠。行车梁、垫铁、轨道压板、轨道之间的接触应密实无松动。 轨道相关尺寸的允许偏差见下表(mm) 项目允许偏差 轨距和设计尺寸偏差跨距<19.5m ≤3 跨距≥19.5m ≤5 单轴中心线 平直度偏差≤3和基准线偏差≤3 轨道纵向水平度<1/1500柱距 横向水平度<1/100轨宽 全程轨顶标高高、低差±10 轨道同断面两轨顶标高偏差±10 轨道间隙 一般接头1~2 温度接头4~6 温度接头间隙设计偏差值≤1 轨道接头横向错口≤1 高低差≤1 1.4桥式起重机装卸搬运应符合下列规定: 1.4.1吊装时,应按制造厂家要求的起吊点起吊;制造厂家无要求时,起吊至少应捆扎两处,捆扎处应有衬垫物。 1.4.2对于箱型结构,捆扎点应在走轮或梁梁身处,不得在走台或机械零件部位。

1.4.3对于桁架结构,捆扎点应在竖杆的节点处。 1.4.4搬运时应采用拖板或平板车放平垫实,不得直接在地面上架辊滚动。 1.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时应进行下列检查: 1.5.1所有部件外观检查,确认各部分应无漏焊、无裂纹、螺栓无松动; 1.5.2钢丝绳应无断股,规格型号和图纸相符; 1.5.3缓冲器、限位器开关应安装牢固; 1.5.4吊钩在最上方时,滚筒应能容纳全部钢丝绳,吊钩在最下方时,滚筒上至少应保留两圈钢丝绳; 1.5.5桥式起重机组合安装的相关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目允许偏差值 主梁跨距偏差≤5 主梁挠度0.9~1.3 桥架对角线允许偏差 箱型梁≤5 单腹板或桁架梁≤10 箱型梁旁弯度<1/2000跨距 单腹板、桁架梁旁弯度跨距L≤16.5m ≤5 跨距L>16.5m L/3000 箱型梁小车规矩偏差 距端﹢2~﹣1 跨端跨距﹤19.5m 1~5 跨中跨距≥19.5m 1~7 续表 项目允许偏差值单腹板和桁架梁小车轨距偏差≤3 小车轨道高低偏差轨距≤3.5m ≤3 轨距≤4m ≤5 轨距>4m ≤7 小车轮跨距偏差≤3 大车轮端面偏斜度≤L/1000,且两主动轮(或从动轮)偏斜方向相反 同一平衡梁上两车轮同位差≤1

GB50256-96《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ic device of crane electrical equipment installation engineering GB 50256—96 1 总则 1.0.1 为保证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0.5kV以下新安装的各式起重机、电动葫芦的电气装置和3kV 及以下滑接线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1.0.3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及产品技术文件进行施工。 1.0.4 起重机电气设备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产品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及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设备应有铭牌。 1.0.6 设备及器材到达现场后,应作下列验收检查: 1.0.6.1 包装完整,密封件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备件应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外观检查应无损坏、变形、锈蚀。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技术文件的规定。 1.0.8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1.0.8.1 与起重机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筑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范围中的有关规定。当设备及设计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1.0.8.2 设备安装前,建筑工程应具备下列条件: (1)起重机上部的顶棚不应渗水; (2)混凝土梁上预留的滑接线支架安装孔和悬吊式软电缆终端拉紧装置的预埋件、预留孔位置应正确,孔洞无堵塞,预埋件应牢固; (3)安装滑接线的混凝土梁,应完成粉刷工作。 1.0.9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构架、钢管、滑接线支架等非带电金属部分,均应涂防腐漆或镀锌。 1.0.10 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除地脚螺栓外,应采用镀锌制品。 1.0.11 起重机非带电金属部分的接地,应符合下列要求: 1.0.11.1 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接触。 1.0.11.2 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栓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两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栓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 ×4mm。 1.0.11.3 起重机的每条轨道,应设两点接地。在轨道端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跨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1.0.12 起重机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除按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滑接线和滑接器

行车操作规程

第一节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司机须身体健康,经过医务部门检查正常,并经有关部门测验合格,发给操 作证后才能正式独立操作。 2.严禁非司机上车和开车,未经司机和有关人员准许不准合线路总闸或分段线 路闸。 3.严禁司机在上班前喝酒和精神不振状态下开车。开车时要精神集中,不准吸 烟、吃东西、闲谈、打闹,以及其它有碍安全的举动。 4.交接班要严格执行制度并有文字记录,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要将设备打扫干 净。工具要交接齐全,机械运转、电器和安全装置是否正常,交接清楚后开空车试车运行。 5.司机应从专用梯上、下司机室,不得冒险从其他处上、下(停电或设备发生 故障时例外),合司机室电闸前,要把各控制器转到停止位置或零位。司机室应垫木板或胶皮垫绝缘物。 6.禁止在司机室内放易燃品。擦车棉丝等可燃物品应放在专用箱内,严禁放在 接线盒、电控盘下面,谨防失火。 二、工作前及工作中 1.开车前要检查轨道上面和四周是否有人或障碍物,开动前要响铃示警。 2.注意保持门式起重机行走畅通,工作时轨道上面及轨道两侧一米之内,不准 堆放任何物品。门架腿下面不能站人,运行前方轨道附近不得有人停留。3.经常检查轨道及路基,每次雨后开始工作前必须对路基先进行检查,然后开 始工作。 4.电动机及操作室内的电气设备,要有防雨装置,防止雨水进入电气元件受潮。 5.司机必须听从指挥,按用车人员的手势信号起落运行。吊运重大或危险的物 件应专人指挥,以保安全。但无论何人发出危险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6.对于超负荷、歪斜不明确、吊物或吊钩上有人时,不准许操作。不准吊埋在 底下的物件。 7.开车时要请起轻放,禁止突然猛起、急起、急落,起吊时先以慢速把钢丝绳

冶金起重机检验标准(doc 8页)优质版

冶金起重机检验要点 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质检办特第[2007]375号文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和统一落实国家总局对冶金起重机的整治工作,特对文件要求的十一条对应桥门式起重机检规的要求在检验工作中的具体实施进行说明,供监查、检验人员核查设备或改造方案时参考。 以下对应检验报告的相关条目并结合[2007]375号文的要求进行说明(增加细化) 一、技术资料 1.1项:制造监检合格证书电动机合格证书、电器柜合格证书、减速机合格证书(中硬齿面)、吊钩合格证书(直接吊钢包的主钩吊具应使用板钩JB/T7688.15-1999 3.3.3 吊运物品队锻钩的辐射温度不超过300度JB/T7688.1-95 3. 2.7)、钢丝绳合格证书(选用钢芯钢丝绳,钢丝绳单股丝数不小于25 JB/T7688.1-95 3.6.1.1)、电缆合格证书(符合冶金环境使用要求)、钢材质保证书(δ≤20 Q235-B δ>20 Q235-C 、16Mn JB/T7688.1-95 3.3.1)对接焊缝探伤报告(射线一级、超声二级JB/T7688.1-95 3. 4.3)失速保护限速器合格证及说明书、主梁结构图、电器原图、电器接线图。 1.2项:自检报告及安装调试记录应包含整机安装完毕后的相关检验情况和调试记录:电器测试记录、(电器的拖动及

控制型式是否符合要求、电器及线路绝缘、整机接地、电机发热、启动电流、过流保护的动作电流及有效性)空载实验记录、(各机构运转是否正常、各种限位及保护装置的调试记录)起重量限制器调试记录、(报警重量、动作重量及准确性)制动性能调试记录、(起升机构每个制动器的制动力试验、总的下降制停距离不大于额定速度的1/65 JB/T7688.1-95 3.2.4、大小车制动距离)失速保护限速器的调试记录、空载实验记录、动载实验记录、额载实验记录。 二、作业环境 2.1项:(1)、使用环境安全,起重机工作覆盖面下是否有人员办公、操控、休息等人员密闭场所, (2)、是否有较大的人员流动区域,设备安装监督检验、是否能确保危险作业时无相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3)、定期检验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企业设备管理现状、设备操作维护人员技术条件(5)在检查完相关资料的符合性和确定检验不会造成人员和设备危害的情况下,在有用户陪同并采取了相应 的监护措施后方可进行检验。 三、金属结构 3.1项:结构材料选用应符合δ≤20mm时选用不低于Q235-B的材料,当δ>20mm时选用Q235-C 或16Mn (JB/T7688.1-95 3.3.1)

单梁起重机验收标准

行车验收标准 一、技术文件及资料: 1、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检验合格报告等相 关技术资料和文件; 2、与采购设备相符的设备安装图、电气原理图、电气接线图,机 械结构图、使用说明书、装箱单、易损件清单(可以提供电子 版情况下提供电子版,如若不可则提供2份纸质文档)。; 二、实物验收: 1、比对装箱单,确认设备配件及随机附件数量; 2、安装尺寸、位置要求:以我方议定的设备安装图为准; 3、所有部件外观油漆检查,确认各部分无漏喷、无明显色差; 检查方式:目测 4、所有部件焊缝检查,确认各部分无开焊,焊缝平整光滑; 检查方式:目测、戴线手套手摸 5、滑触线安装验收标准及工具: 1)滑触线之间的水平或垂直距离应一致,偏差≤10mm(卡尺)2)接触面安装在一水平面上,其两端高差不能大于1mm(激光 水平仪) 3)滑触线长度超过50m时,为适应温度变化应设补偿装置; 三、使用功能验收: 1、操纵机构的操作方向应与起重机的各机构运转方向相符。 检查方式及标准:现场操作,方向相符

2、依次开动各机构的电动机,其运转应正常,大车和小车运行时不 应卡轨;各制动器能准确及时有效动作,极限位置限位开关及安全装置动作应灵敏有效。起重机防碰撞装置、缓冲器保护有效; 测试方式及标准: 1)防碰撞装置、缓冲器有明显缓冲作用,每台测试2次; 2)大车和小车运行时无卡轨现象,每台往复运行5次; 3)制动器在控制停止后立即制动,每台测试5次; 4)极限限位开关在接触后大车立即停止运行,每台测试2次。 3、空载运行先开动提升机构,进行空负荷升降操作,使小车在全 程上往返运行,空载试运转应不少于3次; 检查标准:无异响、无停顿。 4、额定负荷运行测试; 测试方法及标准: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分别加负荷做 起升试运转,直至加到额定负荷后,使小车在桥架全程上往返 运行数次,各部正常,卸去负荷后桥架结构应无异常。 5、超额定负荷载重试验(1.25倍额定负荷); 测试方法及标准:小车停在桥式起重机的跨中,缓慢提升 1.25倍额定起重的负荷离地面高度为100mm~200mm时,悬吊停留时间不应少于10min,起重机应无失稳现象;然后卸去负荷,将小车移至跨端处,检查起重机桥架金属结构应无裂纹、无焊缝开裂、无油漆脱落,各连接处无松动、损坏。 6、起重机轨道对地绝缘电阻≤4Ω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六篇

行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行车工须经专门安全技术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通过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2.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灵敏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3.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一人)指挥。正常吊运时不准多人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4.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行车起动时应先鸣铃。 5.操作控制器手柄时,应先从“零”位转到第一挡,然后逐级增减速度。换向时,必须先转回“零”位。 6.当接近卷扬限位器,大小车临近终端或与邻近行车相遇时,速度要缓慢。不准用倒车代替制动、限位代替停车,紧急开关代替普通开关。 7.应在规定的安全走道,专用站台或扶梯上行走和上下。大车轨道两侧除检修外不准行走。小车轨道上严禁行走。不准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8.工作停歇时,不准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鸣铃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9.两台行车同时起吊一物件时,要听从指挥,步调一致。 10.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同壁行吊车错车时,行车应开动小车主动避让,同上层行车相遇,下层行车应主动避让。 11.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2.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三只控制手柄。 13.行车运行时,严禁有人上下。也不准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14.运行中发生突然停电,必须将开关手柄放置到“零”位。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不准离开驾驶室。 15.浇铸前;应先看好钢(铁)水包高度,然后鸣铃和慢速运行,浇钢时,下降速度要缓稳。 16.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漏钢(铁)水或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

(完整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目录 1总则 2术语、符号及代号 3基本规定 4施工准备 5测量 5.1 一般规定 5.2 平面控制测量 5.3 高程控制测量 5.4 施工放线测量 6路基10 6.1 一般规定10 6.2 施工排水与降水10 6.3 土方路基10 6.4 石方路基12 6.5 路肩13 6.6 构筑物处理13 6.7 特殊土路基13 6.8 检验标准16 7基层22 7.1 一般规定22 7.2 石灰稳定土类基层22 7.3 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基层24 7.4 石灰、粉煤灰、钢渣稳定土类基层25 7.5 水泥稳定土类基层26 7.6级配砂砾及级配砾石基层27 7.7级配碎石及级配碎砾石基层28 7.8 检验标准29 8沥青混合料面层34 8.1 一般规定34 8.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39 8.3冷拌沥青混合料面层43 8.4 透层、粘层、封层43 8.5 检验标准44 9沥青贯入式与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7 9.1 一般规定47 9.2 沥青贯入式面层47 9.3 沥青表面处治面层49 9.4 检验标准49 10水泥混凝土面层51 10.1 原材料51 10.2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53 10.3 施工准备56 10.4 模板与钢筋57 10.5 混凝土搅拌与运输58 10.6 混凝土铺筑59 10.7 面层养护与填缝60 10.8 检验标准60 11铺砌式面层63 11.1 料石面层63

11.2 预制混凝土砌块面层63 11.3 检验标准64 12广场与停车场面层66 12.1 施工技术66 12.2 检验标准66 13人行道铺筑68 13.1 一般规定68 13.2 料石与预制砌块铺砌人行道面层68 13.3 沥青混合料铺筑人行道面层69 13.4 检验标准69 14人行地道结构71 14.1一般规定71 14.2现浇钢筋混凝土人行地道71 14.3预制安装钢筋混凝土结构人行地道73 14.4砌筑墙体、钢筋混凝土顶板结构人行地道74 14.5检验标准74 15挡土墙77 15.1 一般规定77 15.2 现浇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3 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挡土墙77 15.4 砌体挡土墙77 15.5 加筋土挡土墙77 15.6 检验标准77 16附属构筑物81 16.1 路缘石81 16.2 雨水支管与雨水口82 16.3 排水沟或截水沟82 16.4 倒虹管及涵洞82 16.5 护坡83 16.6 隔离墩83 16.7 隔离栅83 16.8 护栏83 16.9 声屏障83 16.10 防眩板84 16.11检验标准84 17冬雨期施工 17.1 一般规定 17.2 雨期施工 17.3 冬期施工 18工程质量与竣工验收92 附录A分项、分部、单位工程检验记录表 附录B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总则 1.0.1为加强城镇道路施工技术管理,规范施工要求,统一施工质量检验及验收标准,提高工程质量, 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等工程和大、中型维修工程的施工和 质量检验、验收。 1.0.3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标准,凡本规范有规定者,应按照执行;无规定者,应按国家现行 的有关标准执行。 1.0.4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厂区内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厂区内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目的:保证人员的人身及设备安全; 二、职责:行车操作人员负责执行; 一)、行车操作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 2、行车有故障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各部门要设专人进行操作,操作时使用无线遥控控制器。 4、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制动器、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吊运。 6、必须听从挂钩人员指挥,对任何人发动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行车工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能进行操作。 8、不准用反车代替制动。 9、轨道上严禁行走,严禁从一台行车跨越到另一台行车。 10、工作停歇时,严禁将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11、运行时,行车与行车之间要保持一定的距离,严禁撞车。 12、检修行车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挂上“禁止合闸”的警告牌。地面要设围栏,并挂“禁止通行”的标志。 13、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

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不准同时操作2个控制器。 14、行车运行时,严禁在运行时进行检修和调整机件。 15、运动中发生突然停电,起吊件未放下或索具未脱钩,吊件下应设立警示标志,否则不准离开。 16、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二)、行车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十不吊” 1、超过额定负荷不吊; 2、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指挥不明不吊; 3、吊绳和附件捆缚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4、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5、歪拉斜挂不吊; 6、工件上站人或放有活动物品的不吊; 7、氧气瓶、乙炔瓶等具有爆炸性危险的物品不吊; 8、带棱角的不吊; 9、重量不明不吊,埋在地下的物件不吊; 10、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不吊;

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般情况下的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驾驶员行车安全操作规程 (一)起动发动机 1、在发动机起动前,应严格按照例行保养规定项目做好出车前的检视工作。 2、起动前,应先检查变速杆是否空档,手制动杆应拉紧。 3、在炎热、常温、低温三种情况下,应按具体操作要点与规定起动发动机。 (二)起步 1、发动机起动后,温度达到50一60度,经检查,低、中、高速运转及声响和各种仪表工作正常,气压表读数符合规定,并没有焦臭气味与漏油、水等情况下,方可准备起步。 2、起步前,须先检查车旁周围和车下有无人、畜和障碍物,并关好车门。 3、起步时应先挂档,后松手制动器,并通过后视镜看后面有无来车,再缓抬离合器,适当加油,鸣号徐徐起步。夜间,浓雾天气及视线不清时,须同时开亮前后灯。 4、起步时,松离合器与踏加速踏板的动作要配合恰当,以求平稳,避免有冲撞、跳动、熄火以及车轮滑转等情况发生。 5、汽车如必须在上坡途中起步时,驾驶员应一手紧握手制动杆,一手紧握方向盘,一脚适当加油,一脚缓抬离合器,待离合器已在部分接合,即完全放松离合器,同时放松手制动杆,使车辆徐

徐起步。不允许不使用手制动器,而由右脚兼踏加速踏板和制动器踏板方法在坡上起步。 6、在下坡路上起步,应慢松离合器,徐徐少许加油,同时注意放松手制动器。 7、汽车起步后应调整百叶窗、使发动机迅速升温,并使发动机水温稳定在80一90度。 (三)行进 1、平路行车应根据道路的具体情况选择经济车速行驶,不宜忽快忽慢,或无故晃方向盘;遇道路不良或不熟悉道路情况,以及气候突变或夜间行车时,均应适当减速,严禁超速行驶。 2、行车时,后车与前车应保持安全距离,遇气候不良、道路特殊时,应适当延长。 3、汽车行驶时,应时时注意车、马、行人的动态,正确估计其动向,必要时应提前减速或制动,对横过道路的行人、车、马,除确认其已停止前进避让汽车外,应减速从其后方通过。 4、汽车行驶中,应随时注意交通标志、标线、信号,服从交通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交通管理条例。 5、在行驶中,经常注意察看汽车上各种仪表,擦试各种驾驶机件,察听发动机,操纵有困难,车身跳动或颤抖,机件有异响或焦臭味时应即停车检查,进行必要的调整和修理。 6、汽车行驶中应选择较好路面行进,注意避让尖石、铁钉、菱角物及道路中的横坑等,通过粗砂、碎渣、硬泥、石块和渡口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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