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公路路基设计说明

三级公路路基设计说明
三级公路路基设计说明

设计说明(路基部分)

一、设计规范

1、《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2012);

3、《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

4、《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 TD33-2012);

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 F10-2006);

6、《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G B02-2013);

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

8、《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2);

9、《公路土工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G D32-2012);

以及其他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程、标准。

二、路基、路面排水及防护工程设计

一)、路基横断面设计

新建山区三级公路现状路基宽度7.5米:由0.5米(土路肩)+2X3.25米(行车道)+0.5米(土路肩)组成。路线设计线位于路中桩,路基设计标高位置位于路中桩。

二)、路基设计

1、路基设计原则

路基必须做到密实、均匀、稳定,路基回弹模量值应不小于40MPa,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措施提高土基强度。

路基填筑材料因地制宜,合理采用当地材料或工业废料。

路基设计应经济、耐用,满足设计年限的使用需求。

路基设计要注意保护自然环境、景观,同时注意工程景观效果。

2、路基设计标高及路拱横坡

路基设计标高为道路路线中心路面顶标高。

新建山区三级公路路面横坡为双向2%。

3、路基填料及压实度要求

填方路基应分层铺筑,均匀压实,并应严格控制分层厚度,并注意不同填料的填筑顺序。路基压实度采用重型击实标准,路基填料强度及压实度应满足下表要求。

本项目立交区土石方中,挖除的I类土不得作为路基填料使用,可作为绿化及边坡培土。其余非膨胀性挖方土(或经过改良后的膨胀土)作为路基填方用土,尽量做到土石方就地利用。

填方高度大于2m的填方路基和土质或全、强风化泥岩段的挖方路基,于路面下1.5m范围内(路床+上路堤),进行砂砾石填筑(换填)处理。

4、路基边坡

(1)路堤

当边坡高度小于20m,且基底无不良地质现象时,一般土质路堤边坡坡率如下:

路肩以下0~8m边坡坡率采用1:1.50,8m~12m边坡坡率为1:1.75,在变坡点设2.0m宽平台。

(2)路堑

路堑边坡形式及坡率应根据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边坡高度、施工方法,并结合自然稳定山坡及人工边坡的调查及力学分析综合确定。

5、护坡道和碎落台

(1)当路堤坡脚外设边沟时,坡脚与边沟内边缘设宽1.0m的护坡道,设4%向外横坡。

(2)挖方路段在路堑边沟与堑坡坡脚之间设置大于等于1.0m宽的碎落台,设4%向内横坡。

6、路基基底处理

(1)地面横坡缓于1:5时,路堤基底为耕地、草地时,必须先清除地表种植土后方可填筑。在积水洼地上填筑路堤时,应排除明水、清淤后方可填筑。地基较松散地段应夯压密实;填方路基区域,清除地面线下0.3m的表土并用砂砾石进行换填,压实度均不得小于90%。地面横坡陡于1:

2.5,按陡坡路基进行个别设计。

(2)地面横坡为1:5~1:2.5的填方路基,原地面必须挖台阶,台阶宽度不小于2.0m,并设置向内倾4%的横坡。

7、低填浅挖段路基处理

线路经过区域受地形、地貌等条件的制约,有部分路段路基填挖高度较小。当路基填高≤1.6m 时,视为低填路堤。对于低填浅挖路基(含土质路堑),为保证路床范围(即路面底面以下0~150cm)压实度和强度要求,应进行换填砂砾石处理,并与路基两侧边沟下的渗沟相连通,起到拦阻路基地下水和汇集排泄施工期间的地表渗水的作用,避免路床受水长期浸泡而软化路基。

8、路基填挖交界及过渡段处理

为减少填挖交界处路基的不均匀沉降,对填挖交界处路基采取以下措施:

(1)在纵向填方和挖方结合部的挖方段内挖台阶和填方段内设置过渡段。每级台阶宽度不小于2.0m,台阶向内倾斜2~4%;过渡段长度不小于10m,并在路堤过渡段和路堑超挖回填段路床内铺设两层双向拉伸型土工格栅。

(2)半填半挖路段,应对挖方区路床 0.8 m 范围内土体进行超挖回填碾压并在路床范围内横断面方向铺设两层双向拉伸型土工格栅,其技术参数为:抗拉强度≥45KN/m,拉伸率≤10%,节点强度>300N。

9、软基处理

台州位于沿海地区,软土分布广。

设计中结合软弱地基特性及场地条件进行地基处理:

(1)软弱地基浅层处理方式:

1)、软弱土层厚度1.0

2)、软弱土层厚度2.0

1.0~

2.0m,砂砾石盲沟深度1.0~1.5m。

3)、软弱土层厚度3.0

2.0m,砂砾石盲沟深度1.5m。

4)、桥头软基以及排水不畅段应采用挖除全部软基,换填砂砾石的方式处治。

(2)厚度≥4.0m的涵洞地基、桥头软基,塑料排水板不能满足工后沉降、稳定要求的路段及软弱土层采用碎石桩加固处理。碎石桩处理软基能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沉降。

(3) 当软基段落同时为高填路堤、斜坡路堤时,对软基处理采用相对较强的处治措施,以确保路堤稳定。

10、路基施工原则

(1)道路设计范围内路基施工前应清除地表、垃圾和杂填土等。

(2)路基回填应采用透水性及稳定性较好的填料(如碎石或块石),禁止采用淤泥、腐质土、膨胀土、垃圾等填筑路基。施工应尽量避开雨季。

(3)路基碾压时应水平分层碾压处理,每层虚铺厚度应与压实机具相适应,碾压之前应注意将填土的含水量控制在最佳含水量左右。

三)、防护工程

1、一般路基边坡防护

(1)路堤

边坡高度H≤4.0 m且坡度缓于1:1.5,边坡坡面采用直接喷播植草绿化;边坡高度H>4.0m,边坡防护采用框格植草。

(2)路堑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挖方地段边坡坡面采用挡土墙以及框格植草。

2、路基支挡防护工程

(1)支挡工程设置原则

a)陡坡路段为避免薄条填土,以及保证路堤稳定性必须设置挡土墙路段。

b)为避免路基放坡侵占既有道路、河道、沟渠、房屋等不能放坡,而需要收坡的地段。

c)道路并行不等高地段或桥梁左右幅不等长路段路堤填土影响相邻道路或桥梁墩台的情况。

(2)支挡工程设置类型

路基边坡及防护设计详见《路基防护设计图》。

四)、路基、路面排水

1、路基路面排水设计原则

路基排水结合桥涵等排水设备,并与自然沟槽水系形成合理网络,同时考虑当地农田水利设施,不使农田失灌或冲毁,不使水源保护污染。路面表面排水按降雨重现期为5年、10分钟降雨历时的标准降雨强度设计。

2、截水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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