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务派遣公司章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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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务派遣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五条住所:*******号。

邮政编码:

条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100%

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

第十三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投资。

第七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十四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其部分出资。

第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部分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八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七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八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第二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第二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表决权的股东全体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二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六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履行职责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

监事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第九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九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

(二)检查股东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

(三)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四)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各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十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及劳动制度

第三十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年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经审查验证后于第二年二月十五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三十一条公司利润分配《公司法》及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三十三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二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五)因不可抗拒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告破产。

第三十五条公司解散时,应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小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二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六条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送交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同时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三十七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八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条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股东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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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模板 一、公司章程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最新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劳务务派遣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望江县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望江县天盾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他经营项目,本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五条住所:*******号。 邮政编码: 条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做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做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付数额及期限第九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分期缴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数额:200万元人民币。 持股比例:100% 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十条股东承诺:股东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经理或监事; (四)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额;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局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范本2021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范本20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_____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务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_______县____ 。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_____出资额为____万人民币,占总资本___%;_____出资额为____万人民币,占总资本___%.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劳务派遣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经营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我公司各项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或可设监事一人。并设置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 第三条、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不服从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不服从公司安排的其他岗位的; (五)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六)有聘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解聘或辞退情形的。

建筑劳务公司章程

2016建筑劳务公司章程范本 发布时间:2015-11-30 15:10:00????来源:综合指导 **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 住所:*** 2.**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 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 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6. 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1.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出资; 2.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河南漯河工商局公司章程标准版

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及出资方式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货币人民币万元50% 年月日 货币人民币万元50% 年月日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编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

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章程

安徽聚能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安徽聚能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安徽聚能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的法定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九华山路99号九华国际524、525室 第二章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调查;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教育信息咨询;企业营销筹划;后勤管理(除行许可证);家政保洁服务;人力资源信息;人力资源外包(除专项审批);社保代理;人事代理;人才租赁;猎头服务;会务会展服务;建筑劳务;保险事务代理;货物装卸分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二百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经公司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作出决议才能生效。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股东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参股比例 缪智诚现金人民币 100万元 50% 张磊现金人民币 100万元 50%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按照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股东履行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超半数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六章公司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西宁中通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章程 2012年4月23日编制

目录 一、名称及地址 (3) 二、单位性质 (3) 三、业务范围 (3) 四、公司人员及岗位职责 (4) 五、服务内容 (5) 六、运作资金 (7) 七、财务管理制度 (7) 八、办公用设施设备 (12)

西宁中通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本公司于2012年4月5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有:xxx、xxx共2名。股东会由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xxxx召集主持,表决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表决,将职业中介项目增加至公司经营项目中,同时通过以下职介服务管理章程。 一、名称及地址 公司名称为:xxxxxx服务有限公司,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单位性质 在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个人经营从事职业介绍的机构,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机构经配合国家的人才战略,建立地方人才库。经营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诚信务实 三、业务范围 1、人力资源招聘、推荐、培训(非社会力量办学)、测评; 2、职业中介、职业指导; 3、人事代理(不含档案管理及相关业务); 4、人才派遣; 5、高级人才寻访; 6、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7、组织人力资源智力开发活动; 8、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9、按国家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10、市以上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四、公司人员及岗位职责 1、公司岗位编制: 公司总经理1人 XXXX,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介服务2人 XXX, 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XXX,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培训员1人、 XXX,,大学;拓展培训师 档案管理员1人 XXX,,大学,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岗位职责 (1)、公司总经理 直接上级:公司法人,工作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 下属岗位:职介服务、咨询员、财务人员、档案管理员 管理职责:协议签订、组织人员对就业人员及用工单位的相关资料审核,就业宣传及指导。 岗位职责: a.根据用工单位需求签订委托招聘协议 b.公司各岗位日常工作管理 c.与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并根据指导开展工作d.组织招聘洽谈会 (2)、职介服务2人 直接上级:公司主任 岗位职责: 接待求职人员,并根据规定审核资料并做登记。 联系用工需求单位,并根据规定审核资料协商签订。 发布公开用工信息,组织现场招聘活动。 建立及更新人才信息库,为各用工单位储备人才。

建筑劳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oc

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人事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制定,目的是为员工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二、本制度适用于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正式录用的所有员工。 三、本制度所称“公司”新乡市京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第一章招聘程序和聘用条件 一、公司所需员工,一律公开条件向社会招聘; 二、员工的招聘计划,由各部门根据需要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才能聘用: 1、各部门主管:从事相关工作5 年以上工作经验(能力强者可破格提升),具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管理能力,职业道德品质良好。 2、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3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一般职员:大专及以上学历,条件符合相关岗位要求; 4、公司特勤人员(司机、保安、档案管理、厨师)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才能聘用: ①司机:汽车B牌以上驾驶执照,熟悉本地区线路,能适应不定时工作制,具有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②保安:受过专业训练并有实际工作经验; ③档案管理: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保密性强,有实际工作经验; ④厨师:有5年以上厨师工作经验和持有县级以上卫生部门体检健康证明。 5、普通员工由人力资源部面试,总经理批准;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由需求部门进行专业知识初试,总经理复试;主管级以上人员由总经办主任初试,总经理复试。 第二章入职指引 一、个人资料 1、员工报到时,须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身份证、简历、学历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体检报告和免冠近照三张,并亲笔填报准确的个人资料。 2、当个人资料有以下更改或补充时,请员工于一个月内填写个人情况变更申报表,交给人力资源部门,以确保与员工有关的各项权益: ①姓名; ②家庭地址和电话号码; ③婚姻状况; ④出现事故或紧急情况时的联系人; ⑤培训结业或进修毕业。 3.公司提倡正直诚实,并保留审查员工所提供个人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公司有权终止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报到程序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人力资源部门报到,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报到程序包括: ①办理报到登记手续,领取考勤卡、报餐卡、办公用品等; ②与试用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三、试用与转正 1、清洁工、厨师为1 个月,其它人员为3 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 个月。

(NEW)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武汉太平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章程 2013年2月6日编制 目录 一、名称及地址 3 二、单位性质 3 三、业务范围 3 四、工作中心人员及岗位职责 3 五、服务内容 5 六、运作资金 7 七、财务管理制度 7 八、办公用设施设备 11 武汉太平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增加企业经济效益,本公司于2013年2月1日召开临时股东会。出席会议的股东有:毛飞飞、毛启伟共2名。股东会由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胡小凡召集主持,表决方式: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表决,将职业中介项目增加至公司经营项目中,同时通过以下职介服务管理章程。 一、名称及地址 公司名称:武汉太平洋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武汉市硚口区中山大道226号(操场角特198号) 二、单位性质 在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个人经营从事职业介绍的机构,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机构经配合国家的人才战略,建立地方人才库。经营的理念是:以人为本、诚信务实 三、业务范围

1、人力资源招聘、推荐、培训(非社会力量办学)、测评; 2、职业中介、职业指导; 3、人事代理(不含档案管理及相关业务); 4、人才派遣; 5、高级人才寻访; 6、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7、组织人力资源智力开发活动; 8、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9、按国家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10、市以上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四、公司人员及岗位职责 1、公司岗位编制: 公司总经理1人 XXXX,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职介服务2人 XXX, 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XXX,大学,二人力资源管理师 培训员1人、 XXX,,大学;拓展培训师 档案管理员1人 XXX,,大学,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2、岗位职责 (1)、公司总经理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文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需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条例内容,欢迎参阅。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范文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

本公司依法制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工程劳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依法成立后即成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公司名称:XX工程劳务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五条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二章注册资本和经营围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围:建筑工程作业分包;建筑施工材料销售。 第三章股东 第八条股东的名称 1.XX 住所: 2.XX 住所:

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出资额为**万人民币,占总资本**%。 2.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由公司盖章的出资证明书。第十条股东的权利 1.参加或委派代表参加股东签发由公事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2.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 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优先认购公司新增资本及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 5.选举或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 6.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7.公司依法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8.参与制定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时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不按照前款规定办理的,应当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5.公司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其出资;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 总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产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但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 2、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名称和姓名 1、法人: 2、自然人: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准备设立的临时银行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法人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劳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XXXX劳务有限公司章程 (2017年XX月XX日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劳务有限公司 第四条公司住所: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公共设施管理咨询服务。(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XXX万元 第五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地址、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的姓名:李XX 地址:XX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出资方式:货币

李XX以货币认缴出资XXX万元,占出资比例100%,其出资额于2017年X 月X日一次性缴足。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指定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指定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1人,执行董事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指定。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续指定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公司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我公司的宗旨是:发展劳务派遣和劳动就业事业,以人为本,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开展面向社会和企业的劳务派遣活动和就业服务,发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纽带和桥梁作用,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力市场和劳务派遣活动的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充分就业。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我公司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条 我公司各项目劳务派遣活动依法进行,遵循诚信、真实、合法、公平的原则,并自觉接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同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第二条 我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根据《公司章程》任命总经理,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设置财务部、管理部、业务部等负责相应事务,各部门设置负责人部长一人。第三条 由总经理提名副总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我公司实行事务会议制度,主要研究处理业务活动和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务性问题。公司事务会议由总经理召集和主持,至少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章 人事与劳动管理 第五条 我公司员工一律实行聘用制,聘用人员由总经理批准决定。 第六条 聘用人员应当依法签订聘劳动合同,并建立档案。 第七条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职业资格并取得有效执业证件。我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兼职管理或劳务人员。兼职人员除工作时间较灵活外,应视同全职员工管理。 第八条 我公司员工享有《劳动法》规定的权利,并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九条 我公司对聘用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在聘用期满后可以续聘,不合格者不予续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总经理决定可以解聘或辞退: (一)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错误,严重损害我公司声誉的; (二)有渎职、失职行为,使我公司蒙受较大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法乱纪或者不履行员工义务受司法机关或我公司处分或惩戒的; (四)违法犯罪被迫究法律责任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两个以上股东,有填写说明)

劳务派遣公司章程 本章程为两个股东或多个股东的公司章程,适合劳务派遣类公司办理公司注册和许可证、银行开户、贷款融资等情况使用。本章程均按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和内容撰写。填写完毕后,请将本段文字删除。 (文档中黄色部分请按标注说明填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管理行为,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设立公司的目的:充分利用和发掘当地劳动力资源,为用工单位提供优质用工服务,促进就业,提高劳动者收入,降低用工单位管理成本。 第三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五条公司名称:此处填写工商局核准的公司名称(以下简称“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此处填写拟租用作为办公地的地址,如已有营业执照,则按营业执照上公司住所地址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1、许可经营范围:劳务派遣。公司在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凭许可证件经营。

2、一般经营范围:(请按实际填写,如没有其他经营项目,将本条删除) 第七条公司发展方向:调节劳动力市场供求形势,促进城乡就业结构转变。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配置股东名册。 第十一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不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出资的,应向其他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章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原文)

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XXX有限公司是由XX名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该公 司是企业法人,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章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制定,为公司最高行动准则。 第二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 理条例》,接受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企业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企业住址:xxx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XXXXX。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贰拾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贰拾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 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期限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 姓名:XXX,认缴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期限:XX年XX月XX日前全部足额缴足。 姓名:XXX,认缴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期限:XX年XX月XX日前全部足额缴足。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其格式如下:

我公司于年月日,经由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系本公司股东,于年月日出资万元人民币,以方式出资,参股比例为 %。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公司股东各一联。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如股东不同意转让,即应当购买其转让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如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七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 (四)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的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认缴的出资;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 劳务派遣公司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需 要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下面是劳务派遣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参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增强公司依法管理的规范性和员工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给用人单 位提供优质、高效的人力资源专业服务,维护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和劳务公 司三方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劳务派遣人员是指与公司订劳动合同被派往用工单位工作的劳动者, 上述被派遣的劳动者特指用工单位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的劳 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依据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三条劳务派遣人员应如实向公司提供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婚姻证明、子女证明、近期体检报告以及亲笔填写准确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如 有变更,应及时通知公司。因个人资料失实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当事人承担。 第四条劳务派遣人员在派遣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公司依法制 订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忠于职守,诚实可靠,服从公司及用工 单位的管理,积极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各项任务。 第二章劳动合同及试用期 第五条由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不低于两年。试

用期限按照《劳动合同法》第19条执行。 第六条经用工单位书面要求,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期满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须经本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协商确定。 第七条劳务派遣人员与公司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的支付等依据《劳动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劳务派遣人员辞职或被公司解聘,应按规定办理档案、办公、财物、技术资料的清理交接工作,并有义务保守本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动规定 第九条劳务派遣人员上岗前应学习、了解本公司及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与相关规定。 第十条派遣期间,公司或用工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被派遣劳务人员的技能,可调整其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用工单位根据工作岗位性质,按相关政策规定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二条劳务派遣人员因工受伤,应按有关规定申报工伤,依法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第十三条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有权随时将该劳务派遣人员退回公司,由公司进行二次派遣或为其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手续: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 4、劳务派遣人员同时与其他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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