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内部认购合同,没有预售许可证,交了一半首付款后后悔了

买房内部认购合同,没有预售许可证,交了一半首付款后后悔了

篇一:买房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内部认购有猫腻

买房不得不防的八大陷阱内部认购有猫腻购房时需要注意哪些陷阱,本文揭秘购房八大陷阱,让购房者了解和认识购房中的各种陷阱,做好充足购房准备。许多人是用毕生的积蓄来买房子甚至负债来置业的,在买房的过程中却容易被开发商的种种伎俩蒙蔽了眼睛,往往在买房之后懊悔不及却回天无力。记者从有关渠道了解到,在买房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类陷阱:

第一类:虚假广告

设计精美的广告经常是吹得天花乱坠,很多购房人买某一个项目的欲望首先来源于房地产商的广告或展会上的沙盘。“样板房”也耍花招,一些开发商利用样板房欺骗消费者,样板房质量、结构与实际所交房不符、装修中利用视觉误差、家具尺寸相对缩小等进行误导。

应对:购房者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中的内容,必要时还要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样才有保证。

第二类: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的承诺并不到位。

应对: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假如缺乏上述措施,一旦开发商提供的配套设施不配套,麻烦就多了。

第三类:内部认购

内部认购是房地产开发商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从而吸引了许多买房者。但一些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不受法律保护,购房者的权益也无法受到保障。

应对:最好不要购买这类商品房。至于想买低价房的业主或投资者,应选择信誉好、实力雄厚、具有市场品牌的楼盘。

第四类:物业管理

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的正当权益。或在一段时间后偷偷更换物业管理公司,以次充好。

应对: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

第五类:逃避债务

借破产逃债是许多公司常用的伎俩。一些不负责任的企业常常将资产转移到另一项目中,或隐匿财产,抽逃资金,做假账造成破产的假象,搞假破产。

应对:业主可尽量选择信誉好的开发商,要分清股东与公司的关系,同时,明察暗访项目公司的实际财产。

第六类:乱收费

物业管理公司乱收费,通常表现在下列几方面:

1。超出核准的价格收取管理费。

2。擅自提高收费标准,赚取收费差价。

应对:业主应积极参与,选出为全体业主服务的业主委员会。这样业主委员会可以挑选信誉好的物业管理公司,或解除与信誉不好的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合同,并有权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

购房者与地产销售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有空白的地方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但如果双方没有补充条款,就应该注意合同的空白处别让开发商做了手脚。预防购房陷阱淮北房产 http://

应对: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耐心看完全文,遇到空白处应填上自己应有权益的内容。如无需填写时,也应画上横线。

第七类:房产证拖着不办

有些业主买房时开发商承诺在三个月之内办理房产证,

但有时好几年房产证依然没办下来。几年来每次去找开发商,对方都有一套托词,用的最多的一句话就是“正在办理”。

应对:购房时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第八类:户型拆分一房多卖

楼市的惨淡,迫使他们不得不将曾经拼接的大户型拆分来卖,与此同时,当初的部分投机客也被套牢,急成了热锅上的蚂蚁。

一些开发商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受利益驱使,将一套房屋同时卖给两人,甚至多人,这种现象严重损害了购房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严重影响社会信用。“一房多卖”,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房多卖”从中渔利的不法房地产商,严重挫伤了群众购房的积极性,影响了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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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购房合同有猫腻陷阱要规避

购房合同有猫腻陷阱要规避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陷阱一:“五证”、“二书”必须齐全切莫贪图便宜盲目购买

近年来,许多房地产开发商在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关证件之前,在小范围内推出"内部认购"的方式销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有一定的优惠幅度,自然对购房者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一旦出现问题,购房者的投资就会充满风险。

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购房合同陷阱

陷阱二:认真阅读补充合同当心开发商暗做手脚

目前的购房合同,基本上都是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虽然如此,购房者切莫掉以轻心,一定要注意查看合同及补充件上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

有些开发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

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开发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购房者一定要提出自己的意见,以免日后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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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三:当心合同空白条款设陷阱

开发商交给客户签订的购房合同上往往会有许多空白条款,有些地方是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约定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购房合同陷阱

陷阱四:签订合同前先交定金

有的开发商不是先签订合同,而是让购房者交一定数额的定金或“诚意金”,只给购房者一个收条。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造成购房者在追究开发商责任方面,举证困难。因此,购房者一定要注意房屋买卖的付款方式是否规范,在合同中对付款的数额、期限、方式及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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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五:交房期限一定要明确违约责任要合理

开发商因资金不足或工期拖延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开发商往往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

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

对于延期交房的问题,开发商惯用手法就是约定低得惊人的违约金,让其违约成本远低于其守约成本。这时购房者就应该要求增加其违约成本,把违约金比例提高到他不敢违约的地步。

另外,为防止开发商将质量存在瑕疵的房屋进行交付,如裂缝、渗水、漏水、墙面脱皮等,双方最好补充约定:买受人有权拒绝房屋的质量瑕疵交付,出卖人应当对质量瑕疵整改完毕后,另行书面通知买受人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以上为房多多买房专家精心撰写噢 ~如有更多资讯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房多多二手房服务fddesf,希望能帮你篇三:交了定金和首付购房合同还没有签,现在不想买了能要回首付款吗

篇一: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怎么才能要回购房定金?《中

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买方房产违约咋赔偿?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这就是说,签订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严格履行房产合同的约定。签订房产后不想买了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

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买房子定金可以退吗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买吗,无许可证怎么办?

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买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详细

1 / 1篇二:不想买房了购房定金能退吗

不想买房了购房定金能退吗,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XX-07-25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团队

不想买房了购房定金能退吗,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怎么才能要回购房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

经济利益而与他人订立预售合同;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即与购房者签订预售合同;未告知购房者在支付定金前商品房已存在查封、抵押等事实,则开发商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事由主要有,如双方就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预售合同未能订立的,则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买房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咋办?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购房定金”是一种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2、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以上就是对“不想买房了定金能退吗”“买房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所作的解答。总之,在签订认购书并交纳定金以后,如果不想买房的话,定金一般是不能退还的。

但是,如果存在正当理由,要求开发商退还购房定金也不是没可能的。当然,对于不想买房又想要回定金这种情况,当事人常常都只能通过起诉才能解决。如果购房者想要回购房订金,那就必须证明不买房的理由是正当的,这时您不妨多多联系律师,让他们帮您出谋划策,这肯定有助于您更顺利地要回购房定金。篇三:专家答疑买房交了首付款办不了按揭咋办

专家答疑买房交了首付款办不了按揭咋办

张阿姨最近诉苦:“我买了套房,当时说可以办按揭我才交了定金,结果交了钱过几天开发商又说银行那边办不下来,让我一次性付款,我哪有那么多钱一次性付款呢?结果只能退房。”随着银行对于个人按揭贷款门槛的提高,办按揭审查更严或者办不下按揭的情况越来越多,对于已经交了定金甚至首付款的购房者来说,确实是一个头痛的事情。因此在买房前考虑付款方式的时候,老百姓对于自己是否能办理按揭贷款应该有个清醒的认识。

提醒一:抓紧时间及时办理

古先生买了套联排别墅,因为当时是现房,古先生在交了40多万首付款以后就装修入住了,当时签订的按揭合同是贷7成款。但由于古先生长期在外出差,而开发商也未及时催促古先生去银行办理按揭的相关手续。直到今年4月,开发商通知古先生,由于对别墅类按揭首付款的提高,现在

古先生必须要再补交两成的首付款才能办按揭。古先生一时资金无法抽调,双方争执不下。

点评:许多购房者在交了首付款以后就感觉房子似乎已经是自己的,办理按揭一拖再拖。而许多开发商的售楼小姐在客户签完合同以后也觉得万事大吉,催款的事被搁置。等到按揭办理时间到期,买卖双方各自推卸责任,引起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提醒二:备齐资料轻松“过关”

自由职业者王小姐在办按揭的过程中可谓是困难重重。由于收入颇丰,王小姐认为自己按揭一套房是完全没问题的。当付完首付款,准备按揭资料的时候,王小姐才觉得特别头疼,由于并没有归属于任何单位,所以王小姐的收入证明无从提供。她最终因为办不下按揭,不得不以哥哥的名义买了房。

点评:许多购房者以为只要有还款能力办按揭就没有问题,结果把定金一付才发现自己很多资料性的东西无法准备齐全,特别是对于已婚人士,有时往往只注意自己手续的准备,却疏忽了配偶资料的准备,仍然无法办理按揭。

提醒三:如实申报切勿做假

老刘在前两年靠很低的首付买了不少房,遇到开收入证明的时候,老刘就托亲戚朋友帮忙出具。而这次老刘被卡住了,老刘本打算买100个平方米的写字楼,由于月供超过6000

元,收入证明已经行不通了,银行要求提供税票。老刘这才慌张起来打算退房,可是开发商表示已经履行了告知义务,是老刘自己隐瞒真实情况,办不下来按揭的责任应该由老刘承担。点评:现在各大银行在审查手续上越来越严格,除了高月供要求提供税票,银行还会通过一些方式到贷款方单位进行调查,因此弄虚作假只会给自己带来被动。

篇四:买房十大陷阱

购房十大陷阱

广告欺诈眼花缭乱:广告要标明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楼盘距离相关配套设施只能用“米”来表示;不能用车程和时间来表示;广告只能用自己的效果图;买房之前要实地考察,不轻信广告;要保留买房时的所有的广告宣传资料

内部认购陷阱:内部认购是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来进行销售的,属于不合法销售,存在着拿不到房产证和开发商已把3此房抵押给别人了的风险进而产权不完整,并且内部认购政府无备案,开发商可能一楼多售;了解内部认购的真实性以及开发商的实力,一般内部认购房子没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内部认购金要允许全额退还,原则上不签订补充条款,重点看合同上的付款方式和交房时间

按揭陷阱:分为两种,一是某些开发商推出零按揭、一成按揭等卖方措施,二是开发商为了尽快售罄,盲目为那些并不具备还贷能力的购房户贷款提供担保;是违背国家相关政策的特价陷阱:节假日打出特价房广告,以特价、低价为幌子吸引购房者的注意;所谓的特价房大多都是在位子不佳,或者是朝向、采光不好,户型结构存在问题的房子,也有可能是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特价销售,主要看是什么时候来搞;购房者

要睁大眼金看看是否确实物有所值,性价比是不是体现了特惠,但仍劝勿要贪图小利

合同陷阱: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是经政府部门审查过的格式合同,但很多开发商都会要求在购房合同上的空白地方签订补充条款,或在购房合同之外签订补充协议以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损害购房者利益;原则上补充条款不签,即使要签也要仔细看是否对我们有利;合同重点看付款方式、交房时间和房产证到手时间

物业管理陷阱:充分利用物业委员会的权利,要把相关条款写进买房合同

虚假销控图:销控表一般是虚假的。买房前要详细了解楼房的销售情况(看一下发票),登陆相关站进行查询、核

实具体房源情况

使用年限缩水:70年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获得土地之后开始算的;去有关国土部门了解开放商什么时候买的地配套缩水:主要看政府主管批的规划图,把有关东西配套(超市、学校)写进合同

证照陷阱:把拿到房产证的具体时间写进购房合同;签订合同时,需查证开发商“五证”(国土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是否齐全

篇五:你必须知道的买房黑幕

今年你打算买房子么?很多人对买房并不了解,殊不知为促进销售,开发商们可谓是绞尽脑汁,很多情况“看起来很美”却内幕重重,因此购房者要谨慎又谨慎。购买商品房时,你会看价格、看地段、看户型……但是你注意到了下面这些问题了吗?本文揭秘中国人买房必须要知道的十二大潜规则。

1、售楼处的人不一定是开发商的人

现在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主张“轻资产”,把销售团队外包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通过售房来获取佣金,多卖多得,因此具有更强销售力。这不会影响你买房子,但如果它们曾经对你有若干个承诺,可能就有影响了。“有些代理公司的销售为了卖出房屋,欺骗消费者说这个地段交通十分

便捷,新开的地铁就在附近,但其实地铁通过的路线与这里八竿子打不着,步行十分钟可能是驱车十分钟。甚至曾经有售楼处直接在小区附近自己模仿建了一块地铁路标的牌子。”一个曾经任职于多家房产公司的销售人员说。

如果购房者遇到房价暴跌或房屋质量问题跑到售楼处去闹事,很可能无功而返,因为这可能根本就没有开发商负责的人。

2、内部认购或VIP优惠不靠谱

售楼处经常会出现:出售VIP卡、内部认购、日进斗金……商品房销售的噱头令人眼花缭乱,这都是为开发商销售房屋利益最大化作准备。

而对于购房人来说,内部认购由于有优惠条件,有一定的吸引力,这时就有可能掉进开发商的认购陷阱。

但是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无论采取内部认购或变相内部认购(VIP、优惠申请)等都属违规行为。

开发商采取“内部认购”等方式主要目的在于控制一批潜在的购房者,同时造成该楼盘已奇货可居的假象。而开发商也可根据认购客户的情况,调整销售价格等策略。

3、交定金暗藏玄机

如果购房者只要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销售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几套了,如果不交付定金可能

就卖完了,要求客户马上交付定金。

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定金,销售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小定,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定。而如果购房者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前来,所付定金就不予退还。

律师在此提醒: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则要双倍返还定金。因此,购房者无论缴纳小定、还是大定时都应谨慎,不要轻易缴钱而陷于被动。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购房者表面上看得了便宜,实际却有可能买到更高价格的房屋。同时自身权益也得不到任何保障。

最终,购房者所希望的“优惠”不仅得不到兑现,还会付出更多的购房款。购房者应核对楼盘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坚决不参加任何认购行为,避免成为抬高自己房屋价格的抬轿人。

4、买房送“学位”不一定能实现

不少买房者都是冲着开发商稀缺学位而来,“打包票”保证可以入读。可赠送学位却真正捆绑了隐性门槛,实际到

了报名时突然门槛攀升,最终因为学位的指标、年限、户籍等限制,公校学位兑现时要交赞助费,导致子女上学不成。

开发商送学位的措辞有时候也用得巧妙,一方面楼盘的确有按照学区统一划分、符合学区内学校的入读条件便可入读,此为学区房的“学位”之一。开发商出资“教育基金”,与意向的优质教育资源的学校“买学位”,但是有指标、年限的限制,却没有如实告知买房者,最终出现“僧多粥少”的情况时自然无法兑现当初的承诺,抽签方式更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无法让急切需要学位的家长业主们信服。关于学位甚少有开发商愿意写入合同内,消费者也无法合法维权。

5、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

现在城市发达,功能区不断更新,商务区是否一定适合置业,这是一个重大的误区。

商务区包括金融商务区也好,都只是经济增长点的设置而已,与买房关系不大,相反开发商却把这些当做利好因素计入了房价,所以买房远离一些噱头式功能区更好一点。

买房合法看起来非常简单,看看五证,但事实非也,有些五十年产权用地建设的小型多功能公寓,看起来账是非常好算的,但你要懂得如何深入开发商内部来体会订价机制。往往这类公寓单价是高于住宅单价的,因为受众面扩大了。

6、赠送面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买一层送一层”,“赠送超大花园”,不少免费赠送

的东西通常让买房人很是欢喜。实际上,这种买一赠一的房间单价会比无赠送的同类户型要高出不少。因为规避90/70政策限制,用小户型配以赠送面积,达到更大空间效果。实际赠送面积也会计入房价内,这点上销售人员只会告诉你,以实际使用到的面积计算,折算下来房价很便宜。但绝不会说,房产证上面赠送面积不会加入,这是意味着没有产权的面积空间。尤其是1楼或顶楼的花园或天台赠送面积,实际上在物权法中是归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通常不会写入合同,一旦产生纠纷,恐怕高位接盘业主“赔了夫人又折兵”。

律师在这里提醒各位消费者: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发展商本来就是在追逐利润,没有理由平白无故赠送面积给业主。

购房者在购买新房时,在开发商诱人广告面前要头脑清醒,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细看合同条款,涉及到赠送面积,要弄清楚该赠送的面积是否合法,是否与规划相符,如果变更了规划,是否办理了相应的变更手续。发展商要购房者签订委托书,购房者一定要仔细审阅委托书的内容是否合法,否则,赠送的面积可能是“违章搭建”,存在被拆除或者其他不利法律后果的隐患。

7、沙盘掩盖“不利因素”

如果售楼处的销售拿出沙盘为购房者介绍楼盘的绿化率达到30%或更高,你可别轻易相信他。你在沙盘上看到

交了定金和首付购房合同还没有签,现在不想买了能要回首付款吗

篇一: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怎么才能要回购房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买方房产违约咋赔偿?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这就是说,签订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严格履行房产合同的约定。签订房产后不想买了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买房子定金可以退吗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买吗,无许可证怎么办? 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买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双方签...详细 1 / 1篇二:不想买房了购房定金能退吗 不想买房了购房定金能退吗,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2013-07-25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团队 不想买房了购房定金能退吗,交了定金又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怎么才能要回购房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因此,购房定金是可以退的,但是购房者想要回购房定金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因购房者的原因未能订立预售合同的,购房者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对开发商来说,如为追求更高的

首付交完没签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首付交完没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篇一:房地产签订合同补首付制度 关于签订合同补交首付的规定 一、交纳定金后必须7日内签订合同,补齐首付,备齐按揭资料。 逾期按5元/套/天交纳水果基金。 二、延期申请原则为7天,需要写延期申请的客户,需先向案场销 售经理申请获批准后再填写延期申请。 三、客户订房时讲清: 1)、7天内必须备齐按揭资料,签订合同,补齐首付款 2)、一套房、二套房、三套房房贷新政策及问清客户信贷状况。 3)、按揭或一次性需备齐哪些资料? 4)、需要补多少首付款,总房款、首付款及按揭贷款金额。 5)、公积金贷款及涉及组合贷款的问题。 本规定自20XX年10月16日起执行。 济宁佳易房地产策划营销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0月15日 篇二:房屋买卖合同(交首付款)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身 份证号: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将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

愿、诚实守信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出售给乙方,房屋面积元(¥元)整。 乙方预付订金元(¥ 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元(¥元)整,在办 理完过户手续后(房产证)一次性付清。 2、从签订协议起,以前的债权、债务(如房屋产权证贷款抵押、水、电、务业等费用)由甲方负责,之后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房款交清后该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等一切物权归乙方孚有。 4、办理过户手续,所发生的各种税费均由方应协助提供各种证件、本人到场签字等。 5、如甲方房照未超过五年,超出正常过户费用的部分由甲方负责。 6、如甲方中途违约终止合同,甲方赔偿乙方预付订金的双倍;如乙方中途违约终止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预付订金。 7、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年月曰 篇三:首付未交齐证明 证明 本人身份证号于20XX年5月25日认购卓锦花园幢室,签约当日已付124522元整,剩余首付款拾肆万元整将在20XX 年7月16日前付清。

一般情况下交了首付多久签合同

一般情况下交了首付多久签合同 首付以后,会给你开个首付款发票!是正规发票!而不是收据!至于能不能签合同,那就要看银行的贷款能不能批下来,符合条件的!可以签合同!签合同也是你跟售楼处商议好的一个时间!一般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具体时间每个售楼处几乎差不多!贷款下来以后!可以签合同!到时候会开一张购房合同发票给你的!只要你买的房子房管局没备案!任何时候都可以签合同! 买房交首付签合同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要核实开发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销售许可证这五证,最主要的是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两证看准确了,一般原则上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特别要提醒的是,购房者在查看五证的时候一定要看原件,复印件很容易作弊。这也是你将来能否办产权证的关键所在。 其次,房屋买卖合同文本一定要规范,小伙伴们可以到房产局网站上下载打印就可以,白己先审视阅读一遍,待签订合同时要在仔细阅读并认真填写! 第三,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就是说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时,依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第四,看清计价方式与总价款及支付条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每平方米价格,如果包括其他费用(如水暖、煤气的初装费等)应一并列明;该房款是一次付清还是分期付款是现金支付还是票据支付等。 第五,面积确认以及面积差异处理,商品房销售管理方法中明确说明了,如购买的商品房有面积差异,合同上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3%是个分水岭,

签订购房合同的八大注意事项(精)

纲要: 1、买卖身份莫简单 2、售楼广告多睁眼 3、五证审查须从严 4、样板房中少联翩 5、认购书前要盘算 6、合同条款多把关 7、补充协议别嫌烦 8、签字盖章祝圆满 1、买卖身份莫简单 即买房人的确定、卖房人的审查。确定好以谁的名义买房,他可能涉及到将来过户、继承等问题。同时,注意轻易不要以他人名义买房,由此引发纠纷的情况很多;卖房人应是开发商,少数例外。购房者应要求其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查看是否通过了最新年检,贴有年检标记,经营范围中有无房地产开发、销售内容。如没有相应资质,将导致开发、销售行为违法,这样的房产买不得。 2、售楼广告多睁眼 很多购房诉讼是因广告宣传而起。在对楼盘的宣传中,开发商过多使用溢美之词已形成一股潮流。开发商对楼盘的规划环境、价位等极力进行包装,而直接面对购房客户的售楼小姐更是利用楼宇沙盘模型大做文章,让购房者觉得买到了“便宜”:优美的环境、低廉的价位并能享受到开发商无微不至的人文关怀。实际上,一旦购房者拿到钥匙踏进自己的房屋,往往发现开发商描述的各种美好景象与现实相距甚远,于是产生一系列纠纷,在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只好诉至法院讨说法。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或要求作为合同附件,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此约束开发商实现广告内容。 3、五证审查须从严 目前在商品房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一般不主动出示“五证”的原件,只有少数开发商 将“五证”或“五证”原件的一部分在销售时明示。不出示“五证”原件的原因很多,有的是工作态度及责任心问题,有的是有意回避“五证”中所记载的瑕疵,如存在抵押等,有的是利用复印件做假,如将某项目一期说成二期等。 对于初次购房者来说,要分清“五证”的真伪,认识到记载内容可能存在的利害关系,较为困难。最好将其作为合同附件,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保证“五证”的真实性,否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正式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盖有人民政府公章、房屋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公章、有偿土地使用证专用章,证上土地使用者应与开发商名称完全一致,注意有无土地使用权抵押记录。《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只能用于办理预售许可证和开工证,不代表已取得最终土地使用权。一般是开发商先期缴了一部分地价款,如后期款项不能足额交付,就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购房者办理产权证的一个重大隐患。 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取得该证后方可申请开工手续。 根据房管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看开发商所使用的土地用途、位置和界限是否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相一致。

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合同

买房先交首付还是先签合同篇一:交了定金和首付购房合同还没有签,现在不想买了能要回首付款吗 篇一: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 一、购房定金可以退吗,怎么才能要回购房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六部分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买房子交了定金不想买了怎么办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买方房产违约咋赔偿? 一、签订房产合同后不想买了怎么办?《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

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这就是说,签订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和购房者都必须严格履行房产合同的约定。签订房产后不想买了怎么办?按照法律规定,只有解除房产合同以后,开发商交付房屋和购房者支付价款的义务才予以免除。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买房子定金可以退吗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买吗,无许可证怎么办? 一、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能买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 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

签了购房合同-但他们隐瞒了知情权-可以退回定金吗

篇一:教你一招:签订购房认购书后反悔,定金可以不扣吗? 教你一招:签订购房认购书后反悔,定金可以不扣吗? 购房时,在签订正买卖合同之前,双方经常会先签订《认购书》(或《购房意向书》),因《认购书》的签署和履行产生的争议也不少。 认购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呢?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4)定金;(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条件等。 实践中,围绕着“认购书”经常会发生各种争议和纠纷。 有很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是属于被忽悠状态的,并没确定肯定购房,只是被销售人员忽悠得赶紧下单占位,且签约对于到期不签正式合同可能面临定金罚没的后果,销售人员往往也不会认真提示。等签署过后回家再一思量,有些人就不再想买了,但提出不买,开发商就会说定金不退。 那么发生这样的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杨文战律师先带您看看法律上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五条的意思是,不管名字是什么,如果这个书面文件的内容非常完善,具备买卖合同的主要要件,就可以当买卖合同来认定。这里的事,在本文中先不分析。)按上述第四条的规定:如果是购房者反悔,拒不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则不退还定金。如果是开发商违约,无法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则承担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当然,如果有其它损失,还可能依据缔约过失责任承担其它责任的可能。 当然,同样的法律规定,不同的运用方法,还是可能产生不同的结果的。 从实践来看,在购房者反悔的情况下,如果稍微懂得一点技巧,还是有可能做到合法地规避《认购书》中的定金罚责条款。 比如说,买方在签订认购书后,虽然内心反悔,但是并不表现出来,仍在约定的时间找开发商协商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双方还要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确定,毕竟《认购书》只能确定一些最基本的条款内容,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要复杂得多。如果对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买方与与开发商怎么商量也无法达成一致,导致双方无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那在法律上看,就符合不归责于任何一方情形了,那样就不适用定金条款了,《认购书》解除或失效,定金原数退还。 简单说: 同样是反悔,如果直接说就是违约,定金不退;如果以协商合同条款的姿态操作,最后以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为由拒签,就不归责于任何一方,定金原数退还。 当然,换到开发商的角度也是如此,如果开发商想反悔,往往会在提供合同文本时对一些条款进行苛刻的设置,让购房者无法接受。 当然,实践操作中能否实现反悔不担责的结果,还要看具体情况。所以,从保护购

签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一查证 1.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明确房产证办理的具体时间以及无房产证、迟办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出卖人应当协助买受人于房屋交付之日起或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第一阶段,开发企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产权登记机关;第二阶段的30日里,由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二房屋面积的条款 1.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具体做法:a,应在条款中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公用面积的组成部分及具体平米数、使用面积平米数、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比例。 b,公摊面积: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现在有很多赠与这个,赠与那个,实际上有的时候是公用的面积。 c,其他:所购楼房的楼号、房号、单元在整幢楼中的位置示意图、单元的平面图也应在合同中写明或作为附件。另外房子宏观规划(主要是外部环境)要详细约定。 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另一种,约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某些开发企业将这一条规定在合同中直接格式化为“多退少补、据实结算”,此点必须注意不接受,约定清楚。 2.房屋质量的条款 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如:卧室、厨房、卫生

买房没签合同之前保证金可以退吗

买房没签合同之前保证金可以退吗 篇一: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购房定金是否可以退还 通常,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卖不成定金拒不退还。那么购房定金到底可不可退呢?购房定金可以退的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另外,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 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任何情况下定金 都可退。 购房定金什么情况下能退

目前,买受人不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而许多购房者也认为,购房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 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取回定金。 实际上,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商品房的交易过程中,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并不是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个必经程序,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直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此外,将“定金”写成“订金” 、“预付款”、“保证金”、“诚意金”、“押金”、“订约金”等,一旦房屋买卖合同签不成,所交款项也应能退回。 篇二:买房最终想反悔如何找开发商退回定金 买房最终想反悔如何找开发商退回定金? XX年08月24日18:18腾讯论坛我要评论(0) 字号:T|T 对于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导致的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的问题,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

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可以补签吗

合同范本之购房合同可以补签吗

购房合同可以补签吗 【篇一: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第一,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第二,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首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其次,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在此建议购房者不要轻易随身携带合同和房款收据凭证原件,以防万一丢失。若须办理相关房产手续,可以先将所有资料复印一份。这样如果丢了原件还有复印件做证明,能够在以后通过法律或其他途径解决争端时提供证据。

【篇二:购房合同丢失了如何补办】 从古至今,衣食住行就是人们的四大基本需求。现如今,人们的衣食都有了保障,便越发关心起了住房问题。而一拨又一拨的购房热,买家往往失去理智,自觉不自觉地钻进了不法房地产商设置的各种陷阱。面积缩水、虚假广告、延期交房、拖延办证、零风险投资等让购房人吃亏上当的事屡屡发生,从而引发大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方面的纠纷。那么,在实践中开发商到底设置了哪些陷阱呢?总结我们的实践经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 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

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会有什么风险

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会有什么风险 看中了某套房子,也交了定金给卖家,但是双方却没有签订购房合同,这对于买家来说应该是会比较吃亏,很多人也担心自己的定金拿不回来。那么,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会有什么风险?律伴网小编为你打听到了相关内容如下。 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会有什么风险? 只有签订了购房合同才代表有购房的基本事实。只有定金不能代表有购房的事实。但是只有购房合同不能代表房屋所有权的在购房一方,还需要办理相关手续,比如预告登记,及交付房款,最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这才完成房屋所有权的办理。 签购房合同要怎么看 一、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会使购房者陷入订金纠纷。 三、查验有关证明文件 买期房必须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四、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五、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 所谓交房有两层含义:一层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 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八、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九、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买房交了定金没签合同会有什么风险?一般买房的时候交定金后是会及时签合同,没有签合同的对购房者来说风险会比较高。没签合同起诉申请法律援助是比较难通过,如你不符合法律援助的申请又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律伴网找律师。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360docs.net/doc/6914228348.html,/

合同范本之交了首付未签购房合同

合同范本之交了首付未签购房合 同 交了首付未签购房合同 【篇一:买房签约小心合同附件陷阱” 买房签约小心合同附件陷阱 垫首付”、分期付”、无理由退房” ??这些促销举措即便签在合同里,也不一定就能让你高枕无忧 垫首付”、分期付”、无条件退房” 保值计划”??新政下的南京楼市,开发商使出全身招数纷纷推出各种促销活动,以期拨动观望者麻木的神经,打破市场僵局。签约时,开发商往往会在统一的购房合同之外追加一些附加条款”对活动作出细致的规定。 五花八门的促销手段,对于购房者来说不仅仅是道计算题,更是道选择题:附加条款和购房合同一样,购房者不容置喙,签还是不签? 这是个问题。 笔者近日搜集了目前集中常见的促销方式,并连线专业的房产律师以及业内相

关人士,请他们就其中容易出现的风险以及纠纷作深入浅出的解读,提醒购房者在签合同与附加条款时别忘了仔细斟酌,对合同约定的各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要一一衡量,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分期首付,先甜后苦 -案例: 市民陈旭不久前收到江宁某楼盘的一条促销短信,称在售房源首付只要5万即可。陈旭心动之下到售楼处详询,原来垫首付是指购房者只要先支付1成首付,其余两成由开发商垫付,余款做按揭,年底前购房者再将两成首付给开发商

不过当他看到开发商附加的借款合同”时却吓了一跳:违约条款中约定若购房者逾期不付清另外两成首付,每天要支付应付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30天每天再加收千分之五,若提出退房则前期交的1 成首付予以没收。我算了一下,一套40万的小户型两成首付是8万,若逾期每天的违约金至少400元,万一资金不到位退房,前面交的一成首付4万元就打了水漂。”解析: 分期首付”看起来让购房者不需支付太多的首付款就可轻松”置 业。不过,业内人士提醒,低首付”跟首付三成”是背着抱着一样 沉”没什么本质区别,而且未来还款压力更大。 江苏苏源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王炜称,分期首付”涉及购房者、开 发商、银行三方的法律关系,产生三个合同关系,任何一个出现纠纷,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比如,若《房屋买卖合同》出现纠纷,但并不影响购房者跟开发商签的《借款合同》,购房者借开发商的钱还是得还,同时,购房者与银行签订《按揭贷款合同》从按揭办理完毕后就开始生效,一旦超过银行规定时限不还,银行将回收房产。一 定要从自身的财务情况出发,判断自己是否有能力购房,别让自己因为一时的诱惑陷入财务危机。”王炜提醒。 保值承诺,镜花水月 -案例: 市民高俊去年购买了仙林某楼盘,当时开发商承诺购房者保留10% 的总房款,等交房时,若其他同品质房源的价格低于签约的价格,则免去这10%的总房款。但高俊在和开发商签订的附加承诺书”中却约定房屋交付前一个月内,如同品质、同楼层、同户型、同付款方式房源价格不低于本人购买房源,应将10%房款一次性以现金形式付给开发商,款清拿房。若未能在承诺时间内把剩余房款补齐,开发商有权延期交付并追究违约责任。” 结果,近期交房时,高俊以周边楼盘价格都在下调为由提出免除10%房款时,却遭到开发商的拒绝,坚称自己并未降价。 -解析: 王炜表示,目前南京施行的是一房一价”政策,同一楼盘,不同组团、不同位

买房交定金补充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 买房交定金补充协议范本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买房交定金补充协议范本 定金补充协议 甲方(卖方):张三身份证号码:44784156454534311 乙方(买方):李四身份证号码:44588785424212121 甲乙双方就买卖深圳市福田区东海国际中心1701 物业(合同编号:8185072 ,下称原合同)事宜,对定金交付问题达成如下约定:一、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贰万元,甲方确认已收到上述定金,并将 上述定金托管于经纪方处。 二、现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将上述定金由经纪方托管改为交中国银行宝安支行银行监管,鉴于此,双方要求经纪方将上述定金转账至如下账户(户名:中国银行资金托管专户,开户行:中国银行南山支行,账号:622547841213132415456)做资金监管,并与银行签署资金监管协议、办理相关监管手续。 三、经纪方将定金转至上述账户后,视为双方对上述定金的支付变更完成,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办理剩余资金监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资金监管协议、提供收款账户、存入监管款等),则不配合一方视为违约,应当按照法律及合同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四、本协议仅就定金的监管(托管)方式进行修改,其他以原合同约 定内容为准。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经纪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日期:日期:

卖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双方自愿签订关于买卖邯郸世嘉名苑小区3号楼4单元401室房屋定金合同,因该房屋为新证,待该房屋2016年3月14日后变成老证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特作以下补充条款。1、乙方于2015年4月15日前自愿将购房款(陆拾万元整)转给甲方,甲方将该房屋钥匙及相关手续(房产证、收据。身份证复 印件)等交于乙方,乙方可以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入住使用。 2、交房前,该套房屋的水、电、物业费等其他费用由甲方负责交清,交房后由乙方负责。 3、甲方保证此套房产产权清晰,且没有抵押和任何产权纠纷,甲方收到首付款后,不得再将该房产出售和抵押给任何个人或机构。如因此产生纠纷,视为甲方违约,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承诺:在该房屋老证后双方过户前24小时内,将购房尾款(贰万元整)汇入双方履约账户,过户费用以当时房管局即时政策为准,由乙方承担。 5、买卖双方在办理过户之前,不得在该套房产产权清晰且无抵押的情况下违约,其间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违约金为房款的20% 6、买卖双方互留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工作单位等信息,任何一方以上信息有变动,应提前通知对方。 7、本补充协议为定金合同E3504531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

房款付清未签买卖合同

房款付清未签买卖合同 篇一:房屋买卖合同(分三次付清房款) 房屋买卖合同 甲方(出卖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以下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2)该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聊房权证新字号; 2、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等其他设施、设备将随该房屋一并转让,且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乙方不再另行支付价款。第二条保证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抵押等任何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房价款与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上述房屋总房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此费用不包含房屋过户有可能产

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房屋过户产生的一切税费等费用由乙方一方独自另外承担。 2、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后,应当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并注明收款时间。 第四条交付期限 第 1 页共 1 页 第五条违约责任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合同规定,则守违约方有权解除合¥ 元)。 第六条其他1、该房屋正式交付前,甲方应结清物业管理、水、电、燃气、等相关杂费。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起生效。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精)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在签合同时应明确各有关细节,包括交房时间、验房程序、验收标准、违约责任等。验房时要明确从配套设施到房内各项交付物指标的具体详细验收标准(面积、地面、体墙、厨厕等等,最好附上设计图纸及施工图,并在合同中注明以其为准。签订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搞清面积术语 许多业主在购房过程中,常常遇到对各种面积名称的模糊认识,甚至还有些开发商故意钻空子,把面积名词进行概念偷换,使业主权益受到伤害。要计算房产面积,首先要弄清楚开发商在销售合同上所注明的面积名称,一般分为:建筑面积、公摊面积、产权面积、套内面积以及使用面积等: 1、建筑面积: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米以上(含2.20米的永久性建筑。 2、公摊面积:房屋公摊面积是指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它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空间之间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 3、产权面积:房屋产权面积是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与房屋产权面积有可能相等,也有可能不相等。 购房合同陷阱多合同怎么签律师教您12招 招数1 变更信息专递送达

要求开发商变更任何信息,都要以书面方式通知购房者,即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送达。既可保证变更的信息通知到购房者,也便于保留相关证据。 招数2 办不下贷款解合同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如果办不下来贷款,就要无条件解除合同,退回定金和已付房款,以避免购房者资金被套或受损。 招数3 产权证办理日期具体到日 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产权证办下来的日期,一定要具体到年月日。同时还要约定产权证不能如期办理的违约责任。 招数4 停车费区分管理费 若是购买了带产权的车位,那么在交纳费用时,只需交纳相当于物业管理费性质的管理费用,这一点要在合同中明确。 招数5 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提前定 对出现质量问题后的解决方案要明确约定。还可以约定房屋及附属设备的保质期。 招数6 附张公摊平面图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退房,会有补偿吗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退房,会有补偿吗 大部分人买房子都是按揭贷款的方式,只需要交首付就能先拥有房产,但有些人在交了首付之后,觉得房子不好或是发现该套房子有其他问题,打算退房等。那么,交了首付没签合同退房,会有补偿吗?律伴网小编为你讲解这方面知识。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退房,会有补偿吗?没有补偿。 交了首付没签合同是否可以退房?《合同法》中申请退房的相关规定。 1、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 2、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3、开发商没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 4、不能办理产权证。由于开发商的原因,买房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得到产权证,如约定此条件可退房,买房人就可以要求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6、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7、房子存在抵押、联建或其它经济纠纷。如果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以要求退房。 首付交了合同未签如何退房 购买房屋时支付了首付款,但是未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要求退房有两种解决方式: 第一,由业主直接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并由开发商按照双方协商内容退还首付款。 第二,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退还首付款。 第三,索要违约金及相关税费除房屋全价款及相应利息外,开发商还须赔付业主前期支出的费用。在索要违约金方面,如果是开发商违约导致退房,双方也在合同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开发商须按约定赔偿。

购房合同一般多久拿到,多长时间拿到购房合同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善良风俗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指的就是善良风俗原则。包括以下内涵:第一,合同的内容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精神和原则。第二,合同的内容要符合社会上被普遍认可的道德行为准则。 购房合同一般多久拿到,多长时间拿到购房合同 现在的80、90后有的要买婚房有的想给自己一个稳定的落脚地,都会选择在最适合自己发展的地方买房,那么买房后来我们的购房合同最迟什么时候能拿到呢,合同签订完成后否必须要备案

签了购房合同可以退房吗

篇一: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 签订购房合同是常常被忽视的“陷阱” 一、基本的“五证”齐全(要合法有效)。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开发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共五证。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确认自己所购之房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其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二、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一定要参照最好是采用且不要随意修改《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认真填写,了解各项具体内容。不要随意去签订开发商自己定的《定购协议书》还交一笔订金。就算很多人都这样做,但这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且这种合同一定是权利义务不平等的,对自己尤其不利。最好能够直接与开发商签预售合同就好。这个步骤,一定不能马虎啊!否则到时吃大亏就惨了。 一般情况违约责任约定不对等违规行为主要有三方面: ①是对违约金数额约定不对等。如某合同中约定买受人逾期付款超过60天,如继续履行合同,需按天支付违约金万分之五;而出售方逾期交房超过60天,则只需按天支付违约金万分之一。 ②是对违约责任的起始期限约定不对等。如某合同中约定,买受方逾期付款超过60日、出卖方逾期交房90日需承担违约责任。 ③是对定金的约定违法违规。《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理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但实际上,很多房产公司在订立合同时都规定,只要买受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出卖方都要没收定金。 ④买期房要约定条件和时限。 对于期房,由于资金不足而延期交房是常有的事,甚至交不了房的都有。如果不是规范的《文本》,则开发商在合同上务必会大做文章,对买房者极为不利。如含有模糊性词语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无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对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交房日期明白无误地规定为“某年某月某日”,(交房有两个意思:一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层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均约定清楚,不能接受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使用交付)并注明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需承担的责任)。⑤对房屋及小区内的描述要清楚不可使用模糊字眼(具体地址、房屋面积、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以及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等描述) 有时合同中还会进行如下描述: “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所以对于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 有时还会出现以偏盖全是个泛指的概念。有时会出现这样令人哭笑不得的问题,开发商承诺卧室的玻璃是中空的,到了交房时发现卧室窗户只有下面的部分是中空,而上面却是普通玻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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