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

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甘交劳[2009]4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日期】2009.01.21

【实施日期】2009.01.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行业春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通报

(甘交劳[2009]4号)

各市、州交通局、厅属各单位:

为了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的出行条件,确保春运工作安全有序,省厅组织开展了春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全省交通行业划分为河西片区、陇东片区、陇南片区、重点项目、高速公路和厅属在兰单位六个部分,分别抽调各市(州)交通局、运管局、公路总段、厅属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六个检查组,从1月5日至1月11日对全省交通行业各部门、各单位2008年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及春运安排部署情况开展了全面检查工作。1月13日厅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了各检查组的情况汇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各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抽查现场、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全省交通系统14家单位、18个汽车客运站、21家道路运输企业、4座码头、3道渡口、12个重点养护路段、4个在建公路重点建设项目、10个收费所和25个收费站点的安全生产情况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单位都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注重安全责任落实,认真制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2008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

(一)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都能认识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特别重要的位置来抓,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每个单位根据本单位工作和生产实际,制定了一整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使安全工作责任层层落到了实处。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省厅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大力排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道路建设与养护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对于发现的重大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责任人,限期整改。2008年,全省交通行业共查出一般安全隐患1759项,已整改1736项,整改率达98.7%,尚未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也已提出了时限,要求限期整改。

(三)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特殊时期交通安全。“5·12”特大地震发生后,各单位认真排查地震造成的损害,严防灾后次生事故的发生,抢修道路,运送物资,为抢险救灾

工作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陇南、天水、甘南、临夏等四市州按照交通厅的安排部署,成立了抗震救灾队伍和应急队伍,内保陇南,外援四川,保证了抗震救灾物资、车辆、救援队伍的安全通过,完成了赴川抗震救灾任务,树立了甘肃交通队伍的良好形象。在奥运会期间,各单位认真部署,积极做好防恐和安保工作,全力保障奥运火炬的顺利传递和奥运会期间的安全稳定。

(四)加大安全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各单位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安全投入,购置安全防护设施,建立安全监控系统,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开展。公路方面,修危桥、改路段、树警示牌,储备防滑沙,保养机械。道路运输方面,在各客运站配备安监设备,为危货运输车辆和大型客运车辆配备GPS,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全省客运信息平台。水运方面,维修码头,对老旧船舶进行标准化改造,加强水上动态监控,成立水上应急救援队伍。公路工程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工程施工不低于投标价1%的标准,对新开工项目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建立台帐,由安全监管部门监督落实。甘肃路桥投资公司在隧道施工中,安装配置了远程监控系统和数字芯片安全帽,可以随时监控隧道内的施工情况,确定每个施工人员所在的位置。通过加大安全投入,各单位的安全设施有了较大的改善,为确保生产安全提供了设备、技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交安监发[2015]20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5.02.10 【实施日期】2015.0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安监发〔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实现“平安交通”总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

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交通”的客观要求,是依法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提高安全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交通运输系统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构建科学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底线,以建设“平安交通”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预控、有效防范,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 --坚持依法治理、明责履责。完善法规制度,明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位,制定责任清单,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加强形势研判,探索安全生产规律,科学谋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全局,统筹兼顾、相互协调,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安全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 到2017年“平安交通”五年建设阶段,初步建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国际化战略”六个体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基本健全,责任更加明晰落实,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综合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进一步落实全市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全市交通行业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6号)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交通行业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实施监管督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坚持“政府领导、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为主”和“实事求是、科学认定、分级管理”的原则。 (四)本制度所称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及其行业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对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二、职责分工

(五)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积极主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和城区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内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并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和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各区、县(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在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同时,还应向上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申报备案。 (七)各区、县(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向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和市交通主管部门申报挂牌督办治理隐患;负责本辖区内各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较大隐患和挂牌督办隐患治理的指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八)各市级交通行业管理机构负责对杭州城区各基层交通行业管理机构上报的各类隐患的梳理和审核工作,确定本级挂牌督办治理

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办法》和《甘肃省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结合甘肃省公路建设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活动。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是交通运输行业实施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要方式。通过督查,掌握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状况及监管情况,总结经验,加强对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的监督工作。 第四条督查依据: (一)国家和行业有关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二)有关技术标准及强制性条文; (三)项目设计文件及有关合同文件; (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所属质监机构发布的有关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制度、规定、要求等。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与安全督查实行督查组负责制,督查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质监机构有关人员、检测机构的人

员和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督查组成员对督查记录及结论署名并负责,督查组负责人对督查的综合结论署名并负责。 第六条督查组履行质量与安全督查职责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要求被督查单位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和声像资料; (二)进入被督查单位的工程现场和其他相关场所进行检查、检测、摄像取证等; (三)督查发现存在质量与安全隐患、涉及结构安全和影响使用功能的,督查组应建议相应执法机构责成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试验检测单位进行验证性试验检测; (四)对发现的质量与安全问题,应视其严重程度建议相应执法机构进行处理,可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工和返工等措施。 第七条公路工程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配合督查组依法实施质量与安全督查,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八条督查组对工程质量进行的试验检测、外购材料抽检所发生的试验检测费用由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对所提供的检测数据和结果负责。 第九条督查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督查组成员应自觉遵守各项廉政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交通运输部

附件1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以下简称客运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客运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企业。 第三条客运企业是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运输管理和道路交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 第四条客运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公安和安全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工作依

法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客运企业应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二章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第六条客运企业及分支机构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管理机构,配备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必要的工作条件。 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应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为企业主要负责人),运输经营、安全管理、车辆技术管理、从业人员管理、动态监控等业务负责人及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 拥有20辆(含)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拥有20辆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数量原则上按照以下标准确定:(1)拥有480辆(含)以下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按照每30辆车1人的标准配备,最低不少于1人;(2)拥有480辆以上客运车辆的客运企业按照每增加100辆增加1人的标准配备。 第七条客运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企业所从事的道路旅客运输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县级及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 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运输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厅科技字[2012]120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2.05.21 【实施日期】2012.05.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通知 (厅科技字〔2012〕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天津市、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做好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对于提升行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维护公共利益、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号)和《关于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142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交通运输行业实际,

现就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照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规定和技术标准规范,紧密结合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发展实际,按照准确定级、科学评估、统筹考虑、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完善机制的原则,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体系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控技术措施和手段,切实提高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保障和促进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科学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前,基本建立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常态化运行和监督检查机制,完善管理制度和技防手段,切实提高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隐患发现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为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健康发展提供可靠保障。主要是:完成安全保护等级为第二级以上(含第二级)的已运营(运行)信息系统的定级备案、安全建设整改和测评;新建、扩建、升级改造的信息系统在规划建设阶段同步开展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安全建设及测评;完善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政策标准体系,建立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动态报送和监督检查机制。 三、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二)《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三)《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四)《关于开展全国重要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7〕861号); (五)《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备案实施细则》(公信安〔2007〕1360号); (六)《关于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安全建设整改工作的指导意见》(公信安〔2009〕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点及存在的问题

交通运输行业安全风险点 及存在的问题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从目前交通运输系统的实际情况看,安全风险隐患主要集中在“两客一危”车辆、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交通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安全工作认知情况存在不足 对安全风险的预防方面认知不足 交通运输行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受人、车、道路环境方面的影响始终存在,安全风险无法完全消除。企业一味地追求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的认识侧重于降低安全风险经济损失的事后补救层面,而把事前预防控制层面做为安全工作的辅助,没有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得不到真正重视。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不足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缺乏完备的安全管理专业知识,安全工作仅仅是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范、上级部门安全工作要求去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缺乏从单位实际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上出发,提出并制定有针对性、有效性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不高,管理人员缺乏自主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分析。 二、承包(分包)经营隐患大 不论是在道路运输还是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都或多

或少存在承包经营活动。由于缺少相应的制度来对承包经营者的生产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因此许多经营者为求经济利益,不顾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在经营活动中违规操作等危害极大的不安全行为。 三、安全生产管理力度不严 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文件化、形式化,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管理力度不严,措施落实不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1)责任落实不到位 各单位对于职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付诸于形式、层层落实不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仅仅在于是否签订,缺乏让各岗位人员对其应当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进行深刻有效认识的措施。 (2)安全教育走过场 现场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心理,易出现群体违章或习惯性违章现象,是安全隐患产生的最大根源。 加之企业对所使用的劳务分包队伍教育培训不到位,甚至放任不管,招来即用。他们大都未经过基本的安全培训,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意识,对施工中的基本常识特别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知之甚少,比如,天热时就不戴安全帽。这在很大程度上也导致了安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协议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参施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和义务,特签订此协议: 一、协议内容 1、乙方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XX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实施细则》、《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的认定及处罚规定》、《XX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2、乙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甲方现行的有关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 3、乙方必须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乙方的负责人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持证上岗制度。 4、施工前乙方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以提高施工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意识和安全意识。施工人员出入现场要注意来往车辆,避免事故发生,围挡外不得随意堆放物料,挤占机动车、非机动车道。 5、乙方进入现场作业车辆必须服从安全人员指挥,保持车距不低于5m,车速最高不得超过5km/h。施工机械出入现场前后要服从交通疏导人员的指挥。 6、现场各种作业车辆的作业半径内不得有人,要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 7、乙方要经常对施工人员进行交通安全和遵守有关规定的教育,杜绝违章作业,确保交通安全。

8、乙方必须执行安全生产检查整改制度。必须接受甲方或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 9、乙方自带的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且机械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 10、乙方必须按规定为作业人员配发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11、乙方必须并执行“因工伤亡事故报告制度”,如乙方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必须立即向甲方及有关部门报告,不准隐瞒不报,并全力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记录或拍照,不准破坏事故现场。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级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不得提供伪证。 12、乙方须承担因为乙方的原因造成事故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14、乙方发生人员伤亡时,不管事故的责任在何方,乙方必须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当甲方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一定管理责任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 15、甲方应为乙方创造良好的作业环境,完全因甲方的设施、设备不良造成的事故,应由甲方负责。 16、甲方有权监督、纠正乙方人员的违章、违规、违纪行为,对不服管理的有权令其停止作业。 1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的安全资质和进场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18、补充条款:

安全生产宣传内容

驾驶员心理健康疏导 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学会自我调节情绪,加强道德修养,以健康的驾驶心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学习和运用健康驾驶心理知识,纠正不良的驾驶心理,是防止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的重要前提。研究交通事故的专家指出:如果以下几方面做到了,每年至少可以使交通事故减少60%。 (1)加强情绪、心理的调节。消除紧张、急躁、侥幸、称雄的情绪。积极坦然地对待周围的人和事,避免过激的心理活动,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状态,规范驾驶行为。 (2)加强培养“注意心理”。在驾驶过程中,要经常提醒自己“我正在开车”、“要保持冷静”、“安全第一”等等。(3)创造舒畅而轻松的驾驶环境。注意改善驾驶员的休息环境,从事一些有益的休闲活动。如听音乐、散步,消除精神和体力上的疲劳。 (4)特别是保证充足的睡眠,这是驾驶员集中精力驾驶、克服不良驾驶心理的重要途径。 纯电动车应急处置要领 场景一:交通事故与救援 1.车辆停稳钥匙下电,关闭电源总开关,关闭电瓶24V大闸,如果有条件,断开高压快断器; 2.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

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请第一时间告知厂家售后人员,对车辆情况进行初步安全判断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场景二:火灾 1.车辆停稳钥匙下电,关闭电源总开关,如果有条件,断 开高压快断器; 2.人员迅速撤离车辆,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 3.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进行如下操作:如果 电池冒烟,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干粉灭火器;如果电池起火,在远距离使用高压水枪灭火;如果吸入电池起火造成的浓烟,会导致呼吸困难立即移至空气流畅的环境并及时就医; 4.告知厂家售后,在售后给出安全判定结果前禁止再次使 用车辆。 礼让斑马线 (一)车辆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 (二)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礼让; (三)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四)车辆行经设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应当按交通信号灯指示行驶。 安全管理“6666”原则 (一)六“查”

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的实施意见》(甘交发…2012?30号)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实施方案》(甘交发…2012?31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省交通科研院公司机关和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建立公开透明、管理科学、作风严谨、快捷高效、团结协作的良性运行机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服务于甘肃交通运输事业科学发展为核心,以建设一流的交通科技企业为目标,以查找问题、落实责任、破解难题、提升形象为切入点,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绩效考核、创先争优为抓手,以开展“十项行动”为突破口,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经济实力和文化软实力,为甘肃交通运输事业实现转型跨越提供良好服务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公司扎实开展“效能风暴”行动,进一步促进全体干部职工统一思想认识、理清发展思路、转变工作作风、凝聚发展共识,着力建立权责明晰、行为规范、管理科学、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促进公司机关和各生产单位进一步提高 — 1 —

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实现经营质量效益协调化、班子建设团结协作化、人才队伍专业高素质化、硬件建设统一标准化、收入分配公平公正化、内外协调常态人文化,努力打造业务一流、富有活力、积极向上的现代交通科技企业。 三、工作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公司效能风暴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效能风暴行动目标的实现,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成立甘肃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效能风暴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马德科 副组长:李俊峰王宁王苍和邓晓刚姜爱民王兆瑞成员:景宏福刘静王瑞庹桦牛思学崔俊敏于岚张得文包振华谈军吴晓光张小淼 张少武孙永峰毛云程田晖杨纯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由邓晓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景宏福、刘静、庹桦、牛思学、杨纯志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思想讨论行动,凝聚发展共识。 组织召开中层干部思想大讨论活动,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全面回顾总结公司五十多年发展历程中的经验教训,客观准确分析评价公司面临的内外部发展环境,进一步明确公司市场定位和发展战略,理清发展思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服务意识、勤廉意识、创新意识、开放意识、文化意识、学习意识,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以更 — 2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关于网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等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 流程的通知 【法规类别】网约车119 【发文字号】交办运[2016]143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 【发布日期】2016.11.03 【实施日期】2016.11.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税务总局办公厅、国家网信办秘书局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申请线上服务能力认定 工作流程的通知 (交办运〔2016〕1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通信管理局、公安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的规定,为优化服务、

规范操作,方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者,现将网约车经营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工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一)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 1. 技术研发和维护部门架构及人员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技术能力证明及工作合同等材料;拟从事网约车业务的服务器及网络设备的采购或者租赁协议,服务器托管协议或互联网接入协议;平台软硬件及最大处理能力、数据库最大存储能力等情况说明。 2. 面向乘客和驾驶员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的信息内容和服务功能。 (二)具备供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 3. 配合依法查询、调取相关数据信息的功能设计、工作制度和责任机构、责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 (三)数据库接入情况。 4. 提供由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数据库具备接入交通运输部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只为本地提供服务的平台公司,可提供由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具备数据库接入当地监管平台条件的情况说明。 (四)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 5. 网络应用、数据等所有服务器机房地址、接入地址、IP地址、用途分工等情况说明。(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文本。 6.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专家评审意见、备案证明及测评报告。 7. 网络安全防护水平、网络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措施满足通信行业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8. 具有完备的用户真实身份认证管理制度、措施,个人隐私数据保护措施和数据跨境流

安全生产宣传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方案 根据《京新高速公路临白段(阿盟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转发阿拉善盟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京新阿建办发〔xx〕9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项目部实际,特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保证工作取得实效,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的落实到位,项目部特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全办公室,主要负责收集和处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宣传教育,全面推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高全体人员安全生产意思和事故防患能力,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把安全生产精神灌输到基层,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工作主要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为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和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所有施工人员,提高安全生产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使其掌握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科学知识,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等。 (2)加大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力度

在各个施工队原有安全宣传的基础上,在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 1、全面加强科学发展观的宣传 2、加强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宣传 3、抓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 4、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教育 计划购置“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等各类宣传用品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使安全文化知识人人知晓。 (三)加强项目安全培训教育 全面落实项目的三级教育制度,充分利用项目部的民工夜校定期组织施工及管理人员学习相关的安全生产规范和安全生产技能,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四)组织开展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 1、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动员大会。 2、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和安全生产专题讲座。 3、组织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进行“反三类”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查隐患,找问题,抓整改落实。减少和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意识 各施工队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按照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坚持把宣传教育工作摆放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 (二)及早部署、精心组织

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最新版】

甘肃省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改进我省公路项目建设实施方式,推进现代工程管理,充分利用市场配置专业技术与管理力量,提高公路项目建设管理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有效发挥工程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代建,是指项目法人或出资人没有足够的专业管理能力,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代建单位”),受公路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建设项目的实施,依法承担项目质量、安全、投资及工期等项目建设管理责任及相关工作的一种建设模式。 第三条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是我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代建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代建工作和代建市场的监督管理。项目法人或出资人,是项目代建的实施主体,具体负责组织项目代建,依据代建合同对代建单位实行合同管理,对代建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管。代建单位依据合同开展代建工作,执行代建期管理职能,

承担相应质量、安全等管理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仅适用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实施代建管理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第五条公路代建项目根据建设管理需要和项目实际确定代建管理范围,可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或从初步设计批复后实行代建管理,也可以从施工阶段开始实行代建管理。 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代建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择优选择,专业管理。择优选择代建单位,推进建设管理专业化、职业化。 (二)界面明晰,责权一致。通过签订代建管理合同,明晰项目法人和代建单位职责,划清代建单位与其他参建单位的工作界面,实现工作职责与管理权限的一致。 (三)目标管理,奖罚分明。通过代建管理合同,明确代建管理目标,建立目标考核与奖罚机制,确保目标实现。 第二章代建单位选择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通运输部 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意见 交安监发〔2015〕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部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实现“平安交通”总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交通运输安全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建设“平安交通”的客观要求,是依法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监督管理、提高安全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交通运输系统必须立足现实、着眼长远,构建科学完善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坚持法治思维、依法行政,强化红线意识、守住底线,以建设“平安交通”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进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建设,提高交通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理念,真正把安全发展放在首要位置,做到关口前移、超前预控、有效防范,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执行到位。

——坚持依法治理、明责履责。完善法规制度,明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定位,制定责任清单,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严格执法、文明执法。 ——坚持改革创新、标本兼治。深化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强化基层、夯实基础,构建长效机制。 ——坚持统筹谋划、有序推进。加强形势研判,探索安全生产规律,科学谋划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全局,统筹兼顾、相互协调,有重点、分步骤推进安全体系建设。 (三)建设目标。 到2017年“平安交通”五年建设阶段,初步建成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安全责任、预防控制、宣传教育、支撑保障、国际化战略”六个体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基本健全,责任更加明晰落实,监督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从业人员综合素质整体提高,保障水平显著增强,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平安交通”建设的需要。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阶段,建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安全体系,全面适应我国小康社会和现代交通运输事业发展需要。 三、重点工作 (一)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法规。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规,结合行业和各地需求,对现行交通运输法规进行全面梳理,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法规的立改废工作。2017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法和政府职能转变涉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方面需要配套建立完善的法规。 2.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快建立健全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突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按照分清轻重缓急的原则,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工作。2017年底前,交通运输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重点监管名单、责任追究、“一岗双责”、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激励、

交通部内设机构以及职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国办发[2009]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九年三月二日 交通运输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交通运输部,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交通部的职责,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的拟订民航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职责,原建设部的指导城市客运职责,整合划入交通运输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将组织推广公路水路行业设备新技术、协调闲置设备调剂等职责交给事业单位,将港口企业与国际港口组织联络等工作交给有关行业协会。 (五)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六)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七)继续探索和完善职能有机统一的交通运输大部门体制建设,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完善综合运输行政运行机制。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民航等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起草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汽车出入境运输、国际和国境河流运输及航道有关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中央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

安全生产宣传内容

驾驶员心理健康疏导 作为一名驾驶员,应该学会自我调节情绪,加强道德修养,以健康得驾驶心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学习与运用健康驾驶心理知识,纠正不良得驾驶心理,就是防止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得重要前提。研究交通事故得专家指出:如果以下几方面做到了,每年至少可以使交通事故减少60%。 (1)加强情绪、心理得调节。消除紧张、急躁、侥幸、称雄得情绪。积极坦然地对待周围得人与事,避免过激得心理活动,注意保持心理平衡状态,规范驾驶行为。 (2)加强培养“注意心理”。在驾驶过程中,要经常提醒自己“我正在开车”、“要保持冷静”、“安全第一”等等、 (3)创造舒畅而轻松得驾驶环境。注意改善驾驶员得休息环境,从事一些有益得休闲活动。如听音乐、散步,消除精神与体力上得疲劳。 (4)特别就是保证充足得睡眠,这就是驾驶员集中精力驾驶、克服不良驾驶心理得重要途径、 纯电动车应急处置要领 场景一:交通事故与救援 1.车辆停稳钥匙下电,关闭电源总开关,关闭电瓶24V大闸,

如果有条件,断开高压快断器; 2.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处理交通事故 3.根据事故严重程度,请第一时间告知厂家售后人员,对车辆情况进行初步安全判断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场景二:火灾 1.车辆停稳钥匙下电,关闭电源总开关,如果有条件,断开高 压快断器; 2.人员迅速撤离车辆,根据现场情况拨打报警电话; 3.保证自身安全得情况下,有条件得进行如下操作:如果电池 冒烟,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者干粉灭火器;如果电池起火,在远距离使用高压水枪灭火;如果吸入电池起火造成得浓烟,会导致呼吸困难立即移至空气流畅得环境并及时就医; 4.告知厂家售后,在售后给出安全判定结果前禁止再次使用 车辆。 礼让斑马线 (一)车辆行经斑马线时,应当减速行驶; (二)车辆遇行人正在通过斑马线时,应当停车礼让; (三)车辆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得道路时,遇行人横过

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管理办法

甘肃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的车型、标志及示警灯的安装和使用,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是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依法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时使用的专用车辆,其标志包括车辆颜色和文字标识,示警灯包括顶灯和发声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的范围包括从事公路路政、道路运政的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以及从事水运海事、交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专用车辆。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省级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管理机构负责本行业执法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负责本地区执法专用车辆的管理工作。 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执法机构的法制部门具体负责实施执法专用车辆管理工作。 第五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实行定编管理,车辆编制核定的具体工作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应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选用车型目录》等国家和我省公务用车配备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车型包括轿车、越野车和多功能乘用车三类。 第六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机构实施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统一车型、标志、示警灯。 未按规定统一车型、标志、示警灯的车辆不得从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车辆标志 第七条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专用车辆的车型、标志和示警灯执行交通运输部统一标准。 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执法专用车辆的车型、标志和示警灯。 第八条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基本色为白色,沿车辆前保险杠水平环绕车身以下部分为橙黄色;车身两侧统一喷印“中国公路”黑体字,文字颜色为黑色,均匀分布,面对车门,字体从前到后排列,单字规格为20cm×18cm。 第九条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的示警灯为红、黄、蓝三色固定式排灯,安装在车顶前部。示警灯排灯中间装备圆形红底白色公路路徽;排灯颜色左右两侧对称分布,每侧从里向外依次为黄色、红色和蓝色。其中,红色占排灯单侧长度的二分之一,蓝色、黄色各占排灯单侧长度的四分之一。 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示警灯发声器技术参数为:音调频率(HZ)600-50—1500-0,变调周期为0.40—0.80。 第十条公路监督检查专用车辆在车身两侧尾部白色部位标明“路政、运政”等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门类标志及执法专用车辆编号,字体为黑体字,文字颜色为黑色,均匀分布,字体从前到后排列,单字规格为10cm×8cm。 执法专用车辆编号按照执法门类、行政区划,实行三位数编号,具体规则为:执法门类+地区车牌代码+三位数编号。 第十一条海事执法专用车辆标志标准按照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的具体要求执行。 第三章设置程序 第十二条符合本办法规定用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专用车辆应当喷涂执法专用车辆标志、安装示警灯。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及简介

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规范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责任主体】交通运输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直接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事业单位)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实施主体,应依法依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制度,开展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风险辨识、评估等工作,严格落实重大风险源报备和控制责任,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第四条【监督责任】交通运输部指导全国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地方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有关部属单位指导管辖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负有直接监督管理职责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管辖范围内生产经营单 位重大风险源报备信息处理及其监督抽查工作。

第五条【工作原则】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应坚持“企业为主、行业引导、突出重点、科学管控”的原则。 第二章风险源分类分级 第六条【风险源定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源(以下简称“风险源”)是指因其本身不可消除的属性,在一定的触发因素作用下,可能造成发生人员伤亡、环境破坏、负面社会影响、财产损失的交通基础设施、运输储存装备、运输储存对象、建设工程等客观存在的交通运输管理单元。(安全生产法定义的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结合交通运输实际,对风险源定义在内涵和外延上较危险源均有所拓宽)第七条【分类】风险源分为道路运输、水路运输、城市客运、港口营运、交通工程建设、收费公路运营和其他等七个类型。每个类型可根据业务属性进一步细分为若干类别。 第八条【分级】风险源等级按照风险事件发生概率大小、风险事件后果严重程度和生产经营单位对风险源的管控难 度大小,由高到低依次分为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四个等级。 第九条【分级原则】重大风险源是指发生风险事件概率、危害程度和管理控制难度均为大的风险源;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doc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科研项目 申请书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负责人: 通讯地址: 电话: E——mail: 申请日期:年月日 甘肃省交通厅制

填报说明 一、申请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二、申请书为A4纸张,于左侧装订成册。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一式四份,报送甘肃省交通厅科教处。

简表表一

简表填写说明 简表的内容以后要输入电子计算机,务必采用国家公布的标准汉字,并严格按规定填写。凡选择性栏目,请在提示字符A、B、C……上打“ ”;其余栏目按如下说明填写: 项目名称──要确切反映申请资助期内的研究内容,字数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 起止年月──申请资助年限最长不要超过三年,起始年月从提出申请的次年一月算起。 申请者──如系两个以上联合申请的项目,只填第一申请者的情况;其它申请者可在表三中“在本项目中的分工”栏内注明。 申请金额──系指申请省厅补助经费,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小数点后取两位,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已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包括待聘职务),未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单位填写技术职称。 专业──指所学所业或长期从事研究的专业 所在单位名称──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合作单位数──指研究项目组成员所在单位数,包括主持单位。

申请项目经费预算表表二 申请资助总金额(万元) 其中 年年年年年 其它经费来源 及金额(万元) 预算支出科目(1.仪器设 备费2.实验材料费3.科研业务费4.实验室改装费5.协作费 6.管理费的顺序填列) 金额 (万元) 计算根据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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