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布2017年长春科技计划
关于公布2017年长春市科技计划
项目验收结论(第二批)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请验收的科技计划项目进行了评估论证,现将2017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论(第二批)予以公布。
验收合格和基本合格的项目,作为市级科技成果进行管理,请项目完成单位到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市政府1410房间)领取项目验收证书;验收合格项目提交项目剩余经费收据。同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4楼A区长春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办理长春市科技成果登记等相关手续。
对验收结论有异议的,请项目承担单位在通知下发后5个工作日之内提出复议申请,异议受理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市政府1410房间)。
联系方式:发展计划处,肖鸾慧,88777251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验收项目结论(第二批)名单
2017年*月**日
附件:
2017年长春市科技计划验收项目结论(第二批)名单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