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部车辆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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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部车辆管理制度

针对市场营销部工作需要,公司特提供公用车一部,车型为普桑,车牌号为

GN8914,现将相关使用要求规定如下:

一、此车为公司提供之部门专用车,用于公务出车,不

准挪为私用或外借

他人使用,违者处罚。

二、部门事务出车时必须安排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之经验,熟悉、懂得车辆相关维修及保养,具有驾照,懂得相关交通规则,熟悉路线的本部门人员驾驶。

三、使用部门要负责车辆的管理及日常维保工作,其范围:日常车辆清洁,车辆维保档案登记的各项内容等。

正常维修:遇车辆年限磨损原因需维修时,部门要及时进行维保、负责相关费用,并报行政部做好维保档案记录。

非正常维修:遇特殊原因需维修时,由保养之驾驶员出具维修原因报告,报车队队长确认,行政经理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进行相关维修并做好维保档案记录。行政部牵头依据维修原因报告,查清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责任处理。

四、公司所提供部门使用之车辆,除每月公司发放给使

用部门一定额度的油票外,其余费用自理。

五、使用部门必须遵守各项交通规则,注意行车安全。如出现任何违章责任,由部门使用人员自行负责。并且依据交通部门的判定,由相关人员负全责的事故,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10%之处罚;负主要责任的事故,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7%处罚;负半责的事故,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5%处罚;负次要责任的事故,公司给予当事人事故总额的3%处罚。

六、部门因公务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行驶。如因不合理的操作而造成的车辆损坏,部门管理人员及相关使用人员应负有相应的责任。

七、部门使用出车完毕,应将车辆驶回公司规定的停车场,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出车任务已完成。

八、车辆使用人应保持通讯畅通,若有违反,按通讯管理办法执行。

九、部门应做好相关车辆使用记录,规范使用安全及管理,维护公司财物安全。

十、车辆出现任何损坏及其它情况,全部责任由部门最高领导承担,要求部门领导按章要求本部门员工,做好相应工作的内部管理工作,以使用安全为第一。

十一、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交通法规,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十二、附:使用部门需及时填写车辆使用相关记录,并且每月15日、30日两次上报行政部备案,记录表格如下:

表1:

车辆维保记录表年

核阅人:部门负责人:填表人:

表2:

公务车使用记录表年

部门:核阅人: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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