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我国一般有集体所有土地和国有土地资源两种,虽然国有土地一般都是由国家所有,但是我们也可以通过出让或者划拨的方式来获得国有土地使

用权,那么,我们可以将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吗?

▲一、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赠与他人可以吗

划拨土地房产在符合下列条件的时候即可赠与他人:

1.土地的使用者必须是、企业、或个人经济组织;

2.持有国用土地使用证的;

3.能证明具有地上建筑物、合产权;

4.依照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的规定合规签订土地使用

权出让合同,并向当地市、县及时补交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或者转让因此所获得的金额抵扣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在城市规划区,划拨土地使用权上形成的房屋产权转让时,必须报有批准权的批准。有批准权的批准予以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

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划拨土地如何赠与他人

1、持县级以上国土部门批准土地赠与转让文书,及材料至房管部门办理登记,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但没有详细的律规规定房屋登记部门在划拨土地上形成房产处分的

明确审查责任。因此根据其出具的批准转让文书,可视为允许其上市交易。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确需赠与转让的,转让方应当书面提出申请,由有批准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审批。转让方在向所在地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

3、报同级批准后;再到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然后,分别到房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较后办理房屋所有权处分登记。

▲三、划拨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特征

1、内涵: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即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使用者出钱购买土地使用权,而是经国家批准其无偿的、无年限限制的使用国有土地。但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者依法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本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本 第一篇: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赠与人:______________ 受赠人:______________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永城市欧亚路西路南侧,面积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永国用(土籍)第0700-2号)。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有。 第三条、赠与人与受赠人于年月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赠与土地上的建筑物、附属物所有权随之一并转移。 第四条、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消赠与. 第五条、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赠与人(签名): 受赠人(签名): 年月日 第二篇: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关于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评估,和抵押解读

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评估 摘要:本文分析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形成的原因,阐述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定义、特点及其价值内涵,重点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方法及抵押、企业破产清算中所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均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已经成为目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旧体制下形成的划拨土地仍由原产权单位继续使用,加上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仍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形成了目前土地使用权领域的双轨制,即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同时并存的局面。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在各类房地产估价目的中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一客体的情况逐渐增多,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存在众多模糊的认识。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划拨土地使

用权及其价值评估,是估价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正确处理国家、使用权人、相关利益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及其特点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据此可以看出,现时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2)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也就是说无须缴纳任何费用或者支付任何经济上的代价。 2、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特点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完整版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完整 版 In the legal cooperation,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all parties can be guaranteed. In case of disputes, we can protect our own rights and interests through legal channels t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topping the loss or minimizing the loss.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合同资料适合用于合法的合作里保障合作多方的合法权利和指明责任义务,一旦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实现停止损失或把损失降到最低的效果。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赠与人: 受赠人: 赠与人将其土地使用权赠与受赠人,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赠与土地位于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该宗土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_________号)。 第二条、赠与人将该宗土地使用权无偿赠与受赠人个人,归受赠人个人所

2019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2019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 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平方米。 ____或:____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平方米,为____房产总建筑面积的____%;甲方出让土地的面积为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的____%;即____平方米。 本合同项下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与____房产使用范围内未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为一整体,系公有的、不可分割的,相邻各方必须相互合作,并根据需要为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第四条土使用权出让的年限为____年,自____起算。 第五条____ 房产使用范围内的土地,按原批准文件为____用地,乙方须按国家确定的用途、城市规划和建设要求使用土地。 乙方如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重新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以及向第三方转让时的土地增值费(税)。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元人民币,总额为____人民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_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支付占出让金总额____%共计____元人民币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 合同签字后____日内(或乙方出售房产后____日内)乙方应付清给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款。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或:乙方出租____房产,每年应以租金的____%抵交出让金,至抵交完全部出让金为止。或:乙方抵押____房产后____日内,以抵押所获收益抵交付定金)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余额。逾期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八条乙方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____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换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第九条乙方同意从____年开始按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缴纳的时间为当年____月____日。土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为____元人民币。 第十条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一切费用

有关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样本(示范合同)

有关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样本 (示范合同) Contracts conclud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regulate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27018

有关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样本(示范合同)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的赠与期限是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到期为止。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本一 甲方(赠与人) :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 乙方(受赠人) :____ 有效证件号码:____ 甲、乙双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_____,面积____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 ____

从最高院案例看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之认定问题

从最高院案例看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之认定问题 旷小明 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2年开始执业,擅长于刑事辩护、不动产等商事争议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在符合相应条件情况下,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审批属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的行政职责,标题中提出的批准认定问题,大部分法律人士可能会想当然地哑然失笑,认为不具备研究价值,但司法实务中对此问题却往往存在争论,一些经验丰富的法官、律师相互之间对此类法律事实往往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笔者在此就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再121号案例予以简析。 案情精简版 案情简介难免冗长,或许对大部分读者没有吸引力,笔者在此先以对话版予以精简: 阳光壹佰公司:法官大人,我在2003年8月8日签协议买二建公司的划拨土地,付了1879万元,但二建公司没将土地给我,所以要退钱、付利息。 二建公司:法官大人,冤枉啊!我是收了钱,但我房屋拆掉了,土地交回给了政府,政府在2011年又将土地卖给阳光壹佰公司了,所以我不退钱。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法官大人,我没批准二建公司将划拨土地转让给阳光壹佰公司。我在2007年收回了二建公司土地,付了5万多元,还有1879万元补偿款没付,但,正准备付。 济南中院:政府没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二建公司退钱、付部分利息。 山东高院:政府没批准转让,合同无效,二建公司退钱、付部分利息。 最高院:国土局说谎,你批准了。合同有效,二建公司不退钱。 阳光壹佰公司:我摘牌时又付了钱啊,政府还要付1879万给二建公司呢。 二建公司:国土局,快付我那1879万元补偿款。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赠与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送达地址乙方受赠人身份证号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赠与人甲方是受赠人乙方的,甲方拟将如下登记在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甲方所有产权份额的50的赠与乙方。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条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第二条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付本合同中赠与标的物的交付应当由赠与人甲方与受赠人乙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交付时,若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应当适当补偿受赠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甲方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2、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合同的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合同效力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办理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 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乙方签字或盖章签约日期年月日公证意见公证机关经办人公证日期年月日

划拨土地转让三种情形的处理方式解析

划拨土地转让三种情形的处理方式解析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之概念。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过划拨方式进行的,即都是无偿划拨供应的,只存在单一的划拨土地供应制度。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外资的进入,我国对外资企业开始实行土地有偿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费。1990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标志着出让土地使用权制度的建立,由此开启了划拨土地使用权通过办理出让手续可再行转让的历史。而最近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法释(2005)5号文《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则根据司法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作了全面的总结和规范,对今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发展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含义及特点。 那么,何谓“划拨土地使用权”呢?根据《条例》、1992年国家土地管理局《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等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各种方式,除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外或完全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特点有:(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其用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2)取得的无偿性。这是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本质区别,即划拨土地使用权取得者除缴纳补偿、安置费外无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而出让土地使用权人则必须向国有土地的所有权人即国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费在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使用的无期限性。依照法律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4)权利的受限制性,划拨土地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地处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要处分,必须经过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二、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的历史嬗变。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2489-68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第一条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让方: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市(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法定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职务:_____ 受让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 职务: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_____房产(或_____部分房产), 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_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土地位于_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整栋房产;甲方出让相应土地的面积为_____房产总用地面积,即_____平方米。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完整版)_2

合同编号:YT-FS-1244-12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合同(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 确各 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市) 第一条 出让方: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自治区、直辖 (县)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上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先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 房产(或_______部分房产), 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 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 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房产(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使用土地位于,总用地面积为。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宗地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上地的《中华人民共 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批准文件),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 第三条乙方出售(出租;抵押)________ 整栋房产; 甲方出让相应土地的面积为_________ 房产总用地面积,即 平方米。

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评估-孙甫杰、石培振

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评估 河南宇达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孙甫杰石培振 摘要:本文分析了划拨土地使用权形成的原因,阐述了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定义、特点及其价值内涵,重点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的方法及抵押、企业破产清算中所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问题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 在我国计划经济时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均是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制度改革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已经成为目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旧体制下形成的划拨土地仍由原产权单位继续使用,加上目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仍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因此,形成了目前土地使用权领域的双轨制,即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划拨土地使用权同时并存的局面。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房地产市场异常活跃,在各类房地产估价目的中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一客体的情况逐渐增多,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价值评估中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均存在众多模糊的认识。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及其价值评估,是估价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也是正确处理国家、使用权人、相关利益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必然要求。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及其特点 1、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据此可以看出,现时取得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种基本形式:(1)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 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后,土地使用者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这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也有两个显著特征: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权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协议书范本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赠与人甲方是受赠人乙方的,甲方拟将如下登记在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甲方所有产权份额的50%的赠与乙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 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二、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付 本合同中赠与标的物的交付应当由赠与人甲方与受赠人乙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三、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交付时,若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应当适当补偿受赠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赠与的撤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合同的补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合同效力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办理公证后生效。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构留存一份。各

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公证意见: 公证机关: 经办人: 公证日期:年月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示例(协议示范文本)

( 协议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示 例(协议示范文本) The agreement concluded by the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stipulates the mutual obligations and the rights they should enjoy.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示例(协议示 范文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总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

余年限。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元人民币,总额为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问题、

浅谈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问题、 摘要:对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问题各管理部门一直存有争议,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对此规定也比较原则,而且法规与解释之间也存在个别矛盾之处,导致执行实践面临诸多困境。本文在现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框架内,围绕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强制执行及强制执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执行程 序这两个基本问题进行探讨,认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符合法定条件下可以强制执行,并就执行程序问题提出了一些较具可操作性的执行途径,以期对执行实践工作有所裨益。 关键词:划拨土地使用权强制执行执行程序 一、序言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执行问题,在目前不动产的强制执行中,存在诸多争议。但总结起来有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能否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能否作为被执行人的一项财产权益进行强制拍卖、变卖或低偿债权。二是强制执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如何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使相关部门的协助执行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其中,第一个问题的回答是解决第二个问题的前提。 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强制执行目前在执行实践中,涉及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问题时,大致有三种不同的情况,一是有些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人员认为国

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能成为执行标的,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一律不予执行。二是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设定抵押,人民法院查封之后进行拍卖、变卖,要求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协助执行,国土资源部门以没有经过其审批或者被执行人对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 处分权为由拒绝协助执行;三是债务人以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设定了抵押,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了抵押登记。人民法院依据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关于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号)规定[1]强制执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协助执行。不同的执行做法使债权人的利益不仅不能得到平等的保护,而且损害了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在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大致分为两种形式,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但应当依照《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一次性收取一定时间内土地使用权价款后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土地使用人,由使用人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可以流转;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无期、通过补办手续后方可进行流转。一方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可流转性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划拨土地 使用权提供了可能;另一方面,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流通性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及条件

5.方茴说:“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6.方茴说:“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7.在村头有一截巨大的雷击木,直径十几米,此时主干上唯一的柳条已经在朝霞中掩去了莹光,变得普普通通了。 8.这些孩子都很活泼与好动,即便吃饭时也都不太老实,不少人抱着陶碗从自家出来,凑到了一起。 9.石村周围草木丰茂,猛兽众多,可守着大山,村人的食物相对来说却算不上丰盛,只是一些粗麦饼、野果以及孩子们碗中少量的肉食。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及条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以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通过买卖、赠与或其他合法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方式 1、出售; 2、交换; 3、赠与; 4、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入股; 5、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 6、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 7、以房地产抵债的; 8、其他(继承)。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除一般的民事行为生效要件外,尚须如下特别要件: 1、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 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3)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程序 1.“噢,居然有土龙肉,给我一块!” 2.老人们都笑了,自巨石上起身。而那些身材健壮如虎的成年人则是一阵笑骂,数落着自己的孩子,拎着骨棒与阔剑也快步向自家中走去。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及其评估方法

浅谈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及其评估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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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价格是指在正常市场条件下一定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未来纯收益的现值总和,其权利特征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虽然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相比,我国对划拨土地进入二、三级市场有着非常严格的限制,而且禁止利用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活动,但划拨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还是可以依法进行抵押、转让、出租的,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是土地价格的特殊形式。尽管在国土资源部国土资发[2001]44号文件中明确了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可以依据划拨土地的平均取得和开发成本,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但具体如何评估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国家并没有制订规范的格式,本文力图结合评估实践,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进行一些探讨。 一、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内涵 说明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价格内涵,最主要是清楚地界定其价格构成和使用年限。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有两个基本的组成部分,即土地平均取得成本和开发成本。以企业为例,在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时,企业除了要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或拆迁安置费及相关税费外,还要投入资金用于支付修建厂房、办公楼等费用,并进行通上水、通下水、通讯、通路、通电、供暖等等基础设施的配套,才能满足企业的生产需要。企业在取得土地并开发完

成后,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才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取得利润。而土地作为一种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以及而后对其进行开发所花费的土地取得费和开发费可以认为是购买土地这个特殊商品的费用,而支出的费用必然要考虑其资金利息以及投资购买土地产生的利润,因此,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就包括土地取得费用、土地开发费用、税费、利息和利润。 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评估作为特殊类型的宗地评估,也要对委托评估宗地的使用年限进行界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中的使用年期的界定有两种情况:一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划拨土地使用年限设定为无限年期;二是根据评估宗地的设定用途设定其年限为该用途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笔者在实际工作中更倾向于后一种做法。事实上无论是出于何种估价目的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进行评估,都是委托方(企业)的一种经济行为,诸如作价入股、抵押、企业改制等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一级市场由政府控制,进入二级市场的土地必须是以有偿方式取得的才能转让。因此,划拨土地如果由于经营需要进入二级土地市场,必须要转为有偿使用,包括出让、租赁、国家授权经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等几种方式,其中出让在以上几种方式中占绝对比例,而无论采用哪一种有偿使用方式均有使用年期限制。为了能与有偿使用土地一定年期的价格相协调,笔者认为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中应设定有限使用年期,一般的,其年限设定与国家法定同类用途的最高出让年期一致。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种类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种类 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一些特殊的法定情形下,政府可以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这些情形分为两大类: 1.因用地单位的原因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包括以下情况: (1)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的;(2)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二年末使用土地的;(3)不按原批准的用途使用的;(4)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因用地单位的原因而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对土地使用权及地上物不作任何补偿。从《土地管理法》实施余年的实际情况看,国家依法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极为少见,相反用地单位对土地占而不用、撤而不交的情况却极为普遍。特别是年《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颁行后,上述规定基本上已很难实际适用。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国家允许划拨土地使用权附条件转让后,一些单位在撤销或迁移前,经审批将占用的土地转让给其他单位,使国家无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第二,一些主管部门或企业结合经济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改变了企业用地的用途,如将原位于市区的工厂外迁,将工厂原址用做“三产”。这些做法都符合现行法律和政策,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上述企业的用地都应依法收回。 由此可以看出,《土地管理法》的上述规定已显陈旧过时,部分内容因与新的政策法律相冲突而无法适用,今后的土地立法应对此加以调整。 2.因国家的原因收回土地使用权因国家建设的需要,政府可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在此情况下,国家或者新的用地单位一般都对原用地者的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进行补偿。但对土地使用权本身是否进行补偿法律未作明确规定,实践中的作法不一。我认为,因国家建设收回土地使用权,国家或新的用地单位应对原用地者征用土地时付出的代价、开发土地付出的代价进行适当补偿。 此外,用地单位依法取得的拨划土地使用权应得到充分保护,因国家的原因将其收回,应严格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即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因城市规划的调整才能实施。政府不能再以行政调拨的方式随意将一个单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收回(或令其迁移)而将该土地划拨给另一个单位使用,这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相关立法也应为此提供更加科学合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模板规范版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模板规范版Standard version of contract template of state owned land use right donat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国有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模板规范版 前言: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本文档根据赠与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甲方(赠与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乙方(受赠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送达地址: 赠与人甲方是受赠人乙方的,甲方拟将如下登记在名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甲方所有产权份额的50%的赠与乙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一条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状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坐落于: 2、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 第二条赠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付 本合同中赠与标的物的交付应当由赠与人甲方与受赠人乙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 赠与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尚未交付时,若甲方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甲方可以变更或终止合同,但应当适当补偿受赠人乙方因相信甲方的赠与行为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赠与的撤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甲方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情形的。 第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样本

合同编号:WU-PO-4290-254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样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标准样本 使用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正文: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出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之规定,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发生转让(出租;抵押),须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因出售(出租;抵押)房产(或部分房产),其使用范围内(或相应比例)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过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____房产使用土地位于____,总用地面积为____.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确认。 乙方领有该房产使用范围内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文(2021版)

YOUR LOGO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文(2021 版) When concluding a contract, the parties of the contract purpose should be determined.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contracts are also human behavior.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范文(2021版) 导语:合同目的具有确定性。一般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的合同目的应该是确定的。从严格意义而言,任何人的行为都是有目的的。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也属于人的行为,而且是比较正式的行为,所以更应该具有一定的具体目的。因此,对于特定的合同当事人,其合同目的是确定的。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一 甲方(赠与人) : 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有效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自 XX 年 x月份同居,并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常生活起居,为甲方料理家务,乙方为此无法正常工作,作为报酬和补偿,甲方愿将甲方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该房屋产权为:因乙方具备经济适用房购买的主体资格,因此该房用乙方的名义购买)赠与乙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双方自愿达成赠与房产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产赠与给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该房产坐落于平方米; (二)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若该房屋有土地使用权则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赠与。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赠与。 第二条:甲方购买此房产所有费用由甲方单独承担,现经协商一 1 市,建筑面积 ; 致甲方愿将其拥有的该房屋所有产权赠与乙方。 第三条:甲方赠与乙方房屋产权,在双方签订本合同后,该赠与行为不可撤销,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甲方(赠与人) :住所:有效证件号码: 乙方(受赠人) : 住所: 有效证件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土地使用权赠与合同二 甲方: 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赠与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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