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201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201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201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二、设定依据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并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三)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证书有效期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企业需重新申请认定。

五、申请材料

(一)企业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按要求填报有关材料并完成提交,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三)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四)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验原件);

(五)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并附加盖公章的科技人员信息表,分为:姓名、出生年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等信息栏);

(六)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见附件)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七)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副本可提供复印件);

(八)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及附表(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正本和副本),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双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在书脊处注明公司名称及申请年度。

企业在申请认定前,需到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注册登记时行政区域选择深圳市(注册登记信息务必与申请书中保持一致),注册登记成功后,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等有效证明到上步中路深圳科技大厦二楼203室办理注册用户激活手续。(重新认定企业无需注册激活)

六、申请表格

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受理机关

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

第一批:

网上受理时间: 4月15日--5月13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4月17日--5月16日

第二批:

网上受理时间: 6月15日--7月14日

书面材料受理时间:6月19日--7月17日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联系人:张娅琳、苏建军

受理地点:市民中心行政服务东大厅11—12号窗口。

八、审批决定机关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审批程序

企业自我评价——国家“高企工作网”注册登记——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审查认定——公示——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告――颁发证书

十、审批时限

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

证件:证书

有效期限:三年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

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

十三、收费

不收费

十四、年审或年检

无年审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哪些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符合认定条件 答:一个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六个方面的认定条件,才能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企业的产品(服务)应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如下要求: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评价时采用百分制打分,其中:知识产权占30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占30分,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占20分,企业成长性占20分。四项指标合计得分须达到70分以上。

什么是科技人员和研究开发人员?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科技人员是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研究开发人员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究人员,是指企业主要参与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加研究开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熟练技工。 什么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答:《认定办法》所说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所形成的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所获得的收入与企业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技术性收入主要包括(1)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2)技术承包收入:包括技术项目设计、技术工程实施所获得的净收入;(3)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用户提供技术方案、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4)接受委托科研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二十一、对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如何进行评价? 答:对知识产权的评价,主要考核企业获得知识产权的情况。包括企业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的数量等。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的通 知 国卫医发﹝﹞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3月18日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

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七大变化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方面有了一些变化,下面就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政策与之前政策的不同点,进行了以下列举,以供企业相关人员参考。 一、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新政策丰富了认定所需提交材料。 特别明确了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需要提交的具体内容。 二、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注重研发费用的有效归集。 虽然新政策允许了研发费用可以用辅助账进行归集,但是往往企业做得不规范以及最薄弱的环节就在这里。 三、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关注知识产权的核心程度和类别。 新政策中将自主知识产权划分为一类、二类。以往只注重知识产权数量的企业将要特别注意,很多企业专利数量有很多,而最终为何没能通过高企认定?这样类型的企业往往是没有注意到知识产权是最终为企业生产、经营,为产品服务的,麻木申报大量的与企业核心技术无关的专利,无法与企业核心技术和主营产品相匹配,最终只会功亏一篑。

四、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专家评审更细致、更严格。 通过研究发现,今年对于传统工业、制造业企业,在近三年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没有明显提升的情况,即使其他条件相对较好,也未能顺利通过评审。 五、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重点关注科技成果转化。 1、不仅要在数量上达到要求,并且质量同样重要,同时也要能实质性为企业带来效益; 2、同一个成果转化点往往被多次重复利用。有的企业为了达到数量上的优势,盲目的把一个项目,一个成果转化拆分成多个成果,表面看增加了转化数量,导致自我评价过高。 六、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高新技术产品的价值提升也值得关注。 经过3年研发,主营产品的性能、结构未有实质变化或提升,专家会直接判断,企业的研发投入是无效的,甚至是虚假的。 七、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政策之各类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高品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等申报资料,务必做到数据一致,且勾稽关系不出现明显差异,评审中财税专家重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填写指南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企业名称(盖章):×××××公司 企业所在地区:广东省×× 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填报日期:2008 年8 月8 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 1 —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国科发火 [2008]172 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 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 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 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 1 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其 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 3 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 3 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 1 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 1 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 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 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 2 —

(完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docx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 企业名称 企业是否注册成立 □是□否 一年以上 企业是否获得符合条件的 □是□否 知识产权 核心技术是否属于《技术领域》□是□否 规定的范围(若“是”,请填写3 级技术领域标题或编号) 科技人员占比是否符合要 □是□否 求 研发活动核定数核除研发活动编号近三年 研发费用核定总额其中:境内核定总额 (万元)(万元) 近一年高产品(服务) 核除产品(服务)编号 新技术产核定数 品(服务)收入核定总额 收入(万元) 1. 知识产权(≤ 30 分)得分: 技术的先进程度(≤ 8 分) □ A. 高( 7-8 分)□ B. 较高(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低( 1-2 分) □ E. 无(0 分) 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8 分) □ A. 强( 7-8 分)□ B. 较强( 5-6 分) 得分:□ C. 一般( 3-4 分)□ D. 较弱( 1-2 分) □E. 无(0 分) 知识产权数量(≤ 8 分) □A. 1 项及以上(Ⅰ类)(7-8 分) □ B. 5 项及以上(Ⅱ类)(5-6 分)得分: □C. 3~4 项(Ⅱ类)(3-4 分) □D. 1~2 项(Ⅱ类)(1-2 分) □ E. 0 项(0 分) 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6 分) 得分: □ A. 有自主研发(1-6 分)

□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 分) (加分项,≤ 2 分)企业是否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 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得分:□ A. 是( 1-2 分)□B.否( 0 分) 2. 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 分)得分: □A. 转化能力强,≥5 项( 25-30 分)□ B. 转化能力较强,≥4 项( 19-24 分)□C. 转化能力一般,≥3 项( 13-18 分)□ D. 转化能力较弱,≥2 项( 7-12 分)□E. 转化能力弱,≥ 1 项( 1-6 分)□F. 转化能力无,0 项( 0 分)3.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 20 分)得分: 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 得分: 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 6 分) 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 得分: 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 6 分) 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 得分: 新创业平台(≤ 4 分) 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 得分: 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4 分) 对企业技术创新能 力的综合评价 合计得分专家签名:年月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江西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 赣科发[1997]3号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及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国家科委国科发火字[1996]018号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本办法认定。 第三条省科委归口管理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省科委工业处(火炬计划办公室)是省科委负责该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 第四条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按国务院国发[1991]12号文件精神,参照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从严掌握。 第五条国家科委根据世界科学技术发展现状,划定高新技术范围如下: (一)微电子科学和电子信息技术 (二)空间科学和航空航天技术 (三)光电子科学和光机电一体化技术 (四)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 (五)材料科学和新材料技术 (六)能源科学和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 (七)生态科学和环境保护技术 (八)地球科学和海洋工程技术 (九)基本物质科学和辐射技术

(十)医药科学和生物医学工程 (十一)其它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应用的新工艺、新技术 本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由国家科委进行补充和修订,本办法也将随之补充修订。 第六条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各项条件:(一)从事本办法第五条规定范围内的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业务。(二)产权明晰,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三)已有三年以上的营运期,运行机制良好。 (四)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30% 以上,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企业职工总数的 10% 以上。 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生产或服务的劳动密集型高新技术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研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20% 以上。 (五)年总收入在 2000 万元以上,全员劳动生产率在 10 万元 / 人.年以上,年人均利税在2万元以上,并有与期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 技术性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50%以上的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年总收入可限定在1000万元以上。(六)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的经费应占本企业每年总收入的3%以上。 (七)企业的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的总和应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70%以上。 (八)有明确的企业章程和严格的技术、财务管理制度。 (九)企业的注册经营期在十年以上。 第七条

2020年广东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国家医学网准考证打印

2020年广东执业医师考试报名:国家医学考试中心网国家医学网准考证打印 【2016年执业医师考试培训课程课程免费试听】【官网简介】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承担卫生行业的医学考试和医学人才评价相关工作,负责医师资格考试的技术性工作。 中心是1985年由中央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原卫生部直属的国家卫生行业考试专业机构,也是中国国内最早建立的全国性专业考试机构之一。现内设处室11个,工作人员近50名。办公地点位于首都广东西北部昆玉河畔。 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组建,随即成立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的要求,委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医考委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医师资格考试政策研究,管理、指导、协调、报告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目前,中心还承办有关部门和单位委托的考试工作,开展面向社会的考试服务、业务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具体考试服务项目有:全国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国际眼科医师考试、全国医学博士外语统一考试、全国卫生系统外语水平考试和地方卫生计生部门委托的医学相关专业考试等。 按照考试事业发展的要求,中心在合格标准确定、医师岗位胜任力模型构建、医学考试模式设计、职业资格考试评价、院校和考生考试成绩分析、实践技能考试基地标准化建设、考试信息化应用等领域深入开展科学研究与实践。

中心与国内专业考试机构,美国、英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的医学考试机构,以及国际医师评价、医学教育组织开展广泛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际医师准入和评价制度经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开发和考务管理、模拟技术与信息技术应用、教育测量学在考试中的应用等。 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领导下,中心将紧紧围绕和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卫生计生事业大局,按照精简、效能、统一的要求,遵循服务人民、立足国情、科学发展、开拓创新、人才先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借鉴国内外考试先进经验,不断推进国家医学考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现考试制度完善,考试技术先进,考务管理规范,信息技术应用广泛,考试安全保障有效,考试研究领域覆盖合理,考试评价科学,人才结构优化,工作保障有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切实把好我国医疗卫生计生人才准入关,为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出应有贡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1—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2—

2018年201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附件近三年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优秀word范文 (12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201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附件近三年研究开发费 用结构明细表 篇一:201X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资料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样式(201X年版) 一、申报材料基本要求 1、申报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装订有序。 2、编制材料目录,需列出主要附件材料清单,不需标注页码。 3、章节间用彩纸隔开。 4、封面侧边标注企业名称、所在市(州)。 5、参考申报材料样式编制材料。 二、申报材料样式 第一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说明:按申请书填报要求逐项填写,并由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第二部分申报材料附件 说明: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及其格式要求、装订顺序。 1、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2、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3、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4、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7、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8、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9、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说明材料 11、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附件一 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说明:提供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附件二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说明:提供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样式) 本企业职工总数人,其中在职人员数人,兼职人员数人,临时聘用人员数人,研究生学历人员数人,本科学历人员数人,大专学历人员数人,科技人员数人,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 %。 其他情况(企业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说明: 企业签章(公章):日期: 科技人员名单表(样表) 附件三 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说明:提供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中介机构结合《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条件要求,附自身情况说明。 附件四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说明:提供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样表) 企业名称: 中介机构签章(公章):日期:附件五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示范文档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 附2: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 认定机构办公室:××××××××× 填报日期:××××年××月××日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二○○八年七月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 1.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表内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 3.“研发项目”:详见《工作指引》四、(一)、1中“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4.“技术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规定的内容。 “其他领域”是指:《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外的内容。 5.“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 6.“企业近1年财务状况”是指:企业申报当年前1个财政年度的财务数据。 “销售收入”是指:产品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之和。

“总资产”是指:流动资金、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等的总和,等于企业负债与所有者权益之和。 7.“技术来源”是指:企业自有技术、其他企业技术、中央属科研院所、地方属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引进技术本企业消化创新、国外技术。 8.“知识产权类别”是指:已授权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 9.“知识产权获得方式”是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或拥有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 10.“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的销售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11. RD代表研究开发项目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RD和PS后取两位数(01、02、……)。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016年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

国家医学考试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教育厅(教委)、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教育局: 为指导各地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医师资格准入,加强医师队伍建设,根据《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4年3月18日 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 为做好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现对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资格规定如下: 第一条符合《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原卫生部令第4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原卫生部令第52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试用机构是指符合《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 第三条试用期考核证明 (一)报名时考生应当提交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当提交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证明,并于当年8月31日前提交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考生报考时应当在与报考类别相一致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试用时间或累计(含多个机构)试用时间满1年。 (二)现役军人必须持所在军队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方可报考。 (三)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年有效。 第四条报名有效身份证件 (一)中国大陆公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军队学员证;台港澳地区居民报考医师资格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台港澳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 (二)外籍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护照。 第五条报考类别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

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设立日期年月日 主任会计师(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 伙人) 姓名身份证 号码固定电话手机 联系人 姓名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手机 当年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 未在社保清单 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 近三年的主要业务 内容近三年的营业收 入(万元) 年 年 年 事务所声明: 经自查,确认我所符合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条件。现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上市企业□军工企业)的专项审计资格。我们承诺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业,出具并备案符合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谨此保证,我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事务所(盖章)主任会计师(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年月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全年社保职工月 平均人数 当年注册会计师数或税务师人数未在社保清单注册 会计师或税务师人 数 注册会计师 数或税务师占职工 比例() 近三年奖励、荣 誉、违规等情况 (如有,请如实说 明情况) 公共信用情况□无警示信息□有警示信息: 深圳市注册师会计协会(盖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中介机构确认 经核,情况无误。 事务所(盖章)主任会计师(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年月日 注:.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取社保职工人数。 .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认定基准日期为年月日。 .计算职工比例时,职工人数需包含未在社保清单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的人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从市公共信用中心获取信用报告。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将本表和核实资料汇总交市财政委。 .附件页数(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挑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完整word版)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认定需要注意的几件事

2018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再认定需要注意的几件事! 今年不少企业重新参加高新认定时,在认定后续上遇到了新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衔接问题,对此很是苦恼。 为此,为大家寻来高企认定相关注意事项的详细解读,包括科研人员、研发费用、主要产品、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内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在高企后续管理中需要把握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这点很重要,请牢记! 一、科技人员2018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新认定注意事项 【关于科技人员定义范围】 【关于科技人员占比】 解读 1.2015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税务主管部门在2018年度对其进行后续管理复核中,关于科技人员的定义及占比应参照旧办法,即企业2017年度的科技人员占比应符合“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2018年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即2015年通过认定),税务主管部门在2018年对其进行重新认定检查过程中,关于科技人员的定义及占比应参照新办法,即企业2017年度的科技人员占比应符合“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综上所述,2018年需重新认定的高企在提交申报材料时,不仅要满足新办法也要满足旧办法。虽然新办法对于科技人员取消了大专学历的要求,科技人员占比也从30%降至10%,但是对于2018年重新认定的企业一定不能放松警惕,一定要对2017年的科技人员占比进行自我复核。 二、研发费用2018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重新认定注意事项 【关于研发费用归集范围】 解读 新工作指引明确将科技人员的“五险一金”和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纳入研发费用;其他费用占研发费用比例由原来的10%调整为20%,扩大了归集范围。 【关于研发费用占比】 旧办法的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新办法的要求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365天);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首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一个发明专利或其它六个知识产权(比如六项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A档(即24—30分),而企业只有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才算达标。可见,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对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高企认定工作中是“一票否决”的,即使企业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较高的产品档次、甚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但由于缺乏自主知识产权,也没有机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行列。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申报工作是一项利国利企的系统工程,申报内容和要求复杂,申报工作涉及到管理、技术、财务、行政、人事等各部门。其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作为专家评审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的重要文件,其中内容的全面合理性非常重要,下面就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模板分享给大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需在申报系统中打印生成) 企业名称: 企业所在地区:省市(区、自治州) 认定机构: 申请日期:年月日 声明:本申请书上填写的有关内容和提交的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编制 填报说明 企业应参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

域》(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要求填报。 本表内的所有财务数据须出自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纳税申报表。 1. 企业应如实填报所附各表。要求文字简洁,数据准确、详实。 2. 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填写“0”;数据有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3. 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 4. “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是指: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 5. 销售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企业总收入= 收入总额- 不征税收入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6. “近三年”、“近一年”和“申请认定前一年内”:详见《工作指引》三(一)“年限”中的说明,“近三年”即“年限”中的“近三个会计年度”。 7. “研发活动”:详见《工作指引》三(六)1中“研究开发活动确定”。 8.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详见《工作指引》三(四)1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定义。 9. IP代表知识产权编号;RD代表研究开发活动编号;PS代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编号。IP、RD、PS后取两位数(01、02、……)。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

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备案申请书 中介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设立日期年月日 主任会计师(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 伙人) 姓名身份证 号码固定电话手机 联系人 姓名电子邮箱 固定电话手机 当年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 未在社保清单 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 近三年的主要业务 内容近三年的营业收 入(万元)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事务所声明: 经自查,确认我所符合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申报条件。现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普通企业/□上市企业/□军工企业)的专项审计资格。我们承诺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要求执业,出具并备案符合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谨此保证,我所填报内容及所附证明材料真实、完整。 事务所(盖章)主任会计师(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年月日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 全年社保职工月 平均人数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当年注册会计师数或税务师人数未在社保清单注册 会计师或税务师人 数 注册会计师 数或税务师占职工 比例(%)

近三年奖励、荣 誉、违规等情况 (如有,请如实说 明情况) 公共信用情况□无警示信息□有警示信息: 深圳市注册师会计协会(盖章)经办人(签字): 年月日 中介机构确认 经核,情况无误。 事务所(盖章)主任会计师(签字): (或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 年月日 注:1.市注册师会计师协会从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取社保职工人数。 2.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认定基准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 3.计算职工比例时,职工人数需包含未在社保清单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的人数。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填写说明 *本表中“近3年”是指:申报当年以前的连续3年(不含申报当年),即2014年、2013年、2012年。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一、企业基本信息表 *主营产品(服务)所属领域: 1、必须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尽量不要选择“其他领域”。 2、如果主营产品所属领域判断不清晰,则可以根据与主营产品相关的技术(经营)活动来判别,同时结合企业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属的技术领域。 *近3年内获得的自主知识产权数: 1、申报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获得自主知识产权。 2、专利以获得授权证书为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 3、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期应在五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期内),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4、“其他”栏可填写企业的技术诀窍等核心技术,但需在附件中提供有力的证明文件使专家认可。 *人力资源情况: 1、主要统计企业的全时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来鉴别。对于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填写2014年度数据。 2、“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数”指在企业从事研发活动和其他技术活动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包括:直接科技人员及科技辅助人员。大专以上的科技人员数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才符合认定条件。 3、“从事研究开发人员数”主要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三类。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才符合认定条件。

*近3年每年销售收入、近3年每年总资产: 1、第1年:指2014年;第2年:指2013年;第3年:指2012年。 2、填写时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用于计算成长性指标,各占指标中的10分。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1、指企业2014年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2、技术性收入包括技术转让收入、技术承包收入、技术服务收入、接受委托科研收入。 3、此项数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填写时必须与审计报告中的数据一致; 4、必须达到企业2014年总收入的60%才符合认定条件。 *近3年研究开发费用总额: 1、此项数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填写是应和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 2、根据2014年的销售收入来确定近3年的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达到3%、4%或6%。 3、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4、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才符合认定条件。 *管理与研究开发人员情况(限400字):指管理人员与研发人员情况。 1、人员总体情况:总数,按学历来分,各类人员的比例,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数量,占职工总数的比例,各类研究与试验开发人员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按技术职称来分,各类职称的人数。是否具体博士生、留学生。 2、管理团队情况包括人员结构、教育背景、知识结构、工作业绩、管理水平,工作业绩等;研发团队情况包括结构、能力、技术特长、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等。 *科技成果转化及研究开发管理情况(限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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