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鼓励创新创业政策内容】上海市创新创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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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鼓励创新创业政策内容】上海市创新创业政策上海市鼓励创新创业出台了新政策,下面跟着一起来看看上海

市鼓励创新创业政策内容。

上海要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必须牢牢把握世

界科技进步大方向、全球产业变革大趋势、集聚人才大举措。

(一)总体目标。

按照提出的“来得了、待得住、用得好、流得动”的总体要求,把握人才成长规律,聚焦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激励等重点环节,突出guo际化、高端化、市场化、制度化、法治化,创新更具竞争力的人才集聚制度,完善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人才发展政策体系,进一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综合环境,使上海成为国际一流创新人才汇聚之地、培养之地、事业发展之地、价值实现之地。

(二)基本任务。

一是坚持以“双自联动”推进人才制度创新。充分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张江国家自主创新

示范区政策叠加和联动优势,以人才政策突破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在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成果转化、创业孵化、创业融资等方面

先行先试,大力建设创新人才高度集聚、创新资源深度融合、创新机制开放灵活、创新活力竞相迸发的国家人才改革试验区。

二是坚持以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政策集聚海内外人才。推进人才对外开放,畅通海外人才集聚通道,构建具有国际竞争比较优势、来去自由、符合国际惯例的海外人才集聚政策。进一步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国内人才引进机制,大力引进以战略科学家、能驾驭市场的企业家、科技顶尖人才、创业投资家等为代表的高层次领军人才。

三是坚持以更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深入务实地推进用人制度的市场化改革,推动人才流动、人才评价依据市场规则、按照市场价格、参与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以市场价值回报人才价值,以财富效应激发聪明才智,让科技人员和创新人才通过创新创造价值,实现财富和事业双丰收。

四是坚持以更完善的服务营造创新创业良好环境。以服务创新保障科技创新,鼓励社会力量为创新活动提供市场化的专业服务,形成主体多元、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创新创业生态。改进政府公共服务,加强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的宜居宜业环境,为人才创新创业解决后顾之忧。在全社会大兴识才、爱才、重才、用才之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舆论环境。

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关键在人才,活力在市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创新人才引进政策,集聚一批站在科技前沿、具有国际视野和能力的领军人才。

(三)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

深入推进中央和本市“ __”,协调推进“海外高层次人才集聚工程”和“雏鹰归巢”计划,完善上海地方“外专 __”,加强上海“ __”创业园建设,充分发挥本市驻海外联络处等的作用和网络优势,加大对本市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尤其是外籍专家的引进力度。

降低永久居留证申办条件,简化申办程序。取消对申请人就业单位类别和职务级别限制,放宽居住时限要求,建立健全市场认定人才机制。对在上海已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的外籍人才,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完善永久居留证申办途径,探索从居留向永久居留转化衔接的机制。对入选中央和本市“ __”等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由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外国专家局)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政府推荐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对经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人才,可不受60周岁年龄限制,申请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工作单位推荐,可申请在华永久居留。

充分发挥R字签证(人才签证)政策作用,扩大R字签证申请范围。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在口岸和境内申请办理R字签证的范围,为其提供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对经上海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所属单位聘雇并担保的行业高级人才或其他邀请单位出具证明属于高层次人才的,允许其在抵达口岸后申请

R字签证,入境后按照规定办理居留许可;持其他签证来华的,入境

后可申请变更为人才签证或按照规定办理居留许可。

探索外国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上海创新创业。在上海地区高校

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到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就业的外国留学生,经上海自贸试验区、市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证明,可直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和工作类居留许可。在国内高校毕业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创业,可申请有效期2年以内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加注“创业”),其间被有关单位聘雇的,可按照规定办理工作类居留许可。逐步探索非上海地区高校毕业的外国留学生在上海就业。

进一步简化来上海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入境和居留手续。持有工作许可证明来上海工作的外国人,入境后可直接凭工作许可证明申请有效期1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也可向抵达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Z字签证(工作签证),入境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应期限的工作类居留许可。计划来上海投资或创新创业的外国人,可凭投资证明或创业计划、生活证明等,向抵达口岸的签证机关申请S2字签证(私人事务签证),入境后办理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为海外人才来上海创新创业提供居留便利。制定实施港澳居民特殊人才及家属来上海定居政策。对已获得永久居留资格或持有工作类居留许可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为其聘雇的外籍家政服务人员签发相应期限的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

完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B证)制度。根据不同条件适度延长B证有效期限,最高期限可到10年。对科技创新人才降低申请条件,进一步发挥B证的引才、留才作用。

(四)充分发挥户籍政策在国内人才引进集聚中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完善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办户籍、直接落户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强化市场发现、市场认可、市场评价的引才机制,加大对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倾斜力度。

完善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并获得市场认可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等,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

完善居住证转办户籍政策。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2至5年。

优化人才户籍直接引进政策。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五)为各类人才引进集聚提供便利化服务。

建立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专家证一口受理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办理外国专家证。

已连续在本市申办过2次工作类居留许可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外国人,第3次申请工作类居留许可时,可申请有效期5年以内的工作类居留许可。

优化引进人才申请“社区公共户”审批流程,建立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先期审核、公安部门办理手续的工作机制。完善个人承诺、网上申请、网上备案的居住证签注和积分确认机制。建立统一的落户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一口受理、信息共享。

允许持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凭居民 __在上海申请办理各类出入境证件(赴港澳台定居除外),进一步为非上海户籍人员提供出入境便利。

三、建立更加灵活的人才管理机制

聚焦人才激励、流动、评价、培养等环节,着力推进下放权力、放大收益、放宽条件、放开空间等工作,真正把权和利放到市场主体手中。

(六)推动“双自联动”建设人才改革试验区。

以上海自贸试验区、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改革平台,发挥“双自联动”优势,创建人才改革试验区,推进人才政策先行先试,为全市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创新突破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探索建立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加大海外人才引进渠道和平台建设力度,建立多层次的离岸创业服务支持系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离岸创业托管模式,为海外人才营造开放、便利的创业营商环境。

探索设立张江科技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针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创新,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试点建立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层次人才招聘、薪酬、考核、科研管理、社会保障等制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园区等试点建立“学科(人才)特区”,实施长聘教职制度,构建灵活的用人机制。

(七)改革科技成果转化制度。

总结科技成果转化制度改革经验,尽快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 __、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

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高校、科研院所可以签订协议的方式,进一步将其授予研发团队。单位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对科技成果在境内的使用、处置不再审批或备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所得收益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再上缴国库。

引入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高校、科研院所与研发团队可自主选择评估定价或协议定价方式,通过签订授权合同确定具体处置方式。

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研发团队所得不低于70%。研发团队收益具体分配方案,由团队负责人与团队成员协商确定。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用于人员激励部分,可一次性计入高校、科研院所当年工资总额,但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八)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鼓励各类企业通过股权、期权、分红等激励方式,调动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

对高校、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企业,放宽股权激励、股权出售对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的限制。探索实施国有企业股权

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试点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对重要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期权激励。

积极落实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取得股权奖励收入时,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积极争取进一步完善股权奖励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办法。

(九)加大科研工作绩效激励力度。

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健全鼓励创新创造的分配激励机制。

根据实际需求,对基础研究和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人员经费和科研经费给予稳定的财政拨款或财政补助,为科研创新人才潜心研究和自由探索创造条件。对前沿和共性技术类科研院所,建立政府资助、竞争性项目经费资助、对外技术服务收益资助等多元投入发展模式。

给予高校、科研院所更多的经费使用自主权,进一步完善绩效奖励、间接费用补偿、分阶段拨付、后补助和增加经费使用自主权等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提高科研人员薪酬水平,充分体现其创新价值。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探索各类要素参与分配,采用年薪工资、协议工

资、项目工资等方式聘任高层次科研人才,所需人员经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调控范围。提高科研项目人员经费比例。

完善创新导向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长期激励制度。突出创新驱动发展,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在国有企业 __员任期考核中加大科技创新指标权重。改革以工资薪金、年度绩效等短期激励为主的国有企业薪酬制度,将任期激励、股权激励等创新导向的中长期激励方式作为国有企业管理和科研骨干薪酬的重要组成部分,将个人利益与企业长期业绩紧密结合,提高管理和科研骨干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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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

2020年大学生创业最新优惠政策 贵州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二、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及公有制企业就业的,户籍上取消落户限制,实行来去自由的户籍政策。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与国 企员工享有同等待遇。今后考录或招聘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工龄。 西藏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从事个体经营可 享受扶持政策。 二、据了解,拉萨市每年安排200万元高校毕业生创业专项资金,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创业资助等。高校毕业生创 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投资额度10万 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投资额度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000元。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吸纳三名以上我区户籍人员就业的,对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奖励,并按每增加1名我区户籍人员 就业多给予300元奖励。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吸纳我区户籍高校毕 业生就业的,签订两年劳动合同的按每人5000元实行奖励;签订三 年劳动合同的按每人12000元实行奖励;签订五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 按每人20000元实行奖励。 一、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要求各地相关部门把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作为帮助作为大学生创业的关键环节、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 划的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让各项创业政策释放 叠加效应。要加强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集中开展政策 落实情况的专项调查。

三、积极搭建创业平台。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和大学生创业园建设,引导大学生级大学生村官领办农牧民 合作社,组织大学生踊跃参与全省创业大赛,多渠道为大学生创业 搭建平台。 宁夏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三、对有意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政府出资为其提供规范的创业能力培训。区政府还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由各级公共就 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其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帮助其实现自主创业。 广东省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一、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按发证时间计算,获得毕业证书 起12个月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同)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 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三、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租用经营场地创业(在各类创业孵化基地的除外),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高3000元的租金补贴。 四、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从事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岗 位补贴政策。岗位补贴每人每月400元,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川大学生就业创业优惠政策 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包括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落实税收 优惠、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担保贷 款贴息,以及入驻大学生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创业给予场租等优惠 和创业指导服务。 四、四川省就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四川省有多项鼓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比如四川青年创业促进计划(SYE)。”他解释,四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标语大全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标语大全 点燃创业激情放飞成功梦想 创业成就梦想创新改变未来 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吸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氛围! 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激发创新创业精神,掀起创新创业高潮! 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新引擎,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 打造“互联网+”创新平台,提升众创空间服务能力! 降低创新创业门槛完善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 释放创业创新活力,开辟就业新空间,拓展发展新天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发展创业服务构建创业生态 创新改变生活创业成就你我 创新无止境创业践于行 创业与时代同行创新携梦想齐飞 睿智创新始于心激情创业践于行 信念信心信自己创新创业创未来

倡导自主创业,建设绿色水城。 潮起水城,业创天下。 崇尚自主创业,缔造美好生活。 创新创业新福地,宜商宜居新环境。 创新创造创辉煌事业,通江通海通广阔世界。创新改变生活,创业成就你我。 创新无处不在,创业只等你来。 创新无止境,创业践于行。 创阳光事业,展青春风采。 创业,改变未来。 创业,就从这个想法开始! 创业,我们能行;创业,我们同行。 创业从行动开始,梦想在青春点燃。 创业大舞台,有你更精彩。 创业点亮生活。 创业艰难百战多,彩虹总在风雨后。 创业路千条,创新加速跑。 创业路书写新人生,小买卖成就大事业。 创业起飞,梦圆水城。 创业全方位,创新无止境。 创业是船,创新是帆,成功是岸。 创业水城,创新中国,创意未来。

创业天不负,立志事竟成。 创业要敢拼,创新才能赢。 创业一起来,水城更精彩。 创业赢天下,创新强中国。 创业有益,梦想向阳。 创业与时代同行,创新携梦想齐飞。 创业转变观念,创富敢为人先。 创意·创业·创新,融智·融资·融合。点燃创业激情,成就人生梦想。 点燃创业梦想,崛起和谐水城。 点燃创业星火,建设魅力都市。 点燃创业之火,照耀创新之城。 耕耘银土地,收获金世界。 和谐水城,创业舞台。 机会稍纵即逝,创业只争朝夕。 崛起新形象,创业我添辉。 开创事业,青春有为。 绿色城市,全民创业。 魅力水城,创业沃土。 梦从青春起步,业从创新开始。 梦起巴蜀地,业创新水城。 梦想在心中点燃,创业在脚下实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规〔20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发挥事业单位在科技创新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促进人才在事业单位和企业间合理流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事业单位选派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是强化科技同经济对接、创新成果同产业对接、创新项目同现实生产力对接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实现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支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合作期满,应返回原单位,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协议。专业技术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企业应当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内容。 二、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与本单位业务领域相近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或者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职创办企业,是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合理利用时间,挖掘创新潜力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兼职单位的工作业绩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 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自愿流动到兼职单位工作,或者在职创办企业期间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兼职或者在职创办企业,应该同时保证履行本单位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单位同意;单位应当将专业技术人员兼职和在职创办企业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事业单位应当与专业技术人员约定兼职期限、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创业项目涉及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科研成果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可以订立协议,明确权益分配等内容。 三、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

2020国家创业最新扶持优惠政策

2020国家创业最新扶持优惠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 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 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 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 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机制 8.开发和开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 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 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提供强化创新创业实践资源

10.改革适应大学生创业的教学制度 11.完善学籍管理规定 12.大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在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健全公共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制度。加大对残疾人 自主创业、灵活就业、辅助性就业、网络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加 强残疾人就业培训与服务,为中西部地区50万名农村贫困残疾人提 供实用技术培训,实现城镇新增50万残疾人就业。 根据行动计划,我国将不断推进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服务。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地级市拥有1所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70%以上的县(市、区)设有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机构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 等方式委托社会组织开展康复工作。 (一)构建大学生自主创业绿色通道 十七大明确提出,“要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政策,使更多的劳动者成为创业者。”大学生是最具活力和创造性的群体,蕴 含着巨大的创造热情和创业潜能。各级政府要把鼓励和引导大学生 创业摆在重要位置,积极营造良好的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力度,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构建绿色通道。 同时,小额担保贷款经办金融机构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 的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不超过1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2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经办金融机构可适 当扩大贷款规模。 2.加强创业教育,提升创业能力。 一是培养创业精神。让毕业生了解我国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懂得创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是加强创业心理辅导。通过培训使他们克服不敢创业、不愿创业、怕冒风险、害怕失败的心理,建立创业自信心。

关于上海海归创业政策

关于上海海归创业政策 1、首创留学人员申办企业“一门式、一条龙”服务。大学生创 业网 2、实施“上海市居住证”B证制度,推动海外人才的柔性流动。 3、启动《上海市留学人员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资助新近 回国来沪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最高可获得50万元的 政府资助资金。 4、留学人员在浦东创业,可获得15万元“浦东新区创业资金”的无息贷款。 高科技产业:张江高科技开发区、漕河泾新兴技术开发区、五角场高科技开发区等,都是成熟的高科技创业园区,特别是在微电子、光电子、计算机软件、现代化通讯设施、生物工程和新型材料等领域,创业环境相当优越。 会展业:上海会展经济发展迅猛,国际知名展览、全球顶级峰会纷纷落户上海,如财富论坛、APEC会议、世博会等。会展经济的崛 起以及国际贸易窗口的背景,使上海的物流、酒店、餐饮、旅游、 礼品、广告等领域蕴藏着诸多商机。 生物医药领域:作为上海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张江药谷”已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现代生物医药创新体系,罗氏、礼来等10家跨国企 业巨头也已在张江设立了全球研发中心。随着上海市政府加大对生 物医药产业的投资力度与政策支持,这是一个很具发展潜力的“金矿”。 1、上海作为国际口岸和中国沿海开放地区首屈一指的商业中心,拥有数以百计的国际品牌和众多的世界500强企业;市场经济机制在 国内最为完善; 开放化意识和国际化能力最为突出;新型商务中介服务产业最为 发达,上海在这些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

2、现已建成张江、嘉定、漕河泾、莘莘学子、虹桥临空、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宝山、杨浦、莘闵等10个留学人员创业园。 3、上海的创业成本高是不争的事实,但综合优势在国内仍首屈一指。作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的长三角的领军城市,仍有市场潜力可挖。、 大多数人的想法是,创业一定要选择沿海发达地区的大城市,因为那里有新鲜的资讯、先进的观念、优秀的人才、较大的市场、诸多的商机。事实上,大城市资源丰富、商机多多,但也存在竞争激烈、创业成本较高等不利之处。而东三省、西北和中部等地区,尽管没有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经济发达,但政府在扶持海归创业上面力度较大,往往能给海归提供更好更优惠的条件,而且,市场竞争较为平缓,空白领域相对较多。因此,大有大的好处,小有小的实惠。海归选择在哪个城市创业,要看该城市的综合评价和产业特色,并结合自己的创业目标,进行最佳定位,从而找到最适和自己创业的“风水宝地”。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1.高校如何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强化创新创业实践。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 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2.高校对自主创业大学生可提供什么条件? 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高校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 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继续推动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实习实践基地建设,高校应开辟专门场地用于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

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方案实用完整版

X X大学创新创业工作方案 (2019-202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发〔2018〕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协同推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化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以推进素质教育和全面发展为主题,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条件和制度保障为支撑,以大赛为抓手和导向,推进教学、科研、实践协同育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育人为本,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

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明确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意识,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的有机融合,完善“专业教育+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大批创新创业人才。 (二)坚持问题导向,优化创新创业教育机制。 查找自身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深层次问题,全面剖析薄弱环节。打破常规,突破障碍,补齐短板,着力于制度创新、载体创新、方法创新和服务创新,探索完善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建立有效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和创新创业帮扶指导机制,提升学生创业数量和质量,提高学校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 (三)坚持协同推进,培育学校创新创业文化。 将创新创业教育有效纳入学校改革发展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和教育教学评估指标,营造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的局面,造就创新创业教育文化育人机制,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普及和深化发展,形成创新创业教育和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三、工作目标 2019年起全面启动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体制机制,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打造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教学管理体系。

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试行)

安徽省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我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兼职在本省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由此产生的收入归个人所有。 第三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科技创业岗,让科技人员专职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在创业岗工作的科技人员待遇,由所在单位根据其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的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四条鼓励高等学校允许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研究生)休学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休学时间可视为其参加实习、实训、实践教育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重返学校完成学业。 第五条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转化、转让等所得收益中单位留成部分,按至少60%、最多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职务发明成果一年内未实施转化的,在成果所有权不变更的前提下,成果完成人或团队拥有成果转化处置权,转化收

益中单位留成部分,按至少70%、最多95%比例划归成果完成人或团队。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的科技型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至少50%、最多70%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 第六条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科技人员个人的奖励,经税务部门审核,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股份、出资比例分红和转让时,按国家有关政策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七条允许在引进的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中,将地方国有股份3年内分红的一定比例(不超过50%)以及按投入时约定的固定回报方式退出的超出部分,用于奖励科技领军型人才和创业团队。 第八条鼓励各市、县针对科技人员探索开展企业股权、期权、分红等奖励试点。 第九条科技人员从事科技创业、成果转化等活动取得的业绩,可作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拟评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应用科技类人员,必须在企业或基层一线累计工作至少满1年,其中连续工作时间至少满半年。 第十条本细则由省科技部门会同省有关部门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申请要求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及申请要求 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概念: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有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和大学生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大学生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 导语: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关于大学生创业的扶持政策1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计划和机制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六、创新创业激励政策

五、强化人才创新创业激励机制 任务分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快出台职务发明条例。研究制定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等创新成果保护办法。建立创新人才维权援助机制。建立人才引进使用中的知识产权鉴定机制,防控知识产权风险。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金融服务机制。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和执法体系。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司法保障力度,健全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和程序、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举证责任合理划分和惩罚性赔偿制度。支持建设申请、预警、鉴定、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流通和利用。对符合条件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机构落户和办公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发挥专利创新激励作用,对国内发明专利维持时间达到7年以上或境外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件以上的企业给予奖励。促进企业(单位)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鼓励企业(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国家标准认证。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支持(单位)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处理具有重大行业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机制。搭建知识产权 1

融资服务平台,探索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制度,对银行向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生的实际坏账损失,予以一定比例、单笔最高200万元的事后风险补偿,降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的成本。 参考:深圳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2016.3)43.完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体系,修订《深圳经济特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若干规定》,健全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和程序、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建立举证责任合理划分和惩罚性赔偿制度。44.支持建设申请、预警、鉴定、维权援助、纠纷调解、行政执法、仲裁、司法诉讼一体化的知识产权维权制度,逐步建立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体系、多元化国际化纠纷解决体系和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体系。45.支持建设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支持企业查明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条约、规则等,建立涉外案件的案情分析与通报制度。支持社会力量向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46.支持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建设知识产权托管、评估、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和引进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推动PCT国际专利受理审查机构落户深圳。47.支持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参与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用于核心专利和高价值专利组合的收购、转移转 2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20)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各部门、省直事业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3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以下要求,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l1)?的高度出发,支持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活动,充分激发科研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要结合《四川省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十六条政策》(川委办〔2016〕47号)等文件,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完善奖惩措施,抓好《指导意见》的贯彻执行。实施中要依法依规维护参与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的职称评审、养老保险、工伤保险、表彰奖励等合法权益。 二、优化审批工作。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创业应书面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依规及时审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作审批或备案。对事业单位科研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提出的创新创业书面申请,审批单位应积极支持。不同意的,应书面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三、强化监督指导。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主管部门、事业单位要共同促进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平稳有序投身创新创业。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宣传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同时避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搭便车”。在批准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同时,单位应按要求签订协议并相应变更或者补充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工作调研、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大《指导意见》政策宣传和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工作指导力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附件: 见》(人社部发〔2019〕139号)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4月2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创业政策上海失业人员创业政策

上海失业人员创业政策 一、开业优惠政策 成立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 选择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的形式进行创业,是降低风险、减少开支的有效方法。据上海市相关政策,经认定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可享受以下7项优惠政策: 1、减免税费:在3年内免缴营业税、所得税等地方性税收,并免缴除社会保险以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2、社会保险缴费优惠: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按上年从业人员实际工资收入计算,但不低于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635元); 3、贷款担保:一旦发生融资困难,可申请由上海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的开业贷款担保; 4、免费培训:业主可参加政府补贴的创业培训,从业人员可参加政府补贴的技能培训; 5、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从业人员可参加从业风险综合保险,保险费为每年30元,最高理赔金额为10万元;

6、岗位补贴:对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吸纳的就业特困人员, 由政府给予一定的岗位补贴; 7、免费服务:政府通过购买开业服务成果,鼓励开业服务社 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提供免税申请、发票申领、代办保险以及 各项推介服务等免费服务。 适用对象:本市户籍的创业者。 非正规就业组织是门槛较低的一种创业形式,因其能够享受 一系列的税收、贷款优惠政策,特别适用于资金有限、抗风险能 力较弱、缺少创业经验的创业者。当然,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也 必须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按规定比例吸收本市失业人员等。此外,上海相关部门还有针对归国留学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各个创业 园区也有各自的优惠政策。创业者在开业时,可对照自身情况, 寻找对自身有利的开业方式和开业地点。 二、融资优惠政策 申请开业贷款可获专项担保 2000年8月,上海推出了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担保开业贷款的 政策。开业者在向银行申请开业贷款时,因个人担保不足,在银 行同意贷款的前提下,由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提供信用保证。促

国家支持创新创业政策

国家支持创新创业政策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了让创客们深入了解当地创业政策,下面跟着X为你分享现行支持创新创业政策汇编。 发文单位:中共北京市委 政策主要内容:提出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将通过积分落户办法优先办理引进。此外,在中关村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开展外籍人才出入境管理改革试点,出台外籍人才及团队出入境实施办法。 发文单位:国务院办公厅 政策主要内容:支持双创示范基地探索创新、先行先试,在拓宽市场主体发展空间、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创新人才流动、加强协同创新和开放共享等方面加大改革 力度,激发体制活力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生态和政策环境。确定了首批共28个双创示范基地,包括北京市海淀区等17个区域示范基地、清华大学等4个高校和

科研院所示范基地、海尔集团公司等7个企业示范基地。分类推进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并提出了各类型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和建 设重点。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主要内容:部署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相关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办证多、办事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更好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政策发布日期:20XX年3月16日 发文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政策主要内容: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稳增长与促就业良性互动、推动就业结构调整升级。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优化创业准入环境、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减轻创业税费负担、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挖掘电子商务领域就业创业潜力。努力稳定就业、加大就业帮扶力度、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健全就业创业工作机制。

《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7《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2017《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为激发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简称“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科技创新活力和干事创业热情,人社部近日出台了《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 根据人社部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主要是高校、科研院所的专技人员。其他事业单位的专技人员,符合不同创新创业方式要求的,也可以提出申请。创新创业形式主要为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等。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包括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都不在挂职、参与项目合作、兼职、离岗创业的范围内。主要考虑到这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有关''逐步实现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与下属公司剥离,原则上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不再新办企业,强化科技成果以许可方式对外扩散”的规定精神相一致,与事业单位改革事企分开的目标相一致,同时也避免出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担心的规避国家收入分

配政策规定的行为。 以下是《指导意见》提出的具体政策措施: 一、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 1、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项目申报、岗位竞聘、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 2、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对业绩突出人员在岗位竞聘时予以倾斜; 3、事业单位应当与专技人员变更聘用合同,约定岗位职责和考核、工资待遇等管理办法; 4、事业单位、专技人员、企业应约定工作期限、报酬、奖励等权利义务,以及权益分配等内容 5、合作期满,所从事工作确未结束的,三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6、专技人员与企业协商一致,自愿流动到企业工作的,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与其解除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兼职创新或者在职创办企业 1、取得的成绩可以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竞聘、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关于西宁创业扶持政策

关于西宁创业扶持政策 为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西宁出台了什么创业政策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西宁创业扶持政策。 西宁创业扶持政策:首次创业补贴 1、享受政策对象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和退役军人,以及三江源地区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其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三个月以上的(20XX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2、享受标准

对自主创业的给予2000元的补贴,对两人及以上合伙创业的给予3000元的补贴。 3、申报程序 创业者填写《首次创业补贴申领表》,凭《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村低保家庭无需此证)、营业执照、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凭先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本省户籍的由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的由项目所在地的县(区)级人社部门审核,同级财政部门复合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报人个人(企业)银行账户。 西宁创业扶持政策:创业一次性奖励 1、享受政策对象 城乡劳动者凡在青海省内从事个体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网络商户,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XX年8月20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一次性创业奖励。

2、享受标准 高校毕业生创业奖励1万元;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其他登记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奖励5000元;城乡其他人员创业奖励2000元。 3、申报程序 创业者填写《创业一次性奖励申领表》,并附营业执照、招用人员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纳税或相关收入证明(会计账、流水账等)、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生态移民、退役军人、残疾人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同级财政部门复合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企业)银行账户。 西宁创业扶持政策:企业一次性奖励 1、享受政策对象 1、企业新增就业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军人一次性奖励。

大学生创业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大学生创业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大学生创业贷款的概念 创业贷款是指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能力或已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因创业或再创业提出资金需求申请,经银行认可有效担保后而发放的一种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借款人,根据个人的资源状况和偿还能力,最高可获得单笔50万元的贷款支持;对创业达一定规模或成为再就业明星的,还可提出更高额度的贷款申请。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3年;为了支持下岗职工创业,创业贷款的利率可以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利率下浮20%,许多地区推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还可以享受60%的政府贴息 大学生创业贷款是国家给大学生提供的创业优惠措施,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大学生创业贷款优惠政策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5万元左右。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 (1)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贷款行所在地合法居住证明,有固定的住所或营业场所; (2)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及相关行业的经营许可证,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有稳定的收入和还本付息的能力; (3)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者投资项目已有一定的自有资金; (4)大学生创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银行信贷政策规定,不允许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 (5)在银行开立结算帐户,营业收入经过银行结算。 大学生创业贷款申请资料

2020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20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7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1.大学生创业税收优惠 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注明“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3.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享受培训补贴 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免费创业服务

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6.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创新人才培养 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地各高校实施的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同时享受跨学科专业开设的交叉课程、创 新创业教育实验班等,以及探索建立的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 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 8.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挖掘和充实的各类专业课程和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的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享受各地区、 各高校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和在线开放 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 9.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共享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放的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各类实验室、教学仪 器设备等科技创新资源和实验教学平台。参加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赛、全国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和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 计划等专题竞赛,以及高校学生成立的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 等社团,提升创新创业实践能力。 10.改革教学制度 自主创业大学生可享受各高校建立的自主创业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累计与转换制度,和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 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 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新探索。同时也享受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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