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单位统计表

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单位统计表
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单位统计表

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单位统计表

报表日期2011年10月19日科室:监督六科科长签字:孙相玉

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单位统计表(食品)

报表日期2011年10月19日科室:监督六科科长签字:孙相玉

赤峰市卫生监督所卫生许可证注销单位统计表(食品)

报表日期2011年10月19日科室:监督六科科长签字:孙相玉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完整版)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本人自x年x月x日实习一年以来,在xx所xx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已具备了独立办理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 实习期间,本人注重思想道德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正确思想,牢记八荣八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争取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工作中,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能够严格遵守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所里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实习期间,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本人勤奋、虚心,在指导律师的帮助下,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指导律师和其他同事办理了多起民、刑事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受到了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经过一年多的实习,更加坚定了我做一名律师的信念,也更深刻的意识到了律师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确处理和当事人、其他律师、法官等的关系,本着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原则,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恳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为盼。 第二篇:

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年月从毕业,于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年月份开始,即在辅助指导律师办理了大量刑民事案件,积累了基本的法律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已经具备独立办理律师业务的能力,现实习期已经满一年,已经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恪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律师所的领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技能,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律师。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第三篇: 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自实习一年以来,在本所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已具备了独立办理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文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文1 县食品卫生监督所: 我石堤中学系寄宿制中学,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早晚餐。学校有学生食堂一栋,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制度健全,食堂工作人员经过体检,身体健康,办理食品完全符合卫生安全管理。 总之,我石堤中学食堂完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的标准,特申请食品许可证! 申请人: 年月日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文2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 申请单位 经济性质 单位负责人 法人及法人代表 单位地址

电话 职工人数 应体检人数 固定资产(万元) 使用面积 竣工验收认可书号 原卫生许可证号 申报许可项目: 申报材料及保密要求: 编号材料名称页数 卫生设施: 主管部门意见 (公章) 年月日 收到申请书日期 年月日 经办监督员意见 卫生监督员意见: 年月日 卫生监督机构审批许可项目(公章) 年月日

发证日期及编号 年月日 编号: 有效期限年月日至 年月日 备注: 填写说明 1.本书填写者填写后交指定卫生机构 2.填写时使用毛笔或钢笔,文字要简洁、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白处以“无”字填写。 3.“申请许可证项目”填写申请生产经营范围和种类。 4.呈报申请书时,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认可书,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2)设备面局及工艺流程图,原料配方,使用标准,特殊规定品种批准证明,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合格证明。 (3)基本卫生设施情况,安全性材料,检验设备及人员情况。 (4)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材料 5.申请书一式二份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文3 县食品卫生监督所: 我xx中学系寄宿制中学,为在校寄宿学生提供早晚餐。学校有学生食堂一栋,成立了专门的学校食品卫生管理监督机构,卫生管理

食品卫生流通许可证

如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 (2011年第三版) 致申请人 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食品流通许可,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为使您对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过程、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我们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敬请留意。 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https://www.360docs.net/doc/6a12889200.html,”网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食品流通许可咨询窗口咨询。 印刷时间:2011年4月 食品流通许可事项法律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规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从事该特定活动所必须遵循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收费标准 办理食品流通许可不收取费用。 申请方式 申请人除直接到食品流通许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电子数据交换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受理审核时限 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食品流通许可,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予以受理或者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有特殊情况的,经许可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交与传真、电子邮件等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

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广东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的管理,保证食品卫生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下简称《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及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主管本辖区范围内的食品卫生许可和监督工作;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卫生许可的受理、初审、上报、发放及发放后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有关卫生检验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监督和管理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的原则。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辖区内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情况。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许可:(一)辖区内的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由省级卫生许可的。 第六条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下列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的卫生许可:(一)辖区内的乳制品、以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为原料的食品以及饮料(含直接饮用水)、酒类等定型包装食品生产企业;(二)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及辖区内的食品连锁经营店;(三)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由地级市卫生许可的。 第七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除上述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产品以外的普通食品生产以及食品经营行为的卫生许可。 第八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有权管辖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也可以把自己管辖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 第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对管辖有争议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能解决的,报请共同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管辖。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接到请示后十五日内做出决定。 第三章卫生许可证的发放 第十条新建、改建或扩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选址、设计和布局符合卫生要求,经卫生监督机构审查同意后施工,竣工经卫生监督机构验收认可; 第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流程布局、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卫生设施和用水卫生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卫生规范规定的,可以向卫生监督机构提出现场审查的申请。卫生监督机构自收到申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审查。必要时抽取样品,开具采样单。被抽检单位必须无偿提供样品。 第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符合第十、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向卫生监督机构申请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根据生产经营项目提交下列有关资料: (一)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二)生产经营场所总平面图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 (三)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监督意见书;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证提交材料要求(专职)

重新申请律师执业证提交材料要求(专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 填写要求: (1)必须如实、详细填写所有栏目,没有信息内容的用文字表述(即必须填写“无”),不能空格; (2)登记表可以下载打印或复印后填写(尽可能打印); (3)粘贴好一寸彩色蓝底近照; (4)在联系电话中分别填写事务所电话和个人手机号码; (5)个人简历从高中毕业后开始至今,时间精确到月,不可断档,一个月也不能少; (6)奖惩栏目如实填写,没有信息内容的用“无”明确表述; (7)个人执业申请书要求提出较为详细的申请,并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无“不得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形”、保证专职从事律师执业(兼职律师除外)等作出承诺和声明,签署姓名和日期; (8)律师事务所聘用律师,应对受聘对象进行任职前审查,包括对受聘人的法律职业资格(律师资格)、执业经历、学历、刑事犯罪以及道德品行等方面信息进行调查和审核,并向司法行政机关如实全面提出鉴定意见,文字不少于150字,主任签名并签上日期。律师事务所不尽职审查或者故意帮助受聘人隐瞒情况、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的,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9)登记表中的填表日期、个人申请日期和主任签字日期应有先后顺序或同一天,且须是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的近期; 2、律师协会出具的申请人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注意: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后超过一年或者被公告注销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参加省律师协会的培训并经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后超过三个月不满一年,重新申请律师执业的,应当经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注销执业证书后申请专职律师执业的,应当参加省律师协会的培训并经所在地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3、律师事务所与申请人的聘用合同(浙江省司法厅制作的合同范本,该范本供各律师事务所参考,事务所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改动和调整,但关键条目不得减少。)原件(一式两份);执业机构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还需提交总所核准分所聘用律师的意见;

办理律师执业证转所遗补注销须知

办理执业证、转所、遗补、注销须知

一、律师调档须知 鉴于律师调档是部分在外地参加司法考试人员在我省申请执业或外地律师调入我省执业的前置程序,为方便申请人,减少重复提交材料,现将调档所需材料简化如下:一、未执业,只调法律职业资格档的,提交:1、调入申请表一份;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一份;二、已是执业律师,在上述两份材料基础上,再加一份律师执业证复印件。其余材料因在申请律师执业时要提交,调档时无需提交。请按此规定办理。 注意事项:调入申请表尽可能填全,尤其是联系电话要写,方便不清楚沟通。 二、组织形式变更: 1、《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变更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2、组织形式变更申请书; 3、律师事务所章程;

4、变更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还须提交全体合伙人签名的合伙协议和推举拟任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的会议决议; 5、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6、合伙所申请变更的应提交合法的合伙人会议决议; 7、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正、副本; 8、住所证明; 9、符合律师事务所设立审批条件的资产证明; 10、承诺书。 11、清算报告 三、外地分所变更主管局,合伙人会议决议需提交总所的。 四、律所办理退伙时需要的证明材料中将三清证明换成股份转让协议,其它材料一样。 五、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申请表》(已上传至群文件) 2、变更申请书 3、合伙人会议决议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提交市局。《律师事务所变更主管机关申请表》上请加盖区局的公章。执业许可证副本同时上交。 六、厅审批处祁颖 各市负责机构审批的同志请注意,机构设立申请表中要填写设立人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司法部制证系统中必须要填写 七、兼职律师转专职律师,先注销兼职律师证再按申请专职律师的提交材料。 备注: 1、从机关、事业、国企辞职的需另提供辞职文件及原单位品行证明;是中共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已接转至区局或市律协的证明。 2、南京以外户籍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和租房协议各两份。 3、中止执业而重新申领执业证的,不须提供实习方面的相关材料,但要提交原执业地省辖市司法局出具的品行证明。 4、在江苏省外执业或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须先办理调业务资格档手续,待业务资格档调到江苏省厅后方可办证。在江苏省外实习而未执业的,须提供在外地省级律师协会出具的实习合格证明材料。 5、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须注明身份证号,证明出具时间三个月内有效。 6、实习期满且公示结束后方可提交申报材料。 7、申请兼职律师执业的应为具备面向地方高考招生的院校法律课程教学教师。市、区局收到申请材料后需要到院校进行考察。对兼职律师审查一律从严,有以下几点要求:1、递交的材料中加入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职称复印件,以及是否法律系的说明,如果不是法律系的要提供为何教授法律专业课的说明,以免有假。2、以后只教授法律基础课程的不予审查;3、在调查过程中着重对其品行,政治可靠性,有无过激言论,有无自由化倾向,平时个人是否散漫,人品、业务研究如何等方面进行考察,政治性、自由化倾向作为实地考察的重点。4、调查时要注意考察其递交材料的真实性。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第三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范围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与程序发放卫生许可证。 发放卫生许可证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第四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卫生许可证信息管理制度,定期在媒体公告取得或注销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名录。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制度,加强对卫生行政部门内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管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有权进行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二章管辖 第七条卫生许可证发放权限范围 (一)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范围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 3.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 4.从事辐照食品加工的企业; 5.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认为应当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 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二)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范围 1.调味品、食用酒精、瓶装、桶装饮用水、乳与乳制品、酒类、罐头、饮料类食品的生产企业; 2.食品用洗涤剂生产企业; 3.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工用具、设备生产企业; 4.盟市所在地学生集体供餐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5.盟市所在地经营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餐饮单位、食品经营单位。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高面积标准,并报自治区卫生厅备案。 采用新工艺生产调味品新品种、用酸解法生产酱油、生产食用酒精、特殊营养食品和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工用具、设备的企业在发证前应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和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共同进行现场审核。 食品用消毒剂生产企业按《消毒管理办法》执行。 (三)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范围 除自治区及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国内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格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申领表

附件2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卫生部医政司监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填表说明 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适用于1995年以后(含1995年)护理专业毕业、取得护士资格证书后申请首次注册时的人员。请认真阅读以下各项内容后,用钢笔如实填写。除个别项目填入代码(□标识)及汉字外,其余请在符合的选择项目(a、b…)上用“√”标识或在格内填入选项字母。不符合的项目可以不选择,未列入的项目请在“其它--”栏内填写。 表格中有关工作单位行政区划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医疗机构核定分类代码、单位隶属关系代码等。凡附表中未列出的,申请人可向本单位主管部门或各区县卫生局卫生统计信息主管科室查询。如申请人不能填写可由单位负责人或注册机关填写。 现逐项说明如下: 1、“申请人简况”部分: 护士执业考试总成绩可向本单位或各区县卫生局查询。免考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七条和当地“护士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免于护士执业考试者。执业证书编码即申请人执业证书上的编号。 2、“护理专业最高学历教育”部分: 护理专业学历指获得高等医学院校及普通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文凭。 3、“本注册年度内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部分: 继续护理学教育累计学分按卫生部和陕西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分授予办法规定,在本注册年度内获得的累计学分数。 4、“工作单位及工作详情”部分: 护理工作岗位是指根据护士当前所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工作科室或工作性质,依照附表5中列入的项目而进行的界定。护士在“护理工作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称为“在岗”。未列入而属于护理工作岗位的项目在“其它”栏内填写。在中西医结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按“病房”或“门诊”代码填写。 “工作类别”项中:临床护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中从事护理工作人员。护理行政管理指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护理部担任护士长以上行政职务或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管理的人员。护理教育指高等医学院校或中等卫生/护士(理)学校专职从事护理教育人员。护理研究指专职从事护理研究人员。社区护理指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护理人员。其它指非上述人员。 5、“申请人工作单位意见”部分: “在岗”包括①在医疗卫生保健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从事护理工作;②在医学院、校从事护理专业教育;③在卫生行政部门从事护理行政管理;④在护理学术团体、护理中心从事护理学术交流及研究等工作的护士。“不在岗”指在上述机构和部门以及其他机构和部门中从事非护理工作的护士。 为二年后准确填写“护士再次注册申请表”,请将本次注册申请表中易变更的项目留底保存。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许可办事指南(完整版) 玉溪市司法局 2018年8月31日发布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本服务事项适用于玉溪市行政区域内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变更、注销核准办理。 二、办理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第75项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2.《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一)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0项下放后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条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考试合格; (三)品行良好; (四)身体健康; (五) 在基层法律服务所实习满一年,但具有二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的除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治县(旗),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县,可以将前款第二项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毕业,或者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七条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曾经取得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人员,符合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三、四、五项规定的,也可以申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考试或者申请执业核准: (一)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公职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九条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第十三条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执业核准的人员,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作出不准予执业核准的决定: (一)具有本办法第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曾因严重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被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 (三)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或者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限未满的; (四)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公证员资格并已在律师事务所或者公证机构执业的。 第十五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变更执业机构的,持与原执业的基层法律服务所解除聘用关系、劳动关系的证明和拟变更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的证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申请更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2019年整理]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doc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目录 第一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二篇: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例第三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四篇: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五篇: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书范本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第一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一、办事项目 保健食品生产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保健食品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保健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证明; 3、属外商投资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经营范围含“筹建××食品卫生许可项目”内容的工商营业执照; 4、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 6、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另见单页); 7、生产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不需提供的除外); 8、主要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9、产品原料配方; 10、产品包装形式 11、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签、说明书样张 12、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13、检验设施 14、委托生产加工提供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15、申请保健食品生产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②毒理性安全性评价报告、功能学评价报告、功效成分鉴定报告、稳定性评价报告、卫生学评价报告;③净化车间空气洁净度评价报告。 1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材料首页应为目录,所附资料应按次序整理装订,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者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签章;申请材料应打印或用钢笔、水笔填写,申请书外所附资料应用a4纸,外文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 (二)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doc

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格式(精选多篇)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第一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二篇:卫生许可证申请书范例第三篇: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四篇:关于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申请书第五篇: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书范本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一、办事项目 保健食品生产申请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新证。 二、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 三、申请范围 保健食品生产者,包括既生产保健食品又生产其他食品者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书,到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受理窗口递交下列有关材料: 1、《上海市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申请人名称预先核准的有效证明; 3、属外商投资或台港澳侨投资企业的,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经营范围含“筹建××食品卫生许可项目”内容的工商营业执照; 4、属委托办理的,提供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包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食品经营活动的场所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 6、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提供预防性卫生监督材料(另见单页); 7、生产经营场所合法使用的有关证明材料(按规定不需提供的除外); 8、主要负责人、食品卫生管理员的有效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 9、产品原料配方; 10、产品包装形式 11、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签、说明书样张 、产品卫生质量标准

13、检验设施 14、委托生产加工提供产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15、申请保健食品生产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①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批准证书》;②毒理性安全性评价报告、功能学评价报告、功效成分鉴定报告、稳定性评价报告、卫生学评价报告;③净化车间空气洁净度评价报告。 16、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材料首页应为目录,所附资料应按次序整理装订,并逐页加盖申请人印章,或者逐页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业主)签章;申请材料应打印或用钢笔、水笔填写,申请书外所附资料应用a4纸,外文资料应附有中文译文,涂改处应盖章或签名。 (二)受理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进行形式审查,对合格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核 受理后,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指派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经营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要求进行资料和现场审核。 (四)审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审核结果作出准予(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审批决定。作出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参考Word)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保证公共场所卫生,预防、控制和消除公共场所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护公众身体健康,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 公共场所服务行业组织应当发挥业务指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 第四条(管理主体) 国家实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营者的责任)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卫生管理责任制,加强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改善卫生条件,提高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水平,并对本单位发生的公众健康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社会监督) 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公共场所卫生的社会监督。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卫生要求 第七条(基本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外环境应当清洁、卫生。 第八条(环境质量要求) 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空调送风质量、微小气候、采光照明和防噪音污染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九条(用品用具要求) 公共场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重复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洗净消毒、

按卫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严禁重复使用。 清洗、消毒、储存用品、用具的专用设施应当分类设置,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健康无害。 第十条(饮水、用水要求) 公共场所饮水和各种洗浴水、泳池水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公共场所中的高层建筑供水设施应当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 第十一条(消毒设施要求) 宾馆、饭店、洗浴场所、美发美容场所、娱乐场所应当设置符合要求的消毒间和储存间,消毒设施齐全、运转正常,并配备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药品。 第十二条(相关产品要求) 公共场所中的客用清洁卫生用品、化妆品、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空气净化装置,及其它健康相关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第十三条(空调通风设施要求) 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的新风量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新风入口必须设于室外并远离污染源,空调通风设施的送风口、回风口、过滤器、盘管组件、风管及其它系统部件应当定期清洁,空调冷却用水应当定期消毒。 第十四条(灭虫和废弃物存放要求)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及示范文本

附件1: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填写说明 及示范文本 一、填写说明 1、封面 (1)产品类别及申证单元:填写细则中明确规定的产品名称,如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 (2)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3)住所:填写企业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住所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时填写的住所。 (4)生产地点:填写企业所有实际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 (5)邮政编码:填写住所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6)联系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生产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7)联系电话:填写有效的企业联系电话。 (8)传真:填写有效的传真号码。 (9)电子邮件:填写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10)申请日期:不用填写。 2、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企业名称(全称),应与企业公章、封面的填写一致。 (2)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首次申请(新办)不用填写。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法人营业执照申请的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以负责人营业执照申请的企业,填写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的企业,填写业主姓名。

(4)经济性质:有营业执照的的企业填写,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公司类型。 (5)营业执照编号:有营业执照的的企业填写,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公司类型。 (6)卫生许可证编号:有卫生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许可范围涵盖申报产品的企业填写,填写证书上注册的编号。 (7)企业代码: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的企业填写,填写证书上注册的编号。 (8)建厂时间、企业总人数、专业技术人员数、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固定资产、流动资金: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涉及金额,以万元为单位。 (9)年产总值、年销售额、年缴税总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涉及金额,以万元为单位;新投产,实际生 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均填写“—”。 (10)主导产品名称:填写企业生产销售的主导产品。 (11)是否取得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登记证(证书号):没有取得,填写“否”;取得,填写“是”及证书号。 (12)是否通过HACCP体系认证、验证(证书号):没有取得,填写“否”;取得,填写“是”及证书号。 3、申报产品情况 (1)产品名称及其品种:详细填写实际申报产品名称、品种及规格,不够可附页(A4纸),附页加盖公章。 (2)产品执行标准:填写上述申报产品对应的执行标准(非卫生标准)。 (3)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额。 (4)批量投产时间:填写实际时间。 (5)(注册)商标:填写已注册的商标,未注册的,填写“—”。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精选多篇) 第一篇:新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自x 年x 月x 日实习一年以来,在xx 所xx 律师的指导和帮助下,参与了本所各项业务的实践活动,逐步将所学的法律知识与实务操作结合起来,完成了从理论到实践的转变,现已具备了独立办理案件和法律事务的能力。 实习期间,本人注重思想道德和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提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正确思想,牢记八荣八耻,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觉悟。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争取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在工作中,作为一名实习律师,能够严格遵守所里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积极参与各项活动,按时完成所里交给的各项工作。在实习期间,作为一名实习律师,本人勤奋、虚心,在指导律师的帮助下,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协助指导律师和其他同事办理了多起民、刑事案件及非诉法律事务,受到了同事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经过一年多的实习,更加坚定了我做一名律师的信念,也更深刻的意识到了律师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正确处理和当事人、其他律师、法官等的关系,本着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原则,努力将自己塑造成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恳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批准为盼。 第二篇: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本人,年月从毕业,于年参加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自年月份开始,即在辅助指导律师办理了大量刑民事案件,积累了基本的法律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已经具备独立办理律师业务的能力,现实习期已经满一年,已经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恪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决心在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在律师所的领导和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技能,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制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律师。请上级机关对我的申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某某某年某月某日 第三篇:律师执业申请书 律师执业申请书

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所需资料及流程

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所需资料及流程 申请卫生许可证时须提交的资料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和详细的加工工艺简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 4)产品原料、配方、产品包装材料、标签说明书。 5)产品执行标准(GB或QB),产品卫生检测结果报告及评价报告(近期报告最长不超过年)。 6)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7)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8)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9)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二、新建、改建、扩建的餐饮业(含集体食堂) 1)法定代表人或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7)卫生监督机构要求申报的其他资料。 三、批发、零售经营食品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从业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3)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4)所销售的食品提供厂方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 四、新建、改建、扩建的饮料(含直接饮用水)企业 1)法定代表人或者生产经营负责人资格证明。 2)生产经营场地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书)。 3)生产经营场所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图。 4)生产经营人员的有效健康证明。 5)企业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6)企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领导组织。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食药局版本)

附件 2.1 NO :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盖章或签字): 申请日期:年月日 敬告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 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 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 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 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 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 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 社的法定代表人。 4.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 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主体业态包括食品销售经营者、餐饮服务经营 者和单位食堂三种。选择主体业态时申请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选择一种业态填报,选择多项目经营时, 按实际经营的所有项目申报。 6.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7.相关含义: 食品批发商,指向生产企业、代理商或其他经营者购进食品,批量售给零售商、生产企业或其他组织,一般不直接服务于终端消费者的经营者。 商场超市,指采取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相结合的方式销售食品,实行统一管理,分区销售,集中收款,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商场超市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不小于200m2。 食杂店,指以柜台式或与自选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酒、饮料、休闲食品为主,独立、传统的无明显品牌 形象的,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食杂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便利店,指以自选式或与柜台式相结合方式销售食品,收银台统一结算货款,有明显统一连锁品牌形 象,经营方式以零售为主的一种经营形式。便利店的食品销售区域经营面积一般小于200m2。 食品贸易商,指主要经营方式是以向其他从事食品批发或食品零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批量销售食品的 一种经营形式(包括委托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 食品自动售货销售商,指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网络食品销售商,指利用互联网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冷冻(藏)仓库食品销售商,指利用冷冻 (藏 )仓库从事食品销售的经营者。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 一、依据和程序 (一)许可项目设定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家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二)受理对象:在辖区范围内,经营集中式供水(包括公共供水和单位自建设施供水)和二次供水,符合分级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卫生局受理对象: 1、本城区乡镇集中式供水单位; 2、除本级管辖单位内的二次供水设施。 (三)办理地点: 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卫生局窗口,咨询电话:2801633。 (四)办理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1、即办件 (1)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现场办结。 (2)办理范围: ①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单位名称、所有制形式、法定代表人、门牌号变更(非经营权转让或搬迁); ②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遗失补办; ③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注销。 (3)办理流程: 2、承诺件 (1)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包括整改时间)。 (2)受理对象: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新办及有效期限延续。 (3)办理流程:申请→ 窗口受理→ 现场审查→许可审批→ 发证。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1、收费标准:自来水厂卫生审查、办证个 200(元);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免费。 2、收费依据: (七)许可证件类别和有效期 《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四年。有效期届满继续供应生活饮用水的单位和个人应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有效期限延续。 二、申报材料要求(注:以下材料提交一式一份,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逐页加盖公章。无公章的申请单位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名,盖指印,有效证件或合同应提供原件审核交复印件)。 (一)新申请卫生许可证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拟定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材料;非本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生产经营场所的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材料(场所租赁合同、协议书,房产证明、土地使用证明); 4、场所地理位置图(含经营场所周边25米以内的毗邻建筑);标注面积的经营场所平面图(标注有主要卫生设施); 5、供管水人员名单,健康证明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 6、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含A、卫生管理组织结构图和管理人员名单、工作职责;B、水处理剂和消毒剂使用管理制度;C、水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等); 7、承诺书:①声明填写的表格和申报材料真实有效;②声明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和标准经营; 8、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水处理及供水流程图; 10、涉水产品(含水处理设备和供水管道)卫生许可批件; 11、出厂水及末梢水卫生检测合格报告; 1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13、(限二次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责任主体的说明;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申请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 申请人名称 生产场所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 申请日期年月日首次申请□延续换证□变更□

注意事项 1. 填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2. 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字迹清晰、工整,不得涂改。 3. 申请人署名、印章的名称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一致(印章复印无效)。 4. 申请生产食品品种类别及申证单元按照相应审查细则的规定填写。 5. 一个申证单元一套申请材料,一套申请材料不得包含多个申证单元。 6. 计量单位应使用行业通用的法定计量单位。 7. 申请人提交本申请书一式3份。 8.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时,只填写变更部分内容。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目录 1. 申请人陈述 2. 申请人基本条件和申请生产食品情况表 3. 申请人治理结构 4. 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 5.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生产设备、设施一览表 6. 申请人有权使用的主要检测仪器、设备一览表 7. 申请人具有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览表 8. 申请人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及其文本

申请人陈述 1. 本申请人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登记注册。附有效期内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份。 2. 本申请人已组成治理结构。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3. 本申请人已获得必要的生产加工场所。附生产加工场所有关情况、平面图(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各3份。 4.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附周围环境平面图3份。 5.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附各功能间布局图复印件3份(标尺寸、面积等主要参数)。 6. 本申请人生产加工场所已拥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附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其中委托检验的,附委托检验合同)3份。 7. 本申请人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附示意图复印件3份。 8. 本申请人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附一览表3份。 9. 本申请人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附制度文件清单及文本各3份(其中拟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供备案的企业标准)。 10. 本申请人按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3份(如有时)。 11. 本申请人拥有的以上资源,符合规定条件,能够适应申请生产的食品品种,单班生产八小时:日产量可以达到、月产量可以达到、年产量可以达到。 本申请人承诺:愿意对申请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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